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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精品资料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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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医院肾内透析中心 2010版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病历档案分为四部分

一、病人一般情况登记

二、每次透析记录包括异常查体发现透析中不良反应及相应处理透析用药如EPO等。

三、每月化验检查结果及相应用药调整特殊并发症的处理等。

四、利用透析登记网络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五、

1. 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 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

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 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 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 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北京xx医院肾内透析中心 2010版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

7. 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 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 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10.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150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1300。

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客观、真实、完整依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在我院门急诊就诊必须建立门急诊病历或保健卡册门急诊病历或保健卡册一律由患者自行保存需住院的患者应将其交所住科室与住院病历一同保存出院时主管医师应在门急诊病历上写清住院期间及出院时情况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交患者保存。

在我院就诊患者的各种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按规定粘贴在门急诊病历保健卡册及住院病历中。

在我院就诊建立的门急诊病历保健卡册仅限于患者本人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并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抢夺、窃取病历。

患者住院由本院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住院病历

并由所在科室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隐匿销毁抢夺窃取丢失病历否则按医院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北京xx医院肾内透析中心 2010版在患者出院24小时内科主任审查病历并签名送交住院结帐处与结帐处办理病历交接手续病案次日在结帐处收取病历审查合格后按序整理装订成册后计算机输入按号排列上架存档。

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患者或其代理人需查阅或复印病历时持规定的相关证件再医教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病案室调阅及复印病历。

本院医师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经医教科审批后在病案室查阅查阅后立即归还不得带出病案室。

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案室可提供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统一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历交接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 / 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 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 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 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 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 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 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交管期阴: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 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 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 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保管期限: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保管方式、条件: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档案室环境要适 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 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 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 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第九条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精品文档

如何做好病历档案管理工作

黑龙江档案heilongjiang archives 2011年第3期总第186期 作为基层医院是评价和衡量医院技术管理方面的重要依据,是有关病人资料的汇总,是病人在医院诊断、治疗、护理、手术等过程中的记录。一方面,随着科技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医疗中的运用,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病历档案的内容和数量日益增加;另一方面,本单位临床、科研、教学和外单位保险、医疗纠纷、伤残鉴定等对病历档案利用频率越来越高,这些对病历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机械的病历档案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如何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病历档案信息管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近年来,我院从病历档案管理的制度、收集范围、病历档案质量管理、病历档案管理手段、服务方式、人员素质等方面改进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本文就此作一简要论述。 1.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制度。首先,由于病历档案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与病历的记录、保存、传递以及病历档案的档案建立、保管、查阅、复制利用相对应的可行性规章制度和有关提供服务的具体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由于目前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处于纸质病历档案管理和电子病历档案管理并存的过渡阶段,原有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已跟不上新的形势需要。因此要不断完善旧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制定适应新形势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如电子病历档案接收、数据保存、归档、安全利用制度等。其三,制定病历档案室主管、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落实、目标明确,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平时加强检查和督促,年底进行严格考核,充分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病历档案工作顺利完成。在时机成熟时,我们还设想在全院成立信息利用中心,把综合档案室、病历档案室、信息中心、图书室、设备档案、科研档案并在一起,加强对病历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 2.提升病历档案管理质量。首先,扩大病历档案收集范围。为了满足病历档案利用者的不同需求,扩大病历档案收集范围是做好病历档案利用工作的前提条件。我院自从2001年以来加大对各种病历档案资料的收集,病历档案收集范围扩大为出院病人的病历档案、急诊观察室病历档案、门诊血透室病历档案、家庭病房的病历档案、特殊病历档案(爱心病房和干部病历档案)五大类病历档案,此外还增设了电子病历档案类别。其次,提高病历档案质量。其三,提高病历档案质量是现代化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既要求临床科室把好病历档案在病房的质量关,也要求病历档案室把好病历档案入病历档案室质量关。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在集中统一管理下分级分专业负责,实施考核奖惩制度,从挂号、住院、收费处开始到门诊、急诊、住院科室,确保病案合格率,只有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输出无缺陷,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病历档案质量。在病历档案室里细化病历档案管理工作,成立病历档案收集组、整理组、利用组、保管组四大组,把每份病历档案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控制每个环节的质量,力争把差错降到最低。其四,健全病历档案的管理程序。病历档案的管理是指病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登记、归档和排列、编制索引的过程。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查收每一份病历,发现缺陷及时通知科室及时补充,按规定顺序整理编码、装订成册、编号排存、上架并确保病历档案完整;建立姓名索引、日期索引、疾病索引等索引工具;建立现案供应登记、借阅登记、科研教学病历档案阅览登记和入、出院病历档案登记等登记工具,便于查阅又确保万无一失。 3.推进病历档案管理信息化。选择高水平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条形码代替手工操作,改变原始的工作状态,进行病历档案的追踪管理,采用计算机光盘或缩微胶片来代替固定的或密集的病历档案架保护病历档案并可将部分信息送到工作台,使全院的医护人员在不出科室的情况下就可以查阅患者的住院动态和历史资料。尤其对于二次住院的患者,不再通过手工到病历档案室调阅病历,这样既方便了医护人员又减少医疗纠纷。另外,通过病历档案信息可以进行国内、国际信息交流、远程会诊等工作,为尽快实现轨迹病历档案管理打下基础。 4.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随着法制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患者、家属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医院用法律保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利,法律成为患者和医院保护自身利益的武器。病历档案从形成的那一刻起即具有法律依据作用,它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文件。因此,病历档案管理人员除了要严格执行病历档案管理条例外,还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结合医学心理学、医学人文学、医学伦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目前计算机在医疗卫生行业已广泛应用,已经从最初住院登记室建立住院患者基本情况、门急诊住院收费系统,发展到如今的临床科室医生书写病历档案、病历档案室收集、整理、保存病历档案,以及病人出院后的查阅、统计。这就要求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操作系统应用及应用程序(如文字处理系统、电子表格系统)、并具有较强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常见故障判断能力,进而掌握电子病历档案的管理流程。三是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病历档案工作涉及面广,知识更新快。病历档案工作人员仅有病历档案专业知识是不够的,还要熟悉掌握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需要不断地学习、补充、完善。在工作节奏逐渐加快的今天,很难在工作时间进行正规的教育,只能利用休息时间,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以总结、反思。这就要求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才能掌握病历档案管理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并应用到病历档案工作实践中。 (作者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 [责编:程韬] [工作指导] 如何做好病历档案管理工作 誚赵丹丹 輫輮 --

