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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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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2015年6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

(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

(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

(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

(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

(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

(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

(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

(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

4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

(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

(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30)《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省级整体推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纲要》;

(31)《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文件汇编》;

(32)《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规划(2013年—2017年)》;

(33)《云南省镇(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导则》等。二、固废行业技术标

准规范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3)《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4)《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 (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9)《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10)《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2011); (11)《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设备》(CJ/T16~21-1999);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1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13-2007; (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17)《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0-2010; (18)《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

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19)《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

2010; (2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21)《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22)《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 (2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176-2012; (25)《聚乙烯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 (26)《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2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8)《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抓斗起重机技术要求》CJ/T 432-2013 (29)《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CJJ 128-2009 (30)《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 212-2015,实施日期:2015-10-01

即将实施

(3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 (32)《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3)《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GB/T 18750-2008 (34)《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GB/T 25032-2010 (35)《垃圾焚烧尾气处理设备》GB/T 29152-2012 (36)《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12-2012 (37)《垃圾焚烧锅炉技术条件》JB/T 10249-2001 (38)《垃圾焚烧尾气治理袋式除尘器用滤料》JB/T 11310-2012 (39)《大型垃圾焚烧炉炉排技术条件》JB/T 12121-2015,实施日期: 2015-10-01 即将实施

(40)《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218-2003);

(41)《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42)《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4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4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三、给水、排水标准规范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已有修订征求意见稿) (4)《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2010)

(7)《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第158号令)

(8)《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7号令,已作废;现用建设部第

156号令)

(9)《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 (10)《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

(1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2014年版)

(1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15)《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16)《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28:2002) (17)《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1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

(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2)《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 (2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四、建筑、结构标准规范

(1)《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5057-2009 (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 (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14)《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 (1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13.2013年5月1日实施 (16)《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8)《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T 50001-2010); (19)《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 T 50105-2010)。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5年5月1日实施 (2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

实施

五、电气部分标准规范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2014年7月1日实

施。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附件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口物质、物品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及相关部门对鉴别机构的管理。 1.3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3)《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4术语和定义 (1)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是指判断进口物质、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以及判断其所属固

体废物类别的活动。 (2)鉴别机构 是指接受海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的委托,从事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机构。 (3)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鉴别申请的机构或单位。 (4)委托鉴别 是指由委托方向鉴别机构申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行为。 (5)复检鉴别 是指对已经出具鉴别结论的同一批进口货物再次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活动。 (6)样品 是指从整批进口货物中抽取,并能完整、真实地展示和反映货物属性特征的少量实物。 2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 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鉴别委托和受理、鉴别、复检、分歧或异议处理等。 2.1鉴别委托与受理 (1)委托鉴别时,委托方应向鉴别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委托鉴别申请函(需说明鉴别原因); ②鉴别货物产生来源信息; ③申请复检鉴别时应提交自我申明以及已进行的检验或鉴别材料; ④鉴别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信息。 (2)鉴别机构同意受理委托,应告知委托方所需鉴别工作费用

危险废物鉴别-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鉴定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土壤采样 土壤样品的采集《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 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992)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采样制样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0-19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 GB/T5086.1-199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299-200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 法HJ/T300-2007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固体废物采样制样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HJ557-200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附录S~W pH值(腐蚀性)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15555.12-1995

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1121.2-2006 土壤中pH值的测定 NY/T1377-2007 六价铬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15555.4-1995 铜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D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A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C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铜 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美国国家环保局方法 EPA6010C-2007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铝等24种金属 元素美国国家环保局方法EPA 7000B-2007 锌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 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 录D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危险废 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2007附录A 土壤、底质、沉积物和固体废物锌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附录C

