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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规模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规模猪场免疫程序

接种时间

疫苗种类

注射剂量

注射部位

备注

2-3日龄

补铁(伪狂犬苗滴鼻)

1.5 ml/头

耳根肌注

种猪,口蹄疫:每四个月一次,3ml/次;猪瘟:2次/年,4头份/次。蓝耳:2次/年(母猪空怀期);伪狂犬:产前一个月一次,2次/年;乙脑:后备母猪配种前二次,经产母猪每年3月一次;细小病毒:母猪配种前一次(剂量参照说明书)。

14-18日龄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蓝耳病)活疫苗

1头份/头

耳根肌注

24-28日龄

猪瘟活疫苗(首免)

2头份/头

耳根肌注

35日龄

猪伪狂犬病疫苗

1ml/头

臀部肌注

35-40日龄

口蹄疫灭活苗(首免)1-1.5ml/头

肌注

50日龄

猪链球菌病多价灭活苗2-3ml/头

肌注

65-70日龄

猪瘟活疫苗(二免)

2头份/头

肌注

70-75日龄

猪口蹄疫灭活苗(二免)2ml/头

肌注

130日龄后(育肥期)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蓝耳病)活疫苗(二免)1头份/头

耳根肌注

商品蛋鸡推荐免疫程序

日龄

疫苗

使用剂量

接种途径

备注

1

鸡马立克液氮苗

1头份0.2毫升

颈部皮下注射

1、饮水时应停水2小时,疫苗应在1-2小时饮完。或按照鸡各日龄饮水量,将疫苗分两次稀释,让鸡自由饮水。

2、日期可上下浮动3-5天,鸡群应是健康状态。

2-4

新城疫+传支

1头份

滴鼻或饮水

7-14

禽流感(H5N1)Re-4-5二价0.3毫升

皮下注射

8-10

法氏囊

2头份

饮水

10-18

禽H9-新-支三联

0.3毫升

肌肉、皮下注射20-23

法氏囊

2头份

饮水

30-35

肾型传支

2头份

饮水

30-35

鸡痘

2头份

皮下刺种2次

35-45

禽流感(H5N1)Re-4-5二价0.5毫升

胸部、皮下肌注

45-50

新支(Lasota+H52)二联2头份

饮水

60-65

喉气管炎

1头份

点眼滴鼻

70-80

新城疫I系

0.5毫升

胸部肌注

80-90

传染性鼻炎0.5毫升

胸部肌注

100-105

禽流感H9油苗0.5毫升

胸部肌注

105-130

新支减三联

0.5毫升

胸部肌注

110-125

禽流感(H5N1)Re-4-5二价0.5毫升

胸部肌注

240

禽流感(H5N1)Re-4-5二价0.5毫升

胸部肌注

规模养猪场中常用的18种疫苗及免疫程序

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的免疫程序应根据猪场猪瘟的流行与发生情况和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而制定。同时,应加强环境、猪舍的消毒卫生,以减少或杜绝猪瘟强毒的污染。 2.猪伪狂犬病疫苗 ⑴灭活疫苗。用猪伪狂犬病病毒鄂A株接种金黄地鼠肾成纤维细胞细胞单层,收获后,经甲醛溶液灭活,加油佐剂乳化制成的灭活疫苗。该疫苗的免疫期为6个月。采用颈部肌肉注射。 免疫程序:①育肥仔猪断奶时每头3毫升;②种用仔猪断奶时每头接种3毫升,间隔28~42日,加强免疫接种1次,每头5毫升。以后每隔半年加强免疫接种1次;③妊娠母猪,产前1个月加强免疫接种1次。

⑵弱毒活疫苗。猪伪狂犬病弱毒活疫苗是利用匈牙利的 Barth-K61毒株或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毒株,接种鸡胚成纤维细胞制成的冻干活疫苗。国内外都有相应的产品。采用肌肉注射。 免疫程序:①繁殖母猪在产前1个月接种,注射2毫升;②免疫母猪所产仔猪可在8~10周龄进行接种。后备种猪应在配种前1个月再接种1次;③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⑶基因缺失疫苗。基因工程缺失疫苗的优点是它不仅安全有效而且能够区分免疫接种猪和野毒感染猪,它为该病的控制与净化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4.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 免疫程序: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主要用于初产后备母猪的免疫接种,一般在后备母猪配种前1个月免疫2次,间隔2周。

5.猪流行性脑炎疫苗 免疫程序:种猪于配种前或在蚊虫到来之前(每年的4~5月份)45天,免疫接种2次,间隔2周。经产母猪和种公猪可每年注射1次。 7.仔猪大肠杆菌病K88、K99双价基因工程灭活疫苗 免疫程序:母猪产前2周肌肉注射1次。 8.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疫苗 免疫程序:①商品猪场:妊娠母猪产前1个月颈部皮下注射疫苗2毫升,仔猪可通过初乳获得被动免疫力;②种猪场:除免疫妊娠母猪外,可对免疫母猪所产仔猪进行免疫接种,于7日龄和21~28日龄分别(颈部皮下注射)接种1次。

