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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最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最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最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填写说明

本报告书适用于经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报告书中企业基本情况按年检时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投资者名称:全体投资者名称、国别填写完整。

经营范围是否含有须经前置行政许可的项目:指经营范围中有无涉及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不包括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有前置许可的填是,前置许可证有效的填是,超出有效期或作废的填否。没有前置许可的填否。

企业类型:请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企业类型”填写。

“董事、监事是否已变更”、“变更是否备案”:如实填写,并要符合逻辑。已变更但尚未办理备案的,要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表二、出资情况表

出资情况按报告年度的情况填写。

如果在年度终了时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完毕,但在申报年检时已出资完毕的,应在“欠缴出资原因”栏目中说明出资完毕的情况,“实际出资额”仍填写2007年度出资情况。

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应大于或等于注册资本。如果小于注册资本,一定是错了,请认真核实。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等于中方、外方认缴出资之和。不等的请核实。

实收资本等于中方、外方实缴之和。不等的请核实。

出资方式:指实收资本中,投资者实缴出资的形式及数额,货币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出资方式作价之和等于实收资本。不等的请核实。

“本年度应出资”,应根据章程中规定的当年应出资额填写。如果企业已出资逾期,则应填写累计应出资额。“本年度实际出资”按当年实际出资数额填写。

如“本年度实际出资额”大于“本年度应出资额”的,应把“本年度应出资

额”与“本年度实际出资额”填写一致。

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企业不用填写分期出资情况。

“分期出资情况表”:要根据章程中约定的分期出资日期、应缴出资额和实际缴付数额填写。实缴出资数额的填写要与分期出资截止日期相协调。章程中未规定分期出资的,不填写此部分。各期之和等于实际出资额。

未按合同章程规定出资的,应标明欠缴出资原因。

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单位是万美元,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万“美元”。

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一定要标明,单位是人民币元。

表三、对外投资情况表

对外投资:指企业作为出资人向其他企业的投资。投资额是指向其他企业投资所认缴的出资额,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所占比例是指占所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百分比。

表四、分支机构情况表

分支机构是否备案:是指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后,是否向隶属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表五、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

按报告年度的的填写。

销售(营业)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主要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损益表”所披露的主要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写。

服务营业收入:指企业服务性业务营业收入额。

纳税总额:指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关税税则规定向税务机关和海关缴纳的各种税款的总和。

利润总额: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损益表”所披露的利润总额科目发生额填写。亏损用“-”表示。

净利润: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损益表”所披露的净利润科目发生额填写。亏损用“-”表示。

资产总额: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所披露的资产总额科目金额填写,并将长期投资科目金额单独列示。

负债总额: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所披露的负债总额科目金额填写。

长期负债:按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所披露的长期负债科目金额填写。

以上数据必须与审计报告一致,如不一致,工商机关不予受理。

进出口情况:按进出口国家(地区)的名称、出口额、进口额填写,同一国家(地区)不得重复填写。

验资(审计)机构:本年已经审计的填写审计机构名称;未经审计的可填写最新一次验资的机构名称;既未审计,也未验资的,应填写“无”。

企业经营状况:“筹建”、“投产开业”、“停业”中选择一项,部分投产、部分在建的项目选“投产开业”。

表六、企业其他情况表

企业代码:按照企业代码颁发机关颁发的企业代码如实填写。

所属行业:填写核准的经营范围中主要业务的所属行业,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行业代码。

企业类别:“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这三项只选其中一项;“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本企业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从业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外籍人员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华侨、台、港、澳人员人数。本年度新增就业人数指本年度新增加的劳动者人数。

批准日期:指企业首次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日期。

表七、外汇情况表

企业应根据账户类型、账户个数和外汇局核定最高限额填写,资本金账户、外债账户、还本付息账户、境外股票、发债账户属于资本项目账户,境外承包工程、贸易账户属于经常项目账户,异地账户是指在注册地外汇局辖区之外开立的外汇账户,境外账户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开立的外汇账户。

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盈利及亏损是指企业当年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所批露的“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科目的金额,其中,“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如为正数,填为本表的盈利,如为负数,填为本表的亏损。