精选最新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公开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一、依法执教。遵纪守法,不做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在教育教学中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不违规办班、不有偿补课,不误导学生乱订复习资料或其他课外读物,不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收费。 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心系学校,自觉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努力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自觉端正教风,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课堂,尊重学生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四、诚信育人。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注重教师形象,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五、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公正、公平对待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身心伤害。 六、尊重家长。及时沟通情况,经常深入家访,与家长共同探索教育的方法方式,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七、严谨治学。求真务实,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做到精益求精,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落实教学常规,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八、协作创新。不断进取,加强学习,丰厚自身的理论积淀,提高学识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以独特的人格魅力来影响人、培育人。 九、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开启学生的心智,用爱唤起学生的自信、自尊和真善美的热切渴望。 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生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纪,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整理资料全

第一章 1、固废的概念: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 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固废的分类:(多选,熟悉分类情况) 我国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固体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1 )生活垃圾,可分为城市生活垃圾( Mun icipal Solid Waste ,又称城市固体废物)和 农村生活垃圾,是指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 街道垃圾(street refuse ) 厨余垃圾(garbage, kitchen waste ) 商业垃圾(Commercial Waste ) 废弃车辆(abandoned vehicles )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s ) 工程拆除垃圾(demolition wastes ) 污水污泥(Sewage Sludge ) (2) 工业固体废物(In dustrial Solid Waste )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又称为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其来源及物理性状大体可分为六大类: 冶金工业固体废物,如钢渣、高炉渣、磷渣、赤泥 能源工业固体废物,如粉煤灰、煤矸石 石油化学工业固体废物,如油泥、废崔化剂、废有机溶剂、酸(碱)渣矿业固体废物,如废石、尾矿 轻工业固体废物,如陶瓷破损、磨抛、切割废料其它工业固体废物,如木材、木器的刨花、碎木 (3) 危险废物的特性通常包括急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浸出毒性、疾病传染性等。国家危害废物名录 冒** 0117无极低比曾厳樹 021K3* 031*35庫? 农AflJW2036 05A材聞嘴割匱期2137有机审比舍鞠股鞫06空含物fiFl■化稅復梅 ||?23丹 0S出覆*廈韵40 的喪乳化般41 10詳梓凯曜镒農物2A42 112743才專并噪埔喪M 122K聊 13帝PI樹At类幔29松含有机卤化输矗曲143046 153147 1632 3、固体废物对环境潜在污染的特点:a.产生量大、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b. 污染物滞留期长、危害性强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发文单位: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文号: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06-3-9 执行日期:2006-4-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现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本鉴别导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保总局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

定其海关商品编码。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是固体废物。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

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 我自愿加入公司(),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体健康证明、职称及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及从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各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并承诺上述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本人确认以下所有录用条件: 1.具备并及时提供国家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有效就业手续。 2.为公司提供办理录用等所需的证明材料。 3.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4.不曾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 5.已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6.与原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或已经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7.没有被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8.入职后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甲方劳动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9.按甲方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 10.其他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本人已接受公司入职包括相关制度的培训,认真学习了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内容、岗位操作规范等,无任何异议,保证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 三、保证时刻忠诚于公司,时时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不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证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确保顾客利益高于一切,不损害顾客利益,做到“让顾客满意”。 五、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一切按规章制度行事,做到不吃请受贿,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 六、保证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做到手续齐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金额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贪污,不挪用公款。 七、保证本人品行端正,未受到任何处分,没有犯罪记录。 我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报到之时(及试用期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愿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任何处分(处理),公司有权不予试用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附件: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 (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的鉴别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其次可根据本导则所列的固体废物范围进行判断;根据上述定义和固体废物范围仍难以鉴别的,可根据本导则第三部分进行判断。 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固体废物的范围 列于二(一)中的物质或物品,如果没有包括在二(二)中, — 3 —

