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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接

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库。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

求时方准使用。

1.1焊接材料:

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放,

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1.2原材料

1.2.1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 f

简图测量工具1000:f

厚度δ≤16 f=2

1米平尺厚度δ>16 f=1

2)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角钢槽钢钢管全长直线度误差f≤2/1000L,在每米长度内

不超过2

角钢垂直度误差f≤1/100b,但不大于1.5(不等边角钢按长边宽度计算)

工字钢歪扭:当L<1000时,f≤3;L≥1000时,f

≤5

槽钢腿相对腰的垂直度误差f≤1/100b

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1.2.2下料:

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

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表3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厚度

基本尺寸

≤10 >10-20 >20 ≤500 ±1.5 ±1.5 ±2.0 >500-1000 ±1.7 ±2.0 ±2.5 >1000-2500 ±2.0 ±2.5 ±3.0 >2500-4000 ±2.5 ±3.0 ±3.5

表4 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型材厚度

高度基本尺寸≤10 >10-20 >20-30 >30 ≤100 >100-200 >200-300 >300

≤500 ±1.5 ±1.5 ±2.0 ±2.5 >500-1000 ±1.7 ±2.0 ±2.5 ±3.0

>1000-2500 ±2.0 ±2.5 ±3.0 ±3.5

>2500-4000 ±2.5 ±3.0 ±3.5 ±4.0 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8mm时,气割孔直径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5规定:当板厚>18-30时,极限偏差按表5放大0.5mm;当板厚>30时,极限偏差按表5放大1mm。表5 气割孔直径尺寸极限偏差mm(δ≤18)

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

>30-50 0+1.6 >500-630 0+4.4

>50-80 0+1.9>630-800 0+5.0

>80-120 0+2.2>800-1000 0+5.6

>120-180 0+2.5>1000-1250 0+6.6

>180-250 0+2.9>1250-1600 0+7.2

>250-315 0+3.2>1600-2000 0+9.2

>315-400 0+3.6>2000-2500 0+11.0

>400-500 0+4.0>2500-3150 0+13.5

零件的形位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与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6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全长上

测量。

表6

板材厚度

直线度t

平面度

M

简图L≤1000 L>1000

任1000

长度

≤4 t≤2.0 t≤2/1000L且

不大于5.0

M≤2.0

4-12 t≤1.5 t≤1.5/1000L

且不大于5.0

M≤1.5

≥12 t≤1.0 t≤1/1000L且

不大于5.0

M≤1.0

2)型材(角钢、槽钢、工字钢)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及歪扭公差应符合

表7规定。

表7

项目公差简图

直线度t

L≤1000,t≤1.0,L>1000,t≤1/1000L且角钢最大不大于 6.0,工字

钢最大不大于 4.0

平面

度M

在每1000长度范围内M≤1.0

垂直度N 边宽垂直度N≤1/100b,且最大不大于

2.0

角钢工字钢槽钢

歪扭度N

H

长度

L

≤100 >100

2000

≤1.0 N≤1.5

2000

N≤

0.5/1000L

N≤0.75/1000L

但N最大不大于 3

3)零件机械切割的边棱,不应有高度大于0.5mm的毛刺和深度大于1mm的划痕。零件气割边棱,不应有裂纹、氧化渣,割痕深度不得大于表8规定

表8

零件厚度mm 割痕深度t不大于局部割痕

手工气割火焰气割深度不大于

≤20 1.0 0.5 2.0

>20-30 1.5 1.0 2.5

>30-50 2.0 1.5 3.0

2、焊接参数选择

2.1手工电弧焊:

2.1.1焊条直径:

焊条直径是根据焊件厚度、焊接位置、接头形式、焊接层数等进行选择的。厚

度较大的焊件,搭接和 T 形接头的焊缝应选用直径较大的焊条。对于小坡口焊件,

为了保证底层的熔透,宜采用较细直径的焊条,如打底焊时一般选用Φ2.5mm 或Φ3.2mm 焊条。不同的焊接位置,选用的焊条直径也不同,通常平焊时选用较粗的

Φ(4.0~6.0)mm 的焊条,立焊和仰焊时选用Φ(3.2~4.0)mm 的焊条;横焊时选用Φ(3.2~5.0)mm 的焊条。对于特殊钢材,需要小工艺参数焊接时可选用小直径焊条。?

