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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设计文件内容

1目录:按设计专业排列。

2设计说明:一般工程按设计专业编写施工图说明;大型工程可编写总说明。设计说明的内容以诠释设计意图、提出施工要求为主。

3设计图纸:按设计专业汇编。

4施工详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5套用图纸和通用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6必要时可编制工程预算书且单独成册。

4.1.2只有经设计单位审核和加盖施工图出图章的设计文件才能作为正式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4.2总图(总平面图)4.2.1总图(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1:2000。

4.2.2必要的设计说明。

4.2.3 总图(总平面图)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2设计坐标网及其与城市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3单项的名称、定位及设计标高;

4采用等高线和标高表示设计地形;

5保留的建筑、地物和植被的定位和区域;

6园路等级和主要控制标高;

7水体的定位和主要控制标高;

8绿化种植的基本设计区域;

9坡道、桥梁的定位;

10围墙、驳岸等硬质景观的定位。

4.2.4总图应具备正确的的定位尺寸、控制尺寸和控制标高。

4.2.5工程特点需求的其它设计内容。

4.3竖向4.3.1竖向设计图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4.3.2设计说明

1竖向设计的依据、原则。

2基地地形特点及土石方平衡。

3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4.3.3竖向设计说明可注于图上,或纳入设计总说明。

4.3.4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

2)标明基地内坐标网,坐标值应与总图的坐标网一致。

3)标明人工地形(包括山体和水体)的等高线或等深线(或用标高点进行设计),设计等高线高差为0.10~1.00m。

4)标明基地内各项工程平面位置的详细标高,如建筑物、绿地、水体、园路、广场等标高,并要标明

其排水方向。

2 土方工程施工图,要标明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地段内的原标高,计算出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与土石方平衡表。

3 假山造型设计

1)平面、立面(或展开立面)及剖面图。

2)说明材料、形式和艺术要求并标明主要控制尺寸和控制标高。

4 地形复杂的应绘制必要的地形竖向剖面(断面)图。

1)竖向剖面图应画出场地内地形变化最大部位处的剖面图。

2)标明建筑、山体、水体等的标高。

3)标明设计地形与原有地形的高差关系,并在平面图上标明相应的剖线位置。

4.3.5 工程简单时,竖向平面图可与总平面设计图合并绘制。

4.4 种植4.4.1 种植设计图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4.4.2 设计说明

1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简述工程的概况。

2 种植设计的原则、景观和生态要求。

3 对栽植土壤的规定和建议。

4 规定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之间的间距要求。

5 对树穴、种植土、介质土、树木支撑等作必要的要求。

6 应对植物材料提出设计的要求。

4.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比例一般采用1:200、1:300、1:500;

2)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3)设计坐标应与总图的坐标网一致;

4)应标出场地范围内拟保留的植物,如属古树名木应单独标出;

5)应分别标出不同植物类别、位置、范围;

6)应标出图中每种植物的名称和数量,一般乔木用株数表示,灌木、竹类、地被、草坪用每平方米的数量(株)表示;

7)种植设计图,根据设计需要宜分别绘制上木图和下木图;

8)选用的树木图例应简明易懂,同一树种应采用相同的图例;

9)同一植物规格不同时,应按比例绘制,并有相应表示;

10)重点景区宜另出设计详图;

2 植物材料表

1)植物材料表可与种植平面图合一,也可单列;

2)列出乔木的名称、规格(胸径、高度、冠径、地径)、数量宜采用株数或种植密度;

3)列出灌木、竹类、地被、草坪等的名称、规格(高度、蓬径),其深度需满足施工的需要;

4)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应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5)必要时,标注植物拉丁文学名。

3 屋顶绿化设计应配合工程条件增加构造剖面图,标明种植土的厚度及标高,滤水层、排水层、防水层的材料及树木固定装置,选用新材料应注明型号和规格。

4.5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4.

