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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及答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及答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及答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练习题案例分析题

1. 2003 年 1 月,某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

(1) 7 日,该厂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王某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 10 日,该厂档案科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 该厂 2002 年度亏损 20 万元。20 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 50 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固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 : 根据以土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出纳王某临时兼管郑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 会计人员郑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 , 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 该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4) 该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为什么?

2. 2004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制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

理的做法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2) 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3. 简要分析下列事项是否正确:

(1) 2003 年 A 股份有限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市财政局的年度检查。

(2) 2003 年 4 月,市财税部门对 B 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

现公司 3 月份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

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4. 2004 年 4 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企业的会计

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 2003 年 10 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赵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科长,并将厂长孙某战友的女儿李某调人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李某没有会计证。

(2) 2003 年 11 月,会计周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3) 2003 年 12 月 10 日,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 5 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会计科长吴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厂长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厂长仍要求其办理。

(4) 2002 年 1 月 6 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主主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5) 该厂 2002 年 10 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请分析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

5.某大型国有企业 ,2003 年发生以下事项:

(1) 1 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

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十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 2004 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 2 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

进行监交。

3) 6 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 8 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 2002 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 10 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人账。

请分析:

(1) 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2) 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3) 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4) 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明理由。

6.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 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 1 月 21 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 3 月 5 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3) 4 月 15 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 5 月 2 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5) 6 月 30 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6) 9 月 9 日,公司人事部门从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该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7) 12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请分析:

(1)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 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3) 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4) 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5)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6) 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如需办理? 应怎样处理?

(7) 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7. 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 2003 年 3 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 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住。

(2) 2003 年 5 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 2003 年 9 月,公司一供货商多次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胡某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员开出一张 35 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 35 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4) 2003 年 12 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5)2004 年 2 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 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

(1) 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2) 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3) 该公司签发 35 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 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5) 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简要说明理由。

8. 开成公司因购货向浩新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 20 万元,签章为开成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 2 月 12 日。浩新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并说明理由。

(2) 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并说明理由。

(3) 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9. 甲向乙签发了一张 10 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 2004 年 3 月1 日,乙于 3 月 5 日背书转让给丙。

要求:(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丙应当在何日前提示付款?

(2) 如果丙在 4 月 20 日提示付款,是否? 丧失票据权利?

(3) 如果丙于 2004 年 12 月 20 日才提示句付款,是否丧失票

据权利与民事权利?

1.答案:

(1) 不符合规定 (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2) 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 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4) 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答案:

(1) 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 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3.答案:

(1)A 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市财政局有权对 A 公司进行会计检查。

(2)B 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是: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答案:

(1) 情况 (1) 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厂长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长赵某调任计

划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会计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

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李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第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二,《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 情况。(2) 中会计周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 情况。(3) 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 5 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即坐支 )。

②会计科长吴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厂长反映坐支行为,而对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4) 情况 (4) 中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5) 情况。(5) 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圆珠笔书写不符合规定。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②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5.答案:

(1) 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因此,王某做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2) 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

法律规定。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外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 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 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

6.答案: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元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

督权。

(2) 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 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

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 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的 90 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7) 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7.答案:

(1)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2)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

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应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3) 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供货商有权要求该公司给予支票票面金额 2% 的赔偿金。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该公司处以支票票面金额 5% 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4) 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

分。

(5) 应当签名并盖章。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8.答案:

(1) 不符合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写法为“零戒月宣拾或日”。

(2) 不符合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3) 合法。因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9.答案:

(1)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 日。丙应当在 3 月 10 日前提示付款。

(2) 由于已过提示付款期,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

(3) 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公式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 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 则,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

(完整版)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 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复习题案例一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8月,丁退伙,并

