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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

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

(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

(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

(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

(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

(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

(7)科室将结余药品自行到药房兑换其它药品;(8)科室私自使用结余药品收取病人费用。

附表:科室结余药品登记表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新)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管理,规范资金收入及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收入管理制度 3.1收入主要包括高中部收入、研学部夏令营收入、小学口才部收入三部分。各部门收入分别存入各部门账户中。 3.2收入流程: 根据收款人开具的收据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交款人签名→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将收据第②联交给收款人,第④联经手人留存→将收据第③联交给财务制作现金收款凭证→财务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3.3收入管理的一般规定。 3.3.1收据使用的规定: (1)收据一式四联(存根联、交客户联、财务记账联、经手人留存联)且必须连号,严禁毁损。 (2)收据的填写应区分现金与非现金,收据一经开出即视同收到款项。在填开收据时,必须序时、逐项、如实、清晰填列。开出收据后必须有交款人的签字。严禁涂改、挖补、或撕毁收据。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写明“作废”字样并保留,以备查验,严禁拆分使用收据。

(3)收据由财务发放,收据使用人领用,双方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人缴回收据时,财务与收据使用人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完后缴回后方可领用下一本收据。 3.3.2 部门账户的一般规定: 部门收入由部门负责人存入本部门账户中,该账户只用于本部门收入和支出,不得存入私人钱款,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 3.3.3财务与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底核对部门账户余额,保持账实一致。月底将核对好的各部门利润存入公司主卡中。部门收支做到月清。 4.费用报销制度 4.1日常费用报销: 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4.2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4.2.1报销票据的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票据,且票据背面有经办人签名。收取的票据,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收取的票据应加盖公章,且公章应清晰可见。招待费需在费用报销单上列明时间、地点、人员、事由。 (2)不得白条报销。招待费100元以上的不得用点菜单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超市购买物品不得以超市购物小票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如是消费个人业务,需收款人打收到条,写清收到金额、事由、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药剂科药库工作制度 药品的采购操作规程 一、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做好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我院参加内蒙古统一药品招标采购,除毒麻、精神药品及未招标品种外,所用药品为中标品种,招标药品必须按照统一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目录进行采购。 1、常规用药根据HIS统计的月平均值及库存情况购买,特殊 用药根据临床实际药品使用情况购买。 2、根据货源情况及时向药库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组提供信息, 根据需要调配各专业组药品,避免发生断药或药品积压情况。 二、票据管理 1、采购员认真审核发票中各项信息(药品进价、产地、规格 等)是否正确,是否有供货单位的印章。 2、对有问题的票据,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每月月底做好药品结算工作。

药库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医院购药应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进 货。 二、首次供货的经营企业应确认其资质,留存供货企业营业执照、 GMP证书、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与销售人员资质、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三、购进药品应有随行发票,做到票、账、货相符。入库单据保存 15年备查。 四、验收药品时,应同时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规格、剂型、数量、 标签、包装等,做到发票与药品相符。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票据,严格逐批查验药品。 五、药品验收入库原则上当日完成,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对贵重、 毒、麻及有温度贮存要求的药品,必须随到随验,及时入库。六、进口药品验收时,每一批号均要有盖有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 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据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七、退库药品应查验批号,确认为本库房发出的药品后,根据入库 验收要求验收入库。 八、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外包装污染、盒内有破损、规 格、数量不符等问题时,不得入库,及时与采购联系解决。

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 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 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 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 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 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条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第十一条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第十二条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第十三条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第十四条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管理制度 (试行)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调整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药事会)负责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初步遴选、审核、提出调整建议和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药事会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品遴选专家会议,负责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等管理工作。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当进行目录遴选或新药引进评审时,须抽派代表参加,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调整原则 1、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 2、医院基本供应目录药品原则上从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遴选,优先选择国家和省市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3、目录调整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1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各临床科室每一年度要在医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本科的诊疗科

