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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

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
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

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文本

(2006~2020年)

贵阳市建设局

贵阳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建设循环经济城市,使贵阳市城市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和经济等协调发展,为今后的城市燃气发展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依据,特编制《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内进行城市燃气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第三条编制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的原则:

1)符合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方针,为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服务。

2)符合国家能源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政策,适应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合理化调整及优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本市城市燃气事业。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节约能源,促进经济、能源、环保的协调发展,加强城市燃气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

4)大力发展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的城市燃气建设。

5)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到远期与近期相结合。

6)顺应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采用先进合理的工艺技术方案。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06---2020年,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相一致,便于与总体规划相协调。

近期 2006---2010年,5年;

远期 2011---2020年,10年。

第二章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目标

第五条本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调整贵阳市的燃料结构,使之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合理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能源,使贵阳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规划城镇居民气化普及率的目标为:

城镇居民气化普及率

表一

第三章规划分区及规模

第六条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贵阳市区(含云岩、南明、小河、白云、金阳、乌当、花溪等片区)以及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

第七条贵阳市区气化普及率到2010年为97%,到2020年为98.5%;2010年贵阳市区用气规模为156220万Nm3/年,2020年贵阳市区用气规模为299300万Nm3/年。

第八条清镇市气化普及率到2010年为80%,到2020年为90%;2010年清镇市用气规模为6479万Nm3/年,2020年清镇市用气规模为9275万Nm3/年。

第九条息烽县气化普及率到2010年为70%,到2020年为85%;2010年息烽县用气规模为944.9万Nm3/年,2020年息烽县用气规模为1745.2万Nm3/年。

第十条开阳县气化普及率到2010年为70%,到2020年为85%;2010年开阳县用气规模为422.8万Nm3/年,2020年开阳县用气规模为728.4万Nm3/年。

第十一条修文县气化普及率到2010年为75%,到2020年为85%;2010年修文县用气规模为882.8万Nm3/年,2020年修文县用气规模为1659.1万Nm3/年。

第四章贵阳市能源利用现状

第十二条贵阳市煤炭储量为9亿吨。贵阳市煤炭消费主要供应电力行业、冶金行业、建材行业、化工行业、炼焦行业、以及其

他行业和生活消费。其中电力行业消耗量最多,其次是化工、冶金、建材、炼焦等行业,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第十三条贵阳市区电力能源的供应对象中,第三产业、公共建筑、市政及农村居民用电有较大增长,同时由于第三产业、公共建筑、市政用电增长较快,城市用电仍有较大的增长。电力供应存在供需不平衡,应限制电热户发展。

第十四条贵阳市燃气气源目前主要有焦炉煤气、液化石油气、水煤气与发生炉煤气等企业内部自建煤气及原料气。

贵阳市现有焦炉三台、发生炉十台及液化石油气掺混装置,可外供人工燃气110万m3/日,煤气储气能力30万m3。

贵阳市目前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共10座,总储量8550m3,现有液化石油气供应门点约400余家,全市有液化石油气用户约20余万户(主要为瓶装LPG供应)。

第五章环境评价及控制目标

第十五条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控双达标”,在全市社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十六条为了控制和保护贵阳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结合城市的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特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贵阳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见下表:

贵阳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⑴调整燃料结构

⑵改变能源利用方式

⑶改进汽车燃料

第十八条城市燃气对改善空气环境的综合评价

⑴节约能源

⑵减少污染物排放

⑶减轻汽车尾气污染

⑷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第六章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第十九条城市燃气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发展贵阳市的城市燃气事业,是贵阳市走向进步,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城市燃气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优先发展天然气,扩大液化石油气供应,慎重发展人工煤气”的方针。

第二十条天然气是与国家总体规划和国家能源政策相适应的,这将促进我市城市燃气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十一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控制燃煤发展。贵阳市焦炉煤气厂在近期继续外供焦炉煤气,远期可考虑建设煤化工基地,使用焦炉煤气生产甲醇或进行羰基合成。

