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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际税收协定

14.国际税收协定
14.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本章在2010年的主要变化:

(1)独立出国际税收协定概述一节,增加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分类及其与国内税法的关系的内容;

(2)解释了资本弱化的现象;

(3)明确了截止2010年1月1日,与我国签订并生效执行税收协定的国家为89个。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1.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

2.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3. 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

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

属人原则居民管辖权(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公民管辖权(国籍标准)

4. 以国内税法为基础,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按照处理的税种分类——如所得税国际税收协定等;按照所涉及缔约国的数量分类——双边协定、多边协定。

5. 在国际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内税法的地位关系上,有两种模式:模式一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模式二是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再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

【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BCD )。

A.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B.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际税法为基础的

C.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但与涉外税收是等同概念

D.国际税收中的公民概念仅包括个人

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及产生

一、概念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产生原因征税主体纳税人税源法律性(属狭义重复征税)不同征税原则不同同同

经济性(属广义重复征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不同不同同

税制性(有争议)复合税制不同同同

****************

【例】: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对利润和股息的国际重复征税称为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B.复合税制度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称为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D.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二、产生和影响

要点解释和示例

产生的原因

有关国家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交叉和冲突,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

形式(具体原因)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3.地域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提示】最主要的是有关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同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造成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经济影响1.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2.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3.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4.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

【例】: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C )。

A.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货币结算的普及化

-----------

【例】: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重复征税产生原因的有( ACD )。(2009年)

A.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B.居民(公民)管辖权与收入管辖权的重叠

C.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D.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第三节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

全额免税

免税法

累进免税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直接抵免全额抵免

抵免法限额抵免

间接抵免一层间接抵免

多层间接抵免消除的方法特点及例题

免税法

全额免税法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境内所得×适用税率

特点:免国外税基,免国外税额

【例】:A国所得税施行2级超额累进税率,所得在300万以下税率10%、300万以上税率15% ,A国某纳税人在A国经营所得250万元;在B国经营所得80万元,如果A国实行全额免税法,则

该企业应在A国纳税为:

应纳税额=250×10%=25(万元)………………(境外80万的免了)

累进免税法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总所得(含境内外)×适用税率×国内所得/总所得

特点:不免国外税基,免国外税额

【例】:A国所得税施行2级超额累进税率,所得在300万以下税率10%、300万以上税率15% ,A国某纳税人在A国经营所得250万元;在B国经营所得80万元,如果A国实行累进免税法,则

该企业应在A国纳税为:

应纳税额=[300×10%+30×15%]×250/(250+80)=26.14(万元)……(总共330,分段)------------

【例】: (2009年)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

过60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

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解】:应纳所得税额=[60×25%+(120-60)×35%+(150-120)×45%]×100/150=33(万元)

消除的方法特点及例题

抵免法直

全额抵免

居住国政府允许纳税人将其收入来源国交纳的所得税,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款中全部给与抵免。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已交来源国全部所得税

特点:不免国外税基,抵国外税额全额

【例】: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取得所得2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10万元,分公司按40%税率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4万元,A国所得税率

25%,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A国应征所得税额=(20+10)×25%-4=3.5(万元)

限额抵免

又称普通抵免,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给与抵免时,不能超过国外所得按本国税率计算的最高限额。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

特点:不免国外税基,抵国外税额限额(我国采用)

【例】:上例条件按照限额抵免,

抵免限额=10×25%=2.5万元

A国应征所得税额=(20+10)×25%-2.5=5(万元)

一层间接

抵免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母公司股息+子公司所得税×母公司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

母公司股息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子公司所得税×母公司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

接抵免

【例】:A国母公司经营所得4000万元,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的所得额为2000万元,B国公司所得税率20%,A国为25% ,子公司缴纳B国所得税400万元(2000×20%),并从其税后利润

1600万元中分给A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若A国实施限额间接抵免,则A国母公司应纳所得

税额计算:

来自子公司所得=200+400×(200/1600)=250(万元)

或=200/(1-20%)=250(万元)

应承担子公司所得税=400×(200/1600)=50(万元)

或=250×20%=50(万元)

间接抵免限额=250×25%=62.5(万元)

50<62.5;可抵免50万元

A国母公司应纳税=(4000+250)×25%-50=1012.5(万元)