5.1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设计应逐项分列,宜以单项为单位,分别组成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可注于图上。

4.5.2 施工图设计说明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引用通用图集及对施工的要求。

4.5.3 单项施工图纸的比例要求不限,以表达清晰为主。施工详图的常用比例1:10、1:20、1:50、1:100。

4.5.4 单项施工图设计应包括平、立、剖面图等。标注尺寸和材料应满足施工选材和施工工艺要求。

4.5.5 单项施工图详图设计应有放大平面、剖面图和节点大样图,标注的尺寸、材料应满足施工需求。

4.5.6 标准段节点和通用图应诠释应用范围并加以索引标注。

4.5.7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控制要求:

1 广场、平台设计应有场地排水、伸缩缝等节点的技术措施;

2 园路设计应有纵坡、横坡要求及排水方向,排水措施应表达清晰,路面标高应满足连贯性的施工要求。

3 木栈道设计应有材料保护、防腐的技术要求。

4 台阶、踏步和栏杆设计在临空,临水状态下应满足安全高度。

4.5.8 其他设计图。

4.6 结构4.6.1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含计算书(内部归档)、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4.6.2 计算书(内部技术存档文件)

1 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有效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

2 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绘出结构平面布置和计算简图,构件代号、尺寸、配筋与相应的图纸一致。

4.6.3 设计说明

1 主要标准和法规,相应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及其主要内容;

2 图纸中标高、尺寸单位;设计±0.000相当的绝对标高值;

3 采用的设计荷载、结构抗震要求;

4 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

5 说明所选用结构用材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钢筋种类与类别、钢筋保护层厚度、焊条规格型号等;

6 有抗渗要求的建、构筑物的混凝土说明抗渗等级,在施工期间存有上浮可能时,应提出抗浮措施;

7 地形的堆筑要求和人工河岸的稳定措施;

8 采用的标准构件图集,如特殊构件需作结构性能检验,应说明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9 施工中应遵循的施工规范和注意事项。

4.6.4 设计图纸

1 基础平面图

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

2 结构平面图

绘出定位轴线,所有结构构件的定位尺寸和构件编号;并在平面图上注明详图索引号。

3 构件详图

1)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及配筋,并标注尺寸、标高、基础垫层等;

2)钢筋混凝土构件:梁、板、柱等详图应绘出标高及配筋情况、断面尺寸;预埋件应绘出平面、侧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焊接要求。

3)景观构筑物详图:如水池、挡土墙等应绘出平面、剖面及配筋,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等。

4)钢、木结构节点大样、连接方法、焊接要求和构件锚固。

4.6.5 园林建筑和小品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

4.7 给水排水4.7.1 给水排水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4.7.2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简述;

2 标高、尺寸的单位和对初步设计中某些具体内容的修改、补充情况和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3 给排水系统概况,主要的技术指标;

4 各种管材的选择及其敷设方式;

5 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应以设计说明表述;

6 图例;

7 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分别列在相关图纸上。

4.7.3 设计图纸

1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 1:300、1:500。

2)全部给水管网及附件的位置、型号和详图索引号,并注明管径、埋置深度或敷设方法。

3)全部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型号及详图索引号。并标注检查井编号、水流坡向、井距、管径、坡度、管内底标高等;标注排水系统与市政管网的接口位置、标高、管径、水流坡向。

4)对较复杂工程,应将给水、排水总平面图分列,简单工程可以绘在一张图上。

2 水泵房平、剖面图或系统图。

3 水池配管及详图

4 凡由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如水景、水处理设备等应由供应商提供设备施工安装图,设计单位加以确定。

4.7.4 主要设备表

分别列出主要设备、器具、仪表及管道附件配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材质等。

4.8 电气4.8.1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

4.8.2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2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和设备安装等);

3 设备定货要求;

4 本工程选用的标准图图集编号;

5 图例。

4.8.3 设计图纸

1 电气干线总平面图(仅大型工程出此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

2)子项名称或编号;

3)变配电所、配电箱位置、编号,高低压干线走向,标出回路编号;

4)说明电源电压、进线方向、线路结构和敷设方式。

2 电气照明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300、1:500。

2)照明配电箱及路灯、庭园灯、草坪灯、投光灯及其他灯具的位置。

3)说明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及其他灯的控制方式及地点。

4)特殊灯具和配电(控制)箱的安装详图。

3 配电系统图(用单线图绘制)

