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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九、苏联间谍马尔琴柯等五人被中国驱逐出境案

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一等秘书维•伊•马尔琴柯夫妇,三等秘书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及其武官处翻译阿•阿•科洛索夫在中国进行间谍活动。1974年1月15日晚,他们在北京市郊区与苏联派遣特务李洪枢等秘密接头,交接情报、文件、电台、联络时间表、密写工具和伪造的边境通告证等间谍用品,以及活动经费等,被我国公安人员和民兵当场抓获。人赃俱在,罪证确凿。对苏联驻华大使馆人员的间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苏联政府提出了强烈抗议,并于1月19日宣布维•伊•马尔琴柯夫妇,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和阿•阿•科洛索夫为不受欢迎的人,立即驱逐出境。

本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

(一)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这是为了保证外交代表的正常外交活动而给予的一种特殊的权利和待遇。由于外交人员职务上的需要,给予使馆人员以外交特权与豁免,才能使他们在履行职务时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正如该公约的序言指出的:“确认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执行职务。

(二)外交人员的活动是在国际法允许范围内,并遵守驻在国的法律

外交人员虽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受到驻在国的尊敬和享有优厚的礼遇,根据国际惯例,使馆及其外交人员在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同时,其行为和活动必须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对驻在国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果外交人员的行为严重地危害当地的社会秩序或驻在国的安全,如行凶打人、酒后开车肇事、或进行政治阴谋和间谋活动等,驻在国可以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监视现场,临时拘捕等予以制止。苏联驻我国使馆的马尔琴科等人进行的特务活动,已经超出了国际法所允许范围,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是对我主权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国际法准则的粗暴残踏。因此,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这些违反我国法律的外交人员理应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立即驱逐出境。

六名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大使馆避难事件

1980年4月1日,6名古巴人驾驶一辆汽车闯进秘鲁驻哈瓦那大使馆,要求政治避难。古巴政府宣布撤退负责秘鲁使馆的门卫,以不再对该使馆的安全负责相威胁。可是,除乎意料之外,当这个决定宣布后,一批又一批的古巴人涌进秘鲁大使馆,竟达万余人之多。这时古巴当局见此情况后,又派人到秘鲁使馆周围加强警戒,才挡住了要求避难的人流。但是,秘重大使馆院内挤满了要求避难的人群,造成生活极度困难,连吃水都发生问题。4月6日,古巴开始向避难的人提供食品和饮水。4月7日,古巴宣布,一切想出国的人,如果经对方国家政府批准可以出去,并开始对“自愿”离开使馆的人发放护照和通行证,到4月15日共发给了5000多份。在此期间,美国、秘鲁、西班牙、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比利时等国均发表声明,原意接受在秘鲁使馆避难的难民。从这后,进入秘鲁使馆的人员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该使馆,从而使这场大使馆避难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本事件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一)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使馆要求政治避难是符合区域国际法的

区域国际法是指世界上某个地区内国家之间产生和形成的规则,仅适用于该区域内的国家,而不具有普遍性。如拉丁美洲国际法中,关于外交庇护的特殊规则就是典型的事例。古巴在拉丁美洲,同样适用于这些规则。因此,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使馆要求避难,古巴政府是同意的,这是因为拉丁美洲国家根据他们之间长期形成的惯例,彼此都承认使馆有

庇护权,但是,这只是区域性的习惯,国际法上不承认常设使馆享有外交庇护权,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是不承认的。中国也不承认使馆有庇护权。例如,1980年6月20日,有十六名越南人开车闯入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要求避难,表示不堪忍受越南当局的残暴统治和迫害,要求我驻越南大使馆协助他们离开越南。我驻越南大使馆一方面对这些人给予人道主义的接待,另一方面通知越南外交部迅速来处理此事。但是,越南外交部却故意拖延时间,而且蛮不讲理,并出动大批警察封锁中国大使馆,然后,强行把这些越南人拉走。这是越南当局对我大使馆的侵犯,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因此,我驻越南大使馆向越南外交部提出了严正的抗议。

(二)大使馆无权在驻在国内拘捕本国侨民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内的外交使节是没有权利拘捕其本国侨民,把他们监禁在使馆内,然后将其送回本国。这在国际法上具典型的案例是孙中山事件。一八九六年,孙中山由中国去英国的伦敦要求政治避难。他在伦敦的街上,被清朝政府驻英国公使馆的人中透骗入中国公使馆,然后拘禁起来,等候押回国内。此事被英国政府知道后,向中国公使馆提出交涉。但中国公使馆认为,公使馆的房屋是中国领土,英国政府无权干涉。后来,英国政府还是进行干涉,在英国政府的严重抗议和干涉下,中国公使馆在几天之后就把孙中山放了。

1856年荷兰驻美国使节杜布瓦拒绝出庭作证案

1856年在美国华盛顿发生一起杀人案,当该案发生时,荷兰驻美国的使节杜布瓦在场。美国为了审理这个案件,杜布瓦的作证对审理此案有绝对的必要。因此,美国国务卿就请杜布瓦出庭作证,虽然承认杜布瓦没有义务这样做。尽管各国驻美国华盛顿的使节对杜布瓦的劝告,杜布瓦仍拒绝照办,没有出庭作证。于是,美国政府就为这件事向荷兰政府提出,而荷兰政府了同意杜布瓦的拒绝,只准许他在美国国务卿面前宣誓作证。但是,依照当地的法的法律,不在司法机关作证的证词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最后,美国政府没有再要杜布瓦作证,而要求荷兰政府将他召回。

