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关于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清华大学(出版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新人教[2012]123号
【发布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2.08.14
【实施日期】2012.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关于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清华大学(出版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
班学习的通知
(新人教[2012]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传媒集团,有关图书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出版单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图书出版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能力、综合领导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国际竞争能力,新闻出版总署定于9月下旬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共同委托清华大学举办第四期出版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图书出版单位的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或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符合以下条
件:出版集团副总裁或者分管出版营销管理工作的社领导,年龄在50岁以下)。
二、推荐选拔程序
1.报名人员经单位推荐审核后报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报名表见附件2)。
2.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向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推荐。
3.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确定研修人选后,将由省(区、市)新闻出版局通知研修人员所在单位。
三、研修内容及方式
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战略新思维与资本运营、人力资源开发与绩效管理、企业文化与高效团队建设、国学商道与领导智慧、领导艺术与领导韬略等五个模块(详细课程见附件1)。教学模式为工商管理核心课程+专题讲座+沙龙+企业考察。
四、师资配备
以清华大学优秀总裁班师资为主,同时聘请国内其它知名学府及深受出版界欢迎的优秀工商管理教授授课。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
六、研修时间、地点
研修班共20天课程,历时一年,分五次授课,每次授课4天。
授课时间和地点分别为2012年9月,北京;2012年11月,上海;2013年3月,广州;2013年5月,武汉;2013年7月,杭州。课程顺序等同于课程模块顺序。
(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和课程以课前通知为准。)
七、研修费用
研修班学费共32800元,由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支付。学员集中上课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商务考察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八、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统一颁发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出版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课程学习证书、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光华管理人才研修班”证书。
九、有关事宜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级管理人员在职研修培训工作,要认真做好研修人员推荐工作,并确保研修人员学习时间。
2.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严格把好人员审核关,优先推荐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参加学习。
3.研修人员要自觉按照研修班的要求按时参加学习,自觉遵守考勤纪律和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4.学员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名片两张、2寸彩色近照3张(纯蓝底的证件照片)。
5.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联系人:杨学娟
电话:010-********
附件:1.研修课程
2.研修班报名表
3.名额分配表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2012年8月14日
附件1:
研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