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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管理系统平台

中石化管理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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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中石化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

中石化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轻油产品的批发销售管理、零售经营管理、配送运输管理、润滑油产品的经营管理、加油站业务管理、业务统计管理等方面。

一、系统简介:

本系统涵盖石油公司、各级石油经销公司、油库、加油站等单位的业务管理,由十个子系统组成。

1、轻油批发系统

以总公司批发主管部门为核心,通过本系统控制向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2、润滑油批发系统

所属二级、三级销售分公司批发轻油的业务,并可远程控制下属分公司的销售行为。

3、区域油票管理系统

以区域总公司为龙头,管理整个区域油票的印制、保管、多级发放、预售、付油、回收、销毁、多级帐务、区域内总平衡帐等项工作。

4、区域内超市管理系统

以区域分公司为龙头,管理分公司下属销售点内(主要是加油站)超市的进货、销售、收款、帐务等项工作。

5、加油站管理系统

包括进货、销售、付油、分类销售货款、油罐计量、加油员工作业绩核算、油罐保管帐、加油站帐务,以及现金、油票、油本、代存代付等专项管理。

6、油品配送管理系统

以油品运输部门为基础,管理整个区域系统内和系统外的油品配送业务,覆盖从安排到运输的整个过程。

7、油库管理系统

管理油库内的各种业务活动,包括进货管理,出货管理,油罐管理等。

8、销售统计系统

将每日的销售信息及时按级汇总到区域总公司。以加油站为基础,建立加油站、分公司、总公司三级平衡帐,区域总公司可按日直接了解加油站的基本运行情况。

9、区域总公司上报报表的信息管理系统

可对应不同的上报系统,包括,上级公司、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其他专业管理部门等。

10、领导查询系统

可与办公自动化系统衔接,为各级领导提供区域内各级经营单位的多种管理信息。

二、重点系统

2.1成品油物流配送管理系统(老系统简介)

2.2 GPS车辆配送监控管理系统(新系统方案)

该系统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的有效监控,满足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监管要求,而且在国内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实现了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与GPS车辆监控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了调度人员与司机良好的远程互动。该系统投入使用后,改变了以往对油罐车运输过程难以监控、应急调度难以调整的局面,使石化的油品配送业务在应用ASPEN配送优化系统并与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车辆调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升和加强了配送管理。

2.2.1 GPS I期项目实施情况介绍

石化GPS车辆监管系统项目完成油罐车、液化气运输车的车载设备安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石化密切结合油品配送管理需求,把GPS技术与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有机结合起来。除了社会上一般GPS系统通用的车辆监控功能外,通过系统与销售业务系统管理系统联动运行并自动导入、下载配送调度信息,驾驶员利用车载GPS终端即可接收到配送油品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等各车次任务的指令,凭司机提油卡就可以完成提货手续,调度人员还可以在有突发派车任务时通过系统向就近车辆发出紧急调度指令和修改派车计划,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

通过GPS系统联网管理终端,运输车队的车辆管理人员可通过Internet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超速报警、违章停车报警、越界报警、主动报警、库站到达提示、重轻车状态等,还可查看车辆轨迹回放及停车报表检查车辆的违规情况,大大提升了车管部门对车辆的监管能力。

系统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的有效监控,满足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监管要求,而且在国内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实现了销售业务管理系统与GPS车辆监控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了调度人员与司机良好的远程互动。该系统投入使用后,改变了以往对油罐车运输过程难以监控、应急调度难以调整的局面,使石化的油品配送业务在应用ASPEN配送优化系统并与业务系统有效整合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车辆调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升和加强了配送管理。

2.2.2 GPS II 期方案。

建设背景

商品运输途中的安全问题,油罐车在运输途中的监控和管理,由于技术上的不可操作性,长期属于空白状态,如何有效的保证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特别是当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尤为突出,目前我公司使用的传统的封签来对运输车辆监管,但是使用成本非常高高,去年一年公司用在采

购封签的费用高达50多万元,同时传统的封签比较容易获得,在铅封的制造、购买、发行、施封、查验、启封等环节上无法实施严密、有效的监管,己不能适应高标准的防伪要求,而一次性铅封签的使用后的废料管理同样需要较大的成本支出。

2.2.3.系统的主要功能特点

2.2.

3.1 GIS 系统

各地区地图自动漫游,屏幕可同时显示多个管理窗口,可分别监控不同的移动目标。管理调度中心可自行在地图上进行特殊地点的个性标识。管理人员可针对标定的的各个油库位置点设定有效活动范围,在指定的卸油点开启阀门时,系统只进行记录不报警;当超出指定范围,并开启阀门时则被认为非法开启,系统自动报警,并自动定位非法阀门开启的位置点。系统可依照管理层次实行分级指挥和管理。预留数据接口,以备客户方进行基于定位信息的二次开发和应用。

2.2.