本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是:

(一)外交使节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作为证人提供证言

根据国际法,外交使节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因此,不能被迫、或者被请求在民事、刑事或行政法院出庭作证。杜布瓦拒绝美国政府的出庭作证的要求,这不违反国际法。

(二)同意出庭作证的外交使节必须放弃特权与豁免

外交使节有与驻在国合作的必要,当使馆人员目睹现场的情况,驻在国为使发生的案件能及时破获,要求提供证言时,可以提共证言,但不是到法庭,而是驻在国派人到使馆人员的办公地方去。如果必须要目睹现场的使馆人员到法庭作证时,该使馆人员必须放弃外交特权与豁免,这种权利的放弃,只有经他的本国同意后才行。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使馆案

基本案情:

1999年5月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使用5枚导弹,袭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造成馆舍严重毁坏,3名新闻工作者死亡和其他人员伤亡。北约对中国使馆的野蛮袭击是对国际法的肆意践踏。它不仅粗暴地侵犯了外交特权与豁免,而且构成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肆意破坏,更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国际社会对此事件纷纷予以谴责。中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要求以美国为首的北

约:第一,公开、正式向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和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第二,对袭击事件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第三,迅速公布调查的详细结果;第四,严惩肇事者。在中国政府的严正交涉下,美国及其他北约国家领导人先后就袭击事件向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和受害者家属表示公开道歉,但美国同时以误炸作为辩解理由。1999年7月30日,中美两国政府就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所造成的中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12月16日就中国驻南使馆的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美国政府分别向中国赔偿450万美元和2800万美元。2000年4月8日,美国政府向中国政府通报了美方对美国轰炸中国使馆事件责任的调查结果,声称对美国中央情报局的8名人员进行处罚,其中一名已被解雇。

评析:

外交特权与豁免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在实践中,它包括相互对立、互为矛盾的两个侧面,一是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二是滥用外交特权与豁免。两者均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国际交往。与美国驻德黑兰外交和领事人员案一样,本案涉及侵犯外交特权与豁免问题。不过,与前案不同的是,本案涉及第三国/国际组织而非接受国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侵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尽管主要制约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的关系,但这并不当然意味着一般国际法并不禁止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侵犯另一个主权国家驻外使馆的馆舍。公约集外交法之大成,凡属习惯法明白无误的或通过国际惯例的影响可以确定的规定,公约均包括在内。公约目前已共有179个当事国,几乎适用于整个国际社会,而且,“凡未经本公约明文规定之问题应继续适用国际习惯法之规定”。外交使馆馆舍神圣不可侵犯,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即使在战争中也须受到保护,这是古老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像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这类国家和国家集团悍然袭击第三国使馆,在国际关系史上是非常罕见甚至是绝无仅有的。它不仅背离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而且构成对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习惯法的违反,甚至构成国际犯罪—因此、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政府对此事件的处理。既务实求是,又有理、有利、有节,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

2002年5月8日不明身份者闯入日本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案

基本案情:

2002年5月8日,5名不明身份者欲从日本驻中国沈阳总领事馆正门强行冲进日本领馆。中国值勤武警战士对其采取了阻止措施,仍有2人闯入日本领馆。中国武警战士在得到该领馆一位副领事的同意后,入馆将2人带出。其后,该领馆一位领事向中方了解情况,同意中国公安人员将上述5人带走,并对武誓战士表示感谢。但随后日本国内媒体上出现中方擅自进入日本领馆的极其不负责任的报道,并出现要求追究日本外务相和有关外交与领事人员的呼声,从而给两国关系带来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国内法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对5名不明身份者作了妥善处理。

评析:

领馆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对此负有主动与被动两方面的义务:第一,对领馆馆舍应提供特别保护,这种保护具有预防性质。在每一具体场合中,接受国必须显示采取情势所需要的安全措施并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出现针对领馆馆舍的暴力行为或任何扰乱领馆安宁或损害其尊严的事件;第二,接受国官员在一般情形下不得进入领馆馆舍。目前,在侵犯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特权与豁免事件特别是对此类人员的恐怖袭击事件不断发生的情况下,接受国更应加强对外国使团的保护力度。在本案中,中国官员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领馆的安全,善意履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的义务,是完全符合国际

法的。正如2002年5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所指出的:“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今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领馆的安全。5人未履行正常手续,身份不明,强行闯馆,有可能危害领馆及其人员的安全。我武警的上述措施纯出于责任感,且符合该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武警战士在得到日本领事官员同意后,入馆将2人带出,因此,“中方擅自进入日领馆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日方应冷静行事,善意理解中方举措,不使事态升级。”“中方一贯重视中日关系,并冷静慎重处理两国间的一些偶发事件。1998年5月,日本多名警察擅自进入中国驻日本使馆主楼,强行带走不明身份人员。中方就是按照上述精神加以对待和处理的。”

