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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隐私问题

电子商务-隐私问题
电子商务-隐私问题

电子商务-关于隐私问题

加强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消费者隐私权既体现为人格权,又体现为信息财产权,其受侵害的主要形式是个人信息被任意

收集、被再次开发利用和非法转让。

一、电子商务环境中的隐私权范围及属性的界定

电子商务是一种追求效率最大化的商务形式,传统的缺乏效率意识的隐私权权利证成很明显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观点认为隐私权即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1],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其客体是个人秘密。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隐私权带有信息、身体、财产和决定等方面的含义,至少涵盖对于个人资料支配权、利用权和维护权、个人私事或私生活的隐蔽或隐瞒权和保持个人生活和领域不受干扰和侵犯的权利,并且在电子商务运行中,易受侵害的消费者的隐私主要涉及个人资料的支配利用权和个人生活安宁不受侵犯权。

隐私权必须被视为一种财产权,只有这样它才能够被转让并最终能由受让人予以利用[6]。私人信息财产权允许将私人信息的收益内化,任何其他人都不得无偿使用该权利资源,他们必

须支付对价后,才能使用该权利资源,这样既能促进电子商务的繁荣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保

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受侵害的主要形式

根据上文论述,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消费者隐私权主要内含个人信息控制权、个人私事隐蔽权和个人生活安宁权,其中个人信息控制权最易受到侵害,本文主要涉及个人信息控制权

受侵害的形式。

(一)任意收集个人数据。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为自身经营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经常任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是IP跟踪。在互联网上,每个用户都会被分配给一个唯一的IP地址。每一个被访问的站点都会得到该用户的IP地址。这些地址可被用来产生出一份该用户的记录,服务商可以根据该记录,清楚地了解到用户网上的行踪。网络服务商还可以通过“网络小甜饼”(cookies)之类的追踪软件来追踪用户在网上的行为,收集其兴趣或者其他个人可识别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向消费者有针对性地发送广告,或者把这些信息出售给他人。这样,我们在任何时间登录任何一家网站,浏览任何一条新闻,选择、比较任何一种商品,都会被网络服务商详细记录在册。更为可怕的是,通过网上病毒程序非法收集个人资料。2004年8月18日,江民科技公司截取一款“黑洞”病毒,该病毒能够自动搜索用户客户端,并且能够绕过部分防火墙直接“植入”用户电脑当中。它不但能够像“蜜蜂大盗”那样自动开启用户的摄像头偷窥隐私,盗取用户所有密码,掌控用户电脑的所有资料,而且还具有录音功能,能够偷录下用户语音、视频聊天的一切隐私。收集个人数据的另一种常用方法是,当消费者在上网浏览或者购物的时候,被要求填写含有个人数据的表格。还有的经营者以市场调查、会员注册的方式收集个人数据。通过病毒程序或者窃听

程序等消费者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很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例子:最近,索尼公司26日在美国PlayStation博客发布信息,承认黑客入侵索尼网络,窃取用户的姓名、地址、电子邮箱、出生日期、登录名、登录密码、登录记录、密码安全问题等数据。一些儿童的游戏账户由父母设立,而儿童本人信息可能一并遭窃。

索尼“游戏站”(PlayStation)网络覆盖59个国家和地区。这次失窃的7700万个游戏账号中,大约3600万个位于北美洲和南美洲,3200万个位于欧洲,900万个位于亚洲、多数在日本。

索尼公司认定这是“恶意”入侵。一些网络安全维护专家说,这次用户数据失窃规模之大,恐怕超过以往任何一起同类事件,预计会让索尼蒙受数十亿美元以至更多损失。)。即使在消费者个人知息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信息也可能构成侵权,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取决于网络服务商再次使用所收集的个人数据是否超过必要的范围,是否经过消费者本人的授权。

(二)深层次开发利用个人数据。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控制权,除非经消费者特别授权或公共机关为公共管理需要而使用个人信息以外,均构成侵权。在电子消费或交易中,消费者提供必要信息只允许用于其本身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更不能被散发或任意传播甚至被

出卖。未经当事人同意,个人资料被用于与收集的个人资料事由无关的目的即为不正当的利用。当前,许多网络服务商都不公布其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政策,也不承诺不将这些信息用于规定目的、范围之外的活动,经常将收集到的个人数据进行再次开发利用,建立起种种类型的资料库。实际上,电子商务中的个人数据不但具有价值,更有成为商品的可能。现实中,

个人数据已经成为商品在网络上买卖,甚至出现了专门的公司公开在网站上推销个人数据[7]。

(三)非法转让个人数据。个人数据被不当利用还表现为个人数据被擅自非法转让。个人数据在电子商务中的流转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收集的信息,或者

是与合作伙伴共享信息。这种共享使个人数据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使个人数据有可能被更

多的商家知晓和利用,无异于变相侵害个人隐私。

另一种是将个人数据作为“信息产品”销售于第三人或转让给他人使用。由于这种方式将个人资料商品化却没有向消费者个人支付任何对价,所以笔者认为这是对个人隐私侵犯最为

严重的一种侵权行为。美国最大的网络广告商公司就因不当获取及销售网络个人材料而曾受到指控。

在传统的商务模式中,公民的隐私权虽然也会受到不法商人的侵害,但其侵害的范围和

程度都远远不能与电子商务相比。IP地址被跟踪,隐私信息被非法出售,账户密码的泄露,邮件炸弹的肆虐,给个人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和网络秩序的混乱。网络隐私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

