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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文件阅办制度

为加强工委文件阅办工作,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收。公文一律由办公室文书签收,签收时,要逐号逐件核对,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

1、公文签收后,除指名(人名、部室)收启外,其他文件均由文书拆封核查,分类登记。登记时要按办件(需要工委承办的文件)、阅件(需要工委领导阅知的文件)和简报三类分开。办件、阅件一律登记,并送办公室主任注办。简报不登记。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是否需登记办理。

2、工委领导及其他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文书保存、办理及归档,个人不得留存。

三、注办。

1、对于办件,由办公室主任按领导分工先注办给分管领导,再由常务副书记阅定。

2、对于阅件,由办公室主任注办给常务副书记阅示后,向下逐级传阅。

3、对于简报,由办公室主任按领导分工直接注办给分管领导。

4、对于会议材料,由办公室主任请示主管领导后传阅或复印分发。

四、传阅。办公室主任注办文件后,由文书负责协调传阅办理。工委领导收文后尽快阅处,原则上急件在半天内阅完,办件在1天内阅完,阅件在2天内阅完。阅后请在“阅者签字”栏内签字,需批示意见的在“领导批示”栏内批示,需签署意见的在“阅者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即刻交给办公室文书组织传阅或归档。

五、承办。办件在领导批示后,由文书负责登记并交承办部门办理。承办文件一般在3天内办结,最长不超过7天。办结后在“处理结果”栏注明承办情况,并退回办公室归档。

六、催办。在承办文件过程中,办公室文书应负责催办。急件跟踪催办,办件重点催办,其它公文每两天催办1次。对未按文件要求或领导批示要求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处理。

为规范我局公文阅办审批行为和公文办理程序,加快公文流转,

统一行文规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来文办理

1、办文程序。局办公室收文后,文书及时分类编号登记后报局长批阅。局长批阅后,由文书负责登记批阅情况,分类后分别呈报局分管领导批办。局分管领导批办后,文书及时登记批办意见,分送到各主办单位,涉及协办单位的,还要复印到协办单位。

2、办文须知

(1)凡来文事关全局性或涉及二个以上分管领导的,由局长批办;凡来文承办科室指向明确、属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报局长阅知,由分管领导批办。

(2)领导批办文件必须及时,批办事项必须明确,并明确办理科室、协办科室和办理时间。批办文件,不能局限于分管科室,要批阅相关领导及科室。局长外出期间,急件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批办,分管领导外出期间,急件由局长批办。

(3)各单位要认真及时负责地办理文件,科室之间要互相支持配合,互相协商沟通,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理结束后必须载明办理结果并及时反馈。

(4)办公室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确保领导批办事项落到实处。

二、发文办理

1、办文程序。(1)拟制公文,科室根据职权范围拟制公文,如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则报相关分管领导协商决定。(2)发文流程,科室成员拟稿后,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并签名后转办公室文秘部门初核。文秘部门初核后,转送办公室主任复核,再呈报局

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局长审批签发。(3)文件印发前,如对文稿要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进入复审程序。(4)审核的例外情况。秘书起草的公文可不经过初审和初核,直接进入复核程序;局领导起草的公文,无须审核,直接由局长签发。

2、办文须知

(1)本局发文无论是上行文,还是下行文,除特别紧急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审核后送局领导审签,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文件,局领导不予审签。

(2)本局发布的决定、布告、公告,发往各地区、各部门的财政、税收规章制度和涉及财政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处理,重要涉外事项和重要的政策性宣传稿件,推广全县性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的通报等事关全局性重要文电,都由局长签发;有关业务性及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文电,由分管领导签发,若分管领导认为需局长审签的,可由局长审签。

(3)各单位在起草文电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重要文件须经单位领导集体商量研究;文件内容涉及局内有关单位的,须经局内有关单位会签,会签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然后按规定程序经办公室审核后呈局领导审定。

(4)对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发文或会签稿,应先由局内有关单位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注意见后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局领导审签,局长签发。如需要局内有关单位会办的,会办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签注意见。

