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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案件之十五江底沉盒之谜

长案件之十五江底沉盒之谜
长案件之十五江底沉盒之谜

长案件之十五江底沉盒之谜

江底沉盒之谜

文吴明滔

一、捡到“宝盒”

1950年3月14日清晨,南京市公安局特侦队侦查员程芝清像往常一样,一身寻常市民装束,迈着从容的步伐走进了位于下关区宝善街的“寻梦茶楼”。

南京市于1949年4月23日解放。在解放的头一年里,在全国各大城市中,这个市的公安局局长的更替应该算得上是最为频繁的。从1949年5月

15日市公安局对外挂牌(当时称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办公开始到当年年底,有三位老革命先后担任过市局局长:首任局长是周兴,他从5月份开始

担任局长,三个月后就调走了。接替周兴出任市局局长一职的是龙潜,龙潜

在市局局长位置上待的时间比周兴稍长——四个月,到当年12月份,就接

到命令调走了。然后,南京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就迎来了他们的新领导——曾

护卫毛泽东主席赴重庆谈判、后来出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大名鼎鼎的陈龙。

六朝古都南京一向被认为是藏龙卧虎之地。因为曾是国民党政府的首都,国民党败逃前,留下了隶属于多个特务机构的为数惊人的潜伏特务组织,还

有畏罪逃窜来到此地的国民党军警宪特、散兵游勇、还乡团、恶霸,以及江

洋大盗等刑事犯罪分子。总之,各类敌对分子的存在对于新生的人民政权是

一个很大的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始终将打击上述敌对分子作为首要职责。

陈龙到任后,经过一番调查,针对当时的治安形势,决定组建一支特别侦查队,简称“特侦队”。特侦队的职责是:在全市范围内收集情报,分门别类

提供给市局或者分局的政治保卫、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部门;必要时直接

参与对上述各类案件的侦查活动,这种参与分为“完全独立侦办”和“派员

协同其他部门侦办”两种。

程芝清就是市局特侦队的一名队员,时年二十三岁,武工队出身。他自

2月初报到以来,一直做着收集情报的工作。这几天,程芝清盯上了“寻梦

茶楼”。这家茶楼有点儿名不副实,说是茶楼,却是平房;招牌倒是十分豪华,老远看着以为是一家大茶楼,其实只有一溜儿四开间门面,二十来副座头。这是一家大众化茶楼,经济条件较好的茶客是不会上这儿来喝茶的。但

程芝清发现,每天来喝茶的这些经济状况中等偏下的茶客的信息量很大,涉

及三教九流。因此,程芝清相信只要耐心守候在这家茶馆里,迟早能够获得

有价值的情报。

果然,这天程芝清听到了一个传闻:今天上午九点,将有两拨乞丐在三

圣庙斗法,为的是争夺一个“宝盒”。这个传闻的具体说法如下——

每年的早春,是乞丐乞讨的淡季。因为这当儿刚过完年,人们需要为生

活而奔波忙碌,外出闲逛的人大大减少;而且,过年时大家都把钱钞花尽了,没有多余的零钱和食物(当时的乞讨是以食物为主的)施舍。那么,乞丐靠什

么生活呢?他们就会找一些零工做。干什么活儿那就要根据各自所占地盘的

情况而定了,比如有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地盘的,那就去帮旅客搬个

行李、拥挤时头前开个道什么的,当然对于服务对象是要有所选择的,必须

是看上去有施舍能力的才行。地盘内没有这种便利条件的,那就需要动真格

卖力气了。

即将出场斗法的那两个乞丐帮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们所占的地盘内没有

车站,也没有码头,因此,就只好去沙场干挑沙的活儿。

发源于青藏高原沱沱河的长江,流经四川、湖北、江西、安徽进入江苏,滚滚波涛夹带着大量泥沙,沉淀于江底。人们发现这些沙子可以作为建筑材

料使用,于是,长江沿岸就产生了采沙这样一个行业。这个行业现今还存在,不但存在而且得以发扬光大。如果你坐船游览长江,经常会看到三三两两的

采沙船,船上有一根合抱粗的钢管伸到江底,用吸沙泵将沙子吸出水面,再

倾倒在旁边的运输船里。江底的沙子不吸还不行,长期淤积,就必须抬高江堤,否则江水就会漫出来形成灾害;但过度开采也不行,江底形成深坑后会

导致江堤垮塌。所以,现在长江里的采沙船必须持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许

可证才能作业。但在解放初期,江底的沙子还没有过度开采之虞,所以政府

是不管的。当时的采沙船都是人工作业,通常是划一条三吨以下的木船,采

沙工用两根长长的竹竿吊着帆布沙兜从江底一兜一兜地把沙子捞上来;也有

使用人工转动的绞盘作为动力,带动由一块块铁片组成的小型输送带将沙子

从江底源源不断地捞上来的,这在当时就是先进设备了。

捞起的沙子装满船靠岸后,需要人工一担担地挑上岸堆放好,等客户前

来装运。这种堆放沙子的地方,就称为沙场。通常,是由某个老板出资购置

船只、工具后,雇用采沙工捞沙子,然后联系客户出售。沙子分量很重,湿

沙更是沉重,所以挑沙的活儿属于重体力劳动,寻常出卖体力谋生的人都是

能避则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来干这活儿的。于是,一些身强力壮的乞丐

出场了。

这些乞丐属于两个不同的帮派。按照阶级划分,乞丐属于最彻底的无产者,除了一无所有还是一无所有,此外,还狡黠、调皮、不守规矩、不喜欢

受约束,因此沙场老板雇用他们时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矛盾的帮派,

为的是不让他们抱成一团,否则,这些临时工跟老板斗争起来,可以让你欲

哭无泪。老板不但亲自挑选乞丐临时工,还会把不同帮派的乞丐互相搭配后

分配到各个岗位上去干活。

导致今天上午那场斗法的起因,就源自两个不同帮派的乞丐。这两个乞丐,一个名叫黄富昌,一个名叫吉顺根。他们所在的两个帮派,在江湖上没

有任何名气,所以也就不似武侠小说里的帮派那样有一个响亮的名号,为了

便于叙述,我们就以“甲”、“乙”相称。黄富昌属于甲帮,吉顺根属于乙帮。老板安排这两人给一条沙船卸沙,两人轮流挑沙,每人挑十担轮换,换

下的一位就在船上往挑担者的竹畚箕里装沙。

意外就是在这时出现的。装沙的黄富昌一铲子下去,感觉触到了一样硬物,以为是石头,没有在意。待到铲出来时,不禁一怔:竟是一个金属盒子!黄富昌还没有回过神儿来,挑担的吉顺根眼疾手快,扔下扁担俯身拾起盒子

抱在怀里。黄富昌的反应也不慢,马上轻呼一声:“小心爆炸!”

此语倒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一年前解放军饮马长江准备攻打南京时,

国民党的江防部队确实在下关区的江边埋过地雷。有一种美国制造的地雷,

形状就像此刻吉顺根抱在怀里的那个金属盒子,据说内装钢珠,爆炸时杀伤

力不小。下关这边的乞丐差不多都听说过这种地雷,有的还亲眼看见过南京

解放后解放军工兵起出地雷当场引爆的场面。

吉顺根听黄富昌这么一叫,下意识地把手一松,盒子便落到了沙子上。

不想黄富昌立刻捡了起来。吉顺根情知上当,意欲夺回,黄富昌当然不允。

于是,两人就发生了争执。

这边一争执,自然惊动了其他乞丐,立刻涌过来问究竟,有的还手持扁担、铁铲,像是随时准备大打出手的样子。这当儿正是中午时分,沙场老板

和采沙工都去吃饭了,只有这班挑沙的乞丐在。大家一听是为一口盒子之事

发生争执,顿时来了劲儿,以为这是一口“宝盒”,盒子里十有八九是黄金

珠宝之类,哪方持有,就意味着哪方掌握了一大笔财富,甚至有可能改变众

人的命运,比如用这笔财富开个作坊之类,大家就都有饭吃了。因此,黄、

吉两人的争执立刻就变成了两个帮派之间的争吵,都认为这口“宝盒”应该

归自己这边所有。

双方争得不可开交正要动手时,一个老成些的乞丐站了出来,说我们这

样争来吵去不起作用,别惊动了老板他们一干人,惹上麻烦,大家谁也拿不到。这是一件大事,靠我们这些人是争不出个结果来的,还是去把头儿请来吧,让他们两个协商看怎么解决。如今是新社会了,我看他们也不至于会用

打斗的方式解决,因为如果打出人命来,人民政府肯定要下手抓人的,可能

还要以命抵命挨枪子哩!大家想想,犯得着吗?

一席话说得众乞丐头脑清醒了些。早有人飞奔着向头头儿报信,不一会儿,甲乙两帮的丐头儿就赶到了现场。甲帮丐头儿姓丁,因为长着一颗特大

号脑袋,所以乞丐这一行里都唤其“丁大头”;乙帮丐头儿姓甚叫甚人们都

不清楚,因其两条胳膊上各文着一条青龙,所以人称“双龙”。丁大头和双

龙是一对冤家,不但甲乙两帮经常发生斗殴事件,就是这二位每隔一段时间

也会搞单挑斗上一局,互有胜负。直到半年前,两人被南京市公安局下关分

局的治安民警传唤去训诫了一回,这才不敢再动手。当下,两人赶到现场后,一看双方手下剑拔弩张跃跃欲试的架势,互相看了一眼对方,同时摆手阻止,吩咐众人立刻散开,各干各的活儿去。

然后,丁大头和双龙把当事人黄富昌、吉顺根叫到一旁,问明了情况,

又让黄富昌交出了那口被称为“宝盒”的沉甸甸的盒子。丁大头把手一挥,

示意黄、吉两人退下,朝双龙拱拱手说:“双龙兄弟,你看此事怎么解决比

较好?”

别看双龙胳膊上文着青龙,又是一个喜欢打斗的主儿,他却是识得一些

字的,据说小时候曾经读过几年私塾。他行乞时看到路人手里有买了刚看完

的报纸,就会开口乞讨,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阅读。所以,他对解放后

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规矩是有点儿了解的。当下,他开口道:“这件事,如果放在旧社会,那肯定是要靠武力来解决了,但如今是共产党坐天下,人

民政府有规矩,容不得我等再像过去那样胡作非为,承蒙丁兄看得起兄弟征

求处置意见,那我也就不客气地谈一点儿想法了。”

双龙遂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把盒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分为二,双方各得一半;二是采用过去遇到纠纷时的非暴力方式解决——斗法,哪方胜,盒子就归哪方,但得置办些酒肉请对方兄弟吃喝一顿,一醉方休。这两

个办法,请丁大头任选其一。

丁大头嗜赌,手头只要有钱,哪怕只有买一个烧饼的零钱,也宁可空着

肚子去跟人玩一把骰子。所以,他对双龙所提方案中的各得一半没有兴趣,

说要不咱们约个时间斗法吧,看看我的运气如何。

双龙拱拱手:“悉听尊便!”