第二十二条根据《全国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结合贵阳市的实际情况,本规划的方案为:2008年后采用天然气作为气源,在天然气到来之前近期仍采用焦炉煤气作为主要气源,以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为过渡调峰气源,远期天然气到来之后将该气源厂转换为调峰气源。

第二十三条贵阳市以管道燃气为主,瓶装二甲醚或液化石油气为辅。推广利用省内二甲醚资源替代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四条开阳、修文、息烽三县近期气源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远期气源为天然气;清镇市气源为焦炉煤气。

第二十五条我省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但由于我省煤层气开采中存在煤层构造不好、断层高、透气性不好等缺点,目前处于试点开采阶段,待煤层气开采成熟后在省内连网输送,贵阳市可就近利用煤层气。

第二十六条供气对象

①城镇居民用户

②公共建筑用户

③采暖用户

④工业用户

⑤CNG汽车

第二十七条工艺参数

①燃气计算低热值和密度

焦炉煤气:热值4200×4.18KJ/Nm3(17.58MJ/Nm3),密度0.475Kg/Nm3

天然气:热值8500×4.18KJ/Nm3(35.53MJ/Nm3),密度

0.72Kg/Nm3

液化石油气气态热值112.15MJ/NM3密度2.44Kg/NM3

液态45.96MJ/Kg 密度0.54Kg/NM3(25℃时液态)

液化石油气混空(SNG):(按LPG:air=1:3 C3H8 40%,C4H10 58%,C5H12 2%)热值 25.1 MJ/NM3 密度1.586Kg/NM3

②居民耗热定额

居民耗热定额:500×4.18 MJ/人·年。

第二十八条贵阳市耗气量计算及气量平衡

贵阳市2010年日耗气量平衡表

表三

表四

表五

第二十九条贵阳市区过渡气源厂址选择

根据贵阳市的整体规划,本着节约投资,方便气源的运输以及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该过渡气源厂的厂址规划设在白云区麦架乡干河沟,九龙坡对面,新保温材料产业园外环路北侧,占地约100亩。

在气源厂周边,建设水煤气发生炉顶替气源及掺混装置。

第三十条天然气门站、储配站站址选择

根据贵阳市总体规划,结合贵阳市区管道布置和燃气用户的分布,对天然气储配站预留地规划为:

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规划表

近贵遵高速公路的桑蚕坡一带,占地10亩。开阳县城天然气门站站址选在开阳县城西面靠近贵遵高速公路的双流镇一带,占地10亩。修文县城天然气门站站址选在扎佐镇猪头山,占地10亩。

第三十一条贵阳市输配系统远期区域划分

近期城市输配系统为人工煤气区域。远期城市输配系统根据发展先划分为南、北两大片区分别供应,北区为天然气区域,南区为人工煤气区域,并随着城市燃气的建设逐步实现天然气供应。

第三十二条储气方式

近期人工燃气区域经气量平衡分析,需储气能力60万M3,现已建设30万M3储气能力,规划建设30万M3储气能力,其中在小河建设2座10万M3储柜,占地91亩;在清镇建设1座10万M3储柜,占地70亩。

天然气区域可采用长输高压干管储气与建高压储罐储气两种方式结合的形式,高压储罐采用球罐,进口压力为1.0Mpa,出口压力为0.4Mpa。新增总储容26万m3,需要建立5000 m3高压储罐4座或10000 m3高压储罐2座。规划在2010年新建5000 m3储罐2座,2020年需要新建5000 m3储罐2座和10000 m3储罐2座。

第三十三条输配系统压力级制

在贵阳市区采用中、低压二级输配系统供气,可充分利用贵阳市区现有的输配系统;对白云、花溪、小河区等区利用原有中压输配管道,采用中压一级供应系统,方便运行与管理和远期对接。三县一市均采用一级供应系统。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贵阳市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门点的发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走向集中配送。

