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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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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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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格遵守建设部令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3、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4、坚持持证上岗,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5、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6、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8、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字确认后可投入使用。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禁入,吊装机械必须完好,臂杆垂直下不准站人。

三、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荷载不准吊。

四、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3、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4、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室应备有一份有关操作维修容的使用说明书,以及上述联合安全技术交底使用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贴设备维保单位维修服务专线、意外情况紧急救援责任人、责任人移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上岗应带移动(但操作时禁止接听),以便及时报告设备异常情况和求救信息。

5、施工单位应格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工程施工单位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机械性能,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五、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肃处理。

六、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

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七、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一)设备维护保养要求

安装维保单位应按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相关要求制定维修保养制度,并按以下程序和步骤实施维护工作:

1、设备安装前安全检查和维护:检查设备各主要机构性能的完好性,检查主要钢结构和联接件及其销轴、螺栓的可见缺陷,检查设备表面的防腐情况,形成记录,出具安装意见。

2、设备交付使用后的日常保养:日常保养应由设备操作司机或使用单位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保单位对日常保养容负有监督和检查的义务。日常保养主要容科概括为“十字作业法”: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每天班前、班末10~30分钟,巡视设备各部分、各部位是否正常,按规定加油润滑,注意机械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做好清洁工作和交接班工作,以达到设备外观整洁,运转正常之目的,日常保养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制成固定表格,并作为档案管理。

3、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机械设备进行若干次保养和修理,以清洗、润滑、调整、解体、检修为中心容进行。一般由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共同来完成。

4、大修的要求(推荐采用,现暂不作为强制要求):大修是在设备的主要总成均已达到或接近使用寿命极限、机械的动力性能显著下降、油耗增加、操纵不灵、声音异常或设备已不能发挥正常的生产性能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全面的彻底的恢复性修理手段,使设备从本质上(技术性能)和从外貌上(重新喷漆)都应达到整旧如新的目的。大修应由维修专业人员负责实施,要有记录,有验收。对于超过和接近报废年限的设备安装前应提供大修验收合格证明。

(二)塔式起重机完好技术标准

1、整机要求

1.1、轨道式塔机轨距允偏差为其公称值为±0.1%,但最大偏差为±6mm。塔机安装后,钢轨顶面纵、横向上的倾斜度为5‰。钢轨接头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轨道基础其它要求应符合GB5144要求。

1.2、固定式塔机的基础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

1.3、塔式垂直偏差为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塔身轴线垂直度为相应高度的2‰。

1.4、塔机在工作时,司机室嘈声不应超过80dB(A);塔机正常工作时,在距各传动机构边缘1m、底面上1.5m处测得的嘈声值不应大于90Db(A)。

1.5、塔机高度超过规定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6、轨道式塔机应装夹轨钳,不工作时夹轨钳应全部夹紧。

2、结构

2.1、驾驶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2.2、栏杆和走台应符合规要求,不得有缺损和裂纹。

2.3、直立梯和护圈应符合规要求。

3、安全装置

3.1、起重量限制器应灵敏可靠,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能切断上升向电源。

3.2、力矩限制器应灵敏可靠,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起重力矩大于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110%时,应能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向电源。

3.3、起升高度限位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作电源。动臂变幅的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为800mm;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小端最小距离根据塔机型式及起升倍率而定,上回转塔机2倍率时为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塔机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为400mm。

3.4、幅度限位器,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应设置最小幅度限位器和防止臂架反弹后倾装置;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和终端缓冲装置,限位开关动作后应保证小车停车后距缓冲装置200mm。

3.5、运行限位装置。对轨道运行塔机应设置运行限位装置,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轨道终端挡铁。

3.6、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应装幅度指示器,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3.7、动臂的支持停止器与动臂变幅机构之间,应设联锁保护装置,使停止器在撤去支承作用前,变幅机构不能开动。

3.8、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安装夹轨钳和锚定装置或铁鞋。

3.9、在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时,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安装风速报警器,风力大于6级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报警信号。

3.10、小车变幅塔机应设置小车变幅断绳保护装置。

3.11、对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应设置回转限位器。

3.12、吊钩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13、卷扬机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3.14、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

(三)保养工作种类

1、例行保养

机械在每班作业前、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按规定的检查线路,认真对机械进行“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针,消除故障隐患。

2、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3、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4、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5、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6、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1)裂纹;(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1)裂纹和轮缘破损;(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1)裂纹;(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7、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向上不小于30%。