利益和黑客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者的隐私保护之战将长期存在。

三、我国网上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现状

当前,世界各国对隐私权保护方式存在明显差异。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采取直接保

护方式,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当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得以侵犯隐私权为

由提起诉讼。而我国采取间接保护方式不承认隐私权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是把其当作

人格权下的某种利益,当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时,只能借助于名誉权或其他人格权请求法律救济。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可见,在《民法通则》中并未明确规定要保护隐私权。《宪法》上并没有普遍意义上的保护“隐私权”。个别单行的法律法规里涉及到网络隐私或网络隐私权,如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

日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12条就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法律不但没有明确规定保护隐私权,而且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也仅仅停留在禁止损害

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程度。我国关于网络隐私的保护,基本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所

以对我国的网上消费者而言,在法律上既没有新的网络隐私保护的规定可供适用,也不能求

助于传统隐私权的保护手段来保护个人的网络隐私。

参考材料(在任意收集个人数据中我会穿插近一些材料进去):

以网站普遍使用的Cookies 程序为例,它可以在用户第一次访问时自动安装在用户的计

算机硬盘上,每个Cookies 程序都包含一个独有的识别码,因此当用户再次访问这个网站时,网站可以通过特有的识别码将用户识别出来。此外, Cookies 还可以将用户的浏览偏好、地址、IP 计算机的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类别、用户名和密码、以及用户在申请免费邮箱等服务时被要求提供的几乎所有信息都记录并存储下来。由于Cookies 具有的“记忆” 功能,

网站可以对“记忆” 下来的各种用户信息进行整理,并根据整理的结果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

和个性化的服务,这是使用Cookies 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但是,一旦用户的各种信息被网

站收集,也就同时存在了被不当利用和泄露的危险,从而威胁到用户的隐私权[ 2 ] 。除了Cookies 外,用于信息收集的现有技术和手段还有很多②,并且新的技术还在源源不断地

产生,这些技术都是“双刃剑”在为用户提供方便的同时一般都会带来侵害, 用户隐私权的

弊端和风险,因此单纯依靠新技术的研发来克服和避免原有技术的弊端恐怕很难在短时间

内奏效, 唯有通过立法对各种信息收集技术的使用进行合理限制, 方可扬长避短,从根本

上解决侵害用户隐私权的问题。第二,用户个人信息在网络中的财产化刺激了商家的不当收集和利用行为用户通过网络传播的个人信息在非网络环境下同样存在被不法侵害的可能,

但是在非网络环境下,这些信息作为一种重要资源而受到关注的程度表现得不十分突出。这主要是因为: 其一、有些信息通过一般的手段很难获得, 如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卡号和密码等,信息所有人本着小心谨慎的态度轻易不会向别人透露这些信息,即便有人能够侥幸

获得这些信息,也因为有相应法律规范的约束而不能对这些信息进行合法使用; 其二、有

些信息虽然比较容易获得, 如姓名、年龄、性别、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等,但这些

单个信息的经济价值只有在商家进行批量收集处理的情形下才会显现出来,而在非网络环

境下对这些信息的批量收集和处理由于受到成本和技术因素的限制而很难进行,因此这些

信息在非网络环境下不具有突出的经济价值。但在网络环境下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上述这些信息普遍具有了财产化的趋势,因此成为商家竞相追逐的稀缺资源。借助于网络,商家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收集到多个用户的多种信息,再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然后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直接向用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广告宣传和销售服务,从而大大减少通过传统方式进行市场推广的成本, 并提高生产和经营的效率。另外,一旦商家掌握了用户的这些个人信息,就等于拥有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财产,在某些时候它们还可以通过出售这些信息谋取巨额利益,一些小公司常常以此维生,甚至一些知名的大公司也会对它们手中的用户信息进行利用。例如,2000 年, 著名的网络广告商Double Click因在收购Abacus 公司时合并客户数据库的举动而招致了多起网络隐私权诉讼; 玩具零售商Toysmart则因在2000 年破产时违背先前的承诺出售客户名单而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指控③。此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网络服务商往往不愿意将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情况明确告知用户,而用户大多对信息收集的相关技术一无所知,因此,用户与网络服务商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加上现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远未健全,对不当的信息收集和利用缺乏强有力的规制,这些因素加剧了网络用户隐私权被侵害的严重状况。

电商平台服务合同

电商平台服务合同 甲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系运营公司,乙方系,是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电子账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乙方通过提供约定商品及相关资源,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约定商品的宣

传、销售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供应商管理要求。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签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签约保证金在协议期间不计利息,如乙方依协议规定需承担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等款项时,甲方可从签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如乙方有任何行为造成其单方违约,签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的,使用费按6个

隐私权与知情权之探析(一)

