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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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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

【标 签】洋山保税港区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函﹝2005﹞54号

【发文日期】2005-06-22

【实施时间】2005-06-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你们关于建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洋山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由规划中的小洋山港口区域、东海大桥和与之相连接的陆上特定区域组成。其中,小洋山港口区域面积2.1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港区经一路,南至港区纬一路,西至港区二期西边界,北至港区二期北边界和港区纬五路;陆地区域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芦潮港,面积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芦潮引河--A2公路--经十二路,南至大堤防护绿带,西至E1路,北至D2路。

二、同意洋山保税港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

三、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洋山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港区和陆地区域参照出口加工区的标准建设隔离监管设施,东海大桥必须与陆地区域相连,货物和车辆通过东海大桥要有必要的监管设施和监管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社会车辆通过东海大桥。上海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具体位置,严格控制规划用地面积,依法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并拟定洋山保税港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组织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浙江省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标准联合验收。

五、上海市、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两省市政府合作协议,妥善处理好洋山保税港区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及涉及财政、税收等地方经济利益分享问题。

六、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洋山保税港区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洋山保税港区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作出贡献。

国务院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保税区发展现状_绩效和转型分析_以宁波保税区为例_俞顺洪

一、我国保税区发展现状 保税区具有自由贸易、出口加工和保税仓储等功能,能集聚国内外资源和连接国内外市场,是区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自从1990年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设立后,经过22年的发展,我国目前已经有12个保税区,14个保税港区,18个综合保税区,5个保税物流园区;①保税区的各项功能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在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2010年、2011年全国保税区进出口总值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分别为 1,558.50亿美元和1,950.65亿美元。其中增速在40%以上的保税区达到4家,宁波保税区增幅达 到68.3%。2011年宁波保税区进出口中总值为 7,640,156美元;受金融危机影响下降较为严重的 仓储转口贸易进出口2010年开始回升迅速,实现进出口额1,024.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1.3%,占保税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5.7%,比重较2009年提升2.3个百分点。宁波2011年外贸进出口总值1,447,551万美元,同比增长8%。② 招商引资卓有成效。由于自身的功能特点和政策优势,保税区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企业投资落户。2010年共新批企业4,569家,比2009年增 长12.8%;吸引投资额208.31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1.4%。投资主要集中在天津港和大连保税区,占全国保税区总量76.2%。③其中宁波保税区 2011年新注册企业545个,同比增长7%。投资 总额24,523万美元;同比增长150%。④ 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现。这表现在出口加工业、货物贸易和物流业发展迅速。2010年全国保税区完成商品销售额15,325.24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060.33亿元,实现物流企业营业收入 3,731.61亿元。⑤其中,2010年宁波保税区完成电 子信息产业产值453.95亿元,同比2009年增长 31.3%,占全国保税区总量39.3%;2011年实现 物流企业营业收入576,951亿元。④各保税区形成的各种主导产业通过聚集经济和乘数效应,带动毗邻区域的其他产业发展,并且由于其技术外溢提升了本区域的劳动生产率。 由上可知,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保税区对于外贸的增长以及地区经济的拉动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保税区拥有的政策优势逐步弱化:①关税大幅下降。入世10年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5.3%降到了9.8%,并且还有很大下调空间。②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实施。③入世后,必须满足WTO 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 ④出口加工区的迅速发展。 保税区发展现状、绩效和转型分析 ———以宁波保税区为例 笪俞顺洪 (浙江行政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眼摘要演入世后,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弱化、优势缩减,保税区面临发展方向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保税区发展的现状,结合宁波保税区发展的绩效和发展障碍分析,指出保税区的未来在于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其转型目标模式是综合型自由贸易园区。 眼关键词演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绩效眼中图分类号演F752 [文献标识码]A 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3)02-0051-06 收稿日期:2012-09-13网络出版网址: 网络出版时间: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海洋经济背景下的浙江自由贸易区建设》 (2011N079)。 作者简介:俞顺洪(1975-),男,浙江永康人,经济学博士,浙江行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2013年2月第35卷第2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Feb.2013Vol.35No.2 2013-01-22 10:46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4370429.html,/kcms/detail/13.1356.F.20130122.1046.201302.51_009.html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 暂行办法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海关对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主要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职责】海关依照本办法在海关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运输工具、海关监管货物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场所进行监管。 第四条【基础和监管设施】综合保税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验收合格后的相关设施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 第五条【业务范围】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开展的业务外,综合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加工、装配、制造、仓储、物流、研发、检测、维修、展示、转口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综合保税区。 第六条【卡口管理】综合保税区实施围网(实体和信息)和卡口管理。卡口通道实行分类管理,货物、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当通过相应的卡口通道进出综合保税区。货运卡口实施智能化管理,并与口岸卡口建设标准对接,纳入口岸物流通关体系。

