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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医疗药品)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医疗药品)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实施细则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录

工作日程表2

工作流程简图3

投标人和配送商投标详细流程4

附件1:投标注意事项12

附件2:标书模板17

附件3:招标系统操作手册48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日程表

注意事项:上述事项时间安排以湖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站(/priceMedicine/service.jsp?url=/priceMedicine/user/go vpricedirect_gs.jsp)。

二、其它注意事项

1、自主配送:如有企业需要自主配送,则在企业信息维护时勾选“自主配送”,选择自主配送的企业只能配送本企业中标产品。

2、投标人和配送商应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中的条款和要求。如果投标人和配送商没有按照《实施方案》

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作出实质性响应,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负责。

3、投标人和配送商需随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对应操作。特别是投标报价,时间短需充分考虑网络畅通等其他因素,未及时报价、解密所造成的结果一律由企业自行负责。

4、所有申投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标书模板

模板一:投标人(以生产企业为例)企业册封面:

HNSYPJZCG2013-(企业账号)-S-(产品数)

第1册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

投标文件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企业资质文件

1.1企业基本情况表1

1.2投标品种汇总表2

1.3法人授权书3

1.4营业执照4

1.5增值税纳税报表6

1.6药品生产许可证7

1.7电子监管网证明资料10

1.8供货承诺书11

1.9其他相关文件材料12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等非法人企业以非法人企业身份直接参加投标的生产企业须额外提供1.10-1.14项

1.10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

1.11企业负责人授权书14

1.12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15

1.13隶属企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声明16

1.1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17

第二章药品1资质文件

2.1投标药品信息表18

2.2对应投标药品的GMP证书19

2.3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20

2.3.1药品生产批件21

2.3.2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批件22

2.3.3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23

2.3.4药品质量标准24

2.4企业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相关证明文件25

2.5质量层次证明文件25

2.6生产工艺及相关专利证明文件26

2.7药品检验报告书27

2.8药品零售价格证明文件28

2.9政府管价药品出厂价格报送情况证明材料29

2.9其他证明文件30

第三章药品2资质文件

……

……

……

第一章企业资质文件

1.1企业基本情况表(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

企业基本情况表

1.2投标品种汇总表(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

1.3法人授权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两个身份证复印件中间应加盖公司骑缝章,如法定代表人直

接参加投标活动,则在被授权人栏应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

1.4营业执照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1.5增值税纳税报表

需提供2012年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应体现全年销售额。非法人企业为独立核算的,提供所在地税务部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地区以企业网上报税凭证为依据,未开通网上报税的地区以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为准。

1.6药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现场需携带《药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1.7电子监管网证明资料

投标品种中有属于基本药物的需提供加入电子监管网证明资料:一是提供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回执;二是提供的发票复印件或网上截屏图;三是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相关证明文件(需注明药

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

1.8供货承诺书

供货承诺书(格式)

致: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含一级代理企业)(企业名称)所有的投标药品在此次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一旦中标,将按照《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与医疗机构依法签订购销合同,并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所有的中标(挂网)药品在交易采购周期内,保证向配送企业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保证供应。如有违反,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我单位保证出具的货源承诺函真实、合法,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或一级代理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1.9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1.10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容要求: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全权授权所属非法人企业负责人处理2013年度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自行拟定。)

1.11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企业负责人授权书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企业负责人的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两个身份证复印件中间应加盖公司骑缝章。

1.12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湖南省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正式承诺:保证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标准和价格供应合格药品,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如在采购周期内发生药品信息变更,及时向湖南省药品采购平台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本承诺书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采购周期结束截止。

特此承诺。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13对投标药品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隶属企业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声明书

(内容要求:隶属法人企业出具的书面声明,声明其所属非法人企业参加2013年度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自行拟定。)

1.1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法显示隶属企业的,还需递交工商部门关于隶属企业与投标企业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明)。

第二章药品1资质文件

药品1封面(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

HNSYPJZCG2013-(企业账号)-S-(药品数)

第2册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

投标药品

申报材料

药品名称:

药品剂型:

药品规格:

年月日

1、投标药品信息表(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后直接打印)

投标药品信息表

2、对应投标药品的GMP证书

需提供GMP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延期的应提供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延期批件,无菌制剂自2013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延期,普通制剂可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在资料审核结果公示结束日期之前,无菌制剂获得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或委托生产的无菌药品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批件),须及时提交,方可正常参与报价,否则不得参与报价。