外方投资比例:是指外方股权比例或合同约定外方利润分配比例。

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是指外方股东购买中方股东持有的本企业股权并实际汇入资金后应到中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的外方股东权益确认手续,具体程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

境外借款:是指企业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不含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筹借的,以外币承担契约性还款义务的款项。

对外还本付息:是指企业偿还境外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金额。

本年度境内划拨投资款金额和历年累计划拨投资款总额:包括实际已划出投资款金额以及通过外汇局批准但尚未划出投资款金额。

本年度收回投资收益和历年累计收回投资收益:包括实际已收回投资收益以及所投资企业董事会已决议分配但尚未收回的投资收益。

八、附件:工商联络员信息、境外股东(发起人)的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务必如实、完整填写。

九、本表容易出错处

1、基本情况表

投资者(中、外方)要填全。

企业类型务必与登记信息一致,否则会影响统计。

董事监事是否变更,必须选,变更的应该备案。

经营范围中是否为前置许可项目,必选;属于前置许可的,要看许可证有效期是否有效。

2、出资情况容易出错处

注册资本不能大于投资总额,如有错误一定要检查修改。

中方认缴+外方认缴=注册资本,大于的一定有错,改正。

中方实缴+外方实缴=实收资本。不平的要调整。

出资方式中各项(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其他)相加应该=实收资本,不平的要核实。

本年应出,应该大于等于本年实出,个别的有可能多出,这种情况极少,应该仔细核对。

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企业,不用填报分期出资情况表。

注册资本未全部到位的,如果章程规定一次出资的,不填写分期出资表;如果章程规定分期出资的,要填分期出资表,各期相加应该等于实收资本。不平的要核实。

以上单位全部为万美元,如是按人民币填写就错了,要换算成美元。再投资企业,都以人民币出资,应换算成美元,应该特别注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生产经营情况容易出错处

销售总收入,即全部收入,应该大于等于国内销售收入,服务性营业收入只是其中之一。后者如大于前者,一定错了。

注意位数和小数点,如果小企业经营额几十亿几百亿,一定是错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经营状况,筹建、开业、停业必先其一,不选也影响到统计。

外资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外资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提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分地区优惠、分产业优惠、再投资优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地方所得税和其它税的减免7种... 外资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分地区优惠、分产业优惠、再投资优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地方所得税和其它税的减免7种。主要包括减免优惠、再投资优惠、亏损结转优惠、税收抵免优惠四种方式以下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知识,仅供参考。 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免征地方所得税。 经营期十五年以上的港口、码头开发经营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客商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不少于五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的40%;如举办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全部退还期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从事服务行业,客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第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客商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境外银行,以国际银行同行业间拆放利率贷款给深圳外资银行,所取得的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深圳外资银行支付给总行的利息,不超过国际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免征预提所得税。 二、增值税、消费税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二)在深圳经济特区生产并销售的货物,按“地产地销”的政策规定,暂免征收工业环节的增值税,但消费税产品照章征收消费税。 (三)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和1993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成立、在1994年1月1日以后新上生产项目,其产品与原生产的产品不同,并能单独核算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实行退(免)税。

专利-外商投资企业在华采用的专利战略

在知识产权方面,以五百强为代表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华主要采用综合性战略措施:用商标的、专利的、版权及商业秘密交叉综合立体地推进。下面来详细看看采用的专利战略。 1、跑马圈地战略 以五百强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在增加对中国投资的同时,通过大量申请专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利用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较低,在中国企业尚未具备与他们抗衡能力的时候抢先占据有利的地位,以建立或维持在相关领域的垄断地位。 据统计,199年7月到9月,国内企业中请的专利数量为3723件,国外企业中请的专利数量为5171件,授予专利权的国内企业为784件,国外企业为1315件。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高新技术领域,跨国公司的专利中请量也远远高于国内的申请量,前者在70%以上,后者在30%以下;至2002年底,国外企业累计中请中国发明专利逾17万件,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52%并且自1999年开始,一些国际大公司开始加快在中国内地的专利申请,其中韩国专利申请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无线通迅、光电、TT和冷冻空调,日本则主要集中在无线通迅,光电、T,美国集中在生物科技、无线通迅等领域,当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完成他们的专利布局后就会向国内企业发起专利攻势。 2、布阵战略