隐私权与知情权之探析(一) 随着各国民众对自由、民主、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对于人格真正独立性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到个人内心世界,其中最典型的当属众多国家宪法、法律对于隐私权的确认与保护。如果隐私权得不到尊重与充分的保护,个人的人格就难以实现真正独立从而有所欠缺,这已是法学理论界、实务界人士普遍达成的共识。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尤其是信息时代后,人们更渴望体察外界,获悉更多来自社会的、他人的信息,以满足提高自己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自己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知情权的出现便成为必然,实际上,它已经为一些有关人权的国际条约如《世界人权宣言》所确认。目前,知情权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已获得世界共识。一个要隐私,一个要知情,隐私权与知情权的行使在现实生活中多有磨擦发生。那么,如何协调这种权利冲突呢?本文就此作了如下思考。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内涵界定 (一)隐私权 隐私权的核心内容是“隐私”。在法学领域,隐私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范畴。在美国,一般认为,侵害隐私权的四种情形包括侵入秘密、窃用姓名或肖像、公开私生活和公开他人的不实形象,因此,个人秘密、姓名、肖像、私生活、不实形象等往往也就被认为是隐私;在法国,有人认为,隐私就是私生活,包括个人的那些不属于公共生活的全部内容;也有人认为,隐私,即私生活,包括个人在私人住宅内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在日本,有学者认为,隐私就是保护免遭他人侵犯的私生活和私事。 在国内,关于隐私的概念,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观点:(1)隐私是“不愿被窃取和披露的私人信息”;(2)隐私是“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安宁的私生活或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刺探、公开的保密的私人信息”;(3)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4)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愿为他人所知晓和干涉的私人生活”。笔者比较同意第三种观点,即认为隐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个人信息,是有关自然人的一切资料,如身高、体重、婚恋、家庭、财产状况、生活经历、个人爱好等。姓名、肖像也属于个人信息。2.个人私事,是自然人进行社会活动的有关情况,如社会交往、电报、电话往来以及通信等情况。3.个人生活领域,是指自然人个人的私有领域,如其住宅、箱柜、日记等。 而关于什么是隐私权,现在亦尚无统一的界定。但一般认为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法学家萨谬尔﹒沃伦(Warren)路易斯﹒布兰戴斯(Brandeis)合写的题为《私生活秘密权》的论文中,该论文于1890年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上发表,文章提出:“保护个人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或情感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并指责新闻传播有时会侵犯了“个人私生活的神圣界限”。文章认为,上述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人所共同享有的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才能珍视它。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隐私权是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是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要求。我国民法学家彭万林先生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张新宝先生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王利明先生则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笔者比较同意王利明先生的观点。 关于隐私权的内容,我国民法学界普遍认为隐私权主要包括:(1)个人生活安宁权。即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有权禁止他人窃取、披露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

电子商务安全与应用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计算机病毒(D ) A、不影响计算机的运算速度 B、可能会造成计算机器件的永久失效 C、不影响计算机的运算结果 D、影响程序执行,破坏数据与程序 2、数字签名通常使用(B )方式。 A、公钥密码体系中的私钥 B、公钥密码体系中的私钥对数字摘要加密 C、密钥密码体系 D、公钥密码体系中公钥对数字摘要加密 3、不对称密码体系中加密和解密使用(B )个密钥。 A、1 B、2 C、3 D、4 4、在非对称加密体制中,(A )是最著名和实用。 A、RSA B、PGP C、SET D、SSL 5、数字证书的内容不包含(B ) A、签名算法 B、证书拥有者的信用等级 C、数字证书的序列号 D、颁发数字证书单位的数字签名 6、关于数字签名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数字签名的加密方法以目前计算机技术水平破解是不现实的 B.采用数字签名,不能够保证信息自签发后至收到为止未曾作过任何修改,签发的文件真实性。 C. 采用数字签名,能够保证信息是由签名者自己签名发送的,但由于不是真实签名,签名者容易否认 D.用户可以采用公钥对信息加以处理,形成了数字签名 7、公钥机制利用一对互相匹配的(B )进行加密、解密。 A.私钥 B.密钥 C.数字签名 D.数字证书 8.网络安全是目前电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D )不是网络安全的主要因素。 A.信息传输的完整性 B.数据交换的保密性 C.发送信息的可到达性 D.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 9.在进行网上交易时,信用卡的帐号、用户名、证件号码等被他人知晓,这是破坏了信息的( D )。 A.完整性 B.身份的可确定性 C.有效性 D.保密性

电商平台服务条款协议

XXXX电商平台服务条款 XXXX电商平台公司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为您提供所享有的服务,请仔细阅读并遵守 欢迎阅读麦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XXXX电商平台)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XXXX电商平台网站(所涉域名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所提供的在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e-market)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一、接受条款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XXXX电商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以任何方式进入XXXX电商平台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合称“条款”)。 3、XXXX电商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条款”,并以网站公告的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XXXX电商平台公布,即产生效力。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XXXX电商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二、注册 1、服务使用对象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XXXX电商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

切后果,且XXXX电商平台有权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XXXX电商平台注册,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2、注册账户 2.1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在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XXXX 电商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XXXX电商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邮箱、手机号码或者XXXX电商平台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XXXX电商平台。 2.2您了解并同意,如您系在本网站完成的注册程序,只要您注册成功。您即可使用您的登录名登陆。 3.您可以对账户设置昵称,但您设置的昵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您设置的昵称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XXXX电商平台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注销您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昵称将开放给其他有权用户登记使用。 4.在完成注册或激活流程时,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XXXX电商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XXXX电商平台服务,XXXX电商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三、账户安全 1、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

