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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2

消费税 2

练习26: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买价40000元;支付运输企业运费1000元,

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

(2)将收购的成本为25000元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

(3)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16500元

(4)企业职工浴池领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劳保用品,

成本8600元;另外领用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的运输发

票的煤炭,成本32360元(包括买价30000元,运输成本1860元,装卸费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增值税调拨价为98元/条,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2)甲卷烟厂本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甲卷烟厂本月应纳增值税;(4)甲卷烟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练习27:丰收卷烟实业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卷烟生产企业。2010年1月8日接到一笔8000万元甲类卷烟订单(4 000箱)。如何生产这批产品?公司的总经理与销售总监、财务总监的意见不一。这在公司发展的历史上还是第一回。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由于企业成立十年多,公司一直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2010年年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企业的部分设备进行大修理。目前烤烟叶的生产线正在维修过程中,无法进行烟叶生产。公司的总经理认为:应该暂停烟叶生产线的大修理,尽快回复生产秩序,由本企业组织生产,从而提高本企业的生产业绩。销售总监提出:为了兑现合同,公司应该与外场合作,请其他企业将烟叶加工成烟丝,收回烟丝后由本企业继续生产成品卷烟。公司的财务总监则提出:应该委托正兴卷烟厂直接生产成品卷烟,收回后直接销售出去。

公司三个领导提出三个操作方案,但是只能采取其中的一个,那么,哪个方案更可行,更有效益呢?

消费税总结

§消费税 一、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就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征收消费税 、企业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税 用于其他方面★-----征税 ★其他方面包括 1、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用、辅助材料费用及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并提供应税消费品的行为 2、委托加工以外的叫自制应税消费品 3、收回时: 销售直接销售(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交消费税 非直接销售(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交消费税 继续生产-----可扣除委托时缴纳的消费税★ 库存-----------不做处理 用于其他方面---------不交消费税 ★注:1、扣税范围:必须是同一税目下 2、扣税标准: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三、税目(需要特殊记的) 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这时用的定额为250) 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的征税范围 3、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鞭炮、焰火这一税目征税

4、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这一税目 5、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费税 6、对于企业购进货车或箱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四、税率(特殊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若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3、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使用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如下表: 2、销售额的确定 从价计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从量计征:销售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3、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①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②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并计算消费税 ③“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 ④实行从价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押金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一同计税

消费税读书笔记

消费税读书笔记: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率和从量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适用税率 应税销售行为的确定 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包括: ①纳税人用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 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可不计算销售额,不再征收消费税。 1.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 答: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2.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在哪个环节交纳?

答:对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现在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 .3.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分次收取购买方的货款,何时交纳消费税?答: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4.商店购进烟、酒等货物销售,是否需要交消费税? 答:除有特殊规定的商品外,消费税应该在生产环节纳税。 5.企业生产调味料酒,是否征收消费税? 答: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 6.消费税计算时的“销售额”是否是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答: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区别: 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范围: 1、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消费税(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申报流程图

消费税人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酒类) 目录 1.酒类生产企业 (1) 1.1系统登录 (1) 1.2申报初始化 (3) 1.3增值税系列报表(略) (4) 1.4消费税系列报表 (5) 1.4.1消费税系列报表填写 (5) 1.4.1.1 2008消费税(酒类)(编号031) (5) 1.4.1.2 酒类附表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的数据(编号449 ) (6) 1.4.1.3 酒类附表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编号452 ) (7) 1.4.2正式提交申报 (9) 1.4.3查看回执 (11) 1.4.4报表打印 (12) 1.5 资产负债表系列报表(略) (12) 1.6 利润表系列报表(略) (12) 1.酒类生产企业 1.1系统登录 登录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如:8985 酒业股份) ——输入密码(如:123456) ——输入验证码(如:gopt) ——点击登录(如图表1)

图表1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报”或者“申报征收”(如图表2) 图表2 ——选择“我接受”,点击“确定”(如图表3)

图表3 ——输入所属时期(如2011年7月),点击“确定”(如图表4) 图表4 1.2申报初始化 纳税人申报初始化操作成功后,点击“返回”(如图表5、图表6)

