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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规定了政府的含义,我们再来分析政府应该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担负什么样的职责。历史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自由放任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市场的自发运行会给社会带来高效率,政府的过多干预只会起到反作用,政府需要作的只是提供安全和秩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政府的职责作了如下的规定:“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压迫,这就是说要建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经常补偿费用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者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④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庇古认为国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消除客观上存在的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之间的背离。凯恩斯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刺激有效需求来克服经济危机。萨缪尔森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矫正垄断,收入政策等方法来实现社会的效率、平等和稳定。70年代后兴起的新自由主义者又重新鼓吹市场的效率,举起了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大旗。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政府在管理经济过程中有时容易超出宏观调控的范围,直接干涉参与经济活动,这样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从政府的内在特征来看,政府和市场在某些方面是相互排斥的,所以政府不能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否则就容易起到反作用。

第一,政府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公共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政府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的一般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社会公共权力是出于缓和利益矛盾需要才产生的,公共权力的执掌者——政府会必须以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活动的宗旨,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相对脱离,凌驾于社会之上才能真正的履行其公共管理的职能。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作为市场的管理者、监督者出现,而不能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因为市场参与者本身必须是代表不同利益并且占有不同资源的市场行为主体。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果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就违反了自身公共性的特征,也就很难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长期来存在着各种挂靠政府机关的各种企业,国家机关成了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这样这些机关在制定或者执行政策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向自己下属的企业倾斜,这样就违反了政府公共性的要求,扰乱了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不断要求各种挂靠机关的企业必须和政府机关脱轨,就是为了保证政府的公共性。

第二,政府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政府的功能涉及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和所有个体,从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一定地域内的各个个体只能在同一个政府下生息,享有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的义务,接受公共权力的管辖。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政府尽管事实上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层级,但是这些部门和层级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一定国土范围内的政府只能有一个。因此政府一般应该有大局观念,整体观念,这和市场经济的理念是不符和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一般都是单一的、具体的。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尽最大可能的增加自己的利益,核心的理念是利己。因此市场是一种“个体理性”,会造成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而政府行为则是一种“整体理性”,关注社会的公平。我国政府推行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如下岗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以及开发大西北,对西部地

区的种种政策优惠等等,都是我国政府从整体、全局出发做出的战略部署,体现了政府的普遍性。

第三,政府具有强制性。政府执行社会公共权力,是以国家暴力机器作为后盾的,没有了国家暴力的后盾,政府就无法决定社会公共事务,也无法对公共资源做出权威性分配。只有具备了强制力的政府,才能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强制力和市场经济是格格不入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就是商品,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买卖过程完全以交易双方的自愿为前提,实行等价交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实行高度分工,生产以交换为目的。交换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分工的出现使得大家必须通过相互交互才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另一方面交换双方的必须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双方才会进交换,如果一方是弱者,另一方是拥有暴力的人,那么结果自然是拥有暴力者利用强权从弱者那里获得自己所需的物品,交换永远也不会发生。在我国发生过一些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之类的现象。这些拥有权力的政府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使交易的天平严重的向自己倾斜,那么同样如果政府机关可以直接经营经济实体,参与市场活动,那么市场的交易规则也会遭到破坏。我们国家严格要求各类企业和挂靠的党政机关脱钩,就是这个道理。以前在行政命令下,银行向不景气的企业继续发放巨额贷款,导致银行的很多坏帐、死帐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第四,政府具有非赢利性的特点。政府代表公共权力,从事社会的公共管理,政府行为必须以非赢利性政策目标为依据。也就是说,政府在履行具体的行为职责时,并不计较也不能计较直接的成本和收益,尽管事实上政府在其整个运作过程中也有管理的成本和效益问题。市场的基本动力就是赢利,消费者追求的是最大效用,生产者追求的是最大利润,无法想象一个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能够存在下去。市场行为可以说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世上攘攘皆为利往。政府却不一样。首先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必须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这样政府的基本行为取向就不能以赢利为基本特征。其次,政府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的特点,一旦政府把赢利作为自己的行为取向,那么政府凭借其独特的地位取得经济利益是很容易的。在我国一些地方,部分政府部门把“单位创收”作为自己的目标,于是就出现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这样一方面扰乱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扭曲了政府的角色定位,影响到了政府的合法性,降低了人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因此政府坚决不能直接参与市场行为,在某些领域政府必须“不作为”,否则就会起到反作用。具体来看政府不作为的领域主要有三个:私人领域、微观经济组织领域、产权清晰的领域。

私人领域是相对对于公共领域而言的。个人对私人事务的处理,其后果不论是福是祸,是好是坏,只要涉及自身对社会和其他人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影响,比如对个人婚姻、娱乐方式的选择等等,只要个人的选择方式不违法,政府就不应该干涉。密尔指出:“个人行为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的什么人的利益,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者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⑥私人领域应该有当事人自治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在法律上,各国民法无论是用来调节国内民事关系还是用来调节国际民事关系,均规定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对于私人领域,政府不仅不能随便涉足,而且应该运用公共力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保证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或者受到侵犯时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这个问题上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现在我国人民的基本

权利,包括个人的隐私权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私人生活领域正在逐步扩大,其自主性也日益加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经济组织,比如企业等的行为政府也不应该过多干涉。企业等经济组织是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一定法律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按照自己对市场的分析,采取经营策略并且对自己的经营策略负责。独自自主,拥有决策权的经济组织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因为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说道底就是价格引导资源流动。只有企业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价格才能成为敏感的信号。在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和经济组织并非是市场独立的经济实体,而通常是政府的附庸。政府的角色在微观经济组织领域严重错位。在市场经济的竞技场上,政府的角色应该竞技的裁判员,经济组织应该是竞技的运动员。在我国很长时间内,作为运动员的企业等经济组织

