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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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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物评估

江苏价格认证网》讯息: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不可避免地遇到房屋附属物的估价补偿问题。在附属物估价中,理清思路,规范操作对保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拆迁环境意义重大。各地价格认证中心在该领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本文旨在提出问题,引起讨论,形成共识。

第一部分附属物评估理论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附属物的概念

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使用了“附属物”一词,但并没有进行界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中的表述:“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和被拆迁房地产均属被拆迁人(或其它相关人)因房屋拆迁这一事件造成丧失的物权,其补偿是对物权的补偿。

徐州市在《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和搬迁标准>的通知》中将“拆迁房屋附属物”表述为:“指附属于被拆迁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

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理解这一定义应把握以下几点:1、“房屋”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就是被拆迁房地产。2、附属物的现时效用,没有效用或已

经丧失效用的附属物不予补偿。3、附属物不是房地产的一

部分。房屋结构本身所含的门、窗及水电设施不属于附属物,其价值在房地产评估价格中体现。4、附属物因搬迁会严重

影响其使用功能,造成效用降低或丧失。动产不属于附属物,鸡鸭、盆裁花木、可移动家具等均不属附属物。

附属物具有附属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具体包括:1、室内装修装饰;2、室外构筑物,如:围墙、院地坪、门楼及院门;3、地栽树木及花木;4、机器设备;5、相关设施,如:有线电视、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初装费等;6、

其它附属物。

二、附属物补偿估价标的内涵和附属物补偿估价特

1、估价标的内涵。估价标的与估价标的物不是一个概念。在附属物补偿估价中附属物是估价标的物,是估价标的的形式载体。估价标的是指因拆迁造成的附属物效用损失额。

对于室内装修装饰、室外构筑物类附属物,估价标的是其继续使用价值;

对于地栽树木及花木,估价标的是其市场价值即重置完

全价值;

对于设备迁移费、设施开通费,估价标的是市场价格,即恢复设备、设施效用所需要的支出。

2、估价特点。附属物补偿估价具有非独立性和复杂性

的特点。

非独立性是与附属物的附属性相对应的一个特点。附属物补偿是作为房地产补偿的一个补充。附属物评估是在对房地产补偿估价的一个补充。

复杂性是与附属物多样性和复杂性相对应的一个特点。价值标准和评估方法与拆迁补偿方案紧密相联,而现实中,每个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都不尽相同,导致附属物补偿的价格构成与评估范围也不尽相同,呈现出复杂性特点。同时,由于许多附属物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价格不能通过公开市场反映,这也是导致附属物评估和解释困难的一个原因。

三、附属物补偿的技术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附属物的合法存在是获取合理补偿的前提。违章建筑及其附属物均不应得到补偿,皮之不存,毛之焉附。拆迁许可证颁发之后,新增加的附属物也不应得到补偿。个别地方在得知拆迁消息后,突击装修,有的甚至在猪舍里都贴上地砖,搞出许多笑话。一方面说明附属物补偿标准过高,另一方面说明政策执行不力。

2、效用补偿的原则

附属物补偿是对物权的补偿,物权补偿是对效用的补偿,无效用的物不需要补偿。如:张三家在93年进行了一次装修,客厅里贴了地砖,在03年他重新装修时,在客厅地砖

上铺上了木地板。地砖的效用在03年铺上木地板的那一刻

已经消失,所以在09年拆迁时,地砖就不应得到补偿。又如:李四家建房时在门前小河上架了一座小桥,后来,政府在他家旁边修了一条大路,架了一座大桥,小桥的功能自然丧失了。现在他家的房屋拆迁了,他可以将小桥自行拆除或要求对残值进行补偿,但却不应得到小桥作为桥的效用补偿。拆迁企业内的报废机器设备都属此类。

3、资源节约原则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附属物补偿的一个原则。具体体现一是附属物评估“搬迁优先”,二是“相对经济”。

搬迁优先。拆迁中附属物有两种处理方式:搬迁和报废。采用搬迁方式,补偿价为搬迁费用;采用报废方式,补偿价为重置成新价。评估时优先选择前者。常见的如:住宅中的可移动家俱及电视、空调、太阳能、燃气灶、油烟机等家电;工业企业里可通过拆除,运输到新的厂区,重新安装后能达到原工艺要求的机器设备。资源节约原则并非让被拆迁人吃亏,设备的拆除、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搬迁费用都由拆迁

