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等6个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 11:49:15 阅读:4354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20号
各有关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四
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318号)的规定,现批准成都市等
6个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人工单价(见
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1日起与《四川省房屋
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1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
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
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6个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
星工作人工单价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工程造价计价定额管理批复
抄送: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1年6月24日
附件:
成都市等6个市《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抗
震加固工程人
工费调整幅度
(%)
本次调整后抗
震加固工程人
工费调整幅度
与上次调整幅
度差值(%)
零星工作人工单价
(元/工日)
备注
普工技工
1 成
都
市
成都市区
(青羊、锦江、金
牛、武侯、成华及
高新区)
68 964 82
近郊区(龙泉、新
都、双流、郫县、
温江)
64 760 77
成都市的其他区
(市)、县
61 858 74
2 德阳市20.49 20.49 56 84 不含广汉市
3 绵
阳
市
市区41.15 8.82 45 75
江油37.44 5.94 44 72
三台34.35 5.91 43 71
盐亭31.47 5.77 43 69
安县32.91 2.21 43 70
梓潼30.75 3.94 43 68.5
平武32.19 3.43 43 69.5
北川37.75 6.93 44 73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抗
震加固工程人
工费调整幅度
(%)
本次调整后抗
震加固工程人
工费调整幅度
与上次调整幅
度差值(%)
零星工作人工单价
(元/工日)
备注
普工技工
4 广元市42.87 14.87 54 71 含四县三
区
5 巴
中
市
巴州区18.00 5.00 44 58
仅适用于
城市规划
区内平昌县15.60 5.40 43 56
仅适用于
江口镇通江县16.25 5.50 43 56
仅适用于
诺江镇南江县17.50 5.00 44 57
仅适用于
南江镇其余乡镇14.00 5.15 41 55
除上述区
域外的所
有乡镇
6 攀枝花市33.53 5.53 4
7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