??根据工件厚度选择时,可参考表9。对于重要结构应根据规定的焊接电流范围( 根据热输入确定 )参照表10焊接电流与焊条直径的关系来决定焊条直径。

表9 根据工件厚度选择焊接直径

板厚\mm ≦4 4~12 ﹥12

焊条直径不超过焊件厚度 3.2~4.0 ≧4.0

2.1.2 焊接电流:

??焊接电流是焊条电弧焊的主要工艺参数,焊工在操作过程中需要调节的只有焊接

电流,而焊接速度和电弧电压都是由焊工控制的。焊接电流的选择直接影响着焊接

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焊接电流越大,熔深越大,焊条熔化快,焊接效率也高,但是焊接电流太大时,

飞溅和烟雾大,焊条尾部易发红,部分涂层要失效或崩落,而且容易产生咬边、焊

瘤、烧穿等缺陷,增大焊件变形,还会使接头热影响区晶粒粗大,焊接接头的韧性

降低;焊接电流太小,则引弧困难,焊条容易粘连在工件上,电弧不稳定,易产生

未焊透、未熔合、气孔和夹渣等缺陷,且生产率低。

??因此,选择焊接电流时,应根据焊条类型、焊条直径、焊件厚度、接头形式、焊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一般要求 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3 mm 表4

图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 3.2.2.4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图2)。 图2 3.2.2.5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3)。 图3 3.2.2.6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钢板)应符合表6规定。 3.2.2.7对于焊接H型钢、梁等焊接量较大工件,在腹板冀板下料时,适当放长20~30mm,待焊接、校形完成后再取长短。 表6 mm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造纸机械、矿山机械、环保设备及其它产品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不锈钢材料,采用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及氩弧焊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2.技术要求 材料 用于制造焊接结构件的原材料(板材、型材等)的牌号、规格、尺寸应符合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要求,若不符时,应按公司内材料代用制度办理材料代用。 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铸钢、焊条、焊丝等)购进时,应有质量证明书,并按材料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使用。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求时方准使用。 钢板的初步矫正 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 a.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b.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c.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 次要结构。 钢材的矫正。可用机械矫正和火焰矫正,或在平台上锤击。矫正后的钢材,不得有明显的伤痕,其伤痕深度,钢板一般≤0.5mm,型钢≤1mm。 不锈钢材料不准用铁锤直接锤击(可垫一铜块锤击或用木锤锤击) 号料划线前的准备 划线或样板的制作,需考虑结构在焊接时所产生的收缩量,收缩量的大小,按工艺要求规定。如工艺文件没有规定时,一般箱型或工字型结构或类似箱型划工字型结构,纵向焊缝收缩量⊿L按下式计算 ⊿L=1/1000L=0.5n (L:焊件纵向焊缝总长mm;n:筋、隔板数量) 横向焊缝的收缩量⊿B按下式计算 ⊿B=1/1000B (B:焊件横向焊缝总长mm) 焊接结构件的装配间隙,在制作样板时应予以考虑。其间隙在图纸和工艺文件没有要求时,一般为1-2mm。 样板的外围尺寸偏差,应在-0.5~-1.0范围内。 样板需经检验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号料 对单件小批生产的产品,可直接在钢材上按图进行划线,但必须根据工艺规定留出焊接收缩量。工艺无规定时,按2.3.1条规定生产。 划线时,应留出机械加工余量,余量多少由工艺文件规定。 下料 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零件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机械切割的板材(剪板)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等离子切割的板材,型材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一般要求 3.1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3.3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3.2.2零件形位公差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mm

3.2.2.3板材与型材零件切割边棱对表面垂直度,不得大于表5规定。 图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 3.2.2.4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图 2)。 t≤Δ 图2 3.2.2.5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3)。 图3 3.2.2.6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钢板)应符合表6规定。

组焊件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图样或设计文件中无特殊要求的组焊件通用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零部件中的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埋弧焊焊接的钢制组焊件。 2 一般要求 2. 1 组焊件的制造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本规范的规定。 2. 2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的材质、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时,应由设计部门认可并填写“代料通知单”后方可代用。 2. 3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及订货要求验收后,才准入库。 2. 4 严禁使用牌号不明及未经检验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3 材料的准备 3. 1 各种钢材在下料前,其公差不符合下面规定者,均须矫正以达到要求的公差。 3.2 钢板局部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 的规定。 表1 3. 3 型钢在下料前各种变形超过表2规定时须矫正后才可下料,且局部波状及平面度在每米长度内不超过2mm。

