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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

专项规划及设计方案

第一章城市概况

第二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照明现状

二、景观照明现状

第三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范围

三、规划期限

四、规划目标

五、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四章城市功能照明

一、城市功能照明的概念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原则

五、照明分级

六、照明亮(照)度要求

七、光色(色温)要求

八、光源、灯具选择、布灯方式

第五章城市景观照明

一、城市景观功能照明的概念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原则

五、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布局

六、城市景观照明片区规划

七、城市景观照明等级规划及各层次夜景设计相关要素

八、城市景观照明亮度规划

九、城市景观照明灯光色彩规划

第六章城市照明供配电及控制规划

一、城市照明供配电原则

二、供配电系统方案设计

三、城市照明控制

第七章城市照明建设项目进程规划

一、近期建设规划

二、中期建设规划

三、远期发展引导

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

一、政策措施

二、行政措施

三、管理措施

四、经济措施

第九章重要地段照明规划设计

第一章城市概况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市域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80万,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山水文化名城,全国唯一的中国文房四宝之乡。城市东连天目,西连九华,南倚黄山,北通长江,地理区位优越,水陆空交通俱全,宣杭铁路、皖赣铁路在市区交会,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安徽段、绩扬、芜高高速和205国道穿境而过,与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常州等大中城市相距均在300公里以内,已融入融入苏浙沪经济圈,进入“长三角2小时经济圈”全面启动时期。

宣城生态环境优越,物产丰饶,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境内人文昌盛,胜迹遍布,是“徽文化”的核心区域之一,拥有8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00多处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但是梅尧臣、胡宗宪、胡雪岩、胡适等历代前贤的故乡,也留下了范晔、谢眺、李白、文天祥等众多千古名人的身影,享有“宣城自古诗人地”的美誉。

宣城中心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达65平方公里,是市域内的政治、金融、商贸、文化、科技、信息中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宣城市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进一步发挥生态优势,加快城市化进程,奋力开创大建设、大发展局面,抓住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这一历史性机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宣城作为安徽17个省辖市中地理位置最靠近长三角的城市之一,是主动接受苏、浙、沪经济辐射和长三角经济增长极“扩

散”的前沿地,必将在承接新一轮产业梯次转移过程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

城市夜景建设和规划是做大中心城市、增强城市功能和综合品位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既提升中心城市又带动周边区域,既作用当前又关乎未来,既植根于外延增长又着眼于内生发展,既巩固皖浙边界生态工贸城市地位,又瞄准皖东南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本规划结合国内外城市照明的新思路和新经验,旨在为宣城中心城区照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宣城市城市照明的技术与艺术水平,通过调整优化城区夜环境,把宣城的城市规模做大、功能做优、品位做高、形象做美,使宣城的城市特色、文化底蕴、经济建设、生态景观优势得以发挥,从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使宣城成为中国皖东南地区最具魅力的城市之一。

第二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照明现状

宣城市中心城区的常规道路照明自“九五”时期以来,经大规模改造、建设,目前基本达到建成区道路全覆盖。大部分道路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20米宽以上道路配备双排灯,20米宽以下道路配备单排灯,5米以上宽人行道配备行道灯,平均档距小于35米,灯杆高度8米至12米,一般配备250W或者400W钠光源,截光型灯具,供电半径不超过600米,三相四线供电,线路穿管敷设,每灯杆配备专门接线井。主干道照明表现良好,但是一般道路中仍有亮度、均匀度不达标的状况,一般有以下几个问题:

1、灯具的配光曲线不合理,使用了一些光效差、能耗高的低档灯具,对较宽人行道没有设置良好的功能性照明,从人行道突然拐入行车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如果人行道和行车道亮度一致,将能够大大提高司机对行人行为的预见性及增加紧急情况处置时间,降低事故率及事故强度。

2、因没有完善的系统规划,光污染和光照不足并存,光源的功率选择不当,导致平均照度大小不一,能源浪费严重。

3、支路、老城区居住区道路暴露出设施严重老化及光污染问题,功能照明无论是亮灯率、设施维护、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相距甚远,无法满足夜间出行安全的基本需求。

4、后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不完善,由于各种原因破损的照明灯

具不能及时更换,更谈不上对于照明灯具进行定期的清洗和维护,导致照明设备的效率下降,照度下降。

二、景观照明现状

近十年来,宣城景观灯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观瞻水平、促进旅游消费经济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景观灯光现状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尤其是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

1、景观灯光的配置没有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景观灯光规划与城市规划应紧密结合,应当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整体规划的缺乏,使得景观灯光建设无序,各区各自为政、风格不一,造成城市夜景较为杂乱,很难和城市空间的发展相协调。