3、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

(1)药品生产批件

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2)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批件

需提供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补充批件(复印件)。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应提供再注册批件,如不能提供再注册批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生产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说明未取得药品再注册批件的理由。

(3)药品说明书、包装、标签

需提供经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药品说明书(原件)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的截屏图等证明材料,内容应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相一致。

(4)药品质量标准

需提供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部颁标准、局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或其他药品标准。

4、企业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相关证明

企业现行质量控制标准高于2010年版药典标准的相关证明,相关文件要求:

1、必须是收载于2010版《中国药典》的品种(包含前版收录的品种)。

2、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药品批件和药品质量标准。

3、需提供有效期内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书,检验结果证明投标药品的检测项目多于或质量控制指标参数高

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方案

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组织领导;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药管办”)履行省基本药物采购机构职能,负责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中心”)负责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和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监督;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第三条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适用于省行政区域所有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执行中标结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采购所需基本药物。 第五条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周期暂定为一年。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六条名词定义 (一)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指设在省招投标中心,为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评审专家委员会:指由从省药品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药学、医学、管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委员会。 (三)采购人:指省行政区域所有医疗机构。 (四)投标人:指参加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并在国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国总代理企业。 (五)配送企业:指向采购人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六)专利药品: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有效期的化合物实体专利药品,包括药物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微生物及其代物专利。在其专利文件中应当有化合物的名称、结构或分子式等关键表征,保护的对象是化合物本身。不包括生产工艺流程专利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安徽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北京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index/index.aspx 福建http://218.85.72.86/ 甘肃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 广东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bpportal/ 广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贵州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海南http://218.77.180.92/ 河北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HomePage/Default.aspx 河南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HomePage/Default_new.aspx 黑龙江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湖北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CMS/HomePage/Default.aspx 湖南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吉林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江苏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江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8889/ 辽宁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内蒙古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宁夏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青海http://125.72.14.22:8001/Default.aspx 山东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Website/index.aspx 山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陕西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上海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四川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欢迎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用户手册包含了所有您在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软件时所用到的信息。 用户手册的编排方式 用户手册是由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配送企业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四章:配送企业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用户端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目录 第一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4) 1.1 制定自身采购目录 (4) 1.2 制定采购单 (4) 1.3 修改采购单 (4) 1.4 撤单操作 (4) 1.5 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5) 1.6 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5) 1.7 验收货物 (5) 1.8 医疗机构退货操作 (5)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6) 2.1 用户登录 (6) 2.2药品库管理 (7) 2.3 采购目录 (7) 2.3 采购管理 (11) 2.3.1 新建采购单 (11) 2.3.2 采购单管理 (13) 2.3.3 采购药品明细 (15) 2.3.4 采购药品汇总 (16) 2.4 入库管理 (18) 2.5 退货管理 (19) 2.6 信息反馈 (22) 2.6.1 新建反馈 (22) 2.6.2 消息列表 (23) 2.7 系统管理 (24) 2.7.1 医院信息管理 (24) 2.7.2 子用户管理 (24) 2.8 快捷图标 (27)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28) 3.1 配送关系确认 (28) 3.2 企业确认采购单 (28) 3.3 企业配送采购单 (28) 3.4 订单查询 (29) 3.5 退货管理 (29) 第四章:企业操作指南 (29) 4.1 用户登录 (29) 4.2 本企业可配送药品 (31) 4.2.1我的配送药品 (31) 4.2.2 医院选中的药品 (33) 4.3 订单管理 (33) 4.3.1 订单确认 (33) 4.3.2订单配送 (35)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总体目标 (2) 二、指导原则 (2) 三、采购模式 (3) 四、组织形式 (3) 五、采购主体 (3) 六、采购范围 (3) 七、采购周期 (4) 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5)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5) 十、适用范围 (6) 第二章网上竞价限价流程 (6) 第三章配送与采购 (15) 第四章监督管理 (20)

为规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做好我区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08〕3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一)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 (二)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三)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按照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促进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化、合理化、信息化。 三、采购模式 以自治区为单位,全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全区统一、竞价限价、网上采购、全程监管”模式。 四、组织形式 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购。将全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整合,区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新农合基本用药采购目录,在上一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适度扩大《自行采购目录》规模,增设《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全区使用统一网上竞价限价平台,实行产品统一审核,统一报价,分步骤通过网上竞价限价产生入围品种,统一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通过统一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配送办法。 五、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为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采购范围

