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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从全过程控制污染关于《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解释

一、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意义和必要性

清洁生产,是国际社会在总结了工业污染治理的经验教训后提出的一种新型污染预防和控制战略,以后又将清洁生产的要求逐步扩展到服务领域和产品,并开始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清洁生产的实质,是贯彻污染预防原则,从生产设计、能源与原材料选用、工艺技术与设备维护管理等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从生产和服务源头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控制污染的产生,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世界上许多国家因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导致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环境公害事件。为了减轻污染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危害,企业界采取了各种污染治理措施,按排放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后再向环境排放。这种“末端治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果,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治理代价高,影响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致使企业界缺乏治理污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治理技术难度大,并存在污染转移的风险;三是无助于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四是政府行政监督管理的成本过高。

面对上述困境,一些企业通过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而总结形成了废物最小量化、源头削减、无废和少废工艺、污染预防等新的生产和污染防治战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归纳上述做法的基础上,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及推广计划。清洁生产的英文是Cleaner Production,意为“更清洁的生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谓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清洁产品、清洁能源和原料都是同现有常规技术、工艺、产品、能源和原料相比较而言的。1993年以来,我国正式开始推行清洁生产。大量试点工作的经验证明,实施清洁生产,可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实施清洁生产,将污染物消除在源头和生产过程中,可以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挽救一大批因污染严重而濒临关闭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和社会矛盾;实施清洁生产,可以从根本上减轻因经济快速发展给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降低生产和服务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并为探索和发展“循环经济”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在于多数企业尚未从根本上摆脱粗放经营方式,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能源与原材料消耗高、浪费大,资源利用率低。而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出路在于实施清洁生产,预防污染的发生。但在我国现阶段,要么不少企业和政府部门对清

洁生产缺乏了解和认识,不开展清洁生产;要么企业想实施清洁生产却缺乏必要的政府支持和法律保障,遇到大量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现行环境管理制度从总体上看倾向于“末端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洁生产战略的实施。

如何克服清洁生产实施中的障碍,一些国家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立法是主要手段之一。美国1990年通过了《污染预防法》;德国1994年公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日本199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推动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和《容器包装再利用法》等促进实施清洁生产的专门法律;加拿大和许多欧盟国家也在其原有的环境和资源立法中增加了大量推行清洁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

二、关于本法的调整范围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

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清洁生产的定义为主要参考确定的。适用的范围包含了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本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因为目前国内外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工业生产领域,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也已开始推行清洁生产;二是本法规定的政府职责是以支持、鼓励措施为主,这个范围宜宽不宜窄,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对不同的生产领域制定不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如工业领域清洁生产促进法、农业领域清洁生产促进法、服务业领域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三是由于清洁生产的推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应当为其未来的发展留下空间,如果规定过窄,反而会对今后清洁生产的推行造成障碍。

考虑到法律的可操作性,本法着重对工业生产领域的清洁生产推行和实施作了具体规定,对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只提了原则性要求。对于公民个人在生活领域如何“清洁地”消费产品的问题,法律没有涉及。这样规定,既可以满足当前工业等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迫切需要,也可以为今后在其他领域推行清洁生产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活动空间。

三、关于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推行清洁生产的责任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章“清洁生产的推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要支持、

促进清洁生产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制定有利于清洁生产的政策、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发展区域性清洁生产、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的技术信息和技术支持、组织清洁生产的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教育和宣传、优先采购清洁产品等。这样规定,有利于政府为生产经营者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提供支持和服务,创造适宜的外部环境。本法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归纳了当前国内外政府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的主要经验,突出了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

本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本法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清洁生产不同于单纯的污染控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的监督管理,而是需要政府从多个角度、多个环节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引导、鼓励、支持和规范。因此,在推行清洁生产的体制问题上,本法强调了经贸委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

