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汉语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汉语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汉语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汉语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批评语作为言语交际中常见的语言现象,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从广义上讲,批评语是指对缺点或错误提出意见。在交际中,人们说出的话语往往会违反社会规范、特定文化的会话规则等,这时,就会受到他人的批评。批评是一种典

型的言语行为,正如Austin 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思想

即“说话即做事”。[1]当说话人对别人的言行进行否定性评价

时,批评这种行为得以完成。虽然批评语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但运用言语行为理论深入分析批评语还有一定的空间。因此,本文旨在从语用学的角度运用Austin 的言语行为理论以

及Searle 的以言行事行为理论对汉语批评语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究,从而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东西。

一、理论基础:言语行为理论

Austin ,英国语言哲学家,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一系列讲座,五年后,由他的学生Urmson 将他的讲演和当时听课笔记的内容整理成十二个讲座,取名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于1962年出版。Austin 曾指出,有些话语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因此,Austin 认为,施为句,即实施行为句,它是一些行事性语句,亦即具有行事能力的语句。然后,Austin 对施为动词与非施为动词进行了区分。施为句具有以下特点:说话本身就是做了某事;不使用语言说出来就不能做某事;施为句是一个肯定陈述句,句子要有施为动词作为它的主要动词,这个主要动词必须是第一人称、现在时、主动语态,从而清楚地表明说话人在说这句话的过程中意图完成什么样的行为。Austin 之后对显性施为句(explicit performa-tives )和隐性施为句(implicit performatives )也进行了区分。前者指的是有施为动词的施为句,而后者没有表示要实施言语行为的动词。[2]

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就后者而言,语境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影响话语的施为功能即行事功能。

除此以外,Austin 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法,把言语行为分为三个次行为:以言指事或言内行为(locutionary ),以言行事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和以言成事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言内行为是指描写他的发声,分析他的声音中的词汇和语法结构以及声音中的意义和所指。这里的意义实际上指的是该话语的字面意义。言外行为是指当一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可能正做出允诺,或者提出警告。按照Austin 的说法,施为性言语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遣词造句的用意。也就是说,言外行为是在说某事中实施的行为,交际双方需根据语境做出

推断。而言后行为是指当一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可能在吓唬

某人,或者在说服某人去做某事。[2]

就是说,说话人所说的话

语对听话人产生的后果或影响。

基于Austin 的言语行为理论,Searle 继承和发展了该理论并提出了以言行事行为理论。他认为,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是言语行为而不是句子,即话语是由言语行为组成的。之后,他又提出实施言外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Searle 认为,通过话语实施一个施为性的言语行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同的言语行为所要求的条件存在差异,但这些条件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四类:基本条件(essential conditions )、命题内容条件(propositional content conditions )、预备条件(preparatory

conditions )和真诚条件(sincerity conditions )。

[2]Searle 提出了区别不同言语行为的四个维度:言外之的

(illocutionary point )、适从向(direction of fit )、命题内容(pro-positional content )及所表达的心理状态(expressed psycholog-ical state )。基于四个维度,Searle 对言外行为进行了分类:断言类(assertives )或阐述类(representa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 )、承诺类(commissives )、表达类(expressives )和宣告类

(declarations )。

[3]

二、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一)施为句和批评语

由上可知,施为句包括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说话人在表达批评时,所使用的话语可分为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前者指的是在批评话语中有施为动词出现,如“我得说你两句”、“不是我说你”、“我得批评你了”、“不是我批评你”等。这里的“说”就是批评。后者,隐性施为句即没有施为动词出现,但批评意图却实现了表达或传递,包括两类:一类是说话人直接指出对方的言语或行为是不对的;另一类即说话人采用一定的策略间接地表达批评。但二者都没有出现表示批评的施为动词。例如:

(1)(婆婆和儿媳在摘菜,两人在说和平是否有外遇之事)婆婆:……我也得说你两句,你对和平的态度也不是没有问题。

(《中年计划》)

此例中,说话人婆婆使用了“我也得说你两句”,此句中的“说”正是批评,所以,说话人使用了显性施为句来进行批评。

(2)(丽萍与丈夫闹矛盾,来找好朋友安平)

第24卷第7期2011年7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Vol.24No.7

Jul.2011

汉语批评语的言语行为理论解读

[摘

要]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对批评语进行分析,认为批评语有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之分,并讨论了批评语的三

个次行为及应满足的四个条件,得出批评语属于表达类的以言行事行为。[关键词]批评语;言语行为理论;施为句;条件;表达类[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侯风英(1976-),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语用学。侯风英

(晋中学院外国语学院,山西晋中,030600)

安平:不是我说你,你家老公已经很不错了,对你好,回家还帮你做家务。而你总是找他的毛病。

此例中,说话人使用了“不是我说你”对听话人丽萍实施了批评。此话语中的“说”可解释为批评。因此,此话语也属于显性施为句。

隐性施为句没有“说”、“批评”这样的施为动词出现。如:(3)(伯南携其夫人佩青去程步云家赴宴。后来,程步云过来招待伯南夫妇。)

“伯南”,程步云转向伯南:“你应该带你太太多出来跑跑,你们结婚几年了?”

