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赵建青.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赵建青.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赵建青.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赵建青.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电子政务

我国政府网站建设的现状与路径探析

赵建青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的深入推进,我国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0,为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政府网站建设概况

从1996年海南省政府创办首个政府门户网站开始,到2006年1月1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我国政府网站经过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由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务院部门网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组成的我国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形成。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使用1gov1cn 域名的政府网站总数近1万2千个。从2007年1月11日召开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发布会的结果看,国务院部委网站拥有率为9611%,省级政府网站拥有率从2005年的9014%上升到9619%,地市级政府网站拥有率从2005年的9419%上升到97%,县级政府网站抽样拥有率从2005年的7717%上升到8311%。2006年我国各级政府网站的总体拥有率达到8516%,比2005年提高415%。从拥有率来看,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已普遍建成,并逐步覆盖到县级政府。

与此同时,经过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已经形成了共识,即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各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力度不断加大,网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互动交流稳步推进,内容日益丰富,功能逐步增强,逐步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06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一是关键性政务信息数量大幅度增加,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的公开比例提高30%;二是在线办事事项数量显著提升,近20家领先的政府网站的办事指南数量突破1000条,表格下载服务突破了600项,在线申报服务突破了250项;三是公众参与方面,公开处理反馈公众意见的数量和比例都在同步上升,20家领先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回复平均4061条,比2005年提高了5812%。

二、我国政府网站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我国政府网站建设面临的机遇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一致强调,要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创新,支持政府更好地开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温家宝总理2005年底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汇报,并强调指出建设政府网站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06年6月,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副总理对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作出重要批示,曾培炎副总理到会作重要讲话,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网站建设的方向。2006年9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0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建设。2006年11月2日,温家宝总理再次作出重要批示:/继续努力,把政府网站办好0。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0。

2006年,国家有关机构先后印发了《2006-

电子政务

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

框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关于

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

见》等重要文件,特别是2006年底印发的《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06]104号),这是从国家层面第

一个关于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国务院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公布,将于2008年5月

1日起施行,必将为促进我国政府网站建设起到积

极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政府网站建设面临的挑战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生产力还不

发达,发展还不平衡,人民生活还不富裕,农业基

础比较脆弱,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这个大环境

决定了我国政府网站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仍面临

着严峻的挑战。

一是一些政府网站尚未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理

念,仍未摆脱以政府为中心的建设模式。总是习惯

考虑政府如何方便,而不是更多地从方便企业和公

众了解政府信息、获取政府服务的角度建设网站,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网站作用的发挥。

二是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特别是在线办事能力

还有很大差距。一些网站虽然提供表格下载、网上

预审等功能,但能够真正地完成网上全部办理的服

务项目并不多;相当部分网站还停留在将现有业务

电子化的阶段,缺乏有效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

协同;大多数网站还没有真正起到促进业务流程优

化和政府管理创新的作用。很多门户网站目前还是

有什么上什么,在服务项目和业务资源整合方面差

距较大。

三是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

专门的网站管理维护机构和人员,或者管理维护机

构与政府业务部门相脱节,造成网站内容保障不力,

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节假日期间网站关闭,不能

提供不间断服务。

四是缺乏统一的网站建设和管理标准规范。特

别是在数据交换、政务信息公开与办事服务目录、

在线服务和互动信息处理流程、外文版建设等方面

都缺乏可操作规范。

五是政府网站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亟待提高。

一方面,政府网站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老百姓不

知道,或缺乏应用环境,造成不了解或无法获取网

站提供的服务。另一方面,政府网站提供的服务内

容与老百姓的需求之间存在错位,提供信息的质量

和服务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多,在线办事和公众参

与少。

三、我国政府网站建设路径探析

我国政府网站体系虽已基本形成并取得了一些

成效,但与政府履行职能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在政务信息发布的数量、

质量和时效,网上服务的数量和便捷程度,网上互

动交流的程度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加快

我国政府网站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政府网站建

设质量的提升。而要又好又快地建设我国政府网站,

必须选择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中心的

建设路径:

(一)牢固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政府网

站建设要结合政府管理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

求,牢固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让公众知情、

为公众服务、与公众交流、让公众分享网站带来的

便利。要着眼于改进公众服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从方便公众角度出发,按照用户的使用习惯来设置

服务主题,并按照服务对象的生命周期,设计政府

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此外,要就公众关心

的问题开设在线访谈和留言板等栏目,及时倾听公

众的声音,积极发挥政府网站解疑释惑的作用。

(二)以绩效评估和品牌栏目为抓手。一方面,

要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

/以评促建0的激励引导作用。探索建立有关部门、

社会机构、专家学者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政府网站绩

效评估机制,科学确定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充分

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上层级政府门户

网站应该对下层级部门网站、下层级政府门户网站

进行评估,上层级部门网站应该对下层级部门网站

进行评估。评估可以采用内评估或外评估的方式,

或采用内评估和外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网站绩效评

估的结果应该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一部分。但评估

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推动政府网站建设的有效手段,

要对指标体系继续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不同部门之

间、省与直辖市之间在职能分工、服务方式的差异,

改进评估方法,制订分类评估指标体系,体现科学

分类指导。另一方面,要以品牌栏目为抓手,通过

网上直播、在线访谈、服务大厅、热点专题、领导

信箱、留言板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栏目形式吸引公众,

不同地区和部门网站要寻找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品牌

电子政务

栏目,通过品牌栏目带动整个网站发展。

(三)强化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三项主要功能,突出政务特色。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为立足点建设政府网站,深化内容建设。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增加规范性文件发布、会议活动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和引导舆论、解疑释惑作用。二是把政府网站建设作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出发,不断增强网站服务功能,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按照服务对象整合服务项目,提供主题服务,提高网上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推动行政审批在线办理,提供/外网受理、内网办理0的/一站式0服务,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三是稳步推进互动交流。着眼于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建言献策、服务咨询、留言板、在线访谈等网站互动栏目建设,提升网站的互动交流功能,使网站成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渠道。

(四)做好对内、对外、网上、网下四类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对内,即充分利用政府内部各种文件、简报、刊物等及时介绍网站建设情况,加强对政府机关内部各级工作人员的宣传。对外,即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以及宣传册等各种方式扩大面向社会的宣传,提高政府网站影响力,有效宣传政府工作。网上,即加强与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的合作,及时链接、转载政府网站发

布的信息,进而扩大网上影响力。网下,即要考虑尚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社会公众的需求,逐步与平面媒体、电视、手机等媒介合作,探索为非网民提供服务的有效方式。

(五)抓紧建立完善信息发布、网上服务、互动交流、技术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标准规范,主要是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施行做好准备,业务部门和网站管理部门要密切协作,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网上服务标准规范,主要是涉及多部门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梳理,理顺业务流程和信息流程间的关系,积极推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互动交流标准规范,主要是网上受理百姓意见建议的处理以及反馈流程,进一步规范在线访谈、网上信箱、网上问答等互动栏目,特别是多个部门之间如何转办、督查落实。不仅要提高公众意见建议的办结率,还要提高公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率。技术建设标准规范,主要是网站栏目设计、页面展现、数据交换、信息搜索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要能够实现网站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管理维护标准规范,包括网站的信息采集、编审、发布等内容保障方面,网站管理机构、人员培训等运行维护方面,以及防御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管理维护标准规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北京 100017)

(责任编辑 元 渝)

#学会信息#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张学栋副秘书长获乔治#科兹梅茨基奖

[本刊讯]据新华网北京2007年4月18日电,国际设计与流程科学学会(SDPS)2006年度乔治#科兹梅茨基奖颁奖仪式18日在京举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张学栋获奖。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张学栋是全球第3位获此殊荣的人。