消极、被动的做出经济行为,而作为裁判员的政府却直接进入“比赛”;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缺乏自主的行为刺激也缺乏必要的措施去追求最大利润,一直是政府在直接经营企业。这种政企关系长期以来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政企关系问题,迄今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产权清晰的领域,政府也应该尽量少干涉。政府作用空间主要是产权不容易界定,或者市场自身界定不清楚的地方。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清晰,在交易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的条件下,市场的自愿交易总是能够产生最优的结果,达到帕累托最优。市场可以使各种资源配置合理,使行为主体的积极性最大的发挥出来,使资金流向效率最高的地方,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因此产权明确界定的领域是市场机制有效作为、大显身手的舞台。所以在产权清晰领域,政府应该尽量少干涉市场活动。当然政府可以进行宏观条调控,但是宏观调控并不是替代市场。现代经济学认为由于政府由于面临着信息不足和信息不真实的困难,政府替代市场直接参与调节经济活动和资源配制,不仅成本极其高,而且结果往往是失败。

在经济活动的一些领域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必须不作为。但是市场本身不是万能的,也有市场失败和失灵的领域,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通常来讲市场失灵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公共物品、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有效需求不足、社会公平保障。

市场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公共物品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非竞争性是指,产品的边际成本特别低,几乎为零。这样增加一个消费者消费该产品并不影响其他消费者,如有线电视服务。在有线电视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后,增加一个消费者丝毫不影响其他消费者观看有线电视的服务质量,对有线电视供应商而言,增加一个客户,所增加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非排他性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该产品时很难把其他的没有为该产品支付费用的消费者排除在外,比如国防。公民纳税,支持国家建设强有力的国防安全后,那些没有纳税的公民也会享受同样安全的国防服务,没有办法把那些偷逃税款的人排除在国防之外。市场提供的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主要是靠供求关系。从供给方面看,价格等于生产者边际成本,而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几乎是零,这样就使得按照边际成本定价的原则失败。从需求方面看,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总量是单个消费数量的加总。但是公共物品非排他性的特点,使得每个消费者都不愿意支付费用,只想“搭便车”,这样就很难获得单个消费者真实的需求偏好。这样市场本身就无法提供公共物品。常见的公共物品有教育、国防、环境保护、安全和秩序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提供公共物品。我们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等都是政府履行提供公共物品职能的具体表现。

社会秩序是最重要的公共物品。市场本身无法保证秩序,相反秩序是市场活动的前提。因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就是产品交换,一旦失去社会秩序这个前提,交换就不会发生。在没有秩序的情况下,每个想要得到自己所需物品的个人,都可以或者选择掠夺的方式、或者选择相互交换的方式。掠夺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很显然掠夺为自己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交换,因此不管其他人的行为选择是怎样的,追求最大利益的个人最佳选择是掠夺而不是交换。每个人都这样选择的话,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掠夺和防止掠夺的混乱中,“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于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中。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因为战争不仅存在于战役或战斗之中,而且也存在于以战斗争夺的意图被人普遍相信的一段时期之中。……正如同恶劣的气候的性质不在于一两阵暴雨,而在于一连许多天中下雨的倾向一样,战争的性质也不在实际的战斗,而在于整个没有和平保障的时期中人们所共知的战斗意图”⑦没有社会秩序和约束机制的保障,人们之间的纠纷和冲突就难以避免。在社会之初,人们之间的某些纠纷和冲突是由社会自身通过当事人或者是一些“民间势力”如“家族势力”来解决的。但是这种依靠私人势力保护自身的权益,不仅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社会成本极高,通常很容易造成很大的不公平⑧。于是政府就应该充当“社会仲裁人”的角色,保障社会公共秩序。因为政府既具有公正性又具有经济成本低的特点,所以政府在充当仲裁人角色后,各种市场行为主体才能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自由。

市场自身无法解决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优胜劣汰,因此残酷的市场竞争往往造成兼并、破产,资本和技术日益向几个比较好的企业集中,资本和技术集中的结果往往会造成垄断的产生。垄断产生原因还包括最新技术的掌握、专利制度等等。另外某些行业比如电信、铁路等等,这些行业的特点是不变成本很大而边际成本很小,平均成本在很大范围内处于下降阶段,这些行业就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垄断会带来产品数量的减少和价格的上涨。垄断厂商提供的产品数量并不是处于平均成本的最低点,而是可以为它带来最大利润的点,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垄断厂商的产品价格高于产品的边际成本,存在着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性。垄断还会“排斥竞争,不仅羁绊市场的发展,降低经济效益,助长不正之风,而且滋生无序和腐败”⑨不论是什么社会,垄断正如潘多拉魔盒,成为万恶之源。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对经济中的垄断问题十分重视,美国早在1980年就出台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日本则颁布了《关于禁止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的法律》,德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面对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只有依靠政府的权威力量,通过政府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调控,才能维持正当的社会竞争进而维持社会公平有序。

市场经济活动具有外部效用,平抑各种外部性不能由市场本身来完成,必须依靠政府的作用。行为主体在做出行为决策时只是考虑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自己的行为决策对他人或者社会造成的影响就是外部性。比如一家造纸工厂在决定自己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数量时考虑的仅仅是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至于自己生产会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则完全不考虑。外部性有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行为主体的行为对外界产生负面影响的就具有负的外部性,如上述例子中的造纸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就是负的外部性。对外界产生正面影响的就是正的外部性,比如我选择在自己的家门口种花,那么我在享受花的美丽的同时也会给我的邻居和路过的人带去美丽和芬芳,这就是正的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会给市场带来低效率。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不论是厂商还是个人都是在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按照成本收益分析进行决策。仍然以上面的造纸厂为例。假设这家造纸工厂面临是否新上一条生产线的决