(5)公文核稿要求。审核公文主要从内容、结构和语言三个方面进行,把好政策关、格式关、文字关。

(6)发文流程中,对不符合程序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指出并退回相关环节补办程序,因补办程序而影响行文时效的,由相关环节责任人负责。

(7)外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科会审后,方可行文。

三、办文要求

1、要加强对公文办理过程的协调。对上级交办件、部门来文,内容涉及较多而难以落实承办单位的,办公室负责落实承办单位;若主办与会办单位之间意见有分歧的,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办公室将协调意见汇总后报局领导协调或裁定。

2、局领导应在加快公文流转速度、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起表率作用,呈局领导审签的文件,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应做到日日清;各科室单位对领导批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及时落实,及时反馈。

3、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公文办理的督查,对办理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

四、精简公文

对外行文应坚持少而精、确有必要的原则。

1、凡可用电话、面谈等方法解决的事就不必行文;

2、凡能够通盘解决或综合处理的问题,就不必分散行文;

3、凡与本机关已发文件内容基本相同而无新意的,不必重复行文;

4、凡已发文明确规定政策的工作部署,就不要层层搞照搬照抄、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的贯彻意见;

5、凡会议讲话已作为会议材料印发或已作新闻报道的,除对全局有指导意义和政策性较强的以外,一般不再印发文件;

6、办公室之外的职能科室不能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公文传阅办理办法

公文阅办办法 一、机关公文(含电报)是传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 验的重要工具。局内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公文阅办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局内行政公文处理工作。对局内行政公文实行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立卷和归档。 三、收文 1、局内行政收文一律需经办公室开拆、登记、编号、分文和批办。所有收文均要经局办主任阅后,再根据内容和性质,送有关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由办公室提出办理时限。对于“亲收”、“亲启”的文件,须由收件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收启; 2、各处(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建立登记簿,履行交接手续及负责本处(室)文件的催办; 3、各处(室)要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按时限要求阅办文件。对需阅知的文件,文到二日内要及时退回办公室;对需承办的文件,承办处(室)要于七日内承办后退回办公室,如需 延长时间,须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特殊急件按领导要求时限办结。密码电报必须当日退回; 4、文件传阅要根据文件性质采取以下传阅方式:按顺序要求传阅;对只需各处(室)阅知的文件,采取接力式传阅,由最后阅文部门退交办公室; 5、凡借阅文件、档案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6、年末前,各处(室)要将当年各类文件全部清退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于次年二季末前立卷归档。 四、发文 1、发文要经处(室)负责人认真审阅,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进行核稿;报送省厅以上机关发布的交通法规、规章和以

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局体改法规处审核,提交局 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履行正常发文手续; 2、需要局内有关部门会签的文件,要由主办处(室)与有关处(室)协商会签后,再送交办公室处理; 3、局办公室接到拟发文稿后,先由文书进行登记,并交相关秘书工作人员进行初核,再交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一般公文,一周内审核完毕,急件两日内审核完毕,对质量较差、需改动较大的文稿由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退回拟稿处(室)修改;对不符合发文规定的文稿,退回拟稿处(室)处理; 4、文稿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拟稿部门眷清,再由办公室文书人员呈局领导签发; 5、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局发公文以及上报省厅以上机关的请示、报告等,由局长签发,急件在局长外出期间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局领导签发。其他局发公文由主管领导签发; 6、局发文件经局领导签发,由局办公室编号。凡经局领导签发后的文件,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时,应经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 7、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对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进行复核; 8、发文由各处(室)自行校对、分发; 9、各类文件印发后,要将原稿及2份印件交局办公室文书人员存档,并分送每位局领导一份。应转发有关部门的,由发文处(室)自送。 10、各处(室)以局名义发的便函,须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局印章; 11、需翻印转发的文件按打印制度要求,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打印(复印); 12、机关发文应遵循精简原则,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 (1)以局名义发文,必须是关系全局重大问题及必须由 省局行文的事项;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办文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文的签收与登记 第一条党委政府收文,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条公文的签收与登记。对来自邮局、传真、上级机关会议材料、各机关、嘎查村专送的公文、人民来信等,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并按公文内容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分类登记。 第三条收文的分流。工作人员在收文登记过程中,通过翻阅公文,了解其性质、内容等信息,分清阅知件与办理件、急件与平件、秘密公文与非秘密性公文,根据办事程序、规定或惯例,对公文进行分流。属领导亲启件直接送领导个人;属业务性公文送分管领导;综合性公文送党政主要领导;阅知性公文直接组织传阅。 公文的拟办、批办与承办 第四条公文的拟办。收文按类分流后,填写公文处理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必须明确、具体、简明