需要补充的是,与使馆馆舍不同,领馆馆舍的不可侵犯并不是绝对的,其范围显然要比使馆馆舍少的多。虽然接受国官员非经领馆馆长或其指定代理员或派遣国使馆馆长同意,不得进人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之部分,是,惟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当然,各国对此实践不一,中国的实践则因国家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关于领馆馆舍不得侵犯,1986年中意领事条约规定,如馆舍“在发生火灾和其他严重危及接受国国民生命安全须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己表示同意”,接受国当局可以进入馆舍。而1986年中苏领事条约则规定,未经同意,不得进人领馆馆舍。如遇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时,“这种同意应在最的适当期限内作出”,而不是推定领馆馆长已经同意。而在1980年中美领事条约中,既未规定“同意在最短的适当期限内作出”,也未规定“推定同意”。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第七章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名词解释 外交: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外政策,通过互相在对方首都设立使馆,派遣或者接受特别使团,领导人访问,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参加政府性会议,用谈判通讯和缔结条约等方法处理国际关系的活动。 外交关系:是指国家相互在对方首都设立使馆并通过它们进行交往的关系。 外交关系法:调整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原则,规则,制度的总称。 ***外交使馆人员:P175 临时代办:使馆馆长不能履行职务时,代理馆长职务的人。可以是大使、公使、代办。 ***国书:派遣国发给其外交使节的任命书,是重要的国家法律文件。外交使节在递交国书之后开始执行使节职务。 领事:是一国为了实行其对外政策,经另一国同意派驻在该国一定地点,以便在该国一定区域内执行领事职务的人员。***外交领馆人员:P189下 名誉领事:派遣国在接受国当地聘任的兼任领事职务的人员。主要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或律师,其薪水从领事事务费中扣除。 不受欢迎的人:接受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通知派遣国,宣

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宣告使馆任何其他人员为不能接受。遇这种情形,派遣国就应斟酌情况召回该人员,或者在他是接受国国民的场合终止其在使馆中的职务。如果派遣国拒绝或者不再合理期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为使馆人员。 简答题 1、试述国家外交关系机关的体系。 答:(一)国内外交机关: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门(及其首长)。(二)驻国外外交机关:常设性外交机关,临时性外交机关。常设性外交机关如使馆,驻国际组织代表团;临时性外交机关如特别使团(又分为政治性特别使团和礼节性特别使团)。 ***2、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区别:(重点) 答:联系: 1.两国同意建立外交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了领事关系2.在行政系统上,领事官员与一般外交官员同属于外交人员组织系统,由外交部领导 3.外交使节也可同时执行领事职务 区别: 1.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2.使馆全面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政治机关(政府、外交 部等)进行交往;而领馆在原则上仅与接受国非政治机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案例

九、苏联间谍马尔琴柯等五人被中国驱逐出境案 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一等秘书维•伊•马尔琴柯夫妇,三等秘书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及其武官处翻译阿•阿•科洛索夫在中国进行间谍活动。1974年1月15日晚,他们在北京市郊区与苏联派遣特务李洪枢等秘密接头,交接情报、文件、电台、联络时间表、密写工具和伪造的边境通告证等间谍用品,以及活动经费等,被我国公安人员和民兵当场抓获。人赃俱在,罪证确凿。对苏联驻华大使馆人员的间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苏联政府提出了强烈抗议,并于1月19日宣布维•伊•马尔琴柯夫妇,尤•阿•谢苗诺夫夫妇和阿•阿•科洛索夫为不受欢迎的人,立即驱逐出境。 本案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 (一)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人员享有特权与豁免,这是为了保证外交代表的正常外交活动而给予的一种特殊的权利和待遇。由于外交人员职务上的需要,给予使馆人员以外交特权与豁免,才能使他们在履行职务时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正如该公约的序言指出的:“确认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代表国家之使馆能有效执行职务。 (二)外交人员的活动是在国际法允许范围内,并遵守驻在国的法律 外交人员虽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受到驻在国的尊敬和享有优厚的礼遇,根据国际惯例,使馆及其外交人员在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同时,其行为和活动必须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对驻在国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果外交人员的行为严重地危害当地的社会秩序或驻在国的安全,如行凶打人、酒后开车肇事、或进行政治阴谋和间谋活动等,驻在国可以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监视现场,临时拘捕等予以制止。苏联驻我国使馆的马尔琴科等人进行的特务活动,已经超出了国际法所允许范围,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是对我主权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国际法准则的粗暴残踏。因此,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这些违反我国法律的外交人员理应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立即驱逐出境。 六名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大使馆避难事件 1980年4月1日,6名古巴人驾驶一辆汽车闯进秘鲁驻哈瓦那大使馆,要求政治避难。古巴政府宣布撤退负责秘鲁使馆的门卫,以不再对该使馆的安全负责相威胁。可是,除乎意料之外,当这个决定宣布后,一批又一批的古巴人涌进秘鲁大使馆,竟达万余人之多。这时古巴当局见此情况后,又派人到秘鲁使馆周围加强警戒,才挡住了要求避难的人流。但是,秘重大使馆院内挤满了要求避难的人群,造成生活极度困难,连吃水都发生问题。4月6日,古巴开始向避难的人提供食品和饮水。4月7日,古巴宣布,一切想出国的人,如果经对方国家政府批准可以出去,并开始对“自愿”离开使馆的人发放护照和通行证,到4月15日共发给了5000多份。在此期间,美国、秘鲁、西班牙、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比利时等国均发表声明,原意接受在秘鲁使馆避难的难民。从这后,进入秘鲁使馆的人员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该使馆,从而使这场大使馆避难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本事件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有:(一)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使馆要求政治避难是符合区域国际法的 区域国际法是指世界上某个地区内国家之间产生和形成的规则,仅适用于该区域内的国家,而不具有普遍性。如拉丁美洲国际法中,关于外交庇护的特殊规则就是典型的事例。古巴在拉丁美洲,同样适用于这些规则。因此,古巴人进入秘鲁驻哈瓦那使馆要求避难,古巴政府是同意的,这是因为拉丁美洲国家根据他们之间长期形成的惯例,彼此都承认使馆有

