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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京虐童案的看法

对南京虐童案的看法

3月13日常州女子监狱门口,南京虐童主犯李征琴刑满出狱。令人意外的是,被虐儿童的生母看到李征琴当即跪倒在她面前忏悔痛哭。等候在一旁的被虐儿童也扑过去抱住养

母,三人在监狱门口哭作一团。

去年3月底,男童小贵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的照片在网上疯传,事后警方调查,孩子伤痕系其养母李征琴殴打所致。

李征琴二婚,膝下无子,男童母亲就将小贵过继给表姐,让孩子在城里生活。而此次事件发生后孩子本人回到老家后,再也无法适应以前的农村生活。正因为这一切,才会出现三人在监狱门口抱头痛哭的一幕。

按理说,南京虐童案的执法尺度和力度都相当到位,效率很高,但是当事人竟然不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合理的背后常有现实逻辑。我确实对这对生父母的做法不敢苟同,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处境作出这样的事情有可原。生母担心养母以后不再抚养孩子,孩子摆脱基层苦难生活的捷径很可能就此关闭。对她而言,生存才是硬道理,即便打打骂骂,也比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困境强太多。长期以来的城乡的差距使得亲情变得如此无力,残酷的贫富差距之下,人才会做出这种有悖伦理和法理的个人选择。

法理和现实的冲突在生活面前是不可避免的,而法律能做的,只是尽最大能力地维持公正。作为父母,不应该只为孩子的利益考虑,他们是否想过若是孩子真正回到养母身边,继续过城市的生活,然而家庭暴力真的能让一个孩子真正地幸福健康地成长吗?作为青少年,在遇到自身合法权利被人侵害时应当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很多时候会批评执法不严,才会滋生出这么多的社会问题,但是批判总是容易的,建设却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公民的个人法律素养。

虐童事件观后感-读后感

关于幼儿教师虐童事件的感想 大二班:朱雪梅最近经常在报刊上、电视上、网上看到幼儿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知道此事后我园园领导及时召开了研讨会议,专门组织全园老师学习几起幼儿教师虐待小朋友的幼儿园视频,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件事真实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哪能张狂到如此地步?这起悲剧不仅在伤害孩子们的身体、伤害家长的内心,更在毫无休止地败坏教师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作为教师,我感到耻辱。 在这些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问题首先出在教师的身上。身为老师,应该做到爱的教育。我国著名教育家夏丏尊先生也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遗憾的是,一些老师缺乏起码的耐心,更不要说爱心了,他们一看到孩子不顺眼就恶语相加,学生要不听话就暴跳如雷,甚至饱以老拳。 作为教师,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活泼的孩子,他们也许会做出一些令你头痛不已的事。但这也不完全是孩子们的错。“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连我们成人都不可避免的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孩子们十全十美呢?哪一个人不是在不断的犯错和改正错误中逐渐成 熟的呢?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宽容、理解自己的学生和身边的人,要用自己的爱去感化、教育每一个孩子。人和人应该将心比心,更何况那些粗暴、简单的教育手段不仅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反而会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将会造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俗话说“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就说明教育离不开爱。孩子们走进幼儿园,就像一条涓涓的小溪流进了欢乐的海洋,从此由家庭迈向了社会,开始了新的生活。当家长把孩子送进幼儿园,交给老师的时候,就是把一份责任交给了老师,好比是接力棒已经传到了老师的手中,我们只有努力的、安全的、怀着一颗母性的爱心把孩子平安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题:幼儿园暴力虐童事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题:幼儿园暴力虐童事件 教师资格考试题库 | 教师资格考试辅导资料 中公资深讲师为广大考生整理汇总了一系列教师资格面试模拟试题,希望有助于考生备考。 近日,幼儿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如南京某女童因要上厕所被老师打肿脸,西安某幼儿因上课说话被老师罚跪等等。你认为如何才能遏制类似的幼儿园暴力事件? 【参考答案】 层出不穷的幼儿园暴力事件,不仅暴露出当前幼儿园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普遍,也反映出幼儿园管理的不完善。老师的“暴力”看上去是对幼儿的不良行为起到了阻吓作用,然而却给幼儿带来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更不利于儿童今后的人格发育。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必须对这样的暴力事件零容忍,守护好儿童成长,才能为孩子们创造有利于身心发展的优质环境。 守护儿童成长,杜绝暴力事件,加强师德建设是基础。幼儿园要做好师德的教育培养工作,大力弘扬向道德模范教师学习的活动,坚决惩罚、开除暴力对待学生的教师,惩恶扬善,树立良好的师风、教风。教师也要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既要以高超的教学能力赢得学生的认可,还要以高尚品德获得学生的爱戴,自觉做到自醒、自强、自重、自律。 守护儿童成长,杜绝暴力事件,改善幼儿园管理是关键。要将教师道德素质纳入对教师的考评体系中,让教师们意识到师德素质也是教师工资定级、职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同时,要加强幼儿园教师管理中的纪律建设,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教师队伍。 守护儿童成长,杜绝暴力事件,建立多重保护网是保障。要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儿童成长保护网。政府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管理、监管的力度;学校要多措并举将暴力侵害事件减小到最低限度;家长要多关心孩子,尤其是在孩子受侵害时据理力争;社会团体要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相信,这样一定会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美好环境。 中公资深讲师解析 更多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辅导见: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23009356.html,/html/jszg/ziliaofudao/shuokeshijiang/

