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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故意失踪怎么离婚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怎么离婚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怎么离婚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对方失踪了能不能离婚?

一、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找不到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的传票宣告送达,三个月后人没来就可以做缺席判决。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时是不会判离婚的。

法院要是不判离婚,原告在半年内,没有新的发现是不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半年以后在提起诉讼,法院就可以直接判离婚。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房屋在人们的生活中,遮风避雨,营造温馨,创造财富,开拓未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屋是人们生活的必备条件和基本条件。父母在子女结婚之时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这类资助或大或小,资助可能用于置办婚宴,或者购置房屋等不同用途。尤其是在目前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国民个人可支配财富越来越多,尤其是第一批独生子女渐入婚嫁年龄之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之心在财富上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有经济条件好的父母在子女结婚之时给买一套房,也有的在子女结婚前后父母出首付款让子女购房,然后由子女贷款还银行的月供款。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那么在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021年离婚起诉状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族,19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被告:,男,族,19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 3、判决房屋归原告所有; 4、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告与被告通过朋友结识,自由恋爱,于年月仓促结婚。年月日,婚生子出生。双方婚前接触时间不多,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为了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休,被告甚至对原告大打出手。自年开始,原告发现被告与一名浙江籍女子在网上结识,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后来被告去与该女子同居,常年不回家,对家庭和孩子不闻不问。年,原告无意中在被告的电脑中发现了其与该名女子的亲密照片与不雅视频。原告当时为了顾及孩子的感受,多次找被告谈话,希望其回归家庭,可被告依旧保持着与该女子不正当的关系,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孩子已经长大,原告见被告依旧没有悔改之意,不愿承担丈夫的义务与责任,原告实在无法忍受,觉得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再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鉴于被告已经在浙江有了家庭,常年对孩子不闻不问,长期没有肩负起父亲的责任。且儿子在得知被告有婚外情的情况后,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功课退步很大。因而孩子不适合由被告抚养。 房屋由原告支付首付款,大部分的房贷都是由原告承担。考虑到被告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多年来一直未对家庭和孩子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原告因长期精神压力过大,甚至造成耳朵失聪,被告的出轨行为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故该处房屋应由原

夫妻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分居满两年是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申请分居离婚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也就用不着写分居离婚的申请了。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前就感情不合导致分居的,那么夫妻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呢?下面大家就跟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 一种是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二、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 (二)分居满二年的计算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相关阅读: 2016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但就其中协议离婚来看,此时需要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才行。不过现实中,很多时候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只好通过诉讼方式了。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又应该如何处理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 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找不到对方人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毕竟找不到对方或者对方不同意,就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要么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要么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之后,然后在处理婚姻关系。