是固体废物。任何物质或物品如果包括在二(二)中,则不是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物质、物品或材料: (1)从家庭收集的垃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报废产品 (3)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质 (4)办公产生的废弃物质 (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残渣 (6)其他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垃圾、残余渣、污泥 (7)城市河道疏浚污泥 (8)不符合标准或规范的产品,继续用作原用途的除外 (9)假冒伪劣产品 (10)所有者或其代表声明是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11)被污染的材料(如被多氯联苯PCBs污染的油) (12)被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材料、物质或物品 (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声明是固体废物的物质或物品 (二)固体废物不包括下列物质或物品: (1)放射性废物 (2)不经过贮存而在现场直接返回到原生产过程或返回到其产生的过程的物质或物品 (3)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 (4)实验室用样品 — 4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减量化:通过合适的技术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体积。 3.城市生活垃圾:在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4.增容比:所形成的固化体积与被固化有害废物体积的比值。 5.固化:利用惰性基材与废物完全混合,使其生成结构完整,具有一定尺寸和机械强度的块状容实体的过程。 6.破碎比:在破碎过程中,原废物颗粒度与破碎产物粒度的比值。 7.固体废物的热值:单位重量的固体废物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以kJ/kg表示。 8.磁选:利用固体废物中各种物质的磁性差异在不均匀磁场中进行分选的一种处理方法。 9.无害化:通过各种技术方法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使固体废物既不损害人体健康,同事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 10.厌氧发酵:在厌氧状态下利用微生物使废物中的有机物快速转化为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厌氧消化。 11.压缩比:原始状态下物料的体积Vq与压缩后的体积Vb的比值。 12.稳定化:选用某种适当的添加剂与废物混合,以降低废物的毒性和减小污染物从废物到环境的迁移。 13.固体废物的机械强度:固体废物抗破碎的阻力。 14.电选:利用固体废物中各种组分在高压电场中电性的差异而实现分选。 15.热解:利用废物中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在无氧或缺氧条件下对其进行加热蒸馏,使有机物产生热裂解,经冷凝后形成各种新的气体、液体和固体,从中提取燃烧油、油脂和燃气的过程。 填空 1.固体废物的分类: 组成: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形态: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 来源: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危害性:一般废物、危险废物 宏观:生产废物、生活废物 2.固体废物的三大特征:时间性、空间性、持久危害性 3.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①.侵占土地②.污染大气③.污染水体 ④.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⑤.影响人体健康⑥.污染土壤 4.城市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混合收集、分类收集、定时收集和随时收集 5.热解工艺:移动床热解工艺、双塔循环式流动床热解工艺、纯氧高温热分解工艺 6.常用的固化方式:水泥固化法、沥青固化法、玻璃固化法、炭固化法 7.固废处置方法:海洋处置、陆地处置 8.固废管理的经济政策:垃圾收费、垃圾填埋费、生产者责任制 押金返还、税收、信贷优惠

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三、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 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77.3-2008 2008-12-312009-4-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 酸法 HJ/T 299-2007 2007-4-132007-5-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 冲溶液法 HJ/T 300-2007 2007-4-132007-5-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 5086.1-1997 1997-12-221998-7-1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 1997-12-221998-7-1 固体废物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1-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2-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3-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5555.4-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5555.5-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6-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硫酸亚铁铵滴定法GB/T 15555.7-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硫酸亚铁铵滴定法GB/T 15555.8-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镍的测定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55.9-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5555.10-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5555.11-1995 1995-3-281996-1-1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5555.12-1995 1995-3-281996-1-1 具体内容请查询https://www.wendangku.net/doc/221208246.html,/tech/hjbz/bzwb/gthw/gtfwwrkzbz/200412/t20041229_63465.htm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国家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做为培养青少年一代的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时代的重任。我将以师德模范教师为榜样,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规范》规定。保证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 二、严于律己、廉洁从教。我保证做到: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强制向学生推销或动员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动员、组织、或强制、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习或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兴趣班、提高班,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礼品。 三、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做到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经常和学生沟通交流,主动为学生解决心理困惑;正确评价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主动帮扶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的学生。