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乙、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19《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15】(2019年) 2016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31日。2016年7月4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1日。 2016年8月1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租金每月2万元。2017年6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000元。 2018年2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年3月5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丁。为支付房款,2018年3月11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个月。 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年3月20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办理了顺位相同的房屋抵押登记。 2018年4月2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何时生效?乙何时取得代理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2)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000元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3)甲是否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丁是否有权要求丙搬离?并说明理由。 (5)丙是否有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说明理由。 (6)戊和庚应如何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实现各自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案例15答案】 (1)①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6日生效。根据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②乙于2016年7月4日取得代理权。根据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2)维修费用应当由甲承担。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甲)负担。 (3)甲无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丁无权要求丙搬离。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5)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按债权比例清偿。根据规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案例16】(2018年) 2015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写字楼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造价4000万元,工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先行支付2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在工程竣工合格后一次付清。 2015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塔吊一台。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就乙公司拖欠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塔吊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5年8月,因遭受强台风袭击,塔吊损坏。乙公司为修复塔吊花去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乙公司从2015年9月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3.保险学练习题与案例题目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一、名词解释 1.风险 2.风险因素 3.风险事故 4.损失 5.风险管理 6.可保风险 二、填空题 1.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和()。 2.风险因素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即()、()和()。 3.风险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和()。 4.风险管理方式可以分为()型和()两种类型。 5.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是()。 6.财产风险是指导致物质财产发生()和()的可能性。 7.通常将导致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称之为()风险。 8.通常将显示风险损失发生后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规模的指标,称之为()。 9.在已有损失资料的基础上衡量风险主要应该做好估计( )和估计( ) 两方面的工作。 10.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 三、单项选择题 1.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损失 D.风险单位 2.某房东外出时忘记锁门,结果小偷进屋、家具被偷,则风险因素是()。 A.小偷进屋 B.家具被偷 C.外出时忘记锁门 D.房东外出 3.风险按性质分类可以分为()。 A. 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 B.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C. 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 D.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4.权利人因义务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A.责任风险 B.信用风险 C.财产风险 D.自然风险 5.股票市场的波动属于()性质的风险。 A.社会风险 B.纯粹风险 C.投机风险 D.技术风险 6.自然损耗不能保险,是因为它不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是()。 A.必须是纯粹风险 B.风险事故的发生是意外的 C.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 D.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 7.对某种特定的风险,测定其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称为()。 A.风险识别 B.风险衡量 C.风险处理 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8.以下事件中()属于保险意义上的损失。 A.折旧 B.馈赠 C.请朋友吃饭 D.车祸撞死人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保险学案例及答案汇总.

保险学案例及答案 2008年06月24日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2.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3.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4.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也为24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20万元。问: (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8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1分) 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1分) 其赔偿金额为24万元。(1分) (2)保险人按比例赔偿方式(1分)。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法学基础理论 1、2000年5月广州A公司与北京的B公司签定购买500件西装的合同。合同规定该货应于6月15日前运至北京。合同签订后,广州A公司积极组织货源,于5月30日组织好货源之后,将货物存放于该合同仓库内,A公司将该货物全部向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不幸,该货于6月2日由于意外火灾致全部损失。原定于6月5日与铁路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被迫中止。A公司与B公司双方又同意将原合同的交货时间更改为7月15日。问:该案例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是什么? 2、甲、乙1989年结婚,于1990年生一女。甲在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1991年甲不幸去世。留下5000元存折一本。分析法律关系构成和法律事实。 3、康宝消毒柜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并获得外观主设计专利权。1995年,甲、乙两厂生产的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与康宝消毒碗柜的相似。康宝消毒碗柜公司则向法院起诉甲、乙两厂,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分析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 经济法基础理论 1、问:以下关系哪些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某甲公民向某公民乙借款1 万元所产生的借贷关系、企业内部的经营承包关系、张三与李四因房屋所在权问题产生的所有权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某公民甲因王某是否侵犯名誉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人身权关系。2、1993年3 月,某县石料厂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办环球建材公司,经批准后, 石料厂派出本厂副厂长为该公司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开业前后,石料厂实际没有投入资金。环球建材公司与外单位签订了许多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周转资金。经营不到2 年就因困难难以清偿债务而歇业,许多债权单位起诉,要求环球建材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问:(1)环球建材公司能否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什么? (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吗? 3、李经理某日上午日程安排如下: 8:00~8:30 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 8:30~9:30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的合同 9:30~11:00到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党委扩大会议 问:上述活动中哪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主体、客体和内容如何?

《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经济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A卷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计40分) 1.华联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本年度,会计部门发生了以下事项:(1)华联公司的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有会计主管签字、盖章后报出。 (2)华联公司为促进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规定销售人员自己联系销售渠道,自找客户,谁销售谁负责收款,工资与销售额挂钩。(3)华联公司设置了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 (4)华联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正,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请指出该公司上述做法的错误并说明理由。(20分) 答:对该公司上述做法存在的错误分析如下: (1)华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送不符合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有总会计师签名盖章。(5分) (2)华联公司制定的关于“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造成了内控缺陷。销售工作与收款工作是两个不相容职务,“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规定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5分)

