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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股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 还是“纳税年度终了”必须缴个税-

财税实务股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 还是“纳税年度终了”必须缴个税-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股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 还是“纳税

年度终了”必须缴个税?

股东借款跨12月31日是否需要视同股利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人提出“绝对”地以12月31日为界限不合理,应该按照是否“超过1年”作为判断标准,而且拿出了国税发〔2005〕120号作为依据。

一、“纳税年度终了”说法的来历

关于“纳税年度终了”的规定,来自于财税〔2003〕158号文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到,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要按照上述要求做税务处理。纳税年度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此规定是针对当时很多个人投资者以借款名义偷逃“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目的是堵漏征收,对表面形式掩盖下的真实性分配业务征收税款。

二、“期限超过一年” 说法的来历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文件中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纳税实务练习题答案-修订版

《纳税实务》习题参考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选择题1. A 2.C 3.D 4.B 5.D 6.D 7.C 8.C 9.C 10.B 二、业务模拟题 (一) 1.采购时: 借:原材料7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8190000 2.借:原材料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00 贷:银行存款20000 3.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93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0 4.借:固定资产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0 5.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117000 6.借:营业外支出117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当期销项税额=1360000+51000+17000=1428000元 当期进项税额=1190000+1400+17000=1208400元 当期应纳税额=142=219600元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196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19600 (二)1.该企业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合并征收增值税 (1)若其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1+17%)*17%=11623.93 元(2)若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80000/(1+3%)*3%=2330.10 元 2.该计算机服务公司应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对外开具专用发票,应是一般纳税人。(1)各项收入未分别核算,应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800000+100000/(1+17%)+50000/(1+17%)】*17%=157794.87 元 (2)若该企业分别核算各项收入,应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销售计算机应交纳增值税:800000*17%=136000 元 技术服务应按5%缴纳营业税:100000*5%=5000 元 计算机维修应缴纳增值税:50000/(1+17%)*17%=7264.96 元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证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xxxx20xx 年9 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20xx 年9 月份起就没有发给xxxx 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xxxx 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MV — 篇二 一、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个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保留津贴116 元)-2000 (国家规定的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 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 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 元,奖金1500 元,个人“三费一金”扣 除500元,独子保健费 2.50 元, 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116-2.50-500-2000=881.50 (税率10%)张三应纳税额=881.50X 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 元,奖金4000 元,个人“三费一金”扣 除800 元,保留津贴116 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2300+4000-116-800-2000=3384 (税率15%)李 四应纳税额=338% 15%-125=382.60(元)

纳税信用等级扣分细则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考评说明 考评指标考评 评标准扣分标准考 分值 一、税务登记情况15 分 (1)依法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办理税务登记;(2)不符合标准一项1、开业登记 2 分领取营业执照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了扣 税务登记;(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 分,扣完为止。 (1)依法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已办理扣缴税款 不符合标准一项 登记;(2)自发生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 2、扣缴税款登记 2 分 ( 3)如扣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了扣缴税款登记; 1 分,扣完为止。 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纳税人名称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2)核算形式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不符合标准一项3、税务变更登记 2 分理了变更;(3)法人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扣 理了变更;(4)地址变更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 1 分,扣完为止。 理了变更;(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在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 公开悬挂;(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不符合标准一项4、登记证件使用 2 分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在十五日内书面报告了扣 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3)没有转借、涂改、1 分,扣完为止。 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行为。 (1)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 不符合标准一项 理了验证手续;(2)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 5、年检和换证 2 分扣 管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 1 分,扣完为止。 资料等。 (1)自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不符合标准一项6、银行帐号报告 2 分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2)开户银行及账号发生变化扣 的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 分,扣完为止。 (1)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2)按规定办理 不符合标准一项7、纳税认定情况 2 分扣 其他认定;(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1 分,扣完为止。 二、帐簿、凭证管理情况15 分 (1)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将其财务、 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不符合标准一项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 3 分备案。( 2)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扣 算软件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1 分,扣完为止。 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1)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 日 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帐簿。( 2)自扣缴义务发 不符合标准一项生之日起10 日内,按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帐簿、凭证,根据合法、扣 3 分 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收账簿;( 3)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 1 分,扣完为止。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 年; (4)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发票的领购、保管、 3 分(1)按规定条件向税务机关领购,手续齐全;( 2)不符合标准一项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实务操作 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实务(一)