四、严谨治学。做到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举止文明,以身作则。做到仪表端庄,衣着得体;不、工作日(包括值班期间)不喝酒、不酒后驾车;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六、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家访、电话、书信等方法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危险废物鉴定-工业污染物危险特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工业污染物危险特性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工---136-6236—5104 1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1.1**********、鉴别物、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有限公司鉴别物、固体废物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危险废物,但企业生产过程原辅材料涉及到多种危险化学品,可能致使鉴别物、具有危险特性。 根据《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浙环发【2013】3号),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根据浙环发【2013】3号文要求,本鉴别方案在对企业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定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对企业危险废物属性进行初筛,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所以确定鉴别物、拟进行危险废物鉴别。 1.2现有鉴别物、处理情况 在本鉴别方案编制过程中,经查阅《**********、有限公司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环评将鉴别物定性危险废物,要求按浙环发〔2013〕3号文件对其进行鉴别,在鉴别结果出来前参照危险固废要求进行管理及处理。 根据********环保局出具的批文内容,企业目前是将鉴别物、在鉴定前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2 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 号,2008 年8 月1 日施行;(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11 号,2006年4 月1 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2017《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考试复习重点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 1. 解释: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清洁生产。 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固体废物处理:是指通过不同的物化或生化技术,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以及最终处置的另一种形体结构。 固体废物处置:是指对已无回收价值或确属不能再利用的固体废物,采取长期置于与生物圈隔离地带的技术措施,也称为最终处置技术。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减量化:指通过实施适当的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排出量和容量。 资源化:是指从固体废物中回收物质和能源,加速物质循环,创造经济价值的广泛的技术和方法。 无害化:指通过采用适当的工程技术对废物进行处理(如热解、分离、焚烧、生化分解等方法),使其对环境不产生污染,不致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清洁生产: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界定,如何区分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 如果废物是以液态或者气态存在,且污染成分主要是混入一定量(通常浓度很低)的水或气体(大气或气态物质)时,分别看作废水或废气。固体废物包括所有经过使用而被气质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甚至还包括具一定毒害性的液态或气态物质。 3. 简述固体废物的种类和组成。 (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废渣)与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三类。 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又成为城市固体废物,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又称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被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的废物。 4. 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污染控制措施? 要想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可采取以下主要控制措施: 1.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限期淘汰固体废物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2. 采用清洁的资源和能源。 3. 采用精料。 4. 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无废或少废技术和设备。 5.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强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 6. 提高产品质量和寿命。 7. 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 8. 进行综合利用。 9. 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生活垃圾污染的控制措施: 1. 鼓励城市居民使用耐用环保物质资料,减少对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2.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3. 改进城市的燃料结构,提高城市的燃气化率。 4. 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 5. 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与处置,通过焚烧处理、卫生填埋处置等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减轻污染。 5. 我国有哪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 (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防治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同时

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的鉴别是指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检测鉴别的工作。 危险废物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3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以上资料由中科检测提供,中科检测多年来为环保部门指定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出具的检测和鉴别报告得到全国各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为社会各单位(企业、环保局、公安局、环保公益组织、环境研究院所等)提供专业的危险废物鉴别服务。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下设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中心,开展固体废物

2020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6篇

2020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6篇Example of 2020 professional ethics commit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6篇 前言: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本文档根据承诺书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 2、篇章2: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 3、篇章3: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 4、篇章4: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 5、篇章5: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 6、篇章6: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小泰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欢迎参阅。

