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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

京( )国土用[审]字()第号

北京市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

申请用地单位(章)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

以上由申请用地单位填写,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章)年月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申请用地单位:依据项目立项、规划批准文件中所注单位全称填写。单位性质:依据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填写。

用地单位主管机关:一般指建设单位按行政或业务隶属关系直属的处、局级以上的领导机关。涉及两个以上不同隶属关系建设单位主体的,应填写两个以上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指立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指认审定的项目名称,填写时要用全称。

申请用地位置:指建设项目座落土地上的街道、道路、里、胡同、巷等位置对应的门牌号码或社会认知的地点名称。

用地四至:指申请用地的四至范围,可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复函》或《规划意见书》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申请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代征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其它用地面积:指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定的用地范围中符合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填写。

计划建设期限:指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意见(复函)》或《规划意见书》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依据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内容填写。

土地所有权性质:指是国有性质或农村集体性质。

拆迁情况:指拆迁户数,包括单位数和居民数。

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文号:指有批准权限的审批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复文号。

规划方案意见文号: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方案复函》文号或《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文号。

规划用地许可证号: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

项目计划通知书文号:指中央单位的建设项目提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设项目征地计划通知书》或施工计划批准文件文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号: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各分局核发的土地预审批准文号。

土地征地批准文号:指新征地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征地)文号。

征地结案情况:指新征地的需提交征地补偿及安置完成的证明文件。农用地转用情况:指农用地转用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备注:依照“京政办发[2005]70号”规定的区(县)政府职责权限,本表作为区(县)政府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事项时使用

权利申报申请书

权利申报申请书 范本

申报权利,是指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的行为。申报权利是利害关系人维护自己权利不因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而受到损害;人民法院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于判明是否对失票作出除权判决,而不是确认申报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一)申报权利的条件 关于申报权利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虽无明确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申报权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权利人应当是持票人。所谓持票人,是指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即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后,取得该票据的人。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分离的;持有票据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所以,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必须是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为此,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申报人出示的票据,必须同被催告的失票一致,申报才能成立。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权利的申请。 2.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申报权利一般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0日,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如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因故未申报权利,而在申报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同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报权利的效力 申报权利的效力,是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后果,即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在法律上产生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申报后,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申请人如不服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裁定,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认为利害关系人的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就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法院驳回申报的裁定,也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最新)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第一篇:塑料包装总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拟将X原X市塑料包装总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市残联建设X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划拨宗地概况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地位于X原X市塑料包装总厂地块,土地面积为6666平方米(折合9.9990亩,详见附图红线范围)。 (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X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X建设〔X〕31号)要求,该地块的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土地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2.容积率:0.45≤容积率≤1.5。 3.建筑密度:≤30%。 4.绿地率:≥35%。 5.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5米高程为基准面,以60米高程为上界限,以30米高程为下界限,高差为30米。(本条款高程为56黄海高程基准)

6.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其余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梧建设〔X〕31号文件。 二、划拨宗地的相关规定 (一)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宗土地只限用于建设X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项目,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者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或赠与;如需转让、抵押、出租或赠与,须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四)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市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自批准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起,逾期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4.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六)在批复之日起90日内,市国土资源局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划拨宗地交付给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划拨宗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完成整个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因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的,每延迟一日,市国土资源局将按规定收取违约金。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国土资源局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建设用 地划拨用地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 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其无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行政许可行为。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24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1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0〕14号)。 二、申请人 淳安县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 三、受理条件 1、地块涉及农用地已经批准农转用手续; 2、已完成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方案设计等审批手续。 四、办事流程 资料受理——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县土地规划联席 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征收(收回)土地呈报表(国土局用地科领取) 3、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4、发改立项批复或备案(发改局办理) 5、土地预审意见(国土窗口办理) 6、无矿产资源压覆证明(国土窗口办理) 7、农转用批文(国土窗口办理)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住建局规划部门办理)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建局规划部门办理) 10、规划设计条件(住建局规划部门提供) 11、规划红线图(住建局规划部门提供) 12、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宗地图(用地单位委托测绘公司) 13、涉及林地的需提供《林地许可证》 14、涉及违法用地,经同意补办手续的,需提供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收据复印件;有关责任人员处分建议书(涉嫌犯罪的应提交土地犯罪移送书复印件);国土执法大队审查意见。 15、分期建设的项目,提供发改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6、其他 备注:以上资料均为一式四份原件 附:提交资料的样表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枣庄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保障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8]9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管理工作。 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承担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其中市中区城市规划区内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枣庄高新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承担。 发改、经信、财政、监察、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第四条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 (二)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是否完成规定的投资强度; (四)改变用途、容积率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 (五)是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是否超期使用临时用地; (七)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事项。 第五条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开工、竣工申报制度。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部门书面申报,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土地使用权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国土资源部门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 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由同级政府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第六条建立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下发或有偿使用合同签订后,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用地信息公示牌,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合同号)、用途、面积、四至、容积率、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监管机构、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43039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67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61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10)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2010)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秦都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2010)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能否向法院申请直接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条规定为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不能清偿债务”是指被执行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暂时缺乏偿还能力,或者暂时只能具有部分偿还能力。(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即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已到履行期限的实现债权,第三人负有依照法院规定或有关约定向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义务。不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债权有部分到期,部分不到期的,只能对到期部分予以执行。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由于《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这类债权也应按到期债权对待,但应当给予第三人必要的准备时间。(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而且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若第三人对债务关系持有不真实或者被执行人有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方面的异议,则应当在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第三人如果对到期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仅提出与申请人之间无债务关系或者仅对执行程序等非实质性方面持有意见,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虽已到期,但尚未结算的,可在结算后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予以执行。(4)被执行人未向第三人主张该到期债权。如果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已就此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或仲裁,则不能直接强制执行。(5)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综上所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申请,并提供债务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的