2018法考卷一《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练习题

2018法考卷一《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1.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方可直接对康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D.警方不得对康家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答案】C 【考点】外交豁免的适用 【解析】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第12条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 "康某的儿子26岁,不属于享有豁免和特权的范围,所以警方可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C正确。 2.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拟向乙国派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其中,杰克是武官,约翰是二秘,玛丽是甲国籍会计且非乙国永久居留者。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派遣杰克前,无须先征得乙国同意 B.约翰在履职期间参与贩毒活动,乙国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与处罚 C.玛丽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D.如杰克因参加斗殴意外死亡,其家属的特权与豁免自其死亡时终止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派遣国派遣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征得接受国同意后正式派遣。使馆的其他人员派遣国可直接委派,一般无须事先征求接受国同意,但如果委派接受国国籍的人或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则仍须经接受国的同意方得派遣。 B项正确。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除馆长外,使馆的一般外交人员是指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约翰为二秘,是一般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 C项错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行政主、会计等。玛丽是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第九章)同步练

第九章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1956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动员全党和全国人民() A、“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B、“攀登科学技术高峰” C、“向科学进军” D、“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2、年,毛泽东等人听取了国务院多部门的工作汇报,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5月份在最国务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 A、1954 B、1956 C、1957 D、1958 3、《论十大关系》的发表标志着() A、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B、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 C、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建立 D、阶级矛盾的消除 4、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A、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B、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C、人民大众与少数敌对势力的矛盾 D、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5、中共八大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执政党建设提出了正确的指导方针,其中在经济建设上的方针是() A、加强公有制经济的基础地位 B、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 C、集中精力发展重工业 D、加强轻工业的建设 6、“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提出者是() A、毛泽东 B、陈云 C、邓小平 D、林彪 7、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是() A、依法治国 B、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8、《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于年 A、1956 B、1957 C、1958 D、1959 9、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情况的总路线 A、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 B、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C、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 D、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 10、人民公社实行的体制是() A、私有制 B、集体所有制 C、一大二公 D、政社合一 11、1959年,给毛泽东写信,认为大跃进“成绩确是伟大的,但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教训”。( ) A、彭德怀 B、周恩来 C、邓小平 D、张闻天 12、“七千人大会”召开于() A、1960年1、2月间 B、1960年5月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正确答案:C 2、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正确答案:C 3、根据我国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下列哪类人员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A.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 B.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父母 C.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D.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B 4、A国派遣的使馆馆长在其在B国的任期内负有不干涉B国内政的义务, 以下哪项可表明馆长违反了他的国际义务? A.不允许B国官员进入使馆 B.对B国公民的游行、示威运动不表态 C.对A国公民在B国的受教育权向乙国提出交涉 D.支持A国公民与B国公民对B国国家政策的抨击 正确答案:D 5、以下各项中哪项是属于外交团的作用? A.谈判 B.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C.参加接受国举行的庆典或国宴 D.以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 正确答案:C

6、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民事案件的管辖豁免权,下列情形中错误的有: A.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诉讼可享有豁免 B.外交代表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 C.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不享有豁免 D.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继承遗产不享有豁免 正确答案:A 刑法习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国际私法习题经济法练习题国际法练习题 7、A是美国驻印度的外交人员,B是其妻子,C是其女儿。A于1999年10月在印度突发重病死亡,则: A.B和C自A死亡之时起就不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B.B和C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直至B再婚时止 C.B和C应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至听任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终了之时为止 D.B和C自始就没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正确答案:C 8、按照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由一国的外交部长向另一国的外交部长派遣的外交代表是什么? A.大使 B.公使 C.驻办公使 D.代办 正确答案:D 9、甲国提名乙担任甲国驻丙国武官,丙国宣布乙为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国宣布乙为不受欢迎的人,不必向甲国解释原因 B.丙国宣布乙为不受欢迎的人,必须向甲国解释原因 C.丙国必须在乙到任前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 D.丙国在乙到任后就不能再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 正确答案:A 10、根据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家属明确限定为下列选项中的哪项? A.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子女 B.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 C.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D.配偶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正确答案:C 11、A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一等秘书,一日,A在乙国商店购买服装时,将一晚礼服窃走.后被发现。对此 A.无论A是否反对,乙国都可以对A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 B.因A是外交人员,其行为可不受惩处 C.乙国应通过外交途径与甲国交涉解决此问题 D.如A同意放弃豁免,乙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正确答案:C