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oc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XX疾控中心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检验原始资料及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各种检验原始数据资料保存,再现整个检验过程,向客户提供准确、清晰、客观、明确的检验报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与检验相关的样品来源记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报告质量的管理。 三、职责 (一)检验所负责检验原始记录、检测数据录入,检验报告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适用时)。 (二)业务所室负责样品来源记录、样品送检记录、检验报告评价的编制、打印和校对。并负责现场检测报告(底稿) 的编制、打印校对和审核。 (三)质管科负责对检验报告书的审查、签章。并对所有与检验相关的记录、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四)授权签发人负责检验报告的签发。 (五)务业所室负责各类相应检验报告的发送及发送登记。 四、报告记录程序

(一)本中心检验报告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名称本中心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检验报告》; 2、本中心名称和地址; 3、检验报告的序号和每页编号及总页数; 4、委托人或受检企业的名称; 5、检测用样的名称、状况; 6、接收检测样品的日期和检验的日期; 7、所使用的标准或使用的非标准方法的明确叙述; 8、对检验报告的内容负责人员签字及签发的日期; 9、各项检测的数据应明确提出最终检测结果及国家标准规定值; 10、若为送检,应声明此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11、各种性质的检测报告,均使用中心统一的检验报告格式;(二)检验报告的工作流程 1、检测人员收到样品后应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范操作,一丝不苟地做好原始记录,正确无误地运算,及时地录入检测数据或者出据检测报告;检验结束后,应将记载过程和结果的原始记录交相应检测人员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差错,复核者应通知检测人改正,然后重新复核。检测人和复核人均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名。检验原始记录要求见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检验科质量管理手册-科室规章制

XXXXXXXXXXXXX 中医医院检验科 《质量管理手册》二○一八年一月

目录 科室规章制度 (3)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3)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3)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4)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4)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4)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5)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5) 九、仪器管理制度 (6)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6)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6)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7)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7)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7)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8)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8) 十八、检验师职责 (9) 十九、检验士职责 (10) 质量安全管理重点与指标 (11)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2) 检验科质量安全管理文件 (12) 检验工作制度 (12) 临床检验科质量管理规范 (16) 病理科临床科室联席会制度 (17) 检验科室间质评不合格的项目、分析处理、和改进措施 (17) 室内质量控制文件规范 (18) 检验科室内质控失控处理程序 (27) 检验项目的有关程序 (28) 检验科标本验收规定及对不合格标本处理程序 (32) 检验科质量管理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控制 (33) 特殊项目审批许可 (34) 开展医疗新技术、新技术准入制度 (34)