[农业]规模化猪场常用免疫程序及制定原理

规模化猪场常用免疫程序及其制定原理一、猪场免疫的目的: 一是控制或净化"猪场内"危害大的病原微生物 (病毒.细菌.支原体等); 二是产生或加强"猪群对外界"流行疾病的抗体 二.制作免疫程序的原理: 1、后备猪: 在配种前,产生一些主要繁殖疾病的抗体,为了减少微生物繁殖病的发生。主要免疫对象蓝耳病、伪狂犬、细小病毒、猪瘟、乙脑和口蹄疫。 2、经产母猪: 一般在怀孕后期接种常见病(非繁殖性病苗)的疫苗,可以提高初乳中的抗体,使乳猪在哺乳期不易发病, 主要的免疫对象--大肠杆菌.链球菌.副嗜血.支原体.放线杆菌。 3、空怀母猪: 免疫繁殖性的疫苗,避免在怀孕期使用繁殖性疫苗引起严重后果。主要的免疫对象:蓝耳.伪狂犬.猪瘟.细小病毒。 4、季节: 每年的3—4月;10--11月份天气好,也是猪群体质最好的时候。免疫后,产生的抗体较高。公猪: 所要免疫的苗,都安排这断时间,一年两次。主要免疫的苗--猪瘟.蓝耳.口蹄疫.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连苗.伪狂犬.乙脑。母猪: 主要免疫的苗--口蹄疫.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乙脑。 5、哺乳仔猪: 主要免疫场"内外"常见病的苗.可以为断奶后抵抗疾病打下基础. 主要免疫的苗--支原体、副嗜血、链球菌、防线杆菌、猪瘟、蓝耳、口蹄疫。 6、断奶仔猪: 加强常见病的抗体主要免疫的苗--口蹄疫.蓝耳.猪瘟.支原体.副嗜血.链球菌。 三、疫苗的使用注意问题: 1、同类性活苗或弱毒苗的疫苗,不可以同时接种. 如猪瘟和蓝耳(活),链球菌(活)和副嗜血(活) 活苗之间可能互相干扰, 降低抗体的产生。 2、病猪,弱猪不接种 3、病在潜伏期或隐形感染时,不要接种疫苗特别是活苗。 4、非同类性的苗,可以同时免疫,一边打针。如猪瘟和链球菌。 5、接种苗时,可以加一针转移因子,提高抗体的产生,特别是紧急接种时。 四、疫苗的保存注意问题 1、不同的苗,保存的环境也不一样,所以按说名书上来操作。 2、苗在配制后,最好两个小时内用完,尽量减少光照.在放苗的箱子里,放块冰块,用纸壳隔开。 五、规模化猪场常用免疫程序 1.猪瘟弱毒疫苗 猪瘟弱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①仔猪20日龄首免,60日龄左右做第二免疫接种;②乳前免疫:初生仔猪在吃初乳前进行免疫接种,1~2小时后再哺乳,在60日龄左右做第二次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羊场养羊防疫程序

《羊场养羊防疫程序》 一、建立完善的防疫制度 防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从生产到销售,从场内到场外,到全场的工作人员,自始至终贯穿整场,与之息息相关。因此,必须把防疫工作纳入正常的管理,由兽医人员监督执行的全体人员参加的全防体系。把防疫原则,制度贯穿于每一个环节,严格规程操作,才可避免疫病的发生,防疫制度才能得到确实的落实。如建立: 1、科学的程序消毒,这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目有在于杀灭外界环境中存在的各种病原体。 2、人员进出登记工作和洗澡更衣记录。 3、全进全出制。 二、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免疫接种是提高机体特异性抵抗力,降低动物易感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常会收到不满意的效果。为此,要注意: 1、制定周密的免疫接种计划,接种各种疫苗需经一定时间才能产生坚强的免疫力,故应根据各种传染病的发病季节,做好相应的免种计划,按规定程接种。 2、要有科学的免疫程序 畜禽在身体状况不良时,不能进行接种。有些母源抗体也可以影响和干扰抗体的滴度,甚至完全抑制抗体的产生。为了防止此种现象的发生,对某些传染病应进行母源抗体的监测,如无条件,可根据经验确定初次免疫时间。 三、综合防疫重在预防 传染病虽然由传染源、传播途径、方式和易感动物组成,但影响疫病流行的因素却是多方面的,所以必须采取多方面的综合防疫措施,消灭一切不利因素,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既有利于畜禽的饲养,又可避免购买畜禽时带进各种传染病,如需要从外单位引种时,应做到不以疫区购买,但买入后要隔离检疫1-2日,确认健康无病,方可与原来的动物混饲。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时,除加强口岸检疫外,入场前还应隔离检疫,发现病畜禽时,应立即严格处理。防疫工作是预防疾病的重要措施,任何人都应自觉执行和遵守防疫制度,才能拒疫病于场外,保证畜禽正常生长,万无一失。 传染病的防制措施:

种鸭参考免疫程序

种鸭参考免疫程序(番鸭除外) 1~3日龄鸭瘟鸭病毒性肝炎二联弱毒苗(3~4头份/羽)口服免疫 8~14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0.5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 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苗皮下内侧注射0.3~0.5ml 15~21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1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二次免疫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苗皮下内侧注射0.5~1ml ,二次免疫; 25~30日龄鸭瘟鸭病毒性肝炎二联弱毒苗(2~4头份/羽)皮下注射免疫 鸭巴氏杆菌蜂胶灭活苗0.5ml/羽肌内或皮下注射 50~60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1.5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三次免疫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苗皮下内侧注射1ml ,三次免疫;(同时应用“芬易达II”驱绦虫) 120~130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1.5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四次免疫 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苗皮下内侧注射1ml ,四次免疫;(同时应用“芬易达II”驱绦虫) 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灭活疫苗0.5ml/羽皮下注射 鸭瘟鸭病毒性肝炎二联弱毒苗(2~4头份/羽)皮下注射免疫; 140~150日龄鸭瘟鸭病毒性肝炎二联弱毒苗(2~4头份/羽)皮下注射免疫 鸭巴氏杆菌蜂胶灭活苗2ml/羽肌内或皮下注射 以后,每隔5~6个月(鸭瘟、鸭病毒性肝炎、禽流感、鸭传染性浆膜炎、鸭巴氏杆菌病、大肠杆菌病苗)免疫1次,剂量为每羽2ml,此时注射疫苗对鸭只应尽量轻抓轻放,以免因应激而造成短期减蛋。 商品代肉鸭基础免疫参考程序(番鸭除外) 1~3日龄鸭瘟鸭病毒性肝炎二联弱毒苗(3~4头份/羽)口服免疫 8~14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0.5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 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苗皮下内侧注射0.3~0.5ml 番鸭、半番鸭、麻鸭参考免疫程序(待修订) 1~3日龄番鸭细小病毒病小鹅瘟二联弱毒苗(或超免蛋黄)1~2头份/羽肌内或皮下注射 7~10日龄雏番鸭呼肠弧病毒性肝炎(花肝病)+鸭疱疹病毒性出血症二联油乳剂灭活苗0.3~0.5ml/羽,皮下注射; 同时鸭疱疹病毒性出血症弱毒疫苗0.2~0.5ml/羽,皮下注射 15~21日龄禽流感(H5N1+H9N2)二联油乳剂灭活苗1ml 腿根内侧皮下注射,二次免疫鸭传染性浆膜炎(鸭疫巴氏杆菌病)—雏鸭大肠杆菌病多价蜂胶复合佐剂灭活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的设计范围、原则以及主要参数选取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参见 NY/T667-2003)的设计。畜禽养殖区沼气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65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 CJJ31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CJJ55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64 城市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NY/T667-2003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18596-2001、NY/T667-200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沼气工程 biogas plant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3.2 “能源生态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cological”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利用工艺。 3.3 “能源环保型”处理利用工艺 Process of “energy environment”disposing and using 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标的处理工艺。 4 总则 4.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该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与当地客观实际紧密结合,能够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种羊场规章制度

种羊场规章制度 入场须知 为预防和控制羊场各类疫病,提高全场职工防疫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场谢绝参观; 二、本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入内; 三、场外牲畜、车辆不得进入羊场。送料车、运煤车不得进入生产区,生产区的车辆和工作、工具不得出场。 四、生产区的运料车、运煤车,必须经大门消毒池进入,并按指定路线通行。 五、与羊场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准带入生产区。 六、值班人员应保持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天结冰期改用石灰粉。 七、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建立登记卡制度。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监督入场人员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种羊场规章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种羊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种羊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种羊,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种羊场举办的各种活动。

羊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羊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设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种羊,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羊群。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羊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养猪场免疫程序参考表