人根据市场行情足额补偿。

相对经济。对于个别成新度较低的附属物,重置成新标准低于搬迁费用时,应采用报废方式,以重置成新价格进行补偿。这是也是为了节约资源,避免浪费。

四、附属物评估的工作原则

“区别对待、分类评估、不重不漏、足额补偿”是附属物评估的工作原则。

区别对待,是指根据被拆迁人持有附属物不同目的和拆迁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同一附属物的评估方法可以不同,如:居民房前院后的树木与经济林树木评估方法不一致。居民房前院后栽种树木目的为观赏与遮荫,而经济林的目的则为收益。又如:一水泥生产线上的圆桶库。如遇该生产线整体拆迁,则该圆桶库应以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如这条生产线上仅这一圆桶库拆迁,则为使整条生产线恢复生产,需以重置完全价格进行补偿。再如:企业整体拆迁中,围墙应以重置成新价补偿;企业部分拆迁中,围墙则以恢复费用补偿。

分类评估,是指根据附属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对不同类附属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补偿标准和方法评估,对同类附属物采用同一标准和方法。既能提高效率又便于给当事人解释。

不重不漏,是指从被拆迁人角度来看,因拆迁所获房地

产和附属物的补偿与所损失的物权效用相匹配。房地产评估结果与附属物评估结果与所损失的物权效用相等。附属物评估人员一定要全面了解拆迁安置方案和房地产估价报告,找准附属物的范围和价格构成。

足额补偿,是指在评估中,对无法找到准确结果时可用最小上限代替。比如:综合成新率可能在四成到五成之间,取五成。不让被拆迁人吃亏。这里需要把握的是最小上限。

五、评估方法

1、搬迁费用法:对可迁移附属物,花费一定的搬迁费用能使其在异地恢复使用效能,则通过市场调研测算出所需搬迁费用。

2、残余价值法:对不可迁移附属费,用附属物的重置成新价作为其效能损失的补偿。这一方法同样适用于搬迁费用大于残余价值的附属物评估。

3、市场法:对于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设施开通费不因使用而降低效能,拆迁时,如具备迁移条件可采用搬迁费用法进行补偿;如不具备迁移条件则应采用市场法予以全额补偿。对地栽树木及花木也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第二部分分类评估实务

一、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构筑物评估

室内装饰装修和室外构筑物一般不具有搬迁价值,应采用残余价值法进行评估。

补偿价=重置完全价格×综合成新率

重置完全价值可采用政府部门公布、历史成本调整和重编预算三种方式取得。

政府部门公布适用于普通装修及室外构筑物,宜于统一标准,提高评估效率。此标准适用于装修时间较长的大部分普通装修及室外构筑物。标准应定期公布,适时调整。

历史成本调整适应于装修或构建时间较短,附属物产权人能提供准确资料的情形。重置完全价格=历史成本×价格指数

重编预算适应于装修或构建时间较短,个别性差异大,不能提供历史成本的情形。

二、地栽树木及花木

1、观赏性树木及花木

观赏性树木及花木一般不作移栽处理,原因一是绿化树木采伐需要职能部门批准,二是被拆迁人通常无处栽种。在补偿时,宜采用重置完全价格标准。

重置完全价格=(同等大小苗木费+种植费)/成活率

这一标准可由政府部门公布或由市场调研取得。政府部门公布适用于常见树木和花木。市场调研针对稀有品种。

2、用材林

用材林在拆迁时,已成材的,准予采伐,不需评估。

未成材的可采用两种方式评估:

公式一:补偿价=(苗木费+种植费)×(1+合理利润率)/成活率

苗木费是栽种时的苗木费,合理利润率是林木种植平均利润率。

这一公式主要适用于种植在三年以内的林木。

公式二:未成材每亩补偿价=成材平均每亩市场价格×标的物已种植年限/平均成材年限。

实际每亩株数达不到或超过合理株数的酌减。

3、果树

果树一生要经过幼树期、初果期、盛果期、衰老期四个生产期。估应根据所处生长期区别对待。

幼树期,采用成本加成定价:

补偿价=(苗木费+种植费)×(1+合理利润率)/成活率

初果期、盛果期,采用收益导向定价:

A 1

补偿价= --------- ×[1- -------- ]

R (1+R)n

其中:A ---- 年纯收益额

R ---- 年收益还原率

n ----- 剩余盛果年期,初果期的树木是合理盛果期

衰果期,可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三、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不需安装调试设备和需安装调试设备。不需安装调试设备搬迁费一般在企业搬家费中与库存物资一

并考虑,不需评估。

需安装调试设备又分为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

可搬迁设备是通过专业手段搬迁后,经安装调试,设备能符合工艺要求,恢复原使用效能的设备(含工艺管道)。搬迁费用一般明显低于机器继续使用价值。

可搬迁设备搬迁费=拆除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

拆除、运输、调试各环节均是有组织、有次序、安全、经济的活动。如:拆除时,能使用原车间行车的,先拆除地面设备,后拆除行车;在保证安全运输、安装的条件下,尽可能保持较多机件连接,而不必拆成单个机件,这样能降低成本和减少损失。

不可搬迁设备补偿费=重置完全价格×综合成新率。

机器设备补偿评估时,常需设备方面专家的帮助,在使用专家时,估价人员一定要把握住专家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在专家意见分歧时,估价人员要有清醒的头脑。如:对豆奶粉生产设备进行拆迁评估时,对工艺性不锈钢管道的处理,两位专家产生了分歧。一种意见是:新安置厂房和原厂房在

面积、结构等方面不一致,管道应作报废处理。另一种意见是:虽然新厂房与原厂房在面积、结构不一致,但管道可以分割后,根据需要重新焊接,且能达到工艺要求,可以适当考虑损耗,但不应该作报废处理。笔者最后采信了后一种意见

第三部分关于评估机构资质问题

目前,从事拆迁附属物评估的机构有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和价格认证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此项业务源于国有企业搬迁,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展业务作为房地产拆迁业务的附带业务,土地评估机构开展业务源于土地收储或征迁,价格认证机构开展此项业务主要是为政府服务,对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拆迁附属物进行评估。

从专业评估的角度来讲,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机构在附属物评估中优势在于对拆迁中房地产评估报告把握

较好,劣势在于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附属物缺少专业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优势则正好相反。价格认证机构虽然在人员和技术上均有优势,但由于此项工作不符合机构职能定位,所以也不宜长期从事,仅应为理论探讨和制定技术规范进行前期探索。

国家发改委认定的综合类价格评估机构应为适格的附

属物评估机构,并接受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一道聚社会

各界专业人士之才智,早日制定出适合各地实际的附属物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本人亦愿和国内同行一道为此出点力。(作者:徐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土地评估各方法综合测算表.doc

精品 土地评估各方法综合测算表 成本法 成本逼近法 项目单价单位备注取费标准 一、土地取得成本5846 元/ 平方米(土地购买价格 + 土地取得税费 + 土地开发成本)×年期修正系数 1.土地购买价格6000 元/ 平方米根据周边土地招拍挂市场及项目自身情况综合确定—— 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但由于交易手续费所占比例较小,在此只考虑契税及印花税,根 2.土地取得税费183 元/ 平方米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及印花税相关规定,契税税率为3% ,印花税税率为 0.05% ,取土地购买价的 3.05% 3.05%( 契税 3%,印花税 0.05%) 3.土地开发成本0 元/ 平方米由于现在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多已经是熟地,因此实际上土地开发成本已经包含在土地取得成本里了,在此 ——不在单独计取 4.年期修正系数0.9455 年期修正系数 =1 -1/(1 + r)^n (r 为土地还原利率,取 7% ;n 为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估价对象出让土地,43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43 年)7% 指房地产开发商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必要开支,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二、管理费用175 元/ 平方米办公费、差旅费等。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3% 水平等影响因素,以土地取得成本的3% 计算 三、销售费用120 元/ 平方米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按土地取得成本 2% 和管理费用之和的 2% 计算