目、用药特点,合理确定本科基本用药的药品品种、剂型,建立科内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品种齐全,比例恰当。同时上报医院药事会统一备案。 5、医院药事会综合分析各科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一年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遴选会议,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当在25人以上,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调整。 6、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药品应当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临床上非经医务科同意不得使用非由药库采购供应的药物。 三、药品增补 1、药品增补是指对本院已有药品(按药品通用名计)增加剂型、规格或其他生产厂家品种。 2、临床科室要增补药品,必须由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 3、药品增补原则: (1)能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已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的产品。涉及同类或同种药品的比较,应综合考虑药品安全质量、生产企2业规模、价格、品牌等因素。 (3)原则上不超过“一品两规”,如有特殊临床需求,有多种剂型和规格时,优先考虑临床常用剂型和规格,兼顾特殊人群用药(老人、孕妇、儿童)安全性; 4、药品增补须经药事会审核讨论,2/3以上与会委员投票同意的申请品种方可进入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获得参加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50%(不含50%)以上专家同意,才可正式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四、新药引进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准确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经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未还者或者未及时报账,在借款金额范围内从次月的工资中扣回。 (五)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六)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审核签字 (七)只有审批手续齐全,出纳才予以办理款项支付,否则不能办理。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照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 写须完全一致,摘要填写详细。 (三)费用报销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认真审核票据的 真实性及合法性→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审批流程同其他费用报销流程。 三、办公用品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行政部每月根据各部门需求统计情况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编制购置预算,向公司总经理申请。 (三)办公室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部门经理验收确认签字),对于耐用办公用品 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四)办公室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建立领用登记手续,对耐用品(例如电话、计算器、打印机)遵循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实物台帐,统一编号,确定实物的 存放地点,以便保证实物的完整性。 四、货款的支付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篇一:医院药品各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2、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经我院药事会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股以及药学部。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 附件1: 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

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集团总部开办食堂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必须以服务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职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集团总部食堂结算户,由集团总部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集团总部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集团总部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食堂主管、采购部主管)采购,相关人员监督验收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集团总部食堂实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

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集团总部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年末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集团总部食堂收入管理 (一)集团总部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就餐收入,食堂收到的就餐人员的就餐收入按职工人数打入职工个人卡。职工吃饭刷卡结算,节余部分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其它食品。向职工和管理人员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集团总部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职工一样结算。 (二)客饭收入,各来人单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按照实际成本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修订)

***中医院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西药、中成药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网上采购。中药饮片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签名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审批签名,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 4、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及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6、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汇总做封面,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再交财务科进行审核,再交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科。 7、药品付款时间及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医院的统一规定及医院资金情况决定,药品付款计划由财务科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药剂科签字,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8、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1)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2)当月引进、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3)欠款情况。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科应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备用药品,如有品种和数量调整时,应重新申报和审批。多余的或不需要的备用药品应及时退回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按照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放,使用后应及时请领补充,保持数量与基数一致。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持麻醉医生开具的专用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住院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诊断以及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日期),经电脑记账后到药房登记领取药品。 四.领取的备用药品存放之前需进行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专用进出账册进行逐笔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领药人、复核人。其它药品需登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 五. 备用药品应根据有关规定分类分批存放,防止混淆,贮存条

