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仓储保管合同1

仓储保管合同1

仓储保管合同(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存货方):邮编:519015地址:

电话:传真:联系人:

乙方(保管方):邮编:519015地址

电话:传真: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存储保管货物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下:

第一条货物所有权归属

乙方代甲方存储保管货物期间,货物所有权归属甲方。

第二条货物基本状况

1、品名:以实际入库品名为准;

2、种类:以实际入库品种为准;

3、规格:以实际入库规格为准;

4、质量:以出厂证明为准;

5、数量:以实际入库数量为准;

6、计量单位:吨;

7、计量方法:以材质书标称重量为准,按商品名牌称重量:如过磅,磅差千分之三以内无异议。

第三条货物包装:按工厂出厂包装

第四条货物检验

1、内容:对货物的包装、外观、件数、材质、质量等;

2、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物资验收标准;

3、方法:对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直接验收;对包装内的货物验收其品名、规格、数量;对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

4、地点:在乙方所属或承租的仓库;

5、期限:即时验收。

第五条存储场所及货物入库手续

1、存储场所:乙方所属仓库,乙方所用仓库应有合法经营仓储业务资质,且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存放货物场地和库区应设施齐全、具备安全、防火、防盗和干燥等条件、乙方应加强货物风险控制工作,确保甲方货物所有权的完整、有效。

2、入库:乙方接受甲方货物后应及时入库。乙方办理货物入库时应填制载有货物品种、规格、数量、日期、材质、生产厂家、车号/船号、合同号等内容的入库单。入库单须有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货物入库作业应精心操作,以避免损毁。货物入库后,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签发仓单,并传真告知甲方;

3、出库:货物出库或过户时,乙方须凭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且盖有放货专用章的“放货通知书”传真件, 在与授权签字人及印章签样留底核对无误,且以电话核实后,按“放货通知书”填写的收货人、货物名称、

数量以及其他载明条件办理“货权转让手续”。乙方在统计甲方库存量时,应将“放货通知书”上载明数量

扣除,而不管提货人因何种原因实际提货出库与否(货权已经转移)。以便甲乙双方按统一口径核对库存。

乙方货物出库作业应精心操作,以避免损毁。

第六条货物保管

1、保管条件:根据保证货物安全的需要,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使用室内库或室外库,无论何种情况,乙方都应提供合格的仓储条件;

2、保管要求: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货物。

(1) 对于入库货物,乙方应区分不同的合同、区分不同的规格分别整齐码放,避免漏票堆放。

(2) 防止一切内外因素造成货物的损毁、丢失和污染;

(3) 乙方应建立科学、严谨的仓储保管制度,对于货物的交接、存储、放行三个环节严格监控、把关;

(4) 乙方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和报表,随时与甲方核对库存帐目,报告货物动态,及时准确提供接受、存储和放行报表。

(5) 如迂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以做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依据;

(6) 乙方对甲方派出的盘库人员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协助和支持,尽可能提供一切准确情况和便利条件。

第七条货物损耗

1、损耗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双方协商确定标准;

2、损耗的处理:按国家规定标准或由双方协商制定。

第八条保管费用

1、计费项目:入库费、短途运输费、出库费、半年费、存储费等;

2、计费标准:费用包干(包含以上所有项目费用)室内库N元;

3、结算方式:以上项目费用在货物出库时,由X公司或提货方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议定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亲自妥善保管、看护保管货物;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验收保管货物;

3、有权于每月未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定期库存核查;

4、有权不定期和定期检查、盘点保管货物,有权对保管货物进行全面清查;

(二)甲方的义务

1、按议定条件存取保管货物。提交验收资料;

2、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保管费用。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告知货物情况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2、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提取货物;

3、有权按约定收取保管货物的各项费用。

(四)乙方的主要义务

1、接受和验收甲方的货物入库,并及时将合同号、船名/车号、品名、数量、规格等入库资料传真至甲方;

2、应甲方要求填发仓单;

3、按双方议定的保管条件和要求妥善保管货物;

4、发现甲方委托保管的货物在数量、质量方面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每月未自行定期盘库,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将上月份甲方货物的入、出库及结存数量、

品名、合同号、规格、件数等情况传真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期未盘点工作。

6、乙方对甲方派出的盘库人员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协助和支持,提供准确情况和便利条件;

7、承担超出双方议定损耗标准以外的仓储货物盘亏损失;

8、承担超出双方议定手续放货而导致仓储保管货物出库时的误发、错发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

9、承担保管货物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损毁、以及在入、出库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而造

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前取回货物,甲方要求提前取回货物时,乙方不得拒绝;

11、合同约定的保管期届满或因其他事由终止合同时,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将存储的货物返还给甲方

或甲方指定的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按时入库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 由于甲方或提货人的原因致使货物不

能如期出库,甲方或提货人 应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责任

(1)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存储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 污染、损坏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并免除甲方前述遭受损失部分货物的仓储保管费用。

(2)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仓位或由于乙方的

责任,

致使货物不能入库,或者在合同有效期内 要求甲

方退仓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即为预定仓储保管费的三位;

(3)

乙方未按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的项目、 方法等验收存储

货物或者验收不准确,

应承担由此造

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验收后发现存储物的品种、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保管期满后,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返还保管货物的,保管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并免除相应货

物的仓储保管费;

第条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曰至 年 月曰。如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甲方仍有库存货物未能出库完毕,则本合同规 定的甲、乙双方的全部责任、权利、义务仍延续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

遇有特殊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提前终止,但须以书面协议 形式确认。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地震等事件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能预见并且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 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 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此项 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政府或公证机构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 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及争议费用负担

产生争议时,双方应进行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任何一方拒绝协商解 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法院诉讼费和胜诉方因解决争议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一一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均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 授权代表

甲方 授权代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