于是,两人就议定第二天上午九点去三圣庙斗法。那么,那口引发争议

的“宝盒”在这段时间里由谁保管呢?两人议下来,决定用破布层层叠叠包

裹起来,找一个牢固的竹篮子盛着,上面用麻绳扎得严严实实。然后,由黄

富昌、吉顺根两人合提着,丁大头和双龙则寸步不离地跟着黄、吉两人。如

果有人闻讯前来图谋不轨,那甲乙两帮将全力拼搏,誓死保卫“宝盒”。

程芝清闻听一班茶客的议论之后,决定立刻前往三圣庙看看。程芝清作

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想的是看一回热闹,开开眼界,长点儿见识,也好为以

后的工作打基础。他根本没有想过其他问题,比如那口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是怎么弄到江底沙子里去的等等,自然更没有想过这班乞丐是否有权处

置这口属于“无主失物”的“宝盒”——那时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对此作出过

什么规定,拾物交公的说法还是后来才提出的。

三圣庙离茶楼不远,程芝清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了茶馆,沿着马

路慢慢走到三圣庙前,只见四五十个乞丐已经乱纷纷地聚在那里,陆陆续续

又来了一些,也有少量得知斗法消息后前来看热闹的闲人,却没见警察,也

没发现公安的便衣。闲人跟乞丐是分开站着的,程芝清就站在闲人之中,听

他们七嘴八舌猜测着这班乞丐将以什么方式来进行这场斗法。

程芝清之前还不知乞丐的斗法是怎么回事,当下听着,不由得阵阵心惊。据那些闲人说,乞丐的斗法方式很多,无不血腥残忍。比如“开油锅”:地

下搁几块砖头,上置两口盛满了菜油的铁锅,将柴火置于锅下把油烧得滚烫后,往锅里放一秤砣,双方各派一人,同时伸手从锅里捞出秤砣,谁捞得快

谁就获胜;比如“三刀六洞”:用尖刀在手臂上扎三个对穿而过的洞,谁能

够忍受下来,不叫痛不昏迷还谈笑风生,能够照常喝酒抽烟,谁就获胜;再

比如“虎腹龙饮”:面前放七大瓦盆冷水,谁喝得多谁就获胜,等等。

正说着,两个乞丐头目丁大头和双龙从庙里出来了,他们身后跟着黄富昌、吉顺根,两人果然合提着一个被麻绳扎得严严实实的竹篮子。一干人走

上庙前的土台,黄富昌、吉顺根放下篮子后退下。

双龙向丁大头做了个“请”的手势,丁大头便上前一步,冲台下拱手作揖:“诸位弟兄,现有一争议之物需要了断,经我跟双龙兄弟协商,决定采

取斗法来决定此物归属。我们已经谈妥,胜者得物,择日请客;败者不许口

出胡言,怀有不满之心,更不得动武争夺,否则,犯了众怒的后果大家是知

道的!现在由双龙兄弟宣布斗法方式。”

双龙对台下作了个长揖,开腔道:“如今是新社会了,讲究文明,不提

倡流血斗殴,所以,我跟丁兄商量下来,不再采用旧时那套玩意儿斗法了,

咱们采用新办法。新办法很简单——掷铜板!”他的手上忽然出现了一枚铜板,做了个往上扔的动作,“双方各选派一名代表,每人有三次猜正反面的

机会,谁猜得准,他所代表的一方就获胜了。如果三次双方猜的结果都相同,那就再猜三次,反正总有不相同的时候,那就决出胜负了。”

胜负很快就决出了,丁大头一方获胜。丁大头大喜,上前提起竹篮,从

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手起刀落割断麻绳,把“宝盒”从篮子中取出来,看了看,把匕首递给双龙:“兄弟,借你这双吉手,把这口盒子当众打开,让大

家看看里面究竟装着什么宝物。”

双龙于是就用匕首撬开了盒子上的锁具,慢慢地掀开了盒盖,和丁大头

一起凑上去一看,两人竟异口同声叫了起来:“咦——”

盒子里放着一支左轮手枪、二十发子弹、一把短剑,以及一个盛放于小

木盒内的三十二开本的小本子。

双龙回过神来,叫道:“这……要上交政府啊!”

于是,众乞丐就簇拥着丁大头和双龙前往下关公安分局,把这口“宝盒”上交了。

二、立案侦查

下关分局对“宝盒”进行了点检登记:美制左轮手枪一支,子弹二十发,被称为“军人魂”的短剑一把,三十二开小册子一本。

解放初期那段时间里,私藏枪支弹药并不算是一桩如何重大的案件,经

历过数十年战乱的社会,民间藏有武器不足为奇。那把代表着剑主是黄埔军

校毕业生的“军人魂”短剑也是如此。这种“军人魂”短剑,“大跃进”运

动时收缴了许多,都扔进小高炉炼钢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大搞“破四旧”抄家时,也发现过一些,都算不得什么稀罕之物。

倒是那本小册子引起了公安人员的特别注意。这本小册子是用汉字打字

机打出蜡纸后油印的。印刷虽然简单,但纸张却是那种美国进口的道林纸,

封面上印着的标题是“小学生必须认识的三千个汉字”;下面用小两号的字

体印着落款:“广东省广州市第三公立小学”;右上角另有几个小字:“专

供国文教师使用”。从封面看,很容易使人认为这是一本广州教育界自己编

印的供小学语文老师使用的教学辅导材料。可是,翻开正文一看却不禁使人

心生疑窦。其正文确实是当时常用的汉字,说是三千个,实际字数大约在四

千二百个左右。这倒不算什么奇怪,使人奇怪不解的是,每个汉字的前面都

有一组由六位不同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数码。公安人员初时还以为是四角号码,可是,请一位懂四角号码的同志来看过后,马上就否定了。这位同志很

是认真,回自己的办公室取来一本经常使用的四角号码字典当场验证,果然

没有一组数字是跟四角号码相同的。

于是,公安人员就有理由认为这是一本可疑的小册子,极有可能是敌特

分子专用的密码本!

那个被乞丐称为“宝盒”的盒子,长约一尺,宽约七寸,厚约五寸,内

部材质是硬木,外面包裹着一层黄铜皮,上面装着一把与箱体相连的内置式

机关锁,已被乞丐撬坏。盒子制作得极为精细,所有连接处均以双榫紧紧咬扣,盒盖和盒体之间采用双层启口结构,密封性能甚好。盒子内部衬着丝棉,覆以紫色锦缎。被疑为密码本的那本小册子装在一个一看便知是量身定制、

大小尺寸极为相配的小木盒里,内外都裹着油布,估计是用来防潮的。

根据盒子表面黄铜皮的锈斑以及内部的枪支和小册子被江水轻微浸湿的

迹象来判断,盒子在江水里浸泡的时间不长,估计不过个把月。因此,就有

理由怀疑此举乃是某个潜伏敌特分子所为。于是,这个情况当天就由下关分

局上报到市局,随即就汇报给陈龙局长。

陈龙局长有着丰富的反特经验。早在延安时期,他率领着一班保卫人员

在跟敌特分子的斗争中屡建奇功。后来,他出任中共北满分局社会部部长、

北满军区社会部部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跟各类狡猾透顶、穷凶极恶的

敌特分子频频交锋,创造出一套独特的斗争手段,被视为开创中共城市公安

工作先河的领头人。当下,陈龙听了汇报,判断说:这个盒子的背后——确

切点儿说,就是这本密电码的背后,极有可能是一个敌特组织。这个反革命

组织不简单,是国民党特务机关留下的正规潜伏班子,因为他们是有电台的。

陈龙当即拍板:立刻立案,从市局特侦队抽调三名侦查员,与下关分局

的侦查员一起组建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务必尽快破案,抓获敌特

分子。

于是,以乞丐报案日期命名的“3·14”案专案侦查组就成立了。市局

特侦队队员程芝清,是特侦队参加专案组的三名侦查员之一,他还被领导指

派担任专案组副组长。组长由特侦队另一侦查员刘度一担任。下关分局也抽

调了三名侦查员参加专案侦查。当天下午两点,专案组六名成员在临时驻地

下关分局的一间办公室会合,互相认识后,就立刻前往发现盒子的沙场去察看,当然,还得叫上昨天捡到盒子的那两个当事人黄富昌和吉顺根。

到了沙场,先请黄、吉两人说了说捡得盒子的经过情况,又找了沙场张

老板,让他把昨天发现盒子的那条小船上的两个采沙工叫来。那是两个苏北

口音的粗壮小伙子,昨天这边关于乞丐为一个“宝盒”吵架的消息刚传到他

们耳朵里的时候,两人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跟

这帮乞丐交涉的。尽管如此,两人今天还是特地歇了半天工,前往三圣庙去

看乞丐斗法,当然不是看热闹,而是想了解一下盒子里究竟装着什么宝贝。

看下来的结果使两人长嘘了一口气,回来跟张老板一说,后者对他们说这两

天警察可能会来问情况,你们不要走开,免得误了公安局的事儿,给人家留

下不好的印象。因此,专案组一干人到达沙场后,这对兄弟马上停了工自己

走过来了。

专案组首先问采沙工这船夹带着“宝盒”的沙子是在江中哪个位置采到的,并且上了船,请采沙工撑船把侦查员带到那个位置去,用竹竿探探水的

深浅。那个位置距江岸大约二十多米,探下来,水深大约一米八左右。回到

岸上,一个生性细致的侦查员又让取来采沙的工具,把盒子放在一堆沙子里,请采沙工当场试了试,证实了那个帆布沙兜确实是能够把盒子轻而易举地捞

起来的。

专案组向沙场张老板了解后得知,他是3月初才到这里来设置沙场的,

之前这边还是一片无人滩涂。1月底他过来勘察沙场位置时,正是冬季长江

枯水期,刚才采沙工指点的那个捞到盒子的位置还是江滩的一部分,人是可

以直接走过去的。立春后,长江进入了春汛阶段,江水渐渐涨上来,才淹没

了那个位置。

侦查员们返回下关分局专案组驻地后,立刻举行了首次案情分析会。

首先,根据盒子内的物品,可以推断盒子的主人是一个毕业于黄埔军校

的国民党军官。物品中的那本密电码,表明这人应该是潜伏特务组织中的一

个头目。黄埔军校毕业生干特工的,十有八九属于“军统”(抗战胜利后改

组为“国防部保密局”)的人。

江底沉盒之谜

其次,盛着如此重要物品的盒子是什么时间扔到长江里的。从盒内物品

受江水侵蚀程度来推算,盒子被扔的时间不长,那就不可能是南京解放前扔的。区别清楚解放前还是解放后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是解放前扔的,那就有

可能是盒主自己主动扔的。他可能不愿意接受上峰的潜伏指令,哪怕官升三

级也不干。这个态度当然不能当场向上峰表白,否则被扔进江底的就不会是

这口盒子,而是盒主人自己了。他当时表示同意潜伏,也许还伪装出一副临

危受命慷慨激昂的样子,然后从上峰那里领取了经费、密码本等(可能还有

左轮手枪和子弹,但不包括短剑,因为短剑应该是从黄埔军校毕业时获得的),领了东西回家后,把经费留下,其余东西则装进盒子连同短剑一并扔掉,远走高飞,一溜了之。这种角色当时是颇有一些的,解放后在历次运动

中逐渐被清理出来,根据其历史上所犯下的事儿被一一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如果这盒子是解放前扔掉的,就很难追查到盒主,即使追查到也不可能顺藤