电子商务安全与管理

1、简述电子商务流程 答:(1)电子商务的基本交易过程:①交易前的准备;②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③办理交易进行前的手续;④交易合同的履行、服务和索赔。(2)网上商品交易流程:①网上商品直销流程:消费者进入网站、浏览商品;消费者在提供者的网站上填写信息,订购商品;消费者选择付款方式,供应方查看消费者的信息,比如账户余额是否足够;供应方发货,同时银行将款项划入供应方;消费者检查收货。 ②网上商品中介交易流程:交易双方将供需信息发布在网络交易中心;交易双方根据网上商品交易中心提供的信息选择自己的交易对象,网上商品交易中心协助双方合同的签订以及其他的相关手续;交易双方在网络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进行付款、转账等手续;商品交易中心送货或由卖方直接送给买方;买方验货收货。 2、概括电子商务模式的类型 答:从参与的主体和实现商务活动的方式的角度考虑,基于Internet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概括为网上直销型电子商务模式和网上中介型电子商务模式两种。网上直销型电子商务模式分为:(1)企业与企业间网上直销型电子商务模式:①买方集中模式;②卖方集中模式;③专业服务模式。(2)网上零售模式:①实物商品电子商务模式;②无形商品电子商务模式:网上订阅模式,付费浏览模式,广告支付模式,网上赠与模式。(2)网上中介型电子商务模式:①企业与企业间网上中介型电子商务模式;②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网上中介型电子商务模式;③网上商城模式。 3、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思考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会涉及哪些安全问题?(信息传输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网上支付风险) 电子商务所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窃取信息。数据信息在未采用加密措施情况下,以明文形式在网络上传送,攻击者在传输信道上对数据进行非法截获、监听,获取通信中的敏感信息,造成网上传输信息泄露。即使数据经过加密,但若加密强度不够,攻击者也可通过密码破译得到信息内容,造成信息泄露。(2)篡改信息。攻击者在掌握了信息格式和规律后,采用各种手段对截取的信息进行篡改,破坏商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身份仿冒。攻击者运用非法手段盗用合法用户身份信息,利用仿冒的身份与他人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从而破坏交易的可靠性。(4)抵赖。某些用户对发出或收到的信息进行恶意否认,以逃避应承担的责任。(5)病毒。网络化,特别是Internet的发展,大大加速了病毒的传播,同时病毒的破坏性越来越大,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的发展。(6)其他安全威胁。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种类繁多,有故意的也有偶然的,存在于各种潜在方面。例如:业务流分析,操作人员的不慎重所导致的信息泄露,媒体废弃物所导致的信息泄露等都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 4、电子商务网络系统自身的安全问题(1)物理实体安全问题(2)计算机软件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3)网络协议的安全漏洞(4)黑客的恶意攻击(5)计算机病毒攻击(6)安全产品使用不当 5、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传输过程中面临哪些安全问题? (1)信息机密性面临的威胁:主要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盗取。(2)信息完整性面临的威胁:主要指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被篡改、删除或插入。(3)交易信息的可认性面临的威胁:主要指交易双方抵赖已经做过的交易或传输的信息。(4)交易双方身份真实性面临的威胁:主要指攻击者假冒交易者的身份进行交易。 电子商务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问题(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问题(2)硬件资源的安全管理问题(3)软件和数据的维护与备份安全管理问题 6、电子商务安全管理方法(了解P19) 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三个方面7、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现在哪些方面?答: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管理制度。(2)保密制度。(3)跟踪、审计、稽核制度。(4)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制度。(5)病毒防范制度。 8、风险分析的目的:风险分析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消除风险,保障风险主体安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透彻了解风险主体、查明风险客体以及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2)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选择、优化风险管理的方法,制定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案,以备决策;(3)总结从风险分析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丰富风险分析理论。 9、风险分析的原则:风险分析的原则是分析人员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辨别和评估各种风险因素所持的态度以及在分析中采用各种技术的原则它是独立于风险分析的对象(风险主体、风险客体和风险因素等)之外的认知系统遵循的原则。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书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书 签约地点:协议编号: 甲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业务代表: 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乙方是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个人或组织: A、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经营性单位; 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并且乙方拥有优质的产品或者服务,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而需使用甲方的电子商务平台,并承诺将在利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完全理解、接受并且执行甲方在平台上公布的《保护用户隐私权声明》。 因此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以下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供乙方有偿利用进行商品网上销售或服务等商务活动。

甲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1、商品发布系统(提供网店发布商品及建立多种形式的商品分类等相关服务); 2、商品上下架管理(提供商品的上下架修改、价格、文字、图片、配送介绍等相关服务); 3、商品推荐管理(提供网店店铺首页的精品推荐等相关服务); 4、商品促销系统(提供网店进行打折促销及促销系统管理等相关服务); 5、商品订单处理系统(提供网店订单查询、订单处理状态、订单跟踪等相关服务); 6、商品网上支付系统(提供网店不少于种在线支付方式的网上支付平台服务); 7、店铺会员管理系统(提供网店本店所有消费者的会员信息资料管理); 8、店铺帐务管理系统(提供网店月度帐务查询与年底销售帐务分析管理); 9、网店信息发布系统(网店介绍、LOGO、售后服务、网店公告及新闻等相关服务的实时更新系统); 10、全年提供8小时/工作日,客服中心响应服务; 11、店铺模板管理系统(提供网店不少于3套店铺模板服务); 12、其他定制服务:。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考纲、试题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考纲、试题 、答案 一、考试说明 《电子商务安全与支付》是电子商务的分支学科,它主要针对翻新的网络破坏和犯罪形式,新的安全技术不断出现和被采用,有力地保障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开展,本门课程重点探讨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技术、安全交易加密技术、安全交易认证技术、安全交易协议技术等问题,同时涉及交易系统安全管理,介绍电子商务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电子商务安全解决方案。 本课程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 分钟。考试试题题型及答题技巧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分) 二、多选选择题(每题3分,共15 分) 三、名词解释题(每题 5 分,共20 分) 四、简答题(每题9分,共27 分) 答题技巧:能够完整例举出所有答题点,不需要全部展开阐述,适当展开一些,但一定要条理清晰,字迹工整,结构明朗。 五、分析题(每题9 分,共18分) 答题技巧:对所考查的问题进行比较详尽的分析,把握大的方向的同时要尽可能的展开叙述,对问题进行分析,回答问题要全面,同时注意书写流畅、条理清晰。 二、复习重点内容 第1xx 电子商务安全概述 1. 网络攻击的分类(重点掌握):WEB欺骗、网络协议攻击、IP欺骗、远程攻击