观 “虐童”的心得体会

观“虐童”的心得体会 在观看了近期发生的虐童事件的报道后,真是触目惊心。现在的确有些孩子在家人的纵容与溺爱下成长,性格上成了顽固不化的“调皮蛋”,骄纵的性格任凭老师怎么说、怎样引导都无济于事,有许多时候也让我们做老师的很是为难,我们除了告诉孩子的家长配合学校的教育以外也是用语言加以引导。思索了许久,教师与学生之间究竟怎样相处才能让社会认可,让家长放心,让孩子心甘情愿地接受你、敬服你、喜欢你?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爱自己的孩子是一种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一种神圣”。怎样才能喜欢上你的学生呢? 一、加强师德学习。 教师应该让学生欢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人。《“虐童”的女教师》中的颜艳红分明是一个“疯子”,一种“变态”。“二极管搭铁”的人,是我们教师的耻辱,社会的悲哀。她孩子耳朵揪起来离开地面还笑,用胶带封嘴、铁桶罩脑袋、垃圾铲盖头、脱裤子羞辱、强迫男女儿童亲嘴等的怪招。不是一个正常的老师的行为。她认为是“一时好玩”。呜呼!无法可想。教师不是神,而是人,就要有人性,用仁爱去关心孩子,关心下一代,特别作为一位女教师做出没有女性的事,简直就是恶魔、妖怪。要加强道德修养的学习。 二、事故的发生,领导有责任 从颜艳红微博上的照片来看,她虐待儿童并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次数之多,程度之重,学校领导怎么会不知道呢?这是领导失职,监管不到位,不了解学校教师的实情。 三、用爱去呵护学生 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位思考一下,别的老师如此虐待你,你会有什么感受?学生是鲜活的个体,个体是有差异性的,他是能动性地接受教育,并非机械地任你摆布。老师们要多加思考:“学生来学校就是接受教育,除了接受知识方面的教育就是做人方面的教育,故老师该怎么做?”冰心老人说过,有了爱便有一切。陶行知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但愿爱你,不愿害你。如果害你,便是害己。罗曼﹒罗兰说:要散布阳光到别人的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用爱心去营造阳光,让我们的学生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健康的成长。

与虐童行为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与虐童行为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与虐童行为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虐待罪: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

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3、综上,对于儿童监护人或者儿童的家庭成员或者是对儿童负有看护职责的虐待儿童的将构成虐待罪,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虐待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虐待

浅析家庭虐童行为解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浅析家庭虐童行为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专业 年级 学校

目录 一、家庭虐童行为的定义和现状 (2) (一)家庭虐童行为的定义和特点 (2) 1.隐蔽性强 (2) 2.社会纵容度高 (2) 3.惩罚力度小 (2) 4.持续性强 (3) 5.危害性大 (3) (二)家庭虐童行为的现状 (3) 二、家庭虐童行为的原因和心理分析 (4) (一)非亲生父母的虐童行为 (4) (二)亲生父母的虐童行为 (5) 1.生存压力让孩子成了父母的“出气筒” (5) 2.夫妻关系恶变拿孩子进行报复 (5) 3.“望子成龙”导致拔苗助长 (5) 4.歧视子女造成的人性冷漠 (5) 5.从家暴的受害者演变成施暴者 (5) 6.“孩子是自己的”的强权意识 (5) 7.犯罪成本低导致的侥幸心理 (6) (三)其它家庭成员的虐童行为 (6) 三、家庭虐童行为的法律责任 (6)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 (二)《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7) (三)《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 (四)《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 (五)《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 (7) 三、家庭虐童行为的干预和救济 (7) (一)建立收养评估、培训、试养和走访机制 (7) (二)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8) (三)增设虐待儿童罪,普及法制教育 (8) (四)增强社区和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8) (五)设立儿童保护部门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近年来,虐童案件的频发受到了公众的强烈关注和谴责。家庭虐童行为,作为虐童案中的特殊案例却很容易被忽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往往被当做“家事”而不了了之。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只要为他好可以任意处置,外人不便干涉,这也造成了家庭虐童行为的泛滥和习以为常。事实上,家庭教育是儿童成长的关键。监护人的虐待行为将会对儿童留下永久性的创伤,这样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本着“儿童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通过完善相关法制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来对家庭虐童行为说“不”,保障儿童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家庭虐童行为完善法制建设儿童合法权益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反思有感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反思有感 一个幼儿园老师虐童一年多,有监控录像的幼儿园管理层没发现?家长一直没发现?这里面深藏着哪些问题?这些问题隐藏着哪些危 机?这些危机对我们的下一代将会带来怎样的祸害? 第一、我觉得不是幼儿园管理层或家长迟迟没发现,而是中国整体教育观念的严重落后导致。在许多中国式教育中,教育孩子如同带领一群鸭子,只需往一个方向赶,如果没有按照这个工厂流水线模式运作,那培养出来的就不是合格的产品。于是家长全民焦虑,摩拳擦掌要把孩子推上流水线,而操作流水线上的这批工人,也就是教师队伍,这种教育的急功近利甚至渗入到幼儿园,大家可能会普遍认为,老师严格一点是对孩子好,或者只要老师能有方法让孩子乖乖听话,打两下也都不在话下了。同样,因为很多家长自己也打孩子,宣称打孩子是为孩子好。显然“打”在中国式一种教育方法,它可以让孩子有效服从,也不触犯法律,既然家长能用,那幼儿园的教师凭什么不能用呢? 第二、虐童在中国似乎不是一种刑事罪行。老师虐打了孩子,有家长来投诉了,轻者校方给家长赔个不是打个保证或者退点学费,老师该干嘛还干嘛;像颜某刘某这类严重者,学校赶紧开除掉推一个校方不知情以净其身,然后赔点钱给家长安抚一下,该干嘛还干嘛!有谁听说上次虐童的颜某后来是否得到刑事处罚?最多不就是扣掉教师证然后来一 番“重点教育”完事。如果老师敢常常让孩子青一块紫一块回家,那肯定是活得不耐烦了。可能会有孩子跟父母说:“今天谁谁谁被老师打了。”家长可能会回答说:“他不乖肯定就会被老师打啊。所以你要乖乖听老