“五年”。伯南笑着回答。

“五年?”程步云的眉毛抬高了:“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伯南,怎么结婚五年了,我才第一次见到尊夫人呢?你不该把她藏在家里哦!”望着佩青,他上下打量着她,对她举起了酒杯……

小说《窗外》例3中,说话人虽然在话语中直接表达出听话人的错误行为,但没有使用施为动词,此话语属于隐性施为句。同时,属于隐性施为句的第一类。

(4)(学生痴迷泡网,上课提不起神来,注意力不集中,班主任向体育老师求助。)

在一节体育课即将结束的相互评价时,为了缓和他们的警觉,我尽可能地降低声调,且不直接指向谈话的主题,郑重而诙谐地说:“你们当中有些人对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啊,为电脑制造厂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电力部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为眼镜店、医院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他们将联合起来给做出贡献者每人发500万的特殊贡献奖!”一席话,说得大家都开心地笑了……

此例中,说话人为该班的体育老师,使用反语策略间接地批评了这些学生。但此批评话语中没有施为动词,因此,属于隐性施为句,具体来讲,属于第二类。

(二)言语行为三分法与批评语

按照Austin,言语行为可分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即当说话人采用的是显性施为句,那么该话语所实施的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听话人可以从说话人所产出的话语中直接判断说话人的交际意图,即该话语所实施的具体言语行为;而说话人采用策略实施批评,属于隐性施为句,其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存在差异,不可等同。实际上,这里的策略分为两类:一类是说话人在话语中使用了一些可以减少批评话语对听话人面子的威胁的语言策略,如采用不明确指称的指示语“我们有的同志”、“有的人”等;另一类是说话人采用语用策略来表达出自己的交际意图。就言外行为,听话人需要根据语境进行语用推理,才可理解话语背后的说话人的批评意图。而言后行为即说话人批评了听话人,听话人会思考甚至反思说话人的意图,会有两种影响,即接受和拒绝接受批评。也就是说,听话人会收回不当话语或改正不当行为或不采取任何措施来纠正不当言行。多数情况下,只要批评得当,听话人还是乐意接受的。

如例(1)中,“我也得说你两句,你对和平的态度也不是没有问题”的言内行为即说话人说出该话语,其意义为说话人对听话人进行口头批评,这可从“我也得说你两句”中直接传达出说话人的意图,即该话语的言外行为为批评。可见,显性施为句中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是一致的。而言后行为就是听话人会思考说话人的批评话语,试着改变对其丈夫的态度。

(5)(在学院商店里,学生购物的很多,有一个学生未付钱就提着所选物品往出走。这时,店主的母亲发现了。)店主的母亲:哎,这位学生,你手里提的东西还没有付钱。看你着急走都给忘了结账了吧!

学生:对不起,阿姨,不好意思啊!(说完脸就红了。)

此例中,说话人说出“哎,这位学生,你手里提的东西还没有付钱。看你着急走都给忘了结账了吧”,说话人是站在听话人学生的角度为听话人不恰当的行为给出理由,即语用移情,是因为着急而忘记付钱了。此句中的“你”指的是该学生。这就是此话语的言内行为。而言外行为即说话人实施了批评言语行为,也就是说,说话人通过其话语对学生不当行为提出意见。听话人需要对说话人的话语进行推理。可见,此例中的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是存在差异的。言后行为即说话人说出批评话语之后,对听话人产生了影响,即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了歉。

(三)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条件与批评语

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条件同样也适用于批评语,因为批评语是一种典型的言语行为。在言语交往中,说话人通过话语表达出的批评语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批评语的基本条件要实现以言行事意图或目的而需符合的基本条件即说话人表达了批评的意图,说话人承担责任或义务对听话人的言行表达自己的态度或心理状态。批评的命题内容必须是所涉及的人和事,以及相关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即听话人曾经做了的行动或是曾经说过的话语。而发出“批评”的预备条件为圆满实施批评言语行为而必需的一系列预先设想,即批评是有利于听话人的。而说话人作出批评的真诚条件为表达出说话人的一种不满或否定的心理状态。

(四)以言行事行为的类型与批评语

Searle根据四个维度将以言行事行为分为五类。其中言外之的是指一类言外行为所具有的共同的目的,侧重于说话人的主观目的。而批评语的言外之的是指说话人对听话人不恰当的言行表达了自己的某种心理状态。适从向指言语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而批评语没有涉及到适从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实施批评言语行为的话语命题内容的预设必须为真。[2]也就是说,听话人的确说了不得体的话或做出了不恰当的行为,才诱使说话人对其进行批评。而批评语所表达的心理状态为不满或否定。由上可知,批评属于表达类的以言行事行为。

以上主要对批评语进行了言语行为理论解读。批评语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在言语交往中,说话人采用了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批评。批评话语有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之分;批评言语行为也有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三分法之说,而且,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关系;批评语作为一种言语行为也需满足四个条件。通过以上分析,得出批评语属于表达类以言行事行为。今后,还可结合指示语或合作原则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Austin,J.L.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M].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1962.

[2]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81-93.