第九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外交关系、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所进行的各种方式的对外交往活动。 外交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之间通过互访、谈判、缔结条约、互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方式进行交往形成的关系。外交关系可分为正式的外交关系、半外交关系和非正式外交关系。正式的外交关系(又称正常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主要特征;半外交关系(又称不完全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代办级外交使节为主要特征;非正式外交关系,其特征是两个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直接进行外交谈判,并互设某种联络机构保持相互接触。 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是适用于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 (一)国内外交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 国家元首是国家在对外关系上的最高机关和最高代表,可以是个人,如美国、法国的总统,也可以是集体,如瑞士的联邦委员会。 政府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也是国家对外关系的领导机关。 外交部门是一国政府中主管国家对外事务、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和处理日常外交事务的专门机关,是对外关系的主管机关。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在外国时,均享有全部外交特权与豁免,在进行谈判、参加国际会议等外交活动中无需出示或提交全权证书。 (二)驻国外外交关系机关和使馆 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条规定:“国与国间外交关系及常设使馆之建立,以协议为之。” 使馆的职务,主要包括: 1.代表,即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2.保护,即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3.谈判,即代表政府与接受国政府进行谈判; 4.了解和报告,即用一切合法手段了解接受国的政治、文化、社会和经济等方面 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并向本国政府报告; 5.促进,即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 系。 使馆的人员,可分为: 1.使馆馆长(须接受国同意),包括大使(一国元首向另一国派遣的一级使节)、 公使(一国元首向另一国派遣的二级使节)和代办(一国元首向另一国派遣的 三级使节)。 2.一般外交人员,包括参赞、武官(须接受国同意)、秘书、各种专员及随员等。 3.行政技术人员,使馆主事、译员、会计、打字员、登记员等。 4.服务人员,包括司机、传达员、厨师、信使、维修工、清洁员等勤杂人员。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概念 外交特权和豁免是指使馆和使团及其人员在接受国所享受的一定的特殊权利、优惠待遇和一定豁免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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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当代国际舞台上的中国 第一节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及其外交政策 第二节中国在当代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节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及其外交政策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政策的制订与对外关系的初步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政策的重大调整和对外关系大发展 三、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政策的制订与对外关系的初步发展 (一)建国初期的“一边倒”外交政策 1.新中国成立时外交三方针 (1)“另起炉灶” 新中国的人民政府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一切旧的外交关系,而要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2)“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新中国的建立必须清理旧中国残留的对外关系遗迹,建立国内的良好环境,以全新的面貌建立、发展同其它友好国家的关系。 (3)“一边倒” 在帝国主义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实行敌视政策的情况下,中国只能倒向社会主义阵营一边。 2.新中国成立到50年代中期的外交成就 (1)积极争取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苏联首任驻华大使罗申递交国书仪式 首先是“一边倒”倒向苏联,争取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承认,并与之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在短短的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除南斯拉夫外,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同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形成了第一次建交高潮,为中国争取国际社会的承认奠定了基础。其次是中国同一些民族独立国家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最后是同西欧、北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16日) (2)积极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 1950年2月,中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 主义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两国在政治、经济、 军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合作,在国际问题上相互支 持,密切合作;新中国从维护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出 发,不断加强和发展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 关系。这对争取国际社会的承认,巩固新中国,恢复 和发展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新中国成立初期外交重点是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关系 新中国成立不久,特别是朝鲜战争的爆发,使新中国同以美国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第九章外交与领事关系法 ?主要内容 1、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 2、外交关系法 1)外交机关与职务 2)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外交人员) 3、领事关系法 1)领事机构与职务 2)领事特权与豁免(领馆) 一概述 (一)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概念 1、外交关系: 广义指国家之间为了实现各自的对外政策,通过在本国外交机构、互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和通过参加国际组织等各种形式进行交往活动所形成的关系。 狭义指国家互相在对方首都设立使馆并通过它们进行交往的关系。 2、领事关系:指根据国家间协议,互派执行领事职务的常驻机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关系。(二)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 ①两者都是执行派遣国对外政策的常驻国外机关。 ②两者都是根据协议而建立,使馆馆长和领馆馆长都由派遣国国家或政府派遣。 ③均受派遣国外交部门的领导。在国外,领事还须受外交使馆的领导。 ④领事关系与外交关系有一定联系,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包括同意建立领事关系,但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在两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情况下,领事关系的存在可对促进两国外交关系的建立起一定作用。 2、区别 ①名义、地位不同 ②职务不同 ③工作地域范围不同 ④享受特权与豁免的程度不同,包括礼仪上的待遇不同。 (三)维也纳公约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961.4.18签署,1964.4.24生效,成为当代外交关系法领域最基本的有拘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至今有近200缔约国。我国于1975 年11 月25 日加入该公约,但对有关条款保留。 ?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1967.3.19生效,我国1979年加入。 ?在维也纳公约基础上,我国分别制定了 1986年《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990年《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国家司法考试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章节练习(2016-10-5)

