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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务资料(1)

名词解释
第一章
1.纸币:纸质货币是指用纸制作的货币
2.信用货币:信用货币和商品货币相对应,商品货币是足值货币,而信用货币是不值足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务,起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货币的购买价值,纸质货币,存款货币,电子货币都属于信用货币的范畴。
3.银行券: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以银行自身为债务人的纸质票证,也是一种纸质货币。
4.电子货币:是指处于电磁信号状态,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这种货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银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
5.足值货币:作为货币商品的各类实务和金、银、铜等金属的自身商品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相等。
6.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起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
7.交易媒体:在商品流通中,起媒介作用的货币,被称为交易媒介,马克思称其为流通手段。
8.货币制度:指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和管理等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9.货币单位:当货币作为计价单位为商品和劳务标价时,其自身也需要一个可以比较不同货币数量的单位。
10.主币辅币:主币又称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在金融货币制度下,主币是指用法律规定的金属币材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经国家造币厂铸造的货币,如银本位制度下铸造的银币,金本位制度下铸造的金币;
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1个货币单位以上的现钞也被成为主币。
辅币:是指1个货币单位一下的小面额货币,其面值多为货币单位的1%、2%、5%、10%、20%、50%、几种,如我国人民币的1分、2分、5分、1角、2角、5角等,主要用于商品交易不足1个货币单位的小额货币支付。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辅币多由贱金属铸造,是一种不足值的货币。
11.自由铸造:公民用权把法定的金属币材送到国家造币厂,由造币厂带为铸造成金属货币;公民也有权把铸币融化,还原为金属条块。国家造币厂在替公民铸造货币时只收取很少的费用,甚至不受费用。经造币厂铸造货币保证了流通中金属主币的质量
12.无限法偿:是指发露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收。也就是说,无限法偿具有法律规定的无限制偿付能力。
13.有限法偿:指在一次支付行为中,超过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在法定限额内,拒收则不受法律保护。辅币通常为有限法偿货币。
14.金本位制:国家规定黄金为货币材料,那么这种货币制度就成为金本位制。
15.金银复本位制:政府明确规定金、银为

法定币材,这种货币制度被成为金银复本位制。
16.布雷顿森林体系:1944年7月,44个国家的300多位代表出席了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城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确立了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17.牙买加体系:1976年4月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就浮动汇率体系提出原则性的安排,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于是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了一个信的阶段。
第二章
1.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信用工具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互通有无。
2.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相互融通。
3.信用风险:指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还债务本息而出现违约的可能性。
4.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中被广泛使用的表明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商业票据的使用通常以一国颁布的票据法为保证。商业票据一经生效,商业信用活动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成为受商业票据类容约束的票据关系人,各自否认权利和义务随之确定。
5.商业本票:是一种承诺式票据,通常是由债务人签发给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吴条件支付款项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债务证书。商业本票一经签发即可生效,无须承兑手续。
6.商业汇票:是一种命令式票据,通常是商业信用活动中的卖方对买或买方委托的付款银行签发,要求卖方于规定日期支付货款。
7.票据背书:票据签发后,票据持有人可以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对票据进行背书转让。所谓的背书,就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要在票据背面签章并作日期记载,表明对票据的转让负责。
8.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通过向商业银行转让票据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其实质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将票据卖给商业银行,从而提前收回垫付山歌信用活动中的资金。
9.票据抵押:指持票人将商业票据作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行为。票据抵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票据未到期的期限。
10.银行信用: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银行信用是伴随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的产生,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转起来的。
11.国家信用:是以政府作为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信用。
12.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或筹借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根据期限不同,国债可被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1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主体是地方政府,也被称为市政债券。市政债券有两种: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前者没有特定的资产来源为该债券提供担保,地方政府许诺利用各种可能的收入