2.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了解):有效性、不可抵赖性、严密性 3?因特网的主要安全协议(了解):SSL协议、S-HTTP协议、SET协议 4. 数字签名技术、防火墙技术(了解) 第2xx 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技术、 1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需求(重点掌握):有效性、不可抵赖性、严密性 2. 计算机病毒按入侵方式分为操作系统型病毒、文件型病毒(了解) 3. 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途径(重点掌握):(1)因特网传播:① 通过电子邮件传播,② 通过浏览网页和下载软件传播,③ 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传播;(2)局域网传播;(3)通过不可转移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传播;(4)通过移动存储设备传播;(5)无线设备传播。 4. 特洛伊木马种类(重点掌握):破坏型特洛伊木马、破坏型特洛伊木马、 远程访问型特洛伊木马、常规的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重点掌握):(1)建立良好的安全习惯;(2)关闭或删除系统中不键盘记录型特洛伊木马 5. 需要的服务;(3)经常升级操作系统的安全补丁;(4)使用复杂的密码;(5)迅速隔离受感染的计算机;(6) 安徽专业的防病毒软件进行全面监控;(7)及时安装防火墙 6.防火墙的类型(重点掌握):包过滤防火强、代理服务器防火墙 7?防火墙的安全业务(重点掌握):用户认证、域名服务、邮件处理、IP安全保护第 3 章虚拟专用网络技术 1. VPN网络安全技术包括(了解):隧道技术、数据加解密技术、秘钥管理技术、设备身份认证技术。 2?隧道协议的构成(了解):PPTP协议、L2TP IPSec/SSTP 第4xx 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技术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总第4期) 隐私权与知情权 的冲突与协调 □冯渊源 □邓小兵 摘要 在法治社会,作为大众传媒,既要保障知情权,即受 众希望知道更多有关国家管理、行政实施、社会万象等等诸多情 况的权利,又要保障隐私权,即受众不希望自己以及与自己相关 的情况被别人过为关注的权利,二者之间势必产生矛盾与冲突。 在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的同时,又能恰当维护人民的隐私权,将 二者有机地协调起来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强调,一方面应 加重对隐私权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应严格限制隐私权的范围。 关键词 大众传媒 隐私权 知情权 作者简介 冯渊源,兰州大学新闻系硕士研究生;邓小兵, 兰州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兰州 730000) 大众传媒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正日益觉察到了一个极其敏感的 “雷区”———隐私权。 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的概念和理论产生于美国。1890年, 美国两位法学家路易斯?布兰蒂斯和萨莫尔?华伦在哈佛大学的《法学 评论》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隐私权》,提到“保护个人 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或情感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指责新闻 传播有时会侵犯了“个人私生活的神圣界限”。〔1〕文章认为上述权利 是宪法规定的人所共享的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 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才能形视它。从此以后, 关于隐私的理论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和承认。

而在我国,对隐私权的理论研究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情。有学者认为,构成隐私有两个要件:一为“私”,二为“隐”。前者指纯粹是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事情,这是隐私的本质所在。后者则指某个事情、某个信息不为人知的事实状态,它包括:当事人不愿这种个人私事被他人知悉;按正常的心理和道德水准,这种个人隐私不便让他人知道,否则会对当事人产生各种不利的后果;这种个人私事当事人不愿或便他人干涉;某些私人领域当事人不愿或不便他人干涉。因此,隐私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因此,隐私有三种形态:一是个人信息,为无形的隐私;二是个人私事,为动态的隐私;三是个人领域,为有形的隐私。〔2〕《新闻学大辞典》中则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私事保守秘密的权利,个人的私生活可以拒绝记者采访、拍照和公开传播,以保护个人生活的安宁,包括:不经当事人允许,不得公开采访对象在个别交谈中谈到的个人隐私;在非公开场合,不经当事人允许或未向当事人表明身份不得进行拍照、电视摄像、录音等活动;不得私拆个人信件、窃听电话以获取新闻;记者不得有偷拍私人活动照片的权利,又称‘肖像权’。”〔3〕这恰好是从大众传媒的角度对隐私权所作的界定,有着直接指导现实生活的意义。 不管是哪种理论,还是从哪种角度,至少我们可以看出共同的一点,即不论是个人信息还是个人私事、个人领域,都是与公民(自然人)个人相关的,所不愿传播出去的秘密。若传播出去,会产生不利的后果,如使当事人蒙受耻辱、羞愧自责、痛苦、社会评价降低或烦恼不安等。另外,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企业也有自己不愿为他人所知的秘密,若传播出去会有损企业的经济利益,但这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不能作为隐私权对待。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作为基本法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没有对隐私权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一种遗憾,但是民事司法活动却提出了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并实际上将之视为名誉权予以保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事实上,隐私权和名誉权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侵害名誉权一般是用捏造事实或侮辱、诽谤等方式传播虚假的“事实”的行为,而侵犯隐私权则是将被害人客观存在的隐私公之于众的行为。另外,名誉权对每个公民来说是相同的,法律对每一个公民的名誉权给予相同的保护,而隐私权则因人而异,有些信息,虽然同样隐秘,但对甲来说可能是隐私权的保护范畴,对乙来说则不属隐私权的保护范畴,关键是看当事人所处的社会地位、知名度等等。此外,隐私权还有与名誉权无关的独立领域,如公民的住址秘密、住宅不受侵犯或侵扰等。侵犯了这些权利,显然不能等同于侵犯名誉权,所以不应该将二者随便混同。随着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丰富,以后的民事立法理应将隐私权独立出来进行保护。并且,由于当今大众传媒彼此之间的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抢得独家新闻的利益机制所趋或者为了简单迎合受众的低级猎奇心理,侵害公民隐私权的情况可能呈上升之势。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对公民权利的日益重视及公民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加强,我们有必要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 而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这一权利同样是由美国率先提出来的,不过这次不是由法学家提出,而是从事大众传媒职业的人提出来的。一位名叫肯特?库珀的编辑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到知情权,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美国Indiana 大学教授Ralph L.H olsinger在其《Media Law》中也提到:“正如宪法序言中所宣称的,宪法建立了一个人民的政府。于是,很容易假定,宪法文件的部分创始人包含有这样的意图,即人们有权了解政府的信息。毕竟,如果人们准备对如何接受管理作一个明智的决定,他们就必须首先了解政府及政府人员执行公务的有关信息。这种思想在今天就体现为‘知情权’。”〔4〕可见,知情权最初主要强调的是政治利益。美国国会1976年通过的一项“阳光下的政府”法案正是一个使联邦行政管理机构的决定