图表5 图表6 1.3增值税系列报表(略) 详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模拟操作流程

1.4消费税系列报表 1.4.1消费税系列报表填写 1.4.1.1 2008消费税(酒类)(编号031)——点击“创建”(如图表7) 图表7 ——输入相关容,点击“保存”(如图表8) 图表8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一“五性” 1. 征税项目选择性一一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征收方法多样性一一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 税收调节特殊性一一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 转嫁性一一消费者承担。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 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弓I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T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doc

附件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限电池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销售额”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七、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4%。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电池并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电池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电池消费税已纳税款。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第12栏“本月抵扣领用合计”已纳税款数值一致。 九、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其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四、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五、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消费税计算例题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A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A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B类化妆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B类化妆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 (5)企业领用当月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对外批发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1万元。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1)计算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成套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820000+230000)÷(1-30%)×30%=450000(元) (2)委托加工A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68000+2000)÷(1-30%)×30%=30000(元) (3)B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580000+8000)×30%=176400(元) (4)成套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1500000×30%+510000/(1+17%)×30%-450000×80%=220769.23(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4. 5. 三、 1. 2. 3. 4. 5. 1.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1. 2. 3. 1. 2. (三) (一) (二) (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一)应税销售行为

(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不包括 (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 (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 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 【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 格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制定。 二、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制品的经营单位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写。 三、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纳税人填制本申报表的具体日期。 五、表内主要栏次填写说明: (一)本表第1栏“应税消费品名称”填写下列序号表述的内容: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4.粮食白酒 5.薯类白酒 6.黄酒 7.啤酒(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啤酒)8. 啤酒(价格在3000元(含)以 下的啤酒) 9.其它酒10.汽油(含铅汽油)11.汽油(无铅汽油)12.柴油13. 航空煤油 14.石脑油15.溶剂油16.润滑油17.燃料油18.乘用车(1.5升(含) 以下)

消费税政策及常见热点难点问题汇编

上一篇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下一篇酒店餐饮服务业营业税处理2010-07-01 10:15:41 / 个人分类:采芹财税 查看( 10 ) / 评论( 1 ) 1.消费税申报期不是每月10日之前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消费税申报期改为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按定顺延。 2.消费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交消费税?用于管理部门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什么时候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5.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 答:根据《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规定,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