为开发经营者为筹措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益、调剂外 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设定项目在购买土地后即开始建设,开 四、投资利息318 元/ 平方米发建设周期为 1 年,设定土地取得成本在项目开始建设时一次性投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设周期内 5.31% 均匀投入,按单利计算,土地取得成本×贷款利率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贷款利率 /2 ,贷款利率按当 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取 五、投资利润1842 元/ 平方米根据北京市同类房地产市场开发情况,结合本项目所处位置、项目定位、工程进度取值、规模、用途、类 30% 似房地产竞争状况等影响因素取值,投资利润率取土地取得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之和的百分比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价对象位于朝阳区,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按评估值的 5.5% 六、销售税费483 元/ 平方米测算(营业税为房地产价值的5%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 )。根据 5.50% 公式推导,销售税费 =[ 土地取得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投资利息 + 投资利润 ] ×税率/(1- 税率 ) 七、土地单价8664 元/ 平方米土地取得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投资利息 + 投资利润 + 销售税费—— 八、土地总价4332 万元土地单价乘以建筑面积 /10000, 建筑面积为 5000 平方米5000 重置成本法 单价单位取费标准 相关说明 一. 开发成本4012元/平方米勘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室外工程费 + 其他费用 含可行性研究费,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费,规划设计费,工程设计费、环境设计费、地质勘探费、环境影响 1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170元/平方米评价费及综合管网设计费等,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一般按5%-10% 的比例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估价5% 对象项目规模、建筑结构等因素本次评估取5%

资产评估计算公式总结

第二章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一.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x 成新率 二、重置成本的估算: 1重置核算法: (1)按人工成本比例法计算: 间接成本=人工成本总额x 成本分配率 成本分配率=间接成本额/人工成本额x100% (2)单位价格法: 间接成本=工作量(按工日或工时)x 单位价格/按工日或工时 (3)直接成本百分率法: 间接成本=直接成本x 间接成本占直接成本百分率 2. 物价指数法: 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历史成本x 资产评估时物价指数/资产购建时物价指数 或: 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历史成本x (1+物价变动指数) 3. 功能价值法: 重置成本 参照物参照物年产量被评估资产年产量重置成本被评估资产?= 4.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X ?? ? ??=参照物资产的产量被评估资产的产量参照物资产的重置成本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 X 表示是一个经验数据,称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 统计分析法:K=R ’/R K---资产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的调整系数 R ’-----某类抽样资产的重置成本 R----某类抽样资产的历史成本 三、实体性贬值及其估算: 1.观察法(成新率法):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x (1-实体性成新率) 2.公式计算法: 使用年限 实际已总使用年限预计残值重置成本体性贬值资产的实?-= 总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三、功能性贬值及其估算 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测算方法: ∑=??? ? ???=n t 1系数折现净超额运营年本被评估资产年功能性贬值额被评估资产 (超额投资成本可视为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 四、经济性贬值及其估算: %1001???? ????????? ??-=x 生产能力资产原设计利用的生产能力资产预计可被贬值率经济性 ()n r A P ,,1????? ??-?=税率所得益损失额资产年收贬值额经济性: 五、成新率及其估算 1.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100% 2. 修复费用法:成新率=1—修复费用/重置成本×100% 六、收益法: 1.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情况: 评估值=()()∑=+++=n t t t t r A r R P 111 R i---未来第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 R i-中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和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1、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有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公开市场假设中的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资产在公开市场上实现的交换价值隐含着市场对该资产在当时条件下有效使用的社会认同。 公开市场假设还假定资产用途可以随便选择,从而发挥其最大、最佳效用,即资产可以被用于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最佳用途,从而为其持有人带来最大收益。 2、非市场价值下的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继续经营下去所的实现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 收益法:必要的前提是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才具有意义。 也许是由于历史原因,其不属于一般的正常企业,能否用常态对待? 3、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价值并不必然大于在清算前提下的价值。 如果这样,就要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最终还是实现清算价值。 目前企业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自由现金流折现(DCF)方法,但由于该方法仅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不可能直接应用到资产组价值评估当中。 对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出来的严格意义上说(存货除外)是资产的价值而非股权(权益)价值。这样如果对部分资产组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结果应该是权益价值,而采用成本法评估出来的其他资产价值则为资产价值,这样固定资产就会出现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共存的混乱局面 所以说一般的资产组合并不适合收益法评估; 同理:游船和这个一样,也不适合用收益法评估。(本来张口就说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其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1 引言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3.1 各方法的原理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empirenews.page--]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若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的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的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3.3 各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

