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课堂笔记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民事诉法概述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⑴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⑵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⑶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⑴人民法院;⑵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6、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P13

7、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性质:是公法;是部门法;是基本法;是程序法。

9、民事诉讼法的任务:⑴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⑵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3)教育公民自学地遵守法律。

10、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空间和时间适用和发生作用。包括:⑴对事的效力:一是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二是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案件。(2)对人的效力:凡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均得遵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⑶空间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适用;⑷时间效力: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开始生效。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P19

1、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的性价值(内在价值)和工具性价值(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程序自由价值;程序公正价值;程序效益价值。P21

外在价值:实体公正价值;秩序价值。P22

2、民事诉讼目的: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3、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合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4、诉: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特点:P28

5、诉的要素:⑴诉讼当事人;⑵诉讼标的;⑶诉讼理由。P29

6、诉的种类:⑴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⑵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给付义务的诉;⑶变更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离婚案件)

7、诉讼标的: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裁判、确定其具有某种实体法律地位或实体律效果的请求(声明)。

8、既判力: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于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P33

既判力范围: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时间范围和主观范围。

第二编总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是指在民事诉讼全过程或一定诉讼阶段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P35

特征:基础性、抽象性、宏观指导性

意义:⑴有助于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诸多基本理论;⑵有助于深刻领会民事诉讼法中各项程序制度的精神实质,掌握和正确适用各种具体规定;(3)有助于适应民事诉讼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正确地、灵活地处理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

2、同等原则: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享有该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的原则。

3、对等原则:指一国司法机关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限制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的原则。

4、当事人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地履行其诉讼义务。

5、辩论原则: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问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41

6、处分原则: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内容:(1)享有处分权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2)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对象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诉讼权利(3)处分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4)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7、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P47

8、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时应当公正、诚实和善意。P50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包括:⑴合议制度;(2)陪审制度(3)回避制度;(4)公开审判制度;(5)两审终审制度。

1、合议制:指由三人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具体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

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P51

合议庭由三人以上组上,必须是单数。对于重审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P52

院长、庭长与合议庭是指导、监督的关系。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P54

2、陪审制度:指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内容P54

3、回避是指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回避适用于下列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的条件:

一、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⑵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⑶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1)未经批准,私正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三、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4、公开审判的含义和例外: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衽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的制度。

不公开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涉及个人隐私,其他另有规定的案件。

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两审终审的含义和例外: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例外:特殊类型案件的特别程序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更多考试大纲与考试模拟题,尽在一起学网校!!

新民事诉讼法

新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

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实践课程考核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下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将在中南大学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1、已通过本专业全部理论课程考试,需要参加实践课程和毕业考核的考生。 2、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6月20~29日在当地自考办网报确认。未在当地自考办报考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二、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韶山南路22号中南大学铁道学院创业北楼420室。 三、现场报名流程: 来我校交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实践课程考核报名表》(请将在当地自考办确认报考的回执单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区域)→现场缴费(请考生自备银联卡缴费,不收现金)→领取报考回执。 五、考核要求 1、报考课程设计的考生请于9月3日或9月19日将各科课程设计提交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2、设计图一律用绘图纸、丁字尺、三角板、铅笔绘制图纸。 3、课程设计及施工生产实习考核内容要求,详见后页考核说明。 4、课程设计计算书及整套设计图纸,请按照21cm*30cm折叠、按每门课程装一袋。 5、参加施工生产实习考核的考生,请先将实习报告(含施工日记)交实习指导人(工地技术人员)审阅与评价;由指导人对其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业务能力写出评语后,再交实习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6、申请免做生产实习的考生,必须将从事建筑施工技术工作的专题业务总结(应反映考生分析和归纳问题的能力,用图文表达,力求简明、工整和科学系统)以及免做生产实习的申请表一并递交(没有专题业务总结的不予评分)。 六、其他事宜 1、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时间报名,提前或逾期者,无人接待。 2、来校路线:地铁1号线至铁道学院站下(4号出口);火车站乘7路车至铁道学院站下;火车南站乘63路车到中南大学铁道学院站下;汽车南站乘17路车到中南大学铁道学院站下。 3、考核成绩随湖南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理论课成绩一起公布,请登陆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2448159.html,/net网站查询。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我办递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有关毕业申请,请到当地自考办咨询了解。 中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实践课程考核报名表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200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试卷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C语言程序编译时,程序中的注释部分【】 A. 参加编译,并会出现在目标程序中 B. 参加编译,但不会出现在目标程序中 C. 不参加编译,但会出现在目标程序中 D. 不参加编译,也不会出现在目标程序中 2. 下列表达式的值为0的是【】 A. 3﹪5 B. 3/ C. 3/5 D. 3<5 3. 正确的C语言用户自定义标识符是【】 A. print B. float C. when?