来源,如税收、行政规费等清偿债券。
14.消费费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
15.赊销:是工商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以商品赊销的方式提供的方式提供的短期信用。即工商企业以延期付款的方式销售商品,到期后消费者一次付清贷款。
16.消费信贷: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方式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贷款。消费贷款的期限一般比较长,最长可达20至30年。
第三章
1.货币时间价值:是指等同金额的货币其现在的价值要大于其未来的价值。利息是货币时间价值的体现。
2.收益资本化:利息转化为收益的一般形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将任何有收益的食物通过收益与利率的对比倒算出该事物相当于多大的资本金额,这便是手i的资本化。
3.单利计算法:是指只按本金计算利息,而不将已取得的利息额加入本金再算利息。计算公式:C=P*R*N其中,c为利息,p为本金,r为利率,n为年限。
4.复利计算法:是把定期结算的利息加入本金,逐期滚动计算。
5.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
6.无风险利率:是指这种利率仅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即仅反映市场中资金的供求关系,不包含对任何风险因素的补偿。
第四章
1.自由外汇:是指无需货币发行国货币管理当局批准,就可以随时兑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或者向第三国办理支付的外汇,美元、欧元、日元、瑞士发廊、港元等都是自由汇率。
2.汇率:汇率又称汇价、外汇行市或外汇牌价,是一国货币折算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一国货币相对于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3.基准汇率:由于外国货币种类繁多,一国货币当局通常无法制定本国货币与没一种外国货币之间的汇率水平,因此,各国往往会选定一种或几种外国货币作为关键货币,制定各关键货币与本国货币的兑换比率。
4.套算汇率:又称交叉汇率,是根据本国基准汇率套算出本国货币对国际金融市场上其他货币的汇率,或套算出其他外币之间的汇率。
5.即期汇率:一般的外汇交易是在买卖双方成交后的当日或2个营业日内进行外汇交割,这种即期外汇交易所使用的汇率就是即期汇率,也叫现汇汇率。
6.远期汇率:是在未来一定时期进行外环交割,而事先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达成协议的汇率。
7.名义汇率:外汇市场上公布的汇率通常都是名义汇率,没有剔除物价的因素。
8.实际汇率:是名义汇率用两国的价格水平调准后的汇率。实际汇率等于名义汇率用外国与本国价格水平之比

调准后的值,公式为:实际汇率=名义汇率*(外国价格指数/本国价格指数)。
9.有效汇率:是指某种加权平均汇率,它死一种货币与其他多种货币双边汇率的加权平均数。
10.购买力评价理论:是第一次茴界大战之后最有影响力的汇率决定理论之一。该理论的基本思想:人民之所以需要其他国家的货币,是因为这些货币在其发行过具有购买力商品的服务能力,这样,两国货币的兑换比率就主要应该有两国货币的够买力之比决定。
第五章
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用以证明其股东身份和权益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2.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等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3.政府债券: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它以政府的信誉作保证,因而通常无需抵押品,其风险在各种债券中是最低的,利率水平也低于金融和企业债券。
4.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美、英等欧美国家,金融记过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则单独归类为金融债券。
5.公司债券:又被成为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6.可转换债券: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起的期限内按预先确定的比例将债券转换为改公司普通股的选举权。
7.流动性:是指金融工具的变现能力,即转变为现实购买力货币的能力。
8.风险性:是指购买力金融工具的本金和预定收益遭受损失可能性的大小。
9.场内交易方式:也叫交易所交易方式。交易所由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建立,为金融工具的集中交易济公固定场所个有关设施,制定各项规则,监督市场交易活动,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10.场外交易方式:是相对于交易所方式而言的,凡是在交易所之外的交易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最早主要是在各金融机构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方式。场外交易方式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交易主要通过电讯手段完成。
11.发行市场:又称一级或初级市场,是票据和证券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的场所。
12.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对已发行金融工具初次发行的场所。
13.现货交易:也称即期交易场所,是指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成交协议后,在1至3日内立即进行付款交割的市场。
14.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交易所的市场,一般指交易所市场。
15.无形市场:是对交易所外进行的金融交易

