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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广东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广东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广东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xx-2025年)》,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xx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聚集制造业关键核心环节,分类、分步推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同时为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奠定基础。

xx年,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30个左右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做好推荐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条件准备。结合试点示范项目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应用,通过试点示范,推进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我省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水平,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提高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情况,参照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1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要素条件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省级智能

制造试点示范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流程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以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型制造领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2.离散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在机械、汽车、船舶、家电、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领域,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工艺流程改造、生产与管理数据互联共享。

3.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加快推进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机器人以及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作母机等智能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装备和系统的自感知、自适应、自诊断能力的大幅提升,实现智能装备的自主可控。

4.智能产品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医疗设备、智能轻工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智能产品生产制造和服务试点示范,强化产品网络化2特征、功能可扩展性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软件系统的自主化率。

5.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大数据及系统解决方案等制

造业服务化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提升企业大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化管理集成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在物流管理、能源管理等智能管理新领域开展试点,提升物流企业物联网应用和仓储管理、企业智能调度和能耗优化水平。

6.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在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云制造、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企业网络平台功能,加强企业大数据能力、资源配置能力、信息基础保障能力。

(三)建设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在组织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础上,在机械、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五金家电、建材、民爆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流程关键环节的智能管控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

对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进行典型先进经验总结,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试点示范应用交流和推广。

三、政策措施

(一)对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及相关专项项目,原则上在成功入选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中优选产生。

(二)作为纳入省财政资金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相关专题项目库的重点参考依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对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要素保障等支持。

(三)在广东国际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博览会、中国(广州)工业机器人系列峰会活动等省内各大智能制造展览展示活动中,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推广宣传。

四、工作进度

(一)xx年2月前完成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制作工作。

(二)每年3月前启动当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工作,组织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三)每年4月前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年试点示范项目。

(四)每年下半年启动省财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入库工作,次年结合财政预算下达项目计划。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xx年1月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任务作出适当调整。

第二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

编号:xx-03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摘要。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推进“中国制造2025”“6+1”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在总结xx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基础上,继续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日益成为制造业的主要趋势。为加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加速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等突出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我国制造业智能转型,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十三五”期间要同步推进数字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连续实施三年,xx年要边试点示范、边总结经验、边推广应用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及智能制造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在总结xx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xx年将继续坚持“立足国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方针,进一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继续注重发挥企业积极性、注重智能化持续增长、注重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注重基础与环境培育,逐步探索与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

三、主要目标

xx年,在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中,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地区、行业,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遴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

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通过2-3年持续提升,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四、重点行动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汽车、家用电器、集成电路、信息通信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

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居、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机械、航空、家用电器、家居、医疗设备、信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试点。

五、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xx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xx年2-3月,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调研,编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4月底前,下发《关于开展xx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二)遴选xx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5月底前,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中组织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专家遴选;6月底前,确定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其中:选择20个以上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三)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

xx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重大软科学课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启动并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工作

xx年2-12月,在石油化工、化工园区、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船舶、航空、汽车、电力装备、机床、纺织、食品、医药、轻工、消费类电子、新型显示高世代线、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民爆等行业,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生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智能化标准与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

(五)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工作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年2-12月,组织企业在工业以太网、工厂无线应用、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试验验证平台、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商用流转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六)开展智能制造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xx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工控网络安全防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仿真测试与验证平台等项目立项论证;12月底前开展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七)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xx年10月,召开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高端论坛;11月底前完成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项目的立项工作,下达智能制造标准编制立项,形成10项以上重点标准草案。

(八)开展智能制造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

xx年9月底前,组织召开xx年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10-12月,组织开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子、民爆行业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12月底前,编制完成《智能制造探索与实践——xx年试点示范项目汇编》。

(九)组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集中展示

xx年11月,在第xx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设专区,集中展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果。

(十)开展专项行动年度评估与总结

xx年11月,完成专项行动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同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国家其他重点工程、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力度,推动组建智能制造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双创”平台,推进开放创新。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现有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研究鼓励智能制造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智能制造发展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试点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华设立相关研究机构、人才培训中心等,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四)加强人才培养

组织发布智能制造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针对性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开展智能制造职业技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能竞赛表彰活动。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人才、跨界人才培养,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推进“中国制造2025"、"6+1”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在总结xx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基础上,继续做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xx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变革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日益成为制造业的主要趋势。为加速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加速培育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