第三十五条天然气分期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根据贵阳城市规划及金阳新区等地的建设进程,建设液化石油气混空站或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和部分城区及小区的管道建设,管道的设计与施工均按天然气管道进行。

第二阶段:随着天然气进入贵州省域的实施,贵阳市区建设相应的系统:

①建设门站(储配站)、汽车加气站等

②建设相应的次高压管网系统

③混气站转为调峰气源

④逐步进行贵阳市天然气置换煤制气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

根据贵阳市现有公交车及其发展情况,2010年CNG汽车日用气量为36.5万m3,规划需要建设CNG加气站16座,每座加气站占地5-8亩。

到2020年, CNG汽车日用气量为72万m3,规划需要再建CNG加气站16座,每座加气站占地5-8亩。

2010年CNG加气站规划表

第三十七条清镇市液化石油气规划

供气范围为:市中心区零星住宅及该市的东风、卫城、占街三镇的居民用户,以及部分的公建用户。规划在清镇市不在建储配站,液化石油气门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供应半径控制为0.5~1公里为宜。

清镇各镇气化户数及气化普及率

清镇市液化石油气供气规模

第三十八条息烽县液化石油气规划

供气范围主要是县城城区无条件发展管道燃气的用户及县属各乡镇。

息烽县2010年各镇液化石油气用气量表

息烽县2020年各镇液化石油气用气量表

息烽县各镇液化石油气年用气量表单位(吨/

年)

息烽县现有一座储容为100 m3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由于仅作为管道燃气的补充,已满足息烽县城乡居民液化石油气的用气要求,规划不再建设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第三十九条开阳县液化石油气规划

供气范围主要是县城城区无条件发展管道燃气的用户及县属各乡镇。

开阳县各镇用气量表

开阳县液化石油气供气规模

开阳县液化石油气储罐现有容量为180 m3,经测算,不需再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保持原有储气规模。

第四十条修文县液化石油气规划

修文县目前有部分液化石油气用户,所有液化石油气均由贵阳运进;针对修文县所辖龙场、扎佐、六广、三镇中心区及周围满足液化石油气使用条件的住宅发展,鉴于城关镇将建设天然气工程,本着“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原则,龙场镇中心液化石油气供气年限控制在2010年以前,重点发展天然气不能气化的地方,与天然气同步发展,因此,龙场镇中心相应的液化石油气用户量调整到龙场镇周边及扎佐、久长二镇及其周边。

修文县各镇用气量表

修文县液化石油气供气规模

修文县现有储容为30 m3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经计算,不需再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保持原有储气规模。

第四十一条天然气到贵阳以后,焦炉煤气将从北到南逐步被天然气置换,置换出的焦炉煤气可根据煤化工发展动向,并结合贵州省实际,发展“多联产”系统煤化工。

第七章效益分析

第四十二条本规划的实施是坚持发展战略,优化能源结构的重大措施,只需投入少量资金,即可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十三条由于城市燃气燃烧完全,热效率高,使用城市燃气后可以大大节约能源。故城市燃气工程也是良好的节能工程。

第四十四条本工程的实施,用户和市场是根本,因此应大力发展居民用气和公共建筑用气,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四十五条本工程的实施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至2020年贵阳市区替煤量192万吨/年,SO2减少量6.1万吨/年,烟尘减少

量5.2万吨/年,炉灰减少量46万吨/年,城市运输减少量20215万吨·公里/年。

第四十六条天然气是与国家总体规划和国家能源政策相适应的,这将促进我市城市燃气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第四十七条面对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为配合贵阳市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内陆开放都市的总目标,应本着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总原则,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我市的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

第四十八条贵阳市城市建设如金阳新区建设、老城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等应与城市燃气的发展规划协调统一,以提高本市城市化建设水平,使贵阳市走上一条既有规模效益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化道路。

