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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6分)

1.法定继承的区别制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2.涉外代理

涉外代理: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_______冲突法___________)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2.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关系)。

3.1849年德国着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_法律关系本座说____),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4.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_______场所支配行为__________)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5.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

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提出申请。

6.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_______内国国籍__________)优先。

7.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_______属人法__________)为准据法。

8.指出涉外民事关系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的规范称为(______冲突规范___________)。

9.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_______有限世界新颖性__________)标准。

10.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时,不得违背我国的(______社会公共利益___________)。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错)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对)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对)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对)

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错)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对)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对)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对)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错)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错)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C)。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4.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

C.具有中国国籍

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

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

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担付款、在货物到达目

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B)。

A.FOB

B.CIF

C.CFR

D.FCA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

A.船旗国法

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

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

A.收养成立地法

B.法院地法

C.收养人属人法

D.被收养人属人法

10.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A)决定。

A.法院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行为地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2.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BD)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4.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E)

A.法人成立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E.采用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

5.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BCD)。

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着作权保护原则有(ABCD)。

A.国民待遇原则

B.自动保护原则

C.独立保护原则

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7.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BC)作出保留。

A.第1条第(1)款(A)项

B.第1条第(1)款(B)项

C.第11条

D.第12条

8.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A.侵权行为实施地

B.侵权结果发生地

C.侵权行为预谋地

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

9.我国法律禁止我国(ABD)与外国人结婚。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

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10.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

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条件。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

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

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

(2)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

(3)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

(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

(5)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

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

七、论述题(每题18分,共18分)

论系属公式。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

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

(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

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则,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

(3)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涉外民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行为地法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系属公式,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等等。

(4)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

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

(5)旗国法

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

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

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八、案例题(每题12分,共12分)

[案情]

1986年,19岁的法国人贝比特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一份纺织品原料购销合同,贝比特向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出售纺织品原料。合同签订后,这种纺织品原料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涨。贝比特是一个商人,并不生产这种

产品,只是通过贸易方式赚取利润。国际市场纺织品原料价格大涨,使贝比特左右为难。履行合同,他要赔钱,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也要赔钱。在这种情况下,贝比特选择了不履行合同。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贝比特承担违约责任。

贝比特进行了答辩,认为他不是合同的适格主体。签订合同时我19岁,而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人的年龄为21岁,签合同时我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问:

1.贝比特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适用何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答:

贝比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人的行为能力的认定,国际上通行的规则是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根据法国法律,贝比特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各国在承认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的同时,还承认这样一种例外:依当事人本国法不具有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的,应认定具有行为能力。

本案中的合同是贝比特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地也是中国,应认定合同的行为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中国法律规定,18岁为成年人,贝比特签约时已19岁,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应承担违约责任。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2015 年1O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A.既得权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法则区别说D.本地法说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A.其现在居所地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 其原始住所D.其国籍国的住所 4.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5.“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B.准据法C.指定原因D.连结点 6.“亲子间的法德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元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是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D.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7.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何种方式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 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8.对于识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前提 国际私法试卷第2 页共9页 B.识别主要是一种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 C.识别主要在确定法院管辖权时进行 D.如果两国制订相同的冲突规则,就不会产生识别冲突