多层间接

抵免

多层间接抵免方法的原理与一层间接抵免方法基本相同。相关公式如下:

子公司应承担孙公司所得税=孙公司所得税×子公司股息/孙公司税后所得

子公司来自孙公司所得=子公司股息+孙公司所得税×子公司股息/孙公司税后所得

母公司股息应承担的子孙公司所得税=(子公司所得税+子公司承担孙公司所得税)×母公司股息/子公司税后所得

母公司来自子、孙公司的所得=母公司股息+母公司应承担的子、孙公司所得税

【注】:一、直接抵免:适用三种情况:

(1)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

(2)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3)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二、间接抵免

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其中:

一层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股息征税的抵免

多层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及通过子公司来自孙公司、曾孙公司股息已纳税额的抵免*************

【例】: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BD )。

A.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方法

B.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C.在运用免税法过程中,有时也会增加一项税收饶让的内容

D.有些国家还选择了扣除法和抵税法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

【例】:适用于母子公司预提所得税的抵免的方法是( C )。

A.总额抵免法 B.累进抵免法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要点主要内容

国际避税主要方法(1)人员流动

(2)资金或货物流动

(3)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4)转让定价(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工具)

(5)不合理保留利润

(6)不正常借款

(7)利用税境差异(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界限差异)

(8)利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主要是利用免税法和税收饶让)(9)利用避税地

(10)利用税收优惠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避税地

(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税负低的避税地

(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优惠多的避税地

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1)特色

(2)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4)政局稳定

国际反避税一般方法

(1)在税法中制定反避税条款

(2)以法律形式规定纳税人的特殊义务与责任

(3)加强税收征管

(4)开展国际反避税合作

完善转让定价的税制立法——转让定价税制不适用于个人。

应对避税地避税的对策——反延期纳税或受控外国公司法规(CFC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防范措施

限制资本弱化法规——防范资本弱化有以下两种方法:(1)正常交易方法;(2)固定比率方法(设

置安全港)

限制避税性移居

限制利用改变公司组织形式避税

加强防范国际避税的行政管理

第五节国际税收协定要点主要内容

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经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两个国际税收协定

范本

《经合发范本》和《联合国范本》起到了国际税收协定的样板作用;其中发展中国家多以《联合国范本》为依据。

我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1)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2)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

(3)税收饶让原则

我国对外税收协定发展的新趋势截止2010年1月1日,我国与89个国家缔结并生效执行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我国对外税收协定发展的新趋势:(1)增加反避税内容;(2)增加滥用协定条款。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国际礼仪试题汇总