夫妻财产制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制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来源:作者: 夫妻财产制也称为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婚后财产所有权及其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应承担的财产责任。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演变与进步 我国古代是属父权家族制度,妻为夫权所支配,妻在社会上、经济上均无独立、平等地位。通常采用家庭成员同居共财制,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度最早源于古罗马,如罗马市民法即采用统一财产制,妻子的一切财产归丈夫所有;万民法即采用夫妻财产分别制,但由丈夫管理妻子的财产。妻子的财产多是指妆奁,也即嫁妆。古英国曾采用过的财产制度为吸收财产制,即妻在婚前、婚后财产取得均为丈夫所有。 夫妻财产制进步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之立法,最大特点是承认妻的独立人格及财产所有权,及主张夫妻财产关系为夫妻财产契约关系。采用的财产制度有统一财产制、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分割财产制及妆奁制。而现代各国夫妻财产制多采用共同财产制与分别财产制。也可称为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婚前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的性质和特点往往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如我国50年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仅规定了一条,即“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80年婚姻法明确了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并引进了约定财产制度,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我们回忆一下,50年代是以供给制、大锅饭为主,60年代是困难时期,70年代是文化大革命,人们的私有财产是有限的,80年代经济改革开放后,人们的婚前婚后财产也随之增加。50年代到70年代那段时期,人们结婚时,两条被子抱在一起就是所有财产,不会让人奇怪;70年代到80年代,人们的婚前婚后财产已从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发展为电视机、音响、冰箱、摩托车;到9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婚前婚后财产是房子、车子、票子;从万元户、百万元户到千万元户,甚至亿万元户;从替人打工到雇人打工,或拥有相当规模的工厂、商店、公司等。当然,也有经济十分贫困的夫妻,但完善夫妻财产制度仍是十分重要的,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应具有前瞻性。 婚姻法修正案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较现行婚姻法具体和明确,及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采用了法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制度。 1、法定财产制,也被称为婚后共同所有财产制,包含工资、奖金、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方面; 2、个人特有财产制,包含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个人接受遗嘱、赠与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方面; 3、约定财产制,主要指夫妻对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是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对约定财产制,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约定财产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二是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凡是欺诈胁迫的协议无效;三是书面约定财产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四是夫妻签订约定财产协议书,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有义务告知第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近期很多客户咨询我们离婚律师:如果分居满两年,去法院起诉就能判决离婚吗?甚至有人问2020年国家是不是出台了新的婚姻法,分居满多长时间就可以自动离婚了。为了解答以上问题,我们还是带大家来学习一下婚姻法的规定。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并直接判决离婚。 因此,有些人误以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去法院起诉就可以离婚成功。甚至有些人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生活中,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因为工作原因,男方在外打工,女方在家带孩子等等。如果是这样的情形,即使是分居满两年,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 即便确实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作为原告方来讲,想让法院第一次就判决离婚,也需要搜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而非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 2、证明分居时间达到了两年以上。 而事实上,要证明是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太难了: 一是“感情不和”此类主观性的证据,较难衡量。即便你辛辛苦苦搜集了很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不好,比如吵架或者打冷战等等方面的证据,你在法庭上一出示,被告方即会作出“哪有夫妻不吵架”等等振振有词的抗辩,而法庭也深以为然。所以,你这些证据基本上就是一堆废纸。 二是要提供证明分居时间满两年以上的证据,非常困难。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只要你因为看孩子等等任何原因见到了被告方,被告方都可以予以反驳,并且分居满两年这个事实既不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亦不能通过有权机关予以证明。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关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如郑某和徐某在甲地结婚,后郑某到乙地居住。现郑某欲离婚,但无法联系到徐某。乙地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无法通知徐某,要求郑某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但徐某离开甲地已经一年多,郑某无法找到他。那么,郑某应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徐某离开住所地已超过了一年,因此郑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起诉后,如果仍找不到徐某,郑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如果徐某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

明原因和经过。”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问题 如张某和杨某结婚后,张某下落不明已二年,杨某独自抚养着孩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杨某不打算按照先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提起离婚的方式,而希望按照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2)被告离家出走之前,原、被告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导致婚后亦无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正是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被告才离家出走,使原告 独自一人抚养子女,支撑整个家庭。被告离家出走无音讯至今,也证明了原、被告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 综上,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依

浅析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浅析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摘要】在我国当今社会,离婚案件不断增多,离婚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财产分割问题。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离婚夫妻财产制的内涵、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方法以及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沿革。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司法实务中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房屋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等的分割及处理。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司法实务和立法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的完善意见。 据《人民日报》消息: 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 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 17.1% ,平均每天有 5000 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 7 年递增。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时,《婚姻法》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仍然显现出了立法上的滞后性。因此,本文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理论入手,重点阐述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立法和实务中的缺陷,并试图通过修改和完善我国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制度,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离婚夫妻财产制的含义。 1. 1 夫妻财产制的含义。婚姻关系一经成立,夫妻双方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夫妻之间的财产权利是夫妻身份关系的重要体现,是行使家庭经济职责的重要元素。其中夫妻财产所有权是