扼要,具有可操作性。 第五条公文的批办。工作人员按拟办意见要求,将公文及时送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办。领导因故不能批办时,应及时委托其他领导批办,避免积压公文,影响工作运转。 第六条公文的承办。领导批办后,由工作人员将公文与公文处理单,及时转送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按领导批办意见,认真组织办理。公文办理完毕,承办人员要在《公文处理单》相应栏目内,填写承办的经过与结果,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询。 公文的催办 第七条公文的催办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要对收文批办和承办等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对非紧急性公文,可采取,登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催办。对紧急和重要公文,要采取跟踪催办、重点催办、定期催办等方式进行催办。在催办过程中,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公文催办单,注明承办时限,并随公文一起转交承办人。 公文的归档 第八条办毕公文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回收,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组卷归档。 第九条党政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要对收到的公文要严格

公文处理制度汇编

公文处理制度 为保证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提高公文质效,严格运转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上级文件传递制度 1、凡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上级部门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以下简称“上级来文”),均由文书科处理。收文后农件清点登记,对需传阅、办理的上级来文,应附上公文处理签,认真填写有关栏目,特别要写明收文时间和紧急程序,准确拟出传阅及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做好送阅等续办工作,确保上级来文办理的时效性。 2、对上级(包括军分区)文件,应及时发市政府办一份,及时送阅。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阅文对象,既不漏传,又不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3、对省委与省政府、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黄冈市委与市政府、黄冈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传真电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各持一份,分头办理。 4、对转发性上级来文,合理拟定分发意见,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后,按批办意见在公文交换中心统一分发并办理登记手续。 5、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两级领导转来的督查件,签收后及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转市委督查室办理。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转来的批示件,签收后必须将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收文日期、份数、密级、紧急程序等逐一填写清楚,附上公文处理签,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阅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示(转办)。 6、办理上级阅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收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分送(根据阅件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文件的分送范围;在文件份数允许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每人一份;对份数少,又不便复印的文件,采取传阅的方式)。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根据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依次传下去)。归档(适时将传阅完的文件收回归档)。 7、办理上级办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登记(对来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拟办(根据办件内容拟定送阅对象和承办单位)。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传阅(按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分管书记、办公室主任,后送其他相关领导;综合性、全局性的先送主要领导;需要急办的先送分管领导,再送主要领导)转办(根据领导批示、批阅意见转相关单位办理)。催办(及时回收办毕公文,按档案整理要求及时归档)。 二、本级来件办理制度

公文在阅办中的程序是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文在阅办中的程序是 篇一: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 一、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收发和规范管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特制订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1、各类文件、传真件的收发、传阅和批示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文件签收登记表》。 2、要本着“谁领文件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文件下发单位的要求及时领取文件,对文件负责到底。 3、文件领回后,要对文件编号、登记,并在第一时间交送党政办主任阅示,并及时上报领导批示。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未能批示,务必在下班前电话请示。 4、领导批示后,需传阅的文件,必须按时限要求传阅,并及时收回归档,登记在册;需交办的文件,及时呈送当事人办理,并登记文件去向,不得横传、推诿、积压;对一时