[3]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103-108.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班级: 姓名: 学号: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摘要】:道歉是重要的人类语言现象,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征。从语言学的立场看,道歉言语行为属于言语交际的组成部分。道歉言语行为作为人们交际过程的一种弥补性言语行为,同时也是体现个人 礼貌修养的社会行为,其基本功能在于,为冒犯进行弥补以恢复交际双方的和谐。本文参照言语行为理论,对汉语道歉言语行为进行了初步的语用研究。论文对汉语道歉言语已有成果,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总结现代汉语道歉言语行为的特点,以及对汉语道歉行为深入其中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在文章的最后给出了本人的结论。 【关键词】:道歉言语行为礼貌文化 一.道歉和道歉语 1.道歉语 道歉言语行为,即俗称道歉,人们大都向别人道过歉。也接受过别人的道歉。在日常生活中,人民由于说错话,做错事或其他的原因,常常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轻则对方不欢而散,引起彼此间关系的疏远,重则会给对方造成重大伤害,如果不及时对此进行有效的挽救或弥补的话,有时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有鉴于此,为了补偿过错,减少损失,同时也为了恢复遭到损害的人际关系,就产生了向被冒犯者一方道歉的社会需要。

冒犯者用来向被冒犯这表达歉意的词语和句子就是道歉语。道歉语在人们日常交际中频繁使用,是语用学礼貌原则的重要体现,是人们语言交际的一个方面。 当然,人们为了表示道歉除了采用言语行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非言语行为的方式,比如,采用特定的身体动作,面部表情等。但在社会交往中,人们更多的依赖言语行为方式。本文主要讨论前者,即道歉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John Austin 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王建华,2004)。这一理论昭示:人们通过某种话语来完成一定的言语行为,话语中所包含的意义可以在聆听着身上产生一种效果。也就是说,人们讲一句话的目的在于完成一种职能(Austin,1962)。不言而喻,所谓道歉言语行为,指的就是通过使用道歉语而达到有关方面表达迁移的语言行为表现。关于道歉的定义很多,语言学家从不同角度归纳出了道歉的定义。 2.道歉 美国社会学家Goffman(1971)视道歉为一种弥补性的交流,目的在于重建由于真实或者假想的冒犯的发生而面临危险的社会和谐。Olshtain(1983:232-249)则将承认有过失和对过失负有责任视为道歉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增加了自我羞辱这一成分,在他看来,自我羞辱是与通常认为的有损面子的举止行为是一致的,因为这与冒犯者原本正面的形象产生了冲突。Brown和Levinson(1987:187)对道歉的定义加进了礼貌因素,他们认为道歉是一种交际活动,在这个活动中,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名称:认知心理学 姓名:张瑞 学号: 201141000144 学院:心理学院 班级:应用心理学一班

言语行为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后来哲学家塞尔(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最终使其成为语言学以及学科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本文将对言语行为理论进行概述,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近几年来言语行为理论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进行阐述,以便人们更好地了解言语行为理论应用价值和应用前景。 关键字:言语行为理论应用综述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学研究重点,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起到极大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在理论上越来越完善,取得不少新的发展和成就,同时它的应用价值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如今,言语行为理论已被应用于研究语言中的多种现象,并且都取得了不菲的成果。 一言语行为理论概述 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他“把语言视为一种游戏,是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于语用层面,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有价值”[1]。奥斯汀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的启示下,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经历了两个阶段:在初始阶段,奥斯汀划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s)和“施为句”(performatives) 。奥斯汀把表达有所述之言的句子称为“表述句”,而把表达有所为之言的句子称作“实施行为句”,简称“施为句”。表述句的目的在于以言指事,而施为句的目的是以言行事[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简单的两分法并不科学,表述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施为句。所以在这种理论的缺陷上,奥斯汀又发展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也就是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第二阶段。他把言语行为分为“以言指事”( locutionary act) 、“以言行事”( illocutionary act) 、“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 三类。在这三类行为中,语用研究最关注的是言外行为,因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所以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言外行为上。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美国哲学家塞尔(J.R Searl) 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理论,“把对言语行为的理论和对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3]。塞尔认为奥斯汀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只是对施为动词的分类。塞尔把以言行事行为重新分为五类: 断言类( assertives) 、指令类(directives) 、承诺类( commissives) 、表达类(expressives) 、宣告类(declarations)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发展是他提出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就是解决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思和说话人的言外之意的关系问题,同时强调了语境和交际者双方共有的知识在理解话语时的重要性[4]。 奥斯汀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语言交际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它让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言语行为理论在多个领域中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应用的范畴。 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规约行为。但事实上,自然语境中的施事行为与仪式、典礼这种高度程式化的语境中的施事行为绝然不同,而且规约性更小。现实生活中只有小部分施事行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语用学7/8节 院系:文学院 班级:12级对外汉语二班 姓名:梁颖 学号:1

汉语道歉言语行为分析 【摘要】:道歉是重要的人类语言现象,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征。从语言学的立场看,道歉言语行为属于言语交际的组成部分。道歉言语行为作为人们交际过程的一种弥补性言语行为,同时也是体现个人 礼貌修养的社会行为,其基本功能在于,为冒犯进行弥补以恢复交际双方的和谐。本文参照言语行为理论,对汉语道歉言语行为进行了初步的语用研究。论文对汉语道歉言语已有成果,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总结现代汉语道歉言语行为的特点,以及对汉语道歉行为深入其中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在文章的最后给出了本人的结论。 【关键词】:道歉言语行为礼貌文化 一.道歉和道歉语 1.道歉语 道歉言语行为,即俗称道歉,人们大都向别人道过歉。也接受过别人的道歉。在日常生活中,人民由于说错话,做错事或其他的原因,常常会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不良后果,轻则对方不欢而散,引起彼此间关系的疏远,重则会给对方造成重大伤害,如果不及时对此进行有效的挽救或弥补的话,有时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有鉴于此,为了补偿过错,减少损失,同时也为了恢复遭到损害的人际关系,就产生了向被冒犯者一方道歉的社会需要。