第四十九条在城市燃气规划制定、项目实施和经营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避免项目决策失误,以保证本规划的落实。

第八章实施本规划的主要措施

第五十条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是指导贵阳市燃气发展的行业性规划,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按规划执行。

第五十一条各区在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建设时,应结合燃气规划和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性技术文件,考虑燃气发展和建设的要求,避免因不同期建设或考虑不周,造成城市建设的失误和资金浪费。

第五十二条城市燃气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随着投资体制的改革,燃气项目的资金来源日益应采取多元化的格局。各级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对燃气项目的资金补助同时,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引进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城市燃气项目,加快燃气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

第五十三条引进天然气,配合全省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的实施,是我市城市燃气发展的主导性项目,应由全市统筹考虑,安排实施。

第五十四条在城市燃气规划制定、项目实施和经营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避免项目决策失误,以保证本规划的落实。

第五十五条本工程的实施,用户和市场是根本,因此应大力发展居民用气和公共建筑用气,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五十六条面对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为配合贵阳市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内陆开放都市的总目标,应本着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总原则,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我市的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而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

第五十七条贵阳市城市建设如金阳新区建设、老城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等应与城市燃气的发展规划协调统一,以提高本市城市化建设水平,使贵阳市走上一条既有规模效益又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城市化道路。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

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城市扩张策略。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 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 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 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 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 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 的城市扩张策略。 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Shen Longbao look in the eyes, for a chance to kill him. Shen Longbao behind smart to keep gendarmes, picked up a brick reservoir in cotton vest, walked into a small alley corner, seeing four weeks nobody will step up and pulled out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五、城市发展目标 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 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九月整理).doc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2012年10月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1月5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景观规划的编制,城市设计、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规范另行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第五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和主要节点、标志性建筑、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并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 (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以及客运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重点旅游区; (三)跨区域地段节点;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建设项目色彩应当结合本市的城市定位、民族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当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符合《贵阳市建筑色彩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夜景照明应当符合《贵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规划》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环保科技,使用装饰效果好、低碳、符合标准的材料。 第七条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限高要求。 由组群布局的高层建筑,应当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对城市天际轮廓线有重大影响的,其高度和体量应当经过专题论证。 第八条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当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 沿城市公园和湿地等专类公园周边的建筑,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不得影响公园景观。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 第九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8028 字号:[ 大中小 ] 2014-09-25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一.重新确定贵阳市城市性质 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根据城市定位的普遍规律以及贵阳市的主导特征、比较优势,贵阳市城市定位应遵循唯一性原则、认同性原则、美誉性原则和导向性原则,确定贵阳市的城市性质为:贵州省省会 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 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加强城乡统筹,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1.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产业、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2.城乡统筹策略 (1)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战略,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加快建立面向“三农”、适当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城市经济、科教、文化、卫生、人才等资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 (2)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针对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

