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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拜物教读书笔记

《资本论》读书笔记(一)

——关于“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第4节中,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拜物教的产生、表现形式、以及其被消解的出路等内容。以下主要结合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谈谈我对商品拜物教的粗浅理解。

一、商品拜物教的产生

“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迷一般的性质,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从这两点论述,商品生产是商品拜物教最主要的根源或者决定性条件。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交换的实现能够给予人们诸多需要的满足,这是产生商品拜物教的原因之一。此外,商品拜物教的产生还具有其作为一种宗教意识的内在本性。那就是它的产生还与人们对某种不能正确认识的神秘力量的敬畏和崇拜有关,而这种神秘力量来源于和体现在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过程中。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两重性,生产者的私人劳动要被证明为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就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社会的需要,简言之,他们的私人劳动产品在交换市场中被认购,这样他们的私人劳动耗费才能得到补偿,他们所进行的活动才能进行下去。商品交换的实现对私人商品生产者来说极端重要,因为“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生产者”。然而,客观的经济事实时常使得他们被摔坏。因为他们的商品交换的成功与否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而是要受到客观商品经济规律的作用,如价值规律,而且在这些规律面前他们是被动适应的(在马克思时代前后)。由于他们不能正确认

识也根本看不到这些商品经济规律,正如亚当斯密所说“这是一支看不见的手”,他们能看到的只是这些规律的表现形式,也即是他们商品交换时常不能实现跳跃。因为这个跳跃的实现对他们又是如此重要,决定着他们的命运,因此他们只能把商品当作神灵一样来供奉,祈求商品能够顺利被出卖,以免自己再次被摔坏。这样就形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拜物教的最初形态。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进一步扩大和以功利主义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精神

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商品拜物教往更高的形态上发展了,如资本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等等。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全面的物化现象,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变得极不合理和隐晦,商品拜物教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商品拜物教的消解

“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这是马克思认为的消解商品拜物教的出路。通俗来讲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联合体,也即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是根据他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状况来提出商品拜物教这一批判理论的,但是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状况相对于那个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那么商品拜物教批判理论是否需要修正,或者说在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否仍存在同种性质的商品拜物教呢?

我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拜物教,但是已经不具有马克思时代的那种性质。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早已认识到商品、货币、资本的本质,以前支配和主宰商品生产者的那种神秘力量已被人们所认识。这个角度讲,商品拜物教作为一种宗教形式的社会意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已经不存在。但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是资本逻辑,因此他们需要一种稳固并有效的意识形式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树立于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以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持续存在。可以说商品拜物教已经成为了当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了,这时的商品拜物教是工具性的,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拜金主义。

三、商品拜物教与中国的经济现实

当今中国也存在商品拜物教。因为现在我国存在商品生产,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劳动产品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商品拜物教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当前我国的社会物质基础还不足以消除商品拜物教,而且商品拜物教正确引导下,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所以商品拜物教还应该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存在。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应该始终沿着消除商品拜物教以及其他一切束缚人的桎梏的道路前进,也就是说我们要始终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并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扩大其主体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本质。

现在有学者鼓吹的所谓“国有经济将是未来中国发展的最大障碍,我们要逐步使国有企业私有化”,简直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用ZF最时髦、比较常用的话来讲就是“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言论”。敢问这位学者,连现在仅剩的这点国有经济都要私有化,难道说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到了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地步,而且是已经到了只有这么改革才能避免“死路一条”?敢问这位学者,难道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前面有“中国特色”这四个字冠名,我们就可以完全的解放思想、大刀阔斧、开动脑筋“杀出一条血路”来?敢问这位学者,到那个时候我们国家能以什么来与资本主义相区别,是以我们的执政党还是GCD,或者是以我们的宪法里的某些还未被改动的条文,还是以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

改革应该坚定不移的深化推进,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我们国家现存的很多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地步了,不改革我们国家的发展将极大的受阻。但是我们是否应该注意在深化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让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脱离社会主义的范畴?我认为,我们在学习和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时候,不能仅仅只重视其方法,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们强调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条,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我认为,我们在要求深入推进改革的时候,难道应该想起来只有“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难道不应该还想起来点别的什么吗?例如“邓小平同志关于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改革和一切事业根本标准的重要思想”(2010年3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总之,无论是改革还是创新,我们都应该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本质,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这样我们才能消除包括商品拜物教在内的所有束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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