消费税文献综述

1.为什么消费税选择生产环节而不是零售环节交税? 刘植才、黄凤羽和刘荣(2008)[1]指出我国消费税确定在产制或进口环节征收,是由于在产制或进口环节课税纳税人数量相对较少,征管对象明确,便于控制税源,降低征管成本。刘晓凤(2010)[2]指出印度和俄罗斯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是为了加强税收的征管,尤其是印度,最初还在生产环节采取实物控制的方式严格监督纳税人。孙健、王甲山(2004)[3]指出我国为加强税源控制,便于征收管理,避免重复征税,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税,除金银首饰改为零售环节征税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只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王建华(2005)[4]指出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具有纳税人数量少、征管费用低、税源易控制等优点。母泽洪和李海海(2010)[5]指出汽车产业的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是为了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产生影响。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6]指出为了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除了金银首饰之外,其他消费品的纳税环节确定在产制环节。这样设计纳税环节出于以下的考虑:(1)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2)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及时、可靠地纳入国库;(3)由于将纳税环节提前,设置在产品生产环节,并且消费税实行价内税,税负隐蔽性较大,这样可以避免因征税所引起的社会震动。 2.其他国家的消费税征税范围? 金念(2011)[7]指出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韩国、日本、保加利亚等国实行奢侈税,不仅对名贵珠宝、玉石等奢侈品征税,还对一些奢侈行为征税。龚玲玲(2009)[8]指出英国现行的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包括烟、酒、烃油、机动车、赌博和游艺、火柴和打火机等。饶慧和陈平路(2006)[9]指出印度消费税是对除了盐以外的,所有在印度境内生产或制造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印度75%以上的联邦消费税收入是来自对石油产品、化学制品、金属制品、交通工具和电子产品5种商品的征收。刘晓凤(2010)[2]指出美国的消费税课税范围比较广泛,共39个税目,涵盖了燃料、环境税、通讯、运输、外国保险、卡车拖车挂车等车辆、制造业、烟草、赌博、酒类、港口税、高档娱乐等。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美国开征了诸如二氧化硫税、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噪声税、汽车燃油税等消费税。而印度消费税包括中央消费税和邦消费税。中央消费税是对除盐以外的,所有在印度境内生产或制造的应税消费品征税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从1944年15种商品,增加到了1994年的1 300种商品。邦消费税是指各邦对辖区内某些产品征收的一种消费税,主要征税产品多为烈性饮料、鸦片、印度大麻和其他麻醉品(药用部分除外)等。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1996)[6]指出各国的消费税征收项目虽然多少不一,但多数国家的共同点都是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消费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第1栏“定额税率”、第2栏“比例税率”和第3栏“计量单位”,按照附注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对应填写。 六、本表第4栏“销售数量—本期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不含出口免税销售数量)。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填写;以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按扣除耗用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后的数量填写。 七、本表第6栏“销售额—本期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含暂缓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不含出口免税销售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第8栏“应纳税额—本期数”计算公式如下: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九、本表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本期数”:填写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缓征消费税额以及出口销售应税消费品免税额。本期减免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予以反映。本栏数值应等于附表2《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第8列“减(免)税额”合计。 十、本表第11栏“期初留抵税额—本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第15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期数”栏数值。 十一、本表第12栏“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数”: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以及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在计税时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已纳税额。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附表一1-2《成品油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合计数。 其他消费税纳税人: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附表一1-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第19栏。 十二、本表第13栏“本期应扣除税额—本期数”: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扣除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扣除税额=期初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十三、本表第14栏“本期实际扣除税额—本期数”: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扣除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扣除税额时,本期实际扣除税额=本期应扣除税额;当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扣除税额时,本期实际扣除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减(免)税额。 十四、本表第15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期数”:计算公式: 期末待扣除税额=本期应扣除税额-本期实际扣除税额。

消费税实训报告样本

消费税实训报告 1 2020年4月19日

1.实验目的 本课程是财务管理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实验课程,是在学生学习了税法专业课程之后的一门实验。经过本实验的学习,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法及征收申报知识,加强学生对税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税法基本知识的运用和对申报技能的训练,将税法专业知识和税法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掌握各税种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1)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3)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4)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 实验内容及结果 2.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 2 2020年4月19日

地境内以及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在填写报表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相关资料填写税款所属时间、填表日期、纳税人登记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营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相关资料和票据填写表中相关数据,其中有一些数据是根据所给的资料计算出来的,计算时要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计算,要细心,避免出错。 第 1 页共 7 页 2.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前者主要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须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课税。中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它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 从消费税的计税方法而言,一般都是采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法,也对少数应税消费品既采用从价定率征收,又采用从量定额征收。中国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 第 2 页共 7 页 3 2020年4月19日

教案 消费税

重点: 1.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纳税环节 2.消费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3.消费税征税范围 4.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难点: 教学内容 一、导入(时间安排 10分钟) 案例分析: 某卷烟专卖店,2015年10月从卷烟厂购进卷烟150件,共计12万元。该店当月售出其中的130件,取得含税收入17万元。月度终了,该店申报纳税时,只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没有申报缴纳消费税。 二、新课(时间安排50分钟)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根据消费税的立法原则,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大体可归为五类: 第一类,过度消费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减免税和退补 消费税仅对特殊对象征税,因此其很少有税收优惠。 1.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2.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4.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三、课堂训练(时间安排10分钟) 某卷烟专卖店,2015年10月从卷烟厂购进卷烟150件,共计12万元。该店当月售出其中的130件,取得含税收入17万元。月度终了,该店申报纳税时,只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没有申报缴纳消费税。 四、课堂小结(时间安排 10分钟) 增值税纳税人不一定是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一定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几种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而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种方法。 从价定率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两个因素。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率税率 4、几种特殊计税方法 ①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胡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外购、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按照不同行为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1)外购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2)外购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30%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练习题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练习题 篇一:消费税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doc 1.某化妆品厂20XX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一批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货款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应交消费税=100×30%=3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00 (2)没收逾期未归还的化妆品包装物押金23 400元。 应交消费税=23400÷(1+17)×30%=20XX0(万元)×30%=6000(元) 应交增值税=23400÷(1+17)×17%=34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23400 贷:营业外收入 20XX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6000 (3)将自产化妆品一批以福利形式发放给职工,按