(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8、停放保养

机械临时停放超过一,每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停放保养主要是发动机机械和进行“清洁、润滑、防腐”等工作。停放保养一般由保管司机负责。

9、停工保养

机械设备在停工期间的保养,一般每月进行1-2次,具体容同停放保养。停工保养一般有保管人员负责。

10、换季保养

入夏、入冬前进行保养,主要更换油料,采取防寒、降温措施。换季保养一般由专业人员负责。

11、设备定期保养

对除流动式起重机外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至少应包括以下容:

11.1产品使用手册或使用说明书要求的以下工作容:

11.1.1定期检查(包括每天检查、每检查、季度检查)的全部工作容;

11.1.2检查、清洁、润滑、紧定;

11.1.3易损件更换。

11.2安全装置、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测试和更换,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的相应工作要求。

11.3其它定期检查容:

11.3.1混凝土基础、地脚螺栓、附墙装置、缆风绳、地锚的状态变动情况;

11.3.2结构件的变形、裂纹、锈蚀等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情况;

11.3.3结构件结合及连接部位的销轴、螺栓、定位板、法兰等的连接情况、锈蚀情况、销轴定位情况(尤其是臂架连接销轴);

11.3.4机构运转情况,尤其是制动器的动作情况和性能(空载时);制动器磨损:制动衬垫减薄、调整装置、噪音等;零部件的磨损情况;

11.3.5保护装置与安全限制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11.3.6钢丝绳、滑轮或齿轮、齿条的磨损情况和钢丝绳尾端在卷筒固定的状态;

11.3.7液压装置:压力、压力表、油位、油品、接头、管件、漏油;

11.3.8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可见的变形、裂纹、磨损;

11.3.9连接螺栓预紧力:用专用扳手检查,标准节连接螺栓强度等级、一旦出现裂纹不得使用;

11.3.10起重力矩与起重量的限制器:禁止随意调整,更换零件后应重新吊重调试;

11.3.11电气安装:零件无松动、工作无异声、电线无老化、箱无水气凝结、排线整齐、线码正确;

11.3.12润滑:传动箱油位符合要求、不允存在滴漏油现象;

11.3.13接地电阻值、电线电缆的绝缘情况;

11.3.14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

八、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安装维保单位应制定带编号的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全面记录维护

保养容。每台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后,由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出具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并存放在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中,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和检查保养人应分别盖章、签名。此外,设备安装维保单位还应及时填写履历手册中的“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容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格编号,设备安装维保单位和检查保养人应分别盖章、签名。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 文 档 【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提高建筑施工机械的水

平,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机械设备管理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租赁、使用、维保、检查、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规模配备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购置与租赁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或市场租赁的需要,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机械的发展要求,确定本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购置计划以及所购置设备的型号规格。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并且质量可靠、信誉高的大型生产家的设备。选购时要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并签订购销合同。 第六条所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到场时,应按设备清单(或合同)进行开箱验收。收集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工具等有关资料,并将资料存入单机技术档案内保管。新机投入使用后,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走合期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收合格后,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账。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出租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的确认资格,出租或使用的建筑机械应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注册登记证、检测合格证明、定期检测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出租或使用: (一)国家及本省明令淘汰、严禁使用的设备; (二)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三)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四)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 第十条建筑起重机械租、用双方要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包括下列资料:(一)建筑起重机械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购机发票、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注册登记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运行时间及累计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资料。 (三)建筑起重机械台账(见表十)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三章安装与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舟山市普陀商会大厦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浙江恒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五月

舟山市普陀商会大厦 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至1.0毫米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和部钢丝绳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44—85)规定; 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砂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5、经常检查各部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预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者必须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6、经常检查各机构动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7、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管接头是否坚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安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尽量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完整版)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四、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制度 七、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八、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九、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三、起重机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 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 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 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监督、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 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 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用培训,有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起重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 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执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 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 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 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部门相关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7.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管理作出了规定,以提高生产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船舶建造质量满足船东和船级社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 3.职责 3.1 设备管理科负责编制月/年度各类设备保养和修理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2 各部门、工区负责执行设备管理科下达的设备保养和修理计划。 4.实施 4.1 例行保养 操作者要进行班前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要清扫、擦洗,做好交接班及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本部门领导。本部门无法解决的会同设备管理科共同处理,由设备操作工进行实施。 4.1.1 例行保养制度 每班:一般设备15分钟,重大型设备30分钟。 周末:一般设备30分钟,重大型设备1小时。 4.1.2例行保养的具体内容: a. 检查各种活动系统正常,变速齐全,操作系统安全保护,保险装置等灵活可靠。 b. 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c. 检查设备容易松劲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d. 检查设备有无腐蚀、碰砸、拉离和漏油、水、电等现象,机床周围地面清洁、整齐,无油污、垃圾杂物。 4.2 一级保养,设备累计使用500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操作为主,机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一级保养完工后由设备科验收许定,填写保养记录,并作为修理考核指标。 4.2.1 一级保养内容