2、景观灯光与主体建设工程设计脱节。景观灯光设计和建设工作尚未很好地纳入在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尤其在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重点文物维护和老街坊修缮、近代优秀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和标志性建筑物的设计建造等工作中,考虑景观灯光较少,增加了后续景观灯光建设的技术难度和成本,社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也成为问题。

3、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和指导理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与作为载体的建筑、广场、街道、园林绿化等城市景观元素应是协调统一的,应在深入分析、研究所处区域或载体的文化底蕴和风格特点的基础上,精选最有价值的环节进行表现,充分展示城市文化品位。但由于

缺乏技术理论的指导,造成在景观灯光设计、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主观性、盲目性和无系统性现象。

4、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意识不强。亮度缺乏控制,能耗过高,造成一定的浪费,同时也给市民带来困扰。在景观灯光建设中如何正确地选用光源与灯具,避免产生光污染与光干扰对人和动植物造成伤害,避免对公共交通安全产生影响,控制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率灯具使用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措施。

5、缺乏系统、科学的城市景观灯光综合评价体系。现代城市夜间景观的好坏反映了一个城市综合水平的高低,景观灯光工程涉及城市规划、建筑、文化、生态、经济、旅游和照明等学科的相关知识,目前缺少对城市灯光格局的科学研究,对城市景观灯光的质量没有系统的评价体系。

第三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从城市整体和发展定位出发,提出客观性、科学合理的规划思路,为下一步详细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功能,把宣城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二、规划范围

夜景规划设计主要在宣城中心城区约65 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展开,包括主城区(包含高教园区、夏渡组团)、北部片区、西部片区以及东部片区(由双桥、宣州民营工业园组团组成)。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础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十五年。

近期目标(2012年之前):加强对主城区夜景照明的建设和提质改造,以主要道路景观视廊的建设为主,包括鳌峰路、叠嶂路、状元路等;打造特色旅游地段、景点等,形成宣城自身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旅游特色。

中期目标(2012年―2018年):完成城市道路照明提质及公园绿地景观照明改造,以宛溪河夜景风光带建设为主,创建水、城、景一体化的城市夜景空间结构。以“适度超前”为原则,逐步完善西部片区及东部片区夜景建设。

远期目标(2019年―2025年):完成北部片区夜景建设,夜景规划目标将全部实现,宛溪河及两岸夜景成为宣城“外滩”景观线,政治文化区、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区、居住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各条景观视廊、各个景观点有机结合,共同组成完整的夜景体系。

四、规划目标

(一)对宣城市中心城区的夜景灯光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确定发展重点,建设体现宣城特色、高水平、高品质的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灯光体系,充分展现宣城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丰富市民及游客的文化生活内容,促进城市商业、旅游等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确定中心城区夜景照明的发展层次及各区域定位,明确各区域特色和建设重点,制订与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明发展规模和控制标准,实现中心城区夜景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对城市灯光的密度、亮度与色彩进行科学配置,全面提高控制技术水平,减少光污染,符合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要求。

五、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夜景照明规划指导思想

1、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概念规划、发展战略,并与之协调发展。挖掘中心城区的文脉特色,展示历史文化名城、徽文化核心区的城市特色,注重发展与保护相结合。

2、根据宣城的城市性质、地域特色,形成独特的城市照明风格。以高品位的夜景照明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施,塑造宣城市皖东南中心城市、现代工贸城市、和谐宜居的山水旅游城市夜景形象。

3、配合旅游规划和发展定位,在城市夜景观建设的同时,拓展旅游时限,开拓特色夜旅游项目与线路,从而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

4、强调以人为本,以科技为依托,遵循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城市照明的统一规划,促进城市整体品牌、城市整体风貌建设。

(二)夜景照明规划原则

1、突出特色原则:尊重地域自然地理特征,将地域和文化传统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与景观亮化及未来发展相结合。

2、统筹兼顾原则:通过动态线性规划,实现功能照明与景观亮化、静态灯光与动态灯光、白天景观与夜间照明的和谐融合,体现多元、立体的艺术效果和美感。

3、绿色照明原则:应用现代城市亮化理念,采用节能、环保的灯光器材,实现绿色照明与科技照明的完美结合。

4、艺术和功用结合原则:通过远近期规划,结合时代特征和经

济成果,实现有序与和谐的新景观艺术亮化,构筑环境优美、景观宜人的中心城市特色景观体系。

5、持续发展原则:从经营城市的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资源,建立优质、高效、便于操作的城市夜景管理系统。

第四章城市功能照明

一、城市功能照明的概念

城市功能照明是指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城市基本功能有影响的照明,对中小城市而言,城市功能照明也就是道路照明,如机动车道路照明、人行道路照明、道路立交桥照明等,照明设施包括立于城市道路之上的灯杆、灯具及专为道路照明而设的变配电设施、管线、工作井及其他必要的照明附属设施。