策,通过分析厂商知道上这条生产线,需要花费3单位的成本,生产线上马后,能够给厂商带来5单位的收益。不过这个生产线一旦开通,就会污染旁边的小河,给小河两岸的居民带来3单位的损失。厂商考虑的只是自身的收益和成本,所以厂商的选择的是增开这条生产线,但是从整个社会的来看,最有效率的选择是不上这条生产线。这时单纯的市场决策就产生了低效率。社会上的超标排污、制黄贩黄、贩卖毒品等,都带有严重负外部影响,如果仅仅依靠市场就会给社会公众利益带来极大的损失。市场自身不能消除外部性,消除外部性必须依靠政府。如果政府不重视,没有履行后这部分职能就会造成很不好的结果。在八十年代的时候我国走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就是我们忽视了外部性的后果。

政府消除外部影响的方法主要有四种:税收、补助、产权界定、依靠强制力的禁止。税收政策就是对有负的外部性的企业超额征收税,然后利用多征收的税来消除对外界的负面影响。比如对上面例子中的造纸厂新增的生产线加收3单位的污染税,这样就会把外部效用内部化,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这时企业就会选择不上这条生产线,企业的选择和社会的选择是一致的了。补助主要是针对有正的外部性的行为。比如科研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好处,但是搞科研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一旦成功也很难保证研究者独自享有研究带来的收益。因此国家应该对这些行为进行补贴,或者利用政策支持如专利制度等,保证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产权界定的主要依据是“科斯定理”。按照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可以忽略的情况下,只要产权清晰,市场自身也会解决外部性问题。政府要做的只是界定产权。还是上面那个造纸厂的例子,该厂之所以敢污染旁边的小河,就是因为小河的产权不清晰。政府即使不征收污染税,只要政府界定了小河的产权,也可以消除外部性的影响。如果产权归厂家,那么对河水的污染就是对厂家资源的侵害,增开生产线的成本就会加大到6单位,那么厂家就会选择不上生产线。如果产权归周围的居民,那么厂家污染河水,居民就可以向厂家要求补偿,同样会加大厂商的成本,实现外部效用的内部化。强制性禁止主要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贩卖毒品等。对这些行为必须依靠法律严格禁止,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

信息不对称也是市场环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信息的掌握程度上的差异造成信息的不对称,或者说是信息的偏差。一般情况下,信息对称只是特殊情况,更多的情况是信息的不对称。比如消费者和商场,一般说,商场对商品的了解要远远高于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了解,因为普通的消费者根本无法也完全没有必要对成千上万的商品进行完整的调查与研究。信息不对称会形成逆向选择,带来低效率。这可以用旧车市场模型加以说明。假设旧车市场上存在三种档次的旧车:较好的旧车、一般的旧车、较差的旧车。较好的旧车价值80元,一般的旧车价值60元,较差的旧车价值40元。但是消费者对旧车是不了解的,面对自己看中的旧车,消费者最多愿意出一个所有旧车的平均价即60元。这样好的旧车的拥有者就不可能在60元时出售自己的旧车,渐渐的较好的旧车就会退出市场。同样的道理渐渐的一般的旧车也会退出市场,于是这个旧车市场就会只剩下最坏的旧车。这就是坏车排挤好车的逆向选择。另外信息不对称也为经济活动中的欺诈、蒙骗提供了条件,其结果是行业不正之风的滋生和消费者利益的损失,在这些情况下,就需要政府担当起应尽的职责,进行必要的信息梳理和行业监管。我国的质量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等都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而设立的,弥补了信息不对称给市场带来的低效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分散的市场主体都是从微观的角度,从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量的资源配置,而不可能洞察和顾及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从而就有可能

造成整个社会生产的非理性状态,并最终会影响经济发展。因此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有效需求不足、通货膨胀等问题。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运用边际消费倾向、投资边际效率、流动性陷阱三个概念论证了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最终会出现有效需求不足,产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萨缪尔森也曾经指出“对看不见的手有所了解之后,我们一定不要过分迷恋于市场机制——以为它完美无缺、和谐一致,非人力能望其项背。……作为看不见的手发挥最佳作用的完全竞争状态是极其罕见的,完全竞争的唯一不足之处正如萧伯纳对于基督教所说的那样,只是从来没有被实施过。”⑩个体的理性往往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分散的市场决策往往是有效的但又是无序的,资本主义周期性发作的经济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需要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政府管理的手段主要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收入政策等等,可以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政策,保障经济的良好运行。九十年代中期我们面对通货膨胀的形势,采取积极的措施成功实现了“软着陆”;九十年代末,面对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我们采取发行公债、扩大政府支出、降低利率等办法刺激有效需求,实现对经济的成功管理。

市场经济是一个追求效率的经济,但是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往往会造成收入差别和收入分配不公平。在完全的市场调节下,由于个人拥有资本和运用资本的能力不一样,必然会造成收入差距的拉大,在优胜劣汰中,一部分人成了成功者,一部分人就成了牺牲品。而且,无论是人力资本还是物质资本,其资本收入都具备“马太效用”的特征,使穷者越穷,富者越富,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两极分化。因此需要政府对个人收入进行再分配,尽量实现社会的公平。“现在又是政府出来干预的时候了,许多穷人和未受教育的人失业、无家可归、生活无望。解决市场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是重新规范市场。”11政府应该担当起“经济人道化”的使命,因为市场本身没有办法主要到一切结果的平等和公正。政府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政策有社会救济、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我国对下岗工人的补助和政策性优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就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