3.2电子封签引入GPS 系统

电子铅封采用先进的(RF-ID)自动识别技术,对每个进、出油口进行编号,通过数据采集器实时采集其开、关状态信号,通过卫星定位车载装置上的GPRS通讯模块,无线传输到监控中心。在实时显示车辆行驶位置的同时,实时记录油口开启次数,开启时间。油口状态,并可对一些违规操作报警,同时系统安全性好,收集的数据和信息不能人为破坏或改写,掉电数据不丢失。可记录人为断电次数,逸出数据报警。

电子铅封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人为错误操作(包括作弊行为),保证油品的质量、杜绝遗失、提高效益,使油罐车在运输途中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实现各个操作环节的电子化,规范油库管理,降低事故隐患,达到传统签封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2.2.

3.3调度监控管理系统

1.实时监控功能:

在任意时刻通过发出指令查询油罐汽车所在的地理位置(经度、纬度、速度、方向等信息)并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地显示出来。

监控中心可以指定一部车辆跟踪并显示行驶轨迹、方向、速度等参数实时的在电子地图上观察到运营车辆的行驶轨迹、行驶速度。

对空车和重车以不同的颜色或图标表示

2. WEB短信互动功能:

用户可以同过WEB油罐汽车监控平台直接在网上给油罐汽车上的显示屏发送调度信息,同时司机也可以通过显示屏向监控中心发送请求命令,回传请求指令用户可以在监控平台直接浏览。

3.实时动态调度功能:

调度人员能在任意时刻通过调度中心发出文字调度指令,并得到确认信息。

4.数据存储、分析功能

保存油罐汽车的运行路线、运行区域,到达的地方,并将该信息记录在数据库中,以备以后查询、分析使用。

5.地图实用显示功能

油罐汽车被实时监控、查询及历史回放时,地图能自动调整被监控的油罐汽车位于地图的中心(图随车移),油罐汽车位置可以通过轨迹线、空间位置、文字信息三种方式显示出来。地图可以自动调整图层的级别,被监控油罐汽车完全处于可视最佳监控视野。

6. 安全监控

系统可设置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当车辆超速行驶时,系统自动报警,便于管理调度中心即使纠正违规操作,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营。系统可设置车辆的行驶范围,当车辆越界行驶时,系统自动报警,便于监控中心即使纠正违规操作,在管理中做到有据可查,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7.报警处理

当车辆遭遇紧急情况时,只需要按下报警按钮,车载终端会自动向监控中心发送报警数据,在监控终端显示出车辆位置,并声光提示。另外,当行驶过程中遇到险情或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下,可通过车载终端的报警按钮向监控中心求救。监控中心还可对车内情况进行监听并录音.

为了加强调度管理,一般要求车辆行使固定路线或者只能在特定区域活动。在系统中为任务车辆预先设置行车路线,任务开始时,车辆行走路线及状态开始被监控及记录,如车辆未按预设行车路线行车或者驶出设定区域,系统将会自动报警,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当油罐汽车不在油库或指定加油站的时候,系统发出报警信号,监控中心收到信号后,会自动弹出报警窗口,并且报警窗口闪烁,这时报警声将会响起,报警窗口中会将所有该车的信息显示出来,监控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对油罐汽车进行跟踪和控制;

8.历史轨迹纪录查询

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轨迹信息将被纪录保存,方便事后查询。用户可选定过去一时间段,查询该时间段内指定车辆的历史数据,进行历史轨迹回放,是事故分析的得力助手。

9. 车辆统一信息管理

系统能够对车辆进行集中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管理内容涵盖车辆车牌号码、车台号码、车型、颜色、发动机号、底盘号码、用途等。系统将对车辆的所有这些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而后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以及查询功能。

10. 数据发布、共享

系统采用流行B/S架构,不同用户可以通过Internet使用IE登陆系统,按照用户权限,使用系统功能,发布命令,查询相关数据。不受计算机所处位置的影响,同时具有保证系统的数据的安全性。

11. GPS物流安全过程监控

安装在油罐车上的电子封签(以下简称为“E-Seal”)对每个进、出油口进行编号,通过数据采集器实时采集其开、关状态信号,通过卫星定位车载装置上的GPRS 通讯模块,无线传输到监控中心。

