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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43 意外事故及工伤调查报告管理程序

SAP43 意外事故及工伤调查报告管理程序
SAP43 意外事故及工伤调查报告管理程序

编制: 审核:批准:

1目的

为了及时调查及处理厂内的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发生于公司内任何涉及伤亡的事故,而伤亡事故是指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体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

3责任

社会责任管理代表:全权负责监督调查公司所发生的事故,并于事故发生后即时委任调查员(组)负责调查事故始末。

4内容

4.1调查原则

4.1.1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及尊重科学的原则;

4.2调查员(组)的资格

4.2.1负责调查此类事件的调查员(组)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例

如事故涉及工具使用不当的,健康安全代表应委任对该工具有所认识的员工出任调查

员(组);

4.2.2另外,为避免有任何偏私情况出现,负责调查此事故的人员应与所发生事故没有

直接利害关系。

4.3事故调查程序

4.3.1管理代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刻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如事态涉及员工受伤,应

委任调查员(组),负责调查此事件,并即时展开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证据的工作;

4.3.2如事故涉及死亡,管理代表应立刻通知当地劳动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4.3.3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保留有关证据;

4.3.4任何部门及人士均不得阻碍或干涉事故调查员(组)的正常运作;

4.3.5事故调查员(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及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资料,任何

部门及人员须密切配合不得拒绝。

4.4事故调查员(组)的职责

编制: 审核:批准:

4.4.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情况;

4.4.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确定事故责任者;

4.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并即时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4.4.4向健康安全代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5事故处理

4.5.1事故调查员(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

负责处理;

4.5.2健康安全代表须于调查报告完成后的两个星期内对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确定此部

门已经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做出改善。

4.5.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因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

况却隐瞒或不采取有效措施以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健康安全代表须按照厂规规定,

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如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5.4如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者,无正当理

由而拒绝接收调查者,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由健康安全代表按照厂规规

定,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如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6调查结果的公布

4.6.1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两周内完成,特殊事件不得超过一个月;伤亡事故处理

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4.7工伤事故的统计与分析

管理代表每个月对工厂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并做出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改善方案,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应呈予总经理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做出报告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1.1 本标准对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结 案及统计报告作出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冶铁矿工伤事故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 75号 2.2 《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94]冶生字第 239号 2.3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2.4 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规则》。

2.5 《武汉钢铁公司事故管理细则》(修订)钢政发[1990]84号。 2.6 《伤亡事故管理程序》QSP/C2102-96A。 3 管理职责 3.1 安环科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管理工作。 3.2 各级行政领导负责执行伤亡事故管理的法规及规定,配合医院抢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定期进行伤亡事故综合分析。 3.3 医院负责普及现场急救知识,对伤者及时抢救。 3.4 生产科、设备科、技术科、劳资科、组织部、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 3.5 团委参加30岁以下青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3.6 工会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工伤管理制度

淅川县奇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员工工伤保险办理 1、办公室分批招聘的员工在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并视情况为员工申报相关保险。 2、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用工合同),办理员工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3、各部门申请增补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前3日内为员工办理申报手续。 四、工伤的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醉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自残或自杀; 6、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人员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2办公室负责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3、企管科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分管领导,督促事故部门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 4、办公室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参保的规定,三天内向县劳动部门、保险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和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5、办公室收集工伤员工就诊资料(就诊资料:医院的工伤、基本医保的专用处方、结算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单、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病历等)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医保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工伤理赔。 6、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办公室负责,并报公司领导审核。 7、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将其送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进行治疗。如未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工伤员工就医时,护送就医人员必须要求医院使用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发票、结算单、诊断证明。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记录。 八、工伤治疗 发生工伤后,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情况可选择就近医院治疗。 1、门诊治疗 普通治疗原则上在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费用原则上由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待理赔报销后予以返还。 2、住院治疗

九厂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和工伤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和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预防和防治职业病,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企业内部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的职业危害和以及法律规定的权益的损失。 三、依据标准: 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 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三、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由办公室负责职业病管理,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厂长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和工伤保险的有效实施; 6.协助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在本企业从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工作;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5.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6、财务部门提供职业危害防治和工伤保险的资金保障。 (三)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工伤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四)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日常监测人员负责对职业危害监测; 2.对粉尘的作业区,一天进行一次时间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 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五、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 设置、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一月一次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在公示栏公示。

教师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教师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受伤员工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 二、事故情况 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 受伤部位: 三、事故经过: 四、现场证人: 五、处理意见: 单位名称(盖章)时间 篇二: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受伤员工姓名: 性别: □男□女年龄: 事故日

期: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员工的正常工作: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受雇时间: 年月 伤情:在相关项目前打X □烧伤□烫伤□烧伤(化学性)□砍伤□撕裂伤□刺破□磨擦伤□挤压伤□骨折□擦伤□挫伤□电击□职业病□其它: □厂内急救病假 1-3天 □外送治疗病假 4-12天 □病假12天以上 □截肢永久伤残 其它:死亡 受伤部位: □眼□头□颈部□背部□胸部 □腹部□手臂□手腕□手□手指 □腿□脚□脚趾□肠□其它: 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 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