市场经济和传统的计划经济完全不同,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市场,必须在某些领域“不作为”;但是市场本身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的领域正是政府职能所在。政府政策可以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强化市场调节的效果。在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完全的自由放任是不足取的,必须将市场调节和政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正确、充分的发挥政府的作用,这对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和我国的现代化进程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埠前小学刘成海 千秋大业,教育为本;教育成败,系于教师。人们都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些头衔确实很好听,但要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就不那么简单了!这是对教师的一种严格要求,也是对教师的一种充分信任与社会认可,更是教师的一个终身奋斗目标。那么,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一位人民满意的教师呢?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去思考: 一、思想上 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爱祖国、爱人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好自己的光荣职责,与时俱进,做一名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教师。 二、教学上 1、热爱孩子,诲人不倦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爱孩子是教师应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者最可贵的品质之一是人性,是对学生深沉的爱。”付孩子以爱心,是师生心灵沟通的桥梁,是解决教育上疑难病症的万能钥匙。作为老师,在课堂上,要耐心引导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除了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关爱之外,更应

该成为孩子所信任的朋友,喜孩子所喜,忧孩子所忧。根据儿童心理学,大部份孩子都有害怕老师的倾向,对老师的防御心理也十分强,但一但消除其防御心理,其内心就会犹如“广阔的草原”一样,没有任何屏障。 2、为自己充电,树立终身学习观 以前我常会这么想:我工作已有十多年了,凭我的经验,教这些孩子是绰绰有余了。然而,现在的我在工作之余常会这样感慨:怎么越教越不会教了。有句古话说:教,然后知不足。“知不足”,那就要学。 现有这么一句被更改的名言:要给学生一滴水,教师要有常流水。可见时代在前进,孩子在发展,在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网络通讯技术迅速发展的社会中,教师要拥有燃不尽的能量,用不完的知识。作为今天的教师,应成为“终身学习的楷模”,重视加强继续教育。首先,在新形势下,教师要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只有像蜜蜂采蜜那样,不断吸取新鲜的养料,才能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适应新课程的需要。其次,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时惧进,教育动态是瞬息万变的,稍不留意,就会与当前社会教育趋势发生错位,所以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水平,不断为自己充电,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教师只有站在时代的前列,充分掌握和运用好新时代的新科学文化知识,才能引导孩子到日新月异的新时代科学阵地,才能闯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没有渊博的知识,没有新鲜的血液,教师就不可能教育好孩子。因为渊博知识的获得,崭新理论的掌握,娴熟技能的练就,

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一)

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一) 【摘要】法治与市场经济有天然的联系。当代世界,没有实行市场经济而不实行法治的国家。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法治经济。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必须是也必然是法治社会。中国社会正朝着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战略目标推进,只要这个目标不变,中国社会也必然会朝着法治社会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法治市场经济法治经济 一、法治对市场经济具有保障作用 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从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到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到各种商品生产经营的微观操作运营;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到市场经济的社会服务保障等等,都要靠各种有关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约束;要靠法治手段来管理、经营和监控,要靠法治措施来排除阻力干扰,排除纷争,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运营秩序,保护各个市场经济的合法权益,这些众多方面离开了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法治,市场经济就寸步难行。 1.法治对市场主体的保障作用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各个不同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就是自由、等价交换。没有自由交换商品就很难流通。只有法治才能保障自由,才能实现自由。首先,法治为自由设置范围和轨道,以便市场经济主体充分享有自由而又不至于滥用自由;其次,法治制裁侵犯他人自由的违法犯罪,而且对于侵犯他人自由权利者无一例外地加以制裁,防止对于自由的侵犯,保护自由;再次,法治或法治国家严格约束权力本身,防止国家权力的放任,使自由没有来自国家的威胁或者侵犯。市场经济主体为了充分展现自己的活力,全面实现自己在各个方面的能力与价值,还要求平等,只有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确认产权,尊重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及其意志自由;构筑市场经济运行的各项规则;确认和保护经济关系的契约化;保障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化。 2.法治对市场秩序的保障作用 科学完善的法律真实的反映市场经济的规律,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引导和规范,是市场立法的根本任务。现代市场经济覆盖面越来越大,无论是市场机制的建立,还是市场经济运作的规模,还是市场经济的秩序,都是复杂而庞大的,必须借助法律这种科学的管理形式来引导、来规范、来保障。法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促进作用。那些直接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劳动法等不仅促进市场经济按照法律所确认的原则深入发展,而且为市场的进步完善扫除障碍和创造条件,它对排除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纷争都起到主要作用,从而调动人们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法治观念、法律制度综合作用的结果,都是要落脚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而良好的市场秩序来自法治效果,即每个经济主体权利的充分享有和权益的实现,义务的切实履行和承担。各经济法律部门都高效而有力地运转既保证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又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和和谐,同时有效地预防经济违法犯罪。 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的保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将建立形成完整的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等等,形成一种法治状态。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法治的形成提供物质上的保证。法治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么一个完整的过程,它无时无刻地不需要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物质基础。 二、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 从法治和市场经济产生的过程来看,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调整主要依靠法律以外的手段如血亲、宗法、传统习惯、宗教戒律和道德禁止来调节,即便有法律,也仅仅维护专制权力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的程度很高,但经济和政治的一体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差别

