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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清单预算编制适用于本办法,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预算,是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以下简称“标准清单”)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依据工程招标文件、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清单格式的造价文件。

工程量清单预算是项目造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是确定工程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编制和复核,使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应当执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符合公路设计、施工和计价技术规范。

第二章编制方法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当依据计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列,作为编制清单预算的基础。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单价或总额价编制,应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规费、管理、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包含“计量规范”或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所有工程内容费用。

第八条清单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三)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及本办法。

(四)项目招标文件。

(五)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六)我省现行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计日工劳务单价、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机械及设备预算价格等。

(七)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九)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组成

清单预算由封面、编制说明及计算表格组成。

(一)封面

清单预算的封面采用“标准清单”中投标控制价(亦称最高投标限价)的封面(封2)。

(二)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及有关造价批复文件。

2.项目概况: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主要工程内容,施工合同段划分等。

3.简要施工方案:影响造价主要工作内容的简要施工方案,重点对土石方设备的考虑、桥梁吊装方案、预制场设置、拌合站设置等进行描述。

工程重点控制性工程施工方案摘要表

工程范围:

编制:复核:

4、材料运距表

编制清单预算时要明确主要材料的基期价格,便于实施过程中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同时每个合同段地方性材料的价格、运距也要明确,要求编制地方性材料料场调查表。对少数具有行业管理要求的材料应提供具体供应方式、价格组成、管理规定等证明材料,例如民爆物品的管理规定。

工程地方性材料料场调查表

料场名称:

编制:复核:

5.采用的造价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或来源,补充定额或借用定额依据的说明等。

6.与清单预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等。

7.清单预算总金额,材料总需要情况(需要时)。

8.与批复概算同口径对比。

9.其他与造价文件有关,但不能在造价表中反映的情况,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10.说明影响造价变化因素,并提出造价控制意见和措施。

(三)计算表格

计算表格采用“标准清单”3.5.2投标控制价(亦称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规定中的样表。

第三章费用组成和计算方法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子目数量和总额价计算

(一)按“标准清单”规定并区分不同专业工程(章、节),对应拟招标工程的细目计列,具体工作内容按“计量规范”规定。

(二)各子目计算方法

1.101-1 保险费

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1300章的合计金额。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工程保险费率为2.5‰,独立特大桥、隧道保险费率为3.5‰~4‰。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为0.5‰。

2.102-1 竣工文件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竣工文件结合招标工程内容按下表的规定计算:

注:路面、绿化、交安和五大系统按上述标准乘以0.3~0.4系数;房建按相关规定执行。

3.102-2 施工环保费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以第200章至700章合计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一类工程:0.5‰

二类工程:0.2‰

独立特大桥、技术复杂大桥:1‰

4.102-3 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按照工程量清单第100至第1300章合计(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计算。

5、102-4 信息化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来考虑,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类工程:50万元/标段

二类工程:10万元/标段

6.102-5 保通费

结合项目保通方案测算,且应针对项目或标段所处区位及与原有道路性质、交通量的复杂程度来考虑,按下列标准计算:一类工程:按3.0万元/公里·年进行计算

二类工程:按1.0万元/公里·年进行计算

新建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主线里程按照上述标准计列,改扩建工程按照上述标准乘以1.5系数。

7.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含原有道路的养护)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按实际里程计列,其中修建按30万元/公里测算,养护及拆除按5万元/公里·年测算或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列。

8.103-2 临时占地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按工程所在地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并计算土地恢复费用。

9.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架设与拆除以实际里程计列,按15~18万元/公里进行计算,维护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10.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结合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来考虑,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类工程:5万元/标段

二类工程:3万元/标段

11.103-5 临时供水与排污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环境保护等要求来考虑,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类工程:10万元/标段

二类工程:5万元/标段

12.104-1-1 驻地(办公、生活场地)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

公路土建按150~250万元/标段计算;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120~150万元/标段计算。

13.104-1-2 工地试验室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2‰计算。

14.104-1-3 拌合站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公路土建和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15.104-1-4 钢筋加工场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16.104-1-5 预制场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17.104-1-6施工材料存放场建设

结合《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要求,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第十一条第200~700章清单子目数量和单价计算

(一)按图纸和“计量规范”规定计算清单预算子目工程量。“计量规范”包含的附属工作数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辅助工程数量,在单价计算中予以考虑。

(二)清单预算单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分析计算

清单预算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其他工程费构成。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执行现行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计日工劳务单价。

(2)材料费:按行业材料设备指导价,结合实际调查结果计算;若招标文件有规定按其规定计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现行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2.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按现行规定计取。

3. 因其他工程费中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中临时场地建设费用已在第100章中单独计列;施工辅助费中试验检测部分费用在暂估价中计列,故在单价分析中扣除上述部分所占比例约为2.7%。

第十二条第800章清单数量的计列和单价计算,参按现行房建工程清单计价规则计算。

第十三条第900章~1300章清单数量的计列和单价计算,参照第十一条进行,单价由设备购置费和安装调试费构成,须列出安装调试费计算表和设备购置费计算表。

第十四条暂估价、计日工和暂列金

“标准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计日工”、“暂列金额”的清单细目,按现行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进行编制。

清单预算中暂估价一般不超过清单合计的2%,各专项工程招标的计日工、暂列金额比例规定如下: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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