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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条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条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条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若干种:

1. 汇付:(包含以下三种)

A. 电汇(T/T)

B. 信汇(M/T)

C. 票汇(D/T)

2. 信用证

(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3.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从不同角度可分成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4. 本票(Prom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是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

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

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5. 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见,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6.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

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 BANK)

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三.托收方式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跟单托收种类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交货条款

将所有的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的类型。

第一组为"E"组(EX WORKS),指卖方仅在自己的地点为买方备妥货物;

第二组"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第三组"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组"D"组(DAF、DES、DEQ、DDU和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下表反映了这种分类方法: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组(发货)

--------------------------------------------------------------------------------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要运费未付)

--------------------------------------------------------------------------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主要运费已付)

--------------------------------------------------------------------------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D组(到达)

--------------------------------------------------------------------------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Group E – Departure

EXW – Ex Works (named place)

The seller makes the goods available at his premises. The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all charges.

This trade term places the greatest responsibility on the buyer and minimum obligations on the seller. The Ex Works term is often used when making an initial quotation for the sale of goods without any costs included.

EXW means that a seller has the goods ready for collection at his premises (Works, factory, warehouse, plant) on the date agreed upon.

The buyer pays all transportation costs and also bears the risks for bringing the goods to their final destination.

This term requires that the buyer must be able to carry out export formalities in the country of supply, these days almost impossible. Therefore in the vast majority of cases where terms are quoted EXW they actually intend the seller to carry out export formalities which means that the correct term is FCA (Seller's premises).

Group F – Main carriage unpaid

FCA –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s)

The seller hands over the goods, cleared for export, into the custody of the first carrier (named by the buyer) at the named place. This term is suitable for all modes of transport, including carriage by air, rail, road, and containerised / multi-modal transpor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loading port)

The seller must place the goods alongside the ship at the named port. The seller must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this changed in the 2000 version of the Incoterms. Suitable for maritime transport only.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loading port)

The seller must load the goods on board the ship nominated by the buyer, cost and risk being divided at ship's rail. The seller must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Maritime transport only. It also includes Air transport when the seller is not able to export the goods on the schedule time mentioned in the letter of credit. In this case the seller allows a deduction of sum equivalent to the carriage by ship from the air carriage.

Group C – Main carriage paid

CFR or CNF – Cost and Freight (named destination port)

Seller must pay the costs and freight to bring the goods to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However, risk is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once the goods have crossed the ship's rail. Maritime transport only and

Insurance for the goods is NOT included. Insurance is at the Cost of the Buyer.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destination port)

Exactly the same as CFR except that the seller must in addition procure and pay for insurance for the buyer. Maritime transport only.

CPT –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 general/containerised/multimodal equivalent of CFR. The seller pays for carriage to the 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 but risk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 carrier.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 containerised transport/multimodal equivalent of CIF. Seller pays for carriage and insurance to the named destination point, but risk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first carrier.

Group D – Arrival

note - As of January 01, 2011 the eighth edition, IncoTerms 2010, have effect. The changes therein affect this section in that all of the following five terms are obsoleted and replaced with these three: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DAP(Delivered at Place), and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The new terms apply to all modes of transport.

DAF –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This term can be used when the goods are transported by rail and road. The seller pays for

transportation to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at the frontier. The buyer arranges for customs

clearance and pays for transportation from the frontier to his factory. The passing of risk occurs at the frontier.

DES –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Where goods are delivered ex ship, the passing of risk does not occur until the ship has arrived at the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and the goods made available for unloading to the buyer. The seller pays the same freight and insurance costs as he would under a CIF arrangement. Unlike CFR and CIF terms, the seller has agreed to bear not just cost, but also Risk and Title up to the arrival of the vessel at the

named port. Costs for unloading the goods and any duties, taxes, etc… are for the Buyer. A commonly used term in shipping bulk commodities, such as coal, grain, dry chemicals - - - and where the seller either owns or has chartered, their own vessel.