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近郊镇带动边远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3)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把城市文明带到农村,支持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福利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众星捧月”调整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突出“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城市特色。将金阳新区与老城、小河等区域连片发展,共同构成城市核心,同步推进老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若以国土口径统计,建设用地289.86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320万。 (1)一城(主城):以老城区、金阳新区共同构成城市核心,连片发展小河、二戈寨、三桥马王庙、白云等区域,实现城市紧凑、集约发展。主城建设用地约204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237万。 (2)三带: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3)多组团:顺应城市自然地形特征,因地制宜的在主城周边布局4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即主城北部的高新区组团,南部的花溪组团,东部的龙洞堡组团,东北部的新天组团。主城周边组团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集聚人口约83万。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8月整理).pdf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除农村个人建房、市区私房修建和临时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 第六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分区规划未覆盖的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七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附表(一)《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八条附表(一)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指标,按有关专业法规、规范执行。 第九条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附表(一)中心环路以外的指标执行。 第十条市中心区临商业干道的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场、公共停车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在满足规划要求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的建筑面积按下表控制。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5%? 炎魑趴占涞牟蛔几淖魉鳎坏迷黾咏ㄖ铩? ━━━━━━━━┯━━━━━━━━━━━━━━ 容积率控制指标│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 │增加的建筑面积(M▲) ━━━━━━━━┿━━━━━━━━━━━━━━ 小于3 │2 大于等于3小于5│3 大于等于5小于7│4 大于等于7小于8│5 ━━━━━━━━┷━━━━━━━━━━━━━━ 第十一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一)中公共建筑的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换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该建筑总面积10%,或只有底层为商业? 虬旃淖酆献≌醋≌婊扑悖ㄖ莼拾锤奖恚ㄒ唬┲凶≌闹副曛葱小? 第十二条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高出地面标高1.5米以下的半地下室、层高在2.2米以下一面临空的半地下室、层高不大于2.2米的夹层及设备层、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控制室、屋顶装饰性建筑物以及底层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以不计。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三条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安全、工程管线、建筑设计规范和文物古迹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中高层以下条式居住建筑的间距规定如下: (一)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 在中心环路以内南北朝向0度-30度范围内,以南侧及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9;等于或大于30度的,以东侧或东南侧的建筑高度计算,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0.8。在中心环路以外,建筑高度与建筑间距之比为1∶1.0。 (二)相互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山墙面对纵墙面,山墙不得开窗不得挑阳台,进深不得大于10.5米,建筑间距不得小于8米;进深大于10.5米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最大进深不大于12米。临山墙开间不得双侧设置阳台,阳台进深不大于1.5米,阳台设置不大于1/2建筑面宽。 (三)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 1、当两幢居住建筑纵墙开窗面对纵墙开窗面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按开窗面对开窗面的间距要求,在中心环路以内,两建筑中心间距不小于1∶0.9,中心环路以外,间距不小于1∶1.0,最窄处不小于15米。 2、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3米。 3、当两幢居住建筑的夹角等于或大小45度时,最窄处间距不小于10米。 (四)当建筑布置利用南向、东向或南偏东、南偏西30度以内的坡地高差时,视利用地形高差的具体尺寸,对间距折减,折减后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低层建筑开窗面间距不少于8米。 第十五条中高层以下居住建筑山墙与山墙的间距不得小于6.5米,山墙不得开窗和挑阳台。 第十六条点式居住建筑与相邻居住建筑的间距,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高层建筑(含高层居住建筑)与中高层以下住宅的间距,除符合日照、采光、消防和视线干扰及省制定的间距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朝向为南北向的,面宽小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不得小于24米,面宽大于50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住宅的间距按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控制,但最小间距不于24米。 (二)住宅朝向为东西向的,高层建筑与东(西)侧住宅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0米。 (三)高层条式建筑的短边或山墙面与中高层以下住宅山墙面间距不得小于9米,高层点式建筑与中高层的住宅山墙间距不得小于13米。 (四)高层建筑裙房与相邻住宅的间距按本规定第十四条执行。 第十八条两幢高层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25倍,并不得小于24米;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不小于东侧建筑高度的0.20倍,并不得小于20米。 第十九条中高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内天井平面尺寸不小于3.3米×3.3米。 第二十条非住宅建筑的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特殊地形、地段的建筑间距在符合交通、消防、采光通风、城市景观的规定条件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章建筑退让距离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排水干线、人防设施、文物古迹、电力保护区及用地边界建设时,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沿用地边界修建,应按本规定第四章建筑间距规定的一半或按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退让。不开窗的山墙沿用地边界布置时,应按4米和满足

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

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一、规划理念 (1)生态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生态环境资源,公平满足现代与后代的发展需要,建设生态。 (2)人本规划理念。注重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精神的培育,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建设和谐。 (3)特色规划理念。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突出城市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特色,建设宜游。 (4)统筹规划理念。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整体效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建设宜居。 (5)经济规划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投资创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宜业。 二、规划重点 (1)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突出生态文明城市定位。 (2)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保障生态文明城市的区域整体发展。 (3)合理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镇、产业和人口分布,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空间布局。

