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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2020标准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煤矿2020标准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第一条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第二条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邱进敏

副组长:李明乐、贾广才、汪洋滨、郑国强

成员: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通风科、财务科、供应科人员组成。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 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 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 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 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 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 害气体等。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 的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 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 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八)陷落柱普查,了解周边煤矿陷落柱发育规律,查明煤矿内直径大于30m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 育程度、导水性等。 (九)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煤矿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 斯地质图,对煤矿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 工作。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嫩江县宏云煤矿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嫩江县宏云煤矿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根据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要求,我矿由矿长牵头,组织了总工程师、地测、通防、安全、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全矿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编制成《嫩江县宏云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自查报告》,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目的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是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致灾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特开展此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于2016年2月,对矿井各种隐蔽致灾因素进行了普查,并于同年3月份提交《黑河市嫩江县宏云煤矿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报告》。 二、成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董维刚 副组长:唐志辉

成员:张传信孙钳于德宏李成雷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 嫩江县宏云煤矿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县多宝山镇境内,井田东西长约1km,南北宽约0.6km,面积1.1118km2,共有14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矿标高:350~180。矿井煤层为缓倾斜,批准可采煤层二号层。 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设计为综采工艺,掘进工作面为炮掘。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机械通风,回采工作面全风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 嫩江县宏云煤矿五职矿长齐全,生产、安全、技术、通防、财务、劳资等相关职能部室及专业人员配备完整,井下有两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煤工作面,地面井下各系统齐全。 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 1、采空区普查 矿井所采为Ⅱ号煤层,浅部煤层仅局部发育,不可采。西为嫩江县宏云原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 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 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 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doc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 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 水利设施)、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

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 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八)陷落柱普查,了解周边煤矿陷落柱发育规律,查明煤矿内直径大于30m 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 (九)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煤矿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煤矿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十)应力集中区普查,对煤层直接顶板坚硬的煤层要观察其顶板垮落步距,防止顶板垮落步距过大造成冲击地压事故。对受集中应力影响的巷道、硐室要定期观测变形量,防止崩塌破坏。 (十一)导水裂缝带、底板扰动裂隙带普查,应采用物探、钻探实测和理论计算等方法确定煤矿导水裂缝带高度和底板扰动裂隙带高度,合理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如果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中等以上的含水层(体)时,在掘进、回采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二0一七年

湖南安石集团六盘水煤业有限公司 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王后勇 副组长:张万春吴道华李发庆肖长春 成员:张应富、刘卓、安启江、靳三林、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1、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2、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内容及相关制度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制提纲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编制提纲 1.绪论 1.1目的、任务和依据 目的、任务、报告编写依据 1.2. 煤矿概况 煤矿位置、范围、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煤矿和区内邻近矿井及老窑开采情况,自然地理、煤矿生产建设情况等。 1.3 以往地质工作 井田勘查各阶段进行的地质勘查和煤矿建设生产期间开展的各项补充地质勘探及井下探测,包括勘查单位、时间、内容、采用的方法手段、主要工程量和成果及其质量等。 2.矿井地质 2.1井田地质 2.2煤层 2.3煤质 3.矿井水文地质 3.1区域水文地质概况 3.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3.3矿井充水因素 4. 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4.1采空区普查 通过采用调查走访、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结合以往地质勘查资料及近年来生产作业过程中揭露情况综合分析,查明矿井自身开采的采空区、井田内及周边采空、老空区情况。对采空区分布、范围、面积、形成时间、积水情况、积水来源、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等进行分析说明,预测

采空区及积水区对本矿未来开采范围的影响程度。将采空区普查的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建立矿井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分析相关隐患对煤矿生产建设带来的潜在威胁。 4.2 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的普查 废弃老窑(井筒)的普查采用查阅相关资料、调查访问等方法进行。对废弃老窑(井筒)要做到查明其位置、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及充填情况等,尽可能收集齐全以往煤矿采掘相关资料。将废弃老窑(井筒)、井筒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图件上,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孔台账。 通过整理分析井田范围内所有钻孔封孔资料和质量记录,对钻孔封孔质量进行评述,查明封孔不良钻孔的分布,以及封孔不良钻孔的封闭材料、封闭质量和封闭不良层段。对封孔资料不详、封孔资料不清的钻孔,应以封孔不良钻孔对待。将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图件上,建立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分析预测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对煤矿未来生产可能的影响及危害程度。 4.3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普查 利用地面物探和钻探、矿井地质编录、井下探测的成果资料及采掘过程中地质构造揭露情况,结合现场观测情况综合分析。①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产状、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导水性。②褶曲的观测和探查包括:查明褶曲位置、产状、规模、形态和分布特点及裂隙发育情况,探讨褶曲的形成方式。③陷落柱普查内容包括: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对煤层破坏情况及影响顶底板情况等。 收集矿井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分析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富导水情况、对煤层顶板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存在瓦斯积聚及瓦斯突出危