摸瓜追查那个潜伏组织的成员,因为那时候盒主还没有正式上任,恐怕说不

清楚手下有多少虾兵蟹将。现在从盒子的受损程度判断,应当是在解放后离

现在不过个把月的时间扔掉的,那就表明这个潜伏敌特组织是存在的,至于

是否有过什么特务活动,那就不清楚了。

那么,盒主为何要把盒子扔掉呢?侦查员们各自发表了不同意见,最后

集中到市局特侦队的专案侦查员老周提出的一个观点上。这个观点认为:盒

子不应当是盒主自己扔掉的,而是其他人瞒着盒主获取这个盒子后扔掉的。

其理由是:如果盒主要处理掉这个盒子,有的是办法,因为盒内所盛的物品

并非必须整个儿打包一起扔掉,而是可以分别处理的。比如那个密电码本,

划根火柴一把火就可以烧个干干净净。其他几样武器处理起来也很方便,南

京城里有的是河流、池塘和水井,随手往哪条河流、哪口水井里一扔就是了,

何必费这么大周折并且冒着途中被人发现当场扭送公安局的风险跑到长江边

来扔呢?所以,扔盒子的肯定不是盒主本人,而是另有其人。

接着往下分析,这个扔掉盒子的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机会获取

盒子,二是可以自由处理盒子,三是只有在某种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把盒子

拿到下关一带的长江边上来处理掉。对于侦查员来说,这三点里最重要的是

第三点。一般说来,不管处理盒子的那位是什么身份,都没有必要把盒子弄

到江边来埋在滩涂上。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那位临时盒主才可以这样处理这

口盒子:他辛辛苦苦把盒子拿到江边是为了跟另一个事先约好的人碰头,要

与对方共享盒子内的物品,而两人打开盒子后,发现里边的物品对他们无用,或者可能部分物品有用(比如作为特务活动经费的黄金),取走后就决定将盒

子就地扔掉。而当时他们所在的位置还是可以走人的滩涂,所以扔掉的最好

方式就是在沙滩上就地挖一个不深的洞穴,把盒子一埋了之,然后走人,反

正以后不会再跟这个盒子有什么关系了,埋下之后就随便它如何了。

这样,侦查员就认为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很可能是个小偷。要找到盒子

的主人,那就得先把这个小偷找到。

于是,专案组就决定把侦查主攻目标放在查找那个涉案小偷上。如何查

找小偷?专案组成员之一、下关分局侦查员钱菊笙是刑警出身的地下团员,

解放前在国民党警察局干的刑侦活儿就是专门对付盗窃犯,对如何查缉小偷

有一套经验,于是组长刘度一请他出出主意。钱菊笙说解放后南京的小偷已

经大为减少,以盗窃为业的就更少了。如今的盗贼大致上分为两种:一种是

旧社会留下来的具有丰富作案经验的老贼,另一种则是解放后才干此行的新

入道的小偷。老贼通常是不大亲自下手的,以传授行窃经验为主,小偷则听

从老贼的教唆作案。

本案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小偷顺利窃得了这口盒子,但其开锁本领

有限(可能老贼尚未传授),无法打开,所以不知道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于是

就暂时藏起来,然后向老贼禀报了此事。那个老贼比较谨慎,估计是问了盒

子的情况后,没敢让徒弟把盒子送上门去,而是选择了另一方式:让徒弟把

赃物送到长江边,他在那里等候。徒弟遵命执行。师徒碰头后,老贼打开了

盒子,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盒内除了目前已知的那些物品外,还有黄金;一种是只有目前已知的那些物品。反正不管是哪种情况,老贼最后的决定是

将盛放着目前已知物品的盒子当场处理掉。

那么,应当如何开展侦查呢?钱菊笙说可以通过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来获

取线索。对于老贼就先别抱什么希望了,因为他是知晓“江湖险恶”之说的,即使获得了可观的黄金,其日常言谈举止也不会有丝毫变化,真正是不露声色。不过,专案组可以从下手作案的那个徒弟那里获取线索。因为初出道的

小偷往往年轻气盛,不知江湖深浅,作了案喜欢炫耀,即使盒内并无黄金之

类的值钱东西,他也会把这个经历作为向别人吹嘘的资本;而如果盒内有值

钱东西的话,按照道上的规矩,老贼得到后是应当分给徒弟一些的。果真如此,徒弟就不仅是吹嘘了,很可能还会有请客消费之类的动作。所以,应该

是可以获得这方面的线索的。从赃物扔在长江滩涂上这一点看来,那个老贼

的住所应该是离抛盒现场比较近的。其徒弟的住处估计也不远,基本上就是

在下关区,因为从老贼的谨慎来看,不可能让徒弟带着这样沉甸甸的一口盒

子大老远赶到长江边,那容易出事。因此,查摸工作可以先在下关区进行。

专案组连夜开始工作,六名侦查员分头悄悄进行调查。当晚,便有两名

嫌疑人被抓进了下关分局。

三、两个嫌疑人

专案组连夜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讯问。

侦查员老周、葛新鸣讯问的对象名叫宋金猿,二十一岁,无业。宋金猿

出身城市贫民家庭,父亲原是下关码头扛大包出身的,后来干活时闪了腰不

能干装卸工了,就改行做小生意。当时,在下关街头常见一佝偻着腰身、用

苍凉的声调叫卖糕团、被人们唤作“宋老大”的小贩,就是宋金猿的老爸。

宋金猿十六岁那年,经人介绍也去码头打工,但他吃不了那份苦,干了两个

月就歇工了,此后就四处打短工。南京解放后,还曾经给解放军驻宁部队养

过马,后来因为偷东西被开除。据说,他当时偷的是部队缴获的国民党军需

物资中的美国毛毯,一偷就是一件(十条)。十条崭新的羊毛毯,别说在当时

经济状况十分糟糕的年代了,就是放在现今,一纸逮票也是逃不了的。可是,宋金猿却逃过了惩罚,因为部队领导看他年龄小,而且出身贫寒,也就抬抬

手放他一马算了,赶出去了事。

宋金猿坏了名声,再也没有单位或者私人雇用他了。他就四处转悠着瞎

混日子,结交了一批跟他差不多德行的狐朋狗友,别人揽到了零工活儿他就

混在里面一起干干,大家都找不着活儿时,偶尔干点儿偷鸡摸狗的不法之事。而据侦查员收集到的信息,大约一个月前,宋金猿的生活状况忽然改善,他

变得有钱了。宋金猿曾三次在饭馆请他那帮狐朋狗友吃饭,虽然不是什么著

名馆子,但以当时人们的经济状况,一辈子都没下馆子吃过一餐的老百姓多

了去了。那个向侦查员提供情况的小青年还说到了宋金猿的另一疑点:一次

请朋友在下关宝塔桥东街的“兴隆饭馆”吃饭时,宋金猿喝多了酒,曾当众

扬言自己最近发了点儿财,足够好吃好喝地过上一段滋润日子哩!

这就是侦查员连夜把宋金猿请进局子的原因。

宋金猿面对老周、葛新鸣的讯问,就是不吭声。一阵对峙下来,嗜烟的

老周感到有点儿疲乏,掏出劣质纸烟点了一支,这小子竟然伸手示意要一支。

老周窃喜,以为这是松动的表现。不料,宋金猿抽完了香烟仍是一言不发,

把老周气得干瞪眼。

这种状况,直到午夜两点过后才得以改变。分局食堂为值班人员准备了

夜宵——肉丝炒年糕。炊事员是按照留下的人数烹饪的,每人一份,不多不少,当然没有被讯问的那两个嫌疑人的份儿。老周见宋金猿盯着夜宵那副垂

涎欲滴的样子,便把自己的一份让给他吃。宋金猿终于被这一举动感动了,

主动表示愿意交代问题——

他有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姐姐,早年嫁给了江宁县一个名叫任长兴的商人。任长兴是做古玩掮客生意的,据说对于古玩颇有心得,有时遇到被卖家当作

赝品而实际上是真货的古玩,就掏钱以最便宜的价格买下来,藏于家中,伺

机出售。多年下来,家里也积累了十来件收藏品。宋金猿就盯上了姐夫收藏

的古玩。一个月前,他奉父母指派,前往江宁看望坐月子的姐姐。姐姐之前

曾生过三胎,二女一男,可是那男孩出生六天就夭折了。任长兴是家里的独子,极想有个男孩传宗接代,这次妻子又生了一个男孩,任家上上下下都是

欣喜若狂,忙着准备搞“贺三朝”(出生后三天的庆典活动),根本没有对这

个小舅子有任何防范。这样,宋金猿就从姐夫的收藏品中选择了一方易于携

带的古砚偷走了。

次日,宋金猿把窃得的古砚拿到鼓楼区的古玩铺子“墨华斋”,老板开

价二百万元(旧版人民币,合新版人民币二百元。下同),他二话不说立刻成交。当时南京的物价(按新版人民币计价),鸡蛋三分一个,猪肉五六角一市斤,青菜两分钱可以买一堆,下馆子花上五元钱钞就可以摆一桌酒席了。宋

金猿有了这笔钱款,感觉立刻变样,真所谓“手中有钱,心中不慌;脚踏实地,喜气洋洋”,隔三差五叫上一班狐朋狗友下馆子吃饭。人家当然想知道

他发了哪门子财,他就胡侃乱吹一番。

专案组当即派员前往鼓楼那边的“墨华斋”古玩铺子去调查。古玩店老

板半夜三更被砸门声惊醒,大惊。开门接待了侦查员,证实确有一个长相如

此这般的小青年来店铺出售过一个古砚,他给了二百万元钱钞。那个古砚现

在在哪里呢?老板说,收购古砚的次日就以五百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镇江的一

个古玩收藏爱好者。

宋金猿的交代得到了证实。尽管他跟“3·14”案没有关系,可是不能

放人,因为他已经犯了盗窃罪,需要进一步核实后追究其法律责任。后来,

由于宋金猿姐姐的哭求,其夫任长兴就向公安局表示希望不追究小舅子的法

律责任,所以宋金猿被关押了两个多月后得以释放。那个古砚由公安机关追

回后发还任长兴,任则掏了二百万元给了“墨华斋”的老板,这桩案子就此

了结。

江底沉盒之谜

第二个出场的小偷名叫姜笛,十九岁,他是侦查员程芝清和小洪逮进来的。姜笛比较难找,家里不在,几个常去的朋友家里也没人,后来侦查员想

到情报中提到过这小子最近有了钱在泡妞,寻思夜不归宿说不定是在哪家饭店、旅馆开房也难说。于是就在下关这边一家家旅馆、饭店寻找,一直到午

夜时分才在东炮台一家名叫“良君客栈”的旅馆里找到姜笛。房间里果然还

有一个女孩儿,才十六岁。民警放过了女孩儿,只将姜笛带走了。

姜笛原先属于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一类的人物,他父亲姜远昌是个南货

商人,在南京城里开着三家南货店,经常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还是“一贯道”的点传师,装神弄鬼很有一套,人称“姜大仙”。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

期间,这个“姜大仙”接受汪伪政权的任命,担任过一个什么处长,领着双

份薪饷——另一份是日本宪兵队发给他的“顾问费”。抗战胜利后,其他跟

姜远昌一起在汪伪政权里担任过职务的同僚,即使没有同时还领着日本宪兵

队的“顾问费”的,都一个个被国民党逮捕,以汉奸罪名判刑的判刑,枪决

的枪决,唯独这个“姜大仙”平安无事——原来他竟然还是“军统”的“地

下工作者”。解放后,姜远昌遇到人民政府就没辙了,成了南京市公安局挂

牌后首批逮捕的对象,不久即以汉奸、“军统”特务、反动会道门骨干和不

法商人的四重罪名被军管会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姜笛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解放前的日子过得何等滋润是可以想见的。姜远昌死后,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因为抓捕姜远昌时还实施了抄家,