师的话啊。”,这样一来孩子便从此不会跟家长说老师打孩子的事了,甚至自己被打也不敢说,因为说出来便会被家长责备自己不乖了第三、中国教育对幼儿教育之轻视可谓让人寒心。众多研究表明,幼儿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性格塑造大脑发育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间也有“三岁定终生”的说法,也就是一个孩子6岁前所接受的教育,某种程度决定了他们终生的性格和命运。而如此重要的阶段,却没有配备优质的师资。 第四、中国幼儿园教师的素质之低实在让人堪忧,许多人认为幼儿园教师只是看孩子的,哪需要什么高等教育。国人普遍认为幼儿园教师只是看孩子的类似保姆一样的职位,何须什么人才!而在美国,很多幼儿园教师都是“幼儿教育学”硕士毕业。幼儿园的教师即便不具备高学历,也必须是具备专科技能极懂孩子和爱孩子的人。宽宽先后入读三家教会幼儿园,他的几个老师都极其懂孩子,并且非常爱孩子。我每天送宽宽上学,看见老师宽宽都会拼命跑过去,跟老师来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宽宽兴奋异常地向老师展示他的新衣服或者新玩具。这种场面常常让我感到发自内心的感动。 第五、中国孩子总是在责骂中长大,在要求服从的吆喝中成长,所以中国人普遍畏惧权威,这种畏惧,深入到了骨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非常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却鲜有半点反抗精神和民主意识。这,不得不说是我们教育的最悲催之处。我们的教育,一直都在生产着鲁迅笔下的润土,而很难创造出罗宾逊。而这种润土的生产工场,从幼儿园就开始搭建了。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教学设计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教案 开发区中学杨敏焕 【内容标准】 一3.3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体会今天的我们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意义,加深对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内容的理解,增强法律保护意识。 能力目标: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提高是非美丑的辨别能力及依法保护自己的能力。 知识目标: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分析】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是第二单元第四课“撑起法律保护伞”的第一个项目的内容,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我们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主要是引导学生从个人和国家两个角度认识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层次“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主要是让学生感受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是本课时的教学重点。只有让学生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知道自己家庭、学校和社会中应享有哪些权利,受到哪些保护,才能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课前播放歌曲)《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师:大家都能听出来这首歌的名字叫做。。。。。 听完这首歌名与本课题目联系一下, 这里特别的你”指的是谁? 未成年人,哪一类人被称为未成年人? 出示未成年人的定义 我们未成年人又受到了谁的特别的爱? 我们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关爱、特殊照顾。 (过渡:略)这节课我们就来探讨《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这一框题(板书) 讲授新课: 一、认识“特别的你” 教师引导:未成年人自己是否需要这份来自法律的特殊保护呢?我们来聚焦三组生活镜头。

观看虐童视频观后感

观看虐童视频观后感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这是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政治素质,当看到这些虐童事件的新闻时还是很难让人相信,因为自己也是一名幼儿老师。 首先,我认为这种事是不应该发生在我们人民教师中的,我们就应该遵守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这不关乎于个人的心情和情绪。体罚和变相体罚不仅导致孩子对教育产生恐惧,对其心理健康发育更会产生难以言说的阴影,而且对教育孩子一点用都没有。 其次,教师是一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百年树人”的工作,我们不仅在工作岗位上注重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为人师表,加强自身的修养,有是非观,有正义感。一言一行以人民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加强自身修养,表里如一。 最后,我们应该实行爱的教育,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孩子感到温暖?我认为是把孩子当亲人的老师。每个人在生活中,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不犯些错误,可是作为孩子,却常常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一些小进步却常常会被忽略!每个孩子都不希望自己成为老师心目中的差生,或者爸爸妈妈不喜欢的坏孩子。 看了视频后我很难过,天下父母心,自己的孩子受伤了,做父母的心里都会不舒服,而且我也是一个即将当妈妈的人了,看完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难受。做为一名幼儿老师,她不知道孩子都还小,不懂事,遇到这些事时我们老师要冷静、细心去和幼儿讲道理,解决问题,而不是去指责谁。这就让人怀疑了,她们是老师吗?难道她们不知道