最新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年9月20日**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31日**人民政府令第320号《**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和配发等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疫苗的使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市场监管部门主管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相应记录: (一)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三)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四)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五)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六)药品计量器具及储存、养护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七)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八)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九)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十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十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落实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药品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或者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处方审核人员应当由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药品调配人员应当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者执业药师担任。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当通过市市场监管部门规定项目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配发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药学技术人员和执业药师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和各种药学情报资料,向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临床工作,并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医疗机构从与其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统称首营企业)采购药品,或者采购首次购进的药品(简称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

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以下为此次集采的中标结果(红色代表中标) 1、阿那曲唑片1mg (最高有效申报价:8.8571)海正药业:华东医药:2.027华邦制药:扬子江:阿斯利康: 2、阿哌沙班片 2.5mg (最高有效申报价:28.4286)齐鲁制药:豪森药业:嘉逸医药:正大天晴:3.54BMS:科伦药业:5.05青峰药业:4.97南京正大天晴: 3、注射用阿扎胞苷 100mg(最高有效申报价:996)四川汇宇:260正大天晴:346新基(华润):736.5(出局) 4、氨基葡萄糖胶囊 750mg(最高有效申报价:2.9333)诚意药业:海正药业:正大清江(片):0.993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 5、盐酸氨溴索片 30mg(最高有效申报价:0.2)山东裕欣药业:仟源医药(分散片):上海信谊天平药业(胶囊):0.128勃林格殷格翰:恒瑞医药:0.1705常州四药制药: 6、奥氮平口崩片 5mg(最高有效申报价:9.2571)齐鲁制药:0.45华海药业:东阳光:龙海药业:1.048礼来:18.559豪森药业: 7、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20mg(最高有效申报价:0.34)海南海灵化学制药:0.154罗欣药业:阿斯利康:扬子江:0.874常州四药: 8、布洛芬缓释胶囊 0.3g(最高有效申报价:0.4529)上海

信谊天平药业:0.2珠海润都:0.2025南京易亨制药:华北制药:中美天津史克: 9、布洛芬颗粒 0.2g (最高有效申报价:1.2296)黑龙江诺捷制药:0.13康芝制药:石药欧意:哈药集团:扬子江:康恩贝: 10、地氯雷他定片 5mg (最高有效申报价:1.4758)普利制药:0.5665信立泰:默沙东:3.782 11、多潘立酮片 10mg(最高有效申报价:0.4521)华东医药:0.159维奥制药:辅仁药业:0.196西安杨森: 12、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0.5g (最高有效申报价:0.34)天方药业北京万辉双鹤药业:石药欧意:0.0855华新药业:江苏德源药业:南京亿华药业:广东赛康制药厂:悦康药业:默克:上海上药信谊药厂:0.2997浙江海正宣泰医药:正大天晴美罗药业青岛百洋制药:0.39山东凤凰制药华元医药青岛黄海制药 0.303宜昌人福药业翰宇药业 13、盐酸二甲双胍片 0.25g(最高有效申报价:0.2 )重庆科瑞制药:0.0154北京京丰制药上海信谊天平药业:0.01333石药欧意:0.0567蓬莱诺康药业以岭药业河北天成药业华北制药中美施贵宝:1.1155(0.5g)北京四环制药广东华南药业:0.0537贵州天安药业深圳市中联制药哈药六厂郑州泰丰制药深圳海王药业 0.054重庆康刻尔制药北京利龄恒泰药业吉林金恒制药苏中药业衡山药业东瑞制药:0.086中新药业中联制药上药

湖南省新一轮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法与要求--省药管办培训资料2015年4月23

湖南省新一轮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法与要求--省药管办培训资料2015年4月23日

湖南省新一轮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法与要求 (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一、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特点 政策文件依据:《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湘卫药政发〔201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 1、两标合一。县级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用药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实行两标合一采购。 2、分类采购。为保障临床必需、价格低廉药品的供应,同时进一步解决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临床需求和使用情况不同的药品采用不同的模式,实行分类采购。具体分为竞价议价药品、直接挂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定点生产药品(国家、省大输液) 3、改进评标模式。改进了竞价议价评标模式和中标数量,引导市场充分竞争,同时确保临床用药需求。如,综合评标法、竞价组基本药物综合评标、最低价与次低价进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 4、药品价格整体下降。与上一轮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比,平均下降了10%左右。