不能办理的,要根据时限要求督促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 5、各类文件按年度、类别等认真分类归档保存,如需查找和借阅须经党政办同意。 6、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重新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对无需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7、经鉴定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主任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销毁。严禁将文件、资料和内部报刊在未经销毁的情况下当废品出售。二、文件传阅、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等文件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送各分管领导传阅。 2、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上报主要领导阅示,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3、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退回文件要清点文件数。领导与领导之间,各科室与部门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复印或丢失。各领导将阅后的文件及时交回办公室,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办公室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

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文是公司明确政策、确立制度、贯彻政令和工作指令,并体现专业工作指导和传导信息的载体,是在企业内部流转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信息的正式文书形式。本制度所指公文包括: 一、正式签发的文件,指需按公司的统一公文制式标准拟写,按公司统一文件授号,经 授权发文单位审核签批、用印、下发、执行并存档的文件,包括:总部和分部正式 签发的规章制度、决定(人事任命、奖罚)等。 二、公司内部往来文件,指总部、分部各单位之间在日常业务往来和工作协调中,由各 单位秘书(文员)根据单位负责人意见统一上报、传达并视需要进行留存归档的文 件。如:请示、批复、通知、通告等。 三、由会议主持人签发的用于记裁、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须归档保留的会议纪要。第二条公文管理的主旨和效果在于规范公文的拟定、审批、传达和归档,在于保障公文流转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从而确保政令畅通,保障文件的贯彻执行,提高公 司整体行政办公的效率。 第三条**公司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公文管理的归口部门为总部总裁办及分部总经办。 公文编写及公文流转规范 第一条公文的编写规范 正式签发文件 一、发文权限及编号 1、有文件签发权的人员:各单位总监级(含)以上人员。 有发文权的部门:总部总裁办及分部总经办、总部及分部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 源部、行政部。 2、公文的编号方法:公文编号由总部总裁办统一编序,所有企业正式文件必须依此 编号排序,编序的原则为分年度按发文时间自然排序,排序以三位数流水号为准。 2.1总部总裁办发文编号为:总裁字【年号】第×××号。 2.2总部业务部发文编号为:总业字【年号】第×××号。 2.3总部财务部发文编号为:总财字【年号】第×××号。 2.4总部人资部发文编号为:总人字【年号】第×××号。

公文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文管理,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公文,以及与外界来往的公文,包括常用公文类别、行文格式规范、拟定、审批、收(发)文全部过程的办理与控制。 第三条公司的公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保密 第四条公文保密管理 1、公文保密类型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保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种,一级为最高保 密级别,其他为一般文件,无需标注密级。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根据内容确定。 2、公文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平急三类。 3、绝密文件打印用专用盘,只能打印一份,由起草人呈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 4、机密文件打印用专用磁盘,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 5、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第三章内部公文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类别主要有:发文、决定、批复、决议、会议纪要、请示、通知、通报、工作报告、函、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六条公文拟制:

1、行文格式规范,具体规范以附件一《公文格式规范》为准,主要规范内容有: 1)规范页面设计。 2)规范标题、小标题所用字体、字号、行距、排布。 3)规范正文格式:行文格式,所用字体、字号、行距、层次序号、标点符号、数字、时间写法。 4)规范落款及时间。 5)规范主题词、词目所用字体、字号。 2、常见公文写作具体格式:具体以附件二《常见公文写作格式》。 3、文件拟制的基本要求: 1)准确反映公司决策和领导意图。 2)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合部门的意见或由各联名部门共同起草。 3)综合管理部对文件印制质量、行文的文种与格式负责审核。要求公文类别定位准确,行文规范按上 述规定执行。 4)对外文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 4、行文模式:分对内行文和对外行文,具体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和其他行文模式。 第七条公文的审批 1、文件发文前均应送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明确发文范围。文稿一经审批,一般不得再行修改。如 确需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批领导复审。领导审批稿件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2、根据公司领导工作职责分工,文件审批权限为:

公文阅办制度

公文阅办制度 为了加强公文管理,提高网上公文阅办效率,充分发挥公文的应有作用,促进公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公文的收文、登记、扫描上传和归档工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拆公函和翻阅公文。收文人员应当每天到县府文件交换站收集公文,及时拆封公文邮件。凡有寄(送)出的公文,发文人员应当在当天或次日上午办理邮寄或送到县府文件交换站,分交受文单位。 二、对下列公文必须统一编号,逐件登记; (一)中央、省、市、县党政机关、权力机关和上级**机关的正式文件、电讯和布告;转载本院有关情况的简报、信息。 (二)本县部、委、办、局等与本院关系较为密切的正式文件; (三)其他单位向本院的专题报告。 三、对来往公文原则上应当当天收文、当天登记、当天上传到网上办公系统,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传送**长批阅。 四、收发人员根据院领导的批阅意见,及时交办给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阅办。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阅办。 五、承办科室局处办结后,应在网上办公系统的待办公文栏上签署办理情况。 六、收发人员要及时检查、督促批阅和承办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要求领导和有关人员重新签具意见,并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对阅办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收发人员不得将无批阅和承办意见的公文擅自归档。 七、所有公文必须由收发人员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 八、因办案或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存档查考的公文,应当提交院领导批准复印,个人和科室均不得下载、翻印、保存公文原件。 九、个人或科室需要借阅公文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收发人员应当将出借的公文在收文登记备注栏登记,并经借阅人签名,归还后当即注销。 十、公文办结后,收发人员应在第二年三月底前移交给档案室整理归档。 十一、文件的整理、归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办理。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制度范本.格式

九、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 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八)决定、 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 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时, 可以用抄报的形式。(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乌什县维吾尔医医院 一、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收发和规范管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特制订办公室文件收发阅办制度: 1、各类文件、传真件的收发、传阅和批示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文件签收登记表》。 2、要本着“谁领文件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文件下发单位的要求及时领取文件,对文件负责到底。 3、文件领回后,要对文件编号、登记,并在第一时间交送党政办主任阅示,并及时上报领导批示。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未能批示,务必在下班前电话请示。 4、领导批示后,需传阅的文件,必须按时限要求传阅,并及时收回归档,登记在册;需交办的文件,及时呈送当事人办理,并登记文件去向,不得横传、推诿、积压;对一时不能办理的,要根据时限要求督促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

5、各类文件按年度、类别等认真分类归档保存,如需查找和借阅须经党政办同意。 6、对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重新逐卷进行鉴定,对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继续保存,对无需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7、经鉴定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主任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销毁。严禁将文件、资料和内部报刊在未经销毁的情况下当废品出售。 二、文件传阅、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及时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等文件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送各分管领导传阅。 2、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上报主要领导阅示,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3、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退回文件要清点文件数。领导与领导之间,各科室与部门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复印或丢失。各领导将阅后的文件及时交回办公室,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办公室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是指公司内部以及和其它组织之间为处理组织内外事务而形成各种来往和记录的文本。 第三条使用公文的种类 公司使用公文的种类有:决定、决议、公告、通知、通报、章程、制度、规定、条例、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工作志、工作简报、大事记、通告。 第四条公文格式 从格式上将公司目前的公文分为4类,即红头文件、内部通告、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各公文格式家具体见附件。 1、红头文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印发制度、规定,重要工作计划、机构和人事异动等公司或公司一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公司一级部门(直属公司管辖)所有的红头文件须抄报公司领导及抄送公司人事行政部,公司二级(公司一级部门以下各部门)及以下部门不得印发红头文件。 2、内部通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内部日常事务性工作或内部工作联络的公司或部门一般性文件。 3、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记录公司或部门经营与重要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与决议的文本。 4、工作报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的文件。公司工作报告分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工作报告3种。 第五条处理公文的表格 公司处理公文的表格为《公司公文审批表》(见附件),适用于处理各种公文。 第六条公文密级 公司公文的密级分为“普通”、“机密”、“绝密”三级,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拟办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 第七条公文处理时限 除有专门规定外,公文的处理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公文每个分流环节的时限为0.5小时,每个审核、审批环节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需即时处理。