姓名:李源班级:11社工学号:1169145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差别 ——两种体制下职能差别及我国政府职能的讨论摘要: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特点就是全能和集权,政府几乎包揽统管一切经济事务的职能。而市场经济下政府主要有维护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健全法制,建设法治国家、克服市场失灵,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的职能。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要完成政府生产与微观管理职能的更新、政府微观监管与服务职能的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革新、政府经济职能的制度创新、政府对外管理职能的强化与创新这五大变革。 关键词: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政府职能差别经济职能五大变革 正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而我国却面临着一、转折期新旧经济体制的矛盾。尽管14年来我国以市场为主要取向的经济改革成绩斐然,但总的来说,改革仍处于由浅层向深层的过渡阶段。二、转折期经济运行机制转轨面对的现实经济基础是不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的产物。然而我国现存的商品经济极不发达,而且严重畸形。因此研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条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的差别,十分迫切。以便结合我国国情去发展和完善政府的经济职能。① 1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的职能 到现在为止,计划经济时代有关政府职能的若干观念仍然影响着我们的改革,参考了一些书籍,整理出以下5个旧观念。② 1.1政府无所不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法律即使存在,但存在这样的认识,即认为有了法律,政府反而束手束脚,法律的限制约束职能作用被看成是多余的,这种观念实际就是权大于法。各种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也都在政府无所不能的思想指导下层出不穷,甚至碰得头破血流也不改正。 1.2政府应当支配一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被认为有权力支配一切、有力量支配一切、有理由支配一切。 1.3凡是政府能做的都由政府做 这是一种旧观念,是和市场经济体制截然不同的指导思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指导思想应该是凡是市场能做的都由市场做,政府只能做市场做不到的或者做不好的事情。有哪些事情是市场做不好或者是做不到的呢?比如说,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宏观经济调控、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部门的发展,政府应该做这样的事情。计划经济下,只是由于政府力量还不足,不得不让出一小块让市场起一点作用,言外之意就是将来有一天政府力量够了,仍会取市场而代之。 1.4大政府是社会主义的制度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权力集中于中央、集中于政府,所以,大政府就是不可避免的。既然计划经济体制被看作社会主义的特征,大政府也必然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制度。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市场经济下,我们需要的是有效率的政府。关键是政府职能的界定划分,关键在政府必须要有精炼、强干的班子。 1.5政府的利益必定是全体人民的利益 这种理解首先忽视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主体的多元性。这样的理解设定了一个错误的前提,就是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实践一再表明,计划经济时期,以人民利益的名义所做的错误决策难道还少吗?这个观点往往成为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损害人民利益的一种借口,政府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人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规定了政府的含义,我们再来分析政府应该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担负什么样的职责。历史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自由放任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市场的自发运行会给社会带来高效率,政府的过多干预只会起到反作用,政府需要作的只是提供安全和秩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政府的职责作了如下的规定:“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压迫,这就是说要建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经常补偿费用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者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④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庇古认为国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消除客观上存在的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之间的背离。凯恩斯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刺激有效需求来克服经济危机。萨缪尔森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矫正垄断,收入政策等方法来实现社会的效率、平等和稳定。70年代后兴起的新自由主义者又重新鼓吹市场的效率,举起了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大旗。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政府在管理经济过程中有时容易超出宏观调控的范围,直接干涉参与经济活动,这样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从政府的内在特征来看,政府和市场在某些方面是相互排斥的,所以政府不能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否则就容易起到反作用。 第一,政府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公共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政府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的一般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社会公共权力是出于缓和利益矛盾需要才产生的,公共权力的执掌者——政府会必须以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活动的宗旨,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相对脱离,凌驾于社会之上才能真正的履行其公共管理的职能。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作为市场的管理者、监督者出现,而不能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因为市场参与者本身必须是代表不同利益并且占有不同资源的市场行为主体。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果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就违反了自身公共性的特征,也就很难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长期来存在着各种挂靠政府机关的各种企业,国家机关成了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这样这些机关在制定或者执行政策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向自己下属的企业倾斜,这样就违反了政府公共性的要求,扰乱了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不断要求各种挂靠机关的企业必须和政府机关脱轨,就是为了保证政府的公共性。 第二,政府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政府的功能涉及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和所有个体,从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一定地域内的各个个体只能在同一个政府下生息,享有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的义务,接受公共权力的管辖。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政府尽管事实上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层级,但是这些部门和层级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一定国土范围内的政府只能有一个。因此政府一般应该有大局观念,整体观念,这和市场经济的理念是不符和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一般都是单一的、具体的。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尽最大可能的增加自己的利益,核心的理念是利己。因此市场是一种“个体理性”,会造成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而政府行为则是一种“整体理性”,关注社会的公平。我国政府推行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如下岗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以及开发大西北,对西部地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战略管理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战略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走上市场经济的舞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企业制度的创新,而且必须在企业管理方面进行相应的变革,实现管理创新。管理变革的趋势,就是根据并适应市场变化、技术变化以及其他客观环境的变化,实行战略管理。 一、企业战略管理的特点及核心 企业战略管理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广泛、收效显著的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所谓企业战略管理,就是由企业战略家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变化确定企业战略目标,制定战略决策,实施战略决策方案的过程。战略管理作为一种高层次的管理,不仅是各个专业管理领域(如市场营销、生产制造、技术开发、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的综合,而且更注重从企业整体立场出发,用长远的观点看待企业经营问题,是一种关系企业存亡和胜负的长远战略性管理,是一系列创新性的、高级的管理过程。战略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一)战略管理的出现以外部的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为前提