(3)华联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账,或私设会计账簿的”,均属于违法行为。(5分) (4)经办人员直接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正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规定将发票交原出具单位重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位或金额等关键项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5分) 2.某酒厂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每斤白酒含增值税售价117元;(2)自产啤酒10吨,每吨成本1000元,不含增值税售价1500元,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税务机关核定的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酒类产品增值税税率17%;假设本月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20分) 答: (1)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计算如下: ①以自产粮食白酒用于厂庆活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2000×117÷(1+17%)×20%+2000×0.5 =40000+1000 =41000(元) (5分) (解题说明:白酒的消费税采用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含税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再计税。)

最新保险学案例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保险学案例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与计算题 1.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 人约定保险价值24万元,保险金额也为24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 时当地完好市价为20万元。问:(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8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答案 (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 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 其赔偿金额为24万元 (2)保险人按比例赔偿方式(1分).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24×80%=19.2万元(2分)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8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2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8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 实际价值为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案 (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40×80/100=32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 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保险价值=损失金额=70万元.因为该保险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 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所以按保险价值赔偿 3.某企业财产在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64万元,后因发生保险事故,损失20万元,被保险人支出施救费用5万元。这批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价为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写出赔偿方法和计算公式) 答案 由于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施救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 =(20+5)×64/80=20万元 4.张某2000年12月18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40万元,2001年2月28日张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的家庭财产实 际价值为5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1)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答案 (1)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发生,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0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0万元, (2)保险公司应当赔偿40万元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40万元.

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附答案) 一、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1995年,北京卢沟桥酒厂生产的“古德牌”、“卢沟桥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与北京市牛栏山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酒的商品名称相同,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1996年春,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局根据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的投诉,依法对北京卢沟桥酒厂仿冒北京市牛栏山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北京卢沟桥酒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甲卷烟厂使用注册商标蓝鸟牌香烟,一年后发现乙乡政府卷烟厂未经商标注册,也生产销售蓝鸟香烟,且质量低。甲厂认为乙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产品信誉,就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意诉请法院求偿。乙厂得知后,找到甲厂,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二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并主张通过许可协议,取得甲厂的使用权。甲厂同意,并订定商标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厂先行赔偿。后,双方找到律师进行咨询,问: 1、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 2、如果甲、乙双方达成了使用许可协议,当事人应遵循我国商标法的哪些规定? 答: 1、乙厂属于违反商标注册管理和商标侵权的双重性质。 A乙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强制性注册规定,根据规定,产销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对乙厂的此种行为,工商企业部门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注册,并罚款。 B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可根据甲厂请求,责令乙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加处罚款。 2、如果甲、乙双方事后达成使用许可协议,乙厂又承担侵权行为,双方应遵循以下规定: A双方除需订立书面协议外,甲厂作为许可方,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将合同副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并报送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发生合同效力。 B、根据我国商标管理和质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甲厂作为许可方,有义务监督乙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相应质量,乙厂作为被许可方,则必须保证使用甲厂注册商标的相应质量。 三、某建材厂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经核算后,破产财产40万,破产费用花去2万,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8万,欠银行贷款10万,欠国家税收12万,往来厂家8家各3万。问8家企业中每家可以要回多少债权。 40-2-8-12=18万(第一清偿顺序)3*8+10=34万(第二清偿顺序)18/34*3=1.59万8家企业每家可拿回1.59万元。 18/34*10=5.29万银行可拿回5.29万元。 四、一家四口五种癌症都得到治愈,其中一人得了两种癌症。据3月21日的《人民日报》报道,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2004年消费侵权十大案例,其中北京

保险学案例分析报告题

案例分析题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8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B 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乙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乙车辆财产损失32万元和人身伤害8万元,甲车辆损失28元和人身伤害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8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2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3分)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3分) 2.(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40×80/100=32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2分)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分)

保险学作业案例分析答案

某工厂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遇到下面这些风险: ⑴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的新产品不被社会所接受,投资难以收回 属于投资风险,不是纯粹风险,不可保 ⑵遭受火灾、洪水、爆炸或操作失误而使企业厂房设备、原材料遭受损失;属于自然 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 ⑶市场发生变化、国家价格政策调整、产品削价而导致的损失; 属于价格风险,不是纯粹风险,不可保 ⑷职工因工伤、灾害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且可以由企业投保 ⑸运输货物的车辆发生碰撞而造成车辆的损失、运输货物的损失,以及引起的赔偿责任;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 ⑹订货合同订立后,对方收货后可能会延迟付款或拒付货款而造成的损失或由于自己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交货而引起的违约赔偿责任; 属于信用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信用保证保险 ⑺采购其他企业的货物(原材料),因对方不能如期交货而导致厂内生产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属于信用风险,是纯粹风险,可保信用保险 ⑻企业内的各种物品还可以会因盗窃而遭受损失; 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 ⑼产品销售后,因产品的内在缺陷,使消费者受到损害而发生的赔偿责任属于产品的 内在缺陷,不可保 ⑽企业的产品因被他人仿冒而影响信誉所致的经济损失; 因损失无法衡量,暂不可保 (11)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因其内在缺陷而造成的损失; 对本企业属于意外事故,是纯粹风险,可保,并可向致害方追偿 (12)国家供电、供气和供水的线路、管道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损坏而停电、停气、停水造成的本企业的经济损失 不属于本企业的“三停损失”,不可保