条据书信 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

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 收据 人民法院: 本人(单位)就()字第号案中可能发(还)给本人(单位)的诉讼费、执行款、保证金等款项,提供如下账号,申请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账户中。 户名:(必须与申请人一致){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 卡号: 开户行:(该银行卡现由本人(单位)妥善保管) 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 户名、卡号、开户行属实,如有虚假或错误,责任由本人(单位)承担。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篇二:《个人案款转账领款申请书》 附件: 个人案款转账领款申请书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因不便亲自前来法院领取案号为:()浦字第号,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应发还给本人的诉讼费□、执行款□、保证金□、特申请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划入本人“银联”卡中。所提供的户名、卡号、开户行属实,如有虚假,一切责任本人承担。 户名:卡号:

开户行:(该银行卡现由本人妥善保管) 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申请人(签字):2xx年月日承办人(签字):篇三:《领款申请模板》 领款申请 致:xx有限公司: 兹有我承建贵司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按照合同约定第条之约定“”,现我公司申请第次工程款,此次申请领款金额为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柒仟零捌元整),截止本次累计发生金额元(大写五仟零玖拾玖万贰仟捌佰肆拾壹元整)。 本次已完成如下工作: 1.费用:元 2.费用:元 3.费用:元 4.费用:元 5.{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 以上各项费用合计:元{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 我公司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法院的领款申请书怎么写}.篇四:《领款申请》 领款申请 公司财务处: 因需要,在公司财务处领取款项元(大写人民币:) 特请示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申请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会计(签字):出纳(签字)年月日 领款申请 公司财务处: 因需要,在公司财务处领取款项元(大写人民币:) 特请示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申请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会计(签字):出纳(签字)年月日篇五:《申请领款单》 申请领款单 申请单位年月日篇六:《申请领款单》 申请领款单 申请单位年月日篇七:《领款申请单》 内容仅供参考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处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申请公示催告。 该票由______银行____________支行(分理处、信用社)于____年__月___日签发,票号码: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 付款单位: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背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法院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2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号。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个体工商户,表述为:xx,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 XX业主,现住xx市XX区XX号。) 电话:159xxxx7909 申请事项: 申请公示催告,宣告ΧΧ票据无效。 事实和理由: 201X年X月X日,申请人XXX。(注明:取得票据的事实、丧失票据的有关情况。特别写清楚该票据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票据支付银行等具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宣告该票据无效。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01X年X月X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3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道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钱______职务:总经理电话: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办事指南