将其贵重细软统统没收了,那三家南货店也由政府接管,只给姜家留下了相

当于中等市民生活标准的日常生活费用,同时给姜远昌的妻子和已年满十八

岁的姜笛安排了工作。持有初中文凭的姜笛在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了,被

政府安排进了商业系统担任会计。姜笛过惯了自由散漫的少爷生活,哪里耐

烦什么准时上下班,而且还得经常加班加点开会、学习,所以干了几个月就

主动提出辞职了。

辞职后,姜笛就整天游荡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跟他情况差不多的落泊

富家子弟。南京一向是藏龙卧虎之地,旧时各个朝代江湖上著名的黑道人物

都曾在这里设过落脚点。国民党执政时代也是这样,光盗窃犯罪这一行里就

颇有几个身怀绝技的窃贼扒手长住南京。解放后,跟那些反动军警宪特分子

不同,人民政府未曾发布过让此类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命令,所以,只

要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夹着尾巴过日子,是不会找他们麻烦的。但是,这些人

中有的家伙自恃是窃贼中的宗师级角色,将自己的行窃手段看作是中华老字

号之类的独门绝技,担心失传,竟然动起了收弟子的脑筋。于是,就在社会

上东扫西瞄,物色自己的传人。

姜笛就这样给鼓楼区一个年近七旬、江湖上诨号“灯下黑王”的老贼看

中了。“灯下黑王”收徒弟当然要讲究保密,即使在旧社会也是如此,更别

说在新社会了。所以,即使是跟姜笛处得极好的铁哥们儿,都不知道他是几

时拜到“灯下黑王”门下的。不料最近请他们下馆子时,酒后失言,姜笛吹

嘘自己已成为“灯下黑王”的入室弟子。向侦查员提供线索的那个落泊富家

子说,不知这是姜笛在瞎说呢还是真事儿,但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姜笛最

近的经济状况大为改观,不但请过几次客,还交了个十六岁的女朋友,经常

带着她跳舞、溜冰、吃饭、购物。

姜笛面对侦查员的讯问,倒不像宋金猿那样以沉默作为对付侦查员的武器,他愿意开口,侦查员甚至还觉得这家伙有点儿饶舌。姜笛有一张非常油

滑的嘴巴,思维敏捷,驾驭语言的能力很强。问他是否认识“灯下黑王”,

他点头称是,然后不待侦查员往下问,就滔滔不绝地说起这个江湖上著名的

老贼。说到最后,却跟他没有什么关系。那么如此详尽的资料是从哪里获得

的呢?是从社会闲散人员那里听来的。

如此这般,姜笛一直跟侦查员纠缠了两三个小时。宋金猿被侦查员让给

他吃的那份肉丝炒年糕感动了,姜笛却拒绝接受这样的夜宵,说厨师的水平

不够,火候过猛,炒出一股焦味。直到程芝清对其他几个侦查员说暂停讯问,先把他晾在一边,待天亮后扣上手铐押到家里去搜查一番时,这小子才神色

大变,连说“别、别”,于是才交代了。

姜笛一开口就说他最近花销的钱钞确实是盗窃所得,那么,偷了什么东

西呢?他说是一个小箱子。

侦查员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小箱子?那不就是盒子吗?可是,听姜笛

继续往下交代,才知道原来是一口女式旅行皮箱。“灯下黑王”收姜笛为徒

弟后,其实还没进入实际传授行窃真经的阶段,不过是给他讲一些自己以前

行窃的案例。旧时大户人家吃饭有个规矩,必须等全家人都到齐后才开饭。

这样,晚餐时那些深宅大院往往十室九空,全家人都集中在饭厅用餐,下人

则在一旁伺候。饭厅里灯火辉煌,内宅却是一片漆黑,称之为“灯下黑”,

窃贼往往就利用这个时间段潜入现场快速作案。姜笛的这个师傅作此类案件

最为得心应手,颇具“王者风范”,故道上给他起了个“灯下黑王”的诨号。姜笛听师傅说了几回,心里就痒痒的难以抑制,于是决定试试看。

根据老贼的说法,此类案件最为要紧的是踩点要准,包括现场地形、进

出通道、主人作息时间、财物放于何处等,事先都要了解得准确无误。姜笛

作案心切,哪里还顾得上按照这一套复杂的程序走下去——老实说,让他走

也走不了,这里面包含着很高的黑道技术含量,一时半时是学不会的。

姜笛如何解决这个关键难题呢?他自有办法:找一家他熟悉的有钱人家

下手不就行了吗?

姜笛以前经常跟着父亲走亲访友,那些跟姜远昌交往的人家自然都是富

裕大户,姜笛于是选择了白下区常府街上的一户开着两家工厂的辛老板家作

为目标。这里面另有一层深义——替已被干掉的父亲出一口气。因为解放后

辛老板向公安局提供了有关姜远昌的大量材料,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姜远昌

的罪状。元宵节次日傍晚,姜笛趁辛宅全家都集中在客厅里用晚餐的当儿,

翻越后院墙进入内宅,下手窃得一口女式小型旅行箱后迅速溜走。箱内有三

件女式衣服和一百多万元现金,以及金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这口箱子,姜笛先是寄存在火车站,后来泡上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后,就放到她家里去了。

程芝清连夜往白下分局打电话询问是否有人报过这个案子,对方值班警

员说的确有这个报案记录,案件至今未破获,刑警疑系内盗,因为那个女式

旅行箱是失主辛老板之女为次日去北京办事准备的,这个情况只有家里人

(包括用人、保姆)才知道。程芝清说方向弄错了,窃贼已经被我们抓住了,

回头你们过来提人吧。

这样,两个嫌疑人都被排除,侦查员算是白忙了一场。

四、另辟蹊径

专案组继续查访小偷。3月16日,在下关码头索。

这个“耳目”姓张,是个卖瓜子的小贩。他听了钱菊笙的访查目的后提

供情况说,一个多月前,大约是腊月二十三前后吧,他曾听几个经常到其摊

头上来坐着聊天的小混混说,有个外号叫“小道士”的不知在哪里拎到一件

东西,好像体积不大,是不是箱子、盒子之类的他就不清楚了。

钱菊笙对专案组组长刘度一说,“小道士”我知道,那是个比较机灵的

小偷,解放前就打过几次交道,后来听说他去了镇江,难道又回南京了?刘

度一说那咱们就去找他吧。

“小道士”姓王名根根,从小父母双亡,亲戚将其送进了栖霞山的一座

道观出家。王根根十六岁时离开了道观,开始在江湖上混日子,其“小道士”之称由此而来。王根根是一个比较有特色的窃贼,他在道观待了十年,尽管

年少无知不过属于混日子的,但看也看得多了,多少知晓一些做道士的门道儿。所以,他平时如果有行窃的机会,就下手;没有机会,就到哪家道观去

以挂单的形式混几天饭吃。三年来,他的足迹遍及南京、镇江地区所有的道观,甚至还曾去寺庙住过数日。对于道观、寺庙,王根根是不下手偷窃的,

相反当道观被人行窃后,他还四处访查线索,通过江湖朋友打招呼让窃贼送

还赃物。

但是,对于另一类他经常涉足的地方,他就不客气了。那就是一些请道

士上门做法事的市民家庭。这些家庭做法事时,王根根有时会去凑热闹。他

跟南京所有的道士基本上都相识,所以做法事的道士是不会拒绝他一起登门

或者中途加入的,而市民自然无法分辨这小子其实是个假道士,也就不加提

防地让他进门了,王根根就混在里面滥竽充数。这样做的即时好处,是能够

混两顿好饭。至于长远好处,那就是王根根乘机踩点。踩了点通常并不很快

就下手,而是隔上三五个月,有时甚至更长时间。他的作案特点是全天候,

不讲究什么“灯下黑”,有时出门时并未考虑当天要作案,但是路过某户他

曾经做过法事的人家,而此时正好家里无人,他就撬门而入,毫不客气地下

手作案。有时他自己不动手,而是向一班小偷同道提供情况,让人家去行窃。所下手作案,不是扒窃(他好像没有学过这项技能),而是瞅准机会把人家放

在一旁的包包拎了就走,道上行话叫作“捉兔子”。

刘度一、钱菊笙查找王根根其人,是具有相当难度的。因为这小子没有家,向来居无定所,今天在这个朋友处过一夜,明天则可能在码头或者火车

站蜷一宿,后天呢,就住在哪座道观或者寺庙里,有时作案获得了较多的赃款,连续几夜住在旅馆里也是有的。可以说,这是一个每天白天还不知道自

己当晚睡在哪里的主儿。侦查员要寻找这样一个家伙,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好在钱菊笙手里有眼线,他又是南京当地人,所以还有办法对付

这个难题。他立刻布置那些耳目眼线四下打听“小道士”的下落,打听到了

不要惊动他,而是立刻飞报,刘度一、钱菊笙在下关分局坐等消息。

这样,刘度一、钱菊笙就有了一份暂时的悠闲,两人坐在办公室里喝茶

聊天。这天傍晚,终于有人前来向钱菊笙报告了,说发现了“小道士”的下落,他在白下区北首巷的“必舒堂”过夜。侦查员于是就向分局要了吉普车,直奔“必舒堂”。

“必舒堂”是一家大众浴室,二十四小时对外营业。顾客洗澡后可以在

休息区睡觉,睡醒了还不想离开的,可以享受免费的茶水。肚子饿了也不要紧,自有小贩前来兜售点心,还可以差跑堂的到外面馆子去叫外卖。这类场所,比较适合兜里有了一些钱钞的“小道士”之类的家伙。侦查员过去时,

王根根刚一觉睡醒,穿了条短裤,披着块浴巾坐在那里喝茶。他是认识钱菊

笙的,一见面就放下茶碗,跳起来让座。钱菊笙说我不坐了,想请你去我那

里坐坐。王根根一点儿也没有惊慌,很爽快地点头,说钱哥您太客气了,想

念兄弟了只要差个人过来唤一声就是了嘛,何必亲自出动呢?看天都黑了,

又是早春时节,乍寒还暖,小心着了凉伤风呢!一边耍着贫嘴,一边穿上了

衣服,跟着侦查员出门,一眼看到门口等着的吉普车,又唠叨开了:小子何

德何能,还劳您动用车辆来接?唉,这真是……

到了分局,钱菊笙说,现在咱们说正事儿,听说你最近捞到了一样东西?王根根眨着眼睛说钱哥您的耳朵真灵,兄弟难得下一次手,您就听见消息了!唉,真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呀!

侦查员说,你捞到了什么东西?说说吧,态度老实,自有好处。不老实呢,那你就要吃苦头了。王根根说这个我是清楚的,如今是共产党执掌天下,讲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瞒二位大哥说,我捞到的是一个盒子。一

边说王根根一边随手比画,说大约是这么一个尺寸。侦查员心里一动:这跟

涉案的那个盒子大小差不多。于是就让王根根往下说。

据王根根说,那是大约个把月前的一个夜晚,七八点钟吧。冬天天黑得早,那当儿已经全黑了。他那天没有事儿做,也没跟朋友相约坐坐喝个茶聊

个天什么的,寻思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到码头转转吧,于是就到了下关码头。在码头的候船室里稍稍一转悠,对一件东西发生了兴趣,那就是此刻侦查员

询问的那个盒子。按王根根的说法,本来他并不准备下手捉这个“兔子”的,可是那个盒子的主人实在太小看像他这样的道上兄弟了,竟然在那里睡着了,不是一般的打盹,而是熟睡,打呼噜、淌口水、说梦话等等要素一样不缺,

而那个用一块印花布包着的盒子呢,就放在主人一边,竟然没把手放在上面,也没弄段绳子拴一拴什么的。王根根当时看着就恼火了:这不是小看南京道

上的弟兄吗?今天我如果不下手教训教训你,日后还不让你这个家伙把牛皮

都吹破了?于是,他就捉了这只“兔子”。

王根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钱菊笙问:“往下说呀!后来呢?”

