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从业人员培训计划1
威宁县得磨煤矿
2015年从业人员岗前教育
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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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得磨煤矿
2015年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和规范得磨煤矿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2015年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一、2015年培训计划表
2015年岗前教育培训计划表
说明: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井(矿)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安排
2015年1月5日
上午9:10—12:00;下午15:00—18:00
培训地点:矿会议室
参加学习人员;全体职工
授课人:唐厚怀、孔维淼
学习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煤矿新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1)安全生产方针及主要法律制度。
2)煤矿劳动纪律
2015年1月6日
上午9:10—12:00;下午15:00—18:00
培训地点:矿会议室
授课人:唐厚怀、朱昔燕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学习内容:煤矿职工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新工人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1)安全生产方针及主要法律制度。
2)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015年1月7日
上午9:10—12:00;下午15:00—18:00
培训地点:矿会议室
授课人:孔维淼、朱昔燕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学习内容:
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①安全生产知情权利,作大概解释对本企业作初步介绍;
②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对本矿的一些制度作大体讲解;
③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对本矿涉及安全方面的事实行奖惩分明;
④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⑤停止作业避险权,对作业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可能危急生命安全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⑥拒绝“三违”权,“三违”解释;
⑦批评、检举、控告权;
⑧工伤保险赔偿权。
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①服从管理
②遵章守纪
③爱护生产设施、设备
④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并参加抢险救灾
⑤改善工作环境
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2015年1月8日
上午9:10—12:00;下午15:00—18:00
授课人:朱惜燕、孔维淼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学习内容:入井安全、矿纪矿规与职业道德
1)劳动纪律
2)“三违“及其危害
3)煤矿职工的职业道德
2015年1月9日
上午9:10—12:00;下午15:00—18:00
培训地点:矿会议室
授课人:张小华、朱昔燕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学习内容:入井须知、矿井通风、灾害事故防治1)入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①男性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