2018电大国际私法历年试题

国际私法历年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无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1.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为准据法,但法院如果认为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本国的公共秩序时,可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仪式。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1.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1.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的,主要观点是: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国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 1.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二、填空题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关系。 5.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届会议是1893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荷兰政府组织召开的。 2.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 有里程碑意义。 3.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自考国际私法(00249)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O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 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A.既得权说 B.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法则区别说 D.本地法说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A.其现在居所地 B.与其有最密切联自考单科包过qq: 18606240系的住所 C. 其原始住所 D.其国籍国的住所 4.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5.“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 B.准据法 C.指定原因 D.连结点 6.“亲子间的法德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元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D.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7.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何种方式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 法院地法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库题库及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2、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3、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武汉大学管理学期末试卷(包括参考答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2008级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管理学》期末考试试题(A卷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题4分,共16分) 1、管理: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 2、激励:激发人的行为动机的心理过程。 3、计划:对未来行动的安排。它包括明确组织的目标、考核的指标,实现目标的手段选择、战略制定以及进度安排 等。 4、控制:监视各项活动以保证它们按计划进行,并纠正各种偏差的过程。 二、判断题(共6小题,每题3分,共18分。判断正确1分,对自己判断进行正确的解释2分。注意:不管判断是否, 都必须对自己判断的结论进行解释。) 1、由于西蒙认为,决策的标准是满意,因此,在决策工作中就不存在决策的优劣与好坏之分了。 错!决策的满意是西蒙教授根据决策主客观条件的有限性所作出的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决策中就没有优劣和好坏的标准。 2、在控制环节中,由于前馈控制可以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进行预测和估计,因此能够有效地防范工作中可能出 现的各类问题,而被管理人员认为是最为有效的控制方法。 错!前馈控制由于以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进行预测和估计,因此能够有效地防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具有控制的有效性,但任何事情的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不能完全在事先作出预测与判断,所以三种控制方法都有其独自的有效性,互相补充才能正真实现有效的控制。 3、美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把人的行为描述为:B=f(P?E)这样的函数式。这表明:人的行为往往是其个性特点和经 济目标追求的函数。 错!勒温所描述的的函数式中,E是指environment,环境,而不是economic。 4、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好组织的成员,使其听从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错!管理好组织的成员不错,但仅为“听从”和“服从”是不对的,这违背了管理的基本原则:双方共同的思想革命。 5、计划工作的目的就是使组织的发展能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 对!计划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变化是计划制定的主要原则和思想。 6、由日籍美国人威廉?大内提出的“Z理论”是对人们人性的一种假设的理论。 错!大内提出的“Z理论”,是针对美国企业管理模式(A)与日本管理模式(J)的一种相互结合的模式。 三、简答题:(共4小题,每题6分,共24分) 1、泰罗往往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试分析,泰罗科学管理思想的精髓是什么? 答:该题可以在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作答:1、管理人员与被管理者双方在盈余管理上共同的思想革命;用科学管理代替经验管理!2、泰罗的四项管理原则:对个人的每个动作进行科学研究,取代老的单凭经验的办法;科学地挑选工人,

2017年4月自学考试00249国际私法试题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不属于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是 A.中国公民李芳和英国公民杰在新加坡缔结的婚姻. B.中国某投资公司在乌拉圭与当地一家公司合资成立企业 C.新加坡公民肯与中国公民李刚进行毒品交易而被拘捕 D.中国某公司与法国人里奇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 2.国际私法所特有的、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3.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胡伯 D.萨维尼 4.“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系属是 A.宣告失踪 B.宣告死亡 C.自然人经常居所地 D.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 5.“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6.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 A.法院地法 B.准据法 C.行为地法 D.物之所在地法 7.在反致制度中,最终导致第三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是 A.一级反致 B.转致 C.闻接反致 D.双重反致 8.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通常是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法院地法 D.旗国法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十年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汇编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十年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汇编 说明:试卷号码:1020; 资料整理于2018年11月29日,收集了2007年7月至2018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国际私法的渊源?(B) A.国内立法 B.一般法律原则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2.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这说明:台湾(D)。 A.不承认反致 B.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C.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D.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4.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5.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D)。 A.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C.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D.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6.《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 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7.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英国法律 D.日本法律 8.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 A.目的地法 B.国旗国法 C.法院地法 D.出发地法 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 10.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C)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00249国际私法自考复习资料整理

1、 一、国际私法的定义。 国际私法是以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和避免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由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之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之规范构成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实体规范,它规定的是外国人在一国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规范)是以各国的法律冲突为前提,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法律规范。统一实体规范是直接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一般表现为条约。国际民事诉讼法是程序规范,是解决涉外民事诉讼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国际裁判管辖权问题以及外国法院判决得承认和执行的的问题等。 2、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调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也称为跨国民事商事关系或者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该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至少有一项涉及外国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外国物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在本法域外。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当事人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法存在的地域范围为法域,包括一国领域内的其它法域。 3、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和直接调整。 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关系应收何种法律支配或者调整,而不是直接规定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即通过冲突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他是国际私法的特有调整方法。 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或者国内法中通过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两者之间的关系: (1)两种调整方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不同。 间接:核心地位(最基本的方法)——冲突规范