的统称,它的交易一般通过现代化的电讯工具在各金融机构、证券商及投资者之间进行。
第六章
1.货币市场: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2.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资助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五担保、批发性利率。
3.逆回购协议:是证券的买人放在获得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卖方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证券的买方按约定的价格在将其购入的证券如数返回。
4.国库券:是国家政府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债券。
5.货币市场基金:是集合众多小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
6.转贴现:如果在此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贴现银行也出现了融资需求则贴现银行可以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让。转让给其他商业银行。
7.再贴现:是如果在此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贴现银行也出现可融资需求,则贴现银行可以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让。转让给中央银行,叫在贴现。
8.一级交易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可以直接向国库券发行部门承销和投标国库券的交易商团体,一般包括资金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9.商业票据:是一种由企业开具,五担保、可流通、期限短的债务性融资本票。
12.银行汇兑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事事项,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给汇票持有人
并在汇票上签名盖章的票据行为。如果是银行在汇票上签名盖章,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承担最后付款责任,则此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是货币市场中的重要金融工具。
13.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1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有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流通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
第七章
1.资本市场:是以短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的金融工具为媒体进行中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2.长期债券市场:是债券发行、流通市场的统称,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做成部分。
3.公募发行:是由承销团将债券销售给不特定的投资者的发行方式。
4.私募发行:又称定向发行或私下发行,即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私募发行有时不需要承销商参与,由债券发行人与某些机构投资者直接接触,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具体事物。
5.名义收益率:债券的票面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利益与票面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名义收益率=票面收益率/票

面金额*100%。
6.现实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收益与当期市场价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名义收益率/当期市场价格*100%。
7.持有期收益:考虑资本利得与利失的收益率是持有期收益。
8.到期收益率:是采用复利法计算的以当期市场价格买入债券持有到债券到期能够获得的收益率,是衡量债券收益率最重要的指标。
9.系统性风险:是指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10.非系统性风险:是指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
11.竞争交易制度:也称位图驱动制度,,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通过各自的经纪商送到交易中心,又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
12.现金流贴现法:从股票内在价值定义出发演绎出来的一种评估方法:既然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未来取得投资收益,那么,未来可能形成收益的就在本质上决定了股票内在价值的高低。
13.市盈率:是股票的每股盈利的比率,公式为:市盈率=每股市价/每股盈利。
14.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股票的卖方或买方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而尽享的股票买卖。
15.股票价格指数:是反应不同十点上股价变动的相对指标。通常是将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选定的即期价格相比,并将两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数值,即为报告期的股价指数。
16.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作合的方式进行证券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17.ETF:是指数型基金中的一个品牌,是exchangetradedfund的英文缩写,直译为交易所基金,国内一般译为交易性开放式指数基金。
18.LOP:是英文listedopenendedfund的缩写,意为上市型开放型基金;它是开放式基金中的一个类型,该类型的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制定网点申够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19.FOF:是英文fundoffund的缩写,意为基金中的基金,是金融机构推出的一种理财产品合组合。它投资于各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调准和优化基金组合,力争使基金组合能达到一个有效的配置。
20.基金资产净值:也称为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某一时点上基金资产的总市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代表了基金持有人的权益。
21.申购: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22.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投资者把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规定的价格卖给