二、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满足安全性照明的需要,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等提供夜间活动所需要的环境亮度,营造现代化都市辉煌、繁华、和谐的脉络风貌。

三、规划目标

完成中心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的照明建设,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加强维护系数、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在满足各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对人行道、绿化带进行装饰照明,努力打造一个具有较高文化内涵、注重节能与环保、

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照明体系。

四、规划原则

(一)整体协调性原则:以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协调好功能照明与区域环境背景的整体关系。

(二)绿色照明与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功能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贯彻绿色照明方针,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控制照明能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宣城城市规模、空间特点等,按照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既要注重建设重点地段,又要考虑城市整体夜景形象。

(四)控制管理的科学性原则:采用整体规划与分区分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对功能照明进行合理分区及智能集中控制,满足基本功能活动的需要。

五、照明分级

根据城市性质的定位,城市空间形态、道路功能和环境特点,结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06)等标准,规划将整个道路系统分成4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主干路为一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最高;次干路为二级

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次之;支路为三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弱于次干路照明;居住区道路为四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最低。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道的照明水平为相邻机动车道的1/2;人行道为相邻非机动车道的1/2,但不得小于5LX。

六、照明亮(照)度要求

七、光色(色温)要求

按照光色的照明和心理功能以及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道路照明光色规划的基本要求为:高级别道路采用色温较高的光色,低级别路采用色温较低的光色;交通性道路采用色温较高的光色,生活性

道路采用色温较低的光色。

八、光源、灯具选择、布灯方式

(一)光源

高压钠灯光效高、耗电少、寿命长、透雾性能好,适用于市区、城郊的主干路;金属卤化物灯光效高、耗电少、显色指数高,适用于交叉路口、广场、繁华街区等的照明;支路、居住区道路等采用高效低耗的节能灯作光源。

(二)灯具选择

灯具应以实现功能照明为主,适当加强美观效果,体现城市道路照明“美化环境、亮化城市、诱导交通、保障安全”的功能。按照灯光的分布情况,灯具分为截光型(眩光小、亮度与均匀度好)、半截光型(有一定的眩光)和非截光型(眩光严重)三种,需以道路的类型确定采取何种灯具。灯具的仰角根据道路宽度及灯具的配光曲线决定,一般在5°~15°之间,使光源中心线落于(1/3~1/2)道路宽度的范围内为好。

(三)布灯方式

路灯的布灯方式有单侧布灯、双侧布灯、交错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弯道布灯等方式,常用的有:1、单侧布灯:适用于居住区道路、支路。2、双侧对称布灯:适用于次干路。3、双侧交错布灯:适用于主干路。

第五章城市景观照明

一、城市景观功能照明的概念

景观照明是指对商业贸易和旅游业发展、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等城市扩展性功能有影响的照明,包括建(构)筑物装饰照明、城市广场照明、市政公共设施装饰照明、绿化照明、社区公园、城市雕塑照明等。景观照明已经成为展示城市风貌的重要方式之一,促进了城市的对外交往、旅游观光、市场经济、城市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发展,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思想

以《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为依据,结合中心城区的发展要求,以现有景观灯光设施和城市照明设施为基础,对中心城区景观灯光进行科学布局,进一步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加快建立与城市职能性质和发展定位相匹配、体现宣城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灯光体系。

三、规划目标

以宣城市的历史文化、经济建设和社会背景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结合、动态伸展的架构,选取重要路段、对景、节点进行夜景观设

计,从而构成完整的城市夜景观空间脉络,满足不同层面和功能的需求,改善居民的夜生活环境。

四、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展现文化。景观灯光建设应高度重视文化因素,充分展现宣城城市特点和人文底蕴,并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为人们夜间生活创造舒适、健康、安全的环境,提倡自然和谐、赏心悦目的景观灯光。

(二)区域协调、统筹兼顾。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区域功能定位以及各类景观权重、特点的不同,把握景观灯光的总体规模,明确各区域特色和建设重点,制订与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景观灯光发展规模和控制标准,实现景观灯光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控制整体景观灯光资源。

(三)持续发展、节能环保。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景观灯光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在景观照明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中,加大对光污染的控制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力度,使景观灯光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结合。

(四)形成体系、突出名片。在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载体形态特征,合理选用照明方式,形成既有机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完整体系。同时,以建设夜景名片为重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城市景观进行重塑。

五、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布局

根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提出的“一心、一群、三副、四带、多点”的空间结构和城市发展实际,宣城市照明总体设计考虑依托已有格局,明确重点,按照由内向外,以点带线的原则进行布局。