四、关于对生产经营者的清洁生产要求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清洁生产的实施”,规定了对生产经营者的清洁生产要求。本法对生产经营者的清洁生产要求分为指导性要求、强制性要求和自愿性规定三种类型。其中,指导性的要求不附带法律责任。属于此类要求的法律规定包括有关建设和设计活动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方式;按照清洁生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普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等。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改善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相应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得到奖励和享受政策优惠。属于此类的规定包括企业自愿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强制性的要求规定了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其中包括对部分产品和包装物要进行标识和强制回收;部分企业要进行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本法关于指导性的要求比重较大,强制性规范比重较小,这样设计突出了“促进法”的特点,淡化了行政强制性色彩,以利于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者实施清洁生产。

五、关于清洁生产的鼓励措施和法律责任

为了有效地推行清洁生产,除了加强宣传、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外,还应当对实施清洁生产者给予多方面的鼓励,同时对少数应当采取清洁生产措施而拒不为之的企业给予处罚。

本法将鼓励措施作为一章,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规定了表彰奖励、资金支持、减免增值税等措施,明确实施清洁生产者可以从多方面获益。例如,第32条规定:“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33条规定:“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29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第34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第36条规定:“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本法对运用税收手段支持清洁生产,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第34条明确规定“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这样规定主要是认识到增值税的征收状况对企业利用废物生产的产品和综合利用产品的盈利水平影响很大,为了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节约使用和充分利用资源,减、免增值税是必不可少的税收优惠措施,本法对此作出规定,必将对企业的废物回收和利用发挥激励作用。

本法法律责任一章对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较少,这是由于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行政审批名词解释

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Administritive Organs)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 行政机关亦称行政机构、国家管理机关、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按照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又可分为若干层次。 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行政审批权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非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 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鼓励措施和法律责任

目录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四章鼓励措施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五章法律责任 清洁生产促进法释义-第四章鼓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释义】本条是对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的规定。 一、对违法者给予处罚,是维护法律权威性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光有处罚使人们总是被动地执行法律是不够的,还应当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许多法律中都有关于表彰奖励制度的规定。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可以引导人们更好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也能促进法律的实施,也是维护法律权威性的一种有效手段。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是我国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表彰和奖励是指对于某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予以公开的表扬、奖赏和鼓励,包括精神上的表彰和物质上的奖励。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奖励制度具体包括发明奖励制度、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制度等。本条规定了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表彰和奖励的主体、范围、条件和对象。按照本条规定,表彰和奖励的主体是人民政府,即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和奖励的范围是在清洁生产工作范围内,包括清洁生产的推行工作和清洁生产的实施工作。表彰和奖励的条件是要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的成绩。表彰和奖励的对象包括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等;也包括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包括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人员、从事清洁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清洁生产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等。 三、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办法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上的奖励,如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晋升工资等;另一类是精神上的表彰,如授予光荣称号、通报嘉奖等。 第三十三条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释义】本条是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以及有关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扶持的规定。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题(参考答案)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考试题(参考答案)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题2分,共计20道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4.贯穿在清洁生产概念中的基本要素是污染预防。 5.清洁生产最重要的特征: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 6.清洁生产的目标(核心)是: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7.实施清洁生产体现了四个方面的原则:减量化原则、资源化原则、再利用原则、无害化原则。 8.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是实施清洁生产战略的核心。 9.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10.实施清洁生产最基本的方法和手段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11.清洁生产审核是对企业现在的和计划进行的工业生产实行预防污染的分析和评估,是组织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在实施预防污染分析和评

估的过程中,制定并实施减少能源、水、原材料使用,消除或减少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有毒物质的使用,减少各种废物排放及其毒性的方案。 12.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思路:3W:判明废物产生的部位(where);分析废物产生的原因(why);提出方案以减少或消除废物(how)。 13.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包括的阶段有:筹划和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七个阶段,其中预评估、评估两个阶段的工作量最大。 14.根据生产过程,对废弃物的原因分析一般从:原辅材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弃物、管理、员工八个方面进行,对这八个方面进行分析的目的就是不漏过任何一个清洁生产的机会。 15.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过程中,应贯彻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方针。 16.清洁生产审核结论要以定量数据为依据。 17.清洁生产审核要分析生产过程中的物流、能源流和废物流,需要做好四个平衡:物料平衡、能源平衡、水平衡、污染因子平衡。 18.需要投资较高、技术性较强、投资期较长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案叫中/高费方案;只需少量投资或不投资、技术性不强、很容易在短期得到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所确定的方案为无/低费方案。 19.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产生的最佳可行方案是指该投资方案在技术上先进适用、在经济上合理有利、又能保护环境的最优方案。 20.持续清洁生产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新的清洁生产计划。