锁定潜在及未来市场,待中国企业把市场培育发展起来之后,收紧包围圈,一举收割。据了解目前全球2/3的DVD属于“中国制造”,国内的DVD的普及率也早已超过VCD,国产品牌的覆盖率占有绝对的优势,在我国的DVD产业发展到如火如茶的时候,国外七大拥有DVD 核心技术的厂商即6C联盟成员(包括东芝、日立、三菱、时代华纳、松下、JVC等)联合向我国国内的DVD整机生产厂家征收产品净售价的4%或每台4美元的技术专利使用费,而且拥有音响核心技术的杜比,DTS也在着手追索专利使用费,准备坐地收钱,中国企业在从一开始生产DVD时的核心硬件及软件都是从国外这些巨头们的手中进口,为什么他们当时不在这些核心技术中加入专利费,而是要等到中国企业把这个产业做起来后才开始出手?其目的自然显而易见。国外厂商从高端发力,从核心技术层面赚取利润的作法目前几乎已成为跨国企业的指定项目,紧随其后的将是我国的彩电生产企业及数码相机生产企业要面临的相同考验,而且相类似的问题必将源源不断的发生。 另在2004年,本田中国事务所透露,本田以“来宝”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高院起诉了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其经销商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但早在00年下半年双环的SRV在广州上市时,销售商就又说过此款车在外形上与CR-V模一样,但价格才9万元钱,因此市场一定会火,可本田公司在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年初对这款车的反应并不算激烈,只是在东风本田的CRV要下线的时候,才开始较真起来,这个案例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表明本田公司在利用知识产权的武器为自己的产品大打广告牌的良苦用心。 3、采用私有协议或行业标准战略

外商投资企业法介绍

Lg400 小法考点精粹外商投资企业法海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六、外商投资企业法 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1设立 设立的禁止性情形、设立的申请、审批机关、审批的时间规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的签发 1.2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3注册资本与出资(可考性50%) 中外方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场地使用权。(对外国合营者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出资的条件要求、对知识产权出资的条件要求、对场地出资的规定)出资期限:合同规定一次缴清的,合营各方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缴清;规定分期缴清的,各方的第一期出资一般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一方逾期缴资的,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1.4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人。监督机构 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1设立 设立的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审批机关、审批的时间规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的签发 2.2组织形式(可考性50%) 具有法人资格的为,不具法人资格的是合伙关系 2.3投资与合作条件,出资方式灵活,可约定。 2.4组织机构与议事规则(可考性50%) 组织机构具有灵活性,管理形式多样化: (1)董事会制;(2)联合管理制;(3)委托管理制 不同组织形式对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的灵活要求 Ⅲ外资企业法 3.1设立 设立的禁止性规定,设立程序 3.2组织形式(可考性50%) 原则上为,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即合伙和独资企业 3.3出资方式和缴资期限(可考性50%) 对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要求,对出资期限的要求,逾期缴资的后果 3.4外资企业的用地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填写说明 本报告书适用于经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报告书中企业基本情况按年检时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投资者名称:全体投资者名称、国别填写完整。 经营范围是否含有须经前置行政许可的项目:指经营范围中有无涉及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不包括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 章程的审批)。有前置许可的填是,前置许可证有效的填是,超出有 效期或作废的填否。没有前置许可的填否。 企业类型:请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企业类型”填写。 “董事、监事是否已变更”、“变更是否备案”:如实填写,并要符合逻辑。已变更但尚未办理备案的,要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表二、出资情况表 出资情况按报告年度的情况填写。 如果在年度终了时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完毕,但在申报年检时已 出资完毕的,应在“欠缴出资原因”栏目中说明出资完毕的情况,“实际出资额”仍填写2007年度出资情况。 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应大于或等于注册资本。如果小于注册资本,一定是错了,请认真核实。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等于中方、外方认缴出资之和。不等的请核实。

