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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谋划布局、供水用水、运行管护、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居民和单位生活用水而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的和分散供水工程除外),包括水源和取水构筑物、泵站、净化消毒设施、输配水管网、调节构筑物、信息化自动化系统、供暖及水表等附属设施。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卫生安全、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的原则,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建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制度等“三项制度”,按照标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的方式,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第五条农村供水保障执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供水保障负总责,应当将其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在用电、用地、收费、税收等方面依法给予惠民政策优先支持,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

第六条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做好水费收缴工作。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相关工作,优先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第二章供水管理

第七条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应当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要求,依据村庄发展规划,以县为单元,稳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格局,逐步提升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一)条件较好地区,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或者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逐步扩大城市供水工程覆盖范围。

(二)条件一般地区,以人口集聚的乡镇或行政村为中心,依托既有水厂或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区域规模化供水保障水平。

(三)条件薄弱地区,综合采取改造升级、达标配套、以大并小、小小联合、辅以新建等措施,不断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

第八条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布局、建设方式和管理模式,应当发挥村规民约和用水户协会作用,征求用水户或用水户代表意见,提高用水户满意度。

第九条农村供水工程建成后,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要及时明晰工程产权。

(一)由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二)由政府及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产权按照出资比例由投资者共同所有。

(三)由个人或者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者遵循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

(四)农村供水工程因资产转移、报废、重建、拆除、搬迁闲置等原因导致已建工程用途和所有权发生变化时,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要分级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制定县级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建立维修养护队伍,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将其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鼓励以县为单位设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省级设立维修养护资金(不含国家补助资金),在水价水费机制全面建立后逐步退出。

第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分级明确供水设施保护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因修建农村道路、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影响

已建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应由道路修建、环境整治建设单位提前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供水单位协商确定农村供水工程变更方案,经原审批部门批准。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由供水单位抢修,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推动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引导所有权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及委托管理等方式,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当专项用于工程维修管护。积极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及“物业化”管理,着力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第十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水源水质污染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供水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有效保障农村应急供水。

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收录县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验收、设备供应、供水单位等详细信息,实施入库档案管理,实现工程可查可溯。

第十五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供水单位、管水人员开展工程管理、设备管护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技术培训。

第十六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万人工程水量水质等指标、供水关键部位和主要供水设施设备等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逐步提升农村供水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十七条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条件具备的规模化工程应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全覆盖。

(一)应供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满足供水设施设计的水量、水压和供水保证率等,保证供水安全。

(二)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及时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供水井(厂)房、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要设置明显保护标志,井(厂)房管理范围及房间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各类设施摆放有序。

(四)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定的或经农村集体组织民主协商确定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组织开展用水户登记造册,逐步落实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订供水用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五)应加强运行管理人员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建立服务电话,将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具体维修事项及时限等制度上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六)做好供水管网、净化消毒、机电、取暖等设施设备维护,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停止供水。因设施维修等原因暂停供水的,应当在停水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停水的,应当边抢修边通知用水户,力争在最短时限内恢复供水。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依法接受水利、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用水户监督,制水岗位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合格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可能

市政工程给水施工方案

给水工程压力试验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工艺 测量放线—沟槽开挖—钎探—砂基础—管道安装—水压试验—检查井浇筑—沟槽回填、压实 三、具体的施工方法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测量放线与沟槽开挖过程按照土方开挖方案的内容执行。沟槽开挖完成需距离槽边1米位置进行沟槽防护,防护栏高为1.2米,防护栏之间用密目网进行防拦(后附图)。 沟槽开挖完成按照要求进行钎探,钎探布置点为每井位一点,遇有槽底土质不良或者搅动、可疑部位时增补钎探。 砂石基础施工时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一层砂基础厚度为15cm,C2层厚度为4cm,C1层压实系数为≥90%,C2层压实系数为≥95%。 管材必须有合格证书、且批量与批号相符。管材的外形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管表面不得有裂纹、凹凸不平等妨碍使用的缺陷。 检查管材破裂,可用小锤轻轻敲打管口、管身,破裂处发声嘶哑,有破裂的管材不能使用。 对承口内部,插口端部的防腐沥青可用气焊、喷灯烤掉。对飞刺