1)标出电源进线总设备容量、计算电流、配电箱编号、型号及容量;2)注明开关、熔断器、导线型号规格、保护管管径和敷设方法;

3)标明各回路用电设备名称、设备容量和相序等。

4)园林景观工程中的建筑物电气设计深度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

4.8.4 主要设备材料表: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电缆及桥架、灯具、插座、开关等,应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简单的材料如导线、保护管等可不列。

4.9 预算4.9.1 预算文件组成内容应包含封面、扉页、预算编制说明、总预算书(或综合预算书)、单位工程预算书等。应单列成册。

4.9.2 封面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及校对人员的署名,加盖编制人注册章。

4.9.3预算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现行的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能满足编制设计预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等资料。

3)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建筑、园林、安装、市政、水利、房修等工程的预算定额(包括补充定额)、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

4)现行的主要建筑安装材料、植物材料、预制构配件等价格。

5)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2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明确项目范围、面积或长度等指标,明确预算费用中不包含的内容。

2)说明使用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材料价格的依据。

3)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

4.9.4预算书

1单位工程预算书应由费率表、预算子目表、工料补差明细表、主要材料表等组成。

2按各专业设计的施工图、地质资料、场地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计算工程量。

3 根据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各类定额、费用标准及规定进行编制。

4由各单位工程预算书汇总成总预算书(或综合预算书)。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和屋面标高平面分别作二张总平面图。 (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景观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1、目的 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结合本公司专业的设置情况,对园林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适当补充和调整,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景观施工图设计。 3、职责 吉林公司设计部负责本公司开发项目的景观施工图设计。 4、园林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1封面 图幅与2#图纸同。 4.2 设计总说明 (a)该项目工程量概述; (b)对照总体规划说明书提出全面技术分析和技术处理措施; (c)各专业设计配合关系中关键部位的控制要点; (d)材料、设备、造型、色彩选择的原则; (e)各分项工程需详加说明的分列于各分项图纸上; 4.3 总平面图 (a)总平面图应套在原地形图上绘制,准确表明道路、硬地、水体、山石、建筑、绿地、园灯、陈设的平面形状、位置、相 互关系; (b)有准确的放样依据,关键定位点的地形坐标值,必要时可用方格网表示具体定点尺寸,方格网为2m X 2m—10mX10m, 方格网应与测量地形图的坐标格在方向上一致。以建筑为主 的庭院空间,方格网应与建筑主要轴线在方向上一致; (c)庭院或小型绿地要详细标出放样尺寸 (d)建筑设施名称,面积列表。 (e)指北针,详图索引,图纸比例1/200~1/500,庭院1/100,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 (f)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上述内容亦可分别出图。 4.4 竖向设计 (a)绘出原有地形地貌及现状标高; (b)准确绘出园路、硬地、水体、山石、建筑、绿地的平面形状、位置、相互关系; (c)用等高线绘出地形改造后的起伏情况,注出各高程点的原有及设