冒犯者用来向被冒犯这表达歉意的词语和句子就是道歉语。道歉语在人们日常交际中频繁使用,是语用学礼貌原则的重要体现,是人们语言交际的一个方面。 当然,人们为了表示道歉除了采用言语行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非言语行为的方式,比如,采用特定的身体动作,面部表情等。但在社会交往中,人们更多的依赖言语行为方式。本文主要讨论前者,即道歉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John Austin 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王建华,2004)。这一理论昭示:人们通过某种话语来完成一定的言语行为,话语中所包含的意义可以在聆听着身上产生一种效果。也就是说,人们讲一句话的目的在于完成一种职能(Austin,1962)。不言而喻,所谓道歉言语行为,指的就是通过使用道歉语而达到有关方面表达迁移的语言行为表现。关于道歉的定义很多,语言学家从不同角度归纳出了道歉的定义。 2.道歉 美国社会学家Goffman(1971)视道歉为一种弥补性的交流,目的在于重建由于真实或者假想的冒犯的发生而面临危险的社会和谐。Olshtain(1983:232-249)则将承认有过失和对过失负有责任视为道歉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增加了自我羞辱这一成分,在他看来,自我羞辱是与通常认为的有损面子的举止行为是一致的,因为这与冒犯者原本正面的形象产生了冲突。Brown和Levinson(1987:187)对道歉的定义加进了礼貌因素,他们认为道歉是一种交际活动,在这个活动中,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语用学中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引言 很久以来,哲学家(或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语言学家奥斯汀则认为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由此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的理论第一次在西方学术界把言外之意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应。 二、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兰索·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之一。他在1962年发表的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论言有所为》)被认为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奠基著作和核论。奥斯汀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行为。换言之,语言不仅是描述和陈述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一种行为,即言语行为。奥斯汀针对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了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着三种言语行为,即以言指事或表述性言语行为、以言行事或施为性言语行为和以言成事或成事性言语行为。继奥斯汀之后,其弟子—美国著名哲学家塞尔在继承和批判他的日常语言哲学分析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言行事行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系统化、严格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三、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之处

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的应用 语言作为一种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交际中,被人们广泛的使用,对言语行为的关注有助于提高我们语言使用的语用意识。在此,我对“请求”、“拒绝”和“撒谎”的言语行为进行一个讨论。 2.1“请求”言语行为 “请求”是一种使役性的言语行为,它的使用涉及到面子的威胁也就是礼貌及其程度问题。因此,人们在运用表示请求的言语时为了顾全面子,通常都不会直截了当的发出请求,而是借助一定的辅助性话语和间接性话语,以降低请求所产生的使役性,或减少该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例如: (1) 嗨,小张,我的自行车坏了,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我明天一定还你。 例(1)是一个请求借用自行车的言语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此类的话语随处可见。例(1)这一长串话语所表达的中心就是“借一下你的自行车”这一中心行为,其他部分都是服务于该中心的附加性话语,其中“嗨,小张”是一种称呼语,用于打招呼,表示友好,引起对方注意;“我的自行车坏了”是一个信息的陈述,是提供请求原因的辅助性话语,为之后所实施的请求的言语行为创造条件;“可不可以…?”是人们实施请求行为时采用的委婉形式,有助于降低请求产生的驱使性;“我明天一定还你”则是实施请求的后置辅助性话语,它可以推动促成该行为的顺利实施。由此可见,言语行为在具体运用于请求时,根据语境添加大量的附加性话语请求功能的顺利完成。 2.2“拒绝”言语行为 “拒绝”言语行为是针对对方的请求、邀请或建议之后,说话人做出的一种“不合作性”选择,有时候也就是我们汉语所指的“婉言谢绝”、“断然拒绝”、“一口回绝”等说法,拒绝言语行为广泛存在于言语交际,而且形式多种多样。例如, (2)女儿:妈妈,我去逛街了 母亲:不可以,写作业! (3)小王:小明,你把橡皮擦借我用下吧 小明:上次你都不借我 (4)甲:明天下午去打球吧! 乙:我明天有课 (5)甲:请问考试是在什么时间啊?