表2 4 组焊件各单件的未注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 4.1 单件的外形尺寸未注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4.2单件上孔的定位尺寸、连接尺寸的未注公差为IT14,具体数值见表4的规定: 表4 注:对于要求组焊后加工的孔,执行表4的规定。 4.3板件应平整, 不允许有波纹、皱折、凹痕、擦伤、拉痕和其他缺陷,构件边缘粗糙度不大于50。平面度允差±1mm/㎡,整体平面度允差±2mm。 4.4 折弯部位要求按照所注R值加工,R值允差±1mm,折弯角度公差±10。 4.5 圆周分布的一组连接孔,以分布中心为基准,位置度公差为Φ0.5。 5 焊接装配 5.1准备工作 5.1.1 焊接前应检查每一零件的几何尺寸和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零件不准进行拼焊。 5.1.2 焊接时所使用的量具应经过检验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 5.1.3 焊接所使用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1 mm/m2,整块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1.5 mm/m2,两块以上平台拼装成的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2 mm/m2。 5.1.4 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担任焊接工作。 5.2 拼焊 5.2.1拼焊前应预先清除焊接区域的表面污物,如铁锈氧化皮、油污、油漆等。清理区域为离焊缝边缘不小于10 mm。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稿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 接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 库。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 合要求时方准使用。 焊接材料: 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 放,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原材料 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 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f 简图测量工具1000:f 厚度δ≤16 f=2 1米平尺厚度δ>16 f=1

2)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下料: 尺寸偏差: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艾尼科环保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技术标准 标准号QB 除尘器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试用版) 2007- - 发布2007- - 实施艾尼科环保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焊接件引用标准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美国标准和从原材料进厂验收及各种加工方法的技术要求,直至产品出厂的各种规定。进一步规定了《钢结构的拼接规定》、《底梁、立柱、大梁的技术要求》、《板类零件和钢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具体要求。 因时间仓促、水平有限,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同技术部取得联系,有利于修订校准,使标准更加完善,符合本公司的生产发展和需求。 本标准由技术部崔玉婵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部崔玉婵、张长斌起草。 本标准由批准实施。 本标准的解释权在技术部。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产品中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的焊接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钢结构件,如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的支撑钢结构的梁、柱、撑;进口喇叭、出口喇叭、灰斗、披屋顶、侧墙、框架等。 2. 引用标准 GB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1804 公差与配合 GB255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的方法 GB255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的方法 GB2652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的方法 GB2653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2654 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 GB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B5908-97 电除尘器主要件抽样检验及包装运输贮存规范 JB5910-97 电除尘器技术条件 JB/T5906-1997 电除尘器阳极板 JB/T5913-1997 电除尘器阴极线 JB/T5911-1997 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 AWS D1.1-2000 钢结构焊接规范 3. 技术要求 3.1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