电子商务安全 练习题及答案

电子商务安全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保证实现安全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任务中不包括( )。 A.数据的完整性 B.信息的保密性 C.操作的正确性 D.身份认证的真实性 2. SET用户证书不包括( )。 A.持卡人证书 B.商家证书 C.支付网关 D.企业证书 3.数字证书不包含以下哪部分信息()。 A. 用户公钥 B. 用户身份信息 C. CA签名 D. 工商或公安部门签章 4.电子商务安全协议SET主要用于()。 A. 信用卡安全支付 B. 数据加密 B. 交易认证 D. 电子支票支付 5.电子商务安全需求一般不包括()。 A. 保密性 B. 完整性 C. 真实性 D. 高效性 6.现代密码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一切秘密寓于()之中。 A.密文 B.密钥C.加密算法 D.解密算法 7.SET的含义是 ( ) A.安全电子支付协议 B.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C.安全电子邮件协议 D.安全套接层协议 8.关于SET协议,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SET是“安全电子交易”的英文缩写 B. 属于网络对话层标准协议 C. 与SSL协议一起同时在被应用 D. 规定了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结算时的具体流程和安全控制策略 9.以下现象中,可能由病毒感染引起的是( ) A 出现乱码 B 磁盘出现坏道 C 打印机卡纸 D 机箱过热 10.目前,困扰电子支付发展的最关键的问题是( ) A 技术问题 B 成本问题 C 安全问题 D 观念问题 11.为网站和银行之间通过互联网传输结算卡结算信息提供安全保证的协议是( ) A DES B SET C SMTP D Email 12、数字签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A.未经授权擅自访问网络B.数据被泄露或篡改 C.冒名发送数据或发送数据后抵赖D.以上三种 13、数字签名通常使用()方式 A.非对称密钥加密技术中的公开密钥与Hash结合B.密钥密码体系 C.非对称密钥加密技术中的私人密钥与Hash结合D.公钥密码系统中的私人密钥二、填空题。 1.电子商务安全协议主要有和两个协议。 2.SSL协议由和两个协议构成。 三、问答题。 分析比较对称密码密钥体系和非对称密码密钥体系的各自的特点及优缺点。

XXX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

XXXXXX石材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你使用XXXXXX电子商务平台! 为使用XXXXXX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你应当阅读并遵守《XXXXXX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XXXXXX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你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本协议是你与云浮市XXXXXX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XXXXXX公司”)之间关于你使用XXXXXX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XXXXXX电子商务平台”是指XXXXXX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XXXXXX电子商务帐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你”。“其他用户”

是指包括其他XXXXXX电子商务帐号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与XXXXXX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1.2本服务是XXXXXX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客户服务、营销管理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微信用户关注XXXXXX服务号后将成为该帐号关注用户,注册后成为XXXXXX电子商务平台用户。XXXXXX电子商务帐号可以通过XXXXXX电子商务平台为相关用户提供服务,包括商品发送信息、用户消息处理等。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你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XXXXXX电子商务帐号。XXXXXX电子商务帐号通过手机号码进行绑定注册,请你使用与微信帐号绑定的手机号码注册XXXXXX 电子商务帐号。XXXXXX公司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你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XXXXXX 公司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用户在注册XXXXXX电子商务帐号时需要选择帐号类型,且选择后将无法更改。采购商、供应商在注册完成后,系统将为你自动匹配店铺或帐号,你可以对店铺或帐号进行设置,并在后台修改。在注册完成后,你可以通过系统后台生成二维码或名片推荐等方式,供微信用户关注。 2.3用户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对XXXXXX电子商务帐号申请XXXXXX电子商务平台认证。认证审核包括帐号资质审核与帐号名称审核。完成所有审核流程后,由XXXXXX 公司作出认证成功的判断。XXXXXX电子商务平台认证服务内容仅限于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及信息进行甄别与核实,XXXXXX公司将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形式审查,但在XXXXXX公司的合法权限和合理能力范围内,XXXXXX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现状与未来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现状与未来 摘要:在全球信息化影响下,电子商务需要不断完善。针对电子商务现状制定实施恰当的产业政策十分必要。本文从电子商务技术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探讨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教育产业;应用前景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一般指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化手段进行的商务活动以及商务活 动的电子化与网络化。电子商务还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种内部业务的电子化。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化商业和行政方法,通过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递速度,通过计算机网络加快信息交流以支持决策。 一、我国电子商务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1. 消费观念问题。我国金融体系的呆板和服务意识的淡漠,直接造成中国的消费市场缺乏信用消费概念支持,信用体系一直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与信用机制,货币电子化进程缓慢。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画地为牢,迫使那些想尝试信用消费的人必须为此付出额外的精神和财力 代价。于是当电子商务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出现时,众多消费