第七条【人员和商业设施】除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部门、企业值班人员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居住人员。海关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当设置在综合保税区围网以外。 除保障综合保税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必需的配套设施外,综合保税区内不得设立商业性生活消费、商业零售设施以及其他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无关的设施。 第八条【区内企业】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区外法人企业依法在综合保税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符合海关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信用管理,AEO、信用公示)区内企业开展业务涉及海关事务担保的,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对区内企业的海关监管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区内企业应当办理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注销等手续。(涵盖“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的内涵、包括《保税监管改革方案》第1、2、3、4精神) 第十条【加工贸易管理】区内企业开展保税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执行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第十一条【会计、稽查及信用管理】区内企业应当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财务账册和报表,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和核算,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有关进出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加工和使用等情况。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有关政策 一、保税港的基本概念 保税港区是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产物,是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高、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保税港”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加工、物流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可概括为:境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区港一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出口加工区相比,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比,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工优势。 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国务院于2008年9月7日以《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83号)批准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为9.72平方公里,包括4.8平方公里码头作业区和4.92平方公里物流、加工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

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规划示意图如下: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封关验收后实行封闭管理,不再保留青岛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批复洋山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1、同意充分发挥洋山保税港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2、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规划概况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概况 2010-08-31 (一)基本概况 2008年5月2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六个保税港区,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保税港区。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是我国西部沿海唯一的保税港区,是中国距东盟最近的保税港区,地处中国—东盟国际大通道和西南地区出海的最前沿,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平台和强力引擎。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规划总面积10平方公里,由码头作业区、保税物流区、出口加工区和综合服务区组成,一期2.5平方公里已建成;2010年1月至5月份的集装箱吞吐量相当于2009年钦州港全年集装箱的吞吐量的一半,跃居环北部湾各港口前茅;钦州原有储备库项目全部完工;目前已开通每周5班至香港的航线、中海集团5000TEU南北直航航线,即将开通至台湾、东盟的航线;中海运、中外运等12家航运、物流公司已经进驻;一期只剩7个地块500多亩土地,众多企业提出项目申请,保税港已成为投资的热土,发展前景无限广阔。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鸟瞰图、分期建设规划图、功能分区图

(二)六大优势 1.一、区位优势: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地处中国西南经济区、华南经济圈、东盟经济圈 的结合部,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 2.二、交通优势:地处中国—东盟国际大通道、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最前沿,周边 拥有铁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构成的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距香港仅456海里、新加坡1485海里,到昆明仅940公里、重庆仅1320公里。 3.三、政策优势:全国唯一列为整车进口口岸的保税港区,享受保税港区保税、退税、 免税等特殊优惠政策、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优惠政策,成为政策的高地。4.四、成本优势:广西保税港区土地、水电、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低,企业利用 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活动可以降低综合成本。 5.五、管理优势:按照一线开放、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进区退税和集中申报的原则, 对全区域内进行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为企业简化手续、节约时间。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单位,以及外汇、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部门都在保税港区设立分支机构,为保税港区的监管、区内企业的运作提供服务。 6.六、联动优势:毗邻地区拥有18平方公里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138平方公里 的钦州港工业区,政策功能互补,产业联动发展,经济腹地广阔。