做为一名合格教师最基本职业道德就是:“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还有三心:“爱心、细心、耐心”。如果所有的老师都像她们一样,试问还有谁敢把小孩送到幼儿园接受教育,还有谁敢相信这样的老师,谁会放心把孩子交给老师呢? 做为一名教师,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工作岗位上注重自身形象,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为人师表,加强自身的修养,有是非观,有正义感。一言一行以人民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加强自身修养,表里如一。同时,注重心理素质的磨砺,淡薄名利,以平静、正常的心态对待一切,让自己真正作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博学多才的人,一个乐于奉献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分析及解决办法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分析及解决方法一、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12年10月24日浙江温岭一幼儿园女教师的虐童照片曝光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以该事件为导火索,虐童这个长期以来被人们忽视的问题立刻引爆了社会舆论,顿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虐童是什么呢?为什么会社会的关注呢? (二)虐童是什么 虐童或者说是儿童虐待从古至今都是一个避免不了的现象,即使是在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虐童现象在不同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的国家和地区依然普遍存在着。事实上,对儿童的虐待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问题,更是一个医学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虐童问题视为当前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认为虐童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有操纵权的人,做出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伤害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及对其进行经济性剥削。”而幼儿园,这个为孩子提供启蒙教育的地方,居然成为虐童事件的摇篮,这会为孩子们留下多大的阴影啊!作为师范生的我们更有必要关注此类事件,并思考解决方法。 二、为什么会出现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 (一)幼儿园教师虐童现状 国内幼儿园老师体罚或虐待孩子现象时有发生,从狂扇女童耳光到揪耳朵提起,手段和花样不断升级。如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女幼师揪幼童双耳离地20厘米,将幼童扔进垃圾桶内;又如太原市蓝天蒙特梭利幼儿园:教师半小时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以及上海杨浦区格林双阳幼儿园:女童下体被老师塞入芸豆等等等等,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幼儿园老师的残忍程度让人大呼心理变态。本应是呵护幼儿成长的园丁,怎么就成了戕害儿童的毒手?

(二)什么导致了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出现 虐童的教师主要是那些素质低下、存在心理问题的部分幼师,那这些幼师又是为什么会进入教育的圣地,站在三尺讲台上呢?放任这些人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就是那些不负责任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无证幼儿园得以存在,则是看中了幼儿园无往不利的吸金功能和政策法规的监管不力。从各个方面来说,虐童事件其实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主要有以下3点原因: 1、从幼师方面来说:幼教师资培育院校对师德培养培养不够重视,导致幼师职业道德和素质低下,并且很多幼师为无证上岗,或者“先上岗,后考证”。同时幼师工作压力大、时间长、待遇低,使得很多幼师认为她们明明跟中小学老师一样培养着未来的希望,却拿着比清洁工还低的工资。这些原因导致幼师产生了心理危机,积聚负面情绪,拿学生出气。 2、从法律来说:法律治理偏失,虐童刑事处罚存在法律空白。我国刑法无“虐童罪”这一罪名,而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幼儿不属幼师家庭成员,无法以此罪立案;至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才符合立案标准。就如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案中,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3、从国家来说:国家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扶持不够。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因此城镇、乡村对学前教育投入持续不足,资金短缺导致公办幼儿园太少,小规模幼儿园、无证幼儿园大量存在,师资没有保证,不少幼儿园只能聘用无资质的教师,致使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 法律的不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经济利益以及教师的道德问题等问题,共同结下了虐童事件这个恶果,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挽救,只能想办法加以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怎样杜绝幼师虐童事件 (一)深入展开师德教育