企业战略管理最早出现在美国。它的产生与企业外部环境变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是导致战略管理产生的主要根源。进入本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世界经济形势动荡不安。战后飞速发展起来的西德、日本经济对美国经济提出挑战;石油危机、遍及全球的高通货膨胀率、各国外贸政策的变化以及国际利率的高涨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其次,技术革命浪潮汹涌,导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科技竞争愈演愈烈,企业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对此很不适应。第三,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促使世界经济由一国向多国转变,日本、西德的汽车厂家、家用电器厂家、电子和计算机厂家纷纷走出国门,在全球市场上向美国公司发起猛烈的进攻,国际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第四,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受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价值观念急剧转变,消费需求及工作态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面对这种充满危机的经营环境,许多美国公司由于不适应环境变化,因而其经营陷入了困境,有的甚至发展到破产的边缘。事实使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只注意企业内部资源的利用,不注意外界环境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影响,企业就很难适应环境变化而保持稳定长期的发展,甚至会在竞争的风浪中翻船。于是,美国许多大公司开始重视战略管理,并且积极探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精)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3) 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条件下,实行土地"私有化";在城市,除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外,以"实股"转(卖)让的方式,居民所得国有资产"股票化"。 这是因为,第一,没有产权明晰的市场之"皮",市场经济之"毛"将怎样焉附?我们都知道,土地和其他国有资产一样,都是财富。但是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些财富只有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增殖的作用,即放置这些财富于市场之中,才是"活"的国家财富,而不是"管制过死"的国家财富。如果把农村土地私有化,城市国有资产股票化,等于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农民又相应地拥有了"和土地资源等量"以及和目前"国有资产等量"的具有流动性的"可变资本"。也等于在市场经济里,国家至少又增加了"和土地资源等量"的、可以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的资源。可是现在,我国的土地资源仍人为地分散经营在众人的手中。既不能通过市场化进行优化配置,也难以达到买卖增殖和市场优化配置之目的。这样的为某些人所辩护的固孱守瘸、南辕北辙的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式,实践已经证明:绝对体现不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第二,国家所有,是人民所有;人民所有,是每个人都有;若每个人都有,只要每个人都照章纳税,多得多交!则保证了国家富有!所以,"私有化"也是"都有化"。我们只要界定这种个人与国家的权与利,"无恒产者无恒心",在确保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外,政府出售其它国有资产与国民,不但保证了搞市场经济,有相应的社会关系与其发达的生产力相适应。也把我国每个个人的聪明才智都充分调动了起来。采取这样制度,何愁国不富,民不强!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富强之路,已经证明了"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之手段的正确性。 第三,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的能力是有差异的,有人善于管理资产,并能产生高额利润;有人乐于打工,能享受更多的闲暇;个人优势是不同的。这样把资产通过市场合理的途径集中到一部分更有能力的人手中,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虽然少数人富裕了,但社会总财富也必定增加。只有在社会总财富增加的情况下,个人通过市场获得发展和财富的可能性才有可能增加.同时,如果富人们能够多劳多得--多得多交--通过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调节,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可能在社会总财富增加的情况下,得以逐步实现。这样,富人"富"得有理,"穷人"也能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 第四,我们所强调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包括三个层面的问题:一,原始生产资料的占有问题;二,生产资料的共同利用,即生产过程的全民参与性问题;三,生产成果的共同拥有,即全民怎样分配和消费问题。而我们所强调的"公有制",仅仅强调在原始的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个环节。几十年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全民占有原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社会主义!所以,我们的社会主义,应该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生产过程初次按劳分配后,对所产生的"社会主义"成果--即对"国家税收"的全民占有和"再分配"上。 第五,对于全民"所有制"还是全民"私有化",这些仅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之条件。它不仅不具有"目的"性,也谈不上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最多是使用"手段"时必备的基础条件。所以,所有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之目的的实现--我国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证明了我们不能利用"计划

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如何定位

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如何定位 论文编号: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27 政治学概论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专业 层次 批次 学号 学习中心 年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快速发展和国际化的轨道。与之相适应,政府管理职能也悄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只有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其职能,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才能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那么,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能?如何履行职能?政府职能的定位和适时适度转变就成了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2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不同的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要求是不同的。从建国初期开始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主要实行计划经济,政府对经济进行集中管理和直接参与。计划经济以的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国家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强调经济的统一规划和国家对社会生产、经济生活的直接控制。政府作为生产资料的象征性所有者,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政府是公共权力的集中体现,社会从属于国家,公民依附于政府,呈现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高度合一的社会结构形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是“全能型”的,表现为行政权力对社会的全方位渗透,直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权力高度集中。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成为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主体。社会利益结构日益向多元化演变,社会形态由单一转变为多样,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所有制形态的出现,使得人们的社会角色更加多样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人”、“自由人”,利益单元的个体化促使人们形成更加鲜明的“独立人格”。一元结构下的政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管的格局必然会被打破。政府职能范围由包揽一切、无所不管转化为涵盖社会、市民的公共领域,国家和政府不再涉及市民的经济生活领域,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受到市场经济限制和约束。政府职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规律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规律 姚纪纲 提要 竞争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机制之一,但长期以来,人们对竞争和竞争规律还缺乏全面的辩证的了解。本文从哲学的角度提出了竞争的新的定义,历史地考察了经济竞争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全面地分析了竞争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起的正反两方面作用。 关键词 竞争 市场经济 竞争规律 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机制之一,它和供求机制、价格机制、风险机制等一起发挥着客观的调节作用。今天,在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中,从理论上进一步搞清楚什么是竞争,什么是经济竞争规律,竞争机制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发展中的作用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我们增强竞争意识,自觉地运用这一规律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 竞争和竞争规律 竞争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在自然界,以生存竞争为主要表现形式,它广泛存在于一切生命领域。植物界,相邻植株和物种间的争空间、争阳光、争水分、争养料,形成了竞争攀高、争奇斗艳的景象。动物界,同类和同类、同类和异类之间的弱肉强食无处不在,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就是一个生动形象的概括。就是在微生物界,也同样充满着生存竞争。在严酷的竞争环境中,生物的个体发生了重要改变,有的不断进化,有的则不断衰落,甚至消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生物物种在地球上则永久地灭绝了。因此,竞争还促使新旧物种的嬗递演进。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提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揭示了生物进化的本质和规律,为我们理解竞争现象的普遍性提供了自然科学方面的依据。 人来自于自然界,人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社会性。人类社会的竞争从本质上讲也是生存竞争,但它已比生物领域的竞争有了更为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展现。从我国古代诸子百家争鸣,到近代思想史上的三次大论战,从古罗马的体育竞技比赛到今天全球性的奥林匹克盛会,从科技到军事,从经济到文化,竞争涉及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方方面面,伴随着人类文明前进的脚步,从古至今,无一日停息。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思想家庄子就有了“有竞有争”①的论述。郭象释曰:“并逐曰竞,对辩曰争”。就是说,竞争不仅指实际生活中的赶超、争胜,而且也包括思想领域中的论辩和争鸣。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里,也使用了“竞争”一词,并且,他还把“竞争”和“垄断”作为一对范畴来比较,认为“垄断”就是没有人“去同他竞争”。②他还提到“优胜劣败的规律。”③可见,竞争现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极其普遍、极其广泛地存在着。