GPS II 期系统的数据处理中间件对 E-Seal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数据结合车辆的卫星定位数据、速度、方向信息,打包发送给在线连接的,并具有监

控该车权限的Internet Web客户端。

在地图显示中增加对应与油罐车的E-SEAL状态的显示,对处于E-SEAL原因报警的情况与GPS I 期中车辆超速、超界等其他报警情况提供较为明显的区分。并可在地图界面上查看更为详细的E-SEAL装置当前状态和相关历史数据。使用Internet Web客户端的实时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设置软件安全报警中的各种条件选项,了解

到各种安全报警数据,并以自己定制的方式通知。通过 GPS 系统和 E-SEAL系统的结合,保证车辆安全,货物安全。

12. ASPEN 二次物流任务执行管理

由于 GPS 技术指标和运行环境要求的限制,无法作到仅仅通过GPS单个独立的系统来对 ASPEN 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E-SEAL系统由于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将其与现有的GPS系统相结合,为我们对二次物流任务的执行监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手段。同样通过GPS II 期系统中对运行系统状态数据的软件后处理分析,可以为ASPEN系统提供排除人为因素后的输入数据,提高了已ASPEN,GPS I期系统为核心的二次物流信息化平台的

可靠性和精确度。进而帮助我们更好完成日常配送任务的同时,更好的处理可能出现的资源紧张时的状况.

13 三大系统结合,提供单车任务执行报表、车队任务执行报表

由于GPS 装置无法判断油罐车执行一次配送任务的开始点和结束点,无法计算出准确可靠的运费报表,在将E-SEAL系统与GPS I、以及ASPEN 系统结合后。我们可以通过ASPEN 提供的数据得到车辆情况和任务情况,通过E-SEAL系统得到任务的开始地点、时间和截止地点、时间,在结合GPS I系统提供的运行线路。在一次配送任务完成后,自动计算出准确的任务运费,和供承运车队调看的报表和车辆运行轨迹。

14. E-SEAL设备管理模块

由于E-SEAL技术的要求,需要单车单用,同时由于油罐车的数目比较多,特别是所分属的车队数目多,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对实现 E-SEAL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等管理。保证在管理制度上满足E-SEAL使用的需要。

15. E-SEAL 的IC 卡管理和加密

单套E-SEAL需要使用5 张保存有特定加密数据的IC 卡,为了达到E-SEAL的安全要求,需要在完成对E-SEAL设备的标识的同时还要产生5张加密的IC密钥卡,目前软件要求产生1024位 RSA (公/私)密钥。

2.2.4.硬件产品技术性能及指标

卫星定位系统

定位时间 :12通道接收器,如果你在最后一次定位位置的附近,冷启动时的定位时间一般为3~5分钟,热启动时为15~30秒,2通道接收器,冷启动时大多超过15分钟,热启动时为2~5分钟。

定位精度 :GPS接收器的水平位置定位精度在5m~10m左右

电子铅封系统

外壳:探头部分采用304#不锈钢,主机部分采用铝合金

主机与探头的最大距离:≤10米

供电方式:汽车电瓶供电(12/24V)

电池类型:车用铅酸蓄电池

电池最大开路电压:24V 传输速率:57600波特率

防爆形式:主机部分:一般兼厂用本质安全型

探头部分:厂用本质安全型

防爆标志:主机部分:[Exia]ⅡBT5 探头部分: ExiaⅡBT5

一、控制结果:

日车辆承运动态统计结果(即注册车辆数、在线车辆数、掉线车辆数)不在线车辆报警提示,并登记,供核查处理,实时查询。

非法开启报警提示,并登记,供核查处理,实时查询。

非法身份卡ID设置及拦截报警。

全省所有车辆承运数据查询。实时查询。

(完整版)合同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1.1.1合同管理 1.1.1.1管理思想及综述 可实现多种合同类型的管理,可实现对合同在集团内部的多级审批。并可实现对项目类合同进行合同录入、合同变更、合同结算管理。并可实现对合同附件的管理。可实现项目月度资金计划的录入,并可实现与进度相结合的项目款的支付管理,最后实现付款记录自动生成凭证到总账系统。 1.1.1.2管理流程 1.1.1.3系统功能 1.1.1.3.1合同订立 合同录入 操作组织:实体成本中心组织或者非实体成本中心组织 可以修改和删除“保存”或者“提交”状态下的合同;单击【】和