《国际礼仪》填空题 1、在国际交往中,对涉外人员个人服饰的基本规范是应己、(应人)、(应时)、(应景),此即四应规则。 2、在涉外接待中,介绍宾主双方的标准顺序是(先主后宾)。 3、在正式的涉外会晤中,宾主双方面对面就座,此种座次排列方式称为(相对式)。 4、我国规定:《外国旅客登陆申请表》的登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天。 5、中餐宴会时,桌次的尊卑排列,主要应遵循三项规则:(以右为上)、(内侧为上或以远为上)、(居中为上)。 6、我国宴请正式外方来宾的形式主要有:宴会、(招待会)、工作餐。 名词解释 以人为本:在国际交往中,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任何行为均应有意识地尊重并保障人权。 女士优先:作为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之一,女士优先的主旨是: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而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保护妇女,并应想方设法、尽心尽力地为妇女排忧解难。 “和而不同”基本含义是:维护世界多样性,尊重世界上所有客观存在的一切差别,承认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主张每一个国家在其国际交往中求同存异,倡导世界各国维护和平、共同发展、积极合作,共创和谐世界。 隐私权: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而不愿意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所了解的私人事宜或个人秘密。 白金法则基本内容是: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服务岗位上,若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做到:交往对象需要什么,就应当在合法的条件下努力去满足对方什 么。 礼宾规格:指的是礼宾工作具体过程中 的各种规矩。具体是指涉外人员在国际 交往中礼待外方人士的一系列的具体规 定,亦即在涉外接待的具体过程中所必 须遵守的、已被先期正式规定的具体要 求,或衡量其优劣的具体标准。 礼宾次序:是指在正式的、多边性质的 涉外接待过程中,东道主一方对于在同 一时间到达现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 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 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 应依照既定的规则,视其“尊卑”来安 排接待的先后顺序或位次。 接待计划:是指接待方对于外宾的接待 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在正常 情况下,制定接待计划不仅应当力求周 详,而且还应当强调接待计划的具体化、 规范化。 多边接待:在国际交往中,多边交往日 益频繁。而在多边性质的涉外接待过程 中,作为东道主的涉外人员经常会面对 如下境况: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需 要同时接待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 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具有不 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 涉外文书:是指在国际交往中所使用的 各类文书。具体而言,它指的实际上是 在涉外活动中以书面文字形式所进行的 对外交往。 邀请函:在正式的国际交往中,凡是对 外方人士进行邀请的涉外文书。它通常 包括以下部分内容: 一是向邀请对象进行问候与寒暄; 二是说明邀请对方参加何种活动及其邀 请对方的原因; 三是介绍活动的具体安排与细节,诸如 邀请对象、活动方式、活动时间、活动 地点、所需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等; 四是如有必要请被邀请者确认应邀与 否。 外交特权:外交特权与豁免简称外交特 权,又称外交待遇。它是为了使职业外 交官以及外交使团作为派遣国的代表能 够独立、合法、有效地履行职务,而使 其在接受国之内享有特殊的、规范的国 际法地位,即给予其一定的特殊权利, 并免除其接受国本国公民所应尽的某些 义务。 边防检查:主要内容为,填写出入境登 记卡片、交验护照、检查签证等。 官方媒体:通常指属于官方、由官方支 持或控制、具有官方背景,或反映官方 倾向的媒体。 宴会:是一种正式而且隆重的宾主在一 起用餐的集会。 小费:一般是指消费者在享受服务人员 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时所额外付给服务人 员的金钱。 形象:英国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 个人平日的修饰,就是其个人教养最为 形象的写照。修饰,即一个人的穿着打 扮。 礼服:遇到要求身着礼服的场合,涉外 人员可以男穿深色中山装,女穿单色旗 袍,这两种中式“国服”,业已成为为世 人所认可的中式礼服。 三色法则:指男士在穿西装套装时要遵 守三色法则,即令自己全身上下的色彩 不多于三种颜色。 公务场合:通常指人们在正常的上班时 间内所置身的工作地点。 尊称:在国际交往中,我方人员对外方 人士所使用的称呼往往备受对方重视。 这是因为选择一种称呼不仅反映着自身 的教养和对对方尊重的程度,而且还体 现着双方关系发展到了何种程度。 合十礼:亦称合掌礼,就是以双手手掌 十指相合的形式来向其交往对象致意的 礼节。 简答题 为何要求涉外人员首先必须忠于祖国? 答: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 涉外工作自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此 点,每一名涉外人员均应牢记于心并见 诸行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地指出: 中国外交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中国 的涉外工作,从来都是为祖国、为人民、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 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维护个人形象有 何必要性? 答:涉外人员的个人形象一般是指个人 在社会上所形成的公众形象,以及社会 公众由此而产生的基本看法和做出的总 体评价。涉外人员必须重视个人形象主 要原因: 它体现了个人的教养与素质。 它表现了个人的心态与风貌。 它展示了对交往对象的态度。 它反映了所在单位的具体形象。 它是本单位宝贵的无形资产。 在国际交往中怎样才能表现得热情有 度? 答:1)关心有度。涉外人员对外方人士 所表示的关心不必要“无微不至”,应当 有意识地加以一些限制。2)批评有度。 在与外方人士打交道时,涉外人员必须 做到批评有度,即对对方何处可以批评、 何处不可以批评,要心中有数。3)距离 有度。涉外人员在正式场合与外方人士 共处时,应视此时此刻具体关系不同, 而对对方保持与双方关系相适应的适度 的空间距离。4)交往有度。涉外人员不 论是在与什么样的外方人士进行接触 时,不论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均应与 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国际交往中怎样才能表现得不亢不 卑? 答:一要肯定自我,对自己的评价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二要展示实力,即将 自身的实力尽可能地展示出来。三要突 出业绩,对自己所取得的业绩进行肯定。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有程序拷贝的计算机磁盘或者是通过调制解调器的连接直接在其计算机上接收 到并不重要"受让人对软件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也没多大关系" 修订文本依据所涉及权利的不同将交易(并将所得)归类为以下几种: 1.为取得部分著作权权利支付的款项(出让人未完全让渡其著作权),当 报酬是为授予以某种方式使用程序的权利支付的,将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2.在某些类型的交易中,所取得的关于著作权的权利限于用户操作程序所 必须的那些权利,在出于税收的目的分析交易的性质时应被忽略"这时,交易 的支付款项将作为营业所得缴税" 3.特殊的计算机软件交易"软件工作室或程序员同意提供程序所依据的思 路和规则的信息,如逻辑!算法或者编程语言!编程方法"这些情况下的支付 款项,当使用所有权是用秘密配方或者无法单独受著作权保护的有关工业!商 业或者科学实验的情报,这时可能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4.如果报酬是为著作权权利的所有权的全部转让,或部分让与而支付