审核项目一定位与目标

审核项目一:定位与目标 有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学中心地位。 定位与目标是顶层设计,主要指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类型定位等。 要素1.办学定位 有两个要点: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有规划——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符合学校发展实际。 体现所在、所生、所长的优势和发展趋势; 把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表达出来; 注意人才培养工作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 要素2.培养目标 有两个要点: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 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分两个层面,学校培养目标是总纲; “专业”可以扩展为“专业大类”; 在保证学校主体培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目标规格可多样性。 要素3.教学中心地位 有两个要点: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 教学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 学校有保证本科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能正确处理高校四大职能关系。

例如: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工作评价等。 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于学校教学工作,师生及一线教学单位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效果的主要依据。 审核项目二:师资队伍 有四个要素: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学投入;教师发展与服务。 师资队伍建设要“硬”、“软”一起抓,当前教学精力投入是难点。 要素1.数量与结构 有两个要点:数量与结构;建设规划及发展态势。 生师比,不仅看总量,也应分专业分析。例如:某校全校生师比18:1,个别专业达90:1。 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和能力结构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例:五邑大学70%教师来自研究型大学。 不仅看现状,更要看发展趋势;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身上。 要素2.教育教学水平 有两个要点: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专任教师是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一定都是教师职称系列; 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试卷、毕业设计指导等能看出教学水平和教风; 重点看学生和毕业生的评价(总结性学生评教的利弊); 教风直接影响学风,客观分析教学事故处理情况。 要素3.教师教学投入 有两个要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主要内容: 一、审核评估基本要求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二)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三)审核评估评估范围 (四)审核评估评估重点 二、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一)定位与目标 (二)教师队伍 (三)教学资源 (四)培养过程 (五)学生发展 (六)质量保障 (七)自选特色项目

一、审核评估基本要求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 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 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三)审核评估评估范围 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课程资源及其它教学条件,培养方案、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特别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四)审核评估评估重点 1.高校办学定位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考察各高校是否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对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学校的学科专业、服务面向、办学层次与类型进行科学定位。其重点审核内容包括:(1)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否明确,完整,有办学特色;(2)学校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3)学校的学科专业尤其是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与地方产业、行业的关系等。 2.高校人才培养对办学定位的支撑度 考察各高校是否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牢固树立本科教育是高等教

环保答题答案及解释

题库排序不同,请自行查询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 单位和居民 B. 社会团体 C. 政府机关 解释:《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 A. 刑事责任 B. 侵权责任 C. 法律义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第一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A. 允许 B. 可以少量 C. 禁止 解释:《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 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A. 所在单位 B. 上级单位 C. 人民政府 解释:《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回用。 A. 销售系统 B. 生产系统 C. 储运系统

清洁生产培训资料.doc

清洁生产审核 培训资料

一、概述 (一)清洁生产 A.199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定义 即:清洁生产指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期增加生态效率并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①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②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③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这个定义用文字表述: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对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持续运用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以增加生态效率,并降低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B.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定义 即“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我国的这个定义,科学地概括了清洁生产的全部内涵,把清洁生产的目的、内容、措施都作了具体明确的阐述。 2.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的内容,可归纳为“三清一控制”,即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产品,以及贯穿于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1)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清洁的原料与能源,是指在产品生产中能被充分利用而极少产生废物和污染的原材料和能源。为此:①少用或不用有毒、有害及稀缺原料,选用品位高的较纯洁的原材料;②常规能源的清洁利用,如何用清洁煤技术,逐步提高液体燃料、天然气的使用比例;③新能源的开发,如太阳能、生物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④各种节能技术和措施等,如在能耗大的化工行业采用热电联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 (2)清洁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就是物料加工和转换的过程,清洁的生产