保税港区功能

大窑湾保税港区规划面积6.88平方公里,一期围网面积3.06平方公里,2007年6月28日通过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验收,2007年8月20日,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正式封关运作。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中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体现了区港一体化的基本思路和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也可以说,保税港区就是目前中国的自由港 1、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政策保税制度是国际通行的经济制度。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为促进、、、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继设立了洋山、东疆、大窑湾、洋浦、梅山、海沧、等七个保税港区,推行自由港政策,最大限度地方便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提升港口竞争力。 保税港区是参照国际自由港运行惯例,在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基础上,汇集了三方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于一体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保税港区主要税收政策就是国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保税,国货物进入保税港区退税,货物在区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以发展现代物流作为区和港之间的结合点,具备港口、物流和加工三大基本功能。重点发展港口作业、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加工制造、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等功能性业务,并拓展金融贸易、信用保险等相关功能。 一是“境关外、适当放开”。 保税港区实行备案制管理。货物可自由地从境外运入区或由区运往境外,货物进出时只需向海关备案。 区享受免税政策。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建设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不限投资企业性质。对入区企业无资本金、来源地、股权比例等歧视性或差别性政策待遇。 税收优惠,无配额制。境外入区和销往境外的货物,免关税和消费税,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区销售的货物,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外货物入区退税,境区外采购的国产料件入区加工组装时,不影响退税。境外货物进出区而不进关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仓储转口便利。利用免税、免证、保税仓储时间不设限等政策,国外产品既可快速进入中国国市场,又可方便地转口去其他国家。 一是国际采购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洋山特殊综保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规范海关对洋山特殊综保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洋山特殊综保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临港新片区内,具有物流、加工、制造、贸易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条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企业进行监管。 第四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实行物理围网管理。洋山特殊综保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第五条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居住人员。除保障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的配套设施外,洋山特殊综保区内不得建立营利性商业、生活消费设施。 第六条洋山特殊综保区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等应当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验收标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 第七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洋山特殊综保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内管理机构、海关等监管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第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第九条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等不得进出洋山特殊综保区。海关对涉及国家进出境限制性管理、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的安全准入实施风险管理。依据风险情况,对进出境货物及物品、进出口货物及物

洋山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pdf

洋山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
2006-1

功 能
洋山保税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 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 业务,拓展相关功能。

优惠政策
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 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 入港区保税;货物处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 口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的实际状 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港区内企业之间货物的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 税。

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
保税监 功 能 管模式 保税港 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 区 等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口岸物流等功能 保税区 加工、转口贸易、仓储、商品展示
保税物 仓储、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 流园区 易包括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和分销、配送、国 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 出口加 工区 出口加工

与其他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
保税监 管模式 政 策 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处港区进入国内销售 保税港 按货物进口的相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 的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 区 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货物的交易不征增值税 和消费税 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不退税、离境 可退税、全部用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区内销 保税区 按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 区内销时按成品所含进口料件征税、区内企业间 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建设及业务 开展所需进口机器、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内进 口自用合理数量管理设备及办公用品免税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现有税收政策 (一)保税港区税收政策优势 保税港区是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港口功能集于一身,三个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区具有的政策,在保税港区可以全部实现。当前,保税港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税收政策同区外政策执行一致。只有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税收政策不同: 1、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从保税港区运往进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3、从保税港区进入国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

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4、保税港区生产的供区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6、国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二)保税港区现有的税收政策文件汇总 1、《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保税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23号: 1)对保税区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天津港保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其工商统一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按下列规定办理: 3)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

征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免税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再运往非保税区时,照章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4)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凡符合出口条件,并确实用于出口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退还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 5)保税区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享受下列税收待遇: 产品运往境外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产品经批准进入非保税区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产品在保税区销售时,免征生产环节的工商统一税或产品税(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 保税港区享受出口加工区的税收政策,即国货物进入港区或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着重强调着本岛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1、特点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与保税区一词之差,却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部门也对保税区实行相对优惠的政策。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2、税收政策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国内分布 截止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14年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10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