的, 那么交易属于让与,并且其性质不因报酬的形式而改变,不管报酬是以分期付 款的形式支付或者是按大多数国家观点)支付款项与某一偶然事件有关"5.混合契约支付款项的处理"根据某一契约应支付的报酬按契约所包含的 信息或者通过合理的分配加以分割,并对每一分配所得的部分进行适当的税收 处理" 注释的此次修订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乃至在电子商务的课税问题上有其重 要意义: 首先,修订做出判断时因强调对交易涉及的实体权利的分析而将交易的形 式视为不相关的因素,所以具有处理现有的及将来可能发明的数字化信息的交 易和所得分类问题的弹性,而弹性正是电子商务征税途径的必要因素"因此修 订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达成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途径的弹性要求" 其次,修订的出台表明: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问题上,已不局限于一国所 采取的单边措施(如美国),国际间已达成了共识,并寻求协调一致的解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国际礼仪作业

国际礼仪作业(四) (第八章) 一、单项选择 1.使用餐巾时,不可以用餐巾来(C ) A.擦嘴角的油渍 B.擦手上的油渍 C.擦拭餐具 2.吃西餐时,刀叉的使用应当是( B) A.左手用刀,右手用叉 B.左手用叉,右手用刀 3.在西餐用餐完毕时,应将刀叉如何摆放:(A ) A.刀叉并拢平行放在盘子上,刀右叉左,叉面向上 B.刀叉一端放在盘子上,一端放在桌上 C.将刀叉摆放成十字形 4.在西餐的进餐过程中,如果吃的是全鱼,那在吃完鱼的上层后,应怎样吃鱼的另一面:( A) A.用刀叉剃除鱼骨,继续吃鱼的另一面 B.将鱼翻身,继续吃鱼的另一面 C.以上两种都可以 5.西餐中,酒类服务通常是由服务员负责先将少量酒倒入杯中,让客人鉴别一下品质是否有误,这时您要怎样做。(C )

A.拿着酒杯边说话边喝酒 B.一饮而尽 C.喝一小口并告诉服务员是否可以接受 6.在西式自助餐中,离座取食时,应将餐巾放到哪里?( A) A.座椅上 B.餐桌上 C.拿在手里 7.在西餐厅,如果用餐的时候刀叉不小心掉在地上,应该怎样做?( B) A.弯下腰去捡 B.轻唤服务生前来处理并更换新的餐具 C.不管它,用餐结束再说 D.多多道歉 8.在西餐的进餐过程中,要想取用离你稍远的食物或调料时,你应该:(A ) A.应与就近的人说明,传递过来 B.自己站立起来,伸手取用 C.离座,走过去取过来 9.喝咖啡时,应用食指和拇指端起来喝,此时的勺子应放在:(B ) A.杯子里 B.托盘上 C.另一只手拿着 10.吃西餐时,侍者会从你的哪边上菜 ( A) A.左边

B.右边 C.后面 11.西餐中取面包时,应该 (C ) A.用叉子叉 B.用刀叉一起取 C.用手拿 12.关于喝汤的几种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A.要用汤匙,不宜端起碗来喝 B.喝汤的方法,汤匙由身边向外舀出,并非由外向内 C.汤舀起来,一次分几口喝下 13.在去西餐厅就餐时,应怎样入座:( A ) A.由椅子的左侧入座 B.由椅子的右侧入座 C.以上两种都可以 14.西餐就餐过程中,应如何吃面包:( A ) A.从面包上掰下一块,抹上黄油再吃 B.整块面包都抹上黄油,再用口咬着吃 C.用刀切割面包,用叉送入口中 15.西餐中,不同的菜应该与不同的酒相匹配,如果吃的是牛排,那应该饮用( C ) A.红酒 B.白酒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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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