实收资本等于中方、外方实缴之和。不等的请核实。 出资方式:指实收资本中,投资者实缴出资的形式及数额,货币与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出资方式作价之和等于实收资本。不等的请核实。 “本年度应出资”,应根据章程中规定的当年应出资额填写。如果企业已出资逾期,则应填写累计应出资额。“本年度实际出资”按当年实际 出资数额填写。 如“本年度实际出资额”大于“本年度应出资额”的,应把“本年度应出资额”与“本年度实际出资额”填写一致。 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企业不用填写分期出资情况。 “分期出资情况表”:要根据章程中约定的分期出资日期、应缴出资 额和实际缴付数额填写。实缴出资数额的填写要与分期出资截止日期相协调。章程中未规定分期出资的,不填写此部分。各期之和等于实际出资额。 未按合同章程规定出资的,应标明欠缴出资原因。 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单位是万美元,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万“美元”。 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一定要标明,单位是人民币元。 表三、对外投资情况表 对外投资:指企业作为出资人向其他企业的投资。投资额是指向其他企业投资所认缴的出资额,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所占比例是指占所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百分比。 表四、分支机构情况表 分支机构是否备案:是指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后,是否向隶属企业 的登记机关备案。

泰国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

泰国内外资企业投资优惠政策 对于工业企业的投资,无论生产场所设在何处,允许外商持大股或全部股份。 给予边远地区或低收入地区和设施未完备的地区提供特别优惠待遇,获得税务优惠权益最高。 重视以下类别企业的投资:农业及农业加工业、人才及科技发展企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处理等等。 根据目前的经济因素,按各区的人均收入和基础设施把全国分为三个投资区: 第一区共六个府,位于中部,分别是曼谷、北榄、龙仔厝、巴吞他尼、暖武里和佛统。 第二区为夜功、叻丕、北碧、素攀、大城、红统、北标、坤西育、北柳和春武里、罗勇和普吉等十二个府。 第三区为其他五十八个府,为最高待遇投资区。 一、各区的税务方面的优惠措施 (一)设在第一区的投资项目 1.进口税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机器,给予减免一半进口税; 2.设在获优惠投资的工业区的项目,获免缴法人所得税三年。 获得优惠投资的企业,投资额在一千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必须在经营后两年内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等的国际标准。若无法达到,将被削减法人所得税的免税期一年。 3.获免缴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必需的进口原料的进口税一年(期满前可办理续期)。 (二)设在第二区的投资项目 1.进口税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机器,给予减免一半进口税; 2.获免缴法人所得税三年,若投资项目设在获优惠投资的工业区可获免缴法人所得税五年。获优惠投资的企业,投资额在一千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必须在经营后两年内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等的国际标准。若无法按上述要求办到,将被削减法人所得税免税期一年。 3.获免缴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必需的进口原料的进口税一年(期满前可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 者投资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类型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 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 股权式合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 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 为契约式合营。 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 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 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 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该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 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 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 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 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 (8)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 续的证明文件; (9)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 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 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 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审核流程图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审核 流程图 流程内容索引: (一)1、办事指南:静安区外经委管理科,地址:胶州路58号3楼,电话:62150607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申请材料: 一、进口自用的新设备 1、企业应如实填写《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本委留存,二份返回企业用于向海关申报和留存备查)。 2、企业需提供以下文件: ①出示企业批准证书(可用复印件); ②出示企业通过最近一次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贴有工商部门相关标记的营业执照(可用复印件); ③附上与审核表内容相一致的设备订货合同或发票(可用复印件)。 3、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进口设备若为外方投资者实物投资(外商独资企业除外)或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委托外方投资者购买的进口设备,必须经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进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后才能作为验资的依据,因此企业还需增填一份审核表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二、进口自用的旧设备 国家有关机关于1997年12月和1998年10月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补充通知》,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旧设备作出若干限制,为此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旧设备需符合以下规定: 1、填写《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审核表》一式五份; 2、填写《进口旧机电产品明细表》一式五份; 3、区、县政府批准的企业进口旧设备需经区、县审批部门初审; 4、本协会仅可审核未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签署的2003年第71公告" 《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中之二、三部分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签署的2003年第72公告"《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含《配额产品目录》)中的旧设备; 企业需进口上述范围内的旧设备,由企业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后,专题报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转国家商务部机电司审批;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旧设备,还需经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办理有关备案、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 为了鼓励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我国对国家规定的外资领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扶持,常见的可能就有有“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一、定义 "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涉及领域 中国主要鼓励外商投资以下领域: 1.鼓励外商投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 2.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3.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4.鼓励外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工业,实现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 5.鼓励外商投资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和市政工程。 6.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 7.鼓励外商投资产品全部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二、申请“两免三减半”的具体程序及附报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注:申请可以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税务机关,也可以在获利年度送,不过以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比较好。 1.申请书内容: 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情况; ②所从事的行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名称或主要经营项目; ③实际投产经营时间、确定的经营期限; ④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确认享受定期减免税资格。 2.申请资料: ①企业被批准的可行性报告; ②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3.相关提醒: 企业对上述所提供的资料,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写明与企业所存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对于符合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如没有办理上述享受减免税优惠申请的,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三、分局向市局报送的资料 除企业提供的上述资料,主管分局还应向市局提供如下资料:

最新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法定所得减免。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税法第19条)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3)外国银行按照优惠贷款利率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4)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5)除上述规定外,对于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需要给予所得税减征、免征优惠待遇的,由国务院规定。 2.企业减税。下列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设在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税法第7条、细则第71条) (2)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税法第7条、细则第73条) (3)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细则第73条) (4)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细则第73条) (5)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细则第73条) (6)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细则第73条) (7)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细则第73条) (8)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细则第73条)3.生产性企业减免税。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上述2免3减的税收优惠期满后,经国务院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8条) 4.地方所得税减免。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税法第9条)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山东省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

山东省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空间”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省外经外贸工作座谈会精神,主动适应利用外资新常态,以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密切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难纾困,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高水平吸收外资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各市及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商务部门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市、县(市、区)政府同意,并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 三、人员构成 (一)“服务大使”原则上选自市、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或其他经常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部门、单位。 (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国土、住建、环保、工商、金融、地税、外汇、国税、海

关)应明确一位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部门联系人”。 四、主要职责 (一)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窗口”,将企业诉求及时转达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反馈诉求事项办理结果; (二)及时将有关政策信息传达外商投资企业; (三)每月汇总、上报所联系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情况。 五、运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商务部门就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向市、县(市、区)政府专题汇报,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可通过举办“服务大使”启动仪式扩大宣传。 (二)每名“服务大使”可以联系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理诉求,做到有求必应,“部门联系人”要全力配合。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对重大问题及时会商,快速反应。属于共性问题的,要通过座谈会、培训等形式,统一辅导解答。涉及省和国家层面的,及时书面反映。 (四)“服务大使”和“部门联系人”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市、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对于凡是能公开的涉及外商投资的信息,要及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知情、办事。

试谈外商投资企业在出口中的作用

摘要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及日益与国际经济秩序接轨有了很大发展,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大量涌入。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不但缩小了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还为我们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扩大了就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起了极大的作用,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拉动作用。 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我国外贸出口的;二是对我国贸易方式的改变增长;三是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总的来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促进了中国出口贸易数量的增长,改变了出口商品结构,使出口贸易方式发生了顺应国际生产趋势的变化。当然,这些影响不全是积极影响,也有消极方面的影响。像弱化产业联系、加剧地区差距、三资企业的贸易逆差以及不利于我国商品结构高级化等。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出口贸易积极影响

Abstract With the quickening and integrat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day by day of paces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up, under the integrated background of the whole world, foreign businessman's direct investment in China has grown a lot, foreign businessman direct investment absorb main forms of the foreign capitals pour in in a large amount as our country. Foreign businessman's direct investment is regarded as the important capital sourc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not only has narrowed the fund shortfal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have also brought the comparatively advanced technical equipment and management idea to us, have promoted the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have expanded employment, have increased the fiscal revenues of the country, played a great role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spects such as setting-up and completion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etc. of our country, among them the most prominent one is the pulling function to export trade of our country. The foreign-investment enterprise has exerted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export trade of our country, this kind of influence is mainly shown in the following several aspects: First, to foreign export of our country; Second, the change of the trade way of our country increases; Thir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tructure of export commodities of our countryGenerally speaking, foreign businessman direct investment enterprise promote growth of quantity, export trade of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一、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优惠政策 1.优惠内容 (1)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不包括《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和船舶、飞机、特种车辆、施工机械),且限于不构成生产规模的实验室或中试范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的规定,在原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口符合前条条件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3)自行研发技术的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4)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5)国家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2.形式及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依法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独立部门或分公司;(2)研发中心是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可以是基础研究、产品应用研究、高科技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研发科目不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也不得从事非本研发技术成果的其他技术贸易和除中试外的生产活动。研发中心可以转让自己的研发成果,可以委托或联合开发的形式与国内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研发中心不包括培训中心。