项目的审核要点与书写注意事项

项目的审核要点与书写注意事项 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确保项目申报成功率的五个重要环节 一、选择好项目 对企业来说这是走好项目申报的第一步,各地区各企业申报上来的项目种类繁多,这就需要我们向企业传达好国家的扶持政策,让企业的领导层明确国家扶持政策的倾斜方向,从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企业完善基础资质 企业基础资质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在基础资质完善方面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资质的

完善,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各项强制性认证。二是项目资质的完善,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产品检测报告、技术查新报告等。 企业基础资质的完善是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先进水平的集中体现,是项目申报成功的有力保障。 三、“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 项目选择固然重要,但申请材料的书写也是项目申报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书,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脉络分明,让阅读者一目了然。只有合理的、科学的、针对性强的、要点突出的资金申请报告才能为项目申报成功加上一个重重的砝码。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资金的扶持重点各不相同,建议由资深项目申报专家参与编写。 四、省级申报工作 资金申报一般按逐级申报的原则,只有先通过县、市、省主管部门的评审、

最后项目推荐到国家主管部委,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必须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通过最终才会有可能获得国家的扶持资金。 五、中心的专家优势 以上四个环节已确保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地方申报到了中央,但还差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通过中央各部委相关专家的审定,中心拥有一批科技专家、金融专家、法律专家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申报经验,精通政策法规,资深的专家群体和高级顾问,多重审核,层层把关,有效避免关键性失误,最终确保项目高成功率。 企业如何确定申报的项目 掌握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 根据项目所处的研发、小试、中试、商品化、产业化等不同阶段选择申报合适的科技计划。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些还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名词解释

1.三同时制度 是指一切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有关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关于全国范围内对污水、废气、固体污染物、噪声、放射性物等各类污染物的各种污染因子,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及有关排污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等基本原则规定的总称。 4.新五项环境管理制度(1989)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物集中控制、限期治理。 5.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一种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污染物排放量,许可污染物排放去向等的一项具有法律含义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排故污染物的开发、建设活动均需由经营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能排污。 7.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 8.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是指在不减轻污染源单位防治责任的前提下,将同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集中预防和治理的措施。 9.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是以污染源的系统分析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地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物、污染源、污染区域采取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措施。 10.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环境科学的工具、手段。 广义上:为了追踪污染物种类、浓度的变化在一定时期内对污染进行重复测定。 狭义上:为了判断是否达到标准或评价环境管理和控制环境系统的效果,对污染物进行定期测定。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11.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目标的定量化体现,是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法律依据,也是衡量环境管理工作最简单、最明了、最准确的量化标准。 12.环境监察

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本释义是针对审核项目和要素的解释,其相应要点的内涵要求已含在项目和要素的解释之中。 一、定位与目标 此项目含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是学校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类型定位等。学校的办学定位直接引领和统率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素1:办学定位 办学定位含两个要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学校定位不是一个口号,要通过审阅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材料,考察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析人才培养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需要注意的是,发展规划应能体现学校的所生所长的区域(行业)优势和趋势,并应把学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明确表达出来(写实)。 要素2: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含两个要点: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反映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预期与追求。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纲,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所拥有的每一个专业(如果按专业大类培养,即指专业大类,下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某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是该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毕业要求,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五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注意的是,

环境学名词解释

环境学名词解释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名词解释温室效应:是指是太阳短短波辐射可以透过大气射入地面,而地面增暖后放出的长波辐射却被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物质所吸收,从而产生大气变暖的效应。 反渗透:一种以压力差为推动力,从溶液中分离出溶剂的膜分离操作 持久性有机(POPs):指人类合成的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通过生物食物链(网)累积、并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化学物质。 环境系统:地球表面各种环境要素或环境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 黄道面: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轨道平面,与地球赤道面交角为23度26分。 水环境:地球上分布的各种水体以及其密切相连的诸多环境要素如河床、海岸、植被、土壤等。 富营养化:水体在外界条件的影响下,由于营养盐类不断积聚,引起水体内部物理、化学性状不断改变,水体生态系统发生相应的演替,并由生物生产力低的状态逐步向生物生产力高的状态过渡的现象。 TOC:总有机碳,用以表示水体中全部有机物的含碳量 酸雨:PH值小于的大气降水(雨、雪或雾、露、) 热岛效应:一个地区的气温高于周围地区的现象 过滤式除尘器:利用多孔过滤介质分离捕集气体中固体或液体粒子的净化装置。 环境: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