个,企业药品数量5023个。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及基本药物中的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 三、网上采购方式 政策文件依据:《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湘卫药政发〔2013〕7号)、《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 湖南省辖区内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为本次集中采购的采购人,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基层医疗机构代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根据分类采购、临床用药和监管要求,在网上采购阶段建立使用目录、设立网上采购板块。 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10925150.html, ),县级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使用各账号登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网”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网”进行网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10月 目录 欢迎使用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产品快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系统无法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忘记账号和密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使用系统时, 浏览器应如何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完善医疗机构的基本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制定采购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新建采购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采购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验收入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销售出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 退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登录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省中标库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采购目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议价操作手册湖南医药集中采购湖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备案采购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采购招标系统操作手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采购招标系统 企业用户 操作手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

目录 一、系统主要功能 (4) 二、系统软件操作 (4) 2.1用户登录 (4) 2.1.1登陆招标系统 (4) 2.2系统主界面 (5) 2.3产品信息维护 (6) 2.3.1投标产品注册 (6) 2.3.2已注册产品维护 (12) 2.4 打印产品信息 (16) 三、常见问题 (17) 3.1系统无法登录 (17) 3.2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17)

一、系统主要功能 本手册为生产企业、代理企业在湖南省2017年备案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标系统的相关操作进行说明。 目前系统主要功能有企业产品维护功能。 用于演示的数据、图片等全部是模拟数据只用于此演示文稿,无任何其他用途。 二、系统软件操作 2.1用户登录 打开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依次点击主页左上角“进入药品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系统”,如下图所示: 2.1.1登陆招标系统 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投

标帐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用户登陆”,进入平台。如下图所示: 2.2系统主界面 登录之后,显示系统主界面,主要包括系统账号管理、企业信息维护、企业产品信息维护、企业确认投标、投标信息打印等功能,如下图所示: 在系统右上角有两个超链接分别为修改密码、退出,具体如下: 1. 修改密码:点击超链接按钮,进行密码的修改,如下图所示: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 一、网上申报资质材料流程 二、企业网上报名 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企业管理”,如下图: 选择右上采购项目中相对应的子项目名称后,点击右边工具栏中的“企业报名”,当前企业就会加入到申报企业列表,即表示报名成功。显示如下: 如果取消报名,选中列表中的企业,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企业取消报名”。 特别提示:企业只有报名后,才能申报产品。 三、申报(增加)、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在平台中增加产品信息、修改产品信息、维护企业及代理企业的信息,请查阅平台内“公告栏”最新发布的《药品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 注意:企业只有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申报维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四、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如下:

“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有三个功能: 1.申报资质总览:显示当前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的个数。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当前资质的审核情况,即审核通过的产品及企业个数。 2.企业信息管理:显示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当前申报企业是代理企业,也会出现此列表中)。从此窗口可以查看企业的审核情况。 3.产品信息管理:完成产品信息的管理(增加、删除申报产品)。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各个产品的审核情况。 ㈠申报产品管理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产品信息管理”,如下图: 1、增加申报药品 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点击“增加申报药品”,如下图: 在当前列表中,选中要申报的产品(即点击“业务处理”栏中的选择框),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加入申报列表中”,所选择的产品可加入到申报列表中。 2、删除申报产品

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用高值耗材

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用高值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中标企业或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12年湖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湘卫办发〔2012〕11号),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湖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与配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一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

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12年湖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规定的,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纠风、卫生等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 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 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 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 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湘潭市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

湘潭市2016年医疗卫生机构 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T-HCZB-2016 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招标邀请函 (2) 说明 (4) 投标工作日程表 (6) 采购人目录 (7) 集中采购目录 (11) 招标工作流程图 (7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人须知 (72) 格式范例 (93)

附件 (106)