DEQ –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This is similar to DES, but the passing of risk does not occur until the goods have been unloaded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DDU –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destination place)

This term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to the buyer to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 the contract of sale. The goods are not cleared for import or unloaded from any form of transport at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 buy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sts and risks for the unloading, duty and any subsequent delivery beyond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However, if the buyer wishes the seller to bear

cost and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import clearance, duty, unloading and subsequent delivery beyond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n this all needs to be explicitly agreed upon in the contract of sale.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destination place)

This term means that the seller pays for all transportation costs and bears all risk until the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and pays the duty. Also used interchangeably with the term "Free Domicile". The most comprehensive term for the buyer. In most of the importing countries, taxe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VAT and excise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prepaid being handled as a "refundable" tax. Therefore VAT and excises usually are not representing a direct cost for the importer since they will be recovered against the sales on the local (domestic) market.

Summary of terms

For a given term, "Yes" indicates that the seller has the responsibility to provide the service included in the price. "No"indicates it is the buyer's responsibility. If insurance is not included in the term (for example, CFR) then insurance for transpor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yer or the seller depending on who owns the cargo at time of transport. In the case of CFR terms, it would be the buyer while in the case of CIF or CIP terms, it would be the 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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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合同

付款方式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方式 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方式: 选择一 (1)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9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XXX元。 (2)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 选择二 (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发票及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XXX元。 (2)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4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XXX 元。 (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4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XXX元。 (4)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元。 篇二:合同条款-付款条款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适用各方][实务合同] 第二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1、标的、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台,每台单价为元,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2、产品采购的货款支付方式 2-1.预付款的支付 2-1-1.本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产品采购的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确认。2-1-2.如甲方未能按双方上述约定准时支付产品采购的预付款,则同意乙方交货期及安装调试等时间作相应的顺延。 2-2.余款的支付 2-2-1.产品安装调试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产品安装调试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的方式向甲方确认。 2-2-2.产品安装调试后个月内,甲方将采购合同货款总成交额的%,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产品质保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术语

国际贸易结算术语相关解释 议付银行 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 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议付行是接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中的邀请并且信任信用证中的付款担保,凭出口商提交的包括有代表货权的提单在内的全套出口单证的抵押,而买下单据的。议付行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如果开证行发现单据有不符信用证要求的情况存在,拒绝偿付,则议付行有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进行追索的权利。 受益人 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提交汇票及/或单据要求取得信用证的款项。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应负责付款。这时,受益人应将符合原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通过银行寄交进口商进行托收索款。如果开证行并未倒闭,却无理拒收,受益人或议付行可以诉讼,也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 承兑行 承兑行(Accepting Bank)。远期信用证如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的,会指定一家银行作为受票行,由它对远期汇票做出承兑,这就是承兑行。如果承兑行不是开证行,承兑后又最后不能履行付款,开证行应负最后付款的责任。若单证相符,而承兑行不承兑汇票,开证行可指示受益人另开具以开证行为受票人的远期汇票,由开证行承兑并到期付款。承兑行付款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偿付行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是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承兑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为了方便结算,开证行有时委托另一家有账户关系的银行代其向议付行、付款行或承兑行偿付,偿付行只有在开证行存有足够的款项并受到开证行的偿付指示时才付款。偿付行偿付后再向开证行索偿。偿付行的费用以及利息损失一般由开证行承担。偿付行不受单和审单,因此如事后开证行发现单证不符,只能向索偿行追索而不能向偿付行追索。如果偿付行没有对索偿行履行付款义务,开证行有责任付款。 保兑银行