和铸砂可用砂轮磨掉,或用錾子剔除。 承插口配合的环向间隙,应满足接口嵌缝的需要。 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的球墨铸铁管、承插口的内外工作面应光滑、轮廓清晰、不得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法兰和螺栓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 对内衬水泥砂浆防腐层进行检查,如有缺陷或损坏,应按产品说明书修补、养护。 2.1球墨铸铁管安装 (1)下管 采用机械下管,下管时用橡胶管将吊装带,禁止钢丝绳直接勒在管子上,应使管子完整无损的下到沟槽,管子两端不要碰撞槽帮,不要污染管子。 排管方向与来水方向一致,即承口为来水方向,插口为去水方向。如管体标有向上放的标志,注意在摆管时,把标志放在管上顶。 排管时留出撞口的工作距离,并隔一段距离进行适当的错管,避免距离过长后,后面窜管距离过长形成二次排管。 下管设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管材平稳下沟。 (2)清理承口 管及管件下沟前,先清除承口内部的油污、飞刺、铸砂及凹凸不平的铸瘤,承口的内工作面、插口的外工作面应修整光滑,不得有沟槽、凸脊缺陷。 下沟后清刷承口,铲去所有粘结物,如砂子、泥土和松散的涂层及可能污染水质、划破胶圈的附着物等,有任何附加物都可能造成接口漏水,影响试压或冲洗。 (3)清理胶圈、上胶圈 上胶圈:将胶圈清理洁净,弯成心形或花形放入承口槽内就位。把胶圈装入承口槽,确保各个部分不翘不扭,用探尺检查时,沿圆周各点应与承口端面等距,其允许偏差值为±3mm。检查胶圈的固定是否正确。 (4)接口(推插口)

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03507

供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施工: (1)球墨铸铁管安装工艺流程:安装准备→预制加工→干管安装→立管安装→支管安装→卡件固定→封口堵洞→闭水试验→通水试验。 (2)钢塑复合管安装工艺流程:安装准备→预制加工→立管安装→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防腐和保温→管道冲洗。 位置按图,施工时与甲方联系配合施工;三通和弯头处须设置混凝土支墩;管顶覆土:管道在车道下复土厚度大于0.8米当管道在车道下复土厚度小于0.7米时采取管道保护措施。水压试验:钢塑复合管工作压力+0.5MPa(不小于0.9MPa),球墨铸铁管2倍的工作压力。冲洗消毒冲洗消毒时间定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对管道进行消毒清洗。进水口选择视现场水源情况以满足冲水量为准,待水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并管网。基础排水和防止沉降措施沟槽排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若排水不当必然导致原状土地基破坏,影响下道工序。开槽后如遇地下水,在沟槽底的一侧排水沟。用抽水泵将沟槽内的水抽出并就近排入下水道,以保证下一步工序操作安全。为确保排水畅通,必须经常对投入的水泵进行检查。将沟槽内积水排净后,回填细土并夯实,确保新铺管道不沉降。 工期:见:进度表 1.编制依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主要工程量铺设DN200球墨铸铁管1160米,球墨铸铁管 DN150 1725米,球墨铸铁管DN100 1498米,钢塑复合给水管DN50 1610米,钢塑复合给水管DN25 270米;及其他闸门等附属设备。 2.材料组织根据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按设计图纸与实际数量要求,及时组织各种材料进场。 二、主要施工方法 1、施工流程 测量放线→材料、设备验收及布管→沟槽开挖→管道安装→阀门安装→井室砌筑→管道回填→管道压力试验。 2、测量放线 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勘察现场,清点统计管线沿途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挖探坑确定障碍物具体位置和埋深,如遇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协商解决。 2.2、根据图纸提供的管道中心线控制点进行测量放线,管道中心线上应每隔50米设一中心桩。管道变坡桩、转角桩及附属设施等部位桩应同时放出,各桩点应做好拴桩记录,以便在丢失、破坏时能够及时、准确补测、恢复。 3、材料验收及运输 3.1、管材、管件的质量检查 3.1.1、在管材及管件运输前和货到现场后分别对管道进行验收。应检查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并检查管材、管件的内、外表面及接口处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供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范本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准备工作 第二节施工总体安排 第三节沟槽开挖及砼垫层施工 第四节钢筋工程施工方案 第五节砼工程施工方案 第六节管道安装工程施工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施工组织 第二节有关材料试验的制度 第三节质量保证措施 第四节季节性施工措施 第五节测量复核保证措施 第六节材料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 第七节技术档案管理及保修服务措施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六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第七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八章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九章资源配备计划 第十章施工设备及进场计划