(2020年更新)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和答案

最新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国际私法》形考共有5个任务,每个任务本人给出了两套题答案(任务试卷_0001、任务试卷_0002)。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试卷,直到出现这两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 01任务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旗国法是指()。 A.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C.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D. 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 国家的法律。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 采用反致 B. 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3.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 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A. 驳回起诉 B. 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 适用一般法理 4.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5.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电大资料精品

管理学期末试卷

河南财经学院期末考试卷 《管理学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码写在题干后面的括号内,不选、错选或多选者,该题无分) 1、首次提出人际关系论的实践依据来自于(B ) A、威尼斯兵工厂的建立 B、霍桑实验 C、流水线的创造 D、在伯利恒钢铁公司进行的搬运生铁块实验 2、管理的首要职能是(A ) A、计划 B、组织 C、领导 D、控制 3、中国万里长城的建造体现了_______管理思想。(C ) A、分工 B、战略 C、组织 D、系统 4、决策要在尊重和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作出,这种观点是(D ) A、道德的权利观 B、道德的功利观 C、公平理论道德观 D、综合社会契约理论观 5、“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的管理原理体现在(C ) A、职能型组织结构 B、多维立体组织结构 C、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D、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6、为了避免一些人在组织中逃避责任或滥用职权,必须坚持(A ) A、集中统一的原则 B、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C、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原则 D、现权对等的原则 7、管理的核心是

A、建立组织机构 B、协调人力物力 C、协调人际关系 D、尽力减少支出 8、关于非正式组织的论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 A、管理者可以利用非正式组织保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B、非正式组织是非法组织 C、非正式组织只会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起反作用 D、非正式组织不存在于正式组织之中 9、关于领导方式,密执安大学的研究、俄亥俄州立大学的研究和管理方格论三者研究的共同出发点是(C ) A、研究关心领导职权与关心环境的关系 B、研究关心生产任务与关心环境的关系 C、研究关心生产任务与关心人的关系 D、研究关心领导职权与关心生产任务的关系 10、多数人干活都是为了满足其基本需要,只有金钱和地位鼓励他们去工作,这种观点源于(D) A、“复杂人”假设 B、“社会人”假设 C、“自我实现人”假设 D、“经济人”假设 11、组织确定管理幅度最有效的方法是(C ) A、越大越好 B、越小越好 C、随机制宜 D、不断调整 12、授权应遵循的原则是(C ) A、越级授权 B、以功授权 C、视能授权 D、随意授权 13、控制的基础是 A、职权 B、手段 C、职位 D、信息 14、通过提高主管人员的素质来进行控制,这种方式属于(B ) A、间接控制

全国2012年4月自考国际私法试题及规范标准答案

,. 全国2012年4月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目前已知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则最早的成文法,欧洲大陆当数() A.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 B.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 C.公元653年的唐朝《永徽律》 D.公元565年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2.“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一条()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对于不当得利应适用的准据法选择,有各种不同的主张,但一般来说,主要应适用()A.法院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C.意思自治原则 D.不当得利发生地法 4.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按照有关立法规定,应当适用于() A.合同履行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C.法院地法 D.外国法 5.首先提出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学家是() A.巴托鲁斯 B.达让特莱 C.胡伯 D.萨维尼 6.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3条第1款规定:“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居住于法国境内的居民均有强行力。”这一规定属于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中的()

,. A.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 B.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 C.合并限制的规定方式 D.以上三项均不是 7.在涉外代理中,关于本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代理关系成文地法 B.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 C.代理人营业地法 D.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8.在国际私法上,有学者提出了“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它是指对涉外侵权行为应该适用()A.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B.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侵权行为地法律 D.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住所地法律 9.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 A.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 B.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 C.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 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A.电汇 B.信汇 C.票汇 D.托收 11.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 A.胡伯和巴丁 B.卡恩和里斯 C.胡伯和里斯 D.卡恩和巴丁 12.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A.我国法律 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国际惯例