【】,就可以上传“合同文本”和“工程附件”;单击【】,就可以对审批后的合同进行“责任部门”移交;单击【】,就可以查看该合同所有相关的信息。 合同录入完毕后,点【】,然后在序时簿界面进行审批,合同审批支持工作流。 合同修订 操作组织:实体成本中心组织或者非实体成本中心组织 进入“合同修订”主界面,选中需要修订的已审批合同,单击工具条上【】和【】,就可以修改和删除“保存”或者“提交”状态下的合同修订;

合同查询 本功能用来自定义条件查询合同,双击查询出来的合同,可以看到该合同相关的执行信息,包括合同信息、拆分信息、结算信息、变更信息、成本信息、付款信息、付款计划等信息。 操作组织:实体成本中心组织或者非实体成本中心组织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界面上的选项进行查询。 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合同变更发起、变更审批单查询、变更签证确认、变更指令单查询、结算单录入、结算单查询。 合同变更发起 操作组织:实体成本中心组织或者非实体成本中心组织 进入“合同变更发起”主界面,选中最明细工程项目,单击工具条上的【】进入

合同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合同管理系统功能说明 1 合同审批 有合同要签订时,可以起草新合同发起审批,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审批,以便检查合同相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是否正确,审批通过之后审批结束。 1.1合同起草 合同信息录入,主要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正文、合同双方履约义务、合同收支计划以及合同风险这几个部分。 1.1.1.合同基本信息 包括合同的收付方向(收款、付款、收付款)、合同类型、执行人信息(执行部门、执行人、联系电话)、是否关联主合同、核算币种以及金额(收款方向金额、付款方向金额)、合同附件、合同期限(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合同监控人员、其他相关信息(所属项目、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 1.1. 2.合同正文 提供word录入,可以编辑合同正文信息。 1.1.3.履约义务 包括我方履约义务和他方履约义务两个部分。每个履约义务都有对应的履约时间,可以录入多个履约义务。可以设置履约责任人并指定提醒方式(短信、邮件、RTX),在合同监控中,依据履约时间和履约义务的执行状态(未完成、完成、逾期、逾期完成)发送提醒信息。

1.1.4.收支计划 包括收款计划和付款计划两个部分。收款计划的总金额和付款计划的总金额要分别和合同核算金额一致。 收款计划包括计划收款时间、计划收款金额、实际收款时间、实际收款金额这几个方面。可以录入多个收款计划,在合同起草时编辑计划收款信息,实际收款信息在做收款管理时再进行录入。在收款管理中,依据这个计划收款时间和实际收款信息判断该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完成、逾期完成)。 付款计划包括计划付款时间、计划付款金额、实际付款时间、实际付款金额这几个方面。可以录入多个付款计划。在合同起草时编辑计划付款信息,实际付款信息在做付款管理时再进行录入。在付款管理中,依据这个计划付款时间和实际付款信息判断该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完成、逾期完成)。 可以设置收支责任人并指定提醒方式(短信、邮件、RTX),在合同监控中,根据收支计划的执行状态发送提醒信息。 1.1.5.风险管理 包括风险类型、风险名称、应对措施、风险等级、风险状态这几个方面。合同风险可以录入多个。 在合同监控中,可以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调整风险状态(未发生、已识别、已跟踪、已关闭)。 1.2合同审批 合同起草完成之后,进入审批流程。合同审批项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正文、履约义务、收支计划、风险管理、流程跟踪表单。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经办人快速操作指南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经办人快速操作指南 (修订版) 胜利油田CMIS实施办公室 2012年5月

目录 1 前言 (1) 2 系统登录 (1) 2.1 如何登陆系统 (1) 2.2 如何退出系统 (1) 3 合同准备 (1) 3.1 签约依据维护 (1) 3.1.1 界面要素信息说明及填写规范 (2) 3.1.2 新增签约依据 (2) 3.1.3 修改签约依据 (2) 3.1.4 查询签约依据 (3) 3.1.5 删除签约依据 (3) 3.2 项目信息维护 (3) 3.2.1 界面要素信息说明及填写规范 (4) 3.2.2 新增项目信息 (4) 3.2.3 修改项目信息 (4) 3.2.4 查询项目信息 (5) 3.2.5 删除项目信息 (5) 3.3 合同相对人维护 (5) 3.4 一般合同订立准备 (6) 4 合同订立发起 (9) 5 审查审批合同 (10) 6 合同文本打印 (11)

7 合同签署 (11) 8 合同履行 (12) 9 合同履行完毕 (15) 10 合同终结 (15) 11 电子归档 (16) 11.1 电子归档查询 (16) 11.2 发案管理 (17) 12 查看待自己办理工作 (18) 13 查看自己的已办工作 (18) 14 追踪合同办理情况 (18) 15 查看合同报表信息 (19) 16 查看合同台账信息 (19) 17 监控合同运行状态 (19)