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14050500200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 号, 1998 年 12 月 24 日。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3 号, 1999 年 3 月 2 日。 3、《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 2003 〕16 号, 2003 年 3 月 30 日。 审批条件 1、无《建设用地通知书》,仅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用地批准权在市政府的案件; 2、无《建设用地通知书》,涉及使用集体土地和农用地,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后,已办理征(用)地补偿结案手续的案件; 3、已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征地拆迁已结案的案件; 4、已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仅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用地单位申请在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前,先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再继续实施拆迁的案件; 5、在历史用地范围内,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案件。 6、已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依规划涉及调整建设项目或用地界址的案件。 办理程序 1.预处理阶段(第4、5案); 2.窗口受理; 3.审核、拟文发文; 4.评估、会签; 5.核发。 申报材料 1、申请表(①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②各单位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2份,①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企业法人同时提交经年审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提交经年审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④项目公司需提供项目公司成立批文,中外合作项目需要提供外经贸局批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①各单位盖公章)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2份,第5类案可不提供) 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2份,①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或《报建审核书》及附图或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及各层报建平面图、剖面图等②上述资料视规划报批进度而

公示催告程序.doc

1、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否则宣告该票据无效的程序。 2、申请公示催告必备的条件 (1)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 (2)必须由票据持有人提出申请。 (3)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必须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审理程序 (1)发布通知和催促公告; (2)发布除权判决; (3)除权判决的效力。 1 2

全品学堂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表 北京全品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要求贵公司处理由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沉迷贵公司所运营的(填写游戏名称)网络运营游戏问题,并按本人意愿对被监护人使用的游戏帐号进行控制。 本人承诺:本人将及时主动地按贵公司之需要向贵公司提供与被申请控制帐号(“被申请帐号”)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若第三方对本人申请控制的帐号提出权属异议,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公司向该第三方或法院提供本人提供给贵公司的材料。 本人了解并承诺:贵公司对被申请帐号的调查和控制措施均是应本人申请所为,本人自愿承担贵公司因对被申请帐号采取措施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用、民事赔偿等)。 特此申请。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保证书 北京全品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贵公司按照本人申请对(被监护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使用的游戏帐号(被申请帐号)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如有用户向贵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贵公司可按照本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向我发送书面通知,且本人保证在贵公司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贵公司要求对异议人提起诉讼以确认被申请帐号的归属和使用权利。如本人在上述期限内不对异议人提起诉讼,本人同意贵公司终止处理本人申请,并由贵公司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对被申请帐号的控制措施,本人没有任何异议。 特此保证 保证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篇一:公示催告(模板)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申请事项: 申请公示催告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于年月在因丢失汇票/支票张,支付银行全称为,出票人名称为收款人名称为, 票据号码为,票面金额为,出票帐号为。现向法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宣告该票据无效。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篇二: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 住所:天台县赤城街道坡塘 法定代表人:陈爱明任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整一张因遗失,请求予以公示催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持有出票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收款人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出票人为;宁波市龙嘉摩托车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整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xx年4月10日,票号为20938312。2011年10月20日不慎遗失这张汇票(详见附件)。 我公司是这张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对这张汇票不会有其它利害关系主张权利。 为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公示催告,请求你院迅速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停止支付同时发出公告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在公示催告期满时作出判决,宣告这张汇票无效。 证据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二、企业代码证1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 三、银行承兑汇票1份 此致 天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爱明任董事长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篇三: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申请事项: 对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 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因与出票人山东省xx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往来,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该怎样处理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该如何处理?如何处罚? 一、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法律要求和办理程序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所有权人需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改变用途涉及的法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第56条和《城乡规划法》36—43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6条的规定,今后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改变用途批准文件,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建设用地手续: 1.改变后的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批准,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办理相应的划拨用地手续,换发新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改变后的土地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进行了具体明确,具体又可分两种情况: ①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明确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改变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供应,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②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没有明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没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7条的规定,经批准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但应当按照补办出让时土地市场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 即:应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新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用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该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月日

摘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建设项目名称:。 二、本宗地的用途: 。 三、宗地编号:。 四、本宗地坐落于 。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平

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一般规定 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 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月日

摘要 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建设项目名称:。 二、本宗地的用途: 。 三、宗地编号:。 四、本宗地坐落于 。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 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 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 一般规定 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本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建、翻建、重建的,必须符合政府调整后的规划。

法律文书练习题库分享

法律文书练习题库 法律文书练习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二、 1、自然人起诉的,民事起诉状首部中应依次写明原告的()。 A .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参考答案:A 2、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应谁的要求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A . 检察院参考答案:A 3、填写逮捕证时,“住址”这一项应该填写()。 A . 被捕人的常住地,即户籍所在地参考答案:A 4、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A . 第一次讯问参考答案:A 5、以下不属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类法律文书的是()。 D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参考答案:D 6、下面是 X 市公安局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文书编号,正确的是()。 D . X 公刑提捕字(2005)15号参考答案:D 7、下面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D . 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存入侦查工作卷参考答案:D 8、以下不属于侦查终结类文书是()。 C . 呈请破案报告书参考答案:C