第一章编制依据 1、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清单量;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工程测量规范》;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范》; 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1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3、《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说明 1、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交城分院红旗路供水工程。 2、项目编号: BRR20-SXS-ZB-71。 二、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质量应符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三、工期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0天。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准备工作 在施工前首先应做好以下施工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如发现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解决。认真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本工程质量控制、试验、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实施细则。

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表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2007 年 11 月 6 日

目录 第一章编制总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第二节工程概况 第三节工程目标 第二章施工组织计划 第一节投入人员组成 第二节投入设备计划 第三节投入材料计划 第四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第三章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 第一节工程测量 第三节管道施工 第四节附属结构物施工 第四章各项保证措施 第一节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节安全保证措施 第三节工期保证措施 第四节季节施工措施 第五节管理人员职责 第六节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第一章编制总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编制范围: 某供水管道工程××段。 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清单文件。 (2)本工程招标图纸S07-029和S07-026水施图。 (3)我国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6)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1S201、02S403、05S5020)。 (7)《05系列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给水排水图集》苏S01-2004(以下简称《省标》。 (8)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9)工程地理位置、交通和现场踏勘情况。 (10)本公司的技术素质及施工能力。 (11)本公司按照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编制的贯标程序文件及各项施工、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质量保证手册》和质量要素程序文件。 (12)本公司按照ISO14000编制的环境保证体系编制的贯标程序文件及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第二节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施工特点 本工程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不便、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与周围单位搞好关系,对树立企业形象至关重要。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村镇供水经营活动,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X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和《X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供水工程运行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村镇供水工程是指为镇、村提供生活用水为主的各类供水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四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全县范围内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镇水务站及其镇、村供水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辖区内镇、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镇供水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晰产权,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第六条由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含入户部分),县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辖区供水站和受益单位行使管理权。 集镇供水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运行管理。跨镇、跨村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相关镇、村(或成立供水站)负责运

行管理。 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运行 管理。水窖(旱井、水窖)等单户工程由用户自行管理。 单村、单户供水工程管理接受镇水务站监督和指导。 由县城供水扩网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工程验收后移交县自来水公司(辖区水厂)管理。 第七条社会资金投资为主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原则上由投资人进行管理,接受县水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对供水构筑物、管道、水池和泵房等设施应当划定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应设立明显的工程保护标志。 第九条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开沟挖渠、挖沙取土; (三)打桩、顶进作业; (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建设项目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或需改建、迁建供水设施的,应当征得县水务局同意。对村镇供水工程造成影响的赔偿、补偿和改建、迁建的费用由其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

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 从事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 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渔政渔港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渔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殖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库、湖泊、泡沼、池塘、山间溪水等适于养殖的水域发展养殖业;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渔业生产者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水域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资源状况、水域养殖容量等,依法编制水域、滩涂养殖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跨界水域的养殖发展规划由相邻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没有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养殖发展规划修改,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重新公布。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必须申领养殖证。 申领养殖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跨市、县水域、滩涂的养殖证,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核发;没有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由省人民政府核发。 单位和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第八条申请养殖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渔业养殖技术规程的要求;有与渔