境外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境外任职受雇单位担任的职务。 支付地: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的支付地,在“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和“境、内外同时支付”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填写。 境外支付地国别(地区):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所得支付地为国外的,填写境外支付地的国别或地区名称。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税款所属期: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月31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北京*****公司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 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1. 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3. 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4.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扣缴义务人按以下两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1)一般行业:是指除《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2)特定行业:指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个人所得税形考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 姓名 课程代码110108 课程名称纳税实务评阅教师 第四次任务 共四次任务

江苏开放大学 任务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 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应税项目缴 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偶然所得 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 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 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 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A.工资、薪金所得B.稿酬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偶然所得 6.下列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属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也要 征收个人所得税 C.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视同储 蓄存款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 7.对于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在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不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财产原值 及合理费用的是()。 A.有价证券的原值 B.建筑物的建造费用及相关费用 C.机器设备购进价格及运输费 D.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价外收入 8.下列关于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 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 还借款的具体征税办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 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

纳税实务期末含答案

2014下期纳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共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A)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税务登记证件 B.发票领购簿 C.营业执照 D.财务专用章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C)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3.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C)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优质服务费 D.招待所预订火车票的手续费 4.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扣除率的是(C) A.7% B.10% C.13% D.17% 5.经过2006年的消费税制改革,消费税的税目现有(C) A.9个 B.11个 C.14个 D.20个 6.某卷烟厂将一批特制的烟丝作为福利分发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烟丝的生产成本为10000元,其应纳消费税为(C) A.4200 B.3000 C.4500 D.4285 7.以下项目中,目前使用5%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有(D) A.网吧 B.图书资料借阅 C.水路运输 D.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 8.我国关税由(B)征收。 A.税务机关 B.海关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人民政府 9.下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有(B)。 A.托儿补助费 B.劳动分红 C.投资分红 D.独生子女补贴 10.对于劳务报酬所得,若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其收入“次”数的确定方法是(B) A.以取得收入时为一次 B.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C.以一个季度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D.以事项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新201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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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原则 纳税评估的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税收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准绳或者规则。 一、案头评估原则 案头评估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及其评估人员原则是应当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场所、以对其所收集和掌握的纳税人各种与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以及第三方的信息、资料、数据的分析、判断为限,除必要之外,一般情况不应“惊动”、“打扰”纳税人,特别是不能频频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实。 这一原则要求与现行税收征管中许多地方的实际做法可能并不一致,而且很多的税务人员也并不认同。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只进行案头评估,那么信息采集会受到影响,纳税评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不到实地检查,纳税评估就不可能准确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证据,评估也就会失去效果。 两种担心不无道理,但都是值得推敲的。其一,如果纳税评估可以频繁地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那么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或者税务稽查又有什么区别?既然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或者日常检查没有区别,我们还需要纳税评估做什么?其二纳税评估无论是从性质、特点、目的、程序、法律效力等等许多方面都与税务稽查以及日常检查存在差异(对此我们将进行专门讨论),这种差异决定了

纳税评估不能等同于税务稽查、日常检查。其三,纳税评估的过程是对信息与数据的分析和判断过程,而不是信息和采集过程,虽然其间也涉及到对相关信息的收集,但是收集信息已经不是其主要内容,因而纳税评估不能以采集信息为由下企业检查。其四,各地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收集到了众多的信息,可以说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纳税信息都是海量的。我们收集这么多的信息做什么?我们这么多的信息又如何利用?难道我们仅仅是为了囤积信息吗?显然不是。我们收集信息的目的就是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息,进而达到对纳税人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利用这些信息,反而还要再去找纳税人去收集信息,那么我们是不是太浪费了?也太傻了?这四点足以说明纳税评估必须以案头评估为原则。 因此,纳税评估应当以案头分析为基本的原则。 二、合理性评估原则 纳税评估的合理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评估时,通常是对纳税人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正常,即是否符合常理、是否符合逻辑进行评估。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两个规范性文件中都特别强调,纳税评估必须:“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真实性、准确性”的评估原则是不现实的,是理论根据的,真正能够成立的应该是合理性原则。 第一,如上文所分析,纳税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假设而建立和