科迪为甲国派驻乙国领馆的领事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其在乙国不受逮捕、拘押和监禁,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例外的情况?() .因科迪在乙国有严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 B.科迪在乙国有违反交通法规情形,应予拘留的 C.科迪在乙国有违反治安法规情形,应予拘押的 D.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 外交人员的派遣,须事先征得接受国同意的人员是哪些? A.大使 B.一秘 C.参赞 D.武官 甲国经协商与乙国拟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先后向对方国家派遣大使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已知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则下列做法符合该公约的有?() A.两国互派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对方国家,并征求对方同意 B.如甲国认为乙国派往本国的使馆秘书杰克有不轨行为,可以宣布杰克为不受欢迎的人,但出于国际礼让需先向乙国通报杰克的不轨行为 C.如乙国对甲国拟派往本国的外交官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则乙国可以不给该外交官签证 D.甲国派往乙国的大使桑尼在进入乙国并将国书副本递交乙国外交部时,桑尼即正式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 下列人员中,哪些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A.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B.美国总统布什 C.卢旺达难民 D.在美国参加巴以和谈的巴以双方代表团成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李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李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李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李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李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李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李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张,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张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按照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由一国的外交部长向另一国的外交部长派遣的外交代表是什么? A.大使 B.公使

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第九章 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

1、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放在第一位的必须是( ) A.世界和平与安宁B.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C.国家的主权和安全D.建设和谐世界 2、苏东剧变之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发展趋势是( ) A.一极化B.两极化C.多极化D.全球化 3、当今时代的主题是( ) A.战争与革命B.和平与发展C.改革与创新D.合作与和谐4、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是( ) A.宗教问题和领土争端B.恐怖主义和民族矛盾 C.贫富差距和地区冲突D.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5、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 ) A.取长补短、求同存异B.为人民服务 C.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D.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6、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应该把( ) A.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放在首位 B.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首位 C.和平友好、真正不结盟放在首位 D.扩大开放、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放在首位 7、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特征是( ) A.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球化 B.完全的自由贸易 C.金融市场的完全开放 D.投资的无障碍 8、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 A.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B.和平共处、平等互利、互相支持、互不侵犯 C.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D.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互补互利、共同发展 9、我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这是由( ) A.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决定的 B.我国的综合国力决定的 C.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在国际上的地位决定的 D.国际政策格局决定的 10、新安全观的核心是( ) A.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B.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C.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D.不对抗不结盟 11、和平与发展这两大问题至今一个也没有解决,这是由于( ) A.争霸与战争仍为当代的主流 B.民族、宗教、领土等引起的争端此起彼伏 C.人口增长失控,资源破坏,环境恶化 D.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仍然存在 12、20世纪50年代初,由中国和有关国家共同倡导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 ) A.不结盟运动B.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C.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D.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13、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发展问题是指( ) A.政治问题B.经济问题 C.文化问题D.军事问题 14、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是( ) A.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B.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 第一章导论 名词解释 1.国际法的渊源 2.国际习惯 3.一般法律原则 4.国际法的编纂 5.国际法主体 6.一元论 7.二元论 简答题 1.国际习惯形成的要素。 2.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关系。 3.国际法的法律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4.国际法编纂的意义。

5.个人在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论述题 1.论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理论及实践。 2.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实践。 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名词解释 1.国际法基本原则\ 2.国际强行法 3.主权 4.内政 简答题 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2.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有何关系? 论述题 1.论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 2.如何理解国家主权的责任观念。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名词解释 1.邦联 2.被保护国 3.永久中立国

4.自卫权 5.属地优越权 6.不承认原则 7.国家继承 8.法律上的承认 简答题 1.国家的基本权利。 2.法律承认的效果。 3.单一国与联邦国家的区别。 4.条约继承的国际法规则。 论述题 1.试述国家豁免制度。 2.结合实践,说明中国是一个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对于中国的承认与继承问题应适用的国际法制度。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个人 名词解释 1.国籍 2.国民待遇 3.最惠国待遇 4.外交保护 5.引渡 6.庇护

7.双重犯罪 简答题 1.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2.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及其适用。 3.外交保护的行使。 4.引渡制度。 论述题 1.试述我国引渡法制度。 2.如何认识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 第五章国际人权法 名词解释 1.人权 2.国际人权法 3.人民自决权 4.人权的国际保护 5.难民 6.克减权 简答题 1.简述人权问题的历史发展。 2.简述国际人权的基本内容。 3.简述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第九章导游服务相关知识

第九章导游服务相关知识 第三章导游服务相关知识 第一节旅行社业务知识 一、旅行社的类型及其业务 (一)我国旅行社的类型及其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大类。 1.国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是指其经营范围包括入境、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华,华侨、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长期居住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2.国内旅行社 国内旅行社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为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招徕、组织我国公民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接受我国公民的委托,为其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办理托运行李、领取行李等业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地处边境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旅游者;(4)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二)欧美国家旅行社的类型及其他业务 欧美国家的旅行社一般分为三类,即旅游批发商、旅游经营商和旅游零售商。 1.旅游批发商 旅游批发商是指从事组织和仳发旅游产品为其业务的旅行社,他们与饭店、交通运输部门旅游景点以及包价旅游涉及的其他部门签订购买协议,再根据游客的不同需求设计出各具特色的包价旅游产品,然后通过旅游零售商的旅游市场销售。旅游批发商不从事旅游产品零售业务。 2.旅游经营商 旅游经营商是指既从事旅游产品的批发又同时兼营零售业务的旅行社。他们一方面同饭店、交通运输部门旅游景点和其他相关部门签订购买协议,根据游客需求设计包价旅游产品,另一方面又通过其零售机构向公众进行销售。 3.旅游零售商 旅游零售商又称零售代理商,它是以代销旅游批发商或旅游经营商的包价旅游产品和代其顾客向服务供应部门,如饭店、交通运输部门预订服务项目为其主要的旅行社。旅行社零售商的收入全部来自销售佣金。 二、旅游产品 (一)旅游产品的概念 旅游产品又称旅游服务产品,它是由实物和服务综合构成,向游客销售的旅游项目,其特征是服务成为旅游产品构成的主体,其具体展示有线路、活动和食宿。 (二)旅游产品的类型 1.按产品组成状况,旅游产品分为整体旅游产品和单项旅游产品。 (1)整体旅游产品。又称综合性旅游产品,它是旅行社根据市场需求为游客编排组合的内容、项目各异的旅游线路,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包价旅游。 (2)单项旅游产品。是旅游服务的供方向旅客提供的单一服务项目,如饭店客房、航班座位、机场接待等。 2.按旅游产品形态,旅游产品分为团体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小包价旅游、零包价旅游、组合旅游和单项服务。 (1)团体包价旅游。是由10名以上游客组成,采取一次性预休旅费的方式,有组织地按预定的行程计划进行的旅游形式,团体包价旅游的服务项目通常包括:饭店客房;早餐、正餐和饮料;市内游览用车;导游服务;交通集散地接送服务;每人20公斤的行李服务;