焊接技术标准规范汇总

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焊接用材料和导线与接线端子、印制电路板组装件等 的焊接要求以及质量保证措施。 1.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的焊接和检验。 2引用文件 GB 3131-88锡铅焊料 GB 9491-88锡焊用液态焊剂(松香基) QJ 3012-98电子电气产品元器件通孔安装技术要求 QJ 165A-95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要求 QJ 2711-95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3定义 3. 1 MELF metal electrode leadless face MELF是指焊有金属电极端面,作端面焊接的元器件。 4 一般要求 4. 1环境要求 4.1.1环境条件按QJ 165A中3. 1. 4条要求执行。 4.1.2焊接场所所需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在焊接工位上应及时清除多余物(导线断头、焊料球、残留焊料等)。禁止在焊接工位上饮食;禁止在工位上有化妆品以及与生产操作无关的东西。 4. 2工具、设备及人员要求 4. 2. 1工具 电烙铁应为温控型的,烙铁头空焊温度应保持在预选温度的士5. 5℃之内,烙铁头的形状应符合焊接空间要求,并保证良好的接地。 4. 2. 2设备 4. 2. 2. 1波峰焊设备 波峰焊设备(包括焊剂装置、预热装置、焊槽)焊接前应能将印制板组装件预热到120℃以内,在整个焊接过程中,焊料槽焊接温度的控制精度应维持在士5.5℃,并具有排气系统。 4.2.2.2再流焊设备 再流焊设备应可将焊接表面迅速加热,并能在连续焊接操作时,迅速加热到预定温度的士6℃范围内。加热源不应引起印制电路板或元器件的损坏,也不应在加热源与被焊金属直接接触时污染焊料。再流焊设备包括采用平行等距电阻加热、短路棒电阻加热、热风加热、红外线加热、激光加热装置或非电烙铁热传导焊接的设备。 4. 2. 3人员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标准及相关工艺的规定,具有判别焊点合格或不合格的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4. 3焊点 4. 3. 1外观 4.3.1.1 焊点表面应无气孔、非晶态,以及有连续良好的润湿。焊点不应露出基底金属、不应有锐边、拉尖、焊剂残渣以及夹杂。与邻近导电通路之间焊料不应出现拉丝、桥接等现象。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方案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 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 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 、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 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 范的要求。 3. 一般要求 3.1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 ,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 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 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3.3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规定。 3.2.2零件形位公差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 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板厚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mm 表4 mm 型材高度h型材长度L歪扭误差(t)简图 < 100< 2000 1.0 L 「'--> 2000 0.5L/1000 但不得大于3 < 4 2.0 2L/1000 但不得大于5.0 2.0 > 4~12 1.5 1.5L/1000 但不得大于5.0 1.5 > 12 1.0 L/1000 但不得大于5.0 1.0 项目公差(t)差带简 L < 1000 1.0 L > 1000 L/1000 但角钢不得大于6, 工字钢、槽钢不得大于4 平面度任1000长度内 1.0 垂 直度但不得大于2(不等边角 1 *钢按长边宽度计算) ■ L 1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2019)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中采用手工电弧焊、钨极氩弧焊、富氩气体保护焊及自动焊焊接的零部件。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的焊接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264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GB/T 265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T 265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2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实验方法 GB/T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等 GB/T 5117 碳钢焊条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T 8110 气体保护焊丝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JG/T 5082.1 建筑机械与设备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 一般要求 3.1焊接结构件的制造应符合设计、工艺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生产过程对环境温度的规定: 3.2.1零件和成品矫正时,不应低于下列温度: 3.2.1.1低碳钢材质:-20℃; 3.2.1.2低合金结构钢材质:-15℃。 3.2.2一般焊接件允许施焊温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3焊接件在低温条件下(如表1所列)焊接时,钢材表面应进行预热,必须保证预热 区宽度大于被焊板材厚度的4倍,且每侧预热宽度不得小于100mm,必须保证加热到100~ 200℃后才能施焊。如果用火焰预热时,焰芯距板面距离应大于50mm。 3.2.4在常温条件下,对刚性大、可焊性差的焊接件,也应焊前预热(预热温度在100~ 200℃范围内),焊后需进行保温或回火消除焊接应力。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接 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库。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 求时方准使用。 1.1焊接材料: 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放, 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1.2原材料 1.2.1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 f 简图测量工具1000:f 厚度δ≤16 f=2 1米平尺厚度δ>16 f=1 2)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角钢槽钢钢管全长直线度误差f≤2/1000L,在每米长度内 不超过2 角钢垂直度误差f≤1/100b,但不大于1.5(不等边角钢按长边宽度计算) 工字钢歪扭:当L<1000时,f≤3;L≥1000时,f ≤5 槽钢腿相对腰的垂直度误差f≤1/100b 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1.2.2下料: 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 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表3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厚度 基本尺寸 ≤10 >10-20 >20 ≤500 ±1.5 ±1.5 ±2.0 >500-1000 ±1.7 ±2.0 ±2.5 >1000-2500 ±2.0 ±2.5 ±3.0 >2500-4000 ±2.5 ±3.0 ±3.5 表4 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型材厚度 高度基本尺寸≤10 >10-20 >20-30 >30 ≤100 >100-200 >200-300 >300 ≤500 ±1.5 ±1.5 ±2.0 ±2.5 >500-1000 ±1.7 ±2.0 ±2.5 ±3.0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SDZ018-85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电力系统一般机械及钢结构产品的手工电弧焊和埋弧自动焊。凡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 一般技术要求 1.1 焊接工作应配备专职的焊接技术人员、焊接检查和检验人员。 1.2 焊工应经专门的技术训练,从事Ⅰ、Ⅱ类焊缝焊接的工人,需按SDZ009-84《手工电弧焊及埋弧自动焊焊工考试规则》或其他有关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并取得第三方公证单位认可的焊工合格证。 1.3 焊接原材料和焊接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订货要求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材料的代用应执行代用制度。材料进厂时,应按材料标准的规定检查验收,必要时可进行抽检复验。对无牌号、规格、无质量保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只有经过检验和鉴定,确定其规格、型号、质量状态后,方可使用。 1.3.1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根据母材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焊接接头的抗裂性、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及使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表1选用。 表1 焊接材料的选用及预热、焊后热处理规范