11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国际私法网上作业: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 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二,类推适用国内法. 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四,适用一般法理. 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三、案例分析题(共 2道试题,共 20分。) 1.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

武汉大学管理学识记要点

武汉大学管理学识记要点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武汉大学《管理学》 ——识记要点 整理于2011年12月 第一编:总论 在组织中,为协调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差异,以达到提高组织效果和效率的社会活动。其中的四个内涵:1目标是对未来的追求;2管理工作的本质是协调;3管理工作存在于组织之中;4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的协调。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者 第一节:管理 第二节:管理者 第二章:管理思想的演进 第一节:西方管理思想的演进 第二节:对西方管理思想演进的简单评述 第三章:中国的管理思想与21世纪管理理论的发展展望 第一节:中国的管理思想 第二节:21世纪管理思想展望 一、管理工作的特点: 1管理是一项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工作; 2管理的二重性; “在资本家手中,管理不仅是一种由协作劳动过程或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产生的特殊职能,而且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是建立在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基础上的一种职能。” 在实际过程中,一方面的管理工作会涉及各种经济资源的安排和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管理工作会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所有者和经营者,管理者和雇员,上级和下级等。 3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管理的科学性是对管理理论性的描述,管理的艺术性是对管理的实践性的描述。科学性突出了在社会科学的领域存在着可使用于任何组织、反应组织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并能知道组织管理活动的理论体系。实践性突出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灵活地运用理论与方法,还要注意经营理念、管理思想的创新。 拥有这样特性的原因:管理是一本不精确的学科;管理是一本边缘性的学科。 二、凯兹的管理技能: 技术技能——使用技术手段完成组织任务的能力,是做什么和与事打交道的技能;人际技能——在组织目标取得的过程中与人共事的能力,是一件事怎么做和与人共事的能力。概念技能——理解受环境影响组织复杂性的能力,是一件事为什么做和形成公司整体概念的技能。 技术技能是组织基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技能,人际技能是管理人员普遍应具有的技能,概念技能是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技能。 三、明茨伯格的角色理论 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名义首脑、领导者、联络人),信息传递方面的角色(监听人、传播者、发言人),决策制定方面的角色(创业家、故障排除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四、科学管理思想 (一)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 1主要的管理思想:A对操作工人的每个动作进行科学研究,用以替代老的单凭经验的方法;B科学地挑选工人,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之成长;C与工人们亲密地合作,以保证一切工作都安已发展起来的科学原理去办;D资方和工人之间在工作和职责上几乎是相等的。 (劳资双方思想态度上的两个转变:双方合作尽到生产最大盈利的责任,必须用科学知识来代替个人的见解和个人的知识经验。) 2措施:对工具进行改革,如对钢铁产工人使用铁锹的改革;在工资制度上,突出了差别计件工资制;在职能管理上,强调管理工作与劳动的分离。 (二)法约尔的一般管理 1对管理的定义: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计划,就是探索未来、制定行动计划方案;组织,就是建立企业的物质和社会的双层结构;指挥,就是使其人员发挥作用;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控制,就是注意是否一切都已安制定的规章和下达的命令进行。

国际私法课件【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三篇】】

国际私法课件【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 【三篇】】 【导语】天空吸引你展翅飞翔,海洋召唤你扬帆启航,高山激励你奋勇攀登,平原等待你信马由缰……出发吧,愿你前程无量,努力备考,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大为大家的《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三篇】》供您查阅。 篇一 承认或赋予外国人与内国人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国际私法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 在历史上,外 __民事法律地位曾几经变迁,由在奴隶制时期对外国人采取敌视待遇,经封建时期采取差别待遇,到资本主义时期才采取相互待遇和平等待遇。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目前,各国还将国民待遇制度通过缔结条约的方法相互赋予对方的法人、商船及产品等。