莫霍面:地壳下部与地幔分界的面 分贝:是声源功率与基准声功率比值的对数乘以10的数值,用来度量噪声的无量纲单位 BOD:生化需氧量,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使水体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氧化,在一定时间内所消耗的溶解氧的数量。 分解者:各种微生物,也包括某些以有机碎屑为食物的动物。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生态平衡: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系统内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保持着一种动态平衡,也就是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状态 氧垂曲线:在河流受到大量有机物污染时,由于有机物这种氧化分解作用,水体溶解氧发生变化,随着污染源到河流下游一定距离内,溶解氧由高到低,再到原来溶解氧水平,可绘制成一条溶解氧下降曲线,称之为氧垂曲线。 光化学烟雾: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NOx等一次污染物,在阳光作用下发生光学反应,生成臭氧、醛类、酮类、过氧乙酸硝酸酯(PAN)等二次污染物。这类光化学反应的反应物(一次污染物)与生成物(二次污染物)形成的特殊混合物 COD: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的氧量,以每升水消耗氧的毫克数表示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

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 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评建学习之四】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本释义是针对审核项目和要素的解释,其相应要点的涵要求已含在项目和要素的解释之中。 一、定位与目标 此项目含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是学校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类型定位等。学校的办学定位直接引领和统率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素1: 办学定位 办学定位含两个要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学校定位不是一个口号,要通过审阅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材料,考察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析人才培养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需要注意的是,发展规划应能体现学校的所生所长的区域(行业)优势和趋势,并应把学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明确表达出来(写实)。 要素2 :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含两个要点: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反映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预期与追求。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纲,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所拥有的每一个专业(如果按专业大类培养,即指专业大类,下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某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是该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毕业要求,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五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可以确定一个整体性培养目标,例如,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但是不必整齐划一,既不要求培养

环保答题答案及解释

题库排序不同,请自行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 单位和居民 B. 社会团体 C. 政府机关 解释:《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 A. 刑事责任 B. 侵权责任 C. 法律义务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第一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A. 允许 B. 可以少量 C. 禁止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给予奖励。 A. 所在单位 B. 上级单位 C. 人民政府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5、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内回用。 A. 销售系统 B. 生产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解读 一、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意义 (一)有助于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当今日益加重的环境污染与危害是严重影响中国及世界政治、经济、安全、生存的重大问题,推行清洁生产,解决环境压力已成为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我国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把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用法律形式加以固定,旨在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奖惩措施、法律责任等强化社会责任的履行,进而推动全社会从源头削减控制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有助于完善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 推行清洁生产就是用一种新的创造性理念,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完善结构调整,促进行业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的提升,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从而达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因此,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更有助于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推进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二、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修订的条款内容 (一)强化政府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职责 《清洁生产促进法》从2003年正式实施后,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客观上导致了部门职责与法律规定的不协调,职能和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贯彻实施。2012年新修订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将这一问题作为重点加以解决,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国务院部门现行职责分工,明确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二是针对地方政府负责清洁生产工作部门不一致的情况,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在明确政府工作职责时,更加注重突出职能要求、弱化部门名称,以保持法律执行主体名称的相对稳定。 (二)扩大了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是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一个重要手段。修订前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仅针对高污染企业提出开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对超耗能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开展清洁生产的强制性措施,不利于抑制能源的过度消耗。而修订后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补充完善,在保留对原规定的“双超双有”企业依法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外,增加了对“超过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高耗能企业依法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条款。 (三)明确规定建立清洁生产财政支持资金