注:回火加热速度不大于200℃/小时,保温时间一般为0.04时/毫米,最低不少于两小时,以2.5~

3℃/分钟的速度缓冷至300℃后空冷。 1.3.1.1 同种钢材之间的焊接,焊接材料的选用,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应与母材相当; b.工艺性能良好; c.低碳钢及低合金钢焊接的焊条应符合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要求。 1.3.1.2 异种钢之间的焊接,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两侧均非奥氏体不锈钢时,可根据合金元素含量较低(或强度等级较低)的一侧钢材选用。 b.其中一侧是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含镍、铬量比不锈钢更高的焊条(焊丝)。 1.4 焊前准备。 1.4.1 焊接前必须根据材料的可焊性、结构特点、设计要求、设备能力、使用条件及施工环境等因素编制合理的焊接工艺。 1.4.2 首次使用的钢种以及改变焊接材料类型、焊接方法和焊接工艺,必须在施工前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并按有关标准进行工艺评定。 1.4. 2.1 工艺试验所取得的焊接位置,应包括现场作业中所有的焊接位置。当现场实际焊接作业中,存在明显的妨碍焊接过程的障碍时,应在试验中考虑设置模拟障碍。 1.4. 2.2 工艺试验所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应与工程上使用的相同。 1.4. 2.3 工艺试验结果评定内容,除无损探伤、拉伸及冷弯试验外,还应根据材料性质提出有关力学性能试验、金相试验、抗裂试验和化学试验等。 1.4. 2.4 在焊工考试和工程施焊前,必须具有合格的试验评定结果,该结果应由技术负责人验证。 1.4.3 焊接材料的使用。 1.4.3.1 焊条应根据说明规定进行烘干,烘干的焊条应在100~150℃保温,随用随取。烘干的焊条位置于空气中超过四小时,重新烘干,重新烘干次数不超过两次。 1.4.3.2 焊丝表面不得有油污、水、铁锈等,不得有小角度弯曲。 1.4.3.3 焊剂颗粒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焊剂使用前应烘干,烘干温度和保温时间,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烘干的焊剂要随用随取。 1.4.4 钢结构焊缝分类参照表2。

JC 532-94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C 532-94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材机械钢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材机械中产品标准或图样无特殊要求的碳素钢、低合金钢和奥氏体钢的熔化焊焊接件(以下简称焊接件)。 2引用标准 GB 324焊缝符号表示法 GB 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 1958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 CB 2649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GB 2650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 265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 2652焊缝及容敷金属拉伸试验法 GB 2653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 2654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 GB 2655焊接接头应变时效敏感性试验方法 GB 2656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验法 GB 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 3375焊接名词术语 GB 5185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代号 GB 64l6影响钢熔化焊接头质量的技术因素 GB 64l7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 GB 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 12212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ZB 104 005渗透探伤方法 ZB 104 006钢铁材料磁粉探伤方法 ZBH24 001旋转磁场磁粉探伤方法 ZBJ59 002热切割 3术语。 3.1焊接术语按GB3375的规定。 3.2焊缝缺陷术语按GB64l7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焊接结构设计 4.1.1焊接结构应根据GB 6416的有关规定设计。 4.1.2图样上焊缝符号、焊接方法的表示代号及制图要求应分别符合GB324、GB5185及GB 12212的规定。 4.2材料 所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或机械制造厂质量复验合格证明书,焊接材料的保管应符合有关规定。 4.3坡口