□操作机器: (机器名称) □操作手工工具 □处理材料□维修和维护(机器) □维修和维护(建筑) □其它(请描述) 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事故调查报告 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如何? □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从来没有 这种活动上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吗?□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 □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反标准程序进行 危害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导致危险状况存在的诱发因素.请在相关项目前打X: □机器或工具的缺陷. □没有检查机器导致未能发现危险的存在. □没有正确的使用机器或工具. □没有正确的机器或工具.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标准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实施生产事故监控,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事故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报告、事故信息管理、工伤的上报认定等。 第四条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4)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事故管理职责 安全部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及生产事故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 1、凡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935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

年10月1日实施。] 4.工伤事故报告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

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编号:SM-ZD-22919 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 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20平方厘米; (1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舌缺损>全舌的2/3; (14)双侧完全性面瘫;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7)单肢瘫肌力二级; (1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三级; (19)双足全肌瘫肌力二级; (20)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26)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27)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29)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瓣膜置换术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3)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尘肺ⅱ期; (37)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呼吸困难三级; (39)肝切除2/3;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1.目的 为做好各类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积极采取各项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众汽车(含沪外工厂、上海上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3.定义 3.1 工伤事故: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 未遂事件: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3.1.2 包扎/急救事故:经过医药箱药物或在医务室简单处理,不需要进一步去医院处理即可继续工作的伤害事故。 3.1.3 可记录事故:指所发生的伤害经医院处理后暂时难以继续原工作内容,但不损失第二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3.1.4 轻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大于1 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工伤事故

(安全生产)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工作指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工作指引 1、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2、适用: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3、定义和术语: 工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4、职责权限: 4.1 人资部行政课:4.1.1应急处理,接到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作出正确的处理措施; 4.1.2跟踪后期的治疗和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4.1.3每月统计工伤管理成本,并依本制度对相关人员绩效进行评定; 4.2人资部培训课: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应急处理、急救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正 式版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项目部职民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受到伤害,有效保护职民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本项目所有职民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主要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2003〕185号)及《工伤认定办法》、《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支部、综合办公室、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和管理本制度,并负责对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处理工作。 2.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实施执行本制度。 四、工伤保险及职业病的认定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多篇范文)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xxxxxxxxxxx公司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受伤员工所在部门:姓名:性别:年龄: 事故日期: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员工的正常工作:事故时所从事的工作:入厂时间:年月工龄:事故现场目击人:伤情:受伤部位: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事故调查结果: 员工正在做什么:列出使用的工具:列出使用的个人防护设施:员工从事这种活动的频率如何? □ 每天□ 每周□ 每月□ 每月不到一次□ 以前□ 从来没有这种活动是正常工作的一部分吗?□是□不是 员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否有标准的操作程序?□有□没有 工人是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是□否如果没有,请描述如何违 反标准程序进行: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和方案:报告填写者:职位:主管领导:日期:总经理批示意见: 第二篇: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 第1 页共22 页

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体系文件 □ 行政文件 □ 其他文件 文件名称: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在从事生产和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职业病以及非生产性意外事故后,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善后处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也适用于派赴外单位的员工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及在生产地域内工作的外协单位人员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 . 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事故处理的审核组织。 安全部门的职责 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跟踪调查,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等工作。 负责伤员的救护和医疗处置。 负责本生产区域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办理、工伤待遇确认等处理及“四不放过”工作。 负责国家和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相关工伤事故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的落 实。 负责处理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定、工伤人员的工伤假期及相关善后问题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事故有关人员到场。 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拍摄、调查、分析,并负责和组织相关人员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证词等。 负责对本部门的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工伤事故定义、分类与统计本规定所称工伤、意外事故视同工伤认定与界定标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工伤认定办法》执行。 工伤人员事故定性、处理原则及严重程度统计标准,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事故中财产损毁严重度则由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定。安全部门应按照事故类型、性质做好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对重复事故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 度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 编制: . 复核: . 审核: . 云南建投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进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年 8 月 10 日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项目部职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人身受到伤害,有效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 1、项目部员工或在本项目从事项目建设工作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主要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185号)及《工伤认定办法》、《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 三、职责 1、项目部领导、办公室、安全部和工会负责监督执行和管理本制度,并负责对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处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实施执行本制度。 四、工伤保险及职业病的认定

1、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它情形。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705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

职业病职业卫生防治管理程序

X X X X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编制: 修订: 审核: 批准: XXXX矿业有限公司发布