2019版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分析报告

2019版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 贸易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2) 三、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3) 第三节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4) 一、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4) 二、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三、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第四节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6) 三、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7)

图表目录 表1: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2) 表4: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3) 表5: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4) 表6: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4) 表7:洋山保税港区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8: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9: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6-2018)统计表 (6) 表10:洋山保税港区进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表(比上年增长%) (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规划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规划(摘要)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物流是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的,为提高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以及相关信息从供应到消费的流动和储存的效率而进行的计划、实施和控制的过程。物流功能性活动包括需求预测、订单处理、客户服务、分销配送、物料采购、存货控制、交通运输、仓库管理、工业包装、物资搬运、工厂和仓库或配送中心的选址、零配件和技术服务支持、退货处理、废弃物和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等。把这些环节的功能要素集合成系统,进行一体化管理,是现代物流的根本所在。 物流产业是指以物流活动为共同点的行业群体。现代物流产业的构成包括四个主要行业:一是物流基础行业。这个行业由各种不同的运输线路以及运输线路的交汇与节点所构成的系统,是作为基础的一个“平台”。二是第三方物流业。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就是指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三是物流信息系统行业。这个行业提供物流系统软硬件,提供系统管理,是计算机系统技术和通信技术在物流领域的独特的组合。四是货主物流。货主物流是自营物流,有可能部分从事第三方物流的活动。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依托航空港与深水港建设,加快临空、临海产业带和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建设”。上海市政府决定将外高桥地区建设成为现代国际物流基地。外高桥保税区地处长江与东南海岸线的交汇点,紧靠外高桥港区,临近浦东空港,拥有政策优势、功能优势和先发效应优势,在建设外高桥地区物流产业基地中作用重大,地位突出。 一.外高桥保税区物流产业现状及进一步发展的优势 物流仓储是外高桥保税区的三大功能之一。几年来,外高桥保税区与外高桥港区和浦东国际机场同步发展,在外高桥地区形成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集散点,集装箱进出口快速集并、中转、分检、分送基地,从而在保税区内初步形成了海运与空运结合、保税物流与非保税物流结合、区内物流与区外物流结合自营物流与外协物流结合的物流产业。从物流量上看,作为上海的国际贸易基地,2001年外高桥保税区进出口额将达到100亿美元,外高桥港区的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300万TEU。从物流企业数量上看,截至到今年9月,区内物流仓储型企业己达到518家,其中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物流信息平台和业务管理系统,并实现了网上通关。

烟台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

烟台保税港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初稿) (2010-2020) 烟台保税港区规划及产业发展组 2010年5月

目录 序言 (i) 一、基础与条件 (1) (一)发展现状 (1) (二)发展机遇和优势 (7) (三)主要制约因素(该部分待定) (9) 二、总体战略 (12) (一)战略定位 (12) (二)实施步骤 (13) 三、重点任务 (14) (一)产业引领计划 (14) (二)创新监管模式 (17) (三)合理布局空间 (19) 四、产业发展重点 (21) (一)发展临港工业 (21) (二)发展港口现代物流业 (21) (三)发展港口现代服务业 (22) (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22) 五、保障措施 (23) (一)创新保税港区管理体制 (23) (二)加强规划引导 (23) (三)完善政策体系 (24) (四)实施品牌战略 (24) (五)实施人才战略 (24) (六)集约利用土地,改造传统工业园区 (25)