[浅谈,言语,行为,其他论文文档]浅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 ”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学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 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 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 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 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 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 he door”。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 目录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言语行为理论的评价 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与问题 言语行为理论英文介绍

展开 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语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最初是由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根据言语行为理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说话者说话时可能同时实施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是说出词、短语和分句的行为,它是通过句法、词汇和音位来表达字面意义的行为。言外行为是表达说话者的意图的行为,它是在说某些话时所实施的行为。言后行为是通过某些话所实施的行为,或讲某些话所导致的行为,它是话语所产生的后果或所引起的变化,它是通过讲某些话所完成的行为。本段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美国的哲学语言学家约翰.舍尔(Searle)对言语行为有了深入的探讨,参考实施言外行为的恰当条件(准备条件、诚意条件、命题内容条件、根本条件)对言语行为间接指令进行分类。对实施间接指令的各种方式即“指令”这一行为所涉及的几个因素出发考虑:说话人

(发出指令者)、听话人(指令对象)和说话人想要听话人去做的动作。例如,在餐桌上请别人递一下盐瓶,可以有以下各种间接的形式。 以说话人为出发点: a)陈述愿望 I would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b)询问愿望 * Would I like you to pass me the salt? 听话人为出发点: 1a)陈述能力 You can pass me the salt. 1b)询问能力 Can you pass me the salt? 2a)陈述意愿 You want to pass me the salt. 2b)询问意愿 Would you mind passing me the salt? 3a)陈述将来的动作 You will pass me the salt. 3b)询问将来的动作 Will you pass me the salt? 以动作为出发点: a)陈述理由 The soup is not salty enough. b)询问理由 Wouldn't it be a good idea if we add some salt to the soup? 他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每一类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普遍的目的。这五大类是:阐述类:陈述或描述说话者认为是真实的情况; 指令类:试图使听话者做某些事情;

奥斯汀与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 一,关于《如何以言行事》 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了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共12讲)。在此之前,他每年在牛津大学以“词语与行为”为题讲课,所涉及的围与在威廉詹姆斯讲座的围差不多。他去世后,其学生把他的这些讲课笔记整理出版,形成此书。该书体现了奥斯汀的思想精髓。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1,“描述”谬误 在奥斯汀看来,哲学家们一直假定,述的作用主要是描述某种事态,或述某种事实,而且这种描述或述必须是真的或假的。当述的意义就在于被证实这种观点出现以来,人们发现有些述是无法被证实的,即无所谓真假,因而是虚假的述,而非真正的述。于是,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许多明显虚假的述世实际上是不是表现为‘述’”(1978,p.2).他认为,并非所有真或假的述都是描述,因此,他不用“描述”这个词,而用“记述式”这个词。 e.g. There’s a spider in your hair.→ warning. I’ve got a gun. →threatening You’re an idiot. →insulting

I need the salt. →requesting 我愿意(娶这个女人做我的合法妻子)→履行婚姻仪式。 我命名这船为伊丽莎白女王号→为船命名 From the above examples, these utterances are doing far more than simply asserting. This is not to say that assertion is not involved in these utterances, but rather that there is a more basic purpose behind them. Austin wanted to counter a commonly held view by philosopher and semanticists that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ssertions is to describe some state of affairs. 奥斯汀的“以言行事”理论“着手推翻认为真值条件(truth conditions)是语言理解的中心这一语言观点”(Levinson,1983:228)。归根到底,我们要阐述的唯一实际现象是在完整的言语环境中的完整的言语行为”(1975:148)。 2,奥斯汀的初期理论:施为句(performatives)和表述句(constatives) 奥斯汀理论的第一步是认为句子有两类:施为句和表述句。 如下面的句子并不是用来描述事物的,没有真假,说出这些句子是(或者部分是)实施某种行为,称为施为句: 1) I promise I’ll be there. 2) I admit I was foolish.

01言语行为理论评述

言语行为理论评述 申开敏 (昭通师专外语系,云南昭通 657000) 一、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D.Saussure,1857-1913)指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而首先提出语言使用问题并进行认真研究的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他在《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不仅首先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其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是一种行动。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言语取效不仅是文字句法的语义问题,而且还涉及到语用问题。因此,言语行为理论已成为当今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来源于以下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他任何表达手段,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行为。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者若干个上面列举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者带来某些后果。奥斯汀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顾芸英,1986),也有学者把它们称作话语行为(或说话行为)即以言指事、语现行动(或施事行为)即以言行事、语导行动(或取效行为)即以言成事。 言外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言外行为是协定的(conventional)(王正元,1996)。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由于“言内行为”属于语言体系的范围,“言后行为”本身又不是语言行动,而且听者的反应也不是一个语言过程,而是复杂的心理过程,所以语言学家过去不大讨论“言后行为”,而把注意力集中在“言外行为”上。只是最近,一些学者才将语言问题与认知心理相结合,写出了颇具价值的文章,从而拓宽了语言的研究领域。 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即,判定语、裁定语、承诺语、阐述语和行为语(behabitives)。(奥斯汀把语用行为分为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表态式(behabitives)和阐述式(expositives)等五类。)后来,塞尔(J.R.Searle)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即,断言、指令、承诺语、表情语和宣布。 二、关于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顾曰国,1994),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J.R.Searle,1975)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祈使句不是祈使,疑问句不是疑问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意思,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儿很冷)”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