科室规章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病历室档案室工作制度

病历室、档案室岗位职责 一、病历室 1.在医教科和信息科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种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码、利用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二、档案室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管理水平。 2.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 3.科学管理室藏档案资料,负责室内档案资料的分类排列、编号、整理、装盒和立卷归档统计工作,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 4.确保档案室资料安全,保证不霉烂,不被虫、鼠咬,不潮湿,认真做好防火、防光、防盗工作。 5.接收移交档案必须认真核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6.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好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 7.凡是借出的案卷,要严格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负责催办归还。 8.对归还的档案当面查清,如有损坏、任意涂改、丢失、应及时追查责任,认真处理。

9.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局各股室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病历室工作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 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 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 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 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 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 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因病案不仅是医教科研的宝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 保险、复诊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为保障病案及时、完整、高质量地提供给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体会如下: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病案借阅实行登记本及机化管理制度, 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 借阅份数、用途、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最后管理人员输入微 机,进行双重管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 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签字同意或委托书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 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6.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044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适用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2、制度内容 2.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2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2.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4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5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2)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2.7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8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2.9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10公司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妥善永久保存,无条件向劳动者提供档案复印件,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资料; (5)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历次检测结果;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2.11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检验科设备管理制度

检验科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设备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2. 范围 适用于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修理、报废等。 3. 定义 设备管理是以设备为研究对象,追求设备综合效率,应用一系列理论、方法,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物质运动和价值运动进行全过程(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科学型管理。 4. 职责 4.1技术负责人提出设备的配置需求; 4.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设备的购置申请的提出、使用、日常维护、定期维 护。 4.3医院设备科负责设备的采购,组织设备的验收。 4.4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标识、建档,组织设备的检定、校准等。 4.5科主任负责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 5. 工作程序 5.1 设备的采购和验收 5.1.1设备的申购由科室提出,并到设备填写《医疗设备仪器购置申请表》, 在申请表上简述购置该设备在诊断、治疗上的意义, 及经济效益等,并 标明需要国产还是进口设备。 5.1.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验收制度》。 5.2设备档案管理

5.2.1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a)设备标识; b)制造商的名称、类型识别和序列号或其它唯一性的识别; c)制造商的联系 人、电话; d)设备到货日期和投入运行日期; e)当前的位置; f)接受时的状态(例如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g)制造商的说明书或其存放处; h)证实设备可以使用的设备性能记录; i)已执行及计划进行的维护; j)设备的损坏、故障、改动或修理; k)预计更换日期; h)各项中提到的性能记录应包括所有校准和/验证报告/证明的复印件。内容应 包括日期、时间、结果、调整、可接受性标准以及下次校准和/或验证的日期,适 当时,还应有在两次修/校准之间需进行的维护检查的次数等,可根据制造商的说 明来确立可接受准则、程序和进维护验证和/或校准的频次(适当时),以满足本要 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2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设备总表,在设备有变化时应予以更新。 5.2.3设备的唯一性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编号、责任人。 5.2.4对计量设备进行标志管理,用不同颜色的标志贴于设备的明显位置。 a) 合格证(绿色):用于检定、校准合格的设备,自校准合格的设备。 b) 准用证(黄色):用于部分功能或量程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而其他功能或量 程有不合格的多功能或多量程的设备或降级使用的设备。 c) 停用证(红色):用于检定或自校准不合格、损坏待修或报废的设备、停用的 设备。 5.3设备的使用

入住老人档案管理规定

入住老人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入住老人档案管理制度 1.必须为入住老人建立完备的档案,包括入院档案,健康档案、病历档案。 2.严格执行档案的分类、归档、立卷、保管、借阅等管理制度。 3.综合管理部负责文书档案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老人入院档案,医务室负责老人健康档案、病历档案。 4.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相关归口部门统一保管。 5.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打印或水笔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6.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相关要求借阅。 7.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维持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8.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使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9.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可保存复印件。 10.需要出院使用的档案,需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复印、外借,不准带入公共场所。 11.外来人员来查阅和抄录档案时,应严格履行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阅。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老人入院档案应做到一人一袋:包含: 《养老机构入住合同》 《老人入住登记表》