乔治#科兹梅茨基奖由国际设计与流程科学学会设立,以主要创始人乔治#科兹梅茨基先生名字命名,主要颁

发给全球在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创新方面做出开创性工作的杰出人士。

张学栋先生历经数十年潜心研究,提出了图#像思维理论,在其著作《图#像思维)))对自然、人、社会和谐共融观的整体感悟》中,以"势、场、道、灵、态、恒"为代表的108个图#像与文字,创造性地表达了对自然、人、社会和谐共融关系的整体感悟。

乔治#科兹梅茨基奖专家评审委

员会认为,基于东方整体性把握世界的图#像思维理论,展现了东方智慧对自然、人、社会和谐共融关系的新认识,对人类追求和谐与共富、提升身心幸福层次具有一定意义。

此次大会的颁奖代表是国际电机电子工程学会(I EEE)院士、国际设计与流程科学学会的发起人、国际软件工程学会创办人叶祖尧博士。

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筑产品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甘政发[1992]227号)、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等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外,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建成后,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的和省政府委托的其它大中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其它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二)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生产性建设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建设单位根据试生产情况,提出试生产报告,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 建设单位编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按规定经过有关单位审查和审计,并提出审查和审计意见。 (七)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八)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九)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十)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一) 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09]358 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 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 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 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 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 1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

甘肃省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 一、总则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 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 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 3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2/T25-3016-2005)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省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8 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件归档整理规 GB/T50323-2001 1.0.5 工程资料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和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图。 2.0.2 资料员(data persknnel) 施工现场负责人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seedtime project) 2.0.4) ) 工程设计 2.0.6 监理资料(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7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竣工验收后,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工程档案(build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的历史记录。 2.0.10 工程资料档案著录(description of building docrment) 提取工程资料档案信息,对工程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编制工程资料档案目录的过程。 2.0.11 立卷(filing) 的组卷过程。 2.0.12 归档( microrfil mcarrier) 胶片为基础通过缩微技术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2.0.15 光盘载体(CD carrier) 以光盘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3基本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与工程合同的规定。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 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省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著录的准则,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和重要部位的加固、维修工程的资料管理。 1.0.4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著录应与工程验收同步进行,使用统一制式表格。 1.0.5 工程资料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和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图。 2.0.2 资料员(data persknnel) 施工现场负责人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4竣工验收文件资料(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5勘察、设计文件资料(engineering prospecting design document)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过程提供的其它文件。 2.0.6 监理资料(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甘肃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终稿