D. random﹪2 4. 设int a = 3;则表达式a<1&& - - a>1的运算结果和a的值分别是【】 A. 0和2 B. 0和3 C. 1和2 D. 1和3 5.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 引用带参的宏时,实际参数的类型应与宏定义时的形式参数类型相一致 B. 宏名必须用大写字母表示 C. 宏替换不占用运行时间,只占编译时间 D. 在程序的一行上可以出现多个有效的宏定义 6. 下列保留字中用于构成循环结构的是【】 A. if B. while C. switch D. default 7. 与语句if(a>b)if(c>d)x = 1;else x = 2;等价的是【】 A. if(a>b){if(c>d) x = 1;else x = 2;} B. if(a>b){if(c>d) x = 1;} else x = 2;

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五答案

形考任务五 一、单项选择题 1.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甲某与乙某离婚一案,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乙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由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4.公民甲诉公民乙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甲败诉,甲未上诉,后甲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欲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可以选择某县人民法阮或某县人民法院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5.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6.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 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7.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对于检察 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再审 8.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陪审员丁 某在市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9.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 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 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10.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 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 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内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 同被告起 11.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 济手段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 真题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真题 第一部分:阅读判断(第1~10题,每题1分,共10分)下面的短文后列出了10个句子,请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作出判断:如果该句提供的是正确信息,选择A;如果该句提供的是错误信息,选择B;如果该句的信息文中没有提及,选择C。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将答案选项涂黑。 Being ”Cool” in Middle School A new study shows that gentle and quiet kids in middle school will grow up to rule. Or, they’ll live healthier and more productive lives than the “cool” kids will. The study looked at 13-year-olds who acted old for their age by having “cool”behavior, such as early romantic relationships. They were seen as “cool” and popular kids. But as they grew up, things changed. The study found that these kids tended to have problems with drugs and relationships by their 20s. Their behavior was no longer linked with popularity. Instead, they were thought to be less socially skilled by their peers. Besides, the average “cool”kids, by age 22, did more poorly than the average kids in the study. They had a 45 percent greater rate of problems due to drugs and alcohol. They also had a 22 percent greater rate of criminal behavior. The study also found that these kids failed to develop important life skills. They spent so much time trying to seem cool. They didn’t

2017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7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真题解析 (课程代码03708) 一、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矛盾是( )。 A.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B.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 C.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 D.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2.洋务派最早从事的洋务事业是( )。 A.兴办军用工业 B.兴办民用工 C.派遣留学生 D.创立新式学堂 3.戊戌维新时期,维新派在上海创办的影响较大的报刊是( )。 A.《国闻报》 B.《时务报》 C.《强学报》 D.《万国公报》 4.1904年至1905年,为争夺侵略权益公然在中国东北进行战争的是( )。 A.美国与俄国 B.美国与英国 C.英国与日本 D.日本与俄国 5.20世纪初,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传播中发表《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的是( )。 A.孙中山 B.邹容 C.章炳麟 D.陈天华 6.1922年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起点是( )。 A.香港海员罢工 B.安源路矿工人罢工 C.京汉铁路工人罢工 D.省港工人罢工 7.1930年8月,邓演达领导成立的中间党派是( )。 A.中国青年党 B.中国国家社会党 C.中国******临时行动委员会 D.中国******革命委员会 8.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失败后,1934年10月开始战略转移的是( )。A.红十五军团B.红一方面军C.红二方面军D.红四方面军 9.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为扩大对华侵略而发动的事变是( )。 A.九一八亊变 B.—·二八事变 C.华北事变 D.卢沟桥事变 10.1937年,在淞沪会战中率领“八百壮士”孤军据守四行仓库的爱国将领是( )。 A.谢晋元 B.佟麟阁 C.张自忠 D.戴安澜 11.1940年,八路军对侵华日军发动大规模进攻的战役是( )。 A.平型关战役 B.雁门关战役 C.阳明堡战役 D.百团大战 12.1945年8月至10月,国共双方举行的谈判是( )。 A.西安谈判 B.重庆谈判 C.南京谈判 D.北平谈判 13.1946年6月,******军队挑起全面内战的起点是( )。 A.大举围攻中原解放区 B.大举围攻东北解放区 C.重点进攻陕甘宁边区 D.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 14.台湾人民为反抗******当局暴政而举行“二二八”起义的时间是( )。 A.1945年 B.1946年 C.1947年 D.1948年