《养老机构管理制度》 《护理等级明确表》 《潜在风险告知书》 《老人入住申请表》 《入住评估表》 《健康状况陈述书》 《入住告知书》 《补充协议》 《非亲属合租表》 《老人入住房间物品登记表》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处理办法》 《入住老人体检报告》 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是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12.新入院老人的档案必须及时尽快完成,档案书写字迹清楚整洁,易于辨认。 13.老人入院档案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妥善保存。 14.老人健康档案、病历档案应做到一人一袋:必须包括医院出院小结;病历;住院记录;主要疾病记录;家属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和家庭地址。 15.老人健康档案、病历档案由医务室管理,妥善保存。

转诊患者病情和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一.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 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 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

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 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 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 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 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 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工程资料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广乐T2标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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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标准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 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一)、工作职责 各工区资料员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所在工区的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具体人员安排如下:一工区资料员:杨俊;二工区资料员:何可乐;三工区资料员:姚战。 资料分工(含纸质资料和电脑录入系统资料):自营部分资料由项目部相应工区部门负责完成;第一、二、三工区非自营部分资料由相应施工班组自行完成。 (二)、工程资料的具体范围 本项目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脑系统录入资料(业主提供系统软件)。纸质资料为手工填写;电脑录入资料由业主专人负责安装并培训。工程资料内容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往来文件、施工日志、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汇总、首件验收申请表、检验申请批复单、交工验收报告、中间交工证书、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施工技术总结以及图像资料(包括关键工程、隐蔽工程、业主领导、监理及项目领导现场检查、需要申请变更的工程等重点内容)等。(三)、检查频率 总部质检室负责检查工程资料工作的总体安排,质检副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质检室副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或两次现场资料抽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工程资料文件的归档,是否根据进度完成录入系统软件。 (四)、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 1、工程资料必须要跟施工进度统一完善。 2、工程资料内容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字迹清楚,图画整洁,

检验科制度及岗位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目录1检验科工作制度 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3、检验科查对制度 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5、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7、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9、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0、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1检验科登记制度 12、检验科卫生制度 13、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5、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6、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17、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8、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9、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20、检验科主任工作职责 21检验主任技师工作职责 22、检验副主任技师工作职责 23、检验主管技师工作职责 24、检验师职责 25、检验士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

整形美容医院病历档案建立及保管制度

****整形医院 病历档案建立及保管制度 为了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完整,规划病历的建立、存放、使用,延长其保管年限,特制订病历档案建立及保管制度。 一、病历档案保管制度 1、医院设置独立的病历档案室,档案室必须与其他工作用房分开,使用面积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并预留一定的空间。 2、库房内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符合防盗、防火、防鼠、防虫、防光、防尘、防湿、防高温等八防要求。 3、病历档案柜架结实、美观,排列整齐有序(可使用密集架),卷袋、封面、封底符合规范要求。 4、库房内禁止存放病历档案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房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 5、每日下班时检查门、窗、水、电等安全情况。保持档案室内清洁卫生。 6、设置专人管理病历档案的存放和调用,定期(每月一次)检查病历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 7、病历档案的存、取一律由专管人员办理,非病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接待参观、考察需经院领导批准。 二、病历档案编码制度 1、原则上每位顾客有且仅有唯一的一个档案编码,避免混淆。如遇顾客亲友要求与顾客共用同一档案编码时,以后缀字母进行区分。

2、病历档案编号以“首字母M+年月日+000”形式进行命名。 如顾客于2020年12月3日进行隆鼻手术,则其病历档案编号为M20201203001. 3、顾客跨科室再消费的情况,顾客使用既有病案号建立相应治疗科室的病案,并由对应治疗科室进行统一管理。 三、病历档案的保管 1.整形科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由医患双方签署的同意书等医疗文件由科室负责,由经治医师、护士、科主任整理签字后交护理部检查,确认无误后交病案室留档,由专人保管。 2.皮美科、无创科、私密科、纹绣科病历由档案室专人统一管理。 3.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将病历档案归档。 4.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归档病历,使用病历档案者,不得擅自拆、卸、涂改、破损、剪贴、损毁和复制病历档案。 5.病历管理部门与个人要妥善保管病历,严防病案遗失,如果因遗失病案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由遗失科室和病历专管员负责。 四、病历档案的调阅和借阅 1、除涉及对顾客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顾客的病历资料。 2、因科研、教学需要跨科查阅顾客的病案,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本科主任、病案所属科室主任签名后,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在病案室方可查阅。 3、公安、司法机关、保险机构因办理案件查阅病历资料的,查阅人必须出

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 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 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 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 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 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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