浅谈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浅谈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09-08-17 16:56:00 ] 作者:赵蓉编辑:studa090420 [论文关键词]诚信市场经济代价诚信意识诚信制度 [论文摘要]诚信的缺失,使我国经济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严重阻碍了强国富民的步伐。为此,应深刻认识诚信的意义,揭示由于诚信缺失为经济造成的严重损失,树立诚信意识,建立诚信制度。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重要规范,注重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代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它的正常运行必须用诚信来维系。但当前诚信的缺失,使我国经济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所以,建立诚信道德,运行信用经济,成为全社会的强烈呼声。 一、诚信范畴内涵深刻 诚信作为道德范畴有几种不同的意义,首先,是诚实无欺,即不自欺,也不欺骗他人,言而有信,为人诚实;其二,是相互信任,即朋友之间、合作伙伴之间信任对方,也被对方信任无存戒心,光明磊落;其三,是信守承诺,即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能够履行对他人的承诺。所以,它们既是个人的内在品质也是人的行为规范。 当然,诚信在道德价值上仅指向正价值即善的价值。一个恶棍昭示天下他要杀人,他没有撒谎,但我们不能把诚实的美誉加到他头上;两个因为共同的邪恶目标而意气相投的人相互利用,我们不能把这种关系说成是相互信任;一个人通过偷逃税金的方式兑现他对员工提高

收入的保证,我们更不能说这是守信的行为。诚实不欺、相互信任、信守承诺之所以千百年来成为人们行为的标准、美德的体现而被不断地加以弘扬,是因为这样的行为品性是社会的要求,是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因此,诚实不欺、相互信任、信守承诺绝不能包括那些危害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破坏社会秩序,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行为。 今天,从现代市场经济的信任体制看,诚信已经成了一个全社会倍加关注的问题。诚信关系着社会的基本秩序。现代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 市场经济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商品的生产、交换和流通。市场活动就是商品交换、商品的买和卖,市场关系就是人们因商品交换而形成的社会联系,只要利益上相互需要和依赖人们就会借助契约形成新的社会联系。经济的全球化使人们在世界范围内联系起来,因此,诚信就必须是适用于交往中的每一个人。 诚信与功利有关。市场和利益追求有着必然联系。追求利益创造财富乃是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和首要前提。但是如果人们的求利欲望没有合理的引导,为了谋利就会不择手段,破坏市场的正常秩序,结果会损害他人和社会,最终也将损害自己。诚信是引导市场正常运作的道德纽带,有了诚信,市场中的信用体制才能够有效地运行。诚信使得利益双方共同履行契约,既要实现自己的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因权利和义务的分离而带来的违约失信的行为受到限制,同时主体因诚信行为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的实现而去进一步强化诚信行为。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笔者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四)调节收入分配。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此外,由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既是无效率的,又会造成社会不公平,政府应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改革是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它意味着经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遇到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人的阻碍和反抗。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只有通过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才能消除这种反抗。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定位的基本要求 (一)由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型政府 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的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全能型政府,它实际取代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的功能,使主要的市场主体企业成为其附属物。其结果是要素人为分割,决策经常“失灵”,经济、社会的营运凝固、僵化,生产力发展速度受到严重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自身的要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大背景的客观要求。世贸组织追求自由市场原则,要求各成员方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让国内外企业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政府既要适当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从投

浅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作用(一)

浅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作用(一)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经济法治经济论文摘要]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许多社会问题也相继出现。我国进入了一个独特的社会形态,即市场经济。笔者认为经济向法治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经济法应当起到合理的干预经济、调节市场的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是国家领导、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它在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限制和克服各种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因素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的经济法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保证,它能加速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行,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 中国的经济法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保证,它能加速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行,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规范和保障,为国家对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市场经济的概念及意义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法制经济。这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的经济 在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经济关系。只有对这些复杂经济关系加以法律规范,使各自的责、权、利明晰化,才能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必要的前提。 (二)市场经济是公平竞争的经济 它要求各个商品生产经营者处于平等的竞争条件下展开竞争,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优胜劣汰,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这种公平竞争的秩序,唯有通过经济法律的形式才能有效地确立起来并贯彻下去。 (三)市场经济是受国家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是不行的,要求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这种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间接的调控。实践证明,不论政府以哪一种手段进行调控,只有在相应的法律保障下,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可见,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必须是一种法制经济。这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二、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及作用 (一)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其他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我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宪法没有结合各个部门、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具体情况作具体规定,也没有规定对侵犯权利行为的具体处罚内容。经济法把宪法的有关原则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例如明确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和个体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地位,确定各经济主体对社会主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限和职责,规定他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建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怎样做好以责任为中心的权、责、利相结合,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对于各种违反经济法规,损害国家、集体财产的违法活动,经济法规定了明确的经济制裁办法,刑法及某些经济法则规定了打击那些严重经济犯罪行为的具体条款,从而有力地保护了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活力 企业管理是搞好微观经济活动的根本措施,是我国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经济法规定的经济核算制是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制度。它要求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