民事诉讼法形考四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课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诉权 172 2、诉讼标的 176 3、既判力 221 4、法院调解 209 5、执行和解 303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32、235 2、简述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 242 3、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215 4、执行中止的法定事由。 304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试述民事再审程序。 251-261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 ( 甲方 ) 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 500m2 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 2000 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 100 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 2500 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

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 问题: 1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潘某在遵守生效判决的基础上,还可通过何种诉讼手段获得法律救济? 3 .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4 .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潘某胜诉,潘某申请执行,杏林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5 .潘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 6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 2500 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参考: 1. 法院用通知书驳回管辖权异议错误,应当使用裁定书; 2. 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潘某负有订约义务,承担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3. 不能。仲裁程序中没有第三人,潘某进入仲裁程序没有仲裁协议作为根据。 4. 不能申请再审,因为它不是诉讼当事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5. 可申请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条件是潘某应当提供担保。法院准许必须在 48 个小时内作出裁定, 立即开始执行。 6. 不构成执行和解,因为判决没有执行内容,该合同不导致停止执行、恢复执行等程序问题;法院不干 预,该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与判决履行和执行无关的新的民事行为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集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最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6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数学(一)试题 课程代码:0002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集合中为空集的是( ) A.{x|e x =1} B.{0} C.{(x, y)|x 2+y 2=0} D.{x| x 2+1=0,x ∈R} 2.函数f(x)=2 x 与g(x)=x 表示同一函数,则它们的定义域是( ) A.(]0,∞- B.[)+∞,0 C.()+∞∞-, D.()+∞,0 3.函数f(x)==π -?? ?≥<)4(f ,1|x |,01|x ||,x sin |则( ) A.0 B.1 C. 2 2 D.-2 2 4.设函数f(x)在[-a, a](a>0)上是偶函数,则f(-x)在[-a, a]上是( ) A.奇函数 B.偶函数 C.非奇非偶函数 D.可能是奇函数,也可 能是偶函数 5.=+→) 2x (x x 2sin lim 0x ( ) A.1 B.0 C.∞ D.2 6.设2x 10 x e ) mx 1(lim =-→,则m=( )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6 A.21 B.2 C.-2 D.2 1- 7.设f(x)=???=≠2x ,12 x ,x 2,则=→)x (f lim 2 x ( ) A.2 B.∞ C.1 D.4 8.设x 1e y -=是无穷大量,则x 的变化过程是( ) A. x →0+ B. x →0- C. x →+∞ D. x →-∞ 9.函数在一点附近有界是函数在该点有极限的( ) A.必要条件 B.充分条件 C.充分必要条件 D.无关条件 10.定义域为[-1,1],值域为(-∞,+∞)的连续函数( ) A.存在 B.不存在 C.存在但不唯一 D.在一定条件下存在 11.下列函数中在x=0处不连续的是( ) A. f(x)=?? ? ??=≠0x ,10x ,|x |x sin B. f(x)=????? =≠0x ,00 x ,x 1sin x C. f(x)=???=≠0 x ,10 x ,e x D. f(x)=?? ??? =≠0x ,00 x ,x 1cos x 12.设f(x)=e 2+x,则当△x →0时,f(x+△x)-f(x)→( ) A.△x B.e 2+△x C.e 2 D.0 13.设函数f(x)=?????<-≥0 x ,1x 0 x ,e 2x ,则=--- →0x )0(f )x (f lim 0x ( )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修改处清晰标注).