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初探

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初探 发表时间:2019-04-04T09:36:01.21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6月下作者:钟姣 [导读] 加强对未成年这类特殊群体的保护,是当下各国的普遍做法。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轻微暴力行为,严重阻碍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进行刑法规制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但所进行探讨大都囿于定罪罪名,而非法益客体的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710063) 摘要:加强对未成年这类特殊群体的保护,是当下各国的普遍做法。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轻微暴力行为,严重阻碍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进行刑法规制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但所进行探讨大都囿于定罪罪名,而非法益客体的扩大。应当将对未成年的保护扩及至心理层面,纳入刑法伤害罪的保护客体、对‘情节恶劣’情形考量入内,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虐童行为;未成年人保护;伤害罪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虐童事件屡屡现于报端,2012年10月24日,浙江温岭发生一起民办幼儿园老师双手拎男童双耳、致其双脚离地的事件;2016年4月,呼和浩特市某艺术幼儿园的两名教师,以被看护幼童刘某某淘气、不好管为由,多次采取推搡、踢打等方式虐待刘某某,并致其轻微伤等等。2018年12月,深圳一名年轻的母亲在孩子正在写作业时突然暴打女孩,把她从凳子上重重地摔在地上,又拿起扫帚猛抽女孩。这一桩桩、一幕幕触目惊心的虐童事件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被媒体曝光的恶性“虐童”事件就有19起,其中幼儿园成为“虐童”事件的高发地。更加令人恐慌地是,更大比例的虐童事件正在发生,未为我们所察觉。 ‘祖国的花朵’何以遭受如此欺凌?收入不稳定的家庭是最常见的虐待家庭,女孩的受虐发生率明显高于男孩。自古以来,受‘棍棒教育’、‘不打不成才’、‘重男轻女’、‘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似乎父母体罚打骂子女、拿子女出气已不为人所惊诧。然,校园内老师也开始成为虐童主体,其于儿童成长的不可或缺性、与儿童接触的密切性以及儿童本身对其依赖性等特征,以致于很多父母即使明知自己孩子可能受其虐待,仍忍气吞声,或羞于宣之于口,而使施暴者自视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而有恃无恐的施虐于童。尽管我国现行《宪法》、《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文件中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但显然,从实践来看,并未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刑法作为打击犯罪、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对此社会危害性极大的频发事件,自然也不应当叹为观止,而应积极作为,维护儿童的特殊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 二.虐童行为概述 (一)虐童行为的概念 儿童虐待(Child Abuse , CA),简称虐童,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将“虐童”定义为:任何对儿童导致伤害、潜在的伤害或恐吓的伤害的行为。英国在1989年公布的儿童法案中规定:凡是影响儿童生理的、智力的、情绪的、社会的行为都是“虐童”。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儿童虐待做出如下描述:儿童虐待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督及有操纵权的人做出的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潜在的伤害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和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及对其进行经济剥削。从上述三种定义可知,虐童行为决不仅仅限于物理上的有形力的身体伤害,应取广义的定义,即一切有损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现实的、潜在的伤害行为。 (二)虐童行为的分类 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将“虐童”分为四种类型:身体虐待、性虐待、忽视、心理感情虐待。亦有学者做如下分类:(1)忽视。持有监护权的成人,对于受扶养的未成年亲属,对于其饮食、教育、医疗、衣物、卫生等基本需求,刻意忽视。特征是明显的营养不良、不合身的衣物、学龄儿童未去学校等;(2)暴力伤害。对于儿童,踢、踹、捏、打耳光、拉耳朵、拉头发、鞭打、捆绑、香烟烫伤,与过度的体罚。往往不是一次性的;(3)性虐待。通常指成人或年纪较大的青少年,对儿童性虐待,得到刺激的快感。强迫儿童裸露生殖器或触摸,或对儿童使用情趣用品,或异物插入等。施虐者可能是儿童熟识的人,家人、亲戚的孩子、朋友的家人、保姆、邻居等,使儿童会主动防备的陌生人仅占少数。可能导致儿童罹患性病,生殖器、秘尿道、直肠遭到细菌感染或撕裂伤。(4)精神虐待。谩骂、嘲笑、羞辱、批评、恐吓威胁、损毁或丢弃物品、烹煮宠物等。这种分类是以虐待形式为标准所做的分类。 笔者认为,虐童行为可用二维矩阵的分类方法,以身体虐待和心理虐待、现实虐待和潜在虐待为参标,以虐待结果为标准作如下分类:(1)现实的身体虐待:上述暴力伤害行为即属此类,徒手或使用工具对儿童进行肢体击打、扭拧等行为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行为;(2)潜在的身体虐待:暴力伤害往往体现为长期性、反复性、轻微性的特征,施暴者往往会为了躲避家长、执法者的监管,不会对儿童采取一次性的严重的暴力行为,可解释为对儿童身体健康有极大威胁的虐待情形;(3)现实的心理虐待:受虐者受限于其认知能力、表达能力,受虐后不倾于倾吐,而是内化于心,表现出内向、缺乏安全感、恐慌、害怕交际的特征;(4)潜在的心理虐待:儿童心理本身处于发展中,极具可塑性的特征,需要多方关注,加强引导,一旦遭受不良影响,对儿童心理的影响可能是终身性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工作小组对中国虐童状况的系统分析,根据估算,中国有26.6%的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遭受过身体虐待,19.6%遭受过精神虐待,8.7%遭受过性虐待。这些虐待行为将直接导致受虐儿童患上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且成年后倾向于表现出吸烟、酗酒、吸毒、自残等伤害身体的行为。这些精神疾病和不健康行为,不仅毁掉了受虐者的日常生活,还进一步导致了慢性病风险增加、社会生产力降低、劳动力丧失等社会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仅2010年一年,对儿童身体虐待所导致的恶果,就令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损失了500亿美元。因童年情感和性虐待造成的损失则分别为280亿美元和228亿美元。这份报告还使用“伤残调整寿命年”指标估算了受虐群体所损失的全部健康寿命。结论是,对儿童身体施加的虐待,令全社会总计损失了一千一百多万年的寿命。 三.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 当下,我国学者对虐童行为进行广泛探讨,有通过扩大虐待主体的虐待罪说、参照日本刑法将轻微伤害行为入罪的暴行罪说以及虐童行为单独定罪说,还有伤害罪说。虐待罪说,虽能够解决定罪问题,但仍未解决对儿童轻微侵害的刑法保护;暴行罪说则有模糊我国刑法与行政法的嫌疑,虐童罪说则难以保障我国法秩序的统一性,能在现有的刑法体制内实现法益保护就不应当新添罪名,有逃避责任之嫌,