免疫程序参考表 种类 时间 疫苗名称 用法 用量 备注 哺 乳 仔 猪 14日龄 圆环病毒疫苗 肌 1头份 喘气病用单针苗 21日龄 喘气病灭活菌 肌 1头份 25日龄 猪瘟细胞苗 肌 4头份 30日龄 伪狂犬基因缺失苗 肌 1头份 保 育 猪 40 链球菌多价苗 食血清Ⅱ型 肌 1头份 外购猪应将猪瘟疫苗先免,然后每隔7天注射副猪嗜血杆菌、链球菌口蹄疫、蓝耳 45 副猪嗜血杆菌苗 肌 1头份 50 口蹄疫高效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60 猪瘟组织苗 肌 4头份 后 备 公 母 猪 6日龄起每隔 7天 细小病毒灭活菌 肌 1头份 细小病毒首次应用21天后应再加 强一次 伪狂犬基因缺失苗 肌 1头份 口蹄疫高效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猪瘟组织苗 肌 5头份 蓝耳病灭活菌 肌 1头份 基 础 母 猪 妊娠期 妊娠期后80天间隔7天 空怀期产后15天起间隔7天 伪狂犬基因缺失苗 肌 1头份 1.口蹄疫3次/年,间隔4个月 2.传肠三联苗产前20-30天注射一次 3.猪瘟细小病毒应在产后注射 口蹄疫高效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传肠三联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副猪嗜血杆菌苗 肌 1头份 蓝耳病苗 肌 1头份 猪瘟组织苗 肌 6头份 细小病毒灭活菌 肌 1头份 公 猪 间隔7天 一年两次 猪瘟组织苗 肌 6头份 口蹄疫3次/年 间隔4个月 口蹄疫高效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伪狂犬基因缺失苗 肌 1头份 细小病毒灭活菌 肌 1头份 蓝耳病疫苗 肌 1头份 季节性 3.15- 4.1 乙脑弱毒活疫苗 肌 1头份 母猪 9.15-10.1 传肠三联苗 后三角肌 1头份 后备、保育、肉猪、 公猪 注:1.每季度对空怀母猪集中一次口蹄疫、猪瘟接种 2.配种后30天、产前后15天内不接种任何疫苗 3.根据各地情况,可适当增减疫苗种类,如传胸、伪狂犬、传鼻等

规模化养猪场污染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的标准

前言 为做好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侧重对规模化养猪场(小区)的选址、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等提出指导性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其它畜禽养殖场(小区)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指南由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定义和术语 1.1规模化养猪场,是指某一核定地点或区域内建设的年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养猪场。 1.2规模化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建设、具备规模、管理规范的畜禽饲养专一区域。 1.3畜禽粪污 养殖场(小区)废水和固体粪污的总称。 1.4畜禽养殖场(小区)废水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从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8水泡粪工艺 在畜禽舍内的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9好氧堆肥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废物进行发酵作用的堆肥方法。

(整理)养猪场免疫程序和怎样使用疫苗

养猪场免疫程序和怎样使用疫苗 动物用的疫苗(生物制品),是用微生物(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钩端螺旋体等)、微生物代谢产物、原虫、动物血液或组织等,经加工制成,作为预防、治疗、诊断特定传染病或其他有关疾病的免疫制剂。动物用的疫苗,所应用的病原微生物应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经繁殖和处理后制成的制品,用以接种动物能产生相应的良好免疫力。 1.疫苗的类型 (1)传统疫苗 传统疫苗是指以传统的常规方法,用细菌或病毒培养液或含毒组织制成的疫苗。传统疫苗在防制畜禽传染病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目前所使用的疫苗,主要是传统疫苗。传统疫苗,包括有如下主要的类型: ①灭活疫苗:又称死疫苗,以含有细菌或病毒的材料利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处理,使其丧失感染性或毒性而保持有良好的免疫原性,接种动物后能产生主动免疫或被动免疫。灭活苗又分为组织灭活苗(如猪瘟结晶紫疫苗)、培养物灭活苗(猪丹毒氢氧化铝疫苗、猪细小病毒疫苗)。此种疫苗无毒、安全、疫苗性能稳定,易于保存和运输。是疫苗发展的方向。 ②弱毒疫苗:又称活疫苗,是微生物的自然强毒通过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和生物的连续继代,使其对原宿主动物丧失致病力或只引起轻

微的亚临床反应,但仍保存良好的免疫原性的毒株,用以制备的疫苗(如猪丹毒弱毒疫苗、猪瘟兔化弱毒疫苗等)。此外,从自然界筛选的自然弱毒株,同样可以制备弱毒疫苗。 ③单价疫苗:利用同一种微生物菌(毒)株或一种微生物中的单一血清型菌(毒)株的增殖培养物所制备的疫苗称为单价疫苗。单价苗对相应之单一血清型微生物所致的疾病有良好的免疫保护效能(如猪肺疫氢氧化铝菌苗、系由6:B血清型猪源多杀性巴氏杆菌强毒株制造,对由A型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猪肺疫无免疫保护作用)。 ④多价疫苗:指同一种微生物中若干血清型菌(毒)株的增殖培养物制备的疫苗。多价疫苗能使免疫动物获得完全的保护(如猪多价副伤寒死菌苗)。 ⑤混合疫苗:即多联苗,指利用不同微生物增殖培养物,根据病性特点,按免疫学原理和方法,组配而成。接种动物后,能产生对相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可以达到一针防多病的目的(如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 ⑥同源疫苗:指利用同种、同型或同源微生物制备的、而又应用于同种类动物免疫预防的疫苗(如猪瘟兔化弱毒苗、猪流行性腹泻疫苗,可用于预防各种品种猪的猪瘟和猪流行性腹泻症)。