本法条阅读说明:带有“”颜色字体的内容为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部分(不包括删除部分),带有“”颜色字体的为每一章的题头,标有“”颜色的文字为条文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

2016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试卷 (课程代码03708) 本试卷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中国近代史上,人民群众第一次大规模的反侵略武装斗争是【】A·三元里人民的抗英斗争B.太平天国抗击洋枪队的斗争 C.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D.义和团抗击八国联军的斗争 2.19世纪20年代,洋务派最早从事的洋务事业是【】A·兴办民用工业B.兴办军用工业 c·派遣留学生D.创立新式学堂 3.1898年,严复翻译出版的《天演论》所宣传的思想是【】 A.师夷长技以制夷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振兴中华 D.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4. 戊戌维新时期,谭嗣同撰写的宣传变法主张的著作是【】 A.《新学伪经考》 B.《变法通义》 C.《仁学》D.《日本变政考》 5.1911年夏,湖北、湖南、广东和四川爆发的民众运动是【】A.拒俄运动B.拒法运动 C.立宪运动D.保路运动 6.在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率先在中国举起马克思主义旗帜的是【】A.陈独秀B.李大钊 C.李达D.毛泽东 7.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是【】A.三民主义B.新三民主义 C.新民主主义D.社会主义 8.1928年12月,在东北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改易旗帜”的是【】A.张学良B.张作霖 C.冯国璋D.冯玉祥 9.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的开端是【】A.南昌起义B.秋收起义 C.广州起义D.百色起义 10.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制造的侵略中国东北的事变是【】A.“九一八”事变B.“一·二:/k’’事变 C.“七七”事变D.“八一三’’事变 11.1935年12月,中国共产党确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会议是【】A.遵义会议B.瓦窑堡会议 C.洛川会议D.晋绥干部会议 12.1 938年3月,国民党军队在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上取得胜利的战役是【】A.台儿庄战役B.桂南战役 C.枣宜战役D.中条山战役 13.1938年5月,毛泽东发表的系统阐述抗日战争特点、前途和发展规律的著作是【】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 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违反了辩论原则 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 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 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甲的子女 9、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0、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 一般地域管辖 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12、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3、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 民事裁判权 1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人民调解原则 15、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 程序法

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

20 1 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 语言学概论试卷 第工部分选择题(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汉语属于【】 A 孤立语 B 屈折语 C 黏着语 D 复综语 2 “种花”的“花”和“花钱”的“花”是【】 A 同义词 B 多义词 C 同音词 D 近义词 3 苏美尔人发明了【】 A 楔形文字 B 甲骨文 C 腓尼基字母 D 阿拉伯字母 4 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使用外语时常常借助于母语的发音、词义、结构规则或习惯来表达思想的现象叫【】 A 语言相关 B 语言辅助 C 语言影响 D 语言迁移 5 “郭明义是当代的雷锋”中,“雷锋”属于借代中的【】 A 以部分代整体 B 以特征代本体 C 以具体代抽象 D 以专称代通称 6 “成立”和“建立”这两个词的词义区别主要是【】 A 理性意义不同 B 感情色彩不同 C 语体色彩不同 D 形象色彩不同 7 根据乔姆斯基提出的假设,人的大脑中储存的全人类语言所共有的语言知识叫【】 A 人类语法 B 普遍语法 C 个人语法