焊接相关标准汇总

标准号标准名称 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GB/T3375--94 焊接术语 GB324--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5185--85 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代号 GB12212--90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4656--84 技术制图金属结构件表示法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12467.1—1998 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1部分:选择及使用指南 GB/Tl2468.2--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2部分:完整质量要求GB/Tl2468.3--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GB/Tl2468.4--1998 焊接质量保证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GB/T12469--90 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l0854--90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16672—1996 焊缝----工作位置----倾角和转角的定义 焊接材料标准 焊条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 GB984--85 堆焊焊条 GB/T3670--1995 铜及铜合金焊条 GB3669--83 铝及铝合金焊条 GBl0044--88 铸铁焊条及焊丝 GB/T13814—92 镍及镍合金焊条 GB895--86 船用395焊条技术条件 JB/T6964—93 特细碳钢焊条 JB/T8423—96 电焊条焊接工艺性能评定方法 GB3429--82 碳素焊条钢盘条 JB/DQ7388--88 堆焊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89--88 铸铁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90--88 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T3223--96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焊丝 GB/T14957—94 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8--94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8110--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l0045--88 碳钢药芯焊丝 GB9460--83 铜及铜合金焊丝 GBl0858--89 铝及铝合金焊丝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2007).

Q/SY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87-2007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8-20发布 2007-08-30实施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了确保公司产品焊接件的制作质量和焊缝质量,特制定本标准,以便于有效指导焊接结构件的实际制作和现场质量控制。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路机研究院工艺所提出。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路机研究院负责起草和解释。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有限公司研究本院归口。 本标准是首次制订,标准于2007年8月20日发布,于2007年8月30日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全旺、彭加兵。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中采用手工电弧焊、钨极氩弧焊、富氩气体保护焊及自动焊焊接的零部件。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的焊接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 264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GB/T 265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T 265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2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实验方法 GB/T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等 GB/T 5117 碳钢焊条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T 8110 气体保护焊丝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JG/T 5082.1 建筑机械与设备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 一般要求 3.1焊接结构件的制造应符合设计、工艺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生产过程对环境温度的规定: 3.2.1零件和成品矫正时,不应低于下列温度: 3.2.1.1低碳钢材质:-20℃; 3.2.1.2低合金结构钢材质:-15℃。 3.2.2一般焊接件允许施焊温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3焊接件在低温条件下(如表1所列)焊接时,钢材表面应进行预热,必须保证预热 区宽度大于被焊板材厚度的4倍,且每侧预热宽度不得小于100mm,必须保证加热到100~ 200℃后才能施焊。如果用火焰预热时,焰芯距板面距离应大于50mm。 3.2.4在常温条件下,对刚性大、可焊性差的焊接件,也应焊前预热(预热温度在100~ 200℃范围内),焊后需进行保温或回火消除焊接应力。

电路板焊接通用工艺规范

电路板焊接通用工艺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路板焊接中的工艺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XXX公司电子元器件焊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 7262.1-95 航空产品电装工艺电子元器件的安装 HB 7262.2-95 航空产品电装工艺电子元器件的焊接 SJ 20385A-2008 军用电子设备电气装配技术要求 QJ 3011-1998 航天电子电气产品焊接通用技术要求 QJ 3012-1998 航天电子电气产品元器件通孔安装技术要求 3环境要求和一般要求 3.1 工作场地应通风、照明良好,并保持温度为15℃~35℃,湿度为30%~75%。 3.2 工作场地应无灰尘,及时清除杂物(如污垢、油脂、导线头、绝缘体碎屑等)。工作区不得洒水,不允许吸烟和饮食。 3.3 工作台上应有防静电台垫等防静电措施,防静电台垫要可靠接地。工作台应整洁、干净、无杂物。工作台上应有触电断路保护装置。 3.4 在焊接ESDS元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身着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防静电帽、防静电腕带进行操作。 3.4 技术文件、工具、元器件等应放在规定的地方。 3.5 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人员,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4元器件搪锡 4.1 清洁元器件引线 检查元器件引线查看是否有氧化层、粘污,用橡皮擦轻擦引线去除氧化层、粘污,必要时可用W14-W28号金相砂纸单方向轻砂引线表面,直至去除氧化层,但不可将引线上的镀层去除。距引线根部3~5mm的位置处不进行去除氧化层操作,引线清洁后要对清洁部位进行清洗。氧化层去除后2H内要搪锡完毕,清洁后引线禁止用手直接触碰。 4.2 元器件引线搪锡 在清洁后的元器件引线上搪锡,搪锡段离引线根部距离一般不小于3mm。引线上无氧化层,可焊性良好的元器件,可不搪锡直接焊接在电路板上。 5元器件安装 5.1 元器件成形 5.1.1 成形工具必须表面光滑,夹口平整圆滑。以免损伤元器件。 5.1.2 成形时,不应使元器件本体产生破裂,密封损坏或开裂,也不应使引线与元器件内部连接断开。 5.1.3 当弯曲或切割引线时,应固定住元器件引线根部,防止产生轴向应力,损坏引线根部或元器件内部连接。