20160704155911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体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行为,健全集体土地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制订本指引。 1.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价评估,本指引所称集体土地,是指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符合城乡土地制度及规划管制要求,可进行市场化交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2.引用的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本指引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指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3)《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4 总则 4.1 地价内涵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在符合规划用途或现状合法用途下,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当地市场条件下的正常交易价格。其权利特征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下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交易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价格形态,包括出让价格、转让价格、租赁租金、抵押价格、联营入股价格等。估价过程中应根据不同交易方式所发生交易的权利特征、经济关系等确定价格内涵。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在我们日常的评估工作中都可能用到上面的三种方法中的两种或一种,但是根据业务的性质来看,我们主要是使用成本法居多,下面就分别从它的实质、优缺点及实务中注意的问题进行描述。 一、成本法的实质 1.对“资产负债表”的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是建立在审计基础之上的,审计通过合规性和真实性审计以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也因此确定。形成明细表,进行评估后,再按相同的口径汇总成新的资产负债表。 2.账面净资产值:把企业各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加起来,再扣减去企业的负债,差额就是净资产。这是一种会计记录的简单相加,与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或内在真实价值没有联系。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则是以更新重置成本替换历史成本,对会计记录中的资产价值进行修正,得出来的是经过修正的账面净资产值。 二、成本法优点 1. 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以常见的资产负债表的形式表示的。对于熟悉财务报表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和容易把握的。成本法和账面净资产值直观、确定、容易理解。 2. 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分别对每一种资产估算其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

3. 成本法对于企业购买者和出售者双方在谈判中是有用的。买方往往在资产与盈利之间更注重资产决定的价值的因素。 4. 这种方法对于作为诉讼依据和争议解决是有用的。该方法便于解决企业解体和重大资产分割产生的纠纷。 5. 这种方法获得的评估结果便于进行账务处理。 三、成本法的缺点 1. 采用成本法模糊了单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利能力而存在。用成本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单项资产加总的价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实际上,企业的各单项资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资产以及规范的组织结构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法无法反映这种单项资产组织起来的无形资产。 2. 采用成本法难以真实反映资产的经营效果,不能很好地体现资产评估的评价功能。资产评估可以通过对资产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评价资产的价值。而成本法是从投入的角度,即从资产购建的角度,而没有考虑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其效益好坏,同类企业中只要原始投资额相同,则其评估值趋向一致。 3. 表外资产难以完整、准确反映会计上确认资产的标准与评估确认资产标准的差异,是评估现实性原则产生的基础,但往往由于现实性原则的体现不充分,使得不能完整体现企业资产。在评估师的眼里,会计上的费用性支出,是应当通过现实性处理原则体现的;对收益贡献的所有有形、无形资源,都应体现为企业的价值。但因会计核算原则的限制,而形成评估赖以估值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资产难以完整、准确反映。 4. 对于无法重置的资产(如地产),因为无法确定重置成本的有关历史数据,难以重置评估。 5. 由于重置成本是从投入角度计算资产价值,忽视了未来收益、管理者水平、资产使用过程中对资产的价值影响。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则收益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资产评估》P192页“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例5-4: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7年3月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土地50年使用权,并于1999年3月在此地上建成一座砖混结构的写字楼,当时造价为每平方米2000元,经济耐用年限为55年,殖值率为2%。目前,该类建筑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该建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现用于出租,每月平均实收租金为3万元。另据调查,当地同类写字楼出租租金一般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空置率为10%,每年需支付的管理费为年租金的3.5%,维修费为建筑重置价格的 1.5%,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合计为每建筑平方米20元,保险费为重置价的0.2%,土地资本化率7%,建筑物资本化率8%。假设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国家无偿收回。试根据以上资料评估该宗地2003年3月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1、选定评估方法。该宗房地产有经济收益,适宜采用收益法。 2、计算总收益。总收益应该为客观收益而不是实际收益。 年总收益=50×12×900×(1-10%)=486000(元) 3、计算总费用。

