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靠泊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船舶停靠甲方旅游码头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提供码头给乙方旅游船停靠,并确保码头水域及趸船及通道安全可靠。
2、甲方负责为乙方旅客,船员及工作人员上、下船提供安全设施、灯光照明、负责搭好楼梯、负责乙方船舶靠、离趸船的指挥及解、系缆工作。
3、甲方接到乙方申报的船舶进港及发航计划后应及时为乙方船舶安排妥泊位(合理安排与其他公司船舶交互靠泊前后码头),保证码头水域安全并做好接船事宜。
4、甲方在自身负荷安全的情况下,为乙方船舶提供供水供电服务。
5、乙方船舶须固定停靠甲方码头(特殊情况除外)。
6、乙方须提前1天将到港船舶名称、数量及停靠时间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泊位。
7、乙方船舶进出港口须与甲方调度室联系,听从甲方调度指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上下客须服从甲方码头工作人员安排,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码头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9、乙方对停靠船舶自身安全负责。
二、收费标准:
我。
三、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四、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