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详细说明

网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说明 根据我局逐步推广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思路,网上申报增设“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将每个人的各项收入情况明细提交并由税务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汇总进行纳税申报。 采用明细申报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单位,只要有支付收入信息(即使收入额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的)均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被认定采用“采用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方式”的,则网站上提供“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方式。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进行汇总申报的,应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间给予开通汇总申报功能。 适用明细申报的应税项目包括:1、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2、由非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3、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务报酬所得; 4、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除私房出租以外其它财产租赁所得; 5、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除私房转让以外的其它财产转让所得; 6、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稿酬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汇总申报的应税项目为:1、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2、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管理模式,纳税人申报个人明细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填报:(1)该个人在该单位的人员名单里;(2)该个人的各项登记信息即个人基本信息和单位支付信息均已完成登记。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一般明细申报 ★批量明细申报 ★汇总申报

★明细申报情况查询 ★申报数据查询和数据删除 ★其他说明 一、纳税人登陆地税网站,点击“网上办税服务中心”进入办税服务中心页面。 二、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非常实用的几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务技巧

非常实用的几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务技巧 1.个人取得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我们公司每年都会对特殊困难员工(人数为总人员数的2%)进行补助,一般金额1000-3000元左右,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对于个人取得的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职工取得的福利费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个福利费免个税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即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对生活补助的解释: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对特殊困难员工的生活补助费,可以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是员工集资出资设立的,现在要把这个员工持股的企业转让给我公司,那么员工把股权转让给我公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想让这个企业先分

配再转让,先把分配的股利计入”应付股利”,那么是在分配时代扣代缴个税,还是在支付时? 答: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判定观点不同,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权责发生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红利应判定为有所得,就应在作出分配个人名下的会计处理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不能判定为”有所得”,自然就不发生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向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红利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股息分配不会那么顺畅。比如,虽然股东大会已经作出了分配股息、红利的决定,但因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为了避免支付股息、红利所要代扣的巨额个人所得税,故意拖延不支付。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说,公司应支付的股息、红利已经成为一种负债,股东已经有了所有权,因此,即使暂时没有实际支付,也应全额计算并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另一个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D 3. B 4. B 5. A 6. C 7. C 8. D 9. C10. D11. B12. B13. B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CD 3. BCD 4. ACD 5. ABC 6. ABC 7. ABCD 8. AD 9. ABC10. AC 11. ACD12. CD13. ABC14. ABCD15. ABD 三、计算题 1. (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12000-1600)×20%-375]×2+[(12000-2000)×20%-375]×8 +[(12000+5000-2000)×20%-375]+ [(12000-2000+60000)×35%-6375]=3410+13000+2625+18125=37160(元) (2)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18000 ×(1-20%)×20%-1800=1080(元) (3)劳务费收入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4)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股票转让收益应纳税额=0(元)(5)朱某实际应纳税额=37160+1080+5200=43440(元)。 2.(1)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工资=10×0.15×12=18(万元); (2)B独资企业能够扣除的广告费=200*15%=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5万元,则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为30万元; (3)B独资企业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4)B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35-30+3+0.3×12=1.6(万元) (5)张某应纳税额=1.6×20%-0.125=0.195(万元)。 四、综合题 1. (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 50000×(1-20%)×20%×(1-30%)=5600(元) (2)小说版权即著作权,著作权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应由影视公司扣缴税款: 10000×(1-20%)×20%=1600(元) (3)3月发票中奖,单张超过800元的,依法缴纳个税 1100×20%=220(元) (4)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5)6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免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 2000×7.5×(1-20%)×20%=2400(元)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附件1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 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 ②-③+④)/(⑤+⑥)*100% 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与处理