(4)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城市文化,发扬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精神。 (5)强化空间管制容,突出自然环境特色,构筑生态文明城市生态框架。 (6)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系统,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 (7)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保障生态文明城市高效运转。 (8)调整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居住质量。 (9)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安全度。 三、规划围 市域围:为市行政区划围,含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一市(清镇市)、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为803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围:东起乌当区永乐,西至清镇市红枫湖,南起花溪区青岩,北至修文县龙场、扎佐,包括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为3121平方公里。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14版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 《规划技术管理办法》文本及说明11.12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10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再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景观规划的编制,城市设计、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以及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城镇个人建房的规划技术管理规范另行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第五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和主要节点、标志性建筑、城乡结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并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 (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以及客运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重点旅游区; (三)跨区域地段节点;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建设项目色彩应当结合本市的城市定位、民族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当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符合《贵阳市建筑色彩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夜景照明应当符合《贵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规划》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环保科技,使用装饰效果好、低碳、符合标准的材料。 第七条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限高要求。 由组群布局的高层建筑,应当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对城市天际轮廓线有重大影响的,其高度和体量应当经过专题论证。 第八条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当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 沿城市公园和湿地等专类公园周边的建筑,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不得影响公园景观。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 第九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

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

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文本 (2006~2020年)

贵阳市建设局 贵阳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经济建设,建设循环经济城市,使贵阳市城市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和经济等协调发展,为今后的城市燃气发展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依据,特编制《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区域内进行城市燃气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贵阳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第三条编制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的原则: 1)符合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方针,为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服务。 2)符合国家能源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政策,适应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合理化调整及优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本市城市燃气事业。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节约能源,促进经济、能源、环保的协调发展,加强城市燃气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 4)大力发展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的城市燃气建设。 5)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到远期与近期相结合。 6)顺应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采用先进合理的工艺技术方案。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06---2020年,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相一致,便于与总体规划相协调。 近期 2006---2010年,5年; 远期 2011---2020年,10年。 第二章贵阳市燃气发展规划目标 第五条本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调整贵阳市的燃料结构,使之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合理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能源,使贵阳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规划城镇居民气化普及率的目标为:

