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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

矿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版)

备案号:备案时间:2017年月日2017年1月25日实施 2017年1月20日编制

XXXX公司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4)

1.4工作原则 (5)

1.5预案体系说明 (6)

1.6预案事件分级 (6)

2.尾矿库概况 (10)

2.1基本情况 (10)

2.2工程概况 (11)

2.3干堆试验场工程地质情况工程概况 (15)

3.尾矿库(干堆试验场)闭库后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易发生的事故种类 (19)

3.1尾矿库的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 (19)

3.2危险因素和易发事故种类 (21)

3.2风险源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24)

4.组织机构及职责 (26)

4.1应急组织体系 (26)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27)

5.预防与预警 (32)

5.1危险源监控 (32)

5.2预防与应急准备 (33)

5.2监测与预警 (33)

5.3预警行动 (34)

5.4报警、通讯及联络方式 (35)

5.5预警结束 (36)

5.6预警信息的汇总和发布 (37)

6.应急处置 (38)

6.1相应流程 (38)

6.2应急响应分级 (40)

6.3信息报告与通报 (43)

6.4应急准备 (45)

6.5应急监测 (45)

7 现场处置方案 (48)

7.1干堆试验场现场应急处置一般方法 (48)

7.2应急措施 (49)

7.3应急状态解除 (53)

7.4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54)

7.5 注意事项 (54)

8.后期处置 (59)

8.1善后处置 (59)

8.2保险 (59)

8.3工作总结与评价 (60)

8.4事故处理与预案评估、修订 (60)

9.保障措施体系 (61)

9.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

9.2应急队伍保障 (61)

9.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2)

9.4经费保证 (62)

9.5其他保障 (62)

10.预案管理 (65)

10.1培训 (65)

10.2预案演练 (65)

10.3记录与考核 (66)

11.奖惩制度 (67)

12.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68)

12.1备案 (68)

12.2发布实施 (68)

12.3修订更新 (68)

13.附则 (69)

13.1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69)

13.2预案的实施 (69)

13.3术语与定义 (69)

14附件 (7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XXXX公司应对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干堆试验场)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减少时间影响;在建立健全干堆试验场环境安全与生产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下,确保干堆试验场安全运行,防止溃坝、漫顶、水位超警戒、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等事件的发生,并能在事件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件,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减少环境破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事件的影响;实现XXXX公司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现场处臵工作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2014年12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82号)(2008年6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4]第31号)(2005年4月1日实施,,216年11月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2009年5月1日实施);

(8)《特别重大事件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1989年3月1日发布实施);

(9)《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报告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11年9月1日修订)。

1.2.2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12月29日);

(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8号(2011年5月4日);

(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2014年);

(5) 《安全生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8年2月1日实施);

(6)《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年8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发布;1999年7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6号修订);

(7)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1月8日);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环保部令17号)(2011年5月1日实施);

(9)《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2015年3月1日实施);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臵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2013年8月2日);

(1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应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云环应发[2013]12号)(2013年6月21日);

(12)《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9月19日);

(13)《东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4)《昆明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2年国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级工作的通知》(昆环保通[2012]74号)。

1.2.3标准、规范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805.3-2007)(2007年10月1日实施);

(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2012年1月31日);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实施);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7年1月1日实施);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2017年7月1日实施);

(6)《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2015年4月1日实施);

(7)《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2010年9月30日实施);

(8)《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2010年10月1日实施);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02年6月1日实施);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7-93)(1994年10月1日实施);

(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1996年3月1日实施);

(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02年7月1日实施)。

1.2.4相关技术规范

⑴《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2015年4月1日实施);

⑵《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2006年3月1日实施);

⑶《尾矿库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2013)(2013年12月1日实施);

⑷《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64—2013)(2014年6月1日实施);

⑸关于印发《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5]48号)(2015年5月19日)。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干堆试验场)在闭库后(该项目已经闭库)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垮坝造成的尾矿外泄等)或地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报告、处臵、环境应急监测和应急终止等工

作。

1.4工作原则

各部门在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中应严格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应急行动优先于一般生产活动,应遵循保障人员安全优先,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确保在事故中受影响的人都第一时间进行撤离;当救人与救物发生冲突时,先救人。

(2) 体现“救环境”优先于就财务,即环境优先,做到环境被破坏最小化的原则;

(3) 先期处臵,防止危害扩大化的原则;在事件还处于善未扩大的状态进行控制,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造成不能控制的影响;

(4) 快速反应、科学应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急小组需要快速反应,立即到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挥,立即响应,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控制住;

(5)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尾矿库在出现突发环境事件以后,单位应该立即响应组织进行救援,先尽单位最大的努力救援,在预判单位力量不能控制事态发展时及时向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6) 应急工作与工位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应急小组的划分应与工位的职责相结合,将一线生产工人作为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熟悉项目情况管理领导作为救援指挥人员;

(7) 预警即响应的原则;一旦预警立即响应,争分夺秒在事件未发展扩大的时候将事件的发展事态控制住;

(8)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接受并切实履行政府环保部门的领导和指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方案,充分发挥