规模化猪场免疫程序表.doc

病名 猪瘟 猪丹毒 猪肺疫 仔猪副伤寒 细小病毒病 日本乙型脑炎 钩端螺旋体 萎缩性鼻炎传染性胃肠炎仔猪黄、白痢 仔猪红痢 猪喘气病 猪口蹄疫 链球菌病 伪狂犬病 传染性胸膜肺炎 规模化猪场免疫程序表 猪别疫苗接种时间 仔猪首免 20 日龄,二免 50—60 日龄,用单苗较好 种猪每年 3、 9 月份各接种一次,用单苗较好 仔猪50—60 日龄接种,用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 种猪每年 3、9 月份各接种一次,用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仔猪首免 30--40 日龄,二免 70 日龄,用本地株制苗较好公猪引进时接种, 3 周重复免疫;以后每 6 月免疫 1 次母猪配种前 3周免疫 1次,每 6月免疫 1次 种猪每年 3—4 月份接种乙型脑炎弱毒疫苗 母猪配种前 2—3 周接种, 6 个月后重复 1 次,非疫区不免仔猪首免 3--7 日龄,二免 21 日龄,非疫区可不免 母猪产前 5 周和 2 周各免疫 1 次,非疫区可不免 母猪产前 6 周和 2 周各免疫 1 次,未发病猪场可不免 仔猪 发病严重的猪场仔猪生后 1—2 天、 14—20 天接种本 地菌株苗 母猪产前 14—21 天接种本地菌株苗 母猪产前 14 天和 28 天各免疫 1 次,未发病猪场可不免 仔猪7—15 日龄接种 1 次; 3— 4 月龄决定留种用的二免 种猪成龄猪每年用弱毒疫苗接种 1 次,右侧胸腔注射 仔猪9 周龄一免, 15 周龄再免 母猪断奶后配种前一免,产前10 周再免 公猪每季度免疫 1 次 母猪产前 8 周首免,产前 4 周再免 仔猪10 周龄首免,留种者间隔 6 周再免 母猪断奶后配种前首免,产前 4 周再免 公猪每年 4 月和 10 月免疫接种 仔猪12 周龄免疫接种 母猪产前 6 周首免,产前 2 周再免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 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猪的免疫程序表

推荐猪场防疫程序表

2、任何疫苗都可能有过敏反应(尤其是猪瘟),请备好抗过敏药物,如 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 猪场卫生消毒制度 1、进入猪场大门和生产区大门口处设消毒池,并设人员过往消毒通道, 消毒药物可用2%的火碱溶液,消毒对象主要是车辆的轮胎和人员的鞋底。 2、大门口处设喷雾器械,消毒对象是车身和车底盘。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之前,必须经过消毒间,淋浴,更换工作衣、帽、 胶鞋,脚踏消毒池进入。经批准允许入场参观人员的消毒方法与工作人员相同,并按制定路线参观。 4、空猪舍在引入猪群前应彻底消毒, 程序为:清扫杂物、粪尿,用高压水管冲洗墙壁、地面及栏架。 水冲洗干燥后可用0.3%的过氧乙酸或2-3%的火碱溶液喷雾消毒。 对于封闭舍可随后关闭门窗及出风筒,用甲醛和高锰酸钾熏蒸消毒24小时(甲醛30毫升/立方米,高锰酸钾15克/立方米,加水15毫升/立方米)。 熏蒸时先将甲醛称好放入容器内(按猪舍面积均匀放开)。最后放入高锰酸钾,放高锰酸钾时动作要快,以免溶液溢出,烧伤皮肤。 并迅速离开现场,封闭门窗。 5、猪场过道及运动场每周可用2%的火碱溶液或1:800的百毒杀消毒一次, 饲养用具(如饲槽)必要时每周刷洗一次,同时可用0.1%的新洁尔灭消毒。 6、母猪进入产房前,将产房彻底冲洗干净,干燥后再用消毒药喷雾消毒。 母猪进入产房前,全身冲洗干净,经过消毒、驱除体表寄生虫后再上产床。母猪分娩前用0.1%的高锰酸钾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后再用消毒药布擦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并及时清理胎衣和产房。 7、作好配种时的卫生消毒工作。 8、作好接产时的卫生消毒工作。