a.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 b. 除进行例行保养内容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的调整。 c. 各油毡、油伐、滤油器及各种防屑装置进行清洗,要使管路畅通无阻,无泄漏。 4.2二级保养 4.3.1 设备累计运转3000小时进行曲一次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进行的包含修理内容的保养。 4.3.2 二级保养要制订保养计划,严格按计划招待在保养周期内,基本完成过去中修的工作量,二级保养完工后,由设备管理科验收评定,填写记录单。 4.4 二级保养内容 4.4.1 全部完成一级保养规定的内容。 4.4.2 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部或部份解体、检查、保养。 4.4.3 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并给下次二级保养或大修理做好备件资料准备。 4.4.4 所有油箱、水箱、齿轮彻底清洗、换水、换油。 4.4.5 刮研修理部分小的滑动面和基准面。校正安装水平和检测量主要精度,项目。 4.4.6 所有电机进行清扫,换油,全部检查,配电线路达到整齐、安全、可靠。 4.4.7 除已列入大修理计划的设备外,使二级保养后的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要求。 4.5 进行过二保的设备执行计划修理。 5.记录 设备保养和修理记录由设备管理科整理,记录控制按《记录控制程序》(NCS-QP-4.2-04)执行。 6.发放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发放至:公司经理层、管理者代表、钢结构制造部、船舶工程部、保障部、设备管理科、质量管理科、各工区、内审员。 7.附录 附录一《设备修理任务书》(NCS-WP-6.3-01-R01) 附录二《年设备大、中修理计划》(NCS-QP-6.3-01-R01) 附录三《设备维修记录》(NCS-WP-6.3-01-R02) 附录四《设备一级保养记录》(NCS-WP-6.3-01-R03) 附录五《设备二级保养完工验收单》(NCS-WP-6.3-01-R04)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 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标准 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设备购置与租赁 1、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含QTZ80)以下塔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QTZ125(含QTZ125)以上的塔吊,使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六、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七、使用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 八、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九、起重机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十、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十一、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十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四、索具与备品备件采购、保管与使用要求十五、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确保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购置、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与报告等。 10.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救援与善后处理工作。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就是起重机械安全的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就是起重机械安全的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使用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部猛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的要点 3.1主管设备负责人,要明确其职责,确保操作者正确地使用设备。 3.1.1操作者对本岗位的设备负有管好、用好、维护好的直接责任。 3.1.2、操作者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3.2操作者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认真控制运行中的各项操作指标,严格禁止设备不正常和超负荷运行。 3.3操作者对设备的一般日常维护保养的部分内容如下: 3.3.1检查轴承及有关部位的温度与润滑情况。

3.3.2检查有关部位的压力、振动和杂音。 3.3.3检查传动带的松紧情况。 3.3.4检查控制计量仪表与调节器的工作情况 3.3.5检查冷却系统的情况。 3.3.6检查安全阀、制动器及事故报警装置是否良好。 3.3.7检查螺栓、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及栏杆的稳固性。 3.3.8通过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须立即查清原因,及时处理,若发现异常情况,如特殊响声、振动、严重泄漏、火花等情况,应作紧急处理,并向设备维修人员、上级领导及时报告,未查清原因,不得盲目启动设备。 3.4贯彻以“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要认真做好设备的润滑,对设备和环境要认真进行清扫,达到无油污、无积尘、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防腐保温层要保持完整,及时消除跑、冒、滴、漏。暂时无法堵塞的,要挂牌汇报,作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的文明生产。 3.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事故记录。维修者必须坚持对设备,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做到“四高”(高质量、高速度、高水平、高风格),检修后要做到“五不见”(不见废料、不见坏痕迹、不见垃圾油污、不见材料配件、不见废旧设备),“三满意”(自己满意、操作者满意、领导满意)。 4.设备维护保养职责 4.1 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整理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CJJ×××-20×× 备案号J ×-20××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征求意见稿) 2017.2 20××-××-××发布2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tandard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CJJ***-2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 年×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01*,自201*年*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9.0.1、10.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年月日