3.设立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研发中心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 (2)研发中心应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其中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80%。 4.设立程序 (1)外商以合资、合作、独资形式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由省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2)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投资性公司)内部设立研发中心: ①设立研发分公司或独立研发部门,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机关按相应权限审批,但如属限额以下限制甲类企业,一律由省级审批部门审批(或按下款受理备案); ②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研发部门,如企业经营范围已包含“研究”或“开发”业务的,应补报独立研发部门的有关材料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见本条第(3)款];如企业经营范围中未包含上述业务的,应修改合同产程,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备案及增项企业的资格认定条件同“设立条件”。 (3)上报审批机关的申请报告应增加下述内容: ①研究开发的方向、领域,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②场所、人员及有关科研条件的情况; ③进行研发所需资金的来源、具体用途、数额,相应的财务预算报告; ④在投资总额内或自有资金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及研发过程中的研究样品、化学试剂清单; ⑤关于研发内容先进性的说明及研发成果的归属。 5.其他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普通清算程序及注意事项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s/blog_a32ac68601016jbi.html 文中提到几项法律可以注意一下: 1996年7月9日所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被明令废止。 《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若出现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侵害了中方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利益的,受害一方可依法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在取得胜诉判决后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据败诉方在国外的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对极少数恶意逃避税款,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 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普通清算程序及注意事项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publications/cn/publications-84.html 程强 受2008年金融危机及在华劳动力成本不断增长的影响,众多外国投资者从2009年度开始加大了在华投资企业的整合与重组,对于一些经营业绩不佳或者发展方向不明确的企业开始了清算、注销工作,然而由于部分外国投资者不了解中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相关规定及清算中的注意事项,从而导致了清算、注销程序被长期的拖延,甚至少部分外资企业没有进行合法的清算便逃离了中国。故此,本文笔者结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及其在长期清算事务中所总结的经验,撰写本文以供参考。 一、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相关法规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中外合作企业三种类型。在2008年之前,上述三种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均应当遵照1996年7月9日所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然而在2008年初,该办法已被明令废止。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工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相关规定执行,然而,由于公司法第十章仅有十一条内容,其并未就清算过程中一些具体清算流程与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因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更多的是依据实务经验及主管行政机关的要求而予以办理。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阐述的清算仅指普通清算(包括投资方决意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予以解散等)程序而言,若外商投资企业因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需要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非法撤离的法律后果 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前均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然而近期却出现一些外商投资企业没有办理任何清算、注销手续,直接逃离中国的情况出现。笔者认为,作为一家合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非正常撤离的方式对于企业发展显然是弊大于利的,原因如下:

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进行外汇年检的网上申报方法

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进行外汇年检的网上申报方法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 进行外汇年检的网上申报方法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外汇年检业务时,需按要求向所在地外汇局完整、准确地填列《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内含《2008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2008年度损益表》、《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利润处置情况表》共四份表格)各项数据,然后通过互联网登录直投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电子数据(无需再借助移动存储介质)。 外汇年检的申报步骤 第一步:外商投资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填写说明(见附件1)、《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操作员分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二步:外商投资企业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过程中选择“创建桌面快捷方式”) 第三步: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直接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操作员分册》的操作步骤设置本企业系统业务员、修改系统管理密码,并通过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登记表》的电子数据。 1、外商投资企业双击桌面“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快捷方式图标,进入系统登陆页面。 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位)、用户代码(admin)和用户密码(初始密码为外汇局所配发的外汇登记IC卡的后六位号码)登陆系统。 登录成功后,显示以下页面