(1)年管理费=486000×3.5%=17010(元) (2)年维修费=2500×900×1.5%=33750(元) (3)年税金=20×900=18000(元) (4)年保险费=2500×900×0.2%=4500(元) 年总费用=(1)+(2)+(3)+(4) =17010+33750+18000+4500=73260(元)4、计算房地产净收益。 年房地产净收益=486000-73260=412740(元)5、计算房屋净收益。 (1)计算年贬值额。 年贬值额=建筑物重置价 使用年限=2500×900 48 =46875(元) (2)计算房屋现值 房屋现值=房屋重置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2500×900-46875×4=2062500(元) (3)计算房屋净收益(假设房屋收益年期为无限年期)。 房屋年净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资本化率 =2062500×8%=165000(元) 6、计算土地净收益。 土地年净收益=年房地产净收益-房屋年净收益 =412740-165000=247740(元) 7、计算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使用权在2003年3月的剩余使用年期为50-6=44(年)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于2005年4月起实施,打破了价值评估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使得收益法、市场法的应用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如何正确、合理的选择三种方法应用于评估实践这一问题。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1 引言 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简称“意见书”),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意见书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单一使用成本法的局面,拟促成三足鼎立的评估方法格局。基于此,在具体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方法的选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进行深入的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现状 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期权法较少采用。而在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很少采用,期权法几乎不用。赵邦宏博士对我国2003年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方法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达95%左右,而收益法一般作为成本法的验证方法,不单独使用,市场法很少使用,期权法一般无人采用,而且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中也未涉及到期权法,基于此,本文中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及选择研究中不考虑期权法,仅以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为研究对象。 3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比较分析 要选择适合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首先应从不同的角度对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各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性,以下从方法原理、方法的前提条件、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对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进行比较分析。 3.1 各方法的原理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即对于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这一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艾尔文·费雪,费雪认为,资本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而资本的价值实质上是对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 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该原则的一个假设条件为,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在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中,市场法充分利用市场及市场中参考企业的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判断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3.2 各方法的前提条件

澳大利亚散粮船评估计算表

大副评估项目 散装谷物船舶配积载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培训单位:DLMU 航海学院 评估单位:大连海事局 评估时间: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1 of 6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2 of 6 LOADING, OR SAILING AFTER PARTIAL DISCHARGE, OF BULK GRAIN GRAIN STABILITY CALCULATION (Cargo and Cargo Handling - Grain)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prior to commencing loading or partial discharge and is required to be made available to an AMSA surveyor on request. Departure conditions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3 of 6

Notes: *Stowage Factor: - Where two kinds of grain are stowed in the same compartment, use the stowage factor of the grain at the surface. **Correction Factor : ?Filled compartments: –(i) If Volumetric centres have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no correction is needed. –(ii) If Cargo centres have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 the Correction Factor is 1.06 –(iii) A Correction Factor is not to be applied in the case of ships loading as specially suitable ships (5o criterion, Table 5B) ?Partly filled compartments: –Correction Factor of 1.12 is to be used except: Where Volumetric centre of full compartment has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Where the table or curve of heeling moments has been adjusted for this correction Total Moments Total Free Surface Moments Uncorrected KG = Free Surface Correction = Displacement Displacement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4 of 6

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

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 一、评估范围概况 本项目的评估范围为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科学城的两块土地,具体如下表: 二、评估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 4.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5.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508-2001); 6. 《广州市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 7. 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等产权证明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8. 本公司现场勘察、核对的结果及搜集的有关资料。

三、评估基准日 2010年4月30日 四、地价定义 本次评估的地价是指广东省粤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下表列示土地,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在下表列示的评估设定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待估宗地名称、地址实际用 途实际开发 程度 设定土地 取得方式 设定用途设定开发 程度 利用条件剩余使用年限 厂区土地工业六通一平出让工业同实际开 发程度 现状利用 43.42 宿舍区土地住宅六通一平出让住宅同实际开 发程度 现状利用 46.67 待估宗地于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六通一平”。“六通”是指宗地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达到通上水、通排雨水、通排污水、通电、通讯、通路。“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宗地红线内除排水设施外,各种水电设施投资在建(构)筑物中评估。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需评估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开发现状下的价格,故本次评估所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评估基准日实际开发程度。 五、评估对象描述 (一)待估宗地A: 1. 土地登记状况 (1) 土地位置:广州市高新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翔二路10号(KXCN-B1-2地块); (2) 土地来源及其变革:国有出让; (3)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 (4) 地籍图号:不详;