者只能是裹足不前,电子商务模式依然远不足与现实生活中的传统商业模式相匹敌。 2. 搜索技术与标准问题。搜索引擎看起来很简单:用户输入一个查询关键词,搜索引擎就按照关键词语到数据库去查找,并返回最合适的WEB页链接。但根据NEC研究所与INKTOMI公司最近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在互联网上至少10 亿网页需要建立索引。而现在搜索引擎仅仅能对5亿网页建立索引,仍然有一半不能索引。这主要不是由于技术原因,而是由于在线商家希望保护商品价格的隐私权。因此当用户在网上购物时,不得不一个网站一个网站搜索下去,直到找到满意价格的物品为止。各国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存在差异,面对无国界、全球贸易,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建立相关的统一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相互操作问题。 3. 电子商务的安全与管理问题。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仍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开放的网络上处理交易,如何保证传输数据的安全成为电子商务能否普及的最重要 的因数之一。调查公司曾对电子商务的应用前景进行过在线调查,当问到为什么不愿意在线购物时,绝大多数人的问题是担心遭到黑客的侵袭而导致信用卡信息丢失。因此,有一部分人或企业因担心安全问题而不愿意使用电子商务,安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障碍。管理的概念应该涵盖商务

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协议

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 电话:传真: 办公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 办公地址: 企业网上电子商务业务托管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子商务运营商常州超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委托管理天猫等店铺日常管理维护服务以及其他网络营销服务(以下简称托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 守:. 一、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唯一合法服务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 起到 201 年月日为止,协议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 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二、服务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淘宝商城、拍拍网、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业务提供店铺运营服务中整体 托管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策划、管理、图片设计、美化装修、上传新产品、推广销售、日常维护、旺旺客服、售前客服、售后客服、信息发布、会员注册)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协议涉及款项计算 1.年服务费(此费用为乙方为甲方托管运营甲方天猫商城及其他网络平台的服务年费) 甲方首次向乙方支付元 (人民币大写:圆整),该年费款项于本协 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协议生效后 5 个月后再支付元 (人民币大写:圆整)二次支付服务费日期为年月日。 2.销售佣金(此费用为乙方为甲方在天猫商城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销售产品所得佣金) 乙方在每月3 日前进行服务佣金费用结算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甲方,甲方须在每月 5 日前支付上月的销售佣金。(佣金的计算方式:上月甲方委托的支付宝账户实际到账金额为准,计算当月销售佣金)

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平衡(完)

提纲二: 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平衡 一、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 (一)知情权的概念 知情权是指公民享有通过新闻传媒等多种途径了解或知晓政府工作的法定权利。它包括公民对政府所管理的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其他事务信息的了解或知晓,即政府在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各项活动中,制作、拥有和获取的信息。 (二)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它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 (三)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表现 1、官员的隐私权保护与公众的知情权要求 2.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与公众的社会知情权要求 二、如何协调隐私权与知情权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处理原则 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人格尊严原则。 (二)我国协调两权的措施 (三)新闻媒体的平衡者角色 1.权利冲突的平衡者: 既要尽可能采集到新闻信息以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以保证其实现其公民的知情权,实现媒体对社会的舆论监督,又要做到在采写报道新闻的过程中尽量不侵犯被报道者极其相关人员的隐私。 2.新闻媒体的道德约束 在信息搜集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作为信息的报道者,要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报道, 作为信息搜集者,将主客观分开,避免“媒体审判”; 作为舆论的监督者,要有较强的侵权后的补救意识,及时进行更正与答辩。 三、结语 在我国未来的立法中,尤其是在具体案例的裁判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对不同的权利的保护平衡,坚持权利协调原则,以尽可能地满足双方的权利要求。 而作为媒体和媒体工作者,则要求他们在冲突和矛盾中进行传播活动时,要以法律精神、法制原则及自己的良知把握好尺度,既要讲出事实真相,满足大众的信息需求,促进法律健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又要游刃有余。