甘肃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2011版) 编制单位: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1年8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行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施工建设行为,细化和加强现场管控,确保工程质量,防止质量通病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省交通质监站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本指南共分为三篇,第一篇为工地建设标准化,分为驻地、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临建、便道便桥、标识牌、临时用电等11小节。第二篇为工程施工标准化,分为路基、桥梁、路面和隧道四部分。第三篇为工程管理标准化,主要由人员、制度、合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七部分构成。 本指南是在现行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多年来公路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每年年底,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进行修订,作为下一年标准化施工的依据,为全面推行施工标准化打好基础。通过标准化管理,努力做到在技术上先进、管理上科学、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 本指南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同时,编写过程中甘肃路桥建设集团、甘肃省定额站、甘肃省监理公司、康临项目办、永古项目办、金武项目办等单位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总则 (1) 第二部分工地建设标准化 (2) 1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2) 1.1 场地选址 (2) 1.2 场地建设 (2) 1.3 办公室、生活用房 (3) 1.4 项目部标志标牌 (4) 1.5 污水及垃圾处理 (5) 2 监理驻地标准化 (6) 2.1 场地选址 (6) 2.2 场地建设 (6) 2.3 办公室、生活用房、试验室 (6) 2.4 污水及垃圾处理 (7) 3 工地试验室 (8) 3.1 场地选址 (8) 3.2 场地建设 (8) 3.3 工地试验室标示标牌 (13) 3.4 工地试验室其他要求 (13) 4 拌和站标准化 (14) 4.1 场地选址 (14) 4.2 场地布置 (14) 4.3 场地建设 (15) 4.4 搅拌机及部件 (15) 4.5 材料存放 (16) 4.6 拌合站的标示标牌 (16) 4.7 拌和站生产能力 (17) 4.8 文明施工 (18) 5 钢筋加工场 (20) 5.1 场地选址 (20) 5.2 场地建设 (20) 5.3 钢筋加工场标示标牌 (21) 5.4 加工能力和要求 (21) 5.5 文明施工 (22) 6 预制场标准化 (23) 6.1 场地选址 (23) 6.2 场地布置 (23) 6.3 场地建设 (24) 6.4 台座布设 (25) 6.5 材料存放 (26) 6.6 存梁管理 (26) 6.7 预制场标示标牌 (27)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并专款专用,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施工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境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抗震加固维修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项目详见《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09]358号文发布)中的措施费。 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另行计取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专项用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搭设、防护设施搭设以及防护用具购置等施工现场安全条件保证措施。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性费用,应当在工程总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或挪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安全条件备案之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次性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并在办理工程安全条件备案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出示安全文明施工费存款凭证原件和施工合同备案证明,在监督机构监管下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据《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09]358号文发布)规定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和项目组成,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等监管部门。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分包合同应列出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费采取分阶段申领拨付的方式: (一)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后,施工单位可提出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和环境保护费使用申请,经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并符合要求后,报监督机构拨付; (二)当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使用80%安全施工费,经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外墙保温现场施工技术经验规程条文说明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目次 1、总则 1.0.1 墙内保温体系的施工技术,给出了上述外墙保温系统所用材料的性能指标、构造做法及施工顺序、施工准备及材料配制、施工操作要点、成品保护和工程验收和检验方法,以利外保温施工技术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1.0.2 本条给出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也可参照执行,但应主要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本规程的外墙保温施工方法,适用于各种砌筑墙体和

混凝土墙体。 1.0.3 本规程是根据外墙保温施工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编制的,对本规程未规定的相关内容,尚应执行有关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2术语 本章主要给出了自保温墙体、外墙内保温墙体、外墙外保温墙体和外墙夹心保温墙体等四类外墙保温施工有关的术语。 3.0.1 《外 (03)J121-2。3 3.0.5 3.0.6 外贴式外墙外保温施工应采用“粘”、“锚”结合,以粘为主的“双保险”方案。具体要求是荷载完全由粘结层承受,塑料锚栓固定的作用是在胶干燥之前起稳定作用,在晾干燥后,并能共同抵抗因温度作用引起的温度变形,防止保温层脱开,它们在大风或火灾情况下也可起稳定作用。 3.0.7 为了使外墙保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的要求,必须对单一保温墙体、外墙内保温墙体、外墙夹心保温墙体等体系,采取有效的防止和减少热桥影响

的措施,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以达到良好的节能效果。 3.0.8-3.0.9 外墙保温施工的关键是防止墙体出现空鼓和裂缝,其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防止基层墙体出现空鼓和裂缝,一部分是防止保温层出现空鼓和裂缝。 4 材料性能要求 4.0.1 本条给出了模塑聚苯板(EPS板)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验方法,用于外 的EPS 4.0.2 ,是为4.0.3 4.0.4 4.0.5 憎水珍珠岩板的性能是根据《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GB/T10303-2001标准编制的。 4.0.7 微孔轻质混凝土复合砌块是目前导热系数较低,保温性能较好的单一墙体保温的墙体材料,适用于自承重的填充墙体,其性能指标和允许偏差是根据企业标准Q/HFK001-2002的规定编制的。 4.0.8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干燥后即形成保温层,为了保证保温层的稳定性、