贵阳城建发展规划

城市发展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镇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在中西部地区投资倾斜进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发挥能源、原材料、风景旅游资源的优势,发展壮大现有支柱产业,培植新的支柱产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贵阳作为全省政治经、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带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2)城镇发展的基本方针及目标:以生产力布局为依据,城区为核心,加强市域交通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并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强化建设一批重点城镇,形成由中心城市——卫星城——县城及中心镇——一般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当、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 (3)空间布局形态:市域城镇布局以城区为中心,市域交通网络为骨架,城镇布局和经济发展带主要沿贵黄、贵遵公路和国道210线、321线轴线展开,形成“┤”形的空间布局形态。 (4)城市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贵阳市市域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58%左右。 (5)重点发展城镇:结合市域产业空间布局,以城区为核心,交通网络为骨架,沿高等级公路的城镇密集发展带为城市的主要发展走廊,形成城镇群空间地域结构,根据贵阳市山区城市特有的地形地貌特点,城镇布局沿交通轴线分布,点轴发展,优先发展沿交通干线旁基础条件好的城镇,适机发展纵深城镇,确定贵阳市域重点发展城镇为贵阳城区、清镇城区、扎佐、修文龙场镇、开阳城关镇、息烽永靖镇、金华、金中、朱昌、占街、小寨坝、青岩。 [城区规划布局] (1)城区总体布局:2010年,城区形成以中心区为市级中心,小河、白云为市级次中心,金阳、龙洞堡、花溪、三桥马王庙、新添、二戈寨为片区中心的城市结构。各片区依托中心区形成“众星捧月”的空间布局形态。片区之间以绿色空间相隔离,通过交通干线相连接,呈组团式格局。强化“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城市特点。形成每个片区都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将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布局,控制中心区开发强度,建设金阳新区,通过新区开发促进中心区改造,中心区改造促进新区开发,使人口和产业达到合理布局。 中心区为城区的核心,总用地58平方千米,规划应有步骤的疏解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提高居住环境质量,逐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用地布局。 金阳新区位于城区西北部,总用地32.4平方千米,规划为以行政办公、居住、文化和高新技术用地为主的新区。 小河片区位于城区南部,总用地81.3平方千米,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为以机械、电子、航空、新材料为主的片区。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 这份规划是对贵阳市在2007-2020年这一时间段的一个规划。 一、规划理念 对一个城市进行规划,首先必须要有一个规划理念,理念是根据城市发展的性质而提出的,贵阳市规划的理念可分为以下几点: (1)生态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生态环境资源,公平满足现代与后代的发展需要,建设生态贵阳。 (2)人本规划理念:注重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精神的培育,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建设和谐贵阳。 (3)特色规划理念: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突出城市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特色,建设宜游贵阳。 (4)统筹规划理念: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整体效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建设宜居贵阳。 (5)经济规划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投资创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宜业贵阳。 二、规划重点 规划是有范围的,因此要找出规划的重点,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贵阳市规划的重点如下: (1)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突出生态文明城市定位。 (2)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保障生态文明城市的区域整体发展。 (3)合理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镇、产业和人口分布,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空间布局。 (4)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城市文化,发扬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精神。 (5)强化空间管制内容,突出自然环境特色,构筑生态文明城市生态框架。

(6)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系统,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 (7)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保障生态文明城市高效运转。 (8)调整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居住质量。 (9)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安全度。 三、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规划的范围和期限是必不可少的: 市域范围:为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一市(清镇市)、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为803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乌当区永乐,西至清镇市红枫湖,南起花溪区青岩,北至修文县龙场、扎佐,包括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为312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123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 近期2007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四、城市性质和职能 要规划必须要对一个城市了解,对其性质和职能都要掌握,贵阳市性质和职能如下:性质: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职能:(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贵阳市“十二__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贵阳市“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专项规划 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0年10月

贵阳市“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 项规划 第一章前言 1.1规划背景及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为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决定、实施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目标要求,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建设宜居贵阳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不断完善以路网、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使贵阳市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十二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指导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主要依据为:《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贵阳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各区(县、市)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相关课题及相关专项规划。 1.3 规划范畴 本专项规划包括贵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金阳新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高新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开阳、修文、息烽、清镇(三县一市)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312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为1230平方公里。 1.4 规划领域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排水、供水、综合管网(电力、电讯、燃气)、公共交通(停车场、轨道交通)、慢行系统、垃圾处理、防灾减灾、园林绿化等设施。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0年九月整理).doc

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4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 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 第五章建筑间距 第六章建筑物退让距离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 第一节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 第三节排水设施 第四节电力设施 第五节管线综合 第六节其他设施 第九章城市绿地 第十章附则 附录一计算规则 附录二名词解释 附录三公建配套设施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使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城镇个人建房(包括城市居民建房和农村居民建房)另行规定。 第三条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采用北京坐标系或贵阳市独立坐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乡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第五条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和主要节点、地标性建筑、城乡接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应当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 (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以及客运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重点旅游区及其他重要区域; (三)跨区域地段节点; (四)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第六条建设项目色彩应结合贵阳市的城市定位,以及贵阳市民族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颜色的明度、彩度,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贵阳市建筑色彩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应充分利用现代环保科技和低碳饰材,应使用装饰效果好、材质精美的材料。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应符合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限高要求。 由组群布局的高层建筑,应结合地形和周边环境,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对城市天际轮廓线有重大影响的,其高度和体量必须经过专题论证。 第八条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当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 沿城市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筑,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不得影响公园景观。 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 第九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十条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规划用地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规划用地面积(分项明确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市政道路及其他不计入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 (三)容积率; (四)建筑密度; (五)建筑限高; (六)绿地率; (七)停车位;