9、作好经常性的环境消毒、带猪消毒,消毒剂应按性质经常更换。 猪场卫生防疫制度 为了搞好猪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养猪生产的顺利进行,向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的种猪或商品猪。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 的原则。杜绝疫病的发生。现制定以下《猪场卫生防疫制度》请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严格执行。 1、猪场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包括养猪生产线、出猪台、解剖室、 流水线走廊、污水处理区等。非生产区包括办室、食堂、宿舍等。 2、非生产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确有需要者必须经专长或主管兽医批准并经严格消毒后,在场内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只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 3、生活区防疫制度 ①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入场时均应通过消毒门岗,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②每月初对生活区及其环境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灭鼠、灭蚊蝇; ③任何人不得从外面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入场,场内职工及家属不得在场内饲养禽兽…如狗、猫?; ④饲养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不得去屠宰场,其它猪场或屠宰户,养猪户…家?逗留; ⑤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二天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工作; ⑥搞好场内卫生及环境绿化工作。 4、车辆卫生防疫制度 ①运输饲料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②运输车辆出入生产区、隔离舍、出猪台要彻底消毒; ③上述车辆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人员一样更衣换鞋消毒。 5、购销猪防疫制度 ①从外地购进种猪,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离饲养观察40天,确认无病健康猪,经冲洗干净并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线?; ②出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方可出场,出售猪只只能单向流动,如质量不合格腿回时,要作淘汰处理,不得返回生产线;

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海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南 (试行)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OO八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1.定义和术语 (1) 2.技术原则 (2) 3.选址要求 (2) 4.养殖场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 (3) 5.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 (3) 5.1水肥还田模式 (3) 5.2能源生态模式 (4) 5.3能源环保模式 (6) 5.4治理达标模式 (8) 6.附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与参数 (11) 前言

为做好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侧重对规模化养猪场(小区)的选址、总体布局与清粪、防渗工艺、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理模式等提出指导性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其它畜禽养殖场(小区)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指南由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1 定义和术语 1.1规模化养猪场,是指某一核定地点或区域内建设的年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养猪场。 1.2规模化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建设、具备规模、管理规范的畜禽饲养专一区域。 1.3畜禽粪污 养殖场(小区)废水和固体粪污的总称。 1.4畜禽养殖场(小区)废水 由尿液、残余粪便或全部粪便和饲料残渣(不同清粪方式)、冲洗水及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构成,其中冲冼水占绝大部分。 1.5固体粪污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和废饲料等固体废物。 1.6干法清粪工艺 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及冲冼水则从下水道排出。 1.7水冲粪工艺 粪尿污水混合进入漏缝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沟端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8水泡粪工艺 在畜禽舍内的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星期),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 1.9好氧堆肥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对废物进行发酵作用的堆肥方法。 1.10无害化处理 指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畜禽粪便中病原菌和寄生虫的过程。

商品猪场免疫程序12页word

商品猪场免疫程序 程序适合于50头以上的防治母猪群的猪场。猪场在执行本程序时必须进行免疫同步操作。猪场在进行程序操作中如需加防其它疾病必须进行调整。另外猪场药物预防也需和程序配套使用。 一、预防疾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链球菌、大肠杆菌、伪狂犬、传染性胃肠炎、轮状病毒、细小病毒、乙型脑炎、萎缩性鼻炎、口蹄疫、繁殖呼吸综合征。 二、使用疫苗:猪瘟兔化弱毒活疫苗、丹毒、肺疫二联活疫苗、链球菌多价油剂灭活苗、口蹄疫O型油剂灭活苗、大肠杆菌七价苗、萎缩性鼻炎油剂灭活苗、繁殖呼吸综合症征油剂灭活苗、伪狂犬基因工程缺失油剂灭活苗、细小病毒、乙脑二联油剂灭活苗、传染性胃肠炎、轮状病毒二联活苗。 三、种公猪免疫: 1、每年春秋两季用猪瘟疫苗免疫两次,4头份/头。 2、每年春秋两季用猪丹毒、肺疫二联苗免疫两次,2头份/头。 3、每年春秋两季用链球菌疫苗免疫两次,2头份/头。 4、伪狂犬疫苗每年免疫两次,1头份/头。 5、细小病毒、乙脑二联苗每年免疫一次,后备公猪配种前间隔10—15免疫两次,1头份/头。 6、萎缩性鼻炎疫苗每年,1头份/头。 7、传染性胃肠炎、轮状病毒二联苗每年十月和次年一月各免疫一次。1头份/头。