序言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开放层次最高、功能最齐全、政策最优惠、运作最宽松的区域。 保税港区的具体功能包括仓储物流,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等功能。 烟台地处环渤海经济圈门户位臵,与大连隔海相望,互成犄角之势,是中国大陆面向东北亚重要的桥头堡,也是连接东北地区和我国沿海地区的交通枢纽。贯穿我国南北走向的同三高速,与连接东西走向的威乌高速在烟台交汇;2006年底开始运营的烟大铁路轮渡,已经形成了环渤海地区海上运输的黄金走廊;正在修建的德龙烟铁路是环渤海的山东北部沿海铁路大通道,将会成为山东省的干线铁路。加之保税港区的利好政策,将有力吸引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在烟台港的高速集聚,增强烟台港与环渤海湾以及日、韩国际性港口的竞争力,推动烟台港发展成为东北亚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加快建设烟台保税港区,对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加速推动烟台建设成为富庶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加快构建全省乃至环渤海及沿黄流域高层次、宽领域、多元化的对外开放大格局,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烟台保税港区的批复》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烟台保税港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立足烟台保税港区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编制《烟台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到20l0年末,中期2010—2015年,远期到2020年。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案例

产业园区规划简介 所谓产业园区,实际上是由于生产行为和交易行为带来的一种空间聚集模式,初期的聚集所带来的相关功能需求和衍生经济行为,造成了园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聚集方式和空间特征,也成为我们定义发展阶段特征的主要依据 在当前的经济形式下,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新一轮经济组织形式的重构,必将是一个复杂多变和漫长的过程,逐步将影响到以实体经济为主的中国,尤其是对以产业聚集为手段、产业成本为竞争力的园区化发展,有非常深远的影响。 产业园区的发展将更多的符合经济活动的核心规律,也将从一般性的成本竞争转向为效率的竞争和技术能力的竞争,将从一个规模化园区时代逐步走向“功能化园区”的时代。 产业园区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生产要素聚集 1、发展阶段:要素群群集阶段 2、产业聚集动力:低成本导向,由于优惠政策的吸引及生产要素的低成本,导致人才、技术培训、资本的滑入,但要素低效串配置 3、产业发展需求因素:廉价的土地、劳动力、优惠的税收政策 4、园区功能:加工型,单一的产品制造、加工 5、与城市发展的空间关系:基本脱离(点对点式) 6、由政府的优惠政策等“外力”的驱动 7、主要的产业类型: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 8、产业空间形态:纯产业区,在空间上呈现沿交通轴线布局,单个企业或同类企业聚集 9、园区增值方式:人们对园区主要活动的关注顺序是:贸-工-技。可称之为“工业产品贸易区”,其增值手段主要是“贸易链”,即通过与区内外、国内外的贸易交换获取附加值10、代表园区:我国一些发展水平信偏低的产业园区目前尚处于这一阶段 第二个阶段,产业主导特征 1、发展阶段:产业主导阶段 2、产业聚集动力:产业链导向。各种生产要素重新整合,形成稳定的主导产业和具有上、中、下游结构特征的产业链,具有较好的产业支撑与配套条件 3、产业发展需求因素:一定的配套服务和研发能力,这时期企业主要依靠外部科学结构和大学的支撑,因园区内企业自身能力较弱

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洋山保税港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以及上海市与浙江省联合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合作协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域范围) 洋山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包括小洋山港口区域、东海大桥和与之相连接的陆上特定区域,是实行一体化封闭管理并由海关统一监管的特殊功能区域。 保税港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执行。 第三条(区域功能) 保税港区主要开展集装箱港口运输装卸,货物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务,以及与国际航运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理赔、检测等服务业务。 第四条(管委会及其职责) 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上海市组建,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和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参加,在洋山港区建设省市联合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负责保税港区的日常事务管理。 管委会可以依法接受上海市和浙江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在保税港区内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并负责协调和配合口岸、海关、检验检疫、港口、海事、边检、工商、税收、金融、公安、环保、海洋等有关管理部门在保税港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港政航政和公安管理)洋山深水港区的港政、航政管理事项,由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实施。 保税港区的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事项,由上海港公安局洋山分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实施。 第六条(行政管理服务) 除口岸、港口、公安部门以及在保税港区内设立办事机构的部门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管委会组织下,定期到保税港区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保税港区内的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当场办理,但需要听证、招标、拍