中心城区景观灯光总体布局由景观灯光核心区域、景观灯光轴线,以及夜景专线、地标性景观、城市窗口景观等区域观灯中心组成,形成“两个中心、三条轴线、五条夜景专线”的城市夜景布局结构。

主要实施计划为:

(一)强化以府山广场、彩螺广场为中心的区域灯光,形成夜景名片。

(二)完成城市三条重要路段轴线的夜景观照明建设,包括鳌峰路(自梅溪路至宁阳路段)、叠嶂路(自陵西路至宣湖路段)、状元路(自梅溪路至宛陵路段)。

(三)以敬亭山风景区、鳌峰公园为主建设城市人文夜景,形成城市旅游夜景专线;以谢眺楼、市博物馆为主建设城市人文夜景,形成历史文化夜景专线;以鳄鱼湖、梅溪公园为主建设城市特色观光夜景,形成国家级生态夜景专线;以宛溪河两岸及横跨其上的凤凰桥为主建设建设城市水系景观,形成水岸风情夜景专线;以城市重点路段为主建设城市商务休闲景观,形成皖东南商贸夜景专线。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皖政办〔200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 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2007?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和重点 1、发展目标。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服务,改进监管,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不断提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150万户,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到26万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1000户、10亿元以上的100户、50亿元以上的10

户。 2、发展重点。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入以大企业为核心的分工协作网络和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和引导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和资本运作做强做大。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现代制造型、科技创新型、农产品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 3、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凡实行招投标的领域和项目,涉及数量(额度)控制的领域和项目,涉及资格资质管理、区域规划管理、行政审批项目,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实行同等市场准入条件。 在项目申请、投资核准或备案、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政府采购、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资格认定、证照办理、收费标准、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4、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对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中的自然垄断业务,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对其他业务,非公有资本

DB11 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29.140.40 DB K 70 备案号:19840-2007

DB11/T 388.1—2006 前 言 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要求; ――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 ――第4部分:节能要求; ――第5部分:安全要求; ――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 ――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DB11/T 388第2部分~第8部分共同使用。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德慈、贾建平、王大有、赵建平、邴树奎、屈素辉、汪猛、李农、李铁楠、徐华、荣浩磊、王晓英、马龙。 I

DB11/T 388.1—2006 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保证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 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舒适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现状深入调查,实地测试,认真总结多年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B11/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 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6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 388的本部分。 3.1 夜景照明 nightscape 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道路照明和室外安全照明外,所有室外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 观照明(简称夜景照明)。 3.2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s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以及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 3.3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 影响的总称。 3.4 干扰光 obtrusive light 在特定场合下溢散光数量、方向或光谱引起烦恼不适、分心或视觉能力下降的光线。 3.5 溢散光 spill light 从照明装置照射到照明目标范围以外的光线。 3.6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电器附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4 设计要求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政〔2005〕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皖单位: 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现就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多。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突出任务。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和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对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政府要把大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合理确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原则上为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业人口。 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或征用后,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有农用地且当地人民政府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的农业人口,也应列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确定的具体标准和划定年限,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对象确定的程序为,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研究公示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把促进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和解决贫困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也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收、征用而降低,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科学测算,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详细占有资料,弄清征收土地和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统筹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近、中、远期利益的平衡关系,统筹考虑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与其他城镇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统筹考虑不同被征地年限、城市规划区内外、不同原因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经过科学测算,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明确操作程序和工作

宣城城市简介

宣城市基础资料 第一部分宣城市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宣城,东邻江浙,西连九华,南倚黄山,北通长江,是安徽东南门户,辖郎溪、广德、泾县、绩溪、旌德、宁国五县一市,另设宣州区,为市政府所在地,全市面积12,340平方公里,人口272万。其中市区面积15.7平方公里,人口30万。宣城是上海和南京经济区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连接浦东开发与皖江开发的陆上纽带。这里公路四通八达,青弋江,水阳江与长江相接,皖赣铁路复线和宣杭铁路,318国道,205国道贯穿全境。 二、远景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宣城致力于经济发展,致力于基础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奋力赶超,争先进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大跨度,跳跃式的发展。一时间宣城在全省发展最快,国内生产总值,农民收入全省第一,固定资产增速全省第二,职工年均工资增长在全省第三,人口自然增长在全区最低,宣城地区步入了发展快,人民得到实惠多,实力强劲,后劲增大的良性循环路子。宣城,奋发昂扬的崛起,向世人展示自己新的形象,新的气魄。 三、经济状况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的决定为适应形势的变化,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融入苏浙沪经济圈,把宣城经济发展推向新阶段,宣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以新型工业为主体、以效益农业和特色旅游业为两翼”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2004年,宣城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74.73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0%,为“九五“计划以来的最高水平。全市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施工项目911个,比上年增加535 个,项目总规模125.62亿元,比上年增长