企业公文管理制度

企业公文管理制度1公文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了规范公司公文处理流程、统一公司公文格式,保证公文安全、高效、流畅的运转,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12年)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3职责范围 集团综合部 集团综合部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 集团综合部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同时负责指导集团各部门和下属各子公司的文件处理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集团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不得以集团名义自行对外发布公文。 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4公文处理原则 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范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5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定义 公文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管理效力和规范体式,以纸质或电子方式为载体的文书。 常用的公文种类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部门/机构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 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部门/机构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机构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机构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为: 上行文—是指各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所用的公文,文种有“请示、报告”。请示是就某项工作中的问题、明确某项政策界限、审核批准某事项时使用的请求性上行公文。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答上级询问等使用的上行公文。 下行文—是公司或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向各下级部门或子公司下发的文件,通常有“通知、通报、决定、批复”等。 平行文—是指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职能管理关系的各级部门或子公司用于联系业务或往来活动的知照性文件,文种有“函”。 6公文格式

公 文 管 理 制 度

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为了规范公司公文处理流程、统一公司公文格式,保证公文安全、高效、流畅的运转,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12年)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文的定义 公文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管理效力和规范体式,以纸质或电子方式为载体的文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所有校区。 2、职责范围 2.1行政管理部 2.1.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文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校区的文件处理工作。 2.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文件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同时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2.1.3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2.1.4公司其它各部门、校区不得以公司名义自行对外发布公文。 3公文处理原则 3.1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

接有序的工作。 3.2公文处理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规范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二、公文的种类 常用的公文种类有:决议、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5.2.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5.2.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事项。5.2.3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5.2.4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2.5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部门/机构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5.2.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5.2.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汇报工作、反应情况,回复上级部门/机构的询问。 5.2.8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机构请求指示、批准。 5.2.9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机构请示。 5.2.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机构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2.11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公文阅办审批制度 文件阅办制度 为加强工委文件阅办工作,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收。公文一律由办公室文书签收,签收时,要逐号逐件核对,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 1、公文签收后,除指名(人名、部室)收启外,其他文件均由文书拆封核查,分类登记。登记时要按办件(需要工委承办的文件)、阅件(需要工委领导阅知的文件)和简报三类分开。办件、阅件一律登记,并送办公室主任注办。简报不登记。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是否需登记办理。 2、工委领导及其他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一律交文书保存、办理及归档,个人不得留存。 三、注办。 1、对于办件,由办公室主任按领导分工先注办给分管领导,再由常务副书记阅定。

2、对于阅件,由办公室主任注办给常务副书记阅示后,向下逐级传阅。 3、对于简报,由办公室主任按领导分工直接注办给分管领导。 4、对于会议材料,由办公室主任请示主管领导后传阅或复印分发。 四、传阅。办公室主任注办文件后,由文书负责协调传阅办理。工委领导收文后尽快阅处,原则上急件在半天内阅完,办件在1天内阅完,阅件在2天内阅完。阅后请在“阅者签字”栏内签字,需批示意见的在“领导批示”栏内批示,需签署意见的在“阅者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即刻交给办公室文书组织传阅或归档。 五、承办。办件在领导批示后,由文书负责登记并交承办部门办理。承办文件一般在3天内办结,最长不超过7天。办结后在“处理结果”栏注明承办情况,并退回办公室归档。 六、催办。在承办文件过程中,办公室文书应负责催办。急件跟踪催办,办件重点催办,其它公文每两天催办1次。对未按文件要求或领导批示要求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处理。 为规范我局公文阅办审批行为和公文办理程序,加快公文流转,