点击“企业用户管理”,进行【1】“添加用户”的操作:输入用户代码(10位数字)、用户名称、用户状态(选择“正常”),然后点击“提交”。【2】点击上图右上角的“修改密码”,及时修改系统管理密码(详见《手册》第12页)。 2、外商投资企业用上面已设置的企业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外汇年检业务操作。 再次双击桌面“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快捷方式图标,进入系统登陆页面。 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位)、用户代码(10位数字)、用户密码(000000)登陆系统。 登录成功后,显示以下页面 点击上图右上角的“修改密码”,及时修改业务员密码(详见《手册》第14页)。 企业业务员以新密码登录后进入企业端主页面,见下图: 3、点击“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登记”进入年检业务操作主页面,年检年度已默认为2008,见下图 系统为企业端填写年检表格提供了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填写;二是按照固定的EXCEL格式填好表格后导入系统。 第一种方式:直接填写 【1】点击上图中的“下一步”进入表格填写状态: 第一页为“企业基本信息”(表一),全部为必填项;

广州市南沙区投资优惠政策

广州市南沙区投资优惠政策 (1)“五免五减半”。对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其投资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即头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两免三减半”。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含带项目在成片土地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一免二减半”。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资金由总行拨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金融机构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两类企业减税。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上海为二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新办高新(先进)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先进技术企业,在享受“二免三减半”后,经税务机关核定,可在第六至八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2010年前可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可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7)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外商而有来源于区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者转让技术先进的,经政府批准,可给予更多的减征或免征优惠。 (8)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地方所得税。 (9)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10)外商投资者从其投资者将从企业中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企业和开发区其它企业,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如再投资举办、扩建的企业属产品出口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11)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新建或购买的房屋,自落成或购买之日起,免征房产税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免征房产税五年。 (12)外商投资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机器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种类

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种类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论合资、合作,外方可以是个人,中方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可以是个人。 (三)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简称外国股东)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简称中国股东),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法人。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010年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暂拟)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全部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本市将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2010年度联合年检,现就联合年检工作的具体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参检对象: 凡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0年度联合年检,其在本市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年检材料随隶属法人企业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联合年检的申报和办事流程。 (一)联合年检申报时间 联合年检申报时间: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联合年检申报流程: 1、登录 在200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或在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8382809.html,中也有链接可登录。)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 67870108。 登录后,在“年检专版”一栏选择上海市专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去年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如遗失密码,请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遗失联合年检登陆密码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流程办理)。 2、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完成填报报表。 3、选择主管部门并上报 商务部门(外资主管部门):完成报表后,选择报表上报。通过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商务部门的指定依据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左下角的批准号,商外资后面为“资审”、“沪合资”、“沪合作”、“沪独资”、“沪外资”和“沪股份制”的选择“上海市商务”作为主管部门;沪字后面加所在地区的简称的,则选择当地的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如批准号为“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5)0012”或“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7)0032”的企业需选择长宁区商务作为主管部门)。 统计部门:参照商务部门的隶属关系。 财政部门:依据以下原则: 上海市税务二、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财政年检由市财政监督局办理,并参加市联合年检。区县税务机关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财政年检由各区县财政机关负责办理,并参加各区县联合年检。 企业财政登记代码前6位为310043、310046的参加市级联合年检。 企业财政登记代码前6位为以下代码的,参加所属区(县)财政联合年检: 黄浦区:310101、卢湾区:310103、徐汇区:310104、长宁区:310105、静安区:310106、普陀区:310107、闸北区:310108、虹口区:310109、杨浦区:310110、闵行区:310112、宝山区:310113、嘉定区:310114、浦东新区:310115、310225(原南汇区)、奉贤区:310226、松江区:310227、金山区:310228、青浦区:310229、崇明县:310230 税务部门:依据以下原则: 上海市税务二、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税务年检由市税务登记受理处负责办理,并参加市联合年检。区县税务机关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税务年检由各区县税务机关负责办理,并参加各区县联合年检。 企业税务登记代码前6位为310043、310046的参加市级联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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