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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ICS 13.030.40

P 53

备案号:16758-2005 D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京政发[1985]143号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 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 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 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 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

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 工艺运行管理

DB11/T 270—2005

5.1 进场垃圾控制

5.1.1 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 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 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 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 填埋作业

5.2.1 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划并执行,生活垃圾不应在填埋区无序填埋。分区方案应有利于渗沥液控制及填埋工艺的执行。

5.2.2 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分区、单元情况逐区、逐层进行垃圾填埋作业,垃圾填埋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范围内,填埋场应准备雨季填埋作业区。垃圾进场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垃圾的摊铺、压实、覆盖工作。

5.2.3 地面以上填埋作业时,应先修筑垃圾作业边堤;距离堆体边缘30米范围内,边堤高度应始终高于垃圾堆体高度;边堤材料可选用素土或建筑渣土并压实,压实度应不低于90%,边堤的外坡坡度应为1:3,有效厚度应不低于0.5m。

5.2.4 垃圾摊铺作业层上面及侧面均需进行压实,采用薄层压实的方式进行压实作业,垃圾摊铺层厚度宜控制在0.5m~0.6m,最厚不应超过1.0m,压实后垃圾的密度应大于0.9t/m3(按年核算),未配备压实机的小型填埋场压实密度应大于0.8t/m3(按年核算)。

5.2.5 经薄层压实作业形成的垃圾填埋作业层每2m进行一次覆盖,雨季可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4m。填埋作业过程中应减少垃圾暴露面积,控制垃圾暴露比小于1:1,覆盖材料可选用素土、渣土、建筑垃圾、细垃圾(15mm以下)、垃圾堆肥、膜材料(覆盖材料不应影响渗沥液导排和填埋气收集)。

5.2.6 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控制轻质垃圾的飘离,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应设置固定或移动式轻质垃圾防飞散设施,固定式防飞散设施迁移应选择在6月~9月份进行并完成,对飘离作业面的轻质垃圾随时清理。

5.3 填埋堆体

5.3.1 垃圾堆体的高度超出地面高度时,垃圾堆体外坡坡度应为1:3。

5.3.2 及时修复垃圾堆体边坡出现的局部不均匀沉降。总容量大于100万m3、地面以上垃圾堆体高度超过5m时应对堆体沉降情况进行观测,观测点不少于4个,每季度观测1次。当主要沉降发生完成后(年度沉降量小于3‰)进行最终覆盖和绿化,最终覆盖应按照CJJ 17的规定执行,垃圾堆体进行最终覆盖后应保证绿化的完整。

5.4 填埋气收集处理

5.4.1 垃圾填埋厚度大于6m或垃圾总填埋容量大于50万m3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设置导气管,对垃圾堆体产生的填埋气进行导排。

5.4.2 在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初期设置填埋气收集导出系统,也可以在垃圾填埋堆体达到一定堆高(不应超过8m)前完成填埋气导排系统的建设工作。

5.4.3 垃圾总填埋容量大于100万m3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对沼气集中收集处理,当任意一个导气井甲烷浓度达到50%(体积百分比)时,填埋气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应开始运行。

5.4.4 填埋气首先应进行集中收集燃烧处理,鼓励进行综合利用。燃烧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管道氧气含量低于5%时,填埋气处理系统需连续工作,并尽可能多的抽取并处理填埋气。

5.4.5 填埋气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运行日志,主要内容包括工艺参数(抽气负压、流量、甲烷含量、氧气含量等)、沼气处理量、运行时间等。

DB11/T 270—2005 5.5 渗沥液收集处理

5.5.1 场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未填入垃圾的填埋区及局部停止填埋作业超过一年的区域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

5.5.2 应对渗沥液集中进行导排、收集,保证场底渗沥液收集系统畅通,主管道末端不应被渗沥液浸没。

5.5.3 垃圾卫生填埋场应对渗沥液进行处理。

5.5.4 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运行日志,主要内容包括工艺参数(进水、出水的电导率、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大肠菌值)、渗沥液产生量、渗沥液处理量、运行时间等。

5.6 填埋场封场

5.6.1 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后应继续对填埋气体、渗沥液的收集与处理及环境与安全监测等进行管理,直至填埋堆体稳定。