1前言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合同发起、订立、履行、终结的业务人员快速掌握CMIS 操作方法。如需了解CMIS的详细功能,可查阅《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修订版)。 2系统登录 2.1如何登陆系统 打开IE后在地址栏输入系统网址(正式系统“http://10.246.0.200”,测试系统“http://10.5.21.1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用户名为中石化AD域名),点击【登录】进入合同管理系统。注,测试系统无需输入密码。 图2.1合同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注:合同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时间按照油田正式上线通知为准,在正式上线通知下发以前,任何单位不能在正式系统中录入运行数据。 2.2如何退出系统 用户需要退出系统时,可以直接关闭浏览器,或者点击工作界面LOGO区域内的【退出】按钮退出系统,如图2.2所示。 图2.2合同管理系统退出界面 3合同准备 合同准备是合同发起的唯一入口,合同双方就合同相关条款等信息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纸质合同前需要登陆系统发起合同。在合同准备阶段,经办人需要录入合同要素信息,其中包含签约依据、项目信息、合同相对人等要素。 3.1签约依据维护 由合同经办人在签约依据模块对签约依据进行新增、删除、修改等管理工作。

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7423 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中石化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检修、维修的施工。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

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负全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第六条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区作业许可证,凭许可证进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各直属企业根据施工场所的情况自行拟订。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

公司集团合同管理程序

中铁集团合同管理程序 0 目的 对每份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进行评审,确保集团公司履约能力满足合同要求。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议标工程。 2 定义 质量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中的术语。 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委托编制、批准并发售给申请投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概况、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合同工期、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履约标准、标段划分以及主要工程数量等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委托编制、批准并发售给投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投标人须知、合同工期、投标书格式、工程图纸、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书: 由申请投标单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批准并报送给招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情况、财务状况、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主要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内容。该文件应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响应。 投标书: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批准并报送给招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一般包括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保函、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资质情况、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主要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内容。该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 投标责任单位: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的单位、部门。 3职责 董事长 3.1.1负责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书、合同签订、合同的执行; 3.1.2可授权其合法委托人执行。 总经济师 3.2.1负责主持工程信息评审,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的审核,合同修订的批准; 3.2.2可授权其合法委托人执行。 经营部 3.3.1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营信息的收集、筛选和评审; 3.3.2负责组织并参与经营部组织的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编制、递交、信息跟踪、出席标前会、开标会; 3.3.3 负责集团公司中标工程合同分劈、验工计价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参与合同末次验工计价。 总部相关部门 参与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片区指挥部 负责片区内经营开发管理工作。

第三方合同管理平台

用户注册与使用协议 本协议双方为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XX”)以及XX负责运营的XX官网(以下简称为“官网”)注册用户(以下简称为“用户”),本协议具有合同法律效力,适用于用户在官网的全部活动。请用户在注册成为XX用户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若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XX对条款的解释,请通过XX客服电话进行沟通,暂不要进行后续操作;若用户注册成为XX用户,则表示用户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已充分阅读并认可和同意遵守。同时,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法律后果,用户将独自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协议的范围 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下条款及官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XX用户的范围 (一)XX用户包括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 (二)企业用户是指通过官网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XX提供的服务,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香港、台湾、澳门除外)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个人用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台湾、澳门除外)的公民,通过官网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XX提供的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 XX为客户提供合同在线签约、合同存证、合同管理等服务,具体以官网公布的服务项目为准。 (二)服务费用 1.用户承诺按照官网公布的业务定价及有关规则支付服务费用; 2. XX保留单方面制定与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修改后的费用标准一经官网公布即生效,适用于费用标准修改后用户购买的服务,用户在费用标准修改前已经购买的服务,无论是否已经使用完毕,均适用用户购买该项服务时XX公布的费用标准。 3.用户在购买XX提供的服务后,如非因XX的过错而解除合同的,XX不予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四、用户注册与实名认证事项

中石化合同1.doc

物品/服务买卖合同 买方: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合同管理号:卖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合同有效起始日期:合同有效截止日期: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顾龙清业务联系人: 业务电话:业务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建设银行定海桥支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100161********00850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310043*****6035

