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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医院科学发展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实施范围: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及处罚。计划生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照相应管理职能进行审批备案。

第二章、病假

第四条:职工患病、受伤可享受病假。

第五条:体病假必须有专科医生检查诊断证明、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处批准备案后有效。

第六条:体病假,原则上应在居住地体息,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第七条:职工在休假期间外出患病,原则上回医院治疗,确因疾病无法返回者,必须在原假满之前,报单位同意后方可续假,返院后持县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八条:凡病假时间已接近六个月者,本人要求上班,须经专科医生证明疾病痊愈,经人力资源处请示院领导批准后上班。如本人勉强上班,一月内原病复发继续病休者,其前后病休时间应连续计算。

第九条:病假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事假

第十条:职工因事可向单位请事假。请事假时,必须本人书面申请,载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等内容,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方能体假。

第十一条:职工请事假半天以内,由本科负责人批准;一天由科室签署意见,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人力资源处批准备案;两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报院领导批准,人力资源处办理休假手续。假满后由本人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十二条:事假不准续假,确因特殊情况续假。须报告单位领导后重新办理休假手续。

第十三条:享受护龄津贴的职工,事假超过一个月,从次月起停发护龄津贴。

第四章、探亲假

第十四条: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休探亲假。编外职工参照编内职工执行。

第十五条:职工因出差,病休等各种原因与父母团聚二十天,与配偶团聚三十天的,不再享受探亲假,但可按规定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因公出差已报销差旅费,不再报销探亲路费)

第十六条:探亲假不能两次合并使用或一次探亲假分期使用,探亲假可与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同时使用。

第十七条: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另计时间。

第十八条:请探亲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同意,人力资源处批准(中层干部由院长审批)。

第十九条:探亲假的路费报销,按财政部(81)财字第113号《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和有关财经规定办理,由人力资源处审查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

第五章、年休假

第二十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第二十一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休假五天;连续工龄满十年不二十年,每年休假十天;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当年已享受年休假,来年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在1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本年度不休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来年不补。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必须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妥善安排,并按照医院的请假规定执行,由本人申请、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中层干部需院领导批准),人力资源处备案后,方可休假。

第六章、丧假

第二十五条: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岳父母或公婆死亡需其料理丧事的,由本人申请,科室签署意见,人力资源处批准给予三天丧假,路途另外计算。

第七章、处罚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为霸王假,休假后用口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视为霸王假,霸王假按旷工处理。矿工1天以上,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各种假期的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职工休假期间,应该加强自身保护,注意人身安全。如休假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初稿

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请假申请包括纸质申请和邮件申请。员工填写纸质请假单,注明 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前台备案;纸质申请不便时,以邮件附带请假单的方式,注明请假事项,发送至部门主管领导,抄送至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前台,并将审批的邮件纸质版报办公室前台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相关规定 一、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1、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由其部门主管、办公室主

管审批。 2、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经部门主管、办公室主管、总经理 核准审批。 3、公司主管级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核准。 二、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 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除确因 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四、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 进行请假。 五、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六、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七、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前台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 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八、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或令延期请假。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 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本文是关于请假管理制度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葫芦素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合同制员工及业务承揽(外包)工。 3 术语与定义 3.1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工作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秩序,是员工按照规定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3.2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3 出勤是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前到达指定工作场所,规定工作结束时间及以后离开指定工作场所,且完整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4 缺勤是指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在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5 加班加点是指员工应单位要求于公休日(轮休日)、法定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3.6 休假是指员工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确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轮班员工在轮休日休息)。 3.7 公假是指员工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依法出庭作证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医学隔离观察的时间,其考勤记录为公假。 3.8 迟到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准时到达