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一国或多国的税收管辖权行使与适用,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其核心内容为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指的長多个国家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2009年新增章节,2010年略有调整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5分.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分. 本章主要考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和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2)区别:两者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的各种协议和各种规范。

3、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涉外税收本质上是国家税收的延伸,是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1、税收管辖权的定义: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2、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3、三类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1)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2)居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3)公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

国际礼仪名词解释答案

第一章 礼仪:人们用于表现尊重的各种规范的、可操作的具体形式,他普遍适用于各种的人际交往;亦即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 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以人为本、忠于祖国、维护形象、求同存异 、遵时守约、热W有度、不宜过谦、尊重隐私、女士优先、保护环境、白金法则。以人为本:在国际交往中,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任何行为均应有童识的尊重并保障人权。女士优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而自觉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保护妇女,并想方设法、尽心尽力的为妇女排忧解难。 和而不同:维护世界的多样性,尊重世界上所有客观存在的一切差别,承认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主张每一个国家在其估计交往中求同存异,倡导世界各国维护和平.共同发展、积极合作、共创和谐世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孕有的私人生活安宇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个人隐私:就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人不愿童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所了解的私人事宜或个人秘密。 白金法则: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服务岗位上,若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做到: 交往对象需要什么,就应当在合法的条件下努力去满足对方什么。 第二章礼宾规格:礼宾工作具体过程中的各种规矩,具体就是指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礼待对方人士的一系列的具体规定,亦即在涉外接待的具体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已被先期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其优劣的具体标准。 礼宾次序(礼宾序列、礼宾排列、名次安排):在正式的.多边性质的涉外接待过程中,东道主一方对于在同一时间到达现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应依照既定的规则,视其“尊卑”来安排接待的先后顺序或者位次。接待计划:乂称接待预案。接待方对于外宾的接待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多边接待:在多边形涉外接待中,需要对被接待的来自不同方面的外方人士进行必要的顺序、位次的排列。 涉外文书: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所使用的各类文书。具体而言,它是指实际上在涉外活动中以书面文字形式所进行的对外交往。有时他乂被叫做涉外文件或外事文书。从本质上讲,涉外文书是涉外交往的一种基本途径。 邀请函:在正式的国际交往中,凡是对外方人士进行邀请时,通常都必须使用正式的邀请函(电几第三章外交特权(外交豁免、外交优遇):是指为了使外交官以及外交使团作为派遣国的代表能够独立、合法.有效的履行职务,而使其在接受国之内学有特殊的、规范的国际合法地位,即给与其一定的特殊权利,并免除其在接受国本国公民所应尽的某些义务。 边防检查:在许多国家均山移民局或外侨警察局负责,在我国则111边防检査站负责。

国际税收讲义

国际税收讲义 教材:《国际税收》杨斌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6 本课程的参考书: 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001 F810.42/611.3 《国际税收导论》邓子基、唐腾翔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F810.42/091 2、《国际税法学》廖益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996.3/788(陈安1987鹭江出版社) 《国际税法》(第二版)高尔森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 D996.3/761(88版) 《国际税法学》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D996.3/867.01(99版) 3、《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税总国际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F810.42/086.2 《联合国范本注释》刘金枝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F810.42/862 《国际税收协定通论》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F810.42/768 《对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919页F810.42/611.3

4、《国际税收筹划》朱洪仁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F810.42/686.4 《全球经济中的转让定价策略》税总科研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参考杂志:《涉外税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导论 第一:居民身份确定规则第二: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 第三:税收协定范本比较研究第四: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 第五:国际避税方法及防范第六: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 第七:非启示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导论 一、前言 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 一是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是国际税收重要的基本内容,是各国解决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工具。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在国与国之间经济不断融合的全球经济大潮流中,税收的国际合作不断发展,这大大推动了全球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前迈进。同时,商品、资本、劳务、技术等的跨国流动使税基变成了全球性的,不仅属于某个国家,这就让国际税收协定的难度加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1、从税收协定程度来看 国际税收协定经历了由主权国家单方面自主性税收协定到国际税收协定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协定,国际税收协调程度不断加深。 (1)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国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制订协定的活动日益活跃,税收协定的功