D 个别语法 8 从同一种语言中分化出来的各个语言叫【】 A 地育话 B 隐语 C 亲属语言 D 原始基础语 9 “活儿我不做了!三颗粮食,收不收有什么关系?”使用的修辞手法是【】 A 拟人 B 拟物 C 夸张 D 降格 10 语言符号的能指是【】 A 词汇 B 语音 C 语义 D 语法 11 汉语普通话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主要出于【】 A 人们的喜好 B 经济上的原因 C 文化上的原因 D 政治上的原因 12 诗歌属于【】 A 谈话语体 B 应用语体 C 文学语体 D 宣传语体 13 纳西族语言称“大树”为“树母”、“小树”为“树男”,反映出古代纳西族曾经历过【】 A 群婚制阶段 B 族外婚制阶段 C 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D 家族制阶段 14 希腊字母属于【】 A 辅音文字 B 全音素文字 C 表意文字 D 象形文字 15 古代关于马的词很多,如“驹”两岁马、“珧”三岁马、“驯l”八岁马,这些词被称为【】 A 同源词 B 类义词 C 同义词 D 同形词 16 语言符号的结构必须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出现,这是语言符号的【】 A 系统特征 B 约定特征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财务管理学试题 课程代码:000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在性质上是( C )1-6、7 A.债权债务关系 B.所有权关系 C.资金结算关系 D.税收法律关系 2.在“两权三层”的财务治理结构框架中,“三层”指的是( C )1-32 A.厂部、车间和班组 B.车间、班组和个人 C.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D.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3.关于标准离差与标准离差率,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2-76 A.标准离差率是期望值与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之比 B.标准离差反映概率分布中各种可能结果对期望值的偏离程度 C.如果方案的期望值相同,标准离差越小,方案的风险越大 D.如果方案的期望值不同,标准离差率越小,方案的风险越大 4.下列关于先付年金现值的表达正确的是( B )2-57 A.V0=A·PVIFAi,n+1+A B.V0=A·PVIFAi,n-1+A

C.V0=A·PVIFAi,n-1-A D.V0=A·PVIFAi,n+1-A 5.下列各项中属于商业信用筹资形式的是( B )3-154 A.发行股票 B.预收账款 C.短期借款 D.长期借款 6.某公司利用长期债券筹资400万元,普通股筹资600万元,资本成本分别为6%和15%。则该筹资组合的综合资本成本是( B )3-163、164 A.10.6% B.11.4% C.12% D.12.5% 7.相对于利用银行借款购买设备而言,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设备的主要缺点是( D )3-150 A.限制条件多 B.取得资产慢 C.财务风险大 D.资本成本高 8.企业将资金占用在应收账款上而放弃的投资于其他方面的收益称作( D )4-203 A.管理成本 B.坏账成本 C.短缺成本 D.机会成本

民事诉讼法形考四

民事诉讼法形考四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 《民事诉讼法》课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诉权 172 2、诉讼标的 176 3、既判力 221 4、法院调解 209 5、执行和解 303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32、235 2、简述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 242 3、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215 4、执行中止的法定事由。 304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试述民事再审程序。 251-261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 ( 甲方 ) 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 500m2 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 2000 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 100 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 2500 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 问题: 1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潘某在遵守生效判决的基础上,还可通过何种诉讼手段获得法律救济 3 .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4 .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潘某胜诉,潘某申请执行,杏林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552条(1~374条)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552条(1~37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录一、管辖二、回避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和送达六、调解七、保全和先予执行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九、诉讼费用十、第一审普通程序十一、简易程序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十三、公益诉讼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十五、执行异议之诉十六、第二审程序十七、特别程序十八、审判监督程序十九、督促程序二十、公示催告程序二十一、执行程序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十三、附则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 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 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2014年7月29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试机构 第三章开考专业 第四章考试办法 第五章考籍管理 第六章社会助学 第七章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第八章考试经费 第九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 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 (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开考本科专业; (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 形考任务4试题及答案.doc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4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题目1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对于调解制度,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选择一项: A. 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不能以任何理由申请再审 B. 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不能提出上诉 C.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 D. 调解既可适用于一审程序,也可适用于二审及再审程序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仍应严格划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两个步骤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必须一次开庭和当庭宣判 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为简单民事案件 题目3 正确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 选择一项: A. 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 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 C.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D.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题目4 正确 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择一项:

A. 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B.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C. 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D. 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题目5 正确 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择一项: A. 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 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 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题目6 正确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择一项: A. 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B.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C. 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D. 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题目7 正确 下列关于法院调解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择一项: A. 所有案件法院均可依职权进行调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