5.6.2 填埋堆体达到稳定安全期后方可进行土地再利用,使用前应做出场地鉴定和使用规划。

5.6.3 未经环卫、岩土、环保专业技术鉴定之前,填埋场不应作为永久性建(构)筑物用地。

6 设备管理

6.1 设备运行

填埋机械设备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使用,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建立设备台帐,主要内容包括设备、主要部件、备件、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开

始使用时间、购置费用、维修时间、维修费用、更换时间、更换费用、报废时间、报废残值等;

b)实行运行记录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能耗、开启时间、停止时间、出现故障、例行检修等情况;

中途停止时间应备注原因,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应区别单机故障、功能组故障、处理线故

障并分别记录。

c)实行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考核制度,使用率和完好率应达到设施运行管理手册或合同规定的要

求;

1.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符合国家标准并及时通过有关法定检测。

6.2 维修保养

垃圾卫生填埋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内容应包括维修保养周期、内容和标准;

b)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恢复工艺设备性能;

c)有备件和易损件储备,及时更换残旧设备和部件;

d)作业车辆及设备每班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清洁。

7 计量、信息管理

7.1 计量

7.1.1 计量系统应采用进出场双向称重方式,并满足贸易结算需求。

7.1.2 计量系统应定期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及时取得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7.1.3 计量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统计人员上岗资格,依法履行职责,按有关规定做好记录、备份、报送等工作。

7.1.4 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填埋物应全部经过计量系统计量,并保留计算机中原始称重记录。

7.1.5 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填埋物应登记运输车车牌号、运输单位、进场日期及时间、垃圾来源、种类、重量等情况,由填埋物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

7.1.6 定期检查维护计量系统,以确保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并采用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计量统计。

7.2 信息

DB11/T 270—2005

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信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

b)建立“运行工作日志”制度,日志内容主要包括:填埋物进场量、再利用物资出场量、覆盖材

料使用量、渗沥液产生量和处理量、填埋气收集处理量、填埋作业位置、设备使用情况、日常

监测情况、填埋场日常设施维护情况、天气情况(包括降雨量和蒸发量)及其它要求在日志中应

记录的内容;

c)按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设施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作业量、工艺、技术、设备、

人员、能耗、成本等方面信息。

8 环境管理

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环境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环境监测执行DB11/T 273的规定;

b)场界噪声标准应符合GB 12348的规定;

c)污水、渗沥液处理外排标准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d)大气污染物、臭气浓度外排标准执行GB 16297和GB 14554的规定;

e)应加强场区与场容环境管理,场区及时打药灭蝇,生活管理区每15m2的苍蝇数目不应超出3

只,保证场区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f)填埋区填埋作业、建设施工等不应对场区、场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g)填埋作业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在场区内摆放整齐有序。

9 安全运行管理

9.1 生产安全

9.1.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GB 12801的有关规定。

9.1.2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填埋场应为职工准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9.1.3 填埋区夜间作业应有照明设施,现场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或其它具有明显警示作用的工作服。

9.1.4 填埋堆体上不应搭建封闭型建、构筑物。

9.1.5 使用灭蝇、灭鼠药物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完成,药物品种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以提高杀虫效果。药物应有专人保管,确保安全。

9.1.6 如有外来人员参观应由专业人员陪同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垃圾填埋作业区。

9.1.7 拾荒者不应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9.2 防火防爆安全

9.2.1 在日常生产运行过程中应配备便携式气体成分测量分析仪,在垃圾填埋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测,当发现填埋场局部甲烷等有害气体含量超过一定范围时即发出警报以便于作业工人迅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控制填埋区中甲烷的含量不应超过体积分数的 2.5%;建(构)筑物内,甲烷气体含量不应超过体积分数的1.25%。

9.2.2 生产控制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不允许出现明火、不允许吸烟。

9.3 交通安全

9.3.1 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清楚规范,场区内运输管理应符合GB 4387的相关规定。

9.3.2 场区内车速不宜大于20km/h,填埋区设置现场指挥人员。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更为高效和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 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概况:CC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XX,垃圾处理方式现以简易填埋为主。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除臭工作、覆土工作、进出管理等。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1、每月项目承包费用为Y XX元(大写:,承包费用已含税。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请款凭证。 四、承包项目内容 (一)填埋场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