各应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1.5预案体系说明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组成。其中: 《XXXX 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综合预案;《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干堆试验场)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作为专项预案;共同构成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XXXX 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干堆试验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干堆试验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位于同一层级,不同在于环境应急预案侧重事件发生后对环境的影响,而安全应急预案侧重对生产和人员伤害的影响。

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干堆试验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公司各层级应急预案之间也是相互补充,各有侧重。

1.6预案事件分级

1.6.1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企业乃至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和损害,有社会影响的环境事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第17号令),结合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干堆试验场)现状及潜在、紧急情况发生以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范围,将环境事件响应分为两级。

1、公司级:(Ⅱ级事件)

未出现人员受伤的、对生产影响较小,依靠公司技术力量能够处理,不会对外界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情况造成影响。如大型的自然灾害或污染事件等事件,但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汇报原则。

2、涉及公司外环境级(Ⅰ级事件)

事件严重危害或威胁着公司及下游选厂安全,已经或可能造成事件排放物大量进入公司外围环境(如溃坝导致大量的尾矿进入外环境等),需要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紧急事件。

对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不能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严判时,参照国家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进行事件分级。

1.6.2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参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对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

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区、县)界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县界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2.干堆试验场概况

2.1基本情况

(1) 尾矿库名称: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干堆试验场)。

(2) 建设地点: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干堆试验场)位于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落雪二百二,地理坐标:北纬26°14′30.71″,东经102°59′49.35″。

(3) 尾矿库的等级和类别:本尾矿库为四等尾矿库。

(4) 上游汇水面积:尾矿干堆场库内汇水面积为0.127km2。渣场上方设1#、2#两条截洪沟。1#截洪沟从左侧上部至渣场北侧冲沟;2#截洪沟从深锥浓缩机至渣场北侧的冲沟。1#截洪沟上方汇水面积为0.010km2的洪水通过1#截洪沟排到北侧冲沟;2#截洪沟上方汇水面积为0.020km2的洪水通过2#截洪沟排到渣场北侧的冲沟;其余0.097km2的入库洪水通过渣场内排水斜槽从坝体下部排出。

(5) 最大降雨量

根据统计资料多年平均降雨量为743.3mm,各有关数据见表2-1所示。

表2-1 逐月降雨量

的30年中最大降雨日出现在1983年7月31日,降水量为108.6mm。

根据资料统计,昆明市东川区的逐月蒸发力情况见表2-2所示。

表2-2 逐月蒸发力

(6) 周边环境情况

干堆场试验场的北面和东面为荒坡地,西面为拦渣坝,南面为浓缩系统,西南面500m为昆钢尾矿库。

(7) 周边敏感点分布

最近的保护目标为西面750m处的土洞村,该保护目标已于2014年完成搬迁。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发生溃坝不会对保护目标造成太大影响。

2.2工程概况

(1) 初期坝

初期采用碾压式堆石坝。筑坝干容重γ干=1.95t/m3。

坝内坡铺筑土工布反滤层,通过坝体的渗透水可满足环保要求。初期总坝有效库容24.45万m3,服务期限为0.52年。

初期工程参数:

坝底标高:3203m

坝顶标高:3222m

坝顶长:129m

坝顶宽:3m

坝高:19m

内坡比:1:2

外坡比:1:2.25

主要工程量:

清基土石方:6685.2m3

筑坝石方:54402.6m3

土工布:(600g/m)3500m2

(2) 尾矿堆坝

干堆试验场纵深长度约为225m,初期坝顶标高3222m。经脱水后的干尾渣,用汽车等运输设备,搬运到坝前堆存,并分层碾压堆实,堆至坝顶(标高3222m)后,再从初期坝顶内向库尾方向利用尾渣按1:2坡比分层碾压、分级错位堆放;也可以采用高浓度排放方式从坝前排放,堆筑子坝。每级子坝高为2m,马道宽4m,共有5级子坝,子坝总高10米。堆至3232m后,有库容约75.48万m3,供选厂生产尾矿堆存1.62年。

为了确保子坝的安全,防止雨水冲刷坝体,在子坝与山坡接触部位,及子坝上部均设臵雨水收集排放沟,沟断面200×200mm,坡度不小于1%。为加快尾矿固结和提高抗震能力,每堆高2m设臵一层土工格栅网和φ150软式排渗管,排渗管间距10~15m。

(3) 坝体渗水收集

干堆试验场初期为碾压式堆石坝,会有渗水流出,在坝外设立渗水收集池,收集的渗水通过水泵,泵入回水池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

(4) 截洪沟

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渣场内,避免水量增加和滑坡,实行清污分

流,在渣场上方设臵了截洪沟,截排入场洪水。

渣场上方设1#、2#两条截洪沟。1#截洪沟从左侧上部至渣场北侧冲沟;2#截洪沟从深锥浓缩机至渣场北侧的冲沟。1#截洪沟上方汇水面积为0.010km2的洪水通过1#截洪沟排到北侧冲沟;2#截洪沟上方汇水面积为0.020km2的洪水通过2#截洪沟排到渣场北侧的冲沟;其余0.097km2的入库洪水通过渣场内排水斜槽从坝体下部排出。