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对公司可能产生的职业卫生和防治进行确认,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提出预防和防护措施及日常的管理要求。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XXXX各厂、室、处、工程公司(队)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2002年5月28日。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9.1 4 术语 4.1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可分为职业病与职业性多发病。 ——根据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眼病等10类115种。与职业性多发病不同,职业病的病因是单一的因素——不良工作条件。 4.2职业性多发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将职业性多发病定义如下:凡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或间接地构成该病病因之一的非特异性疾病均属于职业性多发病(也称工作有关疾病、职业性相关疾病)。如疲劳、矿工中的消化性溃疡、建筑工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如腰背痛)、各种职业性综合症、某些妇女病以及已发现与职业因素有关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等。这些病症与多种非职业性因素有关,职业性有害因素不是唯一的直接的病因,但能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疾病的病症。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所患疾病可得以控制或缓解。 5 职责 5.1安全处职业健康监测科负责公司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5.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包括职业卫生设施配置、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6 工作程序 6.1总要求 6.1.1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机制。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6.1.2公司(包括各外包工程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2018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分类、抢救、报告、调查、处理等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xx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3 管理职能 3.1安全环保处负责本标准的贯彻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 3.2 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贯彻执行。 4 术语和定义 4.1本标准所称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 4.1.1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4.1.2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且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 4.1.3破坏性事故:是指行为人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4.2按其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4.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2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2.3死亡事故:指由于事故造成生命的终结。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轻伤事故的处置程序 5.1.1轻伤事故的报告:当有轻伤事故发生时,事故的受害人(或见证人)要迅速报告本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则迅速用电话报本公司总经理,并同时用电话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接报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 5.1.2 轻伤事故的处置:部门(或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将伤者送往

城阳区医院进行治疗。并让陪同人员告知接诊大夫,医疗范围不能超出“三个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谁同意的谁报销。整个治疗过程都由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负责。 5.1.3 轻伤事故的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发生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除要把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责任者调查清楚外,并要搜集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最少俩人),要有证人的亲笔签名。证词要指定专人保管,长期保留,以便备查。并按工伤事故统计台帐的要求登记台帐。一式两份,经总经理签字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份报集团安全环保处,一份部门(或子公司)留存备查。 5.1.4轻伤事故的善后:轻伤事故的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来进行善后处理,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安全环保处将对事故情况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引起高度重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2重伤事故的处置程序 5.2.1重伤事故的报告:当有重伤事故发生时,事故的见证人要迅速报告本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则迅速报本公司总经理,并同时用电话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接报后,要迅速报总裁并通知有关部门,以便于重伤事故的调查以及工伤治疗费的报销。 5.2.2重伤事故的处置:部门(或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根据伤情迅速将伤者送往城阳区医院或上一级医院进行治疗。并让陪同人员告知接诊大夫,医疗范围不能超出“三个目录”(急救、抢救期间除外),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除急救、抢救期间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谁同意的谁报销。整个治疗过程都由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负责。 5.2.3重伤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环保处组织工会、设备工装处、电力处等对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发生重伤的子公司(或部门)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分管领导要组织生产、设备及见证人协助调查。调查结果由安全环保处(用工作信息单)起草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调查人员在会签栏签字。调查报告报分管领导和总裁。经领导批示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子公司,以从中吸取教训,做好预防工作,杜绝重伤事故的发生。安全环保处负责对重伤事故进行登记、建帐工作。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二)

前言 2012年6月,《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版已颁布实施至今。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伤事故管理,突出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工伤事故风险和运营成本,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参阅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制。 本办法由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口。 本办法起草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薪酬福利部。 本办法修订生效日期:2013年6月1日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目录 一、适用范围 二、工伤常识 三、工伤处理三部曲 3.1伤员救治与公司内的行政申报; 3.2工伤认定申请与工伤鉴定申请; 3.3工伤费用报销与理赔。 四、工伤预防 五、附则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其他存在聘用关系的所有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伤害的管理;有特别指定适用的按指定。 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实习协议确定费用等相关责任的承担。 二、工伤常识 2.1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报): 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1.4患职业病的; 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认定工伤: 2.2.1故意犯罪的; 2.2.2醉酒或者吸毒的; 2.2.3自残或自杀的。 2.3工伤程度区分:公司为了对工伤事故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按工伤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个级别。轻伤指医疗总费用预计低于5000

工伤工伤、职业病管理控制程序

工伤、职业病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控制和消除工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工伤、职业病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工伤的确认,职业病查体、诊断,工伤、职业病劳动鉴定评残及待遇的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一切事故。 3.2 职业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属国家法定范围内的疾病。 3.3 尘肺病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4 职责 4.1 安全监察处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复核和最终认定。组织职业病的诊断、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参与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4.2 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职业病的劳动鉴定和评残。 4.3 人力资源处负责工伤、职业病保险待遇的执行。 4.4 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待遇落实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工伤、职业病范围及其认定 5.1.1 工伤的认定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5.1.2 本程序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1.3 认定工伤、职业病应当根据以下资料: a)职工工伤报表; b)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据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订书。 c)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分析报告; d)各单位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5.2 工伤、职业病的预防 5.2.1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5.2.2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 5.2.3 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2.4 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个人保护意识。 5.3 工作环境的定期监测 5.3.1 生产调度处定期对各生产单位的工作环境中的噪音、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安全监察处。 5.3.2 安全监察处每年对各生产单位粉尘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进行一次监测。 5.3.3 各生产单位的噪声监测由生产调度处统一监测,并将结果报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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