夫妻之间财产权利的最重要部分,是以夫妻财产制作为其法律表现形式的。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制中所说的财产包含了夫妻双方之间拥有的财产和债务两部分。而本文所述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就是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和债务等的归属和承担进行确认。 1. 2 夫妻财产制的类型。夫妻财产制度是各国婚姻家庭法中的重要部分,并对此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从我国 2001 年的《婚姻法》中可以看出,我国夫妻财产制包含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度两种。其中法定财产制又可分为共同财产制和个人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可分为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制以及混合财产制三种。法定财产制是在婚姻当事人在婚前没有订立夫妻财产协议或虽订立协议但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间的财产或债务的归属进行确认所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立协议但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间的财产或债法定财产制是在婚姻当事人在婚前没有订立夫妻财产协议或虽订务的归属进行确认所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形式。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以此确定夫妻的财产制形式。约定财产制被许多国家的法律予以了肯定,并明确规定只有在没有订立财产协议或订立的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财产制,由此可见约定财产制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在这两种夫妻财产制度中,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当事人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

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 在这方面,我国法律目前并未作出规定。但如果因为双方没有夫妻生活,从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双方经过协商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的,只要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就行,实际也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一、多久夫妻没有性生活就可以离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缺陷而不能拥有夫妻生活,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若夫妻双方没有夫妻生活达两年及以上,并且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夫妻中的一人可依法提出离婚诉讼,但一定要出示相关证明表明所述事情的真实性。 正常情况下,夫妻中一人提出离婚,若另一人不同意,证明两人的婚姻还有一定的挽留余地,这时,法院是不会批准离婚诉讼的。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两人才可以离婚。对于夫妻生活,有些人是很看重的。当然,能有良好的夫妻生活是再好不过的,但是,一段婚姻难道就只有夫妻生活吗?当然不是。两人人选择

在一起,就需要一起经历许多。两个人所组成的婚姻,是相互的选择与陪伴。 二、没有性生活,是否可以离婚? 答案,可以离婚。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任意一方婚姻当事人均有权利主张离婚。离婚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发生性行为,法院可以据此判决准予离婚。 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无法发生性行为或者无法证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则无法适用该意见第1条之有关规定,而只能由法院根据其他情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 判决。 结婚之后,夫妻是否有性生活,这并不属于规定的离婚情形。只能由此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完全破裂,或者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离婚,那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至于说多长时间没有夫妻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来源:作者: 法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释义:本条是有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一、如何界定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分割共同财产应考虑的因素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新整理版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新整理版 原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初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之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草率结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已经被认定为事实婚姻,______年生育儿子。 感情破裂因素如下: 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无没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二、是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拳打脚踢,使原告精神上、心灵上长期受到打击及折磨,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三、是被告赌博上瘾,经常成天成夜泡在赌场不回家,家里的财物以被他挥霍一空; 四、是更令原告伤心的是被告还在外拈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让原告真正对家庭婚姻生活感到绝望。后经我多次苦心规劝,多方调解,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五、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生活,已经达到___年之久,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抚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在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 综上所述: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深深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在数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夫妻之间感情已无挽回的余地.的为使原告身心不再受到伤害,今后能过上正常人应该过的生活,还原告一个尊严,现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起诉离婚后必须分居吗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离婚后必须分居吗分居离婚要 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离婚后不是必须分居。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分床不是分居。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感情出现了问题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然而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此时双方可能就开始分居生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起诉离婚后必须分居吗?也有不少夫妻选择分居方式离婚,那此时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后必须分居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一、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若是原告没有理由而未出庭,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的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份当事人于女士来到律所求助,称其与男方已分居,双方感情破裂,但男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为了解除婚姻关系,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并委托我所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立案,但法院受理后,无法联系被告,送达程序遇到困难,传票邮寄到被告户籍地也非本人签收。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于女士在律师的建议下选择撤诉,并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后,在律师的

指导下,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送达程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最终获取被告现住址信息并提供给法院,但邮寄传票后签收者仍非被告本人。因此,从送达程序上于女士还需证明被告已收到传票和起诉状并知晓内容。 临近调解时间于女士通过电话录音、发送手机短信、QQ聊天的形式与被告沟通,被告认可收到了法院邮寄的材料,并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律师也以于女士朋友的名义给被告打电话录音,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原被告5段通话录音、1份离婚协议书、7份QQ聊天记录、3份短信记录、一份交话费发票,证明电话的使用主体系本案被告,被告表示其收到法院的诉状、传票,但拒绝到庭应诉,同时表示同意离婚,并将离婚协议书寄给原告。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可了被告收到法律文书未应诉的事实,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会慎重对待,一般不作缺席判决,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对第一种情况,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可以解决问题,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对第二种情况,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