(5) 排水斜槽

渣场内雨水排放采用排水斜槽,选择为矩形断面暗沟。采用槽宽B=0.4m,槽高H=0.5m的C25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斜槽。

(6) 尾矿脱水工艺

尾矿经浓缩后通过渣浆泵输送至旋流器进行分级脱泥,旋流器沉砂直接送入盘式真空过滤机进行固液分离;旋流器溢流送入斜板浓缩机进行浓缩,经斜板浓缩机浓缩的尾矿送入盘式真空过滤机进行固液分离;盘式真空过滤机滤液再经渣浆泵输送至深锥高效浓密机浓缩,底流经渣浆泵送入压滤机脱水;浓缩设备的溢流水和压滤机的滤液返回选厂作为选厂生产水循环使用。浓缩后的尾矿渣经过汽车等运输设备运送至渣场进行堆存。工艺流程图见图3-1。

尾矿

回水滤饼

返回选厂使用运输至干堆场堆存

图2-1 工艺流程图

(7) 库容情况

XXXX公司东川包子铺铁矿选矿厂尾矿库(干堆试验场)设计最终有效库容75.48万m3。

(8) 服务年限

尾矿库的服务年限为1.62年。

(9) 设计和施工单位

该干堆场试验场的设计单位为昆钢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表2-3 尾矿库基本信息表

(10) 现状情况

该干堆试验场已经堆满并进行了闭库,排出了所有的积水,进行草籽播种的复垦。

2.3干堆试验场工程地质情况工程概况

(1) 地形、地貌

干堆试验场地貌上属风化剥蚀中高山地带山间谷地,两岸地形较陡,坡度一般为30°,植被不发育。

(2) 地质构造

干堆试验场区域分布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植物层、冲洪积粉质粘土、碎石土和前震旦系板岩。现按地层成因、岩性特征划分工程地质单元层,并从新至老叙述如下:

第四系植物层(Qpd)

植物层①:由灰褐色硬塑、可塑粘性土组成,含腐植质,结构松散。层厚0.6~1.4m,分布于场区及坝址谷坡地带。

第四系冲洪积(Qdl+pl)层

碎石土②:黄褐、灰黄色,主要成份为板岩、石灰岩,中等风化程度,棱角形~亚角形,粒径一般为2~12cm,大者达18cm,含少量卵石和块石,充填砂和粘性土10~30%,稍密,夹薄层粘性土。层厚0.7~29.7m,分布在场区、坝址沟谷底部。埋深0~19.4m。

粉质粘土②1:褐、褐黄、灰黄色,一般呈可塑~硬塑状态,

稍湿~湿。含碎石10~25%,局部夹薄层有机质土。无摇振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层厚1.40~14.5m,分布于场区及坝址谷坡地段。埋藏在植物层①层下,或碎石土②层中,埋深0~17.30m。

前震旦系(Z)地层

板岩③1:呈褐黄、灰白色,泥质变晶结构,薄层状条带状构造,强风化状态,节理裂隙发育,岩芯呈角砾状、鳞片状、碎石状,岩块用手易折断。揭露层厚1.70~13.90m。分布于场区及坝址地段,埋藏在植物层①、碎石层②或粉质粘土②1下,埋深0.70~22.30m。局部出露于谷坡地带。

板岩③2:深灰色,泥质变晶结构,层状条带状构造,中等风化

状态,节理裂隙较发育,岩芯呈块状及柱状,岩块用锤难击碎。岩层产状有一定变化,一般为N31~47°E/NW∠63~71°;副坝地段为N15°W/NE∠81°揭露厚度0.60~25.50 m,埋藏在板岩③1下,埋深

2.2~31.7m,局部出露于地表。

(3) 水文地质

干堆试验场区内岩层裂隙发育,裂隙连通良好,水力联系密切,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无稳定隔水部位存在,排泄良好。

(4) 不良地质现象

该区发育潜在不稳定斜坡1处。BW1位于场区内南西向支沟与南东向支沟汇合处,现状基本稳定,发展趋势为不稳定,现状危害小,危险性小。

根据玉东公司提供资料,干堆试验场自建设投入营运至今,未发生地质灾害。

(5) 地表水系

干堆试验场属于土硐村大箐汇水区域,属金沙江水系大水沟干流上游卷槽沟的支沟,系金沙江三级支流。汇水面积约3.13km2,库区主沟谷内常年有地表水流,由南西向支沟补给,南东向支沟勘察期间无地表水流。库区侵蚀基准面为卷槽沟,海拔标高约为3010m,卷槽沟常年有流水,属裂隙泉水,流量19L/s,受气候条件所控制,雨季和雪天流量会增大一些。属大水沟上游支流水系。大水沟距离库区较远,属境内干流,河水流量受季节影响变化较大,冬春季水量不大,夏秋季水量较大。大水沟实测Q max16.6m3/s,Q min0.2m3/s,汇水面积113.7km2,长15.5km。

(6) 气候

干堆试验场所在区域有典型的低纬高原气候特点,主体气候属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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