“后来?唉,别提了!算我倒霉,后来,我就跟那玩意儿拜拜了——扔啦!”

“扔了?”侦查员感到心跳加速,“扔哪里了?”

“长江边上。”

侦查员听着,寻思似乎八九不离十了,就让王根根说详细点儿。王根根

却说口渴,想喝点儿水,如果能放点儿香片就更好了。钱菊笙马上给他沏了

一杯茶,说香片没有,只有茶叶末子,你将就着喝吧。王根根喝了茶又要求

抽烟,于是只好给了他一支烟。

王根根继续往下交代:他把那个包袱偷到手后,立刻往候船室外面走。

刚走出去,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暗吃一惊,竟是“小癞痢”!

“小癞痢”跟王根根同岁,也是一个无家无业的混混儿,不过由于长着

一头癞疮,又没有做过道士,所以生财之道远没王根根广。但他的无赖劲儿

在江湖上是有点儿小名气的,谁让他缠上了,不破点儿小财是没法脱身的。

现在,王根根自叹倒霉,寻思该如何打发这小子。他还没想出主意来,“小

癞痢”开口了,轻轻吐出四个字:“见者有份!”

王根根看对方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索的样子,心里就害怕了,因为“小

癞痢”是个昼夜怀揣刀子随时敢动手的亡命之徒,“小道士”手无寸铁,而

且个头力气都与“小癞痢”有着明显差距,最好的选择就是按照道上规矩行事。于是,王根根只好点头。

“小癞痢”生怕王根根逃跑,伸手过来扣住了后者的手腕,说咱们上江

边去,晚上那边没人。于是,两人就去了长江边上,也不顾冬夜江风猎猎,

寒冷刺骨,在滩涂上找了一处地方就解开包袱,取出盒子。“小癞痢”一把

抢过去,放在地上摆弄了片刻,打开了,王根根连划三根火柴才亮了一根,

两人一看,暗呼“晦气”!王根根站起来,“呸”了一声回身欲走,却被

“小癞痢”唤住:“等等!把这东西埋了再走!”

“小癞痢”掏出匕首,就地挖了一个不深的坑,把盒子埋了进去。那块

印花布,就给“小癞痢”拿走了。

王根根说完,一摊手:“就是这么回事,没了!”

“完了?你还没说那口盒子里是什么东西呢!”

王根根叹了口气:“唉——什么东西?晦气的东西——是死人的骨灰!”

侦查员的沮丧可想而知!

当然,调查还要进行下去。天明后,专案组分为两拨,一拨带着王根根

去江边辨认埋骨灰的位置,另一拨则去找“小癞痢”。“小癞痢”具有明显

的特征,而且神通没有“小道士”广大,所以找起来并不特别费劲儿。找到

后一问,“小癞痢”的交代跟王根根完全相符。侦查员带着“小癞痢”到达

江边时,另一路侦查员还没找到一个月前埋骨灰盒的地方。王根根说当时黑

咕隆咚的,埋时又没有想到过以后还要挖出来,天又冷,谁会留意位置呢?

就是留意了也记不住。这长江滩涂上到处都是一个样的,再说现在涨水了,

兴许那地方早已给淹没了呢。“小癞痢”的到场并未使这一情况有所改观,

两人一直折腾到中午,侦查员挖了好几处位置,都没有结果。于是,只好放

弃寻找骨灰盒。但是,对于两人所说的情况,专案组研究后认为基本属实。

之后,专案组又调查了四天,未能查摸到有价值的线索。

3月19日晚,专案组开会讨论案情,认为之前把调查方向定位于小偷可

能有误,于是就研究寻找另外的突破口。

另一个突破口是侦查员葛新鸣发现的。葛新鸣在铁匠铺当过两年学徒,

对于铁器有些研究,开会时他把那把“军人魂”短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察看,良久,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说,我听说国民党军官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这

种剑的剑柄上,这把短剑的主人会不会也曾刻过?现在这上面当然是没有了,但好像有打磨过的痕迹,是不是请专家鉴定一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这个主意立刻为众人所接受。于是,这把短剑立刻被送去鉴定。鉴定结

果是:剑柄上确实曾经刻着字,但已经被磨掉了,仪器下尚可分辨留下的一

个字的部分痕迹——“干”。这部分痕迹,在推出简化字后已经是一个完整

的汉字,“干净”的“干”,但在当时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字。从打磨痕迹

判断,这个笔画的位置是短剑主人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所以应当是姓氏,于

是侦查员认为短剑主人应该姓王(“于”也可被认为符合该特征,但那是后

来推出的简化字)。

既然这玩意儿是黄埔军校发给毕业生的,那就查查黄埔军校历届毕业生

名单吧。于是,专案组搞来一本华东社会部编的油印资料《黄埔军校历届毕

业生名录》。可是,打开一看却傻了眼。创建于1924年的黄埔军校,1927

年改称“中央陆军军官学校”,1946年再度改称为“陆军军官学校”,因一

直沿用“黄埔军校第×期”的说法,故在习惯上仍将该军校(包括设立于全

国各地的分校)称为“黄埔军校”,因此,从该校毕业的军官人数多达六位数,而王姓又是中国的一个大姓,在《名录》里出现率颇高,所以,是没法

往下查的。

但是,大家认为葛新鸣的主意是对头的,那就另辟蹊径往下走吧。侦查

员找了个懂行的人了解下来,得知“军人魂”的颁发始于1934年黄埔军校

第九期。这样,加上估计盒主应该是藏匿于南京市的人,所以可以缩小搜索

范围。讨论下来,决定采用一个办法:解放后,一些反革命分子被抓进了局子,一小部分已经处决,一部分已判刑的关押在监狱,更多的未决犯则被关

押在市局和各分局的看守所。这些关押对象中,很可能有人知道南京这边是

否藏有王姓黄埔军校毕业生,可以去向这些人了解。

于是,专案组六人分别前往老虎桥监狱、市局看守所、各分局看守所找

此类对象调查了解。

专案组副组长程芝清负责调查秦淮分局看守所。这个看守所一共关押了

五十多名历史上有过旧军官记录的犯人,但是,从黄埔军校毕业的只有三名,程芝清决定先找这三人分别谈谈。从材料看,这三人中有一个是姓王的,名

叫王一宽,程芝清就让看守人员先把这人带来。材料显示王一宽的情况如下——

王一宽1917年出生于南京,1936年6月毕业于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二

分校,被分派到国民党部队担任连长,后升为副营长。当副营长后的次年眼

看有希望再度晋升,不料在跟日本人作战时负了伤,一条腿瘸了。于是退出

军界,先在重庆待了两年,经营中药材批发生意。1943年前后,接受中学同

学叶逊先(其时已经成为汪伪政权官员)之邀,返回南京,与叶逊先合伙开了

一家中药批发行。抗战胜利后,叶逊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他跟王一宽合伙

开的那家批发行被作为敌产没收,念王一宽是“革命军人”、“抗战功臣”,后来发还给他该批发行三分之一的资产。王一宽用这笔款子经营了一家规模

不大的小百货商品批发商行,一直持续到解放后。王一宽家住南京市秦淮区

长乐街,妻子名叫袁慧丽,镇江人氏,1944年与王一宽结婚,生有一子一女。

程芝清第一眼看到王一宽时,颇有些出乎意料。这是一个戴着金丝框眼镜、一脸斯文的中年男子,若非左腿微瘸,丝毫看不出他曾是在战场上跟日

本人浴血奋战的老兵。王一宽朝程芝清欠身鞠躬,口称:“长官好!”

程芝清指指椅子:“请坐!”

谈话开始了,程芝清的第一个问题就把王一宽弄了个激灵:“你是国民

党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的毕业生?那你应该有‘军人魂’短剑吧?”

王一宽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吃惊,敏捷地起身:“报告长官,在下没有短剑!”

“坐下说,这是为什么?”

王一宽回答:“不好意思,我当时有两门挂科了,只能算是肄业。肄业

生是没有资格授予短剑的,简历材料上是瞎填的。”

程芝清接着往下问关于在南京的黄埔军校毕业生的情况。王一宽说他那

一期里在南京的同学可能有,不过他当年从重庆返回南京经商后,跟国民党

方面的所有同僚、同学都没有来往了,所以不清楚。至于其他期的毕业生,

那就更不了解了。

跟王一宽的谈话就到此结束了。之后,程芝清又找另外两个被关押的黄

埔军校毕业生谈了话,没有任何收获。

但是,跟王一宽说到“军人魂”短剑时对方紧张的眼神让程芝清念念不忘,不知怎么,他总觉得这个眼神的背后似乎有什么问题。返回下关分局专

案组驻地后,程芝清翻阅那本《黄埔军校历届毕业生名录》,1936年毕业的

那期里果然没有王一宽的名字。程芝清是个生性比较谨慎的人,所以在当天

晚上专案组众侦查员的碰头会上,他没有提到对王一宽的那个小小的疑问。

次日,专案组继续分头前往监狱、看守所调查。程芝清对王一宽念念不忘,决定去老虎桥监狱。昨晚,程芝清躺在床上还在分析着王一宽的那个眼神,想来想去总觉得似乎反常,于是就有了一个假设:黄埔军校肄业生离校

时不发“军人魂”短剑之说,不过是听王一宽自己在说,如果国民党的军校

在这方面允许有例外,那王一宽是能够获得短剑的。而所谓的1943年从重

庆返回南京老家经商之举如果并非如他自述的那样,而是国民党特务机构比

如戴笠主持的“军统局”指派给他的任务,那他就是从军队转调到“军统局”