86.9 %。基本建设投资保持高位运行,成为投资高速增长的主导因素。受交通建设项目和新建企业的影响,自年初开始,宣城市基本建设新开工项目不断涌现,投资始终保持高位增长。增速始终处在高增长的平台之上,一季度为85.2%、上半年为140.5%。更新改造投资开始走出低谷,出现快速回升势头。商品房建设、销售两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旧城规划调整加快,拆迁量的加大,使商品房需求量不断上升,房市反映热烈,房地产开发进入一个产销两旺的发展阶段。2004年,全市商品房建设完成投资9.26亿元,比上年增长39%。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35.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增幅较上年提高个2.1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08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01.98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增加值83.60亿元,增长8.0%。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8793元,比上年增加1240元,首次突破1000美元大关。三次产业比例为21.3∶43.3∶35.4。 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5.0%。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价格上涨0.6%,居住类价格上涨4.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9.6%。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5%。 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实现增加值122.31 亿元,增长 10.0 %,占宣城市生产总值的51.9%。其中,第一产业 13.29亿元,增长4.6 %;第二产业 62.29亿元,增长12.9%;第三产业 46.73 亿元,增长9.2 %。 企业景气指数继续看好。据全市83家企业景气调查显示,四季度企业景气指数为 129.0 ,比三季度上涨14.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景气指数为135.8,比三季度上涨6.3个百分点。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34.9 。 四、人文历史 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江泽民的祖籍,就在安徽宣城的绩溪和旌德。 自公元前109年设郡以来,历代为郡、州、府城,相沿二千多年而不辍,范哗、谢眺、沈括、文天祥等先后出守于此,李白、韩愈、白居易、杜牧等相继来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具体

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具体(详细)规划两个方面。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是指根据一个城市(地区)的总体规划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城市各种相应功能的分区,以艺术表现手段对城市夜景照明进行的总体把握和设计。城市夜景照明具体规划(详细规划),是指按照一个城市(地区)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要求,依据夜景照明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城市特定的局部范围或区域载体,运用夜景照明的艺术手段反映其特征、并作为夜景照明工程实施依据的具体设计。(一)城市夜景照明规划1、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内容(1)指导思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城市居民服务的观念,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促进城市夜景照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2)规划依据。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依据,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3)基本原则①定位准确,反映特征。要准确反映城市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和人文景观的内涵,表现城市自然格局和建筑风貌的形象特征。如北京,要把保持古都历史文化传统和整体格局、体现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融为一体;而上海、广州、深圳等则是中西方文化的融汇之地,要反映大都市的繁华和现代化的气息。②突出重点,提高品位。要有重点、有个性,有利于提高夜景照明的文化艺术品位。抓住城市的各种主要特征进行规划,避免杂乱无章和画蛇添足的现象。③以人为本,和谐统一。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既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又要充分考虑本地市民的素质和欣赏习俗,同时,还要考虑照度与色彩、白天与晚上景观的协调。④绿色照明,节能环保。要按照“绿色照明”的理念,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高效节能照明电器和多种照明方式,达到经济安全、保护环境的目的。⑤体现功能,实行四同。要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范围、对象不同功能和性质的分类(如公共广场、道路、建筑、园林绿化、景观雕塑、桥梁、水景等等)进行规划设计,产生符合各种功能特征的总体效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与夜景照明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4)系统结构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系统结构,包括城市夜景照明照度和色彩的总体分布,重要景观(点)、轴线(线)和区域(面)夜景照明的系统结构等等 5)措施保证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近期、远期和远景期城市夜景照明的目标,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政策等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2、城市夜景照明具体规划内容城市夜景照明具体规划是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建筑物、商业街、园林绿化、景观雕塑、桥梁水景等具体规划设计,内容有方案的文字说明,夜景照明效果图、采用的照明方式和选用的光源、灯具等电器产品、夜景照明工程的投资规模等,对夜景照明工程的实施提出节能、环保、质量和安全的措施保证。(1)城市道路首先要根据道路状况,选择布灯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照度标准,在保证道路功能照明的前提下,选择造型优美、色彩明快的灯型、光源和灯具。(2)公共广场公共广场的夜景照明非但要考虑广场本身,还要结合广场周围道路、建筑、景观和绿化的特点,选用造型优美、照度适中、色彩宜人的照明电器产品,使灯光亮暗区域对比适当、自然和谐,避免和减少眩光或溢散光对环境产生的光污染,营造优美、舒适、亮丽的夜景环境。(3)建筑物建筑物的夜景照明主要是指立面照明。按照建筑物的不同特征(如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仿古园林建筑、欧式景观建筑等),采用适宜的照明光源和电器,以适当的照度和色彩,分别选择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和内透光照明的方式,反映建筑各自的材料性质、结构特征、时代风貌、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4)商业街商业街(步行街)的夜景照明要体现繁华、热闹的景象,拉动晚间经济的发展,刺激旅游和消费。沿街店面夜景照明的形式、色彩和规格要协调、自然,商业广告、标志、门头字号的设置要考虑综合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1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1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地区 区片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安徽省人民政府领导简历