国际支付方式及其特点比较

国际支付的基本概念 国际支付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支付工具和方式,清偿因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国际债权债务的行为。通常它是在国际贸易中所发生的、由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国际支付伴随着商品进出口而发生,然而它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发展,其应用范围亦不断扩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前,国家之间的货物进出口通常采用现金支付,以输送黄金或白银的方法清偿债务。然而,用现金支付不仅运送风险大,占用和积压资金,而且清点不便,计数之外还要识别真伪。因此,只有交易量小,采用现金支付才能应付。16—17世纪,欧洲的一些商业城市已广泛地使用由封建社会末期发展起来的票据来进行支付。非现金支付的方法——票据代替了金钱,金钱票据化,使支付非常迅速、简便,而且节约现金和流通费用。票据化的支付方法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贸易中买方凭单付款的方式已经相当完整了。 买方凭单付款的支付方式,要求银行以单据为抵押向出口商融资,使银行信用引入普通的国际支付业务中。银行的融资使商人增加贸易量,银行本身也得以扩展业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了贸易支付与融资相结合为特征的和以银行为中枢的国际支付体系。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国际支付业务以及适用于国际支付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发展和完善,国际支付实现了快速、安全地完成国际间的收付,适应了高度发达的世界经济的需要;并从国际货物买卖支付体系向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领域进行拓展。 国际支付的特征 国际支付产生的原因是国际经济活动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经济活动包括贸易活动与非贸易活动。国际贸易活动指国际贸易中的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交换,如货款、运输费用、各类佣金、保险费,技术费。非国际贸易活动是指国际间除贸易活动以外的各类行为,如国际投资、国际借贷、国际间的各类文化艺术等活动。 国际支付的主体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含义依据不同的活动而定。如在货物买卖中,当事人是指双方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人,且有银行参与。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工具进行支付的。国际支付的工具一般为货币与票据。一方面,由于国际支付当事人一般是跨国之间的自然人、法人。而各国所使用的货币不同,这就涉及到货币的选择、外汇的使用,以及与此有关的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直接运送大量货币所引起的各种风险和不便,就涉及到票据的使用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各国有关票据流转的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互不信任,他们从自身利益考虑,总是力求在货款收付方面能得到较大的安全保障,尽量避免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并想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融通。这就涉及到如何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国际上长期形成的汇付、托收、信用证及国际保理等不同的支付方式,来处理好货款收付中的安全保障和资金融通问题。 国际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分类教案资料

精品文档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T/T)是最常用的办法。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 同城的基本都是支票和电汇,比如朝阳征和! 国外一般是托收:DP,熟悉的客户之间可以T/T,但是尽量以托收为有利方式。 国内都是承兑,承兑期限内付款,杠杆原理做业务! 电汇、票汇、及信汇三种汇付方式的异同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 精品文档

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

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 常用的有:现金,银行转帐,汇款,支票,本票等; 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 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日期, 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汇 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 出票人可以同时是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汇票并将 其交付与他人之人。汇票签发后,出票人对收款人 及正当持票人承担当汇票提示时付款人一定承兑或 付款的保证责任。在汇票未经承兑之前,出票人是 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根据出票 人的命令支付票款之人。但在远期汇票,付款人在 作出承兑前只是从债务人,汇票承兑后, 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权收取票款之人,亦即汇票的债权人。收款

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的, 为商业汇票。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买方以第三方为付款人、以卖方为收款人签发的汇票,或者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以自己为收款人签发的汇票,即为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的汇票,它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发出的书面支付命令。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给收款人。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一般本票与银行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为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为银行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银行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及交货条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若干种: 1. 汇付:(包含以下三种) A. 电汇(T/T) B. 信汇(M/T) C. 票汇(D/T) 2. 信用证 (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3.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从不同角度可分成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不同,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s Draft),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商业汇票(Cornercial Draft),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或银行。 按是否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Draft),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指附有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多是商业汇票。 4. 本票(Prom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是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 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 按付款日期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汇票上付款日期有四种记载方式:见票即付(at sight);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r sight);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定日付款(at a fixed day)。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则视作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为即期汇票。其他三种记载方式为远期汇票。 5. 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见,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6.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款项,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有四个,主要责任如下: 1.委托人(PRINCIPAL) 也称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主要是行使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的合同。 2.寄单行(REMITTING BANK) 也称托收行,是委托代收款项的银行,主要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进行处理业务。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托收行是在进口地的代理人,根据托收行的委托书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 一般是进口商。主要是支付款项的人。 三.托收方式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三种: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种类繁多; 二、汇付,主要包括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和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三种。 三、托收(Collection),主要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两种。 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T/T是电汇(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如果我们跟客户用T/T付款方式,一般的做法是客户先要给我们30%的预付款,剩余70%一般保险的方法是,货装船后,客人凭我们传真的提单正本付款,等款到帐后再邮寄整套正本单据给客人。 托收付款D/P,D/A D/A 承兑交单,核销退税,物流货代D/P和D/A的区别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6T)V+y.p5A+c9D)E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