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9 早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需提前或中间脱离工作场所的行为。 3.10旷工是指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非特别紧急情况下未按规定工作时间在规定场所从事当班工作且事后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行为。 4 组织与职责 4.1 经营管理科是全矿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4.1.1 负责矿各部门考勤的汇总及审核工作。 4.1.2 负责各部门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1.3经营管理科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请销假台账,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 4.2 矿各科室、区队是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的主要责任部门。 4.2.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勤情况和考勤的真实性负总责,指定专人对考勤工作进行管理。 4.2.2 调度室负责提供员工入井次数及中夜班入井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员工考勤管理、假期规定、请销假审批程序等。 5.2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基本原则 5.2.1合法化原则:员工工作时间、享受假期及待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5.2.2 规范化原则:要求员工按规定出勤,不能正常出勤、离矿必须请假。 5.2.3 分级管理的原则:员工考勤与请销假按层级进行管理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本办各科室(中心):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泰委办〔〕41号)精神,结合本办实际,现就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审批有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县政府领导秘书和驾驶员若需请假,还须报经办公室联系主任或县政府领导同意。 (二)请假审批的权限与程序: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其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签批;请假1天以上2天(含2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在2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3、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请假,在10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依次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4、县管领导干部请假,按照《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泰委办〔〕4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培训的,严格按照《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在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意见》(泰委办)〔〕78号)执行。需离岗脱产参加学历培训或短期培训班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期间一律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因此造成的责任。 (五)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请假者必须按时归队,并及时向秘书科和批准机关销假。 二、年休假审批有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期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修改)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 二、假期类别 1、员工公休假 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 2、法定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3、请、休假 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 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 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E:请假审批权限 页脚内容1

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 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 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病假: 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 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 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 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 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 页脚内容2

机关公务员考勤及请销假规章制度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请销假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一天以内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经理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考勤人员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个小时的; 5.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五、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按比例扣除本月绩效奖金。

六、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七、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九、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附: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XXXXX医院 职工请销假及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二、规定 第三条各种假类说明: (1)、事假:因个人私事需要处理者,可以请事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可以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在相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按四川省相关规定,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按四川省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请产假,产假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后,成都市范围内3天,外地可请丧假5天(含路途)。丧假期间工资按

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天数,工伤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请假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办理报批并在院办备案,由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如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报知,并在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职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告知院办,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职工因公外出,离院办理业务,应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否则按脱岗处理。 三、责任与处罚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2)、科室负责人请假需报院领导批准,在院办公室备案。 (3)、职工请假需先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在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绩效、福利,并按《劳动法》及企业相关规定等处理。 第十条病假、工伤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每次罚款100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001号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发【2014】001号 (试运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鄂尔多斯市恒宸置换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单位的划分 公司员工考勤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 第四条作息时间安排 (一)员工作息时间没有周六日假期,施行轮休制,每个月有4天的休假期,除此之外均算事假。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五条考勤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考勤按月初至月末为一个考核周期,各部门需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复审,按出勤情况核发工资。 第六条签到、签退 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经理级以上员工不签到),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签到、签退者,可提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事情紧急时可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旷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员工均须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至半小时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半小时内下班者视为早退,确有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并在绩效考评中扣1分。 (二)超过迟到、早退所规定时限的,未按时上下班,均视为旷工。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 第八条请假单填写规定 员工请假要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见附件),请假单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请销假管理制度96642

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期满需续假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实习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人事部001号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 的 ..................................................................... ........................................................................ ...................... 2 2 适用对 象 ..................................................................... ........................................................................ .............. 2 3 考勤管理制 度 ..................................................................... ........................................................................ ...... 2 3.1 考勤准 则 ..................................................................... ........................................................................ .............. 3 3.2 工作时 间 ..................................................................... ........................................................................ .............. 4 3.3 考勤方弅...................................................................... ........................................................................ .............. 4 3.4迟到、早退和旷 工 .....................................................................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干部纪律性,增强集体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考勤制度。(一)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主任批准,转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由所在单位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2)、根据新政办[xx]97号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龄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⑶工龄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 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6)、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向办公室领导按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政府办公室备案。 (7)、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二)事假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

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备案。 (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5)、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三)探亲假管理制度根据新政发[xx]184号文规定:在机关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1)、职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有特殊情况,当年未探亲可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4)、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转政府办公室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应按旷工处理。 (5)、按劳薪字[81]号242号文有关规定:职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即使父母已回原籍,职工也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父母。[分页标记]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四)产假管理制度根据新政发[xx]56号文及自治区人民政府[xx]28号