的一名特务。这个猜测如果成立,往下也就好解释了:对于“军统局”来说,既然你王一宽在南京的这两年地下工作干得比较出色,那就利用已经创造的

条件继续干下去吧。这样,王一宽就一直干了下去,直到南京解放前夕受命

潜伏。以其资格,是能够当一个掌管若干名手下的潜伏特务组织的头目的。

这个假设是否成立呢?程芝清决定去老虎桥监狱找那个抗战后被国民党

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汉奸叶逊先调查——要查清楚王一宽当初是怎么来南京

经商的,这一点对于确定王一宽的真实身份具有重要意义。

叶逊先1946年被国民党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在老虎桥监狱服刑到南

京解放,人民政府甄别在押人员时,认为他罪行确凿,应当继续服刑,于是

仍关押在老虎桥监狱。程芝清提审他,问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1943年王

一宽从重庆回南京与其合伙经商的情况,二是是否听说过王一宽有“军人魂”短剑。

叶逊先的回答如下:当初王一宽从重庆返回南京经商之事,确实是他向

王发出邀请的。不过,那是事出有因之举,之前一年两人就已经有了倒腾中

药材生意的合作。当时由于战争的原因,交通不便,贸易中断,东南沦陷区

无法获取西南大后方诸省中药材重要产地的中药,所以,凡是西南的中药材

在上海、南京等地都大幅涨价。王一宽在重庆经营中药材批发,除了向那些

冒险前往重庆进货的沦陷区批发商提供货物外,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就动

起了直接在南京设立批发窗口的脑筋。当时,叶逊先在汪伪南京政府下面的

卫生局当处长,负责向日军和汪伪“和平军”调拨中西药材。这是一个非常

重要的职务,权力很大。王一宽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这个情况,就派人从重庆

赶到南京找其洽谈合伙经商之事。叶逊先当官是为了给自己牟利,财路自然

是多多益善,当下就一口答应。但是,出于谨慎,他提议先由王一宽从重庆

发些中药过来,由其负责推销出售,属于“试试看”性质。这样一试就试了

一年,叶逊先赚到了一些钱,王一宽也获利不少。正当叶逊先考虑是否让王

一宽派人过来直接开一家中药材批发行时,王一宽的来函也提到了这个问题,而且其心情似乎比叶逊先还迫切。这样,自然一拍即合,两人于是决定正式

合作。王一宽说他在重庆的生意伙伴都是西南人,到南京搞经营恐怕不熟悉,所以决定自己回来直接经营,至于进货渠道,自然确保畅通无阻。这对于叶

逊先来说,当然是一个最好的结果。这样,1943年初王一宽就来到南京,不

到一个月,两人合伙的中药材批发行就开张了。

叶逊先是学医出身,于军事一窍不通,对诸如“军人魂”之类被国民党

军人视为“神器”的东西丝毫不感兴趣。因此,他跟王一宽在一起的机会虽

然很多,但是两人只谈生意上的事,从来不谈其他。所以,他并不知道王一

宽是否有什么“军人魂”短剑。

尊敬的审判长--王萍一案

中国政法大学 法庭论辩课结课考查 结案陈词 ——关于王萍诉派尼科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 学号: 2014301137 姓名:马永宏 学院:国际法学院专业:法学 指导老师:刘晓兵完成时间:2015年11月26日成绩: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本案被告汉密尔顿先生的委托,作为关于王萍诉派尼科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开庭前,本代理人走访了相关单位,查阅了相关案件卷宗。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现谨慎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本代理人认为,在关于王萍诉派尼科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要求派尼科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这一诉求缺乏相关事实依据,原告的诉讼理由中的事实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因此,原告作出的这种申诉应当予以撤销。 一、员工的时间观念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其目的就是为了盈利,然而一个员工多次迟到,这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的实体经济效益。对于迟到这个事情,我有以下几点看法。首先,时间就是金钱。公司的利益跟生产时间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为了保证公司的效益,完成流水线上的配额工作,我想每个员工都应该是兢兢业业,分秒必争。其次,我想说迟到一次也许是可能,也许是意外,但是不设闹钟导致迟到十分钟并且迟到多次,这就是一个人有没有时间观念的问题了,那么,如果一个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我们怎么会放心把重要的工作安排给她,怎么放心让她工作在我们公司流水生产线上。我想说的是,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司也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公司就像是一盘散沙,既然管理都成问题的话,那么效益从何谈起。第三,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对于职工的个人权利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的明确时长。但是,离开工作岗位太长,这样的员工我认为其不具有完成配额工作的能力,有句俗话说的好,在其位谋其政,一个员工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观念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我想这样的员工首先就是影响公司效率,也是个不称职的员工,社会上有许多的生存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谁都懂,所以对于原告的这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导致收到违纪行为意见的行为,纯属咎由自取。 二、原告认定被解雇的原因是拒绝了被告的追求 谁都会去欣赏美,谁也不会拒绝美。但是我想说的是,原告方以这样的理由申诉不觉得有所欠妥么?第一,虽然说被告对于试用期的员工最终是否录用具有裁决权。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也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是一种法律行为。原告与被告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署了三份违纪行为意见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并不是简简单单就能解雇一个人。况且被告在作出这样一个决定之前,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综合多方原因才敢下结论,并不是如原告所说的那样因为追求被拒绝而解雇一个人。 第二,对于原告说被我的当事人追求一事,本代理人觉得定义很模糊,什么叫追求?什么才算是追求,我的当事人是个美国人,那么他的社交礼仪也属于西方的礼仪,如果仅以临别给人一个传统的goodbye kiss就会被当作是追求,或者是按原告的诉求给予精神损失的补偿,那么会有多少西方人因为自己的不经意间的举动而受到惩罚,那么中西方的朋友是不是会在交流的时候会退避三舍呢。古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这样定义西方礼仪中的分别礼节,人与人之间是不是会因此产生隔阂,更别说会朋友之间会友谊地久天长,对于有

至今未解的八大谜案

至今未解的八大谜案 至今未解的八大谜案之: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这也是最神秘的谋杀案之一,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直到今日却还依然是个谜。 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停著的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引起人们的怀疑。 警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还有3个月的身孕。 尽管全英国的警察都尽了力,但是这个死者的身份始终都没能得到证实。 她的身上还涂著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而涂的,看来谋杀者是一个懂医的人。 有证据显示这辆卡车曾经过伦敦桥。 警方调查了很多年,但既没有发现谋杀者的线索,也没能查清死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双方可能都属于“有闲阶级。 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气馁的事情。 后来,人们将这一案件形容为“完美的谋杀。 至今未解的八大谜案之:华莱士案件朱莉娅?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 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 但是,第二天晚上,当华莱士乘坐电车,按约定的时间到了城西,

却发现他要找的地址根本不存在。 华莱士向好几个行人问了路,还跑到曼洛坞花园西路25号去看了看,但这个Qualtrough始终没有出现。 在那几个街区转悠了45分钟之后,华莱士决定打道回府。 然而,晚上8:45左右,当华莱士回到家中,却发现家中已被劫匪光顾,他的妻子茱莉亚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头部遭到棍棒重创,早已气绝身亡。 而华莱士被认为存在重大的嫌疑,案件被英国媒体评为“开膛手杰克第二,吸引了众多目光。 由于媒体的介入,利物浦群众都认为华莱士就是本案的真凶,而“杀妻凶手的恶名也扣在了华莱士的头上。 为了不影响判决,法庭特意从利物浦以外的地方挑选了陪审团,不过最终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华莱士死后,这个案件的凶手到底是谁我们无从得知,如果真的不是他,那么凶手很还活在世上,而且依然住在伦敦。 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上8时在里奇蒙车站见面,那里离墨尔本不远。 但她没到那里。 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尔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全裸的尸体。 她是被人用啤酒瓶砸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普遍地都是,但是并

北京最著名最真实的灵异事件[图]

北京最著名最真实的灵异事件[图] 北京最著名最真实的灵异事件[图] 北京的北新桥有一口井传说下面栓着1条龙也有人说是一个小孩,稍微上点岁数的人都知道,传言最真实就是原来在北平的时候,蒋介石听说了这件事就派立了很多的兵去挖那口井,井底有一个铁链子,士兵们花了3天3夜去倒那个铁链子刚开始链子还是新的,到后来就是锈的了。倒到第4天的时候那帮士兵突然说听见海浪的声音了,于是大家都不干再弄那铁链子了。 后来这事还没怎么被人众所周知直到上个世纪70年代,文化DA革命那会,红卫兵知道了这事,又重新实验,也是这样的效果,于是从那会开始这件事一直成为一个迷。大家可以去问问你们的爷爷奶奶那辈的人,他们肯定都知道的! 据说那井里压着的是一个小孩。 北京地下有9个泉眼(好象是,具体几个我也忘了) 分布在北新桥、酒仙桥、北海、故宫等一些地方。从北京上空看,

北京这几个著名古迹的形状就像是一条卧着的龙! 为什么像有些朋友说的那,由于一些这神秘的东西所在,人们根本不敢动,怕动了以后真影响天灵!就像鼓楼那附近的那座小桥和那2个狮子,没有纪念意义也影响美观影响交通,而为什么人们不去动他们? 就是因为那据说都是北京的泉眼! 北新桥之所以起这个名字,还是有来历的。说当时一个算命先生说北京有可能马上要被海水吞灭,必须把一个最重要的泉眼堵上才行(就是我所说的北新桥) 而堵住这个泉眼的只有一个东西,那就是一个小孩。他们找到了这个小孩,把事和他父母说了,父母无奈刚要把孩子送给他们,这时这个不满一岁的孩子突然说话了: "你们把我放进去可以,那我什么时候能出来呢?" 算命先生:"等桥旧了你就可以出来了" 于是到现在都叫北新桥! 点击进入更多精彩>>>

审判长

审判长:1人 审判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1人 辩护人:1人 被告人:1人,被告人陈号,西城区中学初一学生。 被害人:1人,被害人张东,西城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证人:1人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1人(被告人的母亲) 法警:2人 一、庭审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 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请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请坐下”。 (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向审判长报告:“报告审判长,被告人陈号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后坐下) 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号陈号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被告人陈号,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 陈号:是。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年龄多少?家住何处?现在的职业? 陈号:我今年14岁,我家住在西城区建设路。被逮捕以前我是西城区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陈号: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是何时因何原因被拘留、逮捕的?

【世界未解案件之谜】三毛之死

三毛之死 2001年1月4日,三毛神秘死亡整整十年。关于三毛的死,人们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人们不相信那个写过《不死鸟》的热爱生命的人真的会自杀,他们提出了对三毛自杀的种种疑问。最近,张景然先生也在深入地调查后在其新书中流露了对三毛自杀的怀疑。难道三毛真的另有死因,至今已沉冤十年? 1991年1月4日清晨7时,当台湾某医院的清洁女工轻轻推开一间单人病房的门时,一副可怕的情景出现在她眼前—— 在坐厕旁的点滴架的吊钩上,悬挂着三毛的身体,身着白底红花睡衣…… 一个精灵,一个用自己亲身经历幻化出的语言影响着台湾和大陆不止一代人的传奇女作家——三毛离开了人世。 台湾警方的结论是:“因病厌世”。 关于三毛的死,人们议论纷纷:有人说,三毛长期为疾病所折磨,再也不堪忍受疾病的痛苦;有人说,三毛一生为情所困,这一次也是死在一个“情”字上;有人说,三毛受《红楼梦》的影响太深,她认为生就是死,死就是生;有人说,三毛的死与《滚滚红尘》有关;有人说三毛之死是去赴荷西之约;有人说,三毛死于江郎才尽,写不出好作品;有人说三毛之死与政治压力有关;…… 1991年1月4日凌晨,三毛在医院被发现死亡。警方鉴定结果与法医相同:陈平(三毛的真名)"自缢"而死。警方、法医与院方都没有进一步追查"自缢"的前因后果。他们一致认定没有他杀嫌疑,简略以"久病厌世自杀"结案。但陈平真的是久病厌世自杀吗?1990年12月4日,医院发现三毛子宫内膜肥厚,母亲担心可能是癌症现象,安排三毛到荣民总医院住院检查。1991年1月2日,三毛住进荣总,由妇科医师为她检查治疗并手术,术后没有发现癌症现象由于三毛过去常有严重失眠,幻听幻觉,精神异常(歇斯底里现象),院方安排1月4日彻底检查她在精精神面的症状。同时,已安排她在1月5日出院。按照三毛的母亲缪进兰女士的回忆,三毛的死应该是一场意外。1月3日9点,家人还在陪伴她的时候,她向护士取到一颗安眠药。10点50分,家人离开病房,一再叮嘱三毛好好休息。缪女士说,陈平吃了安眠药之后,时睡时醒,因为某种意外原因,在无意识无挣扎的情况下失去自主能力,精神被动地勒死了自己。也就是说,三毛不是自愿结束自己生命的。没有自杀意向与迹象马中欣说,三毛平时时最好的朋友林先生夫妇告诉他,1991年1月2日,也就是三毛出事前两天,林太太还在台北侨大家具行遇到了三毛,当时三毛已经安排好新一年的工作,并安排好几个重要行程:在香港约好夏捷去逛摩罗街,在上海看望干妈冯雏音请安,前往马德里重新申请已经过期的西班牙护照,以及前往西安与贾平凹会面。由此可见,三毛没有自杀计。没有留下遗书马中欣在遍访三毛的朋友后这样分析到,三毛热情友善,读者好友来信必复。她的书信往来极极为频繁,写书之外,写信是她作品文集的内容之一。因此如果三毛想要自杀,必然会留下文字。但三毛却在"自杀"前没留下一个字给父母家人。也没有留几句话给干妈、好友和喜爱她的读者,这显然不是三毛的风格。 《哭泣的百合---三毛死于谋杀》一书的作者张景然说,目前社会流传和台湾警方认定三毛自杀的结论都不可靠,三毛实际上是死于谋杀张景然为香港书画出版社负责人,曾经出版过《诡话---剖析马中欣与三毛真相》。再次谈起三毛自杀,张景然道出了种种疑点。所谓"因病厌世"说确实,三毛曾怀疑过自己和母亲患了同样的病---子宫内膜癌。为此,她决定住院做进一步检查。三毛的主治医生赵灌中在手术后明确告诉三毛:手术后加上服用药物治疗,内分泌会慢慢改善,月事也会正常,并嘱咐她不用担心。院方决定安排三1月5日出院,而三毛却在4日死亡。她怎么可能在医院已经为她排除了癌症之后绝望自杀?所谓"红尘压力"说一度流行的三毛毛自杀的另一种原因:她所写的电影剧本《滚滚红尘》没有获得最佳剧本

中国南北两大灵异事件,都是千真万确的真事!