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 甘建价[2009]40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的计取,保障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法规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的计取,保障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法规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规费和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及管理。 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持《甘肃省建筑业企业费用标准证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规费是指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取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不可竞争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费用。 规费应当在工程总价中单独列项,并按照核定标准足额计取。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规费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费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规费的核定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中央在甘、省属企业以及在省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市、州属施工企业及在市、州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核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省外进甘企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六条规费费率纳入《甘肃省建筑业企业费用标准证书》的管理中。对实行动态管理的费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结合建筑业企业实际缴纳等情况,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费率标准。 第七条规费核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一次。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年度实际缴费额确定下年度计取费率。 单位上年度某项规费实际缴纳金额 规费费率=————————————————×100% 上年度工资总额

《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项目申报表》

附件4 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专业 填报日期年月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申报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奖评选的项目,需提供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单独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项目申报表; 2、标准设计图集和文字说明; 3、批准立项的文件和批准实施的文件; 4、两个以上用户的使用效益证明。 三、合作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在申报表上要准确注明各合作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各合作方共同加盖公章。 四、“表3”中主要编制人员应为该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 五、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项目申报表应使用A4型纸,计算机打印,内容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如需要可加页。 六、获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或标准设计奖项目的申报资料将存档备案,不予退还;未获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或标准设计奖项目的资料,在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取回,过期不予保留。 七、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项目申报表可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3739071.html,)或甘肃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2e3739071.html,)下载。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甘肃省优秀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奖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我们认为该项目(图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水平。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所做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精编版

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定 额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09]358 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定额》的通知 ?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于2009年9月9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 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号); 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 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 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号)。 二、自2009年10月1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 价”×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九月九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甘肃省规费规定

xx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审定发证规定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正确执行取费标准,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制订本规定。 (一)、发证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管辖区内承担建设工程任务(包括: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大规模土石方工程、筑炉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等)的施工企业,均适用本规定。 (二)、发证办法 1.凡在我省境内施工的施工企业,必须通过施工企业取费资格的审定,并领取《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未取得《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的施工企业,一律不得承揽工程、参加工程招投标和办理工程结算。 2.全省施工企业的取费资格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委员会归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证书由省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 3.申办《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的施工企业,必须按附表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并附上年度财务报表、当年计划工作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及企业验资报告,按管理分工到省、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办理《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 4.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证书。对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以收取管理费为主的松散联合形式组成的施工企业,各级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在审定此类企业的取费资格时,应降类核定。 5.对于各类企业集团型,行政管理型的总公司,原则上只能以其核心企业具备的条件进行申报。尚没有核心企业的行政管理型公司,可确定一家所属二级法人单位视同其核心企业来申报,但该企业不得再单独申报。除此之外,总公司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应按各自具备的条件单独进行申报。 (三)、管理分工

1.中央部属和省属及省级有关部门所属的施工企业由省建设委员会审核发证。 2.地(州、市)所属的施工企业由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进行初审,一、二、三类取费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取费资格证由省建设委员会批准发证,四、五、六类取费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取费资格证由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批准发证。 3.外省、市入甘施工企业,必须在办理进甘施工许可手续的同时持外省省级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企业取费证明,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注册登记后,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由省建设委员会审核发证,非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审核发证。 4.无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由省建设委员会审核发证,非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各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审核发证。 (四)、有关规定 1.施工企业领取的《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中核定的间接费、施工利润、劳动保险基金标准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2.施工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包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办理工程结算,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出具《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结算及价拨款手续。3.《甘肃省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审核制度,持证施工企业必须于每年元月至三月,按管理分工,到省、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办理年检手续。 ①中央部属和省属及省级有关部门所属施工企业的年检由省建设委员会负责。 ②地(州、市)所属一、二、三类取费资格的施工企业的年检,由地(州、市)建委(建设处、计委、计划处)初审后,报省建设委员会审定鉴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