件符合要求。每日对药品贮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对易燃易爆药品要有防燃防爆措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放入保险柜,即用即锁,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六.各手术间周转药品车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实行基数管理。麻醉医生在领取药品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领药人、发药人。麻醉医生将每日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交至专人负责统计、分类,按品规进行批号、数量的登记,定期交药房处理,发放药品时应将旧批号药品先行发放使用,避免药品过期。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规进行每日消耗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和用药数量,专册保存三年。 八.建立备用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清点、检查、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放臵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药剂科统一处理,做好记录。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作用 本规定主要用于规范公司财务收支管理的审批程序和结算手续、方法。并对有关票据管理、问题账款作了明确规定,使公司在财务收支工作中明确各方面人员的责任,进而促进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监控力度,确保财务收支管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第二条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发挥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作用,避免工作失误,确保公司资产、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财务收支审批规定 1、生产性开支。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库存合理的前提下,采购部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用品备件等生产用物资及相关运杂、装卸费用。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采购员、采购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报销。 2、差旅费开支。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到外地开会、采购、销货、学习参观的,根据企业差旅开支的有关规定,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将费用凭据办理报销,首先经部门经理签名核实后报财务部、分管副总审批,数额较大的(二千元以上)还应再报总经理审批。 3、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办公用品、用具、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首先由使用部门填制请购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原则上由行政部(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统一购置和管理,特殊情况需部门自购的应经行政部同意方能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行政

部根据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购置,采购的凭据经行政部、财务部、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报销。行政部建立物品出入台账,月末出具各部门(人)领用汇总表,送财务部核算。 4、财务保险、车辆保险费、合同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评估费、广告费、环境污染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的支付,报分管副总、财务副总审批,数额较大的(二千元以上)再报总经理审批。 5、支付借款利息、上交税金、费由分管财务副总审批。 6、工资薪酬的支付,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期发放的职工工资,各部门上报经部门签字同意的工资表及附件,经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审核无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7、通讯费、电话费、邮电费开支。由主管部门经理、财务部签字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8、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开支。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要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签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宣传的,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事前向总经理请求批准后方可招待、送礼(特殊情况手续后补),并在一周内凭据(除总经理外,不得在消费单位挂账)由部门经理、财务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9、固定资产购置 (1)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任何单位都无权自行购置。各部门确需增加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由其提出申请,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研究同意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设备主管部门实施购置,设备主管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共同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冋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做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 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

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50 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 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企业的现金收支管理,规范现金的收支程序,更好的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正确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收支情况,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每月中旬,各分公司财务部详细列出下月本分公司所需费用,报总部财务部,总部财务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费用进行统计概算,月底将相关费用汇入各分公司的账户内备支。 3.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应从总部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不得自行挪用、垫付销售收入。分公司销售收入应依据账款管理规定,悉数汇入总部财务部。 4.分公司财务部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应在企业ERP财务系统上体现出来,便 于总部财务部定期审核,查证。 5.ERP系统上科目栏中的类别指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 6.营业费用是指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辆所需的各项费用(如油费、 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等),分公司人员差旅费,应酬费,分公司人员的薪资(奖金由总部统一划拨,不在此项之中),名片、牌匾、条幅等费用。 7?管理费用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室及宿舍租赁费,水电费,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费,通信费,运费邮费等费用。 8.其他业务支出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除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的,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 9.分公司费用申请支付计算公式为: 下月营业费用=本月营业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管理费用=本月管理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其他业务支出二本月销售收入金额X0.2% 10.分公司费用的支付与分公司销售收入成正比,分公司因业务需求,需要购置1000元以上办公设施或其他特殊事项需总公司支持时,可申请由总公司代为支付,

xx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通知 各临床科室、门诊、住院药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别是在我市201x年三级综合医院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印鉴一致。医师处方必须本人开具,严禁他人代开。 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3、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4、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

理人员,并要求取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5.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残留液的回收登记制度。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 6.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 7.空安瓿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8.对交回的空安瓿,要认真查对批号,不是本药房所发药品的空安瓿,应当拒绝发药。 9.对收回的空安瓿要实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10.对收回的空安瓿,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理,定期上报科室主任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 11.空安瓿要按照管理要求,认真进行登记、统计与保管,定期填写销毁记录,并将空安瓿送交药品仓库,经批准后销毁。 以上规定自201x年x月x日起正式实行,药剂科将每月对各临床科室、药房有关上述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每一项视为一个小差错,罚款xx元。 xxxx医院 201x年x月x日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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