1、乙方负责引导垃圾运输车辆倒垃圾到甲方指定区域,按甲方要求使用推土机及时推平垃圾。 2、甲方提供一台旧推土机(型号为东方红100 型)给乙方推土 工作使用,乙方负责该推土机的维护和保养。 3、乙方负责平整填埋场道路,确保垃圾填埋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填埋场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填埋场除臭工作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每天对X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药物除臭4 次,作业效果需达到距填埋场500米以外范围无明显异味,不影响周边环境。 2、甲方可根据天气变化、重要活动需要等情况随时调整除臭时间要求。 3、乙方使用除臭药物种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向甲方上报。 (三)填埋场覆土工作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按每月对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2次覆土处理,覆土区域由甲方指定。每次覆土面积不小于1000 平方米,覆土厚度达到0.5 米以上。 (四)填埋场进出管理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填埋场进出管理工作,任何运输车辆、垃圾、设备、设施、物品必须通过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出填埋场。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自然化利用方案 目录 页次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 2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的范围 ------------------------------------------------ 2 三、餐厨垃圾的细分 --------------------------------------------------------- 3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 3 五、生活垃圾的运输 ----------------------------------------------------- ---- 3 六、生活垃圾处理方向 ------------------------------------------------------- 3 七、生活垃圾的收集 --------------------------------------------------------- 6

八、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的供应办法 --------------------------------------- 8 九、生活垃圾过渡阶段处理办法 ---------------------------------------------- 8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A类-----餐厨垃圾 B类-----塑料垃圾 C类-----纸质垃圾 D类-----木质垃圾 E类-----砖石垃圾 F类-----金属垃圾 G类-----玻璃垃圾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ICS 13.030.40 P 53 备案号:16758-2005 D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京政发[1985]143号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 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 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 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 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 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 工艺运行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客观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指导下,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论证,综合比选。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的、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于采用新技术和设备,应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应根据城市的规模与特点,结合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中、小城市宜进行区域性规划,集中建设填埋场。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是XX最新发布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XX。近年来,我县坚持“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将创新管理模式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城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x县生活垃圾场经省发改委批准,x发改〔xx〕112号文件立项,于xx年8月以B0T模式开始建设,经营业主为xxx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xxx县xxx乡xxx 社区10组,占地面积105亩(以工业用地价格购得),建设库容为万m3,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20吨,经营期限为15年。自xx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已运行6年。现肩负着配合我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日运回的约17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为170余吨。 二、主要职能该生活垃圾处理场现有员工30人,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库区垃圾实施管理、打药除臭、消杀虫害、指挥倾倒;对渗透液水实施无害化处理,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对垃圾场实施雨污分流;协调和周边群众的关系。生活垃圾处理费现价为105元/吨。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流程生活垃圾由转运车经电子计量称重后进入场中,填埋作业采用斜坡作业法。即在坝前最低位置开平场地,做防渗导流、导气工程后,按层式作业,分区填埋。具体操作程序为:由推土机将进场垃圾均匀摊平在适当面积上,个人简历每层40-1500px厚。垃圾由羊角碾压实机或推土机碾压2-3次,由于填埋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垃圾压实容重在/m3左右,多次循环操作。厚度达时,覆盖厚的粘土。为了改善景观,减少气味和碎片飞扬,抑制疾病的传播,若填埋厚度未达到覆土的高度,可利用塑料布临时覆盖,填平一区,再向上开一区,粘土作为覆盖土,多梯作业,直至设计高度为止。在填埋过程中,通过渗滤液收集系统,将已填埋区域的渗滤液收集至污水调节池进行就地处理或输送至污水厂处理。通过环山截洪沟将未填埋区域的雨水和周边的降水引出填埋场,以减少渗滤液的生成量。填埋中产生的CO2和CH4气体,通过填埋场中横竖设置的导、排气管排出。渗滤液在经过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后,由提升泵提升,先经过换热器升温,进入厌氧反应器,经过微生物的充分作用,把可生化的高浓度有机污染物尽最大可能利用厌氧生物消化,成为最终产物:沼气、二氧化碳、水、氨氮及未被完全消化利用的中间产物和难降解有机物,随水流流到缺氧反应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缺氧反应器,与回流水完全混合,兼氧微生物分解利用厌氧中未被完成降解的有机物中间产物。在此过程中,把回流液中氧气充分利用后,兼氧微生物将利用硝酸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2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 2.1 一般规定 1.1 2.1.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1.1 2.1.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1.1 2.1.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1 2.1.4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和日处理能力分级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 Ⅰ类总容量为1200万m3以上; Ⅱ类总容量为500~1200万m3; Ⅲ类总容量为200~500万m3; Ⅳ类总容量为100~200万m3。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2. 填埋场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分级: Ⅰ级日处理量为1200t/d以上; Ⅱ级日处理量为500~1200t/d; Ⅲ级日处理量为200~500t/d; Ⅳ级日处理量为200t/d以下。 注:以上规模分级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1.1 2.1.5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1 2.1.6 填埋物 1. 填埋物应是下列生活垃圾: (1) 居民生活垃圾。 (2) 商业垃圾。 (3) 集市贸易市场垃圾。 (4) 街道清扫垃圾。 (5) 公共场所垃圾。 (6) 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3. 填埋物应按重量吨位进行计量、统计与校核。 4. 填埋物含水量、有机成分、外形尺寸应符合具体填埋工艺设计的要求。 1.1 2.2 施工准备 1.1 2.2.1 填埋场选址 1. 填埋场选址应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收集: (1)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 (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填埋气体利用的可能性。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与自然化利用方案 目录 页次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2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得范围 2 三、餐厨垃圾得细分 3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3 五、生活垃圾得运输 3 六、生活垃圾处理方向 3 七、生活垃圾得收集 6 八、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得供应办法8 九、生活垃圾过渡阶段处理办法8 一、生活垃圾类别划分 A类餐厨垃圾 B类塑料垃圾 C类纸质垃圾 D类木质垃圾 E类砖石垃圾 F类金属垃圾 G类玻璃垃圾 H类织物垃圾 I类电子垃圾 J类有害垃圾 K类大件垃圾 L类尘埃垃圾 二、各类生活垃圾涉及得范围 A类,包括瓜果皮、菜屑、瓜子果核、残羹剩饭(包括禽畜鱼产品得下水)、过期食品与调味品骨头; B类,包括塑胶购物袋、塑料瓶、泡沫塑料饭盒、其她废旧塑胶制品、废旧橡胶制品等; C类,包括报刊杂志、书籍、课本、笔记本、纸箱、纸盒、纸板、餐巾纸、卫生纸、其她纸质制品; D类,包括木质家具、玩具、木质包装箱与架、家装木质边角余料、一次性筷子、树