电子商务安全威胁及解决方案

21、电子商务安全面临的威胁 其中你问的问题是第二条,安全威胁问题。其实,就目前的各大银行的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而言,安全性已经很高,尤其是使用了口令卡、U盾、暗语等技术之后,安全性已经大大提高,基本可以杜绝安全隐患。只是,当前网络用户网络水平不高,对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心存疑虑,惧怕资金账户被人窃取或者担心购买的物品的质量,而不敢大胆网络消费。 目前主要的安全威胁是各类木马软件,用来记录密码、帐号等信息。对于网络安全意识不高、计算机水平不高的普通网民来说,无法彻底杜绝木马入侵,这是一个威胁。不过前面我说了,使用电子银行提供的口令卡(工商银行)、U盾(工行、建行),安全问题几乎100%保障。而且成本也极低(口令卡免费领取,U 盾60元上下)。 要克服这些问题,改变消费观念,加强网络安全普及最关键。健全物流系统,配货送货渠道解决,然后完善法规制度,保证有法可依。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09-04-09 14:53:09|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摘要:电子商务的开展面临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威胁和传统的商务活动在Internet上进行时由于Internet本身的隐患带来的安全威胁,这两个方面的安全威胁导致电子商务一系列的安全问题。通过利用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制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这三个方面的对策,我们可以营造一个能保证信息保密、信息完整、通信不可抵赖、不可否认、确认交易各方身份、信息有效、 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的安全的电子商务环境。 关键词: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安全技术、计算机网络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目前最时髦最吸引力的事物,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传统商务不具有的优势,电子商务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也成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力量。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很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原因,其中安全问题成为了众多问题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为了促进电子商务更好的发展,更好的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解决电 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就成了关键性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存在的安全问题

学习电子商务安全与管理心得体会

学习电子商务安全与管理心得体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也越来越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个人在网上来交易,电子商务在人们的心中越来越不可缺少。但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木马病毒、网上欺骗事件越来越多,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所以,电子商务安全与合理的管理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 一、安全交易标准的制定 近年来,IT业界与金融行业一起,推出不少更有效的安全交易标准。主要有: 1、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依靠密钥对的加密,保障Web站点间的交易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2、安全套接层协议:是由网景公司推出的一种安全通信协议,是对计算机之间整个会话进行加密的协议,提供了加密、认证服务和报文完整性。它能够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提供较强的保护。SSL被用于Netscape Communicator和Microsoft IE浏览器,用以完成需要的安全交易操作。在SSL中,采用了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两种加密方法。 3、安全交易技术协议:由Microsoft公司提出,STT将认证和解密在浏览器中分离开,用以提高安全控制能力。Microsoft将在Internet Explorer中采用这一技术。 4、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协议是由VISA和MasterCard两大信用卡公司于1997年5月联合推出的规范。SET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交易而设计的,以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身份、以及可操作性。SET中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安全证书等。 二、目前安全电子交易的手段 1、密码技术 采用密码技术息加密,是最常用的安全交易手段。在电子商务中获得广泛应用的加密技术有以下两种: (1)公共密钥和私用密钥 这一加密方法亦称为RSA编码法,是由Rivest、Shamir和Adlernan三人所研究发明的。在加密应用时,某个用户总是将一个密钥公开,让需发信的人员将信息用其公共密钥加密后发给该用户,而一旦信息加密后,只有用该用户一个人知道的私用密钥才能解密。具有数字凭证身份的人员的公共密钥可在网上查到,亦可在请对方发信息时主动将公共密钥传给对方,这样保证在Internet上传输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合同

电子商务外包服务 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2年月日(以下简称生效日)签订: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负责品牌系列产品的经销和零售(设计、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公司),拥有该品牌系列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以下合称“甲方商标”)授权; 鉴于:乙方是一家专注为品牌上提供电子商务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运营商,在电子商务领域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专业能力,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渠道规划及建设、推广、运营、物流、仓储等电子商务活动内容。 乙方希望甲方按照本协议条件向其授予品牌系列产品的网上合作平台开展相关电子商务活动,并有权向第三方许可产品(甲方产品)的销售、运营、分销招募管理权及品牌在授权;网上合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1、淘宝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2、天猫商城(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3、拍拍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4、QQ商城(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5、唯品会(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6、京东商城(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 7、当当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及其他团购平台等 故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在网上合平台上为甲方拥有的品牌系列产品(以下合称甲方产品)开展相关电子商务活动,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许可内容: 1.1甲方授予乙方品牌系列产品(甲方产品)在上述网上合作平台的开展电 子商务活动,包括品牌在网上合作平台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和零售权。 1.2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网上合作平台的电子商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规划及建设, 品牌授权及分销、产品拍摄及设计、平台形象设计及维护、产品上架及更新、销售及推广、广告投放、售前及售后、会员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2.合作方式:乙方作为甲方品牌系列产品(甲方产品)在网上合作平台上的独家运营商,在网上合作平台向最终消费者、分销渠道及团购渠道提供甲方产品。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网上合作平台的电子商务活动运营,渠道规划及建设,品牌授权及分销、产品拍摄及设计、平台形象设计及维护、产品上架及更新、销售及推广、广告投放、售前及售后、会员服务等。 合作模式是:甲方向乙方支付基础服务费及销售佣金,乙方承担甲方在电子商务平台各类活动,活动中所产生的推广费用及产品拍摄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涉及的款项请见第二章。 3.合作期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网上合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唯一合法服务商,自生效日起至年月日。协议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合作平台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二章协议涉及款项计算 1.网上合作平台保证金(此费用为网上合作平台向品牌方收取的信誉保证金)涉及天猫商城、拍拍网、及其他网上平台的开店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在得到甲方知情及许可的情况下,由乙方负责指导甲方自行与天猫商城、拍拍网、及其他网上平台结算。 例如天猫商城资费标准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5678362.html,/go/chn/mall/cost-standard.php ?spm=3.21146.222307.5&TBG=188595.222307.5(请全部复制进行查看。) 2. 月基础服务费(此费用为乙方为甲方在网上合作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服务费)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圆整),该服务费款项于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时的自然月的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协议生效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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