法不容情,法外有情——央视法制节目探析

《法不容情,法外有情——央视法制节目探析》 摘要:纵观央视法制栏目,诸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道德与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可以找出它们的共同经验:真实、法制、权威与情感。本文将采用案例分析、理论法律知识以及人类情感的共通性等方式,通过分析这类法律节目的内容与形式,探讨法制节目在法制、情感和道德方面的选择,旨在为人们的知法守法以及情感道德问题提供依据,不断加强法治意识,提升个人道德素养。 关键词:法制栏目;法制;情感;道德 引言: 央视有许多为人熟知的王牌法制栏目,例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道德与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等。它们源自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利用得天独厚的专业新闻报道经验和丰富的新闻报道资源以及覆盖全国的政法机构合作网络进行节目的制作。纵观这些节目可以发现,法制节目的内核除了宣传法,普及法,让人们知法守法之外,在形式上更是采取多种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表达和传播,主持人通常是节目中法律事件的引导者,在节目形式上现在的节目多采取“情景再现”“庭审直播”“专家解读”等方式,让观众“亲临”现场,有带入感。栏目以特制的“现场”核心触发器为筛选标准,用它来筛选所需要的现场事件,即“亲历者的原始记录”,一期节目通常在“一个有着令人难忘的现场的法制故事”中展开。① 《法治在线》《庭审现场》等节目既有刑事方面的案件,也有民事案件,大多数的节目内容都与普通观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或者是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受到了广泛关注的事件。例如近期的《南京虐童案》,《北京大屯路隧道飙车案》等等,这些节目的播出让更多的人真正知法懂法,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这些法制节目的共性在于:“以法治关照人文”为节目宗旨,多还原“案发现场”或者庭审现场,但它不会为迎合受众猎奇心理而追求展现案件的惊险刺激或者为了节目效果不顾受害人的利益,而是更注重透过案件探究人性,以人文关 ①时统宇.法制类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几个问题—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为例[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4(05).

反思虐童事件提升师德修养

反思虐童事件提升师德修养 近段时间,新闻媒体曝光了个别幼儿园老师的虐童事件。事件中的老师表现出一副冷酷、无所谓的态度,值得我们反思。虽然事后相关的老师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可是这些老师是不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作为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如何提升教师的道德修养? 幼儿教师目前承受的心理压力及解决办法 我们知道,作为幼儿教师,面对当前社会对幼儿教师的高标准高要求,工作很辛苦,每天既要安排一日教学活动,照顾好孩子的吃喝拉撒睡,安全又是重中之重,不能让孩子出意外,还有写不完的笔头工作,下班了还要料理家务和照顾年幼的孩子。这一切使教师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个别教师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平时在与教师们的交谈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每天太累了,回到家只想躺在沙发上一个人静一静,话不想多说一句。”“晚上做梦梦见孩子摔伤了、缝针了,我也吓醒了。”这些话反映出许多教师真实的生存状态,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使教师出现工作消极、没有热情、人际关系紧张等现状。可想而知,长此以往会影响到教师的工作质量,影响孩子的发展。因此,要重视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要从政策、管理等方面尽可能地为老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1.疏导不良情绪,让教师远离焦躁、抑郁 幼儿园管理者应随时了解教师心理状态,及时和教师谈心、沟通,及时消除疑惑和误解,疏导教师的不良情绪。还应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设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定期为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只有教师的不良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和及时的疏导,才能使教师的心理维持健康状态。 2.通过赏识激励,让教师充满自信地投入工作 当我们要求教师用赞赏的眼光看待孩子、用激励的方法促进孩子的发展

“幼师虐童”案例引发的思考

“幼师虐童”案例引发的思考 提到“教师”这两个字,顿时让我们想起了辛勤的园丁,不畏劳苦哺育着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比喻成无私奉献的蜡烛,照亮了他人,燃烧了自己。“教师”可谓是一个广受众人尊重和敬仰的职业。可是,如今老师“虐待儿童”,对学生“施加暴力”等不良现象屡次发生,不禁让人们对“教师”这个代名词要重新来定义。那么,对于此类事件给我们留下的更多的是思考,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类社会现象的产生的。 近日,在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论,大多数人都持憎恨和愤怒的态度。此“虐童”案发生在浙江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这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该园幼师颜某在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让另一名幼师用手机拍下,之后照片被上传到网上。被揪耳朵的幼童双脚离地近20厘米,表情痛苦、嚎啕大哭。相反,颜某却神情愉悦、乐在其中。当被问及为何要如此做时,颜某居然称是“为了好玩”。 一句“为了好玩”竟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令人震惊。看到很多网友从颜某个人空间找出种种前科时,令很多文化界人士情不自禁地说起粗话来。这样的“幼师”不仅让孩子钻垃圾桶,把水桶盖在孩子头上,用胶布把孩子与桌子连起来,还把这些照片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空间里,甚至还在每张照片上标注“叫你不听话”、“我把他扔进去了”的字样。这样变态的行为还配得上老师这个称

号吗?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极为残忍的、甚至已经侵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如果幼儿园再纵容此类事件的发生,对孩子的身心和健康将造成终身的影响和伤害。 在全国此类“虐童”事件多发生在幼儿园里,近几年层出不穷。有关资料统计近两年发生的“幼儿园虐童”案:广东肇庆幼师把不会自行大小便的幼童绑固在粪盆上;陕西西安幼师用锯条锯破调皮男孩的手腕;浙江慈溪幼师用胶布封住吵闹女孩的嘴巴,等等。 看到这些资料我特别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所谓的幼师痛下如此恶毒之手?面对这些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笑脸时,怎能做出如此残忍之为?我们都是从无知的幼童成长起来的,孩子什么样的错误会遭到如此的虐待?“幼儿园”本该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启蒙孩子们学会一点一滴做人的“家”。可现在幼儿园却变成了孩子饱受折磨的“囚笼”。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幼儿园,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这里接受良好的教育,得到健康的成长的,也是对幼儿园的期望与信任。这里不仅仅是教育幼儿,照顾幼儿的地方,更多留下的是这些孩子们在这里度过的快乐时光,能让孩子成年之后的美好记忆。可是相反,“虐童事件”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是残忍的而又抹不掉的痕迹,将伴随孩子一生。未来,这些孩子会不会因为儿时的伤害造成严重的心理疾病或对社会做出极端行为,都是很难想象的。