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水富县富荣矿业公司 太平富荣煤矿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2017年2月10日 富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上级关于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和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着眼普及地灾防治法规常识,传授科学防灾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动员全矿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巩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为充分掌握井田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调查排查,是指职能管理部门在上一年度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范围和对象、稳定性和危害性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分析,为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三、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组 组长:陈学兵 副组长:晏祥爱 成员:郝灿民、杨云贵、石俊生、凌小军、罗富春、彭国荣、何德明、胡成华、杨季平、苏益银、晏祥力、刘顺华、蒋维兵、李超、康井明、舒益兴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凌小军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排查日常工作。 领导组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地质灾害及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科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地质灾害隐蔽致灾因素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计划

郑宏鑫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计划 鑫泰煤业技术科 二0一四年三月

郑宏鑫泰煤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计划 按照郑州市郑政办明电【2014】54号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郑州宏源公司制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矿总工程师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并制定了鑫泰煤矿隐蔽至灾因素普查工作计划。 一、成立矿井隐蔽至灾因素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阴玉成赵景洲 副组长:郑万杰 成员:于广文赵富亭李松森刘国安于海洋 阴周磊常宏伟曹飞董遂义翟志辉组长职责:全面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监督。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制定普查方案、工作部署等,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成员职责:主要根据普查工作的分工,采用科学的手段,认真细致的对我矿存在的各类隐蔽至灾因素进行全面普查,保证普查全面,同时负责将普查出的隐蔽至灾因素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后编制《郑宏鑫泰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至灾因素普查报告》。 一、采空区普查 有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通风科和办公室主要负责此项工作。普查任务1、将恒泰煤矿与我矿相邻区域的老采空区情况通过走访调查的方法,向恒泰煤矿技术科询问情况,并借阅其矿井老空区资

料台账及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通过调查走访,完善我矿与恒泰煤矿相邻区域的老空区资料台账、填绘我矿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和综合水文地质图边界以外附近的资料。 2、将刘寨煤矿及本矿相邻区域的采空区情况通过走访调查的方法,调查清楚(主要包括老空区的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情况、自然发火情况、有害气体等情况),并建立台账,完善图纸资料。 3、通过物探等方法将我矿井田内的所有采空区进行详细普查,查明采空区的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情况、自然发火情况、有害气体等情况,并标明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完善图纸资料,并建立台账。 时间安排: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10日。 二、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有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负责此项工作。采用走访调查的方法对矿井井田内及边界附近的废弃老窑(井筒)进行调查,普查任务: 1、我矿井田内老风井及西部界外的老窑井筒。对我矿井田内老风井主要通过询问老工人进行调查,应调查清楚其闭坑时间、开采范围,是否有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对于西部边界外的马身老窑主要通过调查当地村民和询问在该矿工作过的老职工,必要时通过请示煤炭局调阅该矿存档资料进行调查,查清其闭坑时间、开采时间、范围,是否有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 2、对井田内级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进行统计,并调查其封孔质量,钻孔参数等,并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 (2017年) 提交单位: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淖尔壕煤矿 提交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1概况 (3) 1.1项目来源 (3) 1.2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报告的目的、任务和依据 (3) 1.3矿井位置、交通及矿区范围 (4) 1.4以往地质工作简介及质量评述 (6) 1.5矿井生产建设情况 (8) 1.6本次工作情况 (9) 2矿井地质特征 (10) 2.1地层 (10) 2.2主采煤层 (11) 2.3 地质构造及其他地质现象 (13) 3矿井水文地质特征 (13) 3.1区域水文地质概况 (13) 3.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4) 4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16) 4.1 瓦斯地质 (16) 4.2 工程地质 (17) 4.3 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17) 5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18) 5.1采空区致灾因素普查 (18) 5.2自然灾害普查 (20) 5.3封闭不良钻孔致灾因素普查 (21) 5.4矿井地质构造致灾因素普查 (21) 5.5矿井含水体致灾因素普查 (22) 5.6矿井瓦斯致灾因素普查 (23) 5.7导水裂缝带致灾因素普查 (24) 5.8矿井冲击地压致灾因素普查 (25) 5.9 其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25) 6 矿井隐蔽灾害防治措施 (25) 7 结论及建议 (29)