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发展规划

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简称重庆保税港区),是重庆两江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8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8.37平方公里,是目前我国唯一内陆型、唯一空港加水港区双功能的保税港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重庆保税港区将在2015年前全面建成,一期工程(面积2.67平方公里)于2010年5月11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重庆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位于江北寸滩,包括长江中上游外贸集装箱枢纽港--寸滩港及周边交通枢纽,致力于发挥保税仓储、物流和商品展示交易等功能,填补了内陆型保税港区的空白。空港功能区位于渝北两路,无缝对接国内首批规划建设4条跑道、内陆最大的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致力于发挥保税加工、物流等功能,吸引高端电子产业企业落户。 重庆保税港区依托“一区双功能”独特优势,凭借两江新区先行先试权,通过政策创新和功能拓展,集聚国际国内人才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必将成为辐射长江上游地区、西部地区和内陆地区重要的保税生产加工基地、外贸物流枢纽中心、国际特色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进出口货物集散口岸。 港区规划:特有的“空港+水港”模式 --水港功能区:水港功能区规划面积2.43平方公里,由口岸作业区、保税仓储区、保税加工区、海关查验区、综合服务区五部分构成。 口岸作业区-重庆寸滩国际集装箱码头是长江中上游技术最先进、吞吐量最大的集装箱专用码头。目前已建成5个集装箱泊位,2个滚装码头,年集装箱吞吐能力可达到100万TEU,滚装汽车30万辆。最终可形成7个集装箱泊位,2个滚装码头,年集装箱吐能力达140万TEU。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一期建设围网面积1.7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口岸作业区、保税仓储区、出口加工区、海关查验区以及综合服务区,目前各项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和信息系统已全部建成。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及实例

综合保税区业务介绍 内容提纲 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三.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政策 四.综合保税区的海关监管方案一.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概况 海关保税监管体系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 区域整合的目标:以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措施相叠加,使各类特殊区域和监管场所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功能,并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形成既监管到位又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域。 区域整合的步骤:分“局部整合”、“全面整合”两步进行。 “局部整合”:一是积极开展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及开展研发、检测、维修业务试点,实现其以保税加工为主、保税物流为辅的功能组合;二是对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整合为可以进出口双向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并拓展其流通性简单加工和

检测维修功能,实现其以保税物流为主、保税加工为辅的功能组合;三是以强化保税功能为基础对保税区进行转型发展,开展政策叠加和资源整合;四是对具备条件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整合为保税港区、或是综合保税区、或是跨境工业区,实现其兼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口岸通关作业等功能的区域。 “全面整合”:即在“局部整合”基础上,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政策、监管模式和管理资源等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相仿、具有全面保税功能的大型综合性“保税监管区域”。 二.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 整合后的区域命名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有关税收、外汇等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 定执行,海关比照保税港区的监管办法对其实施监管

新站区产业发展规划

新站区产业发展规划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15)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原区域为核心,包括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委托管理区域,面积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约万人。为加速推进国家级新型平板显示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合肥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十七次五中全会和《皖江城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将合肥打造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总体规划框架下,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现状 (一)经济稳步增长。 一是近几年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0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亿元,2010年预计实现115亿元。二是工业投资和工业经济贡献率跨越式增长,工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大幅提高,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其中工业性投资年均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和%。三是商贸经济持续繁荣。2009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亿元,总量位居全市第二,预计2010年达到183亿元。四是财政收入稳步提高。2006年,全区综合财政收入亿元,2010年预计达到亿元,五年间增长68%。 (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试验区“大建设”成效显着,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容市貌焕然一新。站南商圈已经成型,建设品位逐步提升,站北城市路网相继建成和开工,环卫、水电气、通讯等公用设施不断完善。一批环保设施、园林景观和道路景观陆续建成,园区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综合承载不断提升。截止2010年上半年,十一五期间实际完成新建道路48.6公里,改造道路9.2公里,带状公园万平方米,桥梁7座,新增绿化面积85万平方米,道路交通设施、路灯、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等配套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实际完成工程建设投资亿元。 (三)产业发展实现大跨越。 “十一五”期间,围绕“工业立市”发展战略,试验区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新型工业、现代商贸及服务业”双轮驱动,积极打造中国(合肥)平板显示产业基地,狠抓“产业链招商”,先后引进了京东方六代线、鑫昊PDP、彩虹高世代玻璃基板、LED产业化、太阳能光伏等重大项目,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以新型平板显示为代表的泛半导体产业已成为试验区新的支柱产业,园区新型工业的布局和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四)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试验区以民生工程建设为中心,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建成34平方公里现代化新城,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自2007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2月