请假审批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强化管理,现制定如下请假制度: 1、办理请假手续的流程:(工伤、意外事故、特殊事件除外): ①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提前写好请假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的员工直属领导签署意见,按准假权限审批假期,逐级审批,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在当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以便公司方面做好人员临时安排和调换,以免影响正常工作。事后上班三天(含三天)内报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补办请假手续。 ②凡违反上述规定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标准为该事假工资的三倍。 2、事假管理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的,公司不支付工资,事假工资按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扣除。 3、事假请假办法: ①请假三天以内(包含三天),提前一天写好请假申请单,准假权限在于员工直属领导(即员工所在编制的主管),即一级审批。 ②连续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提前两天写好请假申请单,准假权限在于直属领导的上一级责任人。 ③连续请假天数超过五天以上的,但在一周以内(包含一周)。需提前三天写好请假申请单,报部门统管领导批准。 ④连续请假一周以上,或十天以内(含十天),需提前五天写好请假申请单,由总经理审批。 ⑤连续请假不得超过十天(工伤、出差、晚婚假情况除外)。 ⑥一次事假不得低于1小时,如小于1小时,以1小时计; ⑦请假审批实行逐步审批,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原则上不得越级审批。 ⑧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在特殊情况处理后没有按时补办请假手续,未上班者,视作旷工处理。 ⑨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三天的(或半年内累计旷工达到五天),即行除名,并予以事假扣款三倍的罚款。 4、病假管理规定 ①员工因病不适需要休息或就医的,可以申请病假,病假超过两天(不含两天)的,必须有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门诊病历、收费发票,病假不支付工资,并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扣除。 5、婚假 ①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结婚申请,并上交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经部门经理、统管领导同意后,公司予以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7天,共计10天。以上天数均含节假日、休息日。 ②请婚假批准权限必须要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部门统管领导批准后,请假人方可在规定期限内休假。 ③婚假不可分割,须一次休完。如工作需要不能一次用完,要分期享用,须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同意。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长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长治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岗位聘任与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学院实行在岗人员考勤登记制度。教职工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的种类、原因、请假的期限等,分级审批;假满上班,应履行销假手续;假满后如仍需继续休假时,应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续假、销假手续按原请假程序办理,否则按旷工对待。 第三条管理岗位、教学(科研)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上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教师岗人员实行全课、全会考勤制。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代课。 第五条对各级各类人员的考勤按考勤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其中院级领导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处级干部由组织部会同人事处负责审批及监督管理,其他人员由本单位负责考勤,人事处进行宏观管理,并由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对全院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要把考勤管理纳入单位领导的岗位职责中,明确一名领导主管,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考勤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第七条考勤员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完毕,认真填写考勤记录,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报人事处。请假、旷工、进修等明细要在考勤表上备注清楚。 对考勤过程中违反工作劳动纪律的人员,视情节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不严重者:一个月内,违反工作劳动纪律1次,全院通报批评;违反工作劳动纪律2次,全院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工资20元;违反工作劳动纪律3次,全院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工资50元,取消当年(下一年)评模、评优资格;违反工作劳动纪律4-10次(含10次),取消当年(下一年)评模、评优资格,并按“超过3次数×50元”扣发工资,结果计入年度考核,进入人事档案,当年(下一年)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聘任到高一级岗位等级。教师岗位违反工作劳动纪律的在本规定基础上按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处理;其他岗位违反工作劳动纪律的在本规定基础上按国家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科级以上干部违反工作劳动纪律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学院研究处理。 对考勤管理不到位的部门,视情节核减当年(下一年)优秀名额和岗位跨级申报名额数。 第二章假期规定及待遇 第八条病假 1、请假:教职工请病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如系病情紧急,当时无法写出请假单的,须在此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队员)。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修改。 3.2各部门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请销假规范。 3.3保安队员请销假同样执行本标准,请假程序按队员守则规定执行。 4、工作程序 4.1 请假类别 4.1.1病假:员工因病无法出勤者,报部门主管批准,应在上班前电话请假,到岗前销假上岗;凡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且一次请假天数在3天(含3天)以上的,请假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4.1.2事假: (1)因事请假,离岗前提前一天申明请假事由,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

作岗位,期满未到运管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2)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业务,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事假当月不允许超过3天,全年不能超过1个月,超假应向总经理批准。 4.1.3婚假、丧假和生育假参照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4.1.4员工因违反规定和相关操作流程导致受伤,按病假或事假处理,医药费自理,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2请假程序 4.2.1员工填写《钉钉请假申请》,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不会使用钉钉打卡的员工或队员,书面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签批后执行。 4.2.2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2.3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3天以 审批:复核:拟稿: 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3请假相关规定 4.3.1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用钉钉申请,如实填写《钉钉

请假的管理制度_请假条

请假的管理制度_请假条 欢迎观看本文,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三.婚假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婚假含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5.慰唁假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8.产假 10.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四.公伤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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