枝等; E类,包括家装废弃砖瓦、石材制品、瓷砖等边角预料、破碎瓷器与陶器、水泥渣块等; F类,包括铜丝、铁丝、金属边角余料、其她废弃金属制品或配件、金属易拉罐与金属食品(礼品)盒等; G类,包括玻璃瓶与各种废弃玻璃制品; H类,包括废弃衣物、床上布料织物用品、其她布料制品等; I类,包括各种废弃电子产品与小家电产品、电池、也包括废弃得混合材料制品)所谓混合材料制品就是指该制品上既有金属又有非金属,比如电线,钢塑制品等; J类,包括日光灯管、节能灯、废弃药品、皮革鞋类; K类,包括大尺寸家具、大家电等; L类,树得落叶、清扫出来得渣土、灰尘。 三、餐厨垃圾得细分 由于餐厨垃圾产出量最大,为获得最佳处理效果,A类餐厨垃圾需要进一步细分,其细化分类为: A1类残羹剩饭、过期食品与调味品、动物下水残料 A2类瓜果皮、菜屑、瓜子果核等 A3类骨头、贝壳等 四、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划分 应该对于不同种类得生活垃圾采用不同得处理方法,需要成立以下类型得生活垃圾专业处理公司: 4、1、餐厨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处理A类与L类垃圾。 4、2、塑胶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处理B类垃圾。 4、3、纸木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C类与D类垃圾。 4、4、砖石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E类垃圾。 4、5、金属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F类垃圾。 4、6、玻璃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G类垃圾。 4、7、织物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H类垃圾。 4、8、综合垃圾处理公司,专业收集与处理I类、J类、K类垃圾。 五、生活垃圾得运输 5、1、各类生活垃圾由各专用对口垃圾处理公司专车运输。车上根据垃圾性质分类配有对应得装运容器。 5、2、各运输专车在运输途中不得出现垃圾得跑冒滴漏现象。