一、汇款结算方式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 IN ADVANCE)和“后T/T”(DEFFERRED 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 汇款的另一种结算方式“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即“前T/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具体的做法是,出口商货款的收回,往往是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段时间之后。因此,(1)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可能不付款、不按时付款或不付足款的风险;(2)假若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他可以拖延付款、少付款,甚至不付款,风险可能完全由出口方承担。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柯桥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订金。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办法,所付“定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定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检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实例,某印尼客商到绍兴欲购80万美元的纺织品面料,要求采用“后T/T”的支付方法,条件是,他在签订合约时只能预付10%(即8万美元)的定金,同时,预购80万美元的纺织品面料-----应该说这是一张数额不小的订单。可是对方只能预付10%的订金,此举令不少厂商举棋不定。有一个业务员这样说,我是第一次与这个客户做生意,对方只付10%的订金,数量金额又

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分类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 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 (T/T)是最常用的办法。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 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 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 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 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同城的基本都是支票和电汇,比如朝阳征和! 国外一般是托收:DP,熟悉的客户之间可以T/T,但是尽量以托收为有利方式。 国内都是承兑,承兑期限内付款,杠杆原理做业务! 电汇、票汇、及信汇三种汇付方式的异同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 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 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 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 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 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

付款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51833 付款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付款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付款合同(一) 立书人: 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服务时议定甲方付款条件如下: 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月结;□交货。 二、双方同意当月__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自此日前______个月,乙方交货予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或提供甲方另需求性服务所产生费用之全部应付帐款。 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现金;□支票;□汇款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付票期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______日内,汇入

乙方指定之帐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于当月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帐户。 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发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no。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同意于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书。 七、特别付款方式说明: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二) 甲方:

浅析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浅析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摘要: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及风险分析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合同范本之租房合同付款方式

合同范本之租房合同付款方式

租房合同付款方式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正规版)】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 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使用最多。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旅行支票 2.汇票是由()签发的,命令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A.承兑人 B.收款人 C.出票人D付款人 3.汇票的收款人有三种填写方式,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其中凡签发( )的汇票无效。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D.记名抬头 一张商业汇票见票日为1月31 日,见票后1个月付款,则到期日为()。 A. 2月28日 B. 3月1日 C. 3月2日 D. 3月3日 4.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行为,叫做提示。 A.付款人 B.收款人C出口商D.议付行 5.承兑是()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商D‘议付行 6.凡作成限制性背书的汇票,只能由()凭票取款。 A.其他被背书人 B.指定的被背书人 C.银行 D.买方 7.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A.出票人本人 B.承兑人 C.付款人 D.议付行 8.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果存款低于票面金额,这票被称为() A.空头支票 B.画线支票 C.现金支票 D.转账支票 9.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为依据。 A.信用证 B.发票 C.合同 D.提单 10.信用证经保兑后,保兑行()。 A.只有在开证行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B.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C.需和开证行商议决定双方各自的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第十五章 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第十五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1.在进出口贸易中,选择结算(支付)方式应考虑哪些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在具体工作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选择结算(支付)方式应考虑的因素 在进出口贸易中,选择结算(支付)方式应考虑以下因素:①客户信用;②经营意图; ③贸易术语;④运输单据。 (2)选择结算(支付)方式应考虑的最重要因素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依法订立的合同能否顺利完满地得到履行,客户的信用度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要在出口业务中做到安全收汇;在进口业务中做到安全用汇,即安全收到符合合同的货物,就必须事先做好对国外客户即交易对手的信用调查,以便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结算方式,这是选用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 (3)具体工作中选择结算(支付)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在具体工作中,应针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全面衡量,取长补短、趋利避害,力求做到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企业的权益,最终达到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往来的目的。 2.在L/C、D/P和D/A三种方式中,就卖方的风险而言,何种最大?何种其次?何种最小?如采用汇付方式,又如何? 答:(1)在L/C、D/P和D/A三种方式中,就卖方的风险而言,D/A最大,其次是D/P,风险最小的是L/C。原因是:L/C(信用证)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的付款承诺,属于银行信用,所以卖方收汇风险最小;D/P即付款交单,D/A即承兑交单,这两种支付方式都属于商业信用。D/P付款交单情况下,买方只有支付货款后代收行才交出单据,卖方风险相对较小;而D/A承兑交单情况下,买方承兑后即可取得相关单据,汇票到期时再付款。如果汇票到期后买方不能按期付款,卖方就需要承担较大的收汇风险,所以承兑交单的风险最大。 (2)汇付有预付款和货到付款之分。就卖方而言,采用预付款于己有利;而货到付款对卖方风险很大,为了不影响资金周转和避免收不回货款的风险,一般不宜采用货到付款的做法,也只限对资信可靠地客户出口,而且交易金额不宜太大。 3.试分别草拟不同结算(支付)方式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各一则。 答:(1)汇付方式下的支付条款 买方应不晚于×年×月×日将全部货款用电汇(信汇或票汇)方式预付给卖方。 The Buyers shall pay the total value to the Setters in advance by T/T(M/T or D/D) not later than… (2)托收方式下的付款条款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Upon first presentation the Buyers shall pay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drawn by the Sellers at sight.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be delivered against payment only. (3)信用证方式下的付款条款 买方应于装运月份前××天通过为卖方所接受的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并送达卖方,至装运月份后第15天在中国议付有效。 The Buyers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s...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month of shipment.