吉林国土资源系统废止文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对截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本通知附件所列6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附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九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废止规范性文件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96份)

附件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号文件名称 1 吉国土资储发[2001]2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2 吉国土资储发[2001]4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实行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 吉国土资储发[2001]15号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理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 4 吉国土资发[2002]24号关于全省开展成果地质资料清理、补交、保护工作的通知 5 吉国土资储发[2002]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6 吉国土资储发[2002]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7 吉国土资储发[2003]2号关于残采煤矿资源储量清理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吉国土资储发[2003]9号关于采矿权出让前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 9 吉国土资储发[2003]19号关于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吉国土资储发[200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的通知 11 吉国土资储发[2006]4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 吉国土资储发[2007]21号关于甲类矿产零星残采小矿采矿权设置有关问题的意见 13 吉地矿管字[1990]第7号关于国营矿山采矿登记矿区范围公告、界桩埋设具体规定的通知 14 吉地矿管字[1991]第35号关于印发《新办国营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程序》的通知 15 吉地矿管字[1992]第10号关于做好组建兼职矿产督察员队伍工作的通知 16 吉地矿管字[1992]第26号关于加强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登记管理的通知 17 吉地矿管字[1993]第1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办法》、《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吉林省矿山企业“三率”考核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8 吉地矿管字[1993]第24号关于印发《集体、个人采矿办理延续、变更采矿登、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给水工程施工方案75343

给水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环观南路(平大路—外环路)工程给水工程设计图纸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CECS10:89 4、《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涂层技术标准》 5、给排水标准图集 二、工程概况 ???????? 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 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工程数量及劳动力安排 1、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项目部组织机构 四、施工方案 给水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放样→沟槽开挖→下管、稳管→管道接口→水压试验、冲洗消毒→沟槽回填。 一)测量放线

1、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符合方可使用并 经常校核。 2、根据道路工程给出的要素点坐标、给水工程距路中线的距离, 准确计算出给水管道闸阀井中心坐标。 3、用全站仪放样出闸阀井中心点,然后根据沟槽底部开挖宽度、 开挖深度、开挖坡度用石灰撒出开挖边线。 4、所施工管道如与已建管道衔接,必须在挖沟槽前对其平面 位置和高程进行测量校对,如与设计不符,及时通知监理单 位、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二)沟槽开挖 1、沟槽开挖前,向机械手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安全要求等,并派专人指挥开挖,指挥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测量人员跟踪测量槽底高程、宽度、中线偏位,防止亏挖,杜绝超挖回填虚土。 2、开挖边线复核无误后可指挥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开挖,挖掘机一边开挖一边后退,开挖出来的土堆于沟槽一侧,堆土坡脚距槽边0.8m以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5m,堆土坡度不宜陡于自然休止角。 3、由于挖掘机不可能准确地将槽底按设计高程整平,为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破坏,开挖管沟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预留10-20cm,而用人工起槽。 4、沟槽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夯实,平整密实,沟槽内洁净,无障碍物。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村镇供水安全,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四川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向村镇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服务,日供水量为2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2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长宁县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以“供水安全、保障供给”为宗旨,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村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工作。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国有企

业,被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县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具体运行管理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中供水工程具体运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镇人民政府应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扶持,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按“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村镇集中供水工程产权。 (一)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并授权委托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 (二)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三)由非公单位出资建设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建设

单位所有。 第八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管护经费由工程所有者承担,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九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资金采取国家补贴、逐级筹集的办法解决。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大型改造、重大技术改造、管网延伸和扩大供水规模等工程,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村级集中式供水工程改造、管网延伸、扩大供水规模等,由工程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呈长宁县人民政府审批。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补助、受益群众自筹等资金。 第三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 第十条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按规定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公布监督报警电话和水源保护责任人。供水单位建立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当饮用水源被污染,可能危及饮水安全时,供水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环境保护、水利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凡因生产建设或进行其他活动造成水源污染或工程损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长春市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1994年12月28日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995年1月1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1995年2月10日公告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具体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动植物保护、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本条例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引进、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引进和创新相结合; (六)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研单位、有关院校和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和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土地管理规定