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与会计处理》考试 注意:本次考试总分100 分,共25 道题,通过分数线为60 分。 (考试限时:150 分钟),考试剩余时间:2:26:22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2010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0年的张三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 ,则张三该项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d )。 A.345 B.275 C.150 D.370 A B C D 2.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a)账户。 A.“应付职工薪酬” B.“库存现金” C.“银行存款”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A B C D 3.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 希望小学捐赠。请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d )元。 A.12768元 B.12756元 C. 21712元 D. 12800元 A B C D 4.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是(c)。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方雇员 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 D.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A B C D 5.中国公民王某5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 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 a 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 800元和12 000元。则王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报告】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报告】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情况总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5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16〕81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市高度重视,工作积极主动、抓早抓紧,在制定个人所得税全年工作计划基础上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截止10月15日,我市企事业单位税务登记户数为41185户,至9月底存在有效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户数为37129户,有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的户数为36496户,本年有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户数为35889户,我市明细申报覆盖面为96.38%,明细申报率为99.5%,圆满完成省局考核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层层布置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是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年所得税12万元上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前提条件。我局高度重视,及早制定工作计划,抓早抓紧,协调信息、纳服等部门,及时开展政策宣传、纳税辅导、非正常户清理认定及“金三”系统的认定清理工作,将任务指标细化至各基层分局,明确责任,指标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明细申报工作考核指标,规范系统操作在开展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同时,我市在以往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三步骤有效有质提高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 1、杜绝企事业单位在“通用申报”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我局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方案》(汕地税政便函{2016}060)及工作邮件中多次明确禁止企事业单位在“通用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并且每月通过“金三”系统进行数据排查,规范我市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操作。经排查,除“个人所得税-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建筑行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带征个人所得税0.4%”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建筑业带征个人所得税0.4%”外,尚未发生企事业单位在“通用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 2、严格把控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六月我局通过“金三”系统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设置进行排查,发现存在27户企事业单位设置了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通过系统拉取详细名单,要求基层分局逐户进行汇总设置说明原因。经排查,26户企事业单位由于税收管理员系统操作错误进行汇总申报设置,在6月30日前取消了汇总申报设置。目前我市存在1户企事业单位由于保密需要,准许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并办理了无法进行明细申报的认定。 3、层层布置,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应申报未申报”名单2015年度我市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率仅为75%,距离总局、省局提出的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通过分析排查,主要原因是存在大量的“应申报未申报”户数。由于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税种核定,但员工工资水平在规定扣除额范围内,所以错误理解政策未有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因此,市局针对该部分“应申报未申报”情况,召开了全市税政工作会议,要求基层征管单位政策宣传到户,“应申报未申报”名单落实到人,专人专户负责督促申报。自六月至九月,市局通过定期系统排查、下发名单的措施跟踪落实,督促了4906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覆盖率提高13.21%、明细申报率提高13.44%。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实务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所得税和流转税不一样,其讲究的是公平而不是效率,但反观中国个人所得税实施现状,却让人有“劫贫济富”之感,工薪阶层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而工薪阶层恰恰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棒棰型结构的中坚力量,中坚力量承受最重税负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是背离的,个人所得税正欲解决贫富差距效率问题,综合所得税制是必然趋势,但个人综合收入又何从得来?没有一个健全的金融监控体系、官员财产申报体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透明机制……个人所得税欲解社会公平之目标谈何容易. 二、个税扣缴义务人的几处特殊规定,摘录如下: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此笔扣缴税款也向扣缴义务人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

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从征税成本及征税效率来考量,无疑源泉扣缴是个相当科学的征税方式。 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却对源泉扣缴予以了变通,以下介绍几种特殊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方式。 1、军队个税扣缴方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14 号) 规定:鉴于军队的特殊情况,其税款由部队按法规向个人扣收,尔后逐级上交总后勤部,并于1 月7 日和7 月7 日之前,每年两次统一向国 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缴纳,同时提供各省(含计划单列市和4 个省会城市)的纳税人数和税额,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一次返回各地。也就是说军队的个税征收采取了“谁付钱,谁扣税,”但却是汇总缴纳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转拨各地。 2、个人转让非上市股权,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 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

纳税实务复习大纲

《纳税实务》复习大纲 适用班级:2014会计 要求:根据教材各项目的知识目标及技能目标要求进行复习。 附:综合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D )。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2. 某县政府2008年发文规定,凡是不种植果树的本县农民必须每年向政府缴纳土地管理费300元,不再征收该农民的其他税,这种做法违背了(A )。 A.税收法律主义 B.税收公平主义 C.实质课税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3. 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是(B )。 A.纳税义务人 B.课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目 4. 下列关于累进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B )。 A.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累进程度缓和,税收负担透明度高 B.全额累进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的分界处负担相差悬殊 C.计税基数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率累进税率 D.计税基数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 5. 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D )。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税法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6. 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 )。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7. 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下列行为适用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是( D )。 A.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 B.外国政府无偿援助进口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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