审核备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2005/09/15 --------------------------------------------------------------------------------------------------- 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真正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关键所在。认真做好备案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投资意向,准确、全面地对投资运行进行监控;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有利于及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 按照《决定》的规定,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除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外,实行备案制。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备案制既不同于传统的审批制,也不同于核准制。备案制的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应当予以备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投资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应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向申请备案的企业答复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备案确认。 浅析建设项目的审批制与核准制 董济生 2004年,当临汾热电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时候,7月1日中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国发【2004】20号文《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发布。这部法律和这个决定的实施对我国的行政管理和投资体制的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对当时临汾热电的前期工作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多层面、多方位的重大改革,临汾热电从2003年元月原国家经贸委立项,到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过程,恰好经历了建设项目由审批制到核准制改革的过程。无论从观念还是具体操作的方方面面,都要求从事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同志,做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把握政策趋向、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各项手续,从而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面对目前的工作,回顾经过的这个全过程,颇有一番感触和体会。在此就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异同之处,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发布实施,经历了极其艰苦和复杂的过程,有人称之为“十年磨一剑”。《行政许可法》从1996年开始着手研究起草到2003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历时7年。而投资体制的改革的工作,实际上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从1979年就已经逐步开始。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投资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的时期。朱镕基就任总理之初,就把它列入其任期内的五项改革中的第二位。之后,经过多方努力和反复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 1,什么事清洁生产?清洁生产的目是什么? 2,答:《中国21世纪议程》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可既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的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于生产过程中。同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亦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目的:1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最合理化2经济效益最大化3对人类和环境危害最小化 3,什么事清洁生产审核?分为哪7个阶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行释义》定义: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对正在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的程序:是通过对一家工厂《公司》的具体生产工艺、设备和操作的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严重的原因,掌握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原因的详尽情况,提出如何减少有毒和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结果对备选方案的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性分析,选定可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和分析过程。7阶段:1筹划与组织2预评估3评估4方案产生于筛选5可行性分析6方案实施7持续清洁生产4,清洁生产审核的思路是什么?八因子是什么? 答:思路:1,废物在哪里产生或哪里存在问题2,为什么会产生废物和问题3如何消减或消除这些污染和问题八因子:原辅材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废物、管理、职工。 5,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有何不同? 答: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末端治理最大不同,在于思路的不同。过去考虑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时,把注意力集中在污染物产生之后如何处理,以减小对环境的危害,而清洁生产则是要求把污染物消除在它产生之前。具体的来说,清洁生产与传统末端治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治”与“防”的区别。传统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相脱节,即“先污染,后治理”,侧重点是“治”;清洁生产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侧重点是“防”。——“赔”与“赚”的区别。传统的末端治理不仅投入多、治理难度大、运行成本高,而且往往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企业没有积极性;清洁生产不仅考虑到环境状况的根本改善,而且要降低能源、原材料和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确保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点”与“线”的区别。传统的末端治理侧重于“点源治理”和“达标排放”;而清洁生产从源头抓起,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同时,也考虑到产品的使用中的环境影响和最终处置的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 总之,清洁生产是主动的、积极的环境治理方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而末端治理是被动的、消极的环境治理方式,是不可持续的。 6,可行性分析与方案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答:可行性分析:1,进行市场调查2进行技术评估3进行环境评估4进行经济评估 方案实施:1组织方案实施2汇总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的成果3评价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的成果4分析总结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 8,对废弃物的产生原因从哪几个方面来进行? 答:1,原辅材料和能源2技术工艺3设备4过程控制5产品6废弃物7管理8员工

清洁生产复习资料 - 副本

清洁生产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清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清洁生产的定义为:清洁生产,是指不断的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材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少降低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 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 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2.清洁生产审核:是一种对污染物来源、废物产生原因及其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化分析和实施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实现污染预防分析和评估,寻找尽可能高效率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废物的产生和排放的方法。清洁生产审核是组织和实行清洁生产的重要前提,也是其关键和核心。 3、产品生命周期评价 生命周期评价是评价一个产品系统生命周期整个阶段(从原材料的提取和加工,到产品生产、包装、市场营销、使用和产品维护,直至再循环和最终废物处置)的环境影响的工具。 4、生态工业 是按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工业,它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体系或环节之间的系统耦合使物质和能量多级利用、高效产出或持续利用。 5、可持续发展 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6、循环经济: 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经济。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7、生态效率 为满足人们需求、改进人们的生活品质,在提供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应逐步将产品和服务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与废物排放,减小到地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 8生态设计: 按照自然环境存在的原则,并与自然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能承载一切生命迹象的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形式’ 9生产者延伸责任: 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不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之中,而且还要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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