论市场机制和市场重构

论市场机制和市场重构 内容提要:本文从行为经济学的视野继续阐述大众行为过程中的市场机制。明确指出所谓的市场“看不见的手”就是资本本身。在大众行为的市场机制当中,存在三个必要的要件:1、主导资本,2、市场价值,3、市场大众。 主导资本操纵着市场过程,市场就是主导资本的狩猎场。改革开放过程中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乱象源于中国资本在市场中迷失和价值观的混乱,在我国的市场机制的运转过程当中,一方面,本国资本的掌管者在对市场运行方面毫无应有的主导和控制意识,在市场的主导权方面严重缺位;另一方面,就是市场中的人们缺乏不同于西方的属于自己独立思考和理解的价值观,对西方的价值观的渗透无法抵御,出现迷信和盲从。在分析中发现了国家行为受到跨国资本的影响和左右的危险倾向。市场主权的实现,依赖于两个基本方面,其一是市场由本国资本主导和控制,其二,通过市场运行,主导资本的利益和意志得以充分体现,也就是在市场价值的形成中,主导资本将自身的理念或者价值观贯彻于市场过程,对市场大众的观念进行塑造和改变。 市场重构必须从两个方面展开:中国的主导资本应该重新控制市场运行,为后资本主义时代进行经济理论准备和重塑我们的价值观。 正文 长期以来,我们对市场本质及其诸要素的理解,都是模糊地和片面的;造成这种模糊和片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西方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和市场观的持续灌输,一些所谓被西方经济学系统训练的人们在市场本质的认识上具有盲从和迷信的倾向,主张照搬他们自己都不甚了了的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洋为中用,丢掉了文化观念的传统和自主性,不肯也不敢对西方的舶来品进行批判;另一方面,也是另一些人们,常常痛陈现实市场的种种弊端甚至罪恶,摆出一副慷概激昂的正义人士形象,极力否定市场本身,将自己心中的简单想法和看似科学公平的办法大肆宣扬,和前一种人一样,玩弄眼球效应;在指责、恐吓和辱骂过后,常常是一地鸡毛。这两种倾向,都在思想上钻了牛角尖;使得冷静而又批判地研究问题成为不可能。批评别人误导的同时,如果又产生新的误导,社会思想就会更加混乱,害人误国。我们的社会仍在不断地变革当中,我们的国家究竟应该走什么样的路,仍在探索当中。就我们的经济运行而言,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不仅要批判,而且更重要的是为改革开放继续提供有益的思路和设想,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试图从社会化的角度,重新概述市场机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资料

国家开放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题目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薛捐捐教育层次本科 学号1537001255450 省级电大山东电大 专业行政管理市级电大东营电大 指导教师徐尊英教学点东营职业学院

目录 [摘要]、[关键词] (2) 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3) (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 (3)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3) 二、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树立新的观念 (4) (一)“有限政府”观念 (4) (二)“有效政府”观念 (4) (三)“社会中的政府”观念 (4) (四)“服务型政府”的观念 (5) (五)“学习型政府”的观念 (5)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 (5) (一)正确定位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6) (二)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 (6) (三)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7) [参考文献] (8)

摘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民主、法治要求,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多年以来民心所盼,也是政府自身不断改革和自我完善的一件大事。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但本质问题是政府对自己在政治体制中所处角色的重新审视与思考。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政府怎样找到自己本来应该承当的角色。政府职能转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又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连接点,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管理职能与原来的计划经济社会有了很大不同。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更多地是管理职能,体现在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自身的调节职能要和政府的管理职能相配合,政府的职能更多地是服务职能。因此,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政府管理职能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多年以来民心所盼,也是政府自身不断改革和自我完善的一件大事。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但本质问题是政府对自己在政治体制中所处角色的重新审视与思考。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需要把那些不该管、管不好和管不了的职能分离出去,管理那些属于政府的管理范围,对

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支部书记如何做好 思想政治工作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极大地冲击着人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难做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实实在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摆在每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作为一个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工作中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他肩负着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是党的路线的执行者、落实者和宣传者。因此,党支部书记的作用在基层党的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但要做好党务工作,宣传党的知识、号召,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还要宣传落实企业的目标任务;不但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还要作好“四个文明”建设;不但要千方百计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还要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不但要做好解惑释疑、化解矛盾、说服教育工作,还要作好 单位方方面面的稳定工作。 一、什么是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从实质上看,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为了实现政治任务、政治目标而去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教育、转化、引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四个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

(二)、塑造人格、价值观的主导力量。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 (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 一切工作都要靠人来完成,而人是有思想的。一个人如果不能认识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意义,不能把工作同党和人民的事业联系起来,他是做不好工作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相对疲软的状况,很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造成思想政治工作不力的原因很多,但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长期以来我们忽略了人格教育及培养。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带来人民币,不起什么作用,存在动力不足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把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拼搏,艰苦创业;进一步坚定信念,理顺情绪,抵制消极倾向的影响;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有这些,表明企业改革发展每一步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开展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就是我们应该做那些思想工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密切联系群众。 1、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职工家庭档案; 2、本单位职工的生日,党支部要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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