招标邀请函 根据《湘潭市2016年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受湘潭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对全市县级及以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预防保健中心及血站)(详见采购人目录)使用的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产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全国合法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含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T-HCZB-2016 二、集中招标采购品种范围 除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的部分高值医用耗材(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骨科耗材的人工关节、脊柱内固定及骨科创伤)五大类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所有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共分两大类: (一)医用耗材类:脑外科手术耗材、普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泌尿外科耗材、透析耗材、腹腔内窥镜耗材、消化内窥镜耗材、眼科耗材、麻醉科耗材、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附件、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及制品(包括专机专用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口腔科耗材、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耳鼻喉科耗材、美容整形(矫形器具)类耗材、消毒类及相关等。 (二)检验试剂类:所有临床使用的检验试剂(包括专机专用试剂)。 具体品种序号、规格型号描述详见《集中采购目录》,在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内而没有分类目录的产品,请在2016年4月21日前于系统申报平台申请增补,并递交产品注册证,由采购服务机构汇总后统一递交至湘潭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

(医疗药品管理)湖南省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医疗药品管理)湖南省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 施细则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实施细则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录 工作日程表 (2) 工作流程简图 (3) 投标人和配送商投标详细流程 (4) 附件1:投标注意事项 (12) 附件2:标书模板 (17) 附件3:招标系统操作手册 (48)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日程表

注意事项:上述事项时间安排以湖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站(/priceMedicine/service.jsp?url=/priceMedicine/user/go vpricedirect_gs.jsp)。 二、其它注意事项 1、自主配送:如有企业需要自主配送,则在企业信息维护时勾选“自主配送”,选择自主配送的企业只能配送本企业中标产品。 2、投标人和配送商应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中的条款和要求。如果投标人和配送商没有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作出实质性响应,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负责。 3、投标人和配送商需随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对应操作。特别是投标报价,时间短需充分考虑网络畅通等其他因素,未及时报价、解密所造成的结果一律由企业自行负责。 4、所有申投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标书模板 模板一:投标人(以生产企业为例)企业册封面: HNSYPJZCG2013-(企业账号)-S-(产品数) 第1册 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 投标文件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7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湖南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湖南省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包括政府举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本办法所称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是指参加湖南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获得国外及港澳台药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代理企业及中国境内注册的药品批发企业。

本办法所称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是指各级政府设立的负责药品集中采购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 本办法所称药品集中采购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省、市(州)分级监督管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州)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本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机构 第四条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纠风办。各市(州)监督机构由相应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各级监督机构实行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 第五条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各方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纠正和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各部门具体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药品集中2

湖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关于新交易系统登录账号的说明: 2013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将由注册报价系统直接导入。 企业凭原注册报价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新交易系统后,可再修改新交易系统的密码(注册报价系统和新交易系统为各自独立的两个系统,两个系统的密码互不相干)。为保证平台信息安全,密码设置建议采用多位混合设置(数字、字母均可,字母区分大小写)。

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子用户管理】和【企业信息修改】如下图 1.1子用户管理 点击【子用户管理】进入子用户管理页面。 说明:为了方便用户需要,每个主帐号增加多个子用户,主用户可以给不同子用户分配不同权限。 添加子用户: 点击添加子用户打开子用户添加页面(如下图:) 填写子用户内容点后,点击添加按钮完成子用户添加。

权限设置 可单独对每个子用户设置权限(即可操作内容。)如下图: 子用户登录后只能看到对应权限的页面 2配送关系管理 配送企业可对生产企业提交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同意或者拒绝)。 注:国内总代为自己代理的药品设置配送企业,请参考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2.1配送关系确认 如上图,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同意或者拒绝配送关系。 说明:配送企业同意之后需要经过生产企业再次确定才能正式建立配送关系。 配送状态说明: 1.未提交:说明生产企业已经选好配送企业,但还没有提交给配送企业 确认; 2.未确定:生产企业已选好配送企业并提交给配送企业确认,此时需要 配送企业同意或者拒绝配送关系; 3.已同意:指配送企业同意配送生产企业的该药品,在生产企业还没有 再次确认时可修改状态; 4.已拒绝:指配送企业拒绝配送生产企业的该药品;

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为更好地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规范用药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将主要规定整理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及验收 1、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1)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签订供货协议和质量合同;(3)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委托授权书》,(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使用无菌器械的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药品有效期超过3年的,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医疗器械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或者终止使用后1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二、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及养护 1、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按照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的规定分类存放,采取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需冷藏保存(2~8℃)的药品(如生物制品)必须配备冰箱或冰柜;需阴凉、避光保存(温度0~20℃、湿度45%~7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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