双方经协商达成的买卖合同,连同本合同附件及买卖合同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为乙方。 一.品种、数量、质量、单价等详件见附件《买卖合同清单》。 二.乙方在每月15日前书面提出下月需求计划并经甲方确认,甲方负责备货和供应。若乙方每月15日前不能向供方提出需求计划,供方将不保证货源的稳定供应(常用油除外)。三.质量标准 甲方所提供油品资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无相应国家标准的,以中石化企业标准或甲方出具的质量标准承诺或甲方提供的油品质量检验单为准。 四.甲方对所提供资源的合法性承诺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源,是合法的、手续完备且甲方有权处分的资源,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委托甲方送货的,所有权及风险自油品卸入乙方指定地点或乙方容器/承载工具时转移给乙方。 六.提油方式、期限及运费的承担 甲方送货时,甲方需在 3 日内将约定的标的物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七.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及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承担责任的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送货的,如对数量和质量有异议,须在卸货过程中、最迟在甲方运输工具离开卸货点前提出,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名确认。 3.数量验收: 小包装润滑油:经双方确认,甲方所供润滑油为小包装润滑油时,双方按实际验收件数交接。 4.质量验收: 有国家标准的,以国家现行标准为准;无国家标准的,以中石化企业标准或甲方出具的质量标准承诺或甲方提供的油品质量检验单为准。乙方须在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第(1)、(2)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对有质量异议的油品,由双方共同将提油油库封存的油样或双方共同封存的其他油样,送往上海市法定质检机构检验。若检验结果表明属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结算和付款: 当月20日前开出的发票当月结清,20日后开出的发票次月底前结清。 九.违约责任

中石化协议

合同编号:YNHDDB-QT-2011-008 中国石化加油卡充值协议 甲方:云南华电滇北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石化镇雄南大街加油站 日期:2011年12月20日

中国石化加油卡充值协议 甲方:云南华电滇北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石化镇雄南大街加油站 为协助甲方加强车辆管理,同时能享受到中国石化IC 加油卡带来的方便、快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甲方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加油卡资金余额情况,不定期向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中国石化南大街加油站开户行(农行乌峰路支行)指定账户汇款。 2、甲方汇款后,甲方派专人到中国石化镇雄南大街加油站告知汇款情况,乙方应立即指派本公司相关人员确认甲方资金到账情况。 3、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乙方应立即为甲方办理充值加油卡资金注入。 4、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止,为期1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协商续签。 二、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在加油卡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向乙方申请补办加油卡并恢复卡内原有金额。丢失后可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24小时内发生的加油及其它消费损失由甲方负责,挂失24小时后发生的加油及其它消费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向乙方指定开户行账户不定期进行汇款,金额不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加油卡(主卡)充值明细表和(副卡)分配明细表或通过中国石化“油中感谢”官网自主查询加油卡加油、分配情况。 (4)甲方有权索取与汇款金额相同的普通加油发票,加油时不在索取发票。 2、乙方权责 (1)加油卡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内,对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加油卡损坏或无法使用的,乙方应该无偿补办加油充值卡。 (2)乙方有权对甲方向其指定账户汇款金额发生质疑,如发生质疑,乙方可以向甲方所要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同甲方财务人员共同到乙方指定银行(开户行)调取银行汇款信息。 (3)当甲方清户时,乙方在受理清户申请15个工作日后,按加油卡帐户金额全额退还IC卡押金及卡内余额,交回本户内的所有加油卡(加油卡若遗失须先办理挂失手续),退款金额以加油卡账户余额为准。

密档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3.2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 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 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4.1.2. 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 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 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 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 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 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营规定合同

合同编号:TRXD-Y201506-01 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设施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在线监测类) 合同签订地:市 签订日期:二年月

甲方(地市环保局): 乙方(县级环保局): 丙方:(排污企业): 丁方:(第三方运营公司):贵州中节能天融兴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2[91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黔环通〔2015〕170号)关于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我省已建成投运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行第三方运营,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省环保厅招标)已招标确定了废气、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营商:贵州中节能天融兴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中标区域已建成投运的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以后建成投入运行的在线监测设备一并纳入管理)。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所辖区域自动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指导丙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验收工作。 2、负责协调设备安装企业、传输设备供应商和第三方运营公司之间的关系,设备安装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市场价格的备品备件和试