×××公司土地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保证正常生产占用土地,合理控制土地费用,有效减少或杜绝乱压、乱占、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条例》及中石油下发的《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生产建设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公司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土地管理办法。 1、临时征地、永久征地费用分类 1.1投资类:钻井施工占地、电力施工占地、管线施工占地、新井场道路占地(包括老井场未永久征地的占地)和永久征地。 1.2成本类:老井压裂、道路拓宽、管线泄漏、油水淹地、修井作业等临时占地。 2、投资类用地定额标准: 2.1 临时占地: 2.1.1开发钻井(包含井场、生活区、进井场道路)

2.1.2进井场路线的确定:进入施工现场路线由生产管理部指定,宽度按照水田6米、旱田4米确定。 2.1.3管线施工临时占地: 2.1. 3.1管径在114mm以下(含114mm)的单管、单井三管、单井掺输等管线临时占地宽度为6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8米。 2.1. 3.2管径在114mm-159mm以下含159mm的单管或双管管径大于159mm掺输支干线的临时占地宽度为8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10米。 2.1. 3.3同沟双管或三管中有一根管的管径为159mm或单管管径在219mm管线的临时用地宽度为10米,采用机械挖掘、回填时管线临时占地宽度可放宽至12米。 2.1.4高低压配电线路施工占地:只能提供一条道路低压线路4~5米,高压6~8米(包括杆位占地、材料占地)。 2.2投资类临时占地补偿原则: 2.2.1钻井施工临时占地:如果有青苗的情况下,除给当年青苗补偿外,再按年产值的100%给予地力恢复费(土地复垦费);非蔬菜地的地力恢复费按大田产值补偿(第一年60%、第二年40%)一次性结清。 2.2.2占地损害严重的(主要指泥浆坑、水田填石料部分),在处理时要单独丈量面积,一律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产值的7倍给予补偿土地复垦费。 2.2.3油、水管线沟施工占地:有青苗的地块需补偿100%青苗补偿,无青苗的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 . . 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4) 一、工程概况: (4) 二、主要工程数量 (4) 三、工程特点 (5) 四、施工条件 (5) 第二章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6) 一、施工准备 (6) 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 (7) 三、项目施工组织机构框图 (11) 第三章施工方案......................................................................................1..2. 一、测量放样...........................................................................................1..2. 二、沟槽开挖...........................................................................................1..3. 三、管道安装...........................................................................................1..5. 四、管道接口...........................................................................................1..6. 五、管道支墩...........................................................................................1..6. 六、阀门井砌筑、抹灰............................................................................1..8 七、回填土...............................................................................................1..9. 八、水压试验...........................................................................................2..0. 九、清洗、消毒20