安徽省人民政府 王三运——安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孙志刚——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赵树丛——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黄海嵩——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唐承沛——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倪发科——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谢广祥——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致公党中央常委、安徽省委主任委员 花建慧——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梁卫国——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 王三运——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 王三运: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省单县人,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12——1974.08,贵州省织金县绮陌公社插队知青,县一中代课教师 1974.08——1977.09,在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77.09——1983.05,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党办工作人员 1983.05——1984.08,贵州省委组织部秘书 1984.08——1987.12,贵州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其间:1984.10—1987.11,挂职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副书记) 1987.12——1990.02,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书记 1990.02——1990.07,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云岩区委书记 1990.07——1992.12,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 1992.12——1995.09,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其间:1992.09—1993.01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5.09——1995.10,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5.10——1998.08,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1998.08——1998.10,贵州省委副书记、贵阳市委书记 1998.10——2001.07,贵州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其间:1998.09——2001.07参加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1.07——2002.10,四川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2020)

宁波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8-2020) 为把宁波市建成更具魅力的夜间景观城市,充分展示宁波城市特色,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规划管理,确保城市照明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夜景照明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宁波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一)本规划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夜景照明设计标准》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照明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照明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对近期新建或修建的照明工程规划和设计起到控制作用,对远期的照明项目起到前瞻导向作用。 (三)本规划范围为宁波市中心城,期限为2008年—2020年。 (四)本规划主要目标为: 1、建立绿色照明体系,建设一批节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2、完善住宅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照明系统,消灭盲区; 3、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保证及完善安全措施;

4、改造光污染严重的工程,架空线入地与城市道路改造同步实施; 5、健全与完善整个城区的智能化监控系统; 6、形成富有城市特色的景观照明; 7、功能照明达标建设,新建照明项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改建的照明项目分期分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本规划包括文本、说明及附图。 二、功能照明规划 (一)城市功能照明包括:道路照明、道路交会区功能照明、商业区/住宅区功能照明、休闲旅游景观区功能照明、桥梁/隧道功能照明、广场空间功能照明。 (二)近期目标(2008~2012) 1、技术目标——80%以上城市道路功能照明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指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功能照明功率密度、路面平均亮/照度、路面亮/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等指标); 2、建设目标——新建项目100%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改建项目分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道路装灯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有路就有灯,充分体现功能照明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3、管理运行目标——监控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四新”产品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城市夜晚照明色彩设计研究

城市夜晚照明色彩设计研究 摘要:城市照明系统是构成城市夜景的一个重要组 成成分,应综合考虑各种对象,从人的视觉生理和心理体验为出发点,融入多方面因素,让照城市照明为城市的夜晚创建更加绚丽、和谐的艺术体验场所。本文就关于城市夜晚照明如何进行色彩设计搭配的方法进行探讨说明。 关键词:城市;夜晚照明;色彩设计;研究美丽的城市夜景不但能够增加城市的美感,同时也能够 给城市的旅游和商业发展带来一定的促进作用,能够突出个城市所具有的特色,同时能够提升城市的形象。城市照明主要是是通过光来塑造城市的夜景,人类对光的色彩的敏感力为 80%,而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 20%,这就可以看出色彩对人的影响作用,特别是在漆黑的夜晚,光的色彩更加引人注目,因而城市的照明色彩具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但不合理的照明色彩,会造成对城市夜间的色彩污染,会破坏生态环境,甚至会影响交通安全,因而关于城市照明色彩,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研究出好的照明色彩设计方法。 1城市照明色彩探究随着城市夜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城 市的夜晚装扮也 越来越富有美感,城市的照明称为城市照明色彩,其主要是 指光源的各种色彩和构成城市夜晚景观的各个元素搭配在起,通过在灯光的照射下所呈现的一种色彩面貌的总的效 果,这种色彩面貌主要是通过被照物的固有色和光源色搭配在一起所决定的。简单地说就是光源色和构成城市夜晚景观的各个元素,诸如道路、建筑物、绿化、公共设施等在灯光的照射下所显现的色彩综合在一起时所形成的总体色彩关系。 2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原理城市照明色彩体系是