篇章1:20xx职业道德承诺书范例 1、同意签订《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各项条款。加强学习,提高思想修养,积极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职业道德培训; 2、爱岗敬业,克已奉公,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信誉,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 3、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局、公司各项廉政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员工职业道德要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4、忠于职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标准,执行规范,不留任何隐患,把好工作质量关。不默许纵容施工中的偷工减料行为,发现不合格原材料进场、简化作业程序、违规结算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项目部(公司)领导报告。遵守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学履行安全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5、保守秘密,未经上级授权或批准,不对外提供情报企业内部文件和未经公开的资料,不泄漏企业信息和机密; 6、自愿接受公司和项目部的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担责任;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给出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物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 3、固体废物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他危害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4、城市生活垃圾:在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5、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被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2、固体废物的“三化”原则:指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3、破碎:指利用外力克服固体废物质点间的内聚力而使大块固体废物分裂成小块的过程。 4、“全过程管理”:指从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到最终处置的整个过程及各个环节都实行控制管理和开展污染防治,包括固体废物产生的管理、收集系统管理、运输管理、贮存管理、处理与处置管理。 5、分选:固体废物的分选简称废物分选,目的是将其中可回收利用的或不利于后续处理、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分离出来。废物分选是根据物质的粒度、密度、磁性、电性、光电性、摩擦性、弹性以及表面润湿性的不同而进行分选的。 6、压实:压实又称压缩,用机械方法增加固体废物聚集程度,增大容重和减少固体废物表观体积,是提高运输与管理效率的一种操作技术。 固体废物经压实处理一方面可增大容重减少固体废物体积,以便于装卸和运输,确保运输安全与卫生,降低运输成本;另—方面可制取高密度惰性块料,便于贮存、填埋或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第三方面可降低污染物量,减轻环境污染。 7、固体废物固化: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有害废物掺合并包容在密实的惰性基材中,使其达到稳定化的一种过程。 10、固体废物热值:指单位质量固体废物完全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以kJ/kg(或kcal/kg)计。热值有两种表示法,高位热值(粗热值)和低位热值(净热值)。两者意义相同,只是产物水的状态不同,前者水是气态,后者水是液态。所以,二者之差,就是水的气化潜热。 1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的废物。 12、浮选:是根据不同物质被水润湿程度的差异而对其进行分离的过程。其原理是在固体废物与水调制的料浆中,加入浮选药剂,并通入空气形成无数细小气泡,使欲选物质颗粒粘附在气泡上,随气泡上浮于料浆表面成为泡末层,然后刮出回收;不浮的颗粒仍留在料浆内,通过适当处理后废弃。 13、热解:是将有机化合物在缺氧或绝氧的条件下利用热能使化合物的化合键断裂,由大分子量的有机物转化成小分子量的燃料气、液状物(油、油脂等)及焦炭等固体残渣的过程。 14、浸出:溶剂浸出是采用适当的溶剂与废物作用使物料中有关的组分有选择性的溶解的物理化学过程。

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doc

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1 遵守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承诺书 我自愿加入公司(),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向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身体健康证明、职称及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及从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各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并承诺上述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本人确认以下所有录用条件: 1.具备并及时提供国家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有效就业手续。 2.按公司要求提供甲方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的证明材料。 3.能够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4.不曾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 5.已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6.与原用人单位无竞业限制约定或已经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7.没有被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8.入职后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甲方劳动合同文本签订劳动合同。 9.按甲方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 10.其他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 二、本人已接受公司入职包括相关制度的培训,认真学习了公司规章制

度、《员工手册》内容、岗位操作规范等,无任何异议,保证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 三、保证时刻忠诚于公司,时时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不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证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确保顾客利益高于一切,不损害顾客利益,做到“让顾客满意”。 五、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一切按规章制度行事,做到不吃请受贿,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 六、保证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做到手续齐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金额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贪污,不挪用公款。 七、保证本人品行端正,未受到任何处分,没有犯罪记录。 我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报到之时(及试用期内)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愿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任何处分(处理),公司有权不予试用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检测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异同