供水管道工程现场管理办法

供水管道工程现场 管理办法

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规范供水管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加强对项目部日常管理,结合工程公司安全、质量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供水管道工程涉及的供水管道新建、改建、小区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建设,管道抢修施工等。 二、施工现场管理整体目标是施工措施到位、施工质量达标、现场布置有序、沟通服务良好、方便群众生活、社会效益明显。 第二章管理要求 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安全帽佩戴整齐、统一着装。 四、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挖掘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参加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人进行作业。 五、项目部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须的、符合规定标准的日常性、季节性、应急性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项目部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和工程车辆,在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房不能用帐篷,必须使用集装箱房或夹心彩钢板房,且设置位置合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八、在城市主干道旁连续施工超过5天的要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夹心彩钢板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规格统一的铁制或塑制护栏,做到连续、稳固、线型和顺。基坑施工四周的安全维护按照市级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九、在交通道口或道路上占道施工时,对半封锁交通施工的路段,应用护栏隔出满足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封锁交通施工的路段,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因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设施,落实专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 十、施工主材、配件和其它砖、黄砂等材料应在现场整齐堆放,必要的进行合理的维护。施工现场要求落实专人管理,定时清扫。 十一、施工前对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查勘摸底,合理开挖,采取避让保护措施,要确保周边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 十二、施工场地应维持在满足施工的最小范围之内,在约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混凝土、砂浆的拌合使用要采取合理的隔离措施;不经允许不得破坏道路、绿化及相关公共设施,减少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影响。 十三、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保证管道安装及附属设施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时间: 2005-01-20 执行日期:2005-3-1 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月20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保障承包经营者依法取得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发包方得合法权益,稳定与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得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就是指乡(镇)、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得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得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与“四荒”等其她土地。 “四荒”就是指未开发利用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第四条属于村集体所有得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组(社)集体所有得土地,归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属于乡(镇)集体所有得土地,归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 (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三)合理开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 (四)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 (五)承包程序合法; (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农村土地得发包方。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得,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发包;组(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得,由村民小组发包,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行发包。 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农户、个人与单位就是农村土地得承包方。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予以确认。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得,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得,由村民小组管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乡(镇)所有得集体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得,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九条未划为基本农田得耕地,承包方可以从事林果业、牧业、渔业等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禁止弃耕、撂荒承包耕地。 弃耕、撂荒一年得,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收取荒芜费,并监督、指导其耕种。连续两年弃耕、撂荒得,发包方应当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并向承包方收取荒芜费。荒芜费得收取标准按有关规定或承包合同约定执行。收取得荒芜费计入公积金。 第十一条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方对依法收回承包得耕地与草地,因生产周期没有结束,不能及时收回得,待本生产周期结束后再收回。

2015年吉林省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试题

2015年吉林省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土地估价中的技术处理不正确的是。 A:当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时,选择的比较案例应为3年内成交的交易实例B:当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价格时,计算土地开发费用应准确区分宗地红线内外的开发程度 C:收益还原法中估价对象的净收益应根据估价对象实际经营的财务报表分析获得 D:剩余法中未来开发完成的房地产价值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进行测算 E:时间因素 2、衡量不同税差别的最重要标志是.【2008年考试真题】 A:纳税人 B:课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率 E:土地 3、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日地价的方法是__法。 A.收益还原 B.成本逼近 C.路线价 D.市场比较 4、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土地估价师可以从事()的评估。 A.地表的权利  B.地表及地下空间的权利  C.地表、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权利  D.地表、地下空间、地上空间、地上附着物、定着物及相关权利 5、有一临街宽度为10m,深度为6m的矩形宗地,平均价格为1000元/m2,则此宗地价格为__元。 A.10000 B.50000 C.60000 D.6000 6、在下列指标中,属于数量指标。 A:小区建筑覆盖率

B:小区人均绿地面积 C:小区建筑面积 D:小区土地出让价格 E:土地 7、当某一地块的边际报酬曲线达到最大值时,该地块的总报酬开始。 A:以递增的速度上升 B:以递减的速度上升 C:以递增的速度下降 D:以递减的速度下降 E:时间因素 8、总费用是指为创造收益所投入的直接必要的__。 A.劳动费用、资本费用 B.劳动费用、资本费用、经济费用 C.经济费用、劳动费用 D.资本费用、经济费用 9、关于土地自然供给与经济供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土地经济供给是土地自然供给的基础,没有土地经济供给谈不上土地的自然供给 B:土地自然供给随着人们科学技术的提高而增加,并在经济供给允许的范围内变动 C:土地经济供给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在土地自然供给的范围内变动 D:土地自然供给受到土地需求的影响而变化 E:时间因素 10、以下属于农用地利用资料的是。 A:农业技术实验资料 B:人均耕地 C:土地利用变更资料 D:土地利用规划 E:合法性 11、某地块面积为2000㎡,城市规划规定的限制指标: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30%.在单位建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案中最为可行的是。 A: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 B: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1400㎡,总建筑面积为6000㎡ C: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5500㎡ D: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2500㎡ E:时间因素 12、土地是最基本的资产,无论是私有还是公有,明晰的__都是建立土地市场最基本的条件。 A.土地权利 B.土地产权 C.土地管理 D.土地分配 13、城市地价监测指标中,地价指数通常以地价水平值比值的倍表示。