虐童案论文

论虐童案 最近,山西太原一幼儿园老师狂扇女童70耳光一事余波未了,浙江温岭再发虐童事件。这名老师手拎幼童双耳将其提离地面,全然不顾哇哇大哭的可怜男童;广东肇庆,把不会自行大小便的幼童绑在粪盆上;陕西西安,用锯条锯破调皮男孩儿的手腕;重庆,罚咳嗽吐痰女孩儿舔吃口痰;武汉黄陂,10岁男童遭老师揪脸撞墙。一时间舆论纷纷谴责,怎能对天真的孩童施加如此暴行?在这些令人痛愤的虐童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一种怎样的扭曲的人心?孩子受到暴力伤害是谁的错?是老师缺乏是的,幼儿园水平低下,还是法律不能切身保护到孩童的权益? 首先,我们大致回顾一下温岭女幼师虐童事件的经过。 这位残忍的虐童女老师名叫颜艳红,她的父母已经快60岁了,都是温岭新河镇横塘头村老实巴交的农民。电视屏幕上的一张照片让老人出离愤怒,他要骂娘,张大嘴巴没有发出声音,因为画面中那个神情愉悦,乐在其中的老师正是自己的女儿。父母蒙了,颜艳红从小就很听话,很少出去玩,朋友也不多,对家里亲戚都很好,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颜艳红的一位同村中学同学也不相信她能干出这种事来。在她的印象中,颜艳红愿意帮助同学,性格开朗,愿意同男生在一起玩,但胆子很小,有个毛毛虫落到她身上都能把她吓得半死。工作之后的颜艳红常说工作累,赚得少,但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能出来个幼师也是一件骄傲事,父亲常劝女儿,找份工作不容易,好好干,家里不要钱,能养活自己就行。按照要求,幼儿园老师必须持

有专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两个证书才能上岗,但因为待遇低,招不到人,只好放低标准,而在当时的应聘者中,颜艳红的综合成绩名列前茅。对于颜艳红的工作,一位同事评价说,她最初工作很努力,做教具做到很晚,后来变得不好不坏,有点混日子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打消了她的工作积极性?也许是低收入。在同事眼中,颜艳红人还算漂亮,她喜欢打扮,希望嫁个有钱人。她曾多次和同事抱怨“当幼师不如端盘子。”但较起真来,她又不愿意放下身价,颜艳红最大的梦想是能调入到当地待遇好些的公立幼儿园。在与网友聊天中,她多次提到“工作真没劲”、“这些孩子太调皮了”、“太吵了”、“烦死了”“累死了”。谁也不知道,她的情绪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恶劣。突然有一天,颜艳红在自己的QQ空间里上传了虐童照片多达702张,其中有两张将幼童嘴用宽胶带封住的照片,其中一张图片说明为“活该”,当有网友评论建议她“删掉这些照片”时,她回复称:“没事”。当天晚些时候,微博开始疯转,网友的骂声像洪水一样涌来,接下来,电视台的记者来了,她用手机上网时发现自己照片和手机号码都被人肉了出来,这时,她才知道害怕。结果比她预想的严重得多,接下来,她被派出所传唤、被退职、第二天被刑拘。 从该事情的经过便能看出这场悲剧产生的缘由。 一是最表面的原因即教师本身的职业素养和自身道德及法律意识极为低下。幼师工作辛苦、工资待遇低,招聘要求也相对较低。一些学校在招聘幼师的时候,只看重个人学历和外在表现,护士个人内在品德,工作考核也“重量不重质”。正如颜艳红,幼儿园看重的

浅析虐童事件中的心理现象

浅析虐童事件中的心理现象 近年来,虐童事件不断映入大众眼帘,探究虐童者的身份,从幼师到教师,从邻居到陌生人,甚至是亲生父母,其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让人不忍目睹并引发大众的议论与批判。本文将试图通过分析虐童者的心理根源以了解虐童者施暴时的心理状态,并找到有效途径化解其心理问题;对于受虐儿童可能出现的不良心理状况进行预测,并提供切实有效的预后方案;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同时 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本研究依托于社会生活的实际,将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虐童现象中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重点围绕“成年人在何种心理的作用下实施了虐童行为,该行为作用于受虐儿童后可能使其心理发生何种的变化”的逻辑进行,所以该研究主要以当今国内外已有的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变态心理学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将“当事人”置身于社会生活之中,从成年心理以及儿童(包括幼儿)心理的角度切入,试图探讨成年人与儿童关系之中冲突与矛盾的部分。按照李崇德教授的相关学说,本文将采用其发展心理学中的分类,将儿童的年龄标准界定为3岁至13岁,将成年人的年龄标准界定为18岁至60岁(本文不将成年早期与成年中期进行细致区分,因为在此两个年龄阶段均有成年人虐待儿童的案例发生,故将其合并讨论)。 本研究将主要采取个案分析的方法,将案例之中的心理问题现象进行逐一探讨与分析,结合现有的相关学说理论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试图在现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以促使虐童现象的减少直至消亡,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研究背景 (一)社会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社会个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也随之展现出来。近些年来,虐童事件频频映入人们的眼帘,虐童者对于幼年孩童的残忍施暴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与谴责。近期,一起“养母虐童案”将虐童事件重新带回大众的视野。关注与谴责的同时,该类社会事件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与思考,纵观多年来的虐童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施暴者的身份多