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项目建设的背景 近年来,**县的县城建设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城垃圾产量也日益增长。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尚没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沿沟随地倾倒堆放,对地下水、大气和周围田地均已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且蚊蝇滋生,同时存在火灾隐患。随着现实问题的不断暴露,各部门对垃圾收集、处理均给予了关注。为此,**县委、县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购置垃圾收集容器具,建设环卫设施,提高了生活垃圾收运的机械化与密闭化水平,使垃圾清运率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垃圾的最终消纳和污染问题就相当突出。 为了使革命老区**县建设的更加清洁、文明、秀美,投资环境得到改善,经济建设得到促进,人民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必须新建完全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它是改善县城环境,提高县城居民生活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当前**县县城建设中十分重要的一件大事。 1.2 评价项目由来与过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县城建局于2008年2月正式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3 评价重点 以环境空气、水环境为评价重点,同时加强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对场址的综合地质技术条件及场址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1.4. 评价等级 (1)环境空气 根据工程排污特点、评价区环境特征及有关环境标准,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由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因而,地表水环境进行一般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考虑到垃圾填埋场的排污特征及对地下水的长远保护要求,确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nitary Landfill of Municipal Domestic Refuse CJJ 17-2001 J 122-2001 1 总则 1.0.1 为了在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卫生填埋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 策,保证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的选址、设计、施 工、验收及作业管理;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填埋工程。 1.0.3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生活垃圾 municipal domestic refuse 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 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2.0.2 卫生填埋 sanitary landfill 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和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 2.0.3 有害垃圾 harmful refuse 在生活垃圾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直接 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油漆、灯泡、灯管、过期药品等 permeabilitv coefficient 表示防渗材料透水性大小的指标。 在数值上等于水力坡度为 1 时的地 下水的渗流速度。 2.0.5 垃圾坝 refuse dam 建在垃圾填埋作业区前,由块石或建筑材料构成,起到挡阻垃 圾或通透垃圾渗沥液作用的堤坝。 Cut-off ditch 在填埋场区外围坡地沿等高线开挖的水沟,用以拦截及排泄 leaching pool 在填埋场最低处修筑的汇集渗沥液, 并可自流或用提升泵将 2.0.8 调节池 水处理系统前设置的污水预处理或具有调蓄功能的构筑物。 2.0.9渗沥液(渗滤液)leachate 填埋过程中垃圾分解产生的液体及渗入的地表水的混合 液。 2.0.10 粘土类衬里 clay liners 渗透系数小的自然形成粘土或改性土经压实铺设的填埋 场防渗层。 2.0.11 人工衬里 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等铺设的填埋场防渗层。如高密度聚 乙烯、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等。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 2001 年 12月 1 日 2.0.4 渗透系数 2.0.6 截洪沟 坡面水流。 2.0.7 集液池 积液排出的构筑物。 regulating reservoir 为减少水量和水质变化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影响,在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有毒有害垃圾、废旧电子垃圾、医疗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校园垃圾回收的措施 1.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四、校园垃圾分类的管理 1.加大力度,进行广泛的宣传。要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了解我校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尤其是加强对学生的宣传。 2.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已分类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学校对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提供物质保障。 3.奖罚结合,持之以恒。对初次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师生给予提醒指正,造成不良影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批评后仍不改正者将按照过失给予处理。对模范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者,学校每年集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基金可从变卖可回收垃圾所得提取一定比例,学校再提供一部分,两者结合。

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4 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垃圾分类规范化工作,2019年11月30日前实现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动,开展宣传培训 、 1.开展阵地宣传。各单位要在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并发放到每名员工;各单位负责清洁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要组织专项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普及垃圾分类怎么分、如何分,并引导人人参与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拓宽宣传领域。充分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作用,结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团员活动等,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的模范先锋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做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员、督导员,引导身边的人参与垃圾分类规划化工作。各单位应将垃圾分类的宣传纳入基层党建、团建等活动中。 3.巩固宣传成果。各单位责任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应知应会测试,鼓励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趣味活动,提升