标准签报段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我部2014年下达的标准修订项目,由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和重庆财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编。该规范于2017年*月通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向全国征求意见。编制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7年*月,我部道路与桥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专家审查会议。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201*年**月正式报我部审批。经我们审查并做了进一步修改后,符合标准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塔吊)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塔吊)

塔式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法规、规范、规程和规定要求,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的管理 1、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有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人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二、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1、“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从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是责任的保证。 三、维修保养管理 l、塔式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2、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 (1)、应每班要检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开关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紧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动开关检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钩至上限位位置应能自动停止,幅度限位器开动小车至起重臂两端与块接触应能自动停止。 (2)、每半月应对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一次吊重检测。检查该

两种安全装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超载,应立即进行调整,检查调整方法见说明书。 3、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及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1mm之间,在磨察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洗掉。 (2)、减速箱、外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四、维修保养措施 1 、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2)、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3)、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2、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2)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2)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 四、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4) 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5) 六、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1) 七、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2) 八、自行检查管理制度 (14) 九、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16) 十、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要求 (17) 十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8) 十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19) 十四、执行起重机械登记规则以及有安全技术规范和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22)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确保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购臵、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10.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臵、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的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起重设备的使用。 2.1.起重设备司机, 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 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司机接班时, 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起重机运行时,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 3.操作应按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 不论何人发出, 都应立即执行。 2.2.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 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 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 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 然后逐级增减,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 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

(完整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满足经营需求,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公司设备管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以良好的设备技术状态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 第三条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计划修理、质量第一”、“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不许只用不修、以修代养或降低修理标准。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管、用、修、养等过程进行归口管理,指导督促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设备修理、保养计划、操作规程,并予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企业内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设备使用 第六条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确保职责、权限和责任的统一。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上岗资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不准超越规定性能,不准任意超负荷运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禁止—切违反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设备使用的燃油、水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使用电压等级应与设备铭牌所注电压相一致。磨合期内机械一律不准拆除限速器,负荷应减少20~30%,汽车行使速度不得超过最高时速的50%。 第十条设备使用前后及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均须按规定途径(路线)对设备的各个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巡回检查,作业中须加强监视,并利用停机休息间隙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或报告,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 第三章设备修理 第十一条设备修理指对各类机械设备正常磨损或事故损坏的修理,包括大修、零修和特修。 第十二条设备保障部必须针对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修理计划,安排修理力量,进行修理前技术鉴定,明确工艺质量、验收要求,充分考虑修理成本、修理费用,及时组织零配件供应。 第十三条零修:设备—般零星修理,通常无预定计划,依据机况监测的结果及临时发生的故障,确定某一部分更换或修理,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操作者或保管者提出要求,经车间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后,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大修:指设备运转到大修间隔后,为全面恢复机况进行的修理。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批准、实施与验收。委外大修时,必须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的承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受委托单位必须对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出具自检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据以向有关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内部自行修理时,必须建立主修责任制,主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其主修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内部或委外大修,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批人: 审核日期: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建设部令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机械设备的使用应贯彻“管理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3、各级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尊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 4、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操作证者上机作业,持实习证者不准单独顶班作业。 5、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 6、现场设备(含临时停放设备)均应有防雨、防砸、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遵守安装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起重类机械严禁超载使用,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8、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转合格,专业职能人员检验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带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臂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三、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四、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资料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及 操作规程 芦沟煤矿机电运输科

目录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 演习制度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七、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八、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 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 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 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 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 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 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责任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 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 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 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 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 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 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 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 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 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 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 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 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维修保养制度 l、塔式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2、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 (1)、应每班要检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开关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紧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动开关检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钩至上限位位置应能自动停止,幅度限位器开动小车至起重臂两端与块接触应能自动停止。 (2)、每半月应对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一次吊重检测。检查该两种安全装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超载,应立即进行调整,检查调整方法见说明书。 4、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及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1mm之间,在磨察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洗掉。 (2)、减速箱、外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二、维修保养措施 1 、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2)、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3)、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2、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编号:SM-ZD-27217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装维保单位、分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等进行联合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联合安全技术交底可使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统一用表》中的相关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表格和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三)在每班作业前和作业后,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关于建立建筑工地垂直运输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通知》(顺建电传04.63号)要求,会同作业人员落实巡查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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