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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招标文件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8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使用说明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8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作相应修改后使用。

二、《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系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并同时注明发布媒介名称。

四、《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综合评估法和评定分离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后、专业工程等四种方法。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具体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清单”及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八、《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一至六章内容相衔接。

九、《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为2018年版,将根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8)

1. 招标条件 (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

5. 投标截止时间 (9)

6.资格审查 (9)

7. 评标方法 (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9.联系方式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 (1)

1.1 项目概况 (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2)

1.6 保密 (2)

1.7 语言文字 (2)

1.8 计量单位 (2)

1.9 踏勘现场 (2)

1.10分包 (3)

1.11 偏离 (3)

1.12知识产权 (3)

1.13同义词语 (3)

2 招标文件 (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4)

2.4 最高投标限价 (4)

3 投标文件 (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

3.2 投标报价 (5)

3.3 投标有效期 (5)

3.4 投标保证金 (5)

3.5 备选投标方案 (5)

3.6 资格审查资料 (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4 投标 (6)

4.1 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 (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

5 开标 (7)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7)

5.2 开标程序 (7)

6 评标 (8)

6.1 评标委员会 (8)

6.2 评标原则 (8)

6.3 评标 (8)

6.4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8)

7 合同授予 (8)

7.1 定标方式 (8)

7.2 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 (9)

7.3 履约保证金 (9)

7.4 签订合同 (9)

8 纪律和监督 (10)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0)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

8.5 异议与投诉 (10)

9 解释权 (11)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

评标办法前附表 (12)

1. 评审标准 (31)

1.1初步评审标准 (31)

1.2详细评审标准 (31)

2. 评标程序 (31)

2.1评标准备 (31)

2.2初步评审 (31)

2.3详细评审 (33)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33)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评标方案 (36)

1. 评审标准 (37)

1.1初步评审标准 (37)

1.2详细评审标准 (37)

2. 评标程序 (37)

2.1评标准备 (37)

2.2初步评审 (37)

2.3详细评审 (39)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

2.5推荐定标候选人 (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五章报价清单 (73)

1.报价清单综合说明 (73)

2.设计计价原则: (73)

3.施工计价原则: (73)

4.采购计价原则: (73)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74)

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8)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9)

封面 (80)

封面(商务标) (81)

投标函 (82)

投标函附录 (8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4)

授权委托书 (85)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8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7)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8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89)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90)

拟再发包计划表 (91)

拟分包计划表 (91)

资格审查资料 (92)

工程业绩资料 (92)

其他资料 (92)

封面(经济标) (93)

工程总承包报价 (94)

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 (95)

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96)

封面(技术标) (97)

设计文件 (98)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2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

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具体补偿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分包

分包活动应当符合住建部、省工程总承包有关分包的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依法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报价清单

(6)发包人要求;

(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并参考工程造价指标、估算定额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介发布,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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