剂等运营必须条件。 3、对运行时间久、长年不能正常运行、厂家无法提供备品备件、维修无意义的自动监测设备提出更新计划意见,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最好是丁方提出,甲、乙方审批并协调丙方进行落实) 4、负责向贵州省环保厅上报自动监测设备及数据异常报告,并 帮助丁方协调解决运维中出现的问题。 5、按照省环保厅规定,对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企业超过时限未 提出异议的进行查处。甲、乙、丙三方未提出异议的自动监测数据,视为共同认可数据,可作为总量减排、环境管理的依据。 6、负责对第三方运营公司运营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7、按照每季的考评结果,于运营期第二个季度首月30日前拨付上季度运行费用。 二、丙方责任与义务: 1、配合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营公司顺利接收自动监测设备,依 据省厅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整改后依然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或者不具备接收条件的设备,应根据省厅相关要求进行更换,验收后方可转交第三方运营公司。 2、丙方按照国家、省环保厅要求安装、建设自动监测设备,并 在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省环保厅招标确定的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维护、运营。资产归丙方所有。第三方运营公司正式接手运营后,自动监控设备更新由第三方运营单位承担的,其资产归第三方运营单位所有。 3、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丙方有义务负责协调设备供 应商提供备件,并督促第三方运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实施完成。 4、负责本单位内监控设施和通讯线路不被外来和内部人员盗窃、

中石化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华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事务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各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协议以及其它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销售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三)坚持项目、计划和资金落实原则; (四)坚持资信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原则。 第四条公司对合同业务实行统一制度、分类主办、归

口审查、分级审批、各负其责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同分类及签署权限 第五条合同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第六条一般合同是指经常性发生,且公司经理有权签署、审批或授权签署或审批的合同。一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一)化工产品销售和化工产品采购合同; (二)物流合同,包括:化工产品运输合同、化工产品仓储合同、化工产品移库合同和化工产品跨区调拨合同等; (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 (四)其它类别合同,包括: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 购合同、租赁合同、修理合同、保管合同、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信息服务合同、委 托合同、劳务合同、票据贴现合同、货款结算合同、授信合同及其它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签订的合同。 第七条一般合同分级签署权限按照合同分类、合同标的额分别确定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各部门经理行使,分级签署权限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一)股份公司、化工销售分公司对公司经理有特别授权的执行特别授权; (二)股份公 司内控手册权限指引中对公司经理、公司副 经理、公司各部门经理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权限指引的规定; 三)上述两项均未明确规定,参照股份公司和化工销售

中石化工程建设合同

中石化工程建设合同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中石化标准文本)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 工合同 甲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乙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于XX年月日在山东东营市东营区 胜科采油队、输油队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需解释的名词)项目经理:是指发包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是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

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方确认的增加合同价款。 费用:是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图纸:是指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方批准的,满足发包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照日历总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开始施工的日期。 竣工日期:是指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编号:SM-ZD-27213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 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本规定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施、单体录像设施和卫星定位装置等3类。 1.1.1视频监控设施。具有不间断摄录、图像传输、主机控制、集中显示和记录保存等五项基本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永久、固定式生产装置和场所。 1.1.2单体录像设施。具有方便拆装、移动监控等特点,主要用于监控临时、流动式生产作业场所。 1.1.3卫星定位装置。具有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功能,主要用于监控机动车辆、船舶等特种移动设备。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各企业是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2.2事业部、管理部、资产公司、专业公司分别是板块(行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板块(行业)实施细则和建设规划,确保板块(行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到位、监控有效。 2.3总部和企业信息管理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系统运维、保障等日常管理等项工作。 2.4总部和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是同级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和监视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及事故后录像分析等工作。 3基本原则 3.1同步建设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企业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开工、同步验收投用。 3.2资源共享、优先投用原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合作协议书第三方

合作协议书 甲方:河北坤展博宏科技有限公司 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本着互利互惠、发挥各自优势,达到优势互补、双方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智慧校园和智能产品”的核心战略合作,达成如下意见,并签署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 2、本协议涉及乙方系统项目包括:(待定) (1)智能教育平台系统 (2)智能信息化系统 (3)数字化系统 等等。 3、本协议涉及乙方应用的产品包括:(待定) (1)电子白板 (2)网络摄像头 (3)多媒体讲台 (4)智能网关 (5)智能开关

(6)智能温控器 (7)智能门禁 (8)云服务主机 等。 二、合作细则 1、乙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为支持甲方利用自有的丰富社会人脉资源进行“智慧校园和智能教育工程以及其相关配套产品安装应用”等配套产品商务合作;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提供所有项目所需商务证照、资质证书等;并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商务谈判支持,如有需要乙方需派出技术人员以甲方的名义参加商务会谈; 3、乙方提供符合参与“项目”的资质文件,并以“河北坤展博宏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投标及签署合同; 4、维护甲方及乙方的利益和关系,对项目实施有关的对外联系、对外接洽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5、以甲方的名义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乙方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服务等相关工作; 6、本协议涉及乙方系统项目的,采用共同合作方式,即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等技术支持(如招投标商务支持、方案设计,中标后项目施工、管理,施工完成后提供售后服务等)的,乙方负责项目的施工、采购和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总金额(乙方报给甲方的设备成本总造价)的10%的合作管理费(工程安装调试费、税金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列支); 甲方全面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商务谈判,甲