付款方式协议书

付款方式协议书 篇一: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 合同的一般付款方式常用的有:现金,银行转帐,汇款,支票,本票等;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汇票的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可以同时是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与他人之人。汇票签发后,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当汇票提示时付款人一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责任。在汇票未经承兑之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之人。但在远期汇票,付款人在作出承兑前只是从债务人,汇票承兑后, 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权收取票款之人,亦即汇票的债权人。收款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为企业或个人的, 为商业汇票。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买方以第三方为付款人、以卖方为收款人签发 的汇票,或者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以自己为收款人签发的汇票,即为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的汇

票,它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发出的书面支付命令。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给收款人。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一般本票与银行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为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为银行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银行本票。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不记名本票,可以代替现金流通,因此,各国对签发银行本票均有一定的限制。我国《票据法》第75条规定: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

国际贸易主要付款方式(外贸支付)

1.PayPal: PayPal简介 PayPal,就是我们通常说的“PayPal贝宝国际”,针对具有国际收付款需求用户设计的账户类型是面向具有国际收支需要的账户类型。它是目前全球使用最为广泛的网上交易工具。它能帮助我们: ?进行便捷的外贸收款,提现与交易跟踪; ?从事安全的国际采购与消费; ?快捷支付并接收包括美元、加元、欧元、英镑、澳元和日元等25种国际主要流通货币。 PayPal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网上支付公司。PayPal是eBay旗下的一家公司,致力于让个人或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安全、简单、便捷地实现在线付款和收款。PayPal账户是PayPal 公司推出的最安全的网络电子账户,使用它可有效降低网络欺诈的发生。PayPal账户所集成的高级管理功能,使您能轻松掌控每一笔交易详情。截止2012年,在跨国交易中超过90%的卖家和超过85%的买家认可并正在使用PayPal电子支付业务。 PayPal是倍受全球亿万用户追捧的国际贸易支付工具,即时支付,即时到账,全中文