给水工程施工方案

给水工程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工程情况 滑兴路位于滑县城区东部,是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道,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南起禹大线,北至北环路,工程全长2030米。工程沿线自南向北分别及禹大线、向阳路、道康路、煤建路、北环路相交,其中禹大线、煤建路、北环路均为现状沥青路,道康路为同期设计道路,向阳路为规划道路。 本给水管道工程单侧布置在中东8米处,管径为dn400。 (2)给水工程的主要形式 滑兴路给水管材dn400、dn315、dn200采用硬聚氯乙烯管(PVC-U),公称1.0MPa;dn100管材采用镀锌钢管,管道外防腐采用环氧煤 (3)主要工程数量表 2. (1)《滑县滑兴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二分册雨水工程)。 (2)滑县滑兴路道路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

(3)现场调查所取得的资料; (4)我公司现有的施工能力及机械、设备状况及本单位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专业化程度、机械设备情况和综合生产能力等。 (5)我公司掌握的先进施工经验、新技术,各种施工统计资料及国内外新技术,先进施工经验和各种施工统计资料。 (6)主要技术标准: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3.施工进度安排 本项工程施工阶段可主要划分为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水压试验等。 (1)施工进度计划 本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具体进度安排见《分项工程进度横条图》。 (2)施工准备 1)人员配置: 为满足施工需要,已配置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劳动力,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人员配置如下: 施工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技术员6人、质检员2人、试验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2人、壮工20人、后勤2人,共40人。 2)材料准备情况 材料准备充分,且进场材料都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机械设备 为保证施工能顺利进行,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的全面开展。

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要点总结

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要点总结 摘要当代我国科技能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富足的生活,便捷的交通,发达的科技,使得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越来越发达。经济在持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在城市化建设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给排水工程是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根本工程。给排水工程的建设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很多方面,我国在给排水工程建设上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和发达国家的技术相比较起来,依旧存在很大的差距。市政给排水工程是我国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它建设的好坏关系着整个城市的发展情况,关系到人们日常的生活,因而我们在市政给排水工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施工管理工作,我们要学会多方位思考各种影响因素,明确施工管理的要点,采取合理的措施促进市政给排水工程高质量地完成,促进城市的高速发展。 关键词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管理;要点总结 市政给排水系统主要是在地下进行的,它的大部分管道工作都是在地下实施完成的,如果发生问题,将会给地上的城市建设带来很大的麻烦,严重时可能还会影响系统的正常工作,甚至导致危险事故的出现,因为给排水系统从发现情况到处理问题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精力,因此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在排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管理工作。总的来说我们能够把市政给排水工程可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供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和排水系统。每个系统在整个工程中是相互独立的,同时它们又是不可分开独立完成工作的,只有每个系统都正常工作,给排水系统才能正常运转。关于政给排水工程施工的管理要点总结,主要可以从以下部分进行认识。 1 我国当前市政给排水工程管理现状 1.1 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管单位工作不到位。 一个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有相应的质量监管单位监督。我国市政给排水工程在平常的管控工作中,很容易遭受外界的一些影响,这可能会导致工程施工质量不达标,后期很容易发生问题,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1]。此外,由于市政给排水工程大都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政府工程,所以有些施工单位会使用工程项目的这个特点,妨碍质量监管单位对工程的监管工作,给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带来一些坏的影响,甚至导致工程事故。 1.2 工程施工技术落后 一个合格的工程,需要扎实的专业技术来支撑,需要大批掌握先进知识的专业人才来完成,假设说给排水工程施工意识是一个工程正常开展的指导思想,那么这个工程中领先的施工技术就是这个工程施工的灵魂和保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的同时,人们对排水工程质量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从

供水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三章........................................................................................................ 公司安全职责 第四章........................................................................... 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章........................................................................................ 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七章.................................................................................... 事故即时报告及应急救援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章..................................................................................................................... 附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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