1概况 1.1项目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的要求“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本次报告的目的是对淖尔壕煤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编制成《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 1.2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报告的目的、任务和依据 本次报告目的:通过对淖尔壕煤矿的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进行普查,明确淖尔壕煤矿的主要隐蔽灾害因素并编制相关处理措施,有效预防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 主要任务: 1、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2、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3、查明矿井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矿井内主要裂隙形态,收集矿井裂隙发育资料; 4、查明矿井内直径大于30m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矿井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矿井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6、查明影响矿井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和导水通道等,对导水裂隙带进行理论计算,预测煤矿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11、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集贤金三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一、矿井地质灾害普查的目的: 矿井地质灾害是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地面、井下依然存在隐蔽致灾的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隐蔽致灾因素的存在,在井田范围及矿井周边区域内客观存在,但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直接辨识,导致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给采掘活动带来安全隐患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燃倾向等地质因素,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灾害,因此必须对煤矿隐蔽地质灾害因素进行调查,对不能确定的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物探、钻探等安全措施进行探查,确保安全生产。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到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清晰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全面有效,制定此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矿井隐蔽地质灾害因素普查工作。 二、成立地质灾害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富 副组长:李超 成员:王玮塔怀成李博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协调指挥各部室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及监督。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主要根据各专业结合矿井实际,切实认真的进行本专业的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工作,段队技术员负责本段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段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

识。收集现场资料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消除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矿井基本情况 金三角煤矿位于集贤县集贤镇东南2公里,同江~三亚高等级公路在井田北部通过,距双鸭山矿业集团运煤专用线集贤煤矿火车站3.5公里,其交通方便。 根据井田地质、地形条件及煤层的赋存特点,设计确定斜、立井混和开拓方式,井田主提升采用斜井开拓,回风采用立井回风。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面,掘进也采用炮掘,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开采。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炮掘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方式。 四、矿井地质灾害普查内容及相关制度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

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Word编辑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确保矿井长治久安,消除或减小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 成员:地测科长、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机电科长、生产科长、防治水专业人员、通风专业人员、防突专业人员及各区队技术员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开展,保证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资金、设备、仪器仪表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普查、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重点负责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负责自己专业内隐蔽致灾工作日常业务安排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共同开展完成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并负责编制专业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方案,区队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内的隐蔽致灾专业知识培训,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督促帮扶区队人员共同提高专业知识。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山体滑坡情况、其他地质灾害巡查进行详细排查,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下,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1)采空区普查 采用调查、走访、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矿井采空区及邻近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情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2)废弃老窑(井筒)及邻近矿井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收集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等情况。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查明并分析每个钻孔的封孔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报告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报告 银山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报告生产规模:15万吨/年

目录 一、前言 (1) 二、矿井概况 (2) 1、自然地理条件 (4) 2、矿井开采现状 (5) 3、地质构造普查情况 (5) 三、井田范围内区域地质构造、地层产状以及煤层赋存条件 (5) 1、区域地质构造 (5) 2、煤层特征 (6) 四、瓦斯灾害普查 (7) 五、煤层尘爆炸性自燃发火倾向性普查 (8) 六、含(导)水体、采空区、老窑(空)普查 (9) (一)水文地质特征 (9) 1、地形地貌及水文特征 (9) 2、含水层及隔水层特征 (9) 3、矿井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 (10) (二)小(老)窑和废弃矿井涌水及积水情况 (11) 1、区域调查 (11) 2、老窑和相邻矿区采空区积水对矿井的充水影响 (13) 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3) 七、主要存在的灾害 (13) 1、地表地质灾害 (13)

2、井下各类灾害 (13) 八、工作重点及防治灾害措施 (13) (一)、防止瓦斯的措施 (13) 1、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14) 2、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有效 (14) 3、确保管理到位 (15) 4、落实瓦斯防治工作 (16) (二)加强爆破管理和民爆火工品的管理,抓好爆破安全 (19) 1、爆破器材库房屋结构安全措施 (19) 2、爆破器材库消防设施 (19) 3、爆破器材库区的交通措施 (19) 4、爆破器材库区的通讯安全措施 (19) 5、爆破器材库区的防雷安全措施 (20) 6、地面爆破器材库区防静电安全措施 (21) 7、爆破器材的收发和存储安全措施 (21) 8、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22) (三)顶板灾害防治 (23) (四)、防止煤层自燃和治理措施 (26) (五)、矿井防治水措施 (30) 1、防治水原则 (31) 2、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设 (32) 3、区域、局部探放水措施及设备 (38) 4、局部性的探放水措施 (39) 5、探放水方法的确定 (40) 6、探放水设备 (43) 7、疏水降压措施 (45) 8、井下排水 (46)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水利设施)、 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