组焊件通用技术要求

组焊件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图样或设计文件中无特殊要求的组焊件通用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零部件中的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埋弧焊焊接的钢制组焊件。 2 一般要求 2. 1 组焊件的制造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本规范的规定。 2. 2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的材质、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时,应由设计部门认可并填写“代料通知单”后方可代用。 2. 3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及订货要求验收后,才准入库。 2. 4 严禁使用牌号不明及未经检验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3 材料的准备 3. 1 各种钢材在下料前,其公差不符合下面规定者,均须矫正以达到要求的公差。 3.2 钢板局部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 的规定。 表1

3. 3 型钢在下料前各种变形超过表2规定时须矫正后才可下料,且局部波状及平面度在每米长度内不超过2mm。 表2

4 组焊件各单件的未注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 4.1 单件的外形尺寸未注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4.2 单件上孔的定位尺寸、连接尺寸的未注公差为IT14,具体数值见表4的规定: 表4

注:对于要求组焊后加工的孔,执行表4的规定。 4.3 板件应平整, 不允许有波纹、皱折、凹痕、擦伤、拉痕和其他缺陷,构件边缘粗糙度不大于50。平面度允差±1mm/㎡,整体平面度允差±2mm。 4.4 折弯部位要求按照所注R值加工,R值允差±1mm,折弯角度公差±10。 4.5 圆周分布的一组连接孔,以分布中心为基准,位置度公差为Φ0.5。 5 焊接装配 5.1 准备工作 5.1.1 焊接前应检查每一零件的几何尺寸和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零件不准进行拼焊。 5.1.2 焊接时所使用的量具应经过检验部门检验并在有效期内。 5.1.3 焊接所使用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1 mm/m2,整块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1.5 mm/m2,两块以上平台拼装成的平台的平面度小于或等于2 mm/m2。

焊接技术标准规范标准[详]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焊接用材料和导线与接线端子、印制电路板组装件等 的焊接要求以及质量保证措施。 1.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的焊接和检验。 2引用文件 GB 3131-88锡铅焊料 GB 9491-88锡焊用液态焊剂(松香基) QJ 3012-98电子电气产品元器件通孔安装技术要求 QJ 165A-95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要求 QJ 2711-95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3定义 3. 1 MELF metal electrode leadless face MELF是指焊有金属电极端面,作端面焊接的元器件。 4 一般要求 4. 1环境要求 4.1.1环境条件按QJ 165A中3. 1. 4条要求执行。 4.1.2焊接场所所需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在焊接工位上应及时清除多余物(导线断头、焊料球、残留焊料等)。禁止在焊接工位上饮食;禁止在工位上有化妆品以及与生产操作无关的东西。 4. 2工具、设备及人员要求 4. 2. 1工具 电烙铁应为温控型的,烙铁头空焊温度应保持在预选温度的士 5. 5℃之内,烙铁头的形状应符合焊接空间要求,并保证良好的接地。 4. 2. 2设备 4. 2. 2. 1波峰焊设备 波峰焊设备(包括焊剂装置、预热装置、焊槽)焊接前应能将印制板组装件预热到120℃以内,在整个焊接过程中,焊料槽焊接温度的控制精度应维持在士5.5℃,并具有排气系统。 4.2.2.2再流焊设备 再流焊设备应可将焊接表面迅速加热,并能在连续焊接操作时,迅速加热到预定温度的士6℃范围内。加热源不应引起印制电路板或元器件的损坏,也不应在加热源与被焊金属直接接触时污染焊料。再流焊设备包括采用平行等距电阻加热、短路棒电阻加热、热风加热、红外线加热、激光加热装置或非电烙铁热传导焊接的设备。 4. 2. 3人员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标准及相关工艺的规定,具有判别焊点合格或不合格的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4. 3焊点 4. 3. 1外观 4.3.1.1 焊点表面应无气孔、非晶态,以及有连续良好的润湿。焊点不应露出基底金属、不应有锐边、拉尖、焊剂残渣以及夹杂。与邻近导电通路之间焊料不应出现拉丝、桥接等现