目前,我国制造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信息化并存,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不平衡,发展智能制造面临关键技术装备受制于人、智能制造标准/软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薄弱、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尚未起步、智能化集成应用缓慢等突出问题。因此,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推动我国制造业智能转型,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xx一2020年)》明确“十三五”期间同步实施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连续实施三年,xx年要边试点示范、边总结经验、边推广应用的总体安排,继续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专项行动。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及智能制造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xx 一2020年)》年度计划实施,在总结xx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xx年将继续坚持“立足国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方针,进一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继续注重发挥企业积极性、注重智能化持续增长、注重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注重基础与环境培育,逐步探索与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

三、主要目标

xx年,在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中,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地区、行业,特别是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遴选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能力,以及智能制造标准、核心软件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能力,形成关键领域一批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试点示范项目通过2一3年持续提升,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

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四、重点行动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在石油开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纺织、民爆、食品、医药、造纸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

在机械、航空、航天、船舶、汽车、轨道交通设备、家用电器、集成电路、信息通信产品等领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网络等技术,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集成企业间研发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跨企业集聚与对接,实现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居、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利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提高企业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

(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

在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机械、航空、家用电器、家居、医疗设备、信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等领域,集成应用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工业互联网联网、工业互联网ipv6地址等技术,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开展智能装备(产品)远程操控、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试点。

五、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制定xx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xx年2一3月,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调研,编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4月底前,下发《关于开展xx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二)遴选xx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5月底前,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中组织行业专家遴选;6月底前,确定6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其中:

选择20个以上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选择20个以上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三)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

xx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智能制造发展对策研究”重大软科学课题,进一步完善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启动并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工作

xx年2一12月,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在石油化工、化工园区、钢铁、有色金属、稀土材料、建材、船舶、航空、汽车、电力装备、机床、纺织、食品、医药、轻工、消费类电子、新型显示高世代线、太阳能电池及光伏组件、民爆等行业,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关键环节、生产线、车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智能化标准与模式并进行复制推广。

(五)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工作

xx年2一12月,组织企业在工业以太网、工厂无线应用、标识解析、ipv6应用、工业云计算、工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试验验证平台、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商用流转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六)开展智能制造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xx年6月底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工控网络安全防御平台、工业控制系统仿真测试与验证平台等项目立项论证;12月底前开展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七)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xx年5月,召开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高端论坛;11月底前完成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项目的立项工作,下达智能制造标准编制立项,形成10项以上重点标准草案。

(八)开展智能制造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

xx年9月底前,组织召开xx年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10一12月,组织开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民爆行业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与模式推广;12月底前,编制完成《智能制造探索与实践一一xx年试点示范项目汇编》。

(九)组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集中展示

xx年11月,继续在第xx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设专区,集中展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果。

(十)开展专项行动年度评估与总结

xx年11月,完成专项行动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有效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同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国家其他重点工程、科技计划的衔接。加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力度,推动组建智能制造产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双创”平台,推进开放创新。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现有渠道,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研究鼓励智能制造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建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智能制造发展基金,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大力推进国际合作

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试点示范宣传推广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华设立相关研究机构、人才培训中心等,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四)加强人才培养

组织发布智能制造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针对性地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开展智能制造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活动。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人才、跨界人才培养,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基地。

第四篇: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智能制造是两化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及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战略部署,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xx〕28号)、国务院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xx〕40号)、《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xx-2020)》(湘政发〔xx〕4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函〔xx〕1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是指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按程序筛选并发布的制造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第三条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申请遵循企业自愿申请,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对于获得省级试点示范的项目,自动纳入市级试点示范项目。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一)项目符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函〔xx〕101号)相关规定。

(二)项目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三)申报单位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智能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了智能化发展规划。

(四)申报单位智能化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或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包括:

1.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数字化工具普及率在80%以上,使用产

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进行研发过程、数据的管控及全产品生命周期数据管控;

2.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一般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3.生产管理。建立起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车间级的工业通讯网络、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建立起适应数字传递的零部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实现了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4.质量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5.“+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发展个性化定制;探索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将服务作为制造业产品的外延和价值的核心,由关注产品生产转向涉及整个生命周期的制造服务化,包括定时定位、远程监控、在线诊断、预警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

6.管理智能化。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起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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