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制度 马合中学 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文件管理内容包括:第一,做好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等工作;第二,做好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用印、分发等工作;第三,做好文书管理,包括:保管、提供借阅、整理、归档等工作。另外,还包括学校的各种会议记录、制度文本、重大活动材料等工作。为使我校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定。 一、行文规定 (一)凡以我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指定专人拟稿,经负责人、分管人员初审后,送校办公室核稿,经校办公室核稿后送主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主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发。联合行文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发出。 (二)经领导签发的文稿交校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存档。由校办公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校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处室分发。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校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校处理的公文),由校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送校领导阅示或送有关处室办理。 (二)文件按阅件、办件进行分类。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校领导批示或交有关负责人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校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1、传阅的文件,交给有关人员签字传阅,传阅完毕,收回存档。 2、转发交办的文件,交经办人签收,如果找不到相关人员,可及时

电话联系,如属重要文件,应定期收回,要按规定上报、清退。 3、各负责人办理的公文,应送主办部门,紧急文件先办后阅,办理与传阅同时进行。 4、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校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5、各部门来文有限制日期要求的,应及时催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一般公文通过学校群传阅给相关老师。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四)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文件传阅制度 为使文件传阅迅速、准确、规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对来文要及时处理,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 (二)工作人员在做好文件的签收、分类、登记工作后,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 (三)按照拟办意见规定的范围,由工作人员及时将文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 (四)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阅办的文件,各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并在文件上注明反馈结果。 (五)文件应当天阅毕,最长不超过三天,急件应随到随阅,不积压文件。文件阅后应及时返还工作人员,如需继续使用,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另行办理借阅或复印。 (六)密级文件的传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级文件不准带出办公室,不准复印、摘抄,不准泄露文件内容。

公文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保证公文的严肃性,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公文的定义和种类 第一节公文的定义 第三条公文是指公司内部以及和其它组织之间为处理组织内外事务而形成的各种来往和记录的文本。公文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布置及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执行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一)外来公文—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上级单位等外企事业单位(转)发给公司的公文。 (二)内部公文—指在公司内部使用的公文,包括公司下发的或

下属分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通知、通告、通报、任命、决定和阶段性规定等等。 (三)上行文—是指**公司,或各下属分公司/各职能中心向**,报送的请求指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所用的公文,文种有“请示、报告”。 (四)下行文—是指**公司,或**公司向各下属分公司/各职能中心下发的文件,文种有“通知、通报、决定、批复”等。 (五)平行文—是指外部平级单位,或公司内部各部门间联系业务或往来活动的知照性文件,文种有“函”。 第二节公文的种类 第四条公文种类主要有规定、决定、决议、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意见、会议纪要等。 (一)规定:为处理某种事项、开展某种工作而提出的要求、规范。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适用于经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决策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各部门的公文,转发政府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各部门办理、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总结、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9、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整理等工作。 10、负责公司办公会议的召集和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决定,印发相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 11、督促检查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综合管理,协调公司各部关系。 12、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13、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卫生清洁工作,为员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14、处理好公司与外部的公共关系,做好接待工作。 15、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具体工作规定

第一条文件收发规定 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二、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三、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四、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五、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六、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七、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八、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九、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十、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二条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7个变化,9个细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个变化,九个细节 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与《办法》对比,《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 《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条例》中按照公文办理的工作流程将公文办理工作概括为“拟制、办理、管理”三个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环节,简洁明了,?拟制?包括了?起草、审核、签发?三个环节(《办法》中隶属于发文办理),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至公文办理范畴。 二、公文的种类更加丰富 原《办法》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3种,新《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5种,增加了“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三、公文要素做出了调整 《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同时,对涉密文件、紧急公文、联合行文、公文标题等有了明确的规定:涉密文件要标注份号,紧急公文标注“特急”“加急”,联合发文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公文标题应标明发文机关,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公章等。 四、行文规则上做了具体规定 《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并要提出倾向性意见;?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向下级机关行文也有明确的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五、文件签发程序更加规范 《条例》规定?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办法》只对上行文作此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六、公文办理环节更加简明 收文办理环节增加了“承办”和“传阅”环节,对?承办?和?传阅?环节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发文办理环节减少为四个,将“起草”、“审核”、“签发”环节划归到“公文拟制”部分了,?用印”划分到“印制”部分了。 七、公文管理环节更加严格 1

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范 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8728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范文) Office Document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tex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

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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