8、繁殖呼吸综合征疫苗每年免疫两次,1头份/头。 9、口蹄疫苗每年免疫四次。1头份/头。 四、种母猪免疫: 1、猪瘟疫苗产后7天到断奶前注射一次,5头份/头。 2、丹毒、肺疫二联苗每年春秋两季各免疫一次,2头份/头。 3、链球菌疫苗每年春秋两季各免疫一次,2头份/头。 4、伪狂犬疫苗每年免疫一次,产前十五天加强一次,1头份/头。 5、细小病毒、乙脑二联苗每年四月免疫一次,后备母猪在配种前间隔十天免疫两次,1头份/头。 6、萎缩性鼻炎疫苗产前三十天免疫一次,1头份/头。 7、传染性胃肠炎、轮状病毒二联苗在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期间的母猪于产前十天免疫一次,并在十月和次年的正月各免疫一次,1头份/头。 8、口蹄疫疫苗每年四次免疫注射,1头份/头。 9、大肠杆菌七价苗母猪产前21天免疫一次,2头份/头。 10、繁殖呼吸综合征疫苗产后七天到配种前与猪瘟间隔五天免疫一次,1头份每头。 五、商品猪免疫: 1、猪瘟疫苗,乳猪吃奶前45分钟超前免疫。2头份/头。45日龄二免,5头份/头。 2、链球菌疫苗,15—35日龄首免,70—100日龄二免,2头份/头。 3、萎缩性鼻炎疫苗,28日龄免疫,2头份/头。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认定详细介绍

XX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认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管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XX市农业局种、养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XX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认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市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第三条经认定挂牌的规模养殖场(户)优先享有各级畜牧项目扶持及技术咨询等优惠政策,在年度畜牧生产项目中优先安排。 第二章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类型及标准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分为四类:带动型养殖企业、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五条认定标准 带动型养殖企业:在XX市辖区内,集中带动养殖农户30户以上,养殖户常年出栏商品肉鸡50万羽;商品猪、肉兔10000头(只);肉牛、肉羊500头以上;或存栏蛋禽5万羽、能繁母猪500头、奶牛500头、能繁母牛500头、母羊500(只)、母兔1500只以上的合法养殖企业。 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具备规范的养殖场所,常年出栏商品肉禽10万羽、商品猪4000头、肉兔5000只、肉牛、肉羊300头(只)以上;或存栏蛋禽2万羽、种禽1万套、能繁母猪200头、奶牛300头,能繁母牛50头,母羊100(只)、母兔200只以上的合法养殖

企业。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具备规范的养殖场所,常年出栏商品肉禽1万羽、商品猪100头、肉兔500头(只)、肉牛、肉羊30头以上;或存栏蛋禽0.3万羽、母兔50只、能繁母猪20头、能繁母牛、母羊20头(只)以上的合法规模养殖场(户)。 养殖专业合作社:参与合作社养殖农户需达10户以上,具备规范的养殖场所,常年出栏商品肉禽10万羽、商品猪4000头、肉兔5000头(只)、肉牛、肉羊300头以上;或存栏蛋禽3万羽、能繁母猪500头、奶牛500头,能繁母牛200头,母羊200(只)、母兔500只以上的合法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特种养殖企业或养殖场(户)参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认定标准执行。 第三章认定 第七条认定机构 XX市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认定机构为XX市畜牧站 第八条认定材料 符合第四条认定标准的养殖场(户)根据本场实际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养殖企业:认定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及环保手续,带动型企业应附由县级业务部门出具的带动农户明细表及相关证明。 规模养殖场(户):认定申请书、畜禽养殖代码和县级业务部门的养殖证明材料; 养殖专业合作社:认定申请书、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

鸡免疫程序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 ?初免:雏鸡7-14日龄,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二免:初免后3-4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加强免疫: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 ?7-10日龄:用禽流感或禽流感-新城疫二联灭活苗免疫一次即可。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初免: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二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1)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2)肉鹅 ?初免: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初次免疫。 ?加强免疫:第一次免疫后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6、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或参考鸡的免疫程序,剂量根据体重进行适当调整。 ?7、调运家禽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禽或其他非屠宰家禽,要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禽流感强化免疫。 ?8、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易感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县的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对发生或检出禽流感变异毒株地区及毗邻地区的家禽,用相应禽流感变异毒株疫苗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二)常用疫苗选择及使用 ?1、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1株) ?(1)主要成分与含量本疫苗含有灭活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N1亚型,Re-1株。灭活前鸡胚液(HA)效价≧8log2。为乳白旬乳状液。在2-8℃,有效期为12个月。 ?(2)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H5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鸡、鸭、鹅的禽流感。接种后14日产生免疫力,鸡免疫期为6个月;鸭、鹅首免后3周,加强接种一次,免疫期为4个月。 ?(3)用法与用量 ?颈背部皮下或胸部肌肉注射。2-5周龄鸡,每只0.3毫升;5周龄以上鸡,每只0.5毫升;2-5周龄鸭、鹅,每只0.5毫升;5周龄以上鸭,每只1.0毫升;5周龄以上鹅,每只1.5毫升。 ?(4)注意事项 ?禽流感病毒感染的鸡或健康状况异常的鸡,禁止注射本疫苗。 ?使用前应先使疫苗达到室温并充分摇匀。 ?疫苗开启后,限24小时内用完。 ?用过的空疫苗瓶或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等,均应经消毒后废弃,不可乱扔。 ?2、重组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H5N1亚型,Re-1、Re-4株) ?(1)主要成分与含量本疫苗中含有灭活的重组禽流感病毒H5N1亚型Re-1、Re-4株。灭活前鸡胚液血凝(HA)效价≥8log2。为乳白色乳状液,在2-8℃,有效期为12个月。 ?(2)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H5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鸡、鸭、鹅的禽流感。接种后14日产生免疫力,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有效促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做好全镇水污染防治迎查工作,根据我镇畜禽规模养殖场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和控制畜禽排泄物的排放量为抓手,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畜牧业为方向,结合我镇实际,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的清洁化生产和生态化养殖技术,按照农牧结合“能源生态型”治理模式,推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低成本”的治理方式,充分利用农田、果园、林地就近消纳,达到粪尿污水的“零排放”,促进种养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猪500头以上、肉鸡3万羽以上、蛋鸡(鸭)1.5万羽以上、牛100头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本项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就是对上述养殖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污染治理并基本实现固液污染物零排放。