操作界面,能通过中国的本地银行轻松提现,为您解决外贸收款难题,助您成功开展海外业务,决胜全球。您注册PayPal后就可立即开始接受信用卡付款。作为世界第一的在线付款服务,PayPal是您向全世界超过2.2亿的用户敞开大门的最快捷的方式。最大的好处是,注册完全免费!集国际流行的信用卡,借记卡,电子支票等支付方式于一身。帮助买卖双方解决各种交易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在跨国交易中超过90%的卖家和超过85% 的买家认可并正在使用PayPal 电子支付业务。2010年4月27日,阿里巴巴公司和海外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联合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伙伴。2012年8月18日,PayPal 正在与麦当劳(微博)合作测试移动支付服务,在法国的30家麦当劳餐厅部署了这一功能。在法国的试点项目中,麦当劳顾客可以通过麦当劳的移动应用订餐,或通过网上订餐,然后利用PayPal付款。PayPal发言人表示,参与试点的餐厅专门为这类用户开辟了一个服务台。2013年3月PayPal进入实体支付或导致利润下滑。 支付流程: 通过PayPal付款人欲支付一笔金额给商家或者收款人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只要有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付款人就可以登录开设PayPal帐户,通过验证成为其用户,并提供信用卡或者相关银行资料,增加帐户金额,将一定数额的款项从其开户时登记的帐户(例如信用卡)转移至PayPal帐户下。 2.当付款人启动向第三人付款程序时,必须先进入PayPal帐户,指定特定的汇出金额,并提供授款人的电子邮件帐号给PayPal。 3.接着PayPal向商家或者收款人发出电子邮件,通知其有等待领取或转帐的款项。4.如商家或者收款人也是PayPal用户,其决定接受后,付款人所指定之款项即移转予收款人。 5.若商家或者收款人没有PayPal帐户,收款人得依PayPal电子邮件内容指示连线站进入网页注册取得一个PayPal帐户,收款人可以选择将取得的款项转换成支票寄到指定的处所、转入其个人的信用卡帐户或者转入另一个银行帐户。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如果收款人已经是PayPal的用户,那么该笔款项就汇入他拥有的PayPal账户,若收款人没有PayPal账户,网站就会发出一封通知电子邮件,引导收款者至PayPal网站注册一个新的账户。所以,也有人称PayPal的这种销售模式是一种“邮件病毒式”的商业拓展方式,从而使得PayPal越滚越大地占有市场。 PayPal 争议 争议: 请注意发货满足以下标准,事件结果会对Seller有利。 1)交易日后7天内发货; 2)发货有追踪单号,在线可以查询到成功妥投,请保存发货底单; 3)我们强烈建议发货到交易详情上PayPal提供的发货地址,或者是买家PayPal账户上添加的地址;

对外贸易中常用的付款方式

常用的付款方法 国际贸易中有四种常用的付款方法。这四种方法按照对出口商的有利程度排列依次是预付现金、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及赊帐。 A.预付现金 货品付运前,进口商先向出口商支付全部货款。这付款方法通常用于小额交易或订造货品。 B.跟单信用证(D/C) 这是买方要求银行(开证银行)签发的文件,证明银行承诺在卖方符合跟单信用证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向卖方支付指定金额。 *依据所需信用条款及受益人的选择 步骤程序涉及人士 1.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出口商及进口商 2.进口商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跟单 信用证。进口商及开证银 行

3.申请一经批核,开证银行便会开立一份以出口商为受益 人的信用证,送交通知银行。 开证银行 4.开证银行透过通知银行通知出口商已开立跟单信用证。开证银行/通知 银行 5.将货品付运。出口商 6.货品付运后,出口商拟备出口文件,透过托收银行交给 开证银行。(在很多情况下,出口商可透过其他银行交 付文件,不一定需要透过通知银行)出口商及通知银 行 7.出口商可与通知银行洽谈议付出口汇票及文件事宜,通 知银行转而担任议付银行的角色。议付银行更负责为收 证公司查核文件与信用证。(如不需议付过程,通知银 行转而担任托收银行的角色) 议付银行 8.议付银行负责将文件送交开证银行,并向其索回所议付 之金额。 议付银行 9.开证银行审核出口商透过议付银行提交的文件,在核实 与规定完全一致后,便向议付银行付款。 开证银行 10.开证银行在收到款项或信托收据后向进口商发放文件, 以便进口商提货。 开证银行 C.跟单托收 出口商如要在收款前或获得付款的承诺前保留对货品的控制权,可安排跟单托收。这种采用汇票的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十分普遍。 1.付款交单(D/P) 出口商透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收款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 步骤程序涉及人士 1.确认销售合约及交易条款(特别是付款方式)。出口商及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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