国家司法考试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章节练习(2016-7-20)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外交代表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A.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B.人身、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 C.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 D.免纳个人所有税和其他直接税 甲国经协商与乙国拟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先后向对方国家派遣大使及其他使馆工作人员,已知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则下列做法符合该公约的有?() A.两国互派使馆馆长和武官之前,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对方国家,并征求对方同意 B.如甲国认为乙国派往本国的使馆秘书杰克有不轨行为,可以宣布杰克为不受欢迎的人,但出于国际礼让需先向乙国通报杰克的不轨行为 C.如乙国对甲国拟派往本国的外交官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则乙国可以不给该外交官签证 D.甲国派往乙国的大使桑尼在进入乙国并将国书副本递交乙国外交部时,桑尼即正式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馆长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使馆人员中,作为外交人员的是() A.随员 B.会计 C.三等秘书 D.翻译 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认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 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径行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 甲乙两人都是是丙国驻丁国的一等秘书,一天甲与乙出外办公,酒后甲无故将一名丁国13岁少年杀死,乙没来得及制止,但亲眼目击了该事件的全过程,该少年当场死亡,丙丁两国

第九章提纲

第九章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外交关系法概述 一、外交与外交关系 1、外交关系与对外关系 外交,主要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所进行的各种方式的对外交往活动。也可以说“外交就是用谈判的方式来处理国际关系;是大使和特使用来调节和处理国际关系的方法;是外交官的业务或技巧。”(尼科尔松:《外交》[英文版],1939年第2版)还可以说“外交是国家通过其授权代表,建立或保持相互关系,互相通讯,或办理政治或法律事务所用的任何手段。”(布朗利:《国际公法原理》[英文版],1990年地4版) 外交关系,在国际法范围内而言,主要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通过国家的外交机关应用访问、谈判、缔结条约、互派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方式进行交往所形成的一种关系。 国家的对外关系涉及多方面的事务,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外交关系只是国家对外关系的一部分,它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但外交关系是国家对外关系的特殊方面,在国家整个对外关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2、外交关系的形式 第一、正式的外交关系或正常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主要特征,中国已同173个国家建立了这种关系。 第二、不完全的外交关系或半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代办级外交使节为主要特征。 第三、非正式外交关系,其特征是两个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直接进行外交谈判或互设某种联络机构保持接触。 第四、国民外交关系,也称为民间外交关系,主要表现为非官方的个人或团体相互进行友好访问、接触,就国际问题或两国关系发表共同声明,或就具体事务签订民间协定。 二、国家的外交机关体系与国内外交机关(调整) 三、外交关系法 外交关系法是指适用于外交关系领域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第二节使馆及其人员 一、使馆的建立和使馆的职务 (一)使馆的建立 使馆是设在外国首都的、由派遣国任命并经接受国接受的一名使节及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的国家的外交代表机关。 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议。 (二)使馆的职务 主要职务可概括为下列5项:

国家司法考试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章节练习(2014-09-10)

1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2 科迪为甲国派驻乙国领馆的领事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其在乙国不受逮捕、拘押和监禁,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例外的情况?() .因科迪在乙国有严重犯罪情形,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 B.科迪在乙国有违反交通法规情形,应予拘留的 C.科迪在乙国有违反治安法规情形,应予拘押的 D.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依法定程序应予以逮捕和拘押的 3 理查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当乙国一高速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时,理查正好在现场。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面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理查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 B.理查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理查应出庭作证 C.理查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D.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强制理查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4 使馆的职务开始即是外交代表(馆长)开始执行职务,具体是指什么时间? A.呈递国书后 B.向接受国外交部或另经商定部门通知己到达 C.馆长到达接受国担任有关职务时起 D.馆长被任命后 5 亚历山大是甲国派驻乙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在下列的情况下,乙国可以对亚历山大提起诉讼或进行判决() A.亚历山大在其妻经营餐馆期间因餐馆资金周转向乙国公民借款10万美元到期不还 B.亚历山大继承其父在乙国的房产 C.亚历山大在乙国法院对乙国公民提起返还财产的诉讼,该乙国公民对亚历山大提出反诉 D.亚历山大在所在使馆举行国庆招待会时向乙国某酒厂购买红酒未付款 6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哪些属于使馆特权? A.使馆馆舍不可侵犯 B.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 C.免除捐税,免除关税 D.通讯自由 7 2001年4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提名雷德为美国驻华大使,7月11获参议院批准,则雷