二、设计依据 (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三)《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 (五)《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三、工艺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工艺流程 1、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污水)→格栅→ 酸化池→厌氧发酵池→沼气(用于烧饭、照明、淋浴、猪舍保温等)→沼渣(沼液)→农作物(果园、林地、花卉、蔬菜)及养鱼等综合利用。 2、畜禽排泄物→发酵床→粪尿分解发酵→有机肥 (二)具体要求 1、建造干粪堆积场。做到干湿分离,干化清粪,集中堆积发酵,达到污物减量化的要求。根据各场的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容积不少于20立方米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2、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收集、污水布设暗沟输送系统,达到场内污水与

规模化猪场参考免疫程序

规模化猪场参考免疫程序和药物防治程序现代化养殖业,都具有一定的规模,采取集约化生产的形式,为了提高畜禽对特定疫病的特异性免疫力,必须搞好免疫接种。免疫接种不仅需要质量优良的疫苗、正确的接种方法和熟练的技术,还需要一个合理的免疫程序,才能充分发挥各种疫苗应有的免疫效果。一个地区、一个猪场可能发生多种传染病,而可以用来预防这些传染病的疫苗又不尽相同,免疫期长短也不一,因此需要根据各种疫苗的免疫特性合理地制定预防接种的次数和间隔时间,这就是所谓的免疫程序。 疫苗的免疫程序在各个猪场、各种不同用途的猪群、各种不同饲养方式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相同的。要达到免疫程序和实施方案的合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程序。 (1) 应考虑各个不同品种猪群间的免疫基础,即种猪群的免疫状况决定了幼龄猪群的母源抗体的水平,从而决定了疫苗首次免疫的日龄。 (2) 应考虑各种不同用途品种间的差异,对于种猪等饲养周期较长的猪,其免疫程序应综合考虑系统免疫,而且各种疫苗的免疫接种时间尽可能安排在配种前全部结束。 (3) 应考虑本地区内发生疫病的种类、流行情况。一般情况下,常发病、多发病而且有疫苗可预防的应重点安排,而本地从未发生过的疫病,即使有疫苗,也应慎重使用。 (4) 应考虑本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环境控制的程度。管理制度严格,各种防疫措施有力,环境控制得较好,各种疫源入侵的机会相对减少,即属于相对安全区域; 反之,管理松散,防疫制度名存实亡,各种疫病经常发生,则属于多发病区域。这两种不同区域的免疫程序和疫苗种类的选择是根本不同的。 (5) 应考虑选用疫苗的免疫特性,产生免疫力的时间,免疫期的长短。各种疫苗的免疫期及产生免疫力的时间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应首先选用毒力弱的疫苗作基础免疫,然后再用毒力稍强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6) 为使免疫更合理、更科学化,并通过实际的免疫效果检验免疫程序,应考虑建立免疫监测制度,根据免疫监测修正免疫程序,使猪场免疫更科学、更合理。 (7) 猪场可能发生的疫病种类很多,有些病已研制出有效的疫苗,还有不少病尚无疫苗可用,有些病虽有疫苗但实际应用还有问题。群体化学预防和治疗是防疫的一个较新途径,某些疫病在一定条件下采用此种方法可以收到显著的效果。 免疫程序和药物预防程序的制定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能作硬性统一规定。由于各猪场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单位相应猪群的免疫程序和药物防治程序还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下面介绍几种免疫程序。 (一)头胎母猪 1. 6月龄: (1) 驱内外寄生虫(伊维菌素或阿维菌素)。 (2) 可将健康经产母猪与后备母猪混养一段时间,同时让公猪隔栏互相接触。猪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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