并巩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知识。 (二)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分类设施 1.各单位、部门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可以利用的,应按照四分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善并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规范的分类垃圾桶。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规划分类垃圾桶的设置。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内已经配备了塑料垃圾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暂不取消,但只能投放可回收垃圾。 4.各分类垃圾桶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不得外露外泄。 】 (三)先分类、后清运 各单位要明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工作职责,严禁先分后混。各单位责任部门要指导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分类暂存点,联系并明确易腐垃圾运输单位,可回收物定期让资源回收公司上门回收,有害垃圾设置固定点暂存,达到一定存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 (四)建立台账,完善档案 各单位责任部门要针对四类垃圾清收工作建立基础台账,明确收运责任人、垃圾清运时间、垃圾产量、垃圾运输单位、垃圾处置流向等,积极配合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做好垃圾分类基础数据采集上报或督查工作。通过档案资料收集,可反馈垃圾分类成效,易腐垃圾、可回收物量随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是否有变化,便于企业开展自查。 (五)强化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责任部门要开展定期巡视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桶损坏、标识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更换。要与有资质的单位建立可回收、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处置,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工作。要日常性引导宣传、督促、监督管理范围内的员工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各回收合作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垃圾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运行管理 第二条填埋场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质量要求;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填埋场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 第四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运转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自管辖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五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应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第六条电源电压超出额定电压正负10%时,不得启动电机设备。 第七条填埋场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应规范清楚。 第八条填埋场场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如截洪沟、排洪管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畅通。 第九条填埋场只接受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接受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等,不得接受处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垃圾。 第十条填埋场因填埋作业需要,可接收适量的建筑渣土,建筑渣土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作为建筑材料备用。

第十一条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暂参照城市污水处理的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填埋场应所有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立使用、维护的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按规范管理各种技术,运行记录等资料。 第十三条场区应保持干净整齐,绿化美化。 第二节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填埋场场区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修复。场区内供电设施、电器、照明设备、通讯管线等应定期检查维护。 场区内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场区内避雷、防爆等装置应由专业人员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维护。 第十六条场区内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七条场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节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填埋场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填埋场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十条填埋场应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填埋区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 第二十二条控制室、化验室、变电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第二十三条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压实机等特种机械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非本岗位人员严禁启、闭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第二十五条场区内电器操作、机电设备和电器控制柜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有关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7-2004

CJJ17-2004 1 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政策和法规,保证卫生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填埋气体尽可能收集利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作业管理。 1.0.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应不断总结设计与运行经验,在汲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可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的水平。 1.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填埋库区compartment 填埋场中用于填埋垃圾的区域。 2.0.2垃圾坝retaining wall 建在垃圾填埋库区汇水上下游或周边,由粘土、块石等建筑材料筑成,起到阻挡垃圾形成填埋场初始库容的堤坝。 2.0.3人工合成衬里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防渗层衬里,如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等。采用一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单层 衬里;采用二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双层衬里。 2.0.4复合衬里composite liners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渗材料复合铺设的防渗系统。2.0.5盲沟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库区底部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沥液的暗渠(管)。 2.0.6集液井(池)leachate collection well 在填埋场修筑的用于汇集渗沥液,并可自流或用提升泵将渗沥液排出的构筑物。 2.0.7调节池equalization basin 在污水处理系统前设置的具有均化、调蓄功能或兼有污水预处理功能的构筑物。 2.0.8填埋气体landfill gas 填埋体中有机垃圾分解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氧化碳。 2.0.9填埋单元landfill cell 按单位时间或单位作业区域划分的垃圾和覆盖材料组成的填埋体。 2.0.10覆盖cover 采用不同的材料铺设于垃圾层上的实施过程,根据覆盖的要求和作用的不同分为日覆盖、中间覆盖、最终覆盖。 2.0.11填埋场封场closure of landfill 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用不同功能材料进行覆盖的过程。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 第21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的公告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6.0.1、8.0.1、8.0.3、8.0.5、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2004年2月19日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贯彻国家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政策和法规,保证卫生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填埋气体尽可能收集利用,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作业管理。 1.0.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应不断总结设计与运行经验,在汲取国外先进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可采用技术成熟、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的水平。 1.0.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填埋库区compartment 填埋场中用于填埋垃圾的区域。 2.0.2垃圾坝retaining wall 建在垃圾填埋库区汇水上下游或周边,由粘土、块石等建筑材料筑成,起到阻挡垃圾形成填埋场初始库容的堤坝。 2.0.3人工合成衬里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铺设的防渗层衬里,如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等。采用一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单层衬里;采用二层人工合成衬里铺设的防渗系统为双层衬里。 2.0.4复合衬里composite liners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渗材料复合铺设的防渗系统。 2.0.5盲沟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库区底部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沥液的暗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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