计标高; (d)标出建筑物室内外设计标高; (e)标出构筑物标高,挡土墙上下标高,水体驳岸的岸顶标高,常水位标高,池底标高; (f)硬地标出中心及四周标高; (g)道路起止点、交叉点、变坡点、转弯点标高,纵向每10-30m 标出标高; (h)用箭头标出道路、硬地、绿地的排水坡向,用暗管排水时,标明雨水口位置; (i)土石方挖填范围,注出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挖分界线,土方量调配平衡表; (j)指北针、图纸比例与总平面图同; (k)重点地段,地形变化复杂地段增加剖面图说明,标出关键部位标高。 4.5 道路广场设计 (a)硬地外轮廓,道路宽度线型控制尺寸均在总平面图上标明,如总图比例较小,每块硬地外轮廓可另行放大画出,注明总尺 寸及细部尺寸; (b)道路、硬地标高在竖向设计平面图上标明,考虑无障碍设计; (c)横剖面设计,标明道路,硬地从表层至基础层的具体做法; (d)局部设计,标明园路、硬地面层形式,具体尺寸; (e)标明不同宽度,不同形式路面交接点处理,道路与硬地交接点处理; (f)标明伸缩缝做法; (g)列出园路、硬地工程量总表; (h)作法说明,例如图中未详需加以说明的要点,如铺装缝允许尺寸,铺装地与道牙的衔接处理,规则形铺装地折点、转弯 处做法。 4.6 绿化种植设计 (a)图纸比例一般为1/200,简单工程1/500,庭院及配植精细的1/100; (b)图纸规格按国标CBJ1-86执行,图幅过大的,可分张分块绘制,图幅分块应以完整绿地为单位,并绘出周围的园路建筑等设 施,以便于衔接,并方便施工;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标签:空调系统风路转换采暖热负荷空调制冷系统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⒈设计说明应介绍设计概况和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采暖热负荷、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冷热量指标,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必要时,需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例如空调系统季节转换,防排烟系统的风路转换等。 ⒉施工说明应说明设计中所要求使用的材料和附件;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技术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采暖系统还应说明散热器型号。 ⒊图例一般使用通用图例,并将图例放置在设计说明页或首页中,也可单独成图。 ⒋设备表施工图阶段,型号、规格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当设计单位只设计部分工程内容,或由多家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时,应明确交待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设备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应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在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通风、空调平面图,一般采用双线绘风管,单线绘空调冷热水、凝结水管道的画法。标注风管尺寸、标高以及末端设备或风口尺寸时(圆形风管注管径、矩形风管注宽×高),应标注水管管径及标高、管道坡度和坡向,以及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还应标出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及风管、风口的气流方向。当建筑装修方案未最终确定时,风管和水管可先画出单线走向示意图,并注明房间送、回风量及以风机盘管数量、规格。在建筑装修确定后,一般按规定要求绘制平面图。 剖面图当风管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光靠平面图表示不清时,应绘制剖面图或局部剖面。在剖面图中绘出的风管、水管、风口等设备,应表示清楚管道与设备、管道与建筑梁、板、柱、墙以及地面的尺寸关系。还应表示清楚风管、风口、水管等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等。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绘出连接设备的风管、水管位置及走向;注明尺寸、管径、标高。标注机房内所有设备、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1 设计说明书 初步设计批复等依据文件。 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需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设计概要 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平纵线形设计技术要点。 设计横断面及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配合关系。 路基、路面、挡墙及涵洞等工程设计。 1)路基设计及边沟、边坡特殊设计。 2)路面结构设计包括:设计标准、设计弯沉值、结构组合型式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及人行步道)。 3)挡墙及涵洞采用通用图或特殊设计。 4)雨水口布置及道路路面排水措施。 5)交通工程设施设计。 6)照明工程设计。 7)环境工程设计。 8)其它设计情况。 9)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等情况。 10)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予埋与其它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况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等应有准确位置和高程),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2 施工图预算 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有无施工图预算委托。 3 工程数量和材料用量表 4 设计图纸 平面总体设计图:比尺1:2000~1:10000,内容同初步设计要求。 平面设计图:比尺1:500~1:1000,包含规划道路中线与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的处理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与尺寸,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施工图设计深度管理