以《生活大爆炸》为例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分析美剧中的双关语

最新英语专业全英原创毕业论文,都是近期写作 1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English Humor 2 中西婚礼风俗对比 3 Social Causes for Tess’s Tragedy 4 Analysis of the Symbolic Meanings of the Major Characters in Moby Dick 5 Application of Constructivism to Task-based Reading Teaching in Senior High School 6 古诗英译中意象与意境的处理 7 《人鼠之间》中两主人公乔治和雷尼的对比分析 8 文档所公布均英语专业全英原创毕业论文。原创Q 799 75 79 38 9 Pragmatic Differences of Politeness in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Between English and Chinese 10 A Comparison of the English Color Terms 11 《都柏林人》——一座城市的精神瘫痪 12 On the Disillusion of Gatsby's American Dream 13 观音与圣母之比较 14 李清照词英译研究 15 《缅湖重游》之语义分析 16 论“老友记”中的幽默翻译 17 分析内战对《飘》中斯佳丽的影响 18 国际商务中的跨文化沟通 19 从纽马克的交际翻译和语义翻译理论论英语新闻标题的翻译 20 浅析女性主义在薇拉﹒凯瑟作品中的表现 21 《紫色》中“家”的解读 22 A Study of Stylistic Features and Translation of Journalistic English 23 《人鼠之间》中两主人公乔治和雷尼的对比分析 24 The Joy Luck Club-A Bittersweet Picture of Chinese-Americans across Two Generations 25 浅析《美国的悲剧》中克莱德的悲剧命运 26 中英道歉语的比较分析 27 中国民俗词语汉译英初探 28 从东西方文化差异视角看动物词汇的翻译 29 从模因论角度研究中文新闻标题中的流行语 30 论《茶花女》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女性魅力在男权主义下的体现 31 简析《卡斯特桥市长》中亨查德的悲剧命运 32 A Study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American Business Etiquette 33 On Chinese-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Signs: Problems and Suggested Solutions 34 A Comparison of the English Color Terms 35 家庭教育对保罗的影响:品读《儿子与情人》 36 On the Sufferings of the Protagonists in Wilde’s Fairy Tales from the Aesthetic Perspective 37 英语长句的理解和翻译 38 《呼啸山庄》的哥特式传统 39 奥巴马胜利演讲的语篇分析 40 The Analysis of the Tragic Fate of Tess in 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41 浅论中西文化差异及其对翻译策略的影响

道歉言语行为的演变研究

道歉言语行为的演变研究 本文以“话语补全测试”为主要工具,通过对比国内大学生与在英语国家短期和长期生活的中国留学生的汉语道歉语料,对留学英语国家的中国学生的汉语道歉言语行为进行考察。统计发现,留学生“语码混合”的使用频率较国内大学生有所下降,在两种道歉情境中,留学生组也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变化。在此基础上,对汉语母语者在英语国家生活过程中的道歉言语行为的演变情况作出梳理,并尝试解释其背后的原因。 标签:道歉语跨文化语码混合言语行为策略 一、引言 道歉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际活动之一。当自身言行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后,为了补偿过失,并恢复遭到损害的人际关系,就产生了向被冒犯方道歉的需要。 对道歉语的研究始于上世纪60年代末。早期在言语行为理论及礼貌原则等范围内的讨论都是以英语国家文化为背景的,探索普遍性原则的过程中,牺牲了言语的社会文化因素。直至80年代,不少西方学者在对语用理论的普遍性进行研究时,才开始考虑交际中的社会变量对语言使用的影响,并由此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实施了一些言语行为的跨文化研究。其中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当属由Blum-Kulka(1984)主持的“跨文化言语行为实现项目”(Cross-Cultural Speech Act Realization Project,简称CCSARP)。这项大规模调查的目的在于研究不同语言文化中言语行为表现方式的异同,涵盖英语、法语、德语、希伯来语等多种西方语言,主要研究内容正是请求语和道歉语。研究结果认为,在相同的社会、语境因素及同等冒犯程度的前提下,不同语言实施请求和道歉的方法是相似的。不过在之后的其他研究中,社会文化差异对道歉言语行为的影响逐渐凸显出来。Bergman & Kasper(1993)认为,不同文化之间对于道歉的理解是不同的。Cohen (1996)以道歉语为例,论述了社会语言能力,即文化、年龄、性别、社会阶层与职业、交际中的角色与地位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个人言语行为的策略选择。Márquez-Reiter(2000)对比英国与乌拉圭人使用道歉策略的差异,也将原因归于社会变量,包括社会距离、社会权力与冒犯程度对道歉策略的影响。 在国内,自本世纪初以来,黄永红(2001)、罗朝晖(2004)、苏美玲(2011)等从社会因素的角度出发,围绕汉语进行了相关研究,或是单独考察汉语的道歉言语模式,或是对比汉英道歉言语行为。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针对中国在外留学生的道歉言语行为进行对比研究。汉语母语者在国外生活了一定时间以后,其道歉言语行为势必会受到当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随着生活时间的增加,这些影响又会产生怎样的演变?本文通过对留学英语国家的中国学生道歉言语行为的调查,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二、对留学英语国家的中国学生道歉言语行为演变的调查