指通过光源色来构成城市夜景观, 通过不同的灯光色彩搭配城市景观的各个元素诸如道路、建筑物、绿化、公共设施等,使这些城市景观能够在灯光的照射下显现的多样的色彩,通过把色彩进行综合在一起,最后所形成的一种总体关系。城市的灯光设计效果主要是指通过配合城市的各种建筑或者景色,所搭配出的一种光源色彩。 对于城市色彩研究,需要结合总体来考虑、筹划和设计,结合城市整体景象对照明色彩体系进行整体规划与设计。城市的主要夜晚景观主要是通过灯光照明色彩来展现城市的夜景,需要对城市夜晚照明色彩设计进行研究。关于城市照明设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进行设计研究: 2.1 城市照明主色调城市照明主色调是指能够决定城市夜晚整 体环境的色 彩氛围与特征,是能够给人一眼多能感知的一种城市照明色

安徽省人民政府通信地址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巢湖路287号省科学技术厅 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庐江路77号省名族事务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安庆路282号省公安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监察厅 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霍邱路87号省民政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淮河路335号省司法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1 邮寄: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黄山路619号省国土资源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省环境保护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22 邮寄:合肥市屯溪路528号(金环大厦)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收)

邮寄:合肥市美菱大道421号省农业委员会 办公室(收) 邮编:230022 邮寄: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省水利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01 邮寄:合肥市无为路53号省林业厅 办公室(收) 邮编:230062 邮寄:合肥市金寨路389-399号盛安广场省商务厅办公室(收)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概述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郴州市城市照明基本现状 第三条、规划原则与规划依据 第四条、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五条、城市夜景架构规划 一、近期夜景架构规划 二、远期夜景架构规划 第二部分近期夜景照明规划 第六条、以城市功能区域为主的照明格局 第七条、照明分级控制格局规划 第八条、建筑照明 一、建筑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功能建筑照明设计 一)标志性建筑物的照明设计 二)行政办公建筑的照明设计 三)商务建筑的照明设计 四)传统建筑的照明设计

五)交通与通信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六)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七)宾馆酒店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八)民用住宅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第九条、道路照明 一、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道路分类照明及照明标准 三、道路交叉口照明 四、道路立交桥照明 五、一般道路照明设计灯具布置及选型要求 六、郴州市道路照明现状分析、规划 七、郴州重点道路照明规划 第十条、公园照明 一、公园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公园夜景照明主体 三、北湖公园、苏仙岭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一条、广场照明 一、广场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广场夜景照明的方式 三、五岭广场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二条、桥梁照明 一、桥梁夜景照明的基本原则

二、桥梁照明的基本要求 三、桥梁结构分类照明 第十三条城市水系郴江 第十四条、公共景观照明规划 第十五条、城市重点区域照明规划 一、城市节点与标志照明 二、城市交通枢纽夜景照明规划 三、城市主要出入口照明 四、城市照明观景点 五、街道整体亮化形式示例 第三部分夜景照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第十六条夜景照明建设的实施计划 一、近期实施计划 二、远期实施计划 第十七条规划实施的技术要求 一、灯具的技术要求 二、电气配置的技术要求 三、灯光控制技术 第十八条灯光实施、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照明建设的政策及措施 第二十条景观照明的质量评价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领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领导下行接访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宣办发[2008]16号 【发布部门】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17 【实施日期】2008.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市领导下行接访工作方 案》的通知 (宣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市领导下行接访工作方案》已经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

宣城市市领导下行接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市逐级下行联合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皖办明电〔2008〕44号)精神,切实开展好市领导下行接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市级领导下行接待上访群众,就地就近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畅通信访渠道,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宣城和谐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领导下行接访活动,对各县市区和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重难点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接访,使受理的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息诉息访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隐患不积累、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信访不上行”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6月2日-6月15日)。由市信访局对县市区及开发区群众近年来进京去省来市上访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摸排、梳理,分下列七类进行整理,即:城乡建设类(包括国土和城市建设方面问题)、企业改革类(包括企业改制、破产、清算、租赁等方面问题)、农业农村类(包括林业、水务方面问题)、社会保障类(包括劳动保障、民政方面问题)、检举揭发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皖发〔1980〕5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0.04.22 【实施日期】1980.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1980年4月22日皖发〔1980〕55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既反对领导干部生活特殊化,又反对绝对平均主义的原则,从我省的经济情况和保证工作需要出发,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部、委、办、厅(局)和人民团体的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 (一)每户只能有一处,不得同时占用两处,调到外地工作时,应将原宿舍交回。家属子女不能随迁的,宿舍原则上由其工作单位安排,如所在工作单位一时确实安排不了的,也可以由原宿舍管理单位按同等职工住房标准另行安排,原住宿舍交回;对于在省