户外媒体价值测算和评估

有关户外媒体的价值测算和评估问题,可能会因为比较学术化而让人觉得艰涩高深,但也可能因为瞬间有顿悟,于是就变得通透了,这和我们是从什么角度去看这个问题有关系。正如面对同一张照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感觉会看出不同的东西,最终看到的就是不同的传播效果。 所谓媒体的价值,一般而言取决于“什么人去看”、“怎么去看”、“有多少人去看”等等要素。媒体主毫无疑问都很关心如何把自己的媒体销售出去,如何增加它的价值。然而媒体价值到底在那里呢?媒体价值该如何测算和评估?坦率而言,目前在这方面真正有所发展的成果是很少的,针对户外广告的测算和评估该如何科学地进行,相关的研究也比较空白。这不能不说是这个行业的一个遗憾。 总的来说,户外广告业其实就是一个四个人玩的“游戏”,参与的四方分别是客户、广告公司、媒体主和管理部门。这个局面类似桥牌(或者中国人的“麻将”)。因为这其中管理者一方经常充当叫牌的角色,自己可能并不直接参与进来,所以这“游戏”就像打“桥牌”。但显然,管理者亦充当了游戏进程中的重要角色:它引领甚至是指定了“游戏”的规则。 这个GAME怎么玩其实并不重要,但参与方都希望能赢,或者挣钱,这一点共识确是不约而同。客户和广告公司对媒体主来说,虽然都是“上帝”,但他们也是两个有各自不同利益点的角色。在媒体主本身,因为手中握有资源,有时他甚至会有自己来通盘操作一切的冲动。 这里想说的是,打这个比喻,是为了更好地来解析客户、广告公司、媒体主和管理部门四方对媒体价值的影响??它们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些不同的角色在媒体价值的确认过程中,基于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要求和表现: 客户: 一个好的专业客户,如果决定要进行一个户外广告活动,绝不会仅仅是买一个或者一些“户外广告位”而已。对客户而言,它希望得到的是一个接触目标顾客的机会,一个可以建立潜在的销售业务机会。客户会深刻考虑:这对我的产品的销售有多少价值?客户是从这样的一个角度出发去考量媒体的价值的。因而我们要明确的也是:媒体的价值不在于提供给客户一个广告位,而是给客户,或者广告主创造了一个可以影响消费者的机会。 但有趣的是,客户到最后还是会非常务实地回到和价格有关的问题上来,力求便宜的成本和费用。而实际上,“便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个互相比较后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的情

适用于二手车价值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适用于二手车价值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二手车具有两重使用属性,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是生产运输工具,作为个人财产又是以车代步的生活用品。因此,二手车是具有双重特性的商品。二手车是集机械、电子、自动控制和信息技术于一身的高科技产品,它的单位价值含量大,政策性很强,管理严格,税费附加值大。对于这样一个高科技、多性能的产品,有不同经济行为的商品,应该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必须要针对二手车的特征、科学的依据和遵循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估方法和程序。由于我国二手车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很不完善,更应该制定符合我国二手车市场的评估理论、方法和标准。 和其他资产价值评估一样,为保证二手车价值评估的真实、准确、公平、合理,能够被买卖双方接受,被市场认可,有利地促进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在评估时必须要有准确的科学依据和应该遵循合法性、客观真实性、科学性、公平公正公开性、评售分离的独立性,以及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则。 二手车评估方法的分析 资产评估理论和评估学给出了三大资产评估方法,即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二手车应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原则,对三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选择最适合二手车的价值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又叫现行市价法。它是以市场现行价格为参考来确定二手车价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二手车作为参照物,然后分析参照物的型号、结构、功能、性能、配置、新旧程度、使用情况、地区差别、交易条件、时间因素、交易价格等,并与被评估车辆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别以及价格上的差额,经调整量化,估算出被评估的二手车价格,其计算公式为:JS=G×(1±T)????(1) 式中: JS-被评估的二手车估算价格 C-参照物

资产评估资料-三类方法(1)

专家模型首先对企业从各个角度进行评估,然后结合市场情况给出合适的评估值。 Y= A1 成本法评估值+ A2 市场法评估值+ A3 收益法评估值 4.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成本法的涵义 成本法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企业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折余价值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企业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必然是不高于目标企业的现行构建成本。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是以重置各项要素资产为假设前提,以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的单项资产的成本为出发点,不仅在评估中不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中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更忽视了资产整体的获利能力。虽然一般