(13)企业因污染(包括噪音)被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和引起纠纷的赔偿责任; 属于违法行为,是故意行为不可保 (14)企业因市政工程、军事工程等原因被列入拆迁范围,而政府等部门的补助费用尚不足弥补全部损失,从而引起本企业的经济损失; 属于行政风险,不可保 (15)因机器设备故障引起生产连锁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要区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以投保,但间接损失不可保。 自小青梅竹马”的夏仲与乔眉一起离开农村到城里打工,两人情投意合,于2006年5月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2007年初,两人为使以后生活有保障,丈夫”夏仲在征得妻子”乔眉同意的前提下,以乔眉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买了一份20年期的两全保险,保险金额20万,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和乔眉。 然而不幸发生了,2008年2月的一天,乔眉外出发生车祸死亡,事后悲痛万分的夏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金的申请。 分析: 1■根据“同意”原则,该合同中的投保人夏仲在征得被保险人乔眉同意的前提下,为乔眉投保,只要有证据显示乔眉不仅同意并有亲笔签字,则夏仲对乔眉具有保险利益,并且合同有效。 2.乔眉外出发生车祸死亡是一次意外死亡事故,两全保险中负责被保险人的意外死亡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给付保险金额20万。 3■由于“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确定受益份额,多个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同时,“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反过来推论,也就是不能把整个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因此本案中指定了两个受益人,受益人之一的夏仲获得他该得的10万元;剩余10万元作为被保险人乔眉的遗产处理。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和答案解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总目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二章企业法 第三章公司法 第四章企业破产法 第五章合同法 第六章金融法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 第八章票据法 第九章证券法 第十章会计法 第十一章税法 第十二章公平竞争法 第十三章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章劳动法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1.2006年9月1日,甲市A区 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 (1)B公司应在何期间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为什么? (2)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机关应当是谁? (3)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 申请人是谁? 答案: (1)9月5日至 11月4日。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 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 (2)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 (3)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 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 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 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 法履行。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 (1)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容是 什么?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答案: (1)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 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客体是买卖的标 的、货物。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 利和义务。 (2)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为引 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地震这一事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 存在重大误解。 问: (1)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答案: (1)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 撤销合同。 (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 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法律 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 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 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2006年8月10日A县甲皮鞋厂与B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 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 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乙橡胶厂表 示不同意,于是发生合同争议。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诉讼。 问: 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案: 乙橡胶厂可以向A县法院,也可以向B市法 院提起诉讼,A县法院,B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 权。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A县,故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又:本案的合同规定由 橡胶厂代办托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凡合同 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据 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B市,因而B市法院对该 案也享有管辖权。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A县法院, 也可以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企业法 1.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 出资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 出资,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但 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4)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 程的修改,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合并、 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 议。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容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word格式版本

保险学案例分析(有题有答案)

人寿保险案例汇编 一、人身保险条款的特殊条款 最大诚信原则和不可抗辩条款 1、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对于此案该如何处理? 假如此事发生在美国,情况又该如何?假如被保险人是让别人代其体检又该如何处理? 答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能有对自己健康状况有一个准确了解(患某种疾病),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在前一种情况下,投保人对自己患何种疾病的陈述必须是一种观点的陈述。在本例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他未声名自己已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有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有关键恰恰在这里。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视故意和过失的动机不同,决定是否退还保费。 年龄误告条款 3、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 4、被保险人51随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但是该保单允许投保的极限年龄为50岁,1年后保险人发现,应如何处理?假如是5年后发现又该如何处理? 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金额。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接触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受益人条款 5、刘辉于1997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某6岁的外孙刘华(刘辉之子),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998年9月21日,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刘华由李芳抚养。离婚后,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 1999年2月,李富国病故,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芳也提出了申请,并摆出了下列理由: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并由她抚养,刘辉自与她离婚后,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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