虐童行为的法律规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23009356.html, 虐童行为的法律规制 作者:尚姝含 来源:《商情》2013年第23期 [摘要]:近年来虐童事件频发,广州番禹虐童案、浙江温岭虐童案更是让虐待儿童的现象暴露在阳光之下,儿童权利应该如何受到保护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对虐童事件所引起的法律问题进行探究,分析是否应当设立虐童罪及其利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增设虐童罪儿童保护 一、虐童行为引起的法律问题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其权利向来是国家及政府保护的重点,国家及政府也一直从各个方面致力于儿童权利保护,但是当各种虐童事件出现的时候,在公众对暴力者愤恨之余,很多隐藏的问题浮出水面,发人深省。从广州番禹虐童案到浙江温岭虐童案,我们不得不去反思,为何许立欣获判六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而颜艳丽却仅仅被处以行政处罚,只是因为许立欣将孩子重伤而符合刑法的故意伤害罪么?如果像颜艳丽一般虐待孩子但没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罪名就只能科以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么?我国是否也应该增设虐童罪,以免导致将来类似事件的发生无刑法可依呢?由此可见,当残酷的案例摆在我们的面前,那些关于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就会变得苍白无力。 虽然我国在很多法律法规中对儿童权益进行规定,例如《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条规定:“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但是可以看出,在这些条文里,大多数条文只对儿童的权利作出表述,而没有进一步规定儿童权利受到侵犯时该如何解决。那么,如果一部规范性法律文件只有指引作用,而失去强制作用,不仅不能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更起不到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效果,再多的保护性法律规范也是没有实质意义的。

心得体会 虐童事件心得体会

虐童事件心得体会 第1《老人与海鸥》一课教学反思 《老人与海鸥》一文选自人教版六年级上册第七组的第一1、能正确读写并理解"撮、应声而来、亲昵"等词语。2、能正确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通过朗读、感悟、想象等方法体会老人与海鸥之间亲人般的深厚感情。而本课的教学重难点就是如何引导学生感受到老人与海鸥之间亲人般的深厚感情。为了突破这一教学重难点,我从以下几方面设计引导 一、中心句贯穿全文,反复出现在学生阅读全文后,我让学生找出文中描写老人与海鸥之间关系的一句话,也就是文章的第13节:"十多年了,一到冬天,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然后,从1-13节中找出体现老人与海鸥这种亲人般关系的语句。这样,整课文的哪一小节写清了老人与海鸥的关系?这样指向性就更明确了。 二、落实到具体的语言文字去感受这亲人般的深情课文的1-13节,字里行间洋溢着老人对海鸥那份浓浓的爱,深深的牵挂。我把这些内容分成四大块,也就是四段话,这四段的教学基本以学生感悟、朗读为主。个人觉得处理得较有特色的是第3小节的教学,引导学生找出描写老人与海鸥动作的字词(suibi8)。并采用师生对读,男女生对读的方式感受到老人与海鸥之间的默契、和谐。此外,第10节中"生动"一词的教学也较有特色,让学生结合生活实际,说说在什么时候,你的眼睛会立刻生动起来。学生讨论得出在谈及自已心头最爱的时候会有如此表现。如此一来,老人对海鸥的爱护自然不言而喻了。当然,

在教学第四段文字的时候,也存在许多问题。第4小节是通过老人那抑扬顿挫和亲昵的呼唤声感受到人鸥之间的那份默契、和谐。但我在引导时一味侧重"亲昵",忽视了"抑扬顿挫"。其实,教师可先让学生明确"抑扬顿挫"是指声音高低起伏和停顿转折,然后再请学生亲昵地、抑扬顿挫地喊一喊部分海鸥的名字,这样学生念出"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的名儿时,才会有那分亲切,又有声音高低、长短、停顿的感觉。另外,在教学1013节的时候,我给学生的思考时间太少,在几个学生谈到点的时候,并没有再让学生深入品读下去,如老人企盼能和海鸥去滇池一处就挖掘得不够。 三、练笔激发想象,现次点出老人对海鸥的深情原本设计这个环节的用意在于再次感受老人与海鸥的爱护、眷恋,但现在想来这个环节可以放在第二课时进行,一来时间不够充裕,二来这个练笔对学生来说一时间要完成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反思整节课的教学,线索清晰、结构完整,学生也走入了情境,基本达成教学目标,但在具体操作上总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教师也缺乏教育机智应对。第2《老人与海鸥》教学反思 悠悠碧水畔,一位老人与海鸥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相依相随,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图画。在老人与世长辞之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肃立、鸣叫,这是何等悲壮的场面,更是何等震人心魄的人鸥深情!前不久,有幸在河南省小学语文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评比活动现场作课,和学生们一同感受了老人和海鸥之间的这份真挚的情感,深深的为其情所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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