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过程,是与申购相对应的反向操作过程。
第八章
1.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性金融工具相对应,是指在一定的基础性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表现为一些合约,其价值由作为标的物的基础性金融工具的价格决定。
2.远期利率协议:是交易双方承诺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按双方协议利率接待一笔确定金额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3.盯视交易:在交易之前都必须在经纪公司开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在交易前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叫初始保证金。在每天交易结束时,保证金账户都熬根据期货价格的升跌而进行调整,以反映交易者的浮动盈亏。
4.外汇期货:又称货币期货,是以外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是金融期货中出现最早的品种。没一份外汇期货的自唱标的物是一定数量的该种货币。
5.利率期货:是继外汇期货之后产生的又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其标的物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光的某种金融工具,即各种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
6.金融期权:是指赋予其购买方在固定期限内
按买卖双方的约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
7.看涨期权。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刻以执行价格卖给期权卖方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限合约。
8.看跌期权:也称卖权,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再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以执行价格卖给期权卖方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
9.欧式期权:是只允许期权的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行权的期权合约。
10.美式期权:允许期权的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执行期权合约。
11.金融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利用鸽子筹集机会的相对优势,以商定的田间将不同币种或不同利息的资产或负债在约定的期限内互相交换,以避免将来汇率和利率变动的风险,获取常规筹资方法难以得到的币种或较低的利息,实现筹资成降低的一种交易活动。
12.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对两笔币种与金额相同,期限一样但付息方法不同的资金进行互相交换利率的一种预约业务。
13.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互换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币种不同的两笔资金及利息的业务。
第九章
1.管理性金融机构: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主要有中央银行、金融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等。
2.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追求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包挎商业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公司等。
3.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贯彻落实政府的经济政策,如开发银行、农业银行等。
4.中央银行:是指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
5.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或出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务领域从事银行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6.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在城市中按一定社区范围,由城市居民和法人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
7.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有农民或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几种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9.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按受客户委托,带个户管理、经营、处置财产。
10.财务公司: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打醒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出资组建,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银机构。国外的财务公司以为企业集团服务为重点,但并不限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一般不能吸收存款,主要通过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和唉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资,资产业务以发放消费信贷为主。
11.金融租赁公司: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其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2.汽车金融:是我国加入世界世界组织后,为履行开放汽车消费信贷的承诺而新设立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1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为了协调国际间的货币政策和金融关系,加强货币合作而建立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于1945年12月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
14.世界银行:又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1945年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时成立的国际金融机构与1946年6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
15.国际清算银行: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和若干个大商业银行合办的国际金融机构,成立于1930年5月17日,总部设在瑞士巴赛尔。
第九章
1.商业银行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的资金或货币。存款人可以随时或按照约定时间只去存款,商业银行需要按约定支付利息或提供相应的服务,吸收款项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找那个要象征之一。
2.结构性存款: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通

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3.次级金融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这类债券的期限比较长,一般为10年,最低不低于5年,所筹集到的资金可以按照规定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
4.混合资本债券:和次级金融债券一样,发行混合资本债券所筹集到的基金也可以按规定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同的是,混合资本债券的清偿顺序位于次级金融债券之后,且日期限更长,一般不低于15年。
5.现金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
6.外表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能影响银行氮气损益的业务。
7.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租赁物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的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
8.信托:依据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9.经济资本:是指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计算出来的,银行需要保佑的最低资本量。它用于衡量和防御银行实际承担的非预期损益,是防止银行倒闭的最后防线。由于它直接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挂钩,所以,也称风险资本。
10.流动性风险:忧郁流动性不足给经济主体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的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经济主体的筹资成本上升或资产价值缩水,极端情况下会诱发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破产。
第十一章
1.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为传统与基础的业务,它是指投资银行帮助证券发行人就是发行证券进行策划,并将公开发行否认证券出售给投资者以筹集到发行所需资金的业务活动。
2.兼并、收购:兼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实体形成新经济单位的交易活动。收购是指两家公司进行产权交易,由一家公司获得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打到控制该国的交易活动。
3.财务顾问: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