中国石化油〔2015〕374号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油〔2015〕374号 2015年6月26日 1 基本要求 1.1 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1.3 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 1.4 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 及以上。 1.5 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

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1.6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1.7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1.8 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 2 井控管理基本制度 2.1 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2.1.1 集团公司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担任,成员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全监管局、能源与环境保护部、外事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加挂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归口管理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统筹负责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

第三方合作协议书《正式版》

第三方合作协议书《正式版》 第三方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负责人身份证号指定银行开户名账号电话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资格的必备条件1.乙方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经营的美容、养生、抗衰老、单店或连锁机构;2.乙方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有稳定的高端客户群体,有丰富的医疗美容项目运作经验;3.如乙方为个人,则须是具备充足的商业资源,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自然人。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甲方专职业务人员同等的业务平台(包括同等的销售政策,同等的业务资料和咨询流程。 ),乙方负责宣传和客源组织;提供场地和咨询人员开展项目; 2、甲方对治疗安全承担责任 3、甲方承诺凡乙方推荐的顾客,将视为乙方永久客源对待;永久客源的后续消费,乙方均能获得分成。 4、甲方视乙方业务需求不定期为乙方店内员工进行培训。 三、合作及结算方式 1、所有治疗及整形项目必须先收费后治疗,由甲方收取费用; 2、甲方给予乙方的报酬是通过乙方转介绍整形业务成交额返点的方式来支付;

3、具体返点方式如下1)国内专家医疗美容项目,涉及用胸假体,臀假体,鼻假体等较大硬性成本的,扣除材料成本之后返点,其他不涉及材料成本的均按返点;境外专家医疗美容项目,涉及用胸假体,臀假体,鼻假体等较大硬性成本的,扣除材料成本之后返点,其他不涉及材料成本的均按返点。 2)住院费用、体检费用、输液费用、麻醉费用、术后恢复药剂均不计入返点基数;13)乙方介绍其它合作人(单位)来院,必须于顾客来院前,将该顾客的联系电话和个人信息提前报单通知甲方业务人员,并录入甲方管理系统,否则该顾客不视为乙方业绩。 4)付款方式甲方直接转账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5)结算时间在顾客付清全款、接受并完成所有医疗美容项目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 4、为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各种地面营销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医疗整形转介绍业务,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夸大效果、不得误导宣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以以多种关联营销的正当营销手段为甲方招揽医疗美容 消费顾客。 3.甲方给予乙方顾客的项目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 如乙方提报给终端顾客的价格过低,则乙方返点等比例下调;若 双方商量未果,甲方可选择不接纳此顾客。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

ZS/CX/JY01合同管理程序 0目的 对每份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进行评审,确保集团公司履约能力满足合同要求。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议标工程。 2定义 2.1质量术语采用GB / T19000 - 2000标准中的术语。 2.2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委托编制、批准并发售给申请投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概况、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合同工期、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履约标准、标段划分以及主要工程数量等内容。 2.3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编制/委托编制、批准并发售给投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投标人须知、合同工期、投标书格式、工程图纸、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2.4资格预审申请书:由申请投标单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批准并报送给招标单位的文件。该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况、财务状况.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主要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内容。该文件应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响应。 2.5投标书: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批准并报送给招标单位的文件。 该文件一般包括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保函、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资质情况、同类工程业绩、拟参加的主要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等内容。该文件应対招标文件做出响应。 2.6投标责任单位: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的单位、部门。

3职责3.1董事长 3.1.1负责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书、合同签订、合同的执行; 3.1.2可授权其合法委托人执行3.1.1. 3.2总经济师 3.2.1负责主捋工程信息评审,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的审核,合同修订的批准; 3.2.2可授权其合法委托人执行3.2.1O 3.3经营部 331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营信息的收集、筛选和评审; 332负责组织并参与经营部组织的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中顾客 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编制、递交、信息跟踪、出席标前会、开标会; 3.3.3负责集团公司中标工程合同分劈、验工计价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参与合同末次验工计价。 3.4总部相关部门 参与招标文件中顾客要求、合同条款的评审、投标书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5片区指挥部 负责片区内经营开发管理工作。 3.6项目部 负责项目施工管理,施工合同的执行,并负责合同修改的提出和授权范围内的评审。 4工作程序4.1信息追踪:投标责任单位负责工程信息的追踪。 4.2信息评审:由片区扌瞬部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f经片区指挥部签署意见,报经营

第三方合同范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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