目录 一、产业发展现状与环境 (1) (一)发展现状 (1) (二)发展环境 (6) 二、产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思路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发展原则 (15) (三)发展目标 (15) (四)发展战略 (16) (五)发展总体思路 (17) 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18) (一)规划产业类型 (18) (二)港口作业 (18) (三)仓储配送 (20) (四)出口加工作业 (21) (五)贸易展示 (22) 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22) (一)港口装卸业务布局 (22) (二)物流业务布局 (23)

(三)出口加工业务布局 (23) (四)集中查验业务布局 (23) 五、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4) (一)完善保税港区机构设臵 (24) (二)全力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封关验收工作. 24(三)加快推进保税港区招商引资工作 (25) (四)尽快完善南沙保税港区集疏运体系 (25) (五)依托保税港区打造华南国际航运和物流中心. 25

2008年10月18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成为国内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之后获批设立的第9个保税港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2008?93号)明确提出,要求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国务院《批复》有关要求,特制定本产业发展规划。 一、产业发展现状与环境 (一)发展现状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位于广州南沙开发区东南部,规划占地面积约7.06平方公里,由五个地块组成:包括位于龙穴岛南部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4个5万吨级码头及后方堆场、物流园区一期及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6个5万吨级码头及其后方堆场、公共查验区四个地块,以及与龙穴岛隔江相望的广东南沙出口加工区地块。在功能上,南沙保税港区可分为港口作业区、物流作业区、出口加工作业区、江海联运作业区和公共查验区。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案例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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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规划简介 所谓产业园区,实际上是由于生产行为和交易行为带来的一种空间聚集模式,初期的聚集所带来的相关功能需求和衍生经济行为,造成了园区不同发展阶段的聚集方式和空间特征,也成为我们定义发展阶段特征的主要依据 在当前的经济形式下,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新一轮经济组织形式的重构,必将是一个复杂多变和漫长的过程,逐步将影响到以实体经济为主的中国,尤其是对以产业聚集为手段、产业成本为竞争力的园区化发展,有非常深远的影响。 产业园区的发展将更多的符合经济活动的核心规律,也将从一般性的成本竞争转向为效率的竞争和技术能力的竞争,将从一个规模化园区时代逐步走向“功能化园区”的时代。 产业园区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生产要素聚集 1、发展阶段:要素群群集阶段 2、产业聚集动力:低成本导向,由于优惠政策的吸引及生产要素的低成本,导致人才、技术培训、资本的滑入,但要素低效串配置 3、产业发展需求因素:廉价的土地、劳动力、优惠的税收政策 4、园区功能:加工型,单一的产品制造、加工 5、与城市发展的空间关系:基本脱离(点对点式) 6、由政府的优惠政策等“外力”的驱动 7、主要的产业类型: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 8、产业空间形态:纯产业区,在空间上呈现沿交通轴线布局,单个企业或同类企业聚集 9、园区增值方式:人们对园区主要活动的关注顺序是:贸-工-技。可称之为“工业产品贸易区”,其增值手段主要是“贸易链”,即通过与区内外、国内外的贸易交换获取附加值 10、代表园区:我国一些发展水平信偏低的产业园区目前尚处于这一阶段 第二个阶段,产业主导特征 1、发展阶段:产业主导阶段 2、产业聚集动力:产业链导向。各种生产要素重新整合,形成稳定的主导产业和具有上、中、下游结构特征的产业链,具有较好的产业支撑与配套条件 3、产业发展需求因素:一定的配套服务和研发能力,这时期企业主要依靠外部科学结构和大学的支撑,因园区内企业自身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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