见。
4.资产管理:为了满足这样的市场需求,投资银行开办资产管理业务,以受托人的身份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资产委托管理的协议,为委托人的资产提供理财服务。依靠其专业能力委托人控制风险,获取投是哦亿,从而委托实现资产的增值。在典型的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银行和客户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即收人之托。代人理财。
5.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资,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
6.最大诚信原则:即通过所说的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保险活动更是建立在最大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当事人诚信要求程度远比一般民事活动要求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
7.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种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其将自身原来承担的特定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承担,当保险活动更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因遭受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近因原则:是指引发保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在保险事故发生过程中起着主导或支配作用的因素。
9.财产保险:我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把财产保险业务的范围规定为“包括财产损益损失,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10.人身保险:是一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保险。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可以区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1.再保险:根据我国的《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再保险的定义为:”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12.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经过特别合同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
第十二章
1.货币需求:界定为在一定的资源制约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运行对执行交易媒介和资产职能的货币产生的需求。
2.名义货币需求:是指个人、家庭、企业等经济主体或整个社会在一定时点所实际持有的货币数量,通常用M表示。
3.实际货币需求:是指名义货币数量在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之后的货币余额,它等于名义货币需求除以物价水平,即M/P.
4.流动性陷阱: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水平降低到不能再低时,人们就会产生利率上升从而债券价格下跌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变得无限大,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供给,都会被人们以货币形式储藏起来。
5.永恒收入:是指一个在比较长时期内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预期会得到的收入的加权平

均数,它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6.原始存款:是指商业银行接受的客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存款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而形成的准备金存款。
7.派生存款:是指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由商业在行等金融机构必须将其吸收存款总的一定比例存入中央银行,这一比例被成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9.现金漏损率:漏出银行体系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总额的比率被成为现金漏损率,它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一样,与存款派生乘数呈反方变动,成为影响商业银行派生能力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10.货币数乘:是指货币供给两对基础的倍数关系,即基础货币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增加或减少的倍数。
11.侠义货币:由通货加上私人部门的活期存款构成。忧郁活期存款可以随时签发支票进行购买与支付,所以其流动性仅次于现金。大部分国家将这一层次的货币简称为M,又叫侠义货币。
12.准货币: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等。准币本身不能直接用来购买,但在经过一定的程序之后就能转化为现实的购买力,故又称之为”亚货币“或”近似货币“。
第十三章
1.国际收支:是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全部交易的货币价值记录,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
2.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一种按复试本记账原理编制的统计表,统计记录一国一定时期的国际收支状况,是各国制定合理的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储备资产、净误差与遗漏四个主要项目。
3.经常账户:也称经常项目,反映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实际资源的转移,是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包括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四个明细项目。
4.资本和金融账户:包括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两大项和金融项目两大项,反映一国居民和非居民间的资产或金融资产的转移。(1)资本项目。反映资产在居民之间的转移,包括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购或出售两项。(2)金融项目。反映了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由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借贷等经济交易引起的外汇收支变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是金融项目的三个明细项目。
5.储备资产:是指一国政府持有,并可随时对外金融资产,又称为官方储备或国际储备,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外汇资产和其他债权。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我们通过所称的CPI,又称零售物价指数,它是一种用来测量各个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

务项目价格平均变化程度的指数。
第十四章
1.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属于长期性政策目标,中央银行要想实现诸如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等货币最终目标,需要借住于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
2.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在金融市场上卖出或买进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用以改变商业英航等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进而影响货币供给量和利率,实现和货币政策目标的一种政策工具。
3,再贴现政策: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以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央进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4.消费者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等额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用以影响消费者支付能力的货币需求。
5.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有关证券的各种贷款和信用交易的保证金比率进行限制,并随时根据证券市场的状况加以调准,目的在于控制金融市场的交易总量,抑制过度的投机。
6.道义劝告: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通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告、指示或与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举行面谈的方式,以影响其放款的数量和投资的方向,从而达到控制和调节信用的目的。
7.窗口指导:是指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的动向,规定商业银行每季度贷款的增减额,并要求其执行,如果商业银行不按规矩的增减额对产业部门贷款,中央银行可削减向改银行贷款的额度,甚至采取停止提供信用等制裁措施。
8.货币政策时滞:是指从货币政策制定到最终影响各经济变量、实现政策目标所经过的时间。
9.内部时滞:是指中央银行从认识制定货币政策的必要性,到研究政策措施和采取实际行动所耗费的时间,也就是中央银行内部认识、讨论、决策的时间。
10.外部时滞:是指中央银行从中央银行采取行动到行动对政策目标产生影响所经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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