中国南北两大灵异事件,都是千真万确的真事! 中国南北两大灵异事件,都是千真万确的真事! (2015-05-05 12:51:43) 转载▼快乐虔行 南北有两大灵异事件。南方是上海高架“龙柱”来历,上 海人几乎家喻户 晓。为反驳民间的灵异版本,官方近日抛出新版本遭质疑。而北方灵异事件 是奥运前,北京修筑鸟巢和水立方,要拆掉明朝的山神娘娘庙,刮起恐怖怪 风。工地被夷为平地,现场陷入瘫痪状态。44人伤,2死(后奇迹复活), 娘娘庙却毫发未伤。官方决定“鸟巢”北移百米。娘娘庙不拆了。“龙柱”事件的百度百科版 据百度百科记载,90年代中,上海进行高架桥工程。当工程进行到关键 的东西高架路(延安路高架)与南北高架路交叉连接的接口时,作为高架路主 柱的基础地桩怎么也打不下去。

翻阅上海地质数据,上海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并无过分复杂的地层 状况。参与工程的市政设计院、上海城建设计院设计,上海市政和隧道等工 程公司立即调集技术力量攻关,一而再,再而三,地桩就是打不下。 精英汇集,各显神通之后,打不进的地桩依然打不进!就是勉强打进一部 分,却远远不符合设计的标准和工程的要求。这一下问题变得严重起来了, 找不到问题的症结,主柱筑不起来,南北、东西高架路就无法连接,整个工 程也不可能按期完竣。 于是,先前的求神拜佛的说法又悄悄地传播在工地。主管领导思想也终 于出现了松动,经过一番暗访,请来了上海玉佛寺的一位主持。主持来到工 地细细察看后,闭目合掌,久久不语。众人问可有办法?大和尚沉思良久, 然后开口说,已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解决的办法也是有的,

但要行一番法 事,请动神明灵物让出打桩的之地。 大和尚默然择定吉日,众人循其嘱咐,一切准备停当。法师焚香祷念, 一一行事,事毕叮嘱某时某刻后即可打桩,然后一去不返。工程技术人员虽 然一头雾水,却也动心聚念,遵嘱照办。谁知如此这般之后,地桩竟然顺利 打了下去,不偏不倚,完全符合设计标准,南北、东西高架严丝合缝。大和 回到寺庙,不多日无疾而圆寂。大和尚作法的布置,只传数个领导和工程负 责人,并再三吩咐秘而不宣,所以外人无从获知详情,唯一能看到的痕迹, 就是在接口处地桩上浇筑的巨大圆型支柱周身围上了白钢 并装上了龙型纹 饰,作为对佑助打桩成功的神明灵物的祈敬。网友称彻底相信了灵异事件网名为“尸横六部口”的博主在2009年06月26日发表文章,通过同事 讲述的亲历经过,使他彻底相信了龙柱事件的真实性。

模拟法庭审判长串联词

审判长串联词 开庭阶段 书: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请坐下。 书: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进入法庭必须关闭手机及传呼机; 5、不得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 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下面核对被告人身份,请被告人陈述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与住址。 审:本院于2006年4月20日送达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被:收到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王某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崔雨欣蒋兆烨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我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王诗语成志鹏担任记录。今天出庭为被告人李某王某__担任辩护人的是许大政房安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如果认为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可以要求申请调换);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除可以自行辩护以外,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 被告人李某王某,告知你的上述权利听清了吗?是否要求申请回避?被:—————————— 被告人最後陳述: 审:法庭辩论终结,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有何最后陈述? 被: 审:本案审理到此,和议庭评议后将做出宣判。休庭后被告人要阅看笔录,认为正确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5分钟

北京十大真实灵异事件

北京十大真实灵异事件 故宫魅影 1、故宫魅影 大家都知道故宫对外开放的其实只是一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对外开放的。具体原因谁也说不清楚。但传说,刚解放那会,故宫博物院晚上巡查保卫的人员经常看见有种奇怪的动物,说像老鼠但特别大,说像猪又跑的奇快。人说这是皇族养在东西宫内镇宫之兽。后来好些人想抓住一两只,但这快六十年了,看见的人越来越多,却没人真正抓住过一只!想来真是神奇。 故宫作为游览胜地,每天接待着国内外上万名游客,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知道这座紫禁城里面包含着另一种内容…… 有个人以前在故宫看门,据那个人说每天晚上都能听见有人在奏乐,而且有时能看见宫女太监排队走过。那个人家的孩子身体都不好,老人都说是因为那人受的阴气大,影响了下一代! 不仅仅这样,大家有没有留意到,故宫里有很多院落都是被封起来的!不对游客开放,其实每一个府第都发生过用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解放前还没有封的时候,在这些地方死了很多人!不是无故消失就是命亡,但始终是离奇得查不出原因,不过有一个共同点:死后如果还能见着尸体,那么尸体都没有脸皮。更慎人的就是一口井,平日白天的时候往下看,井底就是一些石头,杂草什么的,但每到晚上12点后往下看,只要天上有月亮,你会看到井底出现的不是石头,杂草,而是水,水上倒映的却不是你的面孔。 当然也有科学人员解释了:故宫能看见宫女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宫墙是红色的,含有四氧化三铁,而闪电可能会将电能传导下来,如果碰巧有宫女经过,那么这时候宫墙就相当于录象带的功能,如果以后再有闪电巧合出现,可能就会像录象放映一样,出现那个被录下来宫女的影子。 不管怎样,想想故宫里那些长长窄窄的过道,长满荒草的墙头,如果晚上一个人走在那,突然看到前朝的宫女太监向你走来,就算再有科学依据,我也会吓破胆滴……5点,是故宫关门清客的时间。据说,那个钟点是故宫阴气最重的时刻。很多游人都感觉到,即使是在闷热的夏天,5点的故宫也会让人感到一种阴冷…… 北新桥的海眼

在法官与村官之间对基层人民法庭法官职能的思考

在法官、行政官与村官之间──对基层人民法庭法官职能的思考 不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法官的职能都是裁判案件。而我国法官,除了裁判案件所必须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能力与说理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事实的认定能力、执行能力外,还要具备作为法官之外的许多其它方面的能力,并要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于大局,额外负担更多的其它职能。这与我国法院不独立、法官不独立,法院行政化有关,在外部,法院司法不独立,受多方面干涉,司法权存在严重的地方化现象,在内部,人事制度完全行政化,连司法审判制度也用行政化的方式来管理。在这种体制下,法官也成为行政的附庸。特别是处在最基层的人民法庭的法官们,除了承担起基层法院法官所应有的职能以外,几乎还兼有基层地方官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参与地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方访,开展诉调对接,培训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巡回审判等等。这就要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必须在法官、行政官和村官之间采取不同的扮相,处理好与基层农村相适应的几个关系,在法律适用与照顾民俗之间找到平衡点;在审理农村案件时,既要正确适用法律,又要做到合情合理;同时还要掌握好调解的技巧,让调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武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多方面的职能,做一名合格的基层法官。 法官,公平正义的居中裁判者,其天生的职能就是审理案件并对案件的是非曲直做出裁判。但在我国现阶段,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法官除了裁判案件外,还被赋予了更多的其它职能。特别是处在最基层的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几乎还兼有基层地方官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现实要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必须在法官、行政官和村官之间采取不同的扮相,以适应我国农村的现状,更好地履行自己多方面的职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 一、法官职能的定位 英美法系国家认为法官是“有权在法庭裁决诉讼案件的公共官员”(),这种解释清楚地表明了“法官”是应当在法庭上行使审判权、对案件做出裁判的一类特殊职业者。大陆法系则将法官定义为“法律代言人”,“法官必须严格地解释和执行法律,既不允许偏离它,也不能自己认为是法律的真正创造者”。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职责主要表现在法庭上,即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独立而审慎的法律适用能力、权威的裁判能力与说理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这一任务是交给陪审团来完成的,即认定事实的职责是陪审团的事情,法官依据事实来适用法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除了应当具备上述能力外,还有认定事实的职责。 虽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官在内涵上、职责上均有不同,法官能力也存在一定差异,但两者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在法律地位上也都是以行使国家司法权(审判权)为特征,其职业目标也是一致的,即以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司法的终极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基本职能是完全一致的。 二、我国法官的职能 我国对于“法官”的解释,远没有西方来得准确和精细。要么定义为: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要么解释为:法官是法院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前一定义对法官概念的解释过于含糊,而后一解释又很不完善,都没有将法官必须在法庭行使审判权这一本质特

什么是审判人员 审判长是干什么的

什么是审判人员审判长是干什么的 摘要:什么是审判人员?审判长是干什么的?临沂刑事律师在线咨询、欢迎阅读: 审判现场会出现很多人,比如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等等、那么到底什么是什么是审判人员? 审判长是干什么的呢?厦门法律直通车小编为你做了详细解答,欢迎阅读:【更多法律资讯,请上法律在直通车】 什么是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人员,俗称“法官”。审判人员包括、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根据198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订本)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983年9月2日修改)。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该法(修订本)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 审判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应当报告本院院长决定。” 该法(修订本)还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1983年9月2日增加本款)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故宫灵异事件真实故事胆小勿进