9、关于书写“通缉令”的简要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 对发案的时间、地点、经过的书写要详细、具体参考答案:B 10、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一人犯数罪的,叙写的顺序应当是()。 D . 罪行主次参考答案:D 11、在以下法律文书中,()必然是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B .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参考答案:B 12、为提起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而制作的文书是()。 A . 刑事自诉状参考答案:A 13、下面哪个文书不用送达人民检察院()。 B . 呈请拘留报告书参考答案:B 14、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 . 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参考答案:C 15、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B . 程序问题参考答案:B 16、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 欢迎来到,下面是我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一: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审批表: 京国土用[决]字()第号 北京市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申请审批表 申请用地单位(章):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 精品文档,欢迎下载

以上由申请用地单位填写,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章)年月 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申请用地单位:依据项目立项、规划批准文件中所注单位全称填写。单位性质:依据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填写。 用地单位主管机关:一般指建设单位按行政或业务隶属关系直属的处、局级以上的领导机关。涉及两个以上不同隶属关系建设单位主体的,应填写两个以上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指立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指认审定的项目名称,填写时要用全称。 申请用地位置:指建设项目座落土地上的街道、道路、里、胡同、巷等位置对应的门牌号码或社会认知的地点名称。 用地四至:指申请用地的四至范围,可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复函》或《规划意见书》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申请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代征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其它用地面积:指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定的用地范围中符合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填写。 计划建设期限:指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依据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内容填写。 土地所有权性质:指是国有性质或农村集体性质。 拆迁情况:指拆迁户数,包括单位数和居民数。 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文号:指有批准权限的审批部门核准立项(包括年度结转、项目延续)批复文号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准立项批复文号。 规划用地许可证号: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Sample display of application for public summon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前言: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 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也是 一种专用书信,表情达意的工具。本文档根据申请书容要求和特点展 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 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 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 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

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 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 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 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 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 法院申报。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几个法律问题

票据被诈骗应允许受害人申请公示催告 在社会融资监管缺失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很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大量票据需要融资的情势,花样百出地骗取持票人的票据。而我国《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对被诈骗票据的受害人能否申请公示催告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失票救济,值得探讨和关注。 一、何谓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票据所有人在票据丧失后,向付款地银行基层法院申请公告的非诉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票据权利,如逾期无人申报或申报无效,则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作废。申请人可依据法院的除权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应范围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

定。”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但被骗的银行承兑汇票能不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呢? 仅从法条字面上看,只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但我们不能仅拘泥于对法条字面上的理解。从上述条文的立法原意看,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定事由应当理解为票据持有人因意志以外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脱离持有人的有效控制的情形发生。况且,异地法院不知道申请人票据是被诈骗丧失的,作为一般丢失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除权判决并无不妥。由此可见,对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如因诈骗丧失了票据,这是持票人意志以外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持票人本人并无过错,加之诈骗行为人骗取票据后从事非法经营,相对于后手持票人来说是否为善意取得,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具有不确定性,极有可能是非法转让他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符合公示催告中关于被催告的利害关系人不特定的要求,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亦与上述条文中的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由完全相同,因此,受害人可以尝试通过公示催告程序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在失票救济制度当中,由于我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办理公示催告当事人的资格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六条也规定,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因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8-04-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对1999年印发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国土资源部1999年印发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时停止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 签发时间:年月日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何不同? 国有建设用地主要有出让、划拨两种取得方式,不同方式会影响土地使用者如何使用土地、就该土地如何获得收益等等。那么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有哪些不同?今天就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在设立方式、取得有偿性、使用年限、土地建设项目、取得方式方面作区别介绍。 1.能否约定设立不同 通过出让方式签订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出让合同双方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由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职权依法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不允许双方约定。 2.是否有偿取得不同 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需要受让方向国家交付出让金;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使用人无需支付出让金。虽然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的也需要缴纳安置、补偿等费用,但是这些费用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对价,而是对被征收人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或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损失和重新安置的补偿。 3.具体使用年限不同 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最高年限由土地的使用用途来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方式没有期限的限制。 4.土地的建设项目不同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具有营利性、私利性。而划拨方式只适用公益事业或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机关用地和建设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取得方式不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协议属于双方协商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属于公开竞价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而划拨方式最基本的特征是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以上内容都了解吗?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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