焊接技术标准规范

1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焊接用材料和导线与接线端子、印制电路板组装件等 的焊接要求以及质量保证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的焊接和检验。 2引用文件 GB 3131-88 锡铅焊料 GB 9491-88 锡焊用液态焊剂(松香基 ) QJ 3012-98 电子电气产品元器件通孔安装技术要求 QJ 165A-95 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要求 QJ 2711-95 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3定义 3. 1MELF metal electrode leadless face MELF 是指焊有金属电极端面,作端面焊接的元器件。 4一般要求 4.1 环境要求 4.1.1 环境条件按QJ 165A 中 3. 1. 4 条要求执行。 4.1.2 焊接场所所需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在焊接工位上应及时清除多余物(导线断头、焊料球、残留焊料等)。禁止在焊接工位上饮食;禁止在工位上有化妆品以及与生产操作无关 的东西。 4.2 工具、设备及人员要求 4.2.1 工具 电烙铁应为温控型的,烙铁头空焊温度应保持在预选温度的士 5. 5℃之内,烙铁头的形状应符合焊接空间要求,并保证良好的接地。 4.2.2 设备 4.2.2. 1 波峰焊设备 波峰焊设备 (包括焊剂装置、预热装置、焊槽)焊接前应能将印制板组装件预热到120℃ 以内,在整个焊接过程中,焊料槽焊接温度的控制精度应维持在士 5.5℃,并具有排气系统。 4.2.2.2 再流焊设备 再流焊设备应可将焊接表面迅速加热,并能在连续焊接操作时,迅速加热到预定温度 的士 6℃范围内。加热源不应引起印制电路板或元器件的损坏,也不应在加热源与被焊金属 直接接触时污染焊料。再流焊设备包括采用平行等距电阻加热、短路棒电阻加热、热风加热、红外线加热、激光加热装置或非电烙铁热传导焊接的设备。 4.2.3人员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标准及相关工艺的规定,具有判别焊点合格或 不合格的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上岗。 4.3 焊点 4.3.1外观 4.3.1.1焊点表面应无气孔、非晶态,以及有连续良好的润湿。焊点不应露出基底金属、不 应有锐边、拉尖、焊剂残渣以及夹杂。与邻近导电通路之间焊料不应出现拉丝、桥接等现象。

结构件焊接通用技术要求

结构件企业生产标准 1.定义 具有一定形状结构,并能够承受载荷的作用的构件,称为结构件。如,支架、框架、内部的骨架及支撑定位架等。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的结构件。 本标准为图纸技术、加工制造和检验标准的规范。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TQ 322-1989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4. 焊接工艺 4.1 焊工 4.1.1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1.2 焊工必须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严禁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4.2 焊前准备 4.2.1焊前焊工要熟悉图纸及其组焊要求。 4.2.2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焊接设备及辅助工具等处于良好状态。 4.2.3 焊接工作尽可能在室内进行,当工件表面潮湿或暴露于雨雪条件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2.4 焊条、焊剂和药芯焊丝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烘干后存放在保温箱内随用随取。低氢焊条在施焊前必须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350~400℃,时间1~2h。一般在常温下超过4h后,必须重新烘干。酸性焊条一般可不烘干,但焊接重要结构时经150~200℃烘干1~2h(E4303焊条150℃烘焙1~2小时)。 4.2.5焊接前,母材加工坡口推荐尺寸(见下表1)

表1 母材加工坡口形式和尺寸

4.3结构件焊接参数 4.3.1手工电弧焊: 4.3.1 CO2气体保护焊: 4.4 焊接 4.3.1受压元件的角焊缝的根部应保证焊透。 4.3.2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理的焊接参数进行焊接,不允许超大电流焊接。 4.3.3 焊接零件应根据材料的厚度和焊接特性采用合适的焊接工艺,保证焊接质量。 4.3.4多层焊时,前一层焊道表面必须进行清理,检查、修整,如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修整清除后再焊。 4.3.5双面焊需清理焊根,显露出正面打底的焊缝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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