浅谈言语行为理论对翻译实践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言外之力语用等效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贡献,它时翻译实践也有着重要的启示。在言语行为的三分说中,语言使用者的意图和语言接受者的反应是语言交际功能的核心,因此言外之力的翻译成为翻译的重点。在正确理解原文作者的意图和判断原文对原文读者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基础上,译者应当以语用等效原则为指导,灵活使用各种翻译手段,使译文读者能够得到与原文读者相似的感受和影响。 作为语用学领域中重大贡献的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牛津哲学家John L. Austin提出的,后又经过Searle的修正和发展。Austin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当是词和句子,而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他认为人们谈话时不仅是“言有所述”,而且是“言有所为”。也就是说,语言交际是由一系列的言语行为构成的,所有的话语除了有意义之外,事实上还有着作为交际中动态成分的交际用意。Austin探讨了在何种意义上说话就是行事,并区分了说话即行事的三种基本意义,也就是人们说话时同时发出的三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locutionary 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 。 以言表意行为是产生有意义的语言表达的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所实施的行为,如命令、提议、许诺、威胁、感谢等;以言取效行为是对听者施加影响的行为。实际上话语的表意是它的字面意义;话语的施事是话语发出者的交际意图;话语的取效是表意对话语接受者产生的相应影响。以言表意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通过说出句子表达了字面意义,而后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图。一旦意图被识别或得到满足,就会在听者身上产生一些变化或结果,也就是言语行为的取效。 言语行为理论的实质是句子不仅传递信息,而且完成行为;人们不仅发出有一定意义的语言单位,而且还暗示发出这些语言单位的目的以及期待这些语言单位以何种方式被理解。换言之,以言施事行为有着某种效力,即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force)。言外之力是语言使用者想让他的行为产生的交际价值或这个行为意欲产生的功能。相同的言外之力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不要到那里去”和“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到那里去”表达了同样的言外之力,虽然前者是直接的劝阻而后者是间接的建议。因此,解释话语字面含义的以言表意行为应当服从于言外之力。在言语行为理论中,言外之力是被最广泛讨论的,因为它表现了话语的交际用意,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相一致。事实上,“言语行为”这个术语通常在狭义上仅仅被理解为话语的言外之力。 言语行为理论为我们重塑语言及其运作方式的观念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而“言语行为的语用分析从…说话?和…行事?与意义和效力的双重功能上看待所有的话语”。言语行为反映了说话者在发出话语时的交际意图,并且可以被看作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的结合。言语行为理论不仅局限于口头言语,而且对于书面言语也有很强的解释力,从而对翻译有着有效的指导作用。 Robinson说:“洞悉翻译和语言的一个有效方式是译者翻译的不是词语,他们翻译人们用词语做了些什么”。既然意图是意义的一部分,对意义的理解必须要将意图考虑在内。交际不仅仅是通过命题内容达到的,而且还要借助言外之力。因此,在翻译中仅仅停留在命题层次是不够的,因为说话人木但要发出表意行为,而且常常还要传递其施事行为并期望产生一定的取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必须确保译文的言外之力和取效结果与原文的相一致,必要的时候抛弃表意意义,这就是翻译中的语用等效。仅有形式翻译或语义翻译不能执行给译文读者传递言外之力的功能,译者有必要掌握原文作者的意图并将它以适当的方式传递给译文读者。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言语行为在翻译中可以不言自明,但有时“不同的文化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使用言语行为”。再加上认知环境及语言习惯的不同,译者难以完全转换原语的文化语境并将其在目的语中再现,但通过体会原文的以言施事行为,也就是原语作者的意图,译者应该能够使其译作对译文读者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等同或类似于原文给原语读者带来的影响和感受,从而在目的语文化中充分再现原语的文化语境。