故宫灵异事件真实故事胆小勿进 有一个网友大学同学是北京人,他有一个高中同学,其母亲是宫博物馆的工作人员。 说是有一天宫闭馆之后,有一位年龄较大的人在巡逻。正走着,发觉前边一个胡同里,有 一位挽着发髻,穿着旗袍的中年妇女。唉,他就心里纳闷,怎么还有人呀?想上前问个究竟。那个女人冲她一笑,转身走进了身后的墙里边。大家请注意,是墙里边,而不是门里边。那老人当即吓得掉头就走,去找他的工作伙伴。找到之后,就把这事说了。没想到, 没过几天,这位老兄就仙逝了。也许,真的是到了大限,阳气低,才看得见吧。宫的传闻 大概北京的人都听的比较多了。49年后,宫开放给游人参观了。有一个人想偷宫里的珍宝,于是在下午关闭的时候躲在里面没出来,想趁晚上行窃。但是第二天,被发现死在了台阶上。据说天黑之后不要呆在故宫里面,因为怎么走都走不出来的。 以前老妈在宫里面工作过一段时间,听里面的保安说的亲身经历:两个保,安晚上一 起职夜班,一个去上厕所。厕所距离他们睡觉的地方有一段距离,那个人刚进去关上门, 就听见有人敲门,他问:“谁呀!?”然后听见一个低沉的声音回答:“开门。”他打开门 之后没看见人,就想继续上厕所,没想到又有敲门声,还是那个低沉的声音说:“开门。”他一下子就被吓到了,赶快跑回睡觉的地方,心里还在想是不是另外的那个人在戏弄他。 回去发现那个人还在睡着,睡觉的姿势都没有变,果然第二天问他,他什么都不知道。 往后夜里再也不敢一个人出去了。 在1983年的一个深夜,有一个人从故宫珍宝馆附近的夹墙走过,突然发现远处有一 对打着宫灯的人。他想这个年代都用手电筒阿,谁还用宫灯呢,难道是......可又一想我 们从小就被教导世界上是没有鬼神的,肯定是眼花了,或者什么自然现象,于是就想上前 看看。可怎么追也追不上那队打着宫灯的人,不过远远的看去,的确是穿着清朝的旗袍的 宫女,打着纱的宫灯整齐的走着。这下可把他吓坏了,瘫坐在地上,也不敢追了,直到灯 光看不见了,才从另一条道一步一步地挪回家了。 一个人以前在故宫看门,据那个人说每天晚上都能听见有人在奏乐,而且有时能看见 宫女太监排队走过。那个人家的孩子身体都不好,老人都说是因为那人受的阴气大,影响 了下一代!不管怎样,想想故宫里那些长长窄窄的过道,长满荒草的墙头,如果晚上一个 人走在那,突然看到前朝的宫女太监向你走来,就算再有科学依据,也会吓破胆…… 5点,是故宫关门清客的时间。据说,那个钟点是故宫阴气最重的时刻。很多游人都 感觉到,即使是在闷热的夏天,5点的故宫也会让人感到一种阴冷…… 我小时侯,记不清几岁。4岁左右吧。在北京,后来猜测就应该就在故宫。有个穿清 服的女人跟我说话,很怪异的诉苦。词语有的听的懂有的不。只记得她说话声音很低口口 声声叫我小主,而且气温很冷。容貌已记不清,只记得那女人很白而且脸很大。

法官权利义务

法官的权力: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法官职责是指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主要是指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依法进行,法官审理案件只服从法律,对于任何依仗权势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非法干涉办案活动的行为,都有权抵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四)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五)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六)参加培训; (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八)辞职。法官辞职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法官辞职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法官的权力: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审判案件是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 法官除了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外,还必须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依法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依法指导下级法院工作;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同时必须办理下列事项:(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人民法院的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主持审判委员会;对本级法院已经生效的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者裁定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指定合议庭的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决定对妨害诉讼者给予强制措施等。另一类是与审判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职责,如处理人民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工作。庭长、副庭长的其他职责也可以分为两类,与审判活动直接相关的如决定合议庭的组成,指定审判长,等等;此外,还负有管理本庭日常行政工作的职责。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其他职责主要是指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或者总结审判经验。 法官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模拟法庭法官词

模拟法庭(民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 审: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1,2 ……… 审: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 审: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委托代理人1.2 ……… 审: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 审: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 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我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xx与被告xx买卖合同纠纷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xx担任审判长,xx、xx 担任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担任法庭记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 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 当理由。 审: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之前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须知,须知中已经载明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对此,原告方是否已经明确? 原告:明确 审:被告是否已经明确? 被告:明确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评议与宣判。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 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答辩意见。

最新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20篇)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20篇)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第1篇: 这是我看得第5本百科全书。以前我都认为百科全书都很无聊,很乏味。可是当我翻开《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的第一页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了。这本书图文并茂,十分趣味,等我再深入看时,更有意思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十分趣味,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书中的某一个故事十分不可思议,讲的是一个大活离奇失踪,过后几天,还听到了他的叫声,看完以后我目瞪口呆的,简直不敢相信自我的眼睛。刚开始看这个故事时,胆小和好奇心在做斗争。我想了很长时间,还是没想出来。对啊,那些大科学家都无法解释这种状况,我一个小孩,当然也解释不出来了。 这本书让我真正地体会到科学的神奇。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第2篇: 寒假里,爸爸给我买了本世界未解之谜,它很好看。 专吃儿童的森林讲的是,美国有一片神秘的森林,几年间,在那里失踪的全是八九岁的儿童,他们都是在距周围的几米,毫无声息的失踪,事后又找不到任何线索。 鬼船与幽灵飞机为何失踪,又是怎样突然出现的。我对这些问题很感兴趣。 《世界未解之谜》带我们许多不为知的秘密。经过读这本书,我明白学习知识的重要。我们以后要好好读书,去探索更多世界秘密。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第3篇: 今日,我读了一本名为《世界未解之谜》的书,我给大家讲讲我的

收获吧! 这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奇异的树,讲的是许多奇怪的树,其中最趣味的是:会走的树,它十分喜欢水,到快没水的时候,他会把根抽出来,卷曲成球形,刮风时随风而走。只要刮到有水的地方,它就把根插进土里,在新的环境里开始新生活。还有面条树,它长在马达加斯加的山区,能结出面条似的果实,所以们称它为面条树。这种树的果实最长可达两米,食用时把它放在水里煮软,放上调料,就是一碗味道鲜美的汤面条了。还有好多趣味的未解之谜呢,这些未解之谜都等待们去探索呢! 睡觉的时候,我梦见我成了一名科学家,把这些未解之谜都解开了,醒来之后,我想:我必须要好好学习,把这个梦变成现实。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第4篇: 我读了刘兴诗教师的《世界未解之谜探索》这本书后,明白了本书围绕礼貌、生命、自然的一个个未解之谜,列举出不一样的观点。既有科学的诠释,也有大胆的猜想,从中可了解和探索这些神奇的未知世界。 我们生活在谜一样的世界里,身边到处都有未知的谜,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们的认识是有限的。那里那里总有许多未知的角落,等待们去研究它,揭示它。当我们认识了一个未知的新世界,随着自身认识的发展,身边又会冒出一个个新的谜,变化、发展,没有止境。 这本书的封面令赏心悦目,资料更不可思议!一个个未解之谜构成了一个个奇妙的故事:有的故事令夏天打哆嗦,冬天冒热汗;有的故事娓娓动;有的故事稀奇古怪;有的故事又让目瞪口呆这些故事让无

中国近700年灵异事件一览表

中国近700年灵异事件一览表 1324年;福建记录活最长寿的人陈俊,生于881年死于1324年,享年443岁 1626年;北京城被不明原因的大爆炸夷为平地,死伤不计其数,数百年来一直没解开谜团 1782年;河北省南皮县一船夫被2个不明男子背上天飞行,醒来出现在70里外的地方。类似黄延秋案例 1872年,清朝年间,广西发生僵尸袭人事件,死伤村民20多人 1907年;一个外国人在准格尔考察发现了野人,随后俄国派出砖家来华考察 1910年,英国探险家到中缅丛林探险,见一位老僧盘坐的身体慢慢升空,在丛林上空飘一圈,才慢慢地落到地上。 1921年;北京西城发现8具3米高的史前人类骨骼, 1933年;一艘法国考察船在南海发现一座从没见过的小岛,半月后消失。3个月后在50公里外再次发现 1934年;营口在暴雨之后,村民发现了芦苇塘里龙的尸体,它的头上还长有两只带杈的角1936年;江苏射阳发现巨蛇,信子有2米长,昂起头比电线杆子还高,头比大水缸还粗 1937年,演空和尚阻止信徒喧哗怕惊动了三霄娘娘,信徒不听,洞里突然窜出巨大火焰爆炸,当场挂了72个人 1937年12月,南京保卫战中,川军团二千余人在南京东南部青龙山地区全部失踪 1938年;青海发现数百个石蝶,经过检测,它已有12000年的历史,也就是后来所称的杜力巴石蝶 1944年;松花江坠龙,相貌居然和公认的龙一模一样,数百人围观。半夜就被人秘密的运走了 1944年;辽宁省境内上午11点钟天空突然变黑,伸手不见五指。持续时间一个多小时,原因未查明 1945年4月,2000吨的日本“神户丸”号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沉入鄱阳湖湖底,船上200多人无一生还 1949年;朱秀华借尸还魂,大半中国人都知道,此事曾经甚至惊动了蒋委员长。

关于审判长职能的介绍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传呼机。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两方进庭) 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方进庭) 请坐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审判长:(敲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就历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公诉诉的被告人赵滨被控故意杀人一案现在开庭,现在提被告人赵滨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赵滨 被告人:到 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讲一下你的出生年月日 被告人:1983年12月13日 审判长:什么地方出生的? 被告人:山东省肥城市老城镇陈庄村 审判长:什么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中专 审判长:你有职业吗? 被告人:务农 审判长:哪个地方 被告人:山大老校学生公寓工地 审判长:讲一下你的家庭住址 被告人:山东省肥城市老城镇陈庄村 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这次是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被告人:2002年9月30 审判长:什么时侯被逮捕的? 被告人:2002年9月26 审判长:因为什么问题被羁押的? 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 审判长: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收到多少天了? 被告人:15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济南市历城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滨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本法院由审判长孙晴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欣欣,陈倩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赵韩担任法庭记录。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奇,李龙超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亲属赵绪林的委托,济南市海中讯律师事务所律师范松松,韩倩倩为被告人赵滨进行辩护。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你听懂了吗? 被告人:听懂了 审判长: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审判长:你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除了你委托的律师为你辩护以外,你还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你还有权利向法庭出示证明你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可以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注释:控辩双方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2)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3)被告人的身份(特殊情况下可按其自报认定); (4)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共同被告人的责任分担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6)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情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赃款、赃物的来源、数量及其去向。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已经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被害人对造成的损害结果有无过错以及被告人的赔偿能力; (9)其他有关罪与非罪以及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你坐下回答问题吧 (被告人坐下) 审判长:被告人赵滨,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意见吗?

院长、庭长、审判长的区别

院长和庭长是职务名称,一个法院的领导就是院长。庭长是一庭之长,比如法院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刑一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等。 审判长和审判员是法官在审理纠纷、案件过程中的名称,例如一般20万元以下标的的纠纷由一个法官独立审理,自然就是审判员;20万以上由多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多个法官一起审理负责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工作的就是审判长,其他就是审判员(还可能有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法官是对法院专门从事审判工作的公务员的统称。有些法官还客串书记员 法庭上有六拨人,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或独任庭,书记员,法警,公诉方或原告方,被告方,旁听人员,要是重犯,说不定也有武警押着. 关键是合议庭或独任庭了,在不同诉讼里,如何组成是不同的. 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就是独任庭。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或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五,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案件,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而且,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要指挥诉讼,但评议时与其他法官一样只有一票权.其他的审判人员,审判员就是法院里的专职法官,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吸收共同参与审判的非 职业法官,可以来自社会个阶层,在审判中与法官同权,是为了使审判平民化,民主化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较粗,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只要是单数就行,但我也没看过有超过三个的.简易程序仍是用独任庭. 行政诉讼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没有独任庭. 职务:院长,就是不管是基层法院或是中高级法院的一院之长;庭长就是一庭之长,如民庭(民一、民二、乡镇法庭)、刑庭、行政庭。 本身:“审判员”是以一定的学历通过考试后取得的资格,“审判长”是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三位或五位审判员居中而做的人,虽然是“长”,但不一定是一个案件的主审人。 法官是法院中有审判员资格人的统称,不管是院长或庭长啊都可以叫他某法官。书记员、法警等都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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