第一条施工图的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 2、能根据设计文件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及非标准材料的加工。 3、能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 4、能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验收。 第二条施工图设计说明的内容 1、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应注明采用的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及其它设计依据。 2、设计范围:应说明红线范围内设计内容。 3、标高及单位:应说明图纸文件中采用的标注单位,坐标采用的为相对坐还是绝对坐标;如为相对坐标,须说明采用的依据。 4、材料选择及要求:应说明对各部分材料的材质要求及建议。包括: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木材、钢材、防水排水材料及种植土等。 5、施工要求:强调需注意工种配合及对气候有要求的施工部分。 6、用地指标:应包含:总设计面积、绿地面积、道路面积、铺地面积等。 第三条总图专业设计深度 1、总图专业图纸应包括:景观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铺装与索引总图、竖向总图、放线总图等。 2、景观总平面图 (1)景观总平面图应包括的内容: A、标示用地红线。(用粗虚线表示) B、标示建筑物的编号,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出入口、车库出入口、围墙等位置。(建筑物及构筑物在总平面图中采用轮廓线表示,采用粗实线) C、标示主道路、园路、广场、小品、绿化、停车场位置和名称。当有地下车库时,地下车库位置用中粗虚线表示出来。 D、标示指北针,图名及绘图比例。 E、以图例方式表示全园性设施。 (2)对于面积较大、内容较复杂的总平面图,通常需要分图绘制。分图原则是分割开的区域其放线、竖向等相对独立、完整。分图线向外扩1~5米为裁图线(外扩尺寸以完整表达为原则,但一个工程项目中应统一)。 3、铺装及索引总图 (1)铺装及索引总图应包括的内容 A、标示铺装分格示意。 B、标示道路、园路铺装的材质及颜色。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及深度规定 一版面 1、以标准层图副大小为基准,一般情况下只一种高度大小图副。长度加长增加一种。特殊情 况特殊对待。 2、图层,天正默认的图层及颜色好线性,以天正默认为准,不允修改 家具图库以给定的家具图库图层为准。 3、打印线宽控制 墙体为0.50,填充、家具为0.15(淡浅70),门窗为0.20,其他均为0.25. 详图线宽控制? 4、封闭阳台为三根线表示、不封闭阳台为两根线表示。 5、图纸加图纸会签栏,以后的图纸签名及会签全部手签,厉禁止使用电子签名。 二平面图 1、大型或复杂的项目,特别是分段绘制者应增加防火分区示意图(比例缩小集中绘制)和轴线关系与分段示意图,分段轴线号前面应加注分段序号; 各层平面的防火分区界限宜用粗点划线示出,并在分界线两侧框示出分区序号和建筑面积(这对设备专业十分有用)。 2、平面图中标注的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三种; 总尺寸---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建筑物构配件的详细尺寸。 外墙三道:第一道外包(或轴线)总尺寸(错台或分段外包尺寸可在二、三道之间单注),第二道开间进深轴线尺寸,第三道门窗洞口和窗间墙、变形缝等尺寸及轴线关系; 4、所有定位尺寸及细部尺寸都要以轴线为准,不以墙线为准。即都与轴线发生关系。 5、钢筋混凝土墙应视情况确定是否标注,但应在图注中写详见结施图,且应在施工图中深入研究、配合、确保无误。 钢筋混凝土墙应表示为异形柱,不允粗单线绘制。 部门窗洞应注定位尺寸、高窗应注窗台距地高,门洞(指不装门的洞口)应注洞宽、洞高尺寸; 6、所有平面节点放大或详图索引要注全(层层共用的详图索引号层层标注) 7、门窗编号要注全。“人防工程门窗表”一般都直接放在人防平面图中,便于主管部门审图; 8、门的开启向和形式应在平面图上区别表示: 1000以下门的开启式为单扇半开,1200及以上为双扇半开 户门为甲级防火门(钢质)时应与其它甲级防火门(木)区别对待 9、室外、各层楼地面均应标注标高; 10、厨、洁具和家具——厨、洁具和家具自始(发作业图起)至终保留。 11、房间名称——各类建筑的平面均应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12、房间面积——住宅单元放大平面应注出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在图中注明各单元平面的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层建筑面积,其他类建筑各层平面亦宜在图名下注出建筑面积;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 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 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 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

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4.2.3 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 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补充图例等。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发布者:网络 | 来源:转摘 | 时间:2010-01-23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 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3.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3.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据以工程验收。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简述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2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 1.1.3简要说明可研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1.2编制依据 1.2.1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1.2.2有关方针政策性依据文件。 1.2.3业主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2.4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文件。 1.2.5大型城市给水工程应有“水资源报告书”。1.2.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7工程勘察报告。 1.2.8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3编制范围 1.3.1按照合同(或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范围。1.3.2经双方商定的有关内容和范围。 2城市概况 2.1城市历史特点、行政区划。2.2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3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河流湖泊、水库、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2.4城市供水现状及存在问题。现状水源、供水设施、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等。水源、水量、水压、水质以及供水系统、供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2.5城市总体规划及供水规划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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