2012司法测试国际法考点习题-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

2012司法测试国际法考点习题:外交关系法 和领事关系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正确答案:C 2、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 A.使馆外交人员 B.外交信使 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 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 正确答案:C

3、根据我国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下列哪类人员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A.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 B.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父母 C.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D.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B 4、A国派遣的使馆馆长在其在B国的任期内负有不干涉B国内政的义务,以下哪项可表明馆长违反了他的国际义务? A.不允许B国官员进入使馆 B.对B国公民的游行、示威运动不表态 C.对A国公民在B国的受教育权向乙国提出交涉 D.支持A国公民与B国公民对B国国家政策的抨击 正确答案:D 5、以下各项中哪项是属于外交团的作用? A.谈判 B.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 C.参加接受国举行的庆典或国宴 D.以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之状况 正确答案:C 6、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民事案件的管辖豁免权,

下列情形中错误的有: A.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诉讼可享有豁免 B.外交代表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 C.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不享有豁免 D.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继承遗产不享有豁免 正确答案:A 7、A是美国驻印度的外交人员,B是其妻子,C是其女儿。A于1999年10月在印度突发重病死亡,则: A.B和C自A死亡之时起就不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B.B和C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直至B再婚时止 C.B和C应享有的外交特权与豁免,至听任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终了之时为止 D.B和C自始就没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正确答案:C 8、按照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由一国的外交部长向另一国的外交部长派遣的外交代表是什么? A.大使 B.公使 C.驻办公使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一、判断题(每题1分) 1. 外交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外政策,由国家外交部进行的各种方式的对外活动。 对 错 2. 不完全的外交关系的特点是两个没有正式建交的国家直接进行外交谈判,互设某种联络机构。 对 错 3. 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通常是通过国家之间互设使馆来实现的。 对 错 4. 国与国之间的领事关系与外交关系的建立是同步进行的。 对 错 5. 两国间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 对 错 6.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于1975年12月25日起对我国生效。 对 错 7. 在20世纪以前,外交使团的活动集中于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对 错 8. 国内外交机关是国家外交活动的领导机关,这些机关的职权范围通常由条约规定。 对 错 9.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对 错 10.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对 错

11. 本国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同外国政府或同外国使馆的联系,一般通过外交部。 对 错 12. 我国与其他国家建交,坚持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为条件。对 错 13. 代办和临时代办都是一级馆长,两者在职位上并无区别。 对 错 14.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接受国须经派遣国的同意才能宣告派遣国的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员。 对 错 15. 新任使馆馆长到达接受国后,应立即拜会接受国的国家元首,商定递交国书之事。 对 错 16. 我国以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为其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 对 错 17. 使馆馆长在接受国期间,遇等级升格时,应重新向接受国元首递交国书。 对 错 18. 国家在国际组织的总部或密集地设立常驻使团于联合国成立之后。 对 错 19. 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家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他们可以因此主张免除其受本国的管辖。 对 错 20. 使馆档案及文件无论何时,亦无论位于何处,均不得侵犯。 对 错 21. 所有的使馆人员在接受国境内都享有行动和旅游自由。 对 错

2013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练习题-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法

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理查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当乙国一高速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时,理查正好在现场。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面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理查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B.理查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理查应出庭作证C.理查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D.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强制理查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领事的作证义务领事官员豁免权的范围小于外交代表豁免权的范围,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对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没有作证或提供有关公文或文件的义务除上述情形外领事官员不得拒绝作证,但如领事拒绝作证也不得对他施以强制或处罚 2.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关于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异同之比较,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均享有刑事管辖之豁免B.非经使馆馆长或者领馆馆长或者其指定的人的同意,接受国不得进入使馆或者领馆的馆舍C.使馆和领馆之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均免受一切形式之征用D.使馆外交人员和领馆之领事官员管辖豁免之放弃均须由派遣国明示之抛弃方为有效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之豁免,而领事官员在犯有严重罪行或者司法机关已经裁判执行的情形下,不得主张刑事管辖之豁免,A错误非经使馆馆长之同意,接受国不得进入使馆之任何部分,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疾病之流行亦不例外;对于领馆,在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需要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可以推定馆长同意,B错误使馆之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均免受一切形式之搜查、扣押、征用或者强制执行;而领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和交通工具只是一般免予任何方式之征用,如果接受国确有征用之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之步骤以免妨碍领馆执行职务,并应向派遣国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的补偿,C错误 3.甲乙两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乙国为举办某世界赛事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对此,乙国作出了保障外国使馆、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使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可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B.如大使官邸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乙国即可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D.甲国总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舍不得侵犯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不得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A错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以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因此,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的大使官邸也属于使馆馆舍,乙国也不可以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B错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领馆如接受国确有征用的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以免妨碍领馆执行职务,并应向派遣国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的补偿本题乙国已作出了保障外国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因此,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C对,D错 4.甲国暴发某种流行传染病。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据报发现疑似患者。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为此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的准备工作。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依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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