夫妻结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夫妻结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一、夫妻结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

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婚后原则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3.公平原则; 在时适用公平原则,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是公平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体现,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地适用到一个案件中。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初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之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草率结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已经被认定为事实婚姻,______年生育儿子。 感情破裂因素如下: 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无没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二、是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拳打脚踢,使原告精神上、心灵上长期受到打击及折磨,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三、是被告赌博上瘾,经常成天成夜泡在赌场不回家,家里的财物以被他挥霍一空; 四、是更令原告伤心的是被告还在外拈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让原告真正对家庭婚姻生活感到绝望。后经我多次苦心规劝,多方调解,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五、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生活,已经达到___年之久,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抚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在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 综上所述: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深深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在数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夫妻之间感情已无挽回的余地.的为使原告身心不再受到伤害,今后能过上正常人应该过的生活,还原告一个尊严,现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

夫妻分居两年可视为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是否视为自动离婚 ———法律咨询意见书2011年11月9日,本所值班律师接待了下述面见咨询: 您好!我和妻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今年5月份结婚,婚后发现我们性格不和,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而且一生气她就回娘家,我三番五次的去叫她,她也不回来,还老怀疑我外面有人,经常翻我的手机,还在我工作的时候不停的打电话,甚至派人跟踪我,我跟她解释,她也不听,我很苦恼,这样的日子真没法过了,我跟她提出离婚,她又不同意,我听人说法律有规定,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是这样吗,如果是我就外出打工,过两年再回来,到时候我就跟她没任何关系了。 其后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后,经过认真研究与分析,向该咨询者出具如下案件分析意见 致孙先生 关于分居两年是否视为自动离婚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了解的基本案情 1.您与妻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1年5月18日登记结婚; 2.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您无法忍受她对您的不信任。 3. 您们双方从2011年10月份开始分居至今。

4. 您们之间就离婚事宜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本案的焦点问题 1.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分居 2.离婚应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 三、解决题述案件的依据及意见 (一)关于婚姻法规定的分居 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分居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即双方不共同在一起生活,不存在互相关照、同床共枕、同桌就餐等行为。即使夫妻双方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没有实质上的共同生活,也构成客观上的分居状态。其次,夫妻确实因感情不和使得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生活的愿望或意思表示。这种愿望可以是双方的合意,也可以是一方的独立行为。如果夫妻因从事职业或商业需要,因出差、学习、治疗疾病、照顾老人等客观原因而分开生活,则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最后,分居的期限应从夫妻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计算,如果多次分居,后因和好又恢复共同生活的,分居时间不能累加,而应从起诉前的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断地满两年。 那么,分居证据应如何收集呢?关于时间这一要点的证明相对比较简单,在外独自居住的租房协议或者独自居住的小区物业的证明或者亲属、邻居的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明分居以及分居时间的有力证据。但是要证明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就比较困难了,因为感情是否不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 办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本身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此时也是不愿意出庭的。那要是在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

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

2018新2018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46059534.html, 2018新2018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夫妻离婚比较大的争议之一在于财产分割,双方都希望能分到更多财产,不希望在分财产的时候吃亏。法律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配上面也有相关的规定,下面赢了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相关的2018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2018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方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四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新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新 The latest edition of the model indictment for divorce

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范本新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原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告: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初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之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草率结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已经被认定为事实婚姻,______年生育儿子。

感情破裂因素如下: 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无没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二、是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拳打脚踢,使原告精神上、心灵上长期受到打击及折磨,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三、是被告赌博上瘾,经常成天成夜泡在赌场不回家,家里的财物以被他挥霍一空; 四、是更令原告伤心的是被告还在外拈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让原告真正对家庭婚姻生活感到绝望。后经我多次苦心规劝,多方调解,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五、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生活,已经达到___年之久,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抚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在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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