来说,企业的获利能力与生产规模正相关,但企业总体价值的大小并不完全取决于它拥有的全部资产的价值,各种要素资产组合的优劣也是影响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就如同两个经营类型、经营规模相同或基本相当的企业,因管理水平不一样,虽有同样的投入,产出却不同,经营效益上的差异可能会很大。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内部各要素资产的组合以及企业外部环境并非总是处在正常状况下,企业的资产收益率也并非总是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保持一致。当企业资产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时,企业的价值通常会高于各要素资产之和。此时,商誉己构成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反之,当企业资产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时,企业的价值通常会低于各要素资产之和。此时,企业存在着负商誉或称为整体经济性贬值。 由于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无法考虑商誉等无形资产因素,因此,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有许多不合理之处。 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局限性 由于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不是从整体企业的角度出发,而是将企业按资产构成分别评估各部分资产的价值,然后加总得出企业价值的评估值,这就决定了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以下局限性: (1)只有当构成企业价值的所有资产的价值均被包括在内时,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才有可能是真实可靠的,这是运用成本法的基本前提。

土地评估说明

五、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 (一)土地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是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1 宗出让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概况介绍 1.土地登记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1项,总面积为26747?平方米,宗地位置、用途、面积、土地证书号、地号、图号等详见《土地登记状况表》 (1)土地登记状况 (二)土地权利状况 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其土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待估宗地来源合法,产权清楚。待估宗地没有设定他项权利。 (三)土地利用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资料及现场勘察,本次评估宗地面积26747.6平方米,宗地内主要建筑为质检办公楼、仓储及动力中心、动物房、工程楼、热力一站、车库、警卫室、乙肝房屋等,主要为框架及砖混结构,至估价基准日由华药集团金坦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使用。 2.土地权利状况 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其土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全部待估

宗地来源合法,产权清楚。待估宗地没有设有他项权利(详见表《土地登记状况表》)。 3利用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待估宗地具体利用情况见下表: 待估宗地利用状况表 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说明。 (三)地价定义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各待估宗地土地登记用途、设定用途、设定年期、实际及设定开发程度等状况详见下表: 待估宗地地价定义表 备注:七通指通水、通路、通电、通讯、排水、通暖、通气;一平指宗地内场地平整。 考虑到宗地红线内基础设施开发费用已计入资产评估值中,为了避免资产重复计算,本次评估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均指宗地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和红线内场地平整状况。 本次评估价格是指在上述设定用途、开发程度和法定剩余年期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评估步骤 1?核查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首先指导和帮助委托方填写土地使用权清查评估明细表”根据委托方的评估资料,进行土地面积、土地开发、土地基础设施情况、土地使用权利状况等情况的核实。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 术指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新形势下集体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行为,健全集体土地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制订本指引。 1.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价评估,本指引所称集体土地,是指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符合城乡土地制度及规划管制要求,可进行市场化交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 2.引用的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本指引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指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3)《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3.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 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 号)。 4.总则 4.1 地价内涵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在符合规划用途或现状合法用途下,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当地市场条件下的正常交易价格。其权利特征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下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交易方式的不同有

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比较

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区别一、含义 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

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

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 注意的问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企业价值评估中成本法的优缺点及实务评估中注意的问题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在我们日常的评估工作中都可能用到上面的三种方法中的两种或一种,但是根据业务的性质来看,我们主要是使用成本法居多,下面就分别从它的实质、优缺点及实务中注意的问题进行描述。 一、成本法的实质 1.对“资产负债表”的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是建立在审计基础之上的,审计通过合规性和真实性审计以确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也因此确定。形成明细表,进行评估后,再按相同的口径汇总成新的资产负债表。2.账面净资产值:把企业各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加起来,再扣减去企业的负债,差额就是净资产。这是一种会计记录的简单相加,与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或内在真实价值没有联系。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则是以更新重置成本替换历史成本,对会计记录中的资产价值进行修正,得出来的是经过修正的账面净资产值。 二、成本法优点 1. 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以常见的资产负债表的形式表示的。对于熟悉财务报表的人来说是非常适合和容易把握的。成本法和账面净资产值直观、确定、容易理解。 2. 成本法在评估过程中,分别对每一种资产估算其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 3. 成本法对于企业购买者和出售者双方在谈判中是有用的。买方往往在资产与盈利之间更注重资产决定的价值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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