环保部于2006年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2017年发布第44号公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以下简称通则)。 一、在有导则作为鉴定依据的基础上,为什么环保部会制定通则呢? 2006年颁布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是固体废物鉴别不可或缺的依据,但随着鉴别工作的开展,所接触固体废物种类逐渐增多,现行导则应用逐渐显现出部分规则过于笼统,甚至含混不清等不足,出现各个鉴别机构对鉴别原则不同理解的问题,导致不同鉴别机构对同一物质得出不同结论。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鉴别体系上,还没有建立完整的技术体系,如缺乏系列鉴别标准,缺少细致完善的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名录,缺少固体废物豁免管理技术规范,缺少固体废物转化为材料的判断依据等。从完善固体废物鉴别管理体系和满足监督管理实际需求上,非常有必要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二、导则和通则又有哪些方面的雷同和差异呢? 小编细读导则和通则后发现,通则中的鉴别标准属于条款似逐条列举,而导则中所列的鉴别标准是涵盖似糅合在一起,过于笼统,且有好多模糊概念。不过小编在细读过程中也发现导则和通则中在广义方面的雷同和差别。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相同点 1、本质和目的相同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本质都是为了在国家鉴别机构对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提供理论支撑依据,以达到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明确区分。 2、固体废物的定义相同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不同点 1、对物质的鉴别范围不同 导则中固体废物鉴别主要集中在物质应用过程 通则中固体废物鉴别是遵循“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即从原材料到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从产品使用到废弃的过程,以及从固体废物再到加工成原材料及产品的整个闭合过程。相较

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

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 本人作为事务所(下称“事务所”)员工,愿意接受事务所关于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就职业道德相关事项包括基本职业道德﹑独立性及保密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基本职业道德 1﹑作为中介机构执业人员,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2﹑本人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二独立性 1﹑在执行审计﹑审核﹑审阅和验资等鉴证业务时,本人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人承诺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与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威胁﹑利诱或不恰当的压力时,将及时如实向相关项目经理汇报,不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 3﹑本人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客户无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不存在向客户贷款或从客户借款情况;不存在未经事务所批准在客户处报销费用或向客户提出任何利益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客户处兼任或担任与本人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职务。如出现该等情况,将及时报告事务所主管合伙人。 4﹑本人承诺不接受客户的贵重礼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5﹑本人承诺不购买本人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股票。如在事务所接受新上市公司业务时本人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本人将及时告知事务所。 三保密 1﹑本人承诺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所有关于客户的资料包括通过书面和口头等形式接触到由客户提供的非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均为保密信息。除非经客户同意,本人承诺不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家庭成员谈及和披露客户的信息和保密资料。

污泥鉴定-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初探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近几年来,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受到了国内的高度重视。1993年成立了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1996年在清华大学成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技术转让亚太地区中心国家正制定行动计划和执行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以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1]。1999年1月,国家环保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已经启动。 1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重庆市危险废物的年产生量和历年堆存量相当大。根据98年的固体废物的摸底调查结果,1997年重庆市(荣昌和黔江开发区无统计资料)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74.49万t,处置量45.14万t,综合利用量27.94万t,排放量8.46万t,历年堆存量122.09万t。近年来,重庆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非常重视,1998年开展了全市固体废物的摸底调查,1999年对主城区县级以上医院的监床废物进行了专项调查。为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启动全市危险废物的系统化管理,今年又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的专项调查,正着手建立全市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同时在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体系,《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正在起草之中。 2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问题 虽然目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重庆直辖时间较短,危险废物管理起步也较晚,危险废物管理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 2.1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庆是一个老工业城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和历年堆存量都很大,但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主要是由水环境保护处专人负责。北京、上海、广州、沈阳以及深圳等城市都已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的管理(包括“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的日常管理)、交换和技术转让、培训等。随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的实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现有的管理机构设置远远不能满足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 2.2缺少相应的法规体系和相关政策目前重庆市还没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规正在前期调研、起草之中。另外重庆市还没有清洁生产、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等方面的地方性税收减免政策,以鼓励企业减少废物产生和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的经营,提高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技术。 2.3缺少危险废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据专家估计,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需要的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公务员4150个左右,省危险废物鉴定级环境监测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00个左右。也就是说,重庆市及下辖区(县、市)环境管理部门需要具备该方面专业知识的公务员总数在100个以上,市环境监测中心需要该方面专业技术人员2个以上。但目前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城建等部门中危险废物的管理人才几乎没有。市各高校、科研单位以及从事环境保护的经济实体中,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也相当缺乏。 2.4对危险废物的经营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手段目前重庆市环境保护部门是通过每年的危险废物申报来了解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等情况,但由于没有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还没有切实有效的手段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以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3对策和建议 3.1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实施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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