体等。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集废弃老窑(井筒)闭坑时间、开采煤层、范围,是否开采煤柱和充填情况等资料。井田内及周边施工的所有钻孔都要标注在图上,分析每个钻孔封孔的质量。建立井田内废弃老窑(井筒)、水源井、封闭不良钻孔台账。(七)断层、裂隙和褶曲普查,应查明煤矿边界断层和井田内落差大于5m的断层,查明煤矿内主要褶曲形态,收集煤矿裂隙发育资料,总结规律,编制煤矿构造纲要图。其中,断层普查主要包括断层性质、走向、倾角、断距,断层带宽度及岩性,断层两盘伴生裂隙发育程度,断层富水性、与强含水层导通等情况。 (八)陷落柱普查,了解周边煤矿陷落柱发育规律,查明煤矿内直径大于30m的陷落柱,主要包括陷落柱发育形态、岩性、周边裂隙发育程度、导水性等。 (九)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煤矿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煤矿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防突预测预报工作。(十)应力集中区普查,对煤层直接顶板坚硬的煤层要观察其顶板垮落步距,防止顶板垮落步距过大造成冲击地压事故。对受集中应力影响的巷道、硐室要定期观测变形量,防止崩塌破坏。 (十一)导水裂缝带、底板扰动裂隙带普查,应采用物探、钻探实测和理论计算等方法确定煤矿导水裂缝带高度和底板扰动裂隙带高度,合理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调查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编制:生产技术科

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煤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尽量或减少避免突发性事故的发生。为从源头遏制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结合一些专业鉴定机构和资质部门编写出的各种报告我矿成立了由矿长牵头,组织了总工程师、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进行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普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隐蔽致灾因素 在煤矿生产中,煤矿井田范围内及矿井周边区域客观存在的不能直接辨识的采掘活动造成影响的地质构造、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含(导)水体、采空区以及煤层自然倾向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事故的灾害统称。 二、成立煤矿隐蔽致灾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0000 副组长:000 成员: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组长:全面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指挥及安排、监督。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重点负责隐蔽性调查工作的跟踪、督促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成员;主要根据整改工作的分工,进行检查,同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保证整改质量达到规定要求,保证整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地形地貌 矿区所处地理位置位于峨层山山脉背斜东翼北部东段山脉走向约为N300E,最高点为土地门,标高1100m,最低侵蚀基准面为矿部附近,标高约470m,一般标高为700-1000m,相对高差640m,地貌特征为中间高两侧低,山坡下缓,“V”字型冲沟与山梁斜角展布的中低山地貌。 区内无水库、堰塘等地表积水体。区内地下水赋集类型为“层间裂隙承压水翼部单斜型”。受大气降水垂直补给。自南西向北东运移于坚硬砂岩裂隙中,以矿坑水和泉水排泄出地表。 四、地质构造普查情况 (一)井田范围内区域地质构造、地层产状以及煤层赋存条 件。 1、区域地质构造 区内对渣子龙、正连、二连煤层开采有直接充水影响的含水层是珍珠冲组(J1Zh)底部及须家河七段(T3xj7-2)的砂岩裂隙含水层。该含水层的富水性比较弱,对矿井充水影响不大。对K5-1及铺山煤层开采有直接充水影响的含水层是须六段(T3xj6)及须家河五段第二压段(T3xj5-2)的砂岩裂隙含水层。该含水层富水

淄博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 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开发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经市政府同意,市煤炭局聘请高层次煤矿安全专家,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深入排查治理。现将制定的《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贯彻国办发〔2013〕99号、鲁政办发〔2014〕4号、淄政办发〔2014〕18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时完成市政府确认的2014年重点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全面普查治理,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采取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地质勘探调查和煤矿开采调查)、探查(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清隐伏在煤层及其围岩内、在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体及其在采动应力耦合作用下形成的灾变地质体,通过开展地面普查,重点普查采空区范围、地质构造、含水性和瓦斯富集区等,通过开展井下探查,精细探查采空区、导(含)水体、小构造、瓦斯和应力异常区域等致灾因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达到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普查活动顺利实施,市煤炭局成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董以琦

副组长:于长永 成员:市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市局安监科、培训科,开发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普查活动的日常调度和协调。 三、普查时间、范围 时间:2014年8月至11月底。 范围:全市所有生产煤矿。 四、普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本次普查活动先由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组织煤矿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统一格式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见附件)并及时报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查; (二)区县审查。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接到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市局; (二)物探探查。市局依据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提交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时委托淄博煤炭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对煤矿井下进行必要的物探形成物探报告; (三)专家普查。市局聘请高层次专家根据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开发公司物探报告、煤矿井下开采现状和矿井历年开采资料对矿井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并提出整改治理措施和建议,形成《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分析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示范文本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及时处理煤矿地质 灾害,有效预防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2016)第22 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 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 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 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地质灾害普查及防治工 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三)地测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 质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

普查具体工作,及时查明致灾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四)煤矿地质灾害普查需要查明的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井下应力集中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断层滞后导水、采动离层水,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及地表岩移沉降区、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区,排矸场,危坡,河流( 水利设施)、 防洪排水设施等。 (五)采空区普查,应采用调查访问、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进行,查明采空区分布、形成时间、范围、积水状况、自然发火情况和有害气体等。应将采空区相关信息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煤矿充水性图上,建立煤矿和周边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六)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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