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计算,价款为50 000元,成本价为30 000元。 应交消费税=50000×30%=15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58500 贷:主营业收入 5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 (4)受托加工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原材料20万元,本企业收取加工费8万元,本企业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 计税价格=(20+8)÷(1-30%)=40(万元) 代扣代缴消费税=40×30%=12(万元) 借:应收账款 21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应交消费税 120XX0 (5)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系单位,成本价为16 000元,不含税售价应为20 000元。

消费税的发展历史

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其雏形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消费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税种,不仅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还可以调节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限制某些奢侈品、高能耗品的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消费税发展至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已被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所征收,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在为了可持续发展进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浪潮中,各国纷纷开征或调整消费税以便建立一个既有利于环境和生态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法律制度。 一、我国消费税开端 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二、2006年消费税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 (一)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背景 任何一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调整,都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变化的结果,都是为了适应发展变化以后的新形势。此次消费税政策的变化,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它的出台也是为了适应消费形势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1、是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有了根本性的提高。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彻底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要求经济政策的确定(包括财税政策的确定),必须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 2是产业政策导向的变化。在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和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由此造成了产能过剩和资源的浪费。据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全国90%左右的产品存在过剩现象,对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给社会资源造成了许多浪费。之所以造成产能过剩,既有市场调节不力的因素,也有政府引导不力的因素,因此需要在政策导向上加以完善,提高政府的宏观管理水平。其中,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完善消费税政策对合理引导生产结构调整能起到有效作用。 3、是消费水平的变化。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随之提高,2005年人均GDP已经达到1200多美元,已经初步进入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并面临着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的新机遇。但是,现行的一部分消费税应征税目,与国内产业结构,

消费税申报案例

消费税纳税申报实训---工作实例 2015年8月,某高校会计专业毕业生赵小芬到ABC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报税岗位上班。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酒类、卷烟和化妆品,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8月1日销售化妆品100套,已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 000元,税额5 100元,款已收到。 ②8月4日将自己生产的啤酒20吨销售给家乐超市,货款已收到;另外将10吨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2 800元/吨,成本为2 000元/吨。(220元/每吨) ③8月10日销售粮食散白酒20吨,单价7000元,价款140 000元。 ④8月20日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抵偿华盛超市货款70 000元,不足或多余部分不再结算。该粮食白酒每吨本月售价在5 500~6 500元浮动,平均售价为6 000元。 ⑤8月25日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个人,这批化妆品的成本为10 000元。假设该类化妆品不存在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 ⑥2015年7月10日将外购的烟叶100 000元发给嘉华加工公司,委托其加工成烟丝。本月应支付给加工方的加工费40000元(不含税)、增值税6800元。8月5日ABC公司以银行存款付清全部款项和代缴的消费税;6日收回已加工的烟丝并全部生产卷烟10箱;25日该批卷烟全部用于销售,总售价为300 000元,款已收到。(烟丝消费税为30%,卷烟为:56%+150元/箱) ⑦8月26日向陈氏超市销售用上月外购烟丝生产的卷烟20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格80元,共计400 000元(购入烟丝支付含增值税价款为93 600元),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烟丝消费税为30%,卷烟为:56%+150元/箱) ⑧8月28日从国外购进成套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80 000美元,关税阁率为50%。假定当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15,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付清。 请问:1、赵小芬如何计算该公司8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2、根据上述经济业务逐项编制会计分录 3、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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