贵阳市城市规划发展

贵阳市城市规划发展战略 规划理念 (1)生态规划理念。将生态观念融入到城市规划体系中,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城市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发挥贵阳市在区位、交通、生态环境、气候、地理等方面具有的比较优势,以打造“避暑之都”和“温泉之城”为目标,着力打造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2)特色规划理念。以“显山露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为原则,强化自然山体、通风走廊保护,尊重、顺应自然,构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空间布局形态,打造“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城市特色。 (3)统筹规划理念。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水、电、气供给保障水平;统筹各片区协调发展,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进一步疏解老城区人口,积极促进各片区功能完善;统筹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发展,统一协调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人本规划理念。大力推进“六有”民生行动计划,提高市民生活满意度;全面协调空间规划与文化规划,培育和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城市精神。 (5)经济规划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投资创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规划范围 市域范围: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803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312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123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9年-2020年 近期2009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城市定位 具有典型喀斯特生态环境和良好避暑自然条件,适宜居住、适宜旅游、适宜创业的生态文明城市。 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

《贵阳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规划(2018年~2020年)》发布

INDUSTRY业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发布《关 于建立全国罕见病诊 疗协作网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通 知》指出,由324家 医院作为协作网医院, 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其中,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1家国家级牵头医院、32家省级牵头医院和291家协作网 成员医院。另外,2019年3月底前各省份要出台实施方案。《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罕见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将组织制定罕见病诊疗技术性指导文件,并及时修订更新。大力开展医务人员培训,重点提高临床医生识别、诊断、治疗罕见病的能力。协作网医院要建立完善罕见病管理制度,优化就诊流程,畅通科室间沟通机制,对疑似患者及时会诊或转诊至牵头医院,积极探索多学科诊疗在罕见病诊疗中的应用,及时将罕见病用药纳入医院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此外,将通过加强协作网医院罕见病药品供应目录衔接、药品院际调剂、配送物流延伸等方式,方便罕见病患者就近取药。 国家卫健委发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器官获取与分配作出了多项要求。《规定》提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OPO”)应当在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下获取捐献器官,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OPO,为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提供手术室、器械药品、人员等保障。 《贵阳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规划(2018年~2020年)》发布 近日,《贵阳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规划(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对外发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城市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建立健全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体制和发展机制;市民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更加健康、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健康产业发展特色优势更加凸显,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全国健康城市、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CONFERENCE会议 智慧医院物流系统应用学术研讨会圆满召开 为推动医疗建筑研究的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2月27日下午,由北京工业大学医 疗建筑研究所和中国医疗建筑设计师联盟(CHAA)联合主办、德列孚(上海)物流技术有限公司独 家协办的2019 年CHAA首期“校园讲堂”暨智慧医院物流系统应用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工业大学人 文楼召开。 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刘建萍,北京工业大学建规学院院长张健,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医疗建筑 研究所所长王珊,中国医疗建筑设计师联盟荣誉主席、复旦医院后勤管理研究院院长诸葛立荣,中 国医疗建筑设计师联盟首任主席、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总建筑师陈国亮,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医疗科研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杨海宇,睿谷联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伙人、主持建筑师谷建,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刘玉龙、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兼总建筑师勾振远、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装配式建筑研究院副院长杜志杰以及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台湾潘冀建筑事务所的嘉宾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建筑师在现代医院物流系统创新发展应用中的作用与价值”。主要围绕以下5方面展开探讨:医院物流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医院物流系统优化;医院旧有建筑物流改造中的重点问题;“互联网+医疗”下的智慧物流系统规划;医院生态物流系统模式探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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