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教师语言的语用功能

第22卷第1期2008年1月 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s Edition) V ol.22N o.1 Jan.2008 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教师语言的语用功能3 陈蔼琦 曾淡君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广州 511450) [摘 要] 文章先借助语料库研究教师语言的形式和特征,再以言语行为等理论为指导,分析教师语言的语言形式和语用功能,然后提出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帮助教师调节和规范自己的语言,使教学事半功倍,收到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 教师语言;教学语言;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功能 [中图分类号] H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144(2008)01-0054-04 一、引言 所谓教师语言,是指教师职业的语言,是指教师在育人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的总称,包括教师所使用的口头语和书面语,课堂上语言和课堂下语言,以及在其他育人活动过程中使用的语言,可以说教师语言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整个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的总称。正如Nunan (1991)所说的那样,在外语和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教师话语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及学生的语言习得两者都至为关键,这不仅因为教学内容要通过完美的教师话语才能得到有效传播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还因为教师语言本身起着 ,是学生语言输入的一个重要途径。[1]而且,教师语言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除了Nunan所说的示范性功能外,教师还使用语言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教学,从而激发师生互动,体现了教师语言的交际功能;作为教师语言一部分的教学语言,所负载的知识信息、文化信息以及其使用方式都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品格形成具有巨大的影响,这里体现了教师语言的教育功能。[2]因此,本文侧重研究教师语言中的教学语言,借助语料库揭示其形式特征与规律,再以言语行为理论分析其语用功能,希望可以帮助教师规范自己的语言行为,更好地服务外语教学。 二、关于教学语言的类型 教师课堂上的教学语言是指教师在课堂上为组织和从事教学所使用的语言。可以粗略地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跟教学内容直接相关的英语教学话语;另一类是跟教学内容无关,但起着组织与引导教学作用的英语课堂用语。[3]本文根据教学语言所起的功能与作用,再具体分为:课堂组织用语、讲授用语以及反馈用语三种。课堂组织用语是教学语言中最基本的一类,因为无论课堂教学成功与否都必须有组织课堂活动的语言输入形式,如:问候、分小组、布置任务等,包括问候语和指令语。其中,指令语起教学作用、过渡作用、管理作用;讲授用语是教学语言的主干,是教学中应用最广的讲授法的语言表现形式,在教学实践中,讲授用语往往贯穿在课堂全局,包括讲解语和提问语;反馈用语是教师对学生活动参与进行评价和褒贬的反馈信息,从功能上分为肯定反馈与否定反馈两类。 三、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S peech Act Theory)是指Austin(1962)和Searle(1979)关于言语活动假设的理论,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62年,Austin发表了《如何以言行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著作中指出,人们说话本身是在实施某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是通过语言表达而得以完成,因此他把这种行为称为言语行为(S peech Act),而他的理论被学术界称为言语行为理论(S peech Act Theory)。[4]在Austin看来,人在说话时,或者说在实施一个言语行为时,往往同时包括或者要完成三个子言语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行为本身,言外行为指的是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施行的一种行为,言后行为指的是说话带来的进一步后果。[5]其理论为增进人们的语言知识和深化语言研究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当时各领域引起极大的反响。1979年Searle继承和发展了Austin的理论,他强调三种言语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三种言语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它们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很好地解决了Austin关于言语行为假设中自我矛盾的地方。他大胆地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 peech Act)的假设,认为每个话语事件(S peech Event)都代表一个言语行为,只不过有时候这个行为表现得较为直接(direct或explicit),而有时候表现得较为间接(indirect或im2 plicit)罢了。[6] 【收稿日期】2007-09-24 3该文系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青年教师研究课题“教师语言的言语理论分析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成果之一。【作者简介】陈蔼琦(1975—),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系讲师,教育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浅析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 论文摘要:20世纪初,西方传统哲学开始向语言学转向,形成了语言哲学研究的热潮。日常分析哲学家奥斯汀提出了言语行为说,他的学生同为哲学家的塞尔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并进一步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引起了语言学界、哲学界的普遮关注。言语行为理论因此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言语行为理论也暴露了其不足与缺陷。为了进一步完善言语行为理论,这些问题还亟待语言学家、哲学家共同解决。 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随着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19世纪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和20世纪初心理学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物质、灵魂逐渐淡出了西方哲学的研究领域。传统哲学的神话被彻底打破,哲学因而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哲学的出路在哪里? I9世纪后期布尔代数的提出使得数理逻辑得到了成功的发展。这激起了哲学家们对逻辑性质的探究。逻辑是由语言体现的,语言的意义存在于事实、思想和语言之间,既不属于物理世界,也不属于个人的心理世界。因而哲学家开始了对数学的逻辑基础和语言意义进行探讨,开拓出了新的哲学领域和哲学对象,实现了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 所谓语言学转向,指的是哲学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作为自己探讨研究的对象,从哲学的角度对语言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关于语言意义和语言使用的哲学研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语言哲学。语言哲学至少有两种意思:一是有关语言的哲学,即把语言当作一种既知的事物,寻求语言及其它与语言至少在探究之初有显著区别的事物之间关系的外部研究,如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语言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等。二是把语言本身作为调查对象的内部研究。 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他们发展了新实证主义逻辑学家如卡纳普的某些观点,同时也受到了莫尔、罗素、维特根斯坦作品的影响,他们认为哲学研究过的大多数东西并不是错的,而是无意义的,只是从日常语言的误用中得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一旦产生哲学间题的条件受到分析,这些所谓的哲学问题就会消失殆尽;一旦日常语言词语如“好”、“坏”、“责任”、“价值”等的意义得到澄清,道德哲学的辩论就会空洞无物,无以依附。自称为日常语言哲学家的牛津派认为是日常语言未得到适当的运用而导致了哲学问题的产生。他们的主要观点是意义即用法,描述词语的意义就是给出其使用的方式,就是显示词语允许我们完成的语言行为。 二、言语行为理论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上大的历史背景和各种思潮的影响下,约翰·奥斯汀的((如何以言行事》在1962年的出版标志着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在该书中,奥斯汀认为并非所有的可分真假的陈述句都是“描写”的,因此奥斯汀把有真假之分的陈述句叫叙事句,将那些既无真假之分又不是用来描述或陈述的句子叫施为句。 奥斯汀的研究重点是施为句。施为句就是具有行事能力的句子.这些句子一般都含有许诺、道歉等的动词。施为句的主语是说话人,表达以上功能的言语行为动词用一般现在时。为了使言语中的行为得到真正实施,奥斯汀认为必须满足三个大的恰当条件,否则就是不适宜的言语行为。这些条件是:a.必须存在允许某种人在一定环境下说某些话并且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双方都接受的既定模式,而且特定的人和环境必须适于这种既定模式。b所有参与言语行为者都必须正确而完全地遵照这种行为模式。c说话者必须言自内心而且言出必行。 施为句的言语行为是由施为动词来实施的,那么如何划分施为动词和非施为动词呢?奥斯汀认为没有明显的区分界线,但粗略上可以下面两种标准来划分: A施为动词可与hereby连用构成施为句。如果与hereby连用的不是施为句,句子会显得不自然。如:a. I hereby promise to give you a book. . b. I hereby run a race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