直机关和合肥市区范围内的工作调动,搬迁宿舍时,家属子女应随迁,不得占用原宿舍。 (二)一户宿舍使用面积,一般约五—中至七十平方米。已工作的子女可以同住,如不能同住,则由其子女所在单位解决。今后不得以解决已工作子女的住房为理由,要求扩大自己的住房,或要本人所在单位为其子女安排住房。 (三)严禁利用职权,动用国家物资、人力为个人建造单户住宅,宿舍的维修,由有关管理部门按制度办理(按规定自费建房、买房的除外)。 (四)已安排宿舍的,不准再占用宾馆、招待所,已经占用的应限期迁出。否则,住房费由个人自付。 (五)干部逝世后,原宿舍在一、两年内收回,其家属的住房,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安排,无工作单位的原宿舍管理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2012〕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1 —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安徽省宣城市城市夜景照明 专项规划及设计方案 第一章城市概况 第二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照明现状 二、景观照明现状 第三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二、规划范围 三、规划期限 四、规划目标 五、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四章城市功能照明 一、城市功能照明的概念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原则 五、照明分级 六、照明亮(照)度要求 七、光色(色温)要求

八、光源、灯具选择、布灯方式 第五章城市景观照明 一、城市景观功能照明的概念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原则 五、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布局 六、城市景观照明片区规划 七、城市景观照明等级规划及各层次夜景设计相关要素 八、城市景观照明亮度规划 九、城市景观照明灯光色彩规划 第六章城市照明供配电及控制规划 一、城市照明供配电原则 二、供配电系统方案设计 三、城市照明控制 第七章城市照明建设项目进程规划 一、近期建设规划 二、中期建设规划 三、远期发展引导 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 一、政策措施 二、行政措施

三、管理措施 四、经济措施 第九章重要地段照明规划设计

第一章城市概况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市域面积约1.2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280万,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山水文化名城,全国唯一的中国文房四宝之乡。城市东连天目,西连九华,南倚黄山,北通长江,地理区位优越,水陆空交通俱全,宣杭铁路、皖赣铁路在市区交会,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安徽段、绩扬、芜高高速和205国道穿境而过,与上海、南京、杭州、苏州、无锡、常州等大中城市相距均在300公里以内,已融入融入苏浙沪经济圈,进入“长三角2小时经济圈”全面启动时期。 宣城生态环境优越,物产丰饶,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境内人文昌盛,胜迹遍布,是“徽文化”的核心区域之一,拥有8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00多处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但是梅尧臣、胡宗宪、胡雪岩、胡适等历代前贤的故乡,也留下了范晔、谢眺、李白、文天祥等众多千古名人的身影,享有“宣城自古诗人地”的美誉。 宣城中心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达65平方公里,是市域内的政治、金融、商贸、文化、科技、信息中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宣城市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进一步发挥生态优势,加快城市化进程,奋力开创大建设、大发展局面,抓住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这一历史性机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宣城作为安徽17个省辖市中地理位置最靠近长三角的城市之一,是主动接受苏、浙、沪经济辐射和长三角经济增长极“扩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宣政办明电[2018]22号 【发布部门】宣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04 【实施日期】2018.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 量的通知 (宣政办明电〔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改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设立的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服务的窗口,包括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为民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网上办

事服务大厅一并开展相应问题的排查整改。 二、排查整改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排查整改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群众不清楚也不容易搞清楚办事要求方面。重点排查:1.办事指南不明晰,各类公开的办事指南只提供办事环节名称,没有清晰描述具体要求,不提供相关办事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使用类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模糊表述等;2.网上办事入口不好找,安徽政务服务网各级分厅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两张皮”,办事指南不是同源发布,甚至同一事项内容不同、名称不一、标准各异等情况,网上办事不好找、企业和群众不愿用等问题;3.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应答;4.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人员业务不熟悉、服务意识不强,答复不清楚、不详细,“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等问题。 (二)办事证明材料过多过滥方面。重点排查:1.办事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甚至存在“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导致群众办一件事要跑很多部门;2.人口

北京的某大厦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规划.docx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2)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 (3) 第三章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3) 第四章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 (5) 第五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6) 第六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9) 第七章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3) 第八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7) 第九章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20) 第十章电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3) 第十一章内装饰成品保护技术、组织措施 (37)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 3、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 1)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1,92DQ3, 92DQ4, 92DQ6;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02; 3)《电气安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 —26— 96;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95 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 92 7)《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 8)《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 2001, J10090 —2001 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95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95

11)《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3、 92DQ4、 92DQ6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大厦室外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二、工程施工特点 工程地点:北京** 区********* 工程范围:楼体LED 灯具、管线和控制系统的安装;室外景观照明灯具、管线和控制系统的 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工期:开工日期为雇主通过总承包商发出的开工通知上注明的日期 第三章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一、光源及灯具的选择: 光源及灯具均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及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灯具应符合《灯具通用安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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