国民待遇原则最早是资本主义国家为追逐全球商业利润而提出 来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率先在国内法中作出guo民待遇原则 的规定。它也是WTO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 当今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虽仍以互惠为基础,但并不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即被认为是一种不言而喻的制度。(2)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不是同样 的权利。(3)还常通过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把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 船舶遇难施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诉讼方面。 中国在处理外 __民事法律地位问题时,历来对国民待遇原则持肯定态度。 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 予第三国(最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他方(受惠国) 的自然人或法人。给惠国也称优惠授予国。受惠国是已经或将来有以任一第三国所享有的最优惠待遇为标准而享受优惠待遇的国家。 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在内国的各外国的公民和法 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的平等。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最显著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保证在内国的外国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而后者是保证在内国的外国人和内国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开(电大)本科2020年7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20 课程代码:0059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的域外效力也称为(C)。 A.域内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2.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C)。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3.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A)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 A.13世纪 B.17世纪 C.18世纪 D.19世纪 5.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 A.巴托鲁斯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6.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从申请人取得优先权之日起的(D)内,可以单独向其成员国提交申请书译本,交纳规定的手续费。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D.20个月 10.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12.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 (AB) A.发运地法律 B.送达地法律 C.所有人属人法 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1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14.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BCD)。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5.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武汉大学《管理学》识记要点__整理

XX大学《管理学》——识记要点 整理于2011年12月

第一编:总论 在组织中,为协调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差异,以达到提高组织效果和效率的社会活动。其中的四个内涵:1目标是对未来的追求;2管理工作的本质是协调;3管理工作存在于组织之中;4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的协调。 第一章:管理与管理者 第一节:管理 第二节:管理者 第二章:管理思想的演进 第一节:西方管理思想的演进 第二节:对西方管理思想演进的简单评述 第三章:中国的管理思想与21世纪管理理论的发展展望 第一节:中国的管理思想 第二节:21世纪管理思想展望

一、管理工作的特点: 1管理是一项具有高度灵活性的工作; 2管理的二重性; “在资本家手中,管理不仅是一种由协作劳动过程或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产生的特殊职能,而且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是建立在剥削者和他所剥削的原料之间不可避免的对抗基础上的一种职能。”在实际过程中,一方面的管理工作会涉及各种经济资源的安排和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管理工作会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所有者和经营者,管理者和雇员,上级和下级等。 3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管理的科学性是对管理理论性的描述,管理的艺术性是对管理的实践性的描述。科学性突出了在社会科学的领域存在着可使用于任何组织、反应组织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并能知道组织管理活动的理论体系。实践性突出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灵活地运用理论与方法,还要注意经营理念、管理思想的创新。拥有这样特性的原因:管理是一本不精确的学科;管理是一本边缘性的学科。 二、凯兹的管理技能: 技术技能——使用技术手段完成组织任务的能力,是做什么和与事打交道的技能;人际技能——在组织目标取得的过程中与人共事的能力,是一件事怎么做和与人共事的能力。概念技能——理解受环境影响组织复杂性的能力,是一件事为什么做和形成公司整体概念的技能。 技术技能是组织基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技能,人际技能是管理人员普遍应具有的技能,概念技能是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的重要技能。 三、明茨伯格的角色理论 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名义首脑、领导者、联络人),信息传递方面的角色(监听人、传播者、发言人),决策制定方面的角色(创业家、故障排除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四、科学管理思想 (一)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 1主要的管理思想:A对操作工人的每个动作进行科学研究,用以替代老的单凭经验的方法;B科学地挑选工人,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之成长;C与工人们亲密地合作,以保证一切工作都安已发展起来的科学原理去办;D资方和工人之间在工作和职责上几乎是相等的。

最新自考00249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含评分标准资料

2018年l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19世纪,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孟西尼 D.杜摩兰 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法律冲突是 A.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B.不同国家之间的刑事法律冲突 C.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闻的法律冲突 3.中国于l986年1月1日正式成为其成员国的,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是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B.国际法委员会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4.萨维尼在其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指出 A,凡是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凡是人法则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 B.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 C.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 D.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屠所地法律。”在这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连结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6.提出“功熊识勇4说”的学者是 A.德国的拉贝尔 B.法国的巴丁 C.德国的纽豪斯 D.法国的德帕涅 7.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级的入的法律之间的冲突属于 A.区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时际法律冲突 D.国际法律冲突 8.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下列哪种方式直接加以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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