能及其重要性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依据《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在逐步建立起的税收协定网络也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和升级。具体表现为:①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②发达国家着重对原有协定的修订和发展中国家着重拓宽新协定的缔结对象,协定区域不断扩大。③协定的内容日渐丰富和扩大。包括增加协定适用新税种;协定有关反避税的条件更加充实完善;国家间税务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增加税务争议解决方法如税收仲裁等方面的规定,对各国间的税收协调起到了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促进作用。 (2)区域性国际税收协定进程加快,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从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全球经济一体化首先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因此应该协调税收政策,建立起包括关税、流转税及所得税在内的一体化税收制度。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一部分国家的课税主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通。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卷入了经济一体化潮流,现存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诸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多边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措施和规则已有广泛的发展。例如,欧盟的《税务相互协商公约》,丹麦、荷兰、挪威、冰岛和瑞典的《北欧公约》。 2、从税收协定内容来看

税法_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_2011年版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经济全球一体化 B:跨国企业的产生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收入来源的国际化 E: 答案:C 2、A企业是世界五百强之一的跨国企业,在中国、新加坡均设立关联企业,由于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于是A企业在中国的企业向其在新加坡的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时候故意压低价格,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请问该种避税方法属于()方法A: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B:利用避税地避税 C: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D: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 E: 答案:C 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限额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A:0 B:10万元

D:30万元 E: 答案:B 4、总部设立于我国的某居民企业在美国设立一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500万,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获得所得100万。已知分公司在美国已经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相应的所得税。假设在采用全额抵免法的情况下,则该企业2008年境内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150万元 B:125万元 C:130万元 D:120万元 E: 答案:D 5、中国母公司在A国外设立了一子公司,子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A:0万元 B:50万元 C:12.5万元

E: 答案:C 6、甲公司是一个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多国设立了子公司或者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决定迁往开曼群岛,这样以便减少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纳税义务,请问该公司的行为采用的避税方法是()。 A: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B: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C:利用避税地避税 D: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E: 答案:C 7、能够有效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免税法 B:抵免法 C:退税法 D:减税法 E: 答案:A 8、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被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国际礼仪名词解释答案

国际礼仪名词解释答案 第一章 礼仪:人们用于表现尊重的各种规范的、可操作的具体形式,他普遍适用于各种的人际交往;亦即人际交往的基本规则。 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以人为本、忠于祖国、维护形象、求同存异 、遵时守约、热情有度、不宜过谦、尊重隐私、女士优先、保护环境、白金法则。以人为本:在国际交往中,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任何行为均应有意识的尊重并保障人权。女士优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而自觉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保护妇女,并想方设法、尽心尽力的为妇女排忧解难。 和而不同:维护世界的多样性,尊重世界上所有客观存在的一切差别,承认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主张每一个国家在其估计交往中求同存异,倡导世界各国维护和平、共同发展、积极合作、共创和谐世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个人隐私:就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人不愿意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所了解的私人事宜或个人秘密。 白金法则: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服务岗位上,若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做到:交往对象需要什么,就应当在合法的条件下努力去满足对方什么。 第二章礼宾规格:礼宾工作具体过程中的各种规矩,具体就是指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礼待对方人士的一系列的具体规定,亦即在涉外接待的具体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已被先期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其优劣的具体标准。

礼宾次序(礼宾序列、礼宾排列、名次安排):在正式的、多边性质的涉外接待过程中,东道主一方对于在同一时间到达现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应依照既定的规则,视其“尊卑”来安排接待的先后顺序或者位次。接待计划:又称接待预案。接待方对于外宾的接待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多边接待:在多边形涉外接待中,需要对被接待的来自不同方面的外方人士进行必要的顺序、位次的排列。 涉外文书: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所使用的各类文书。具体而言,它是指实际上在涉外活动中以书面文字形式所进行的对外交往。有时他又被叫做涉外文件或外事文书。从本质上讲,涉外文书是涉外交往的一种基本途径。 邀请函:在正式的国际交往中,凡是对外方人士进行邀请时,通常都必须使用正式的邀请函(电)。第三章外交特权(外交豁免、外交优遇):是指为了使外交官以及外交使团作为派遣国的代表能够独立、合法、有效的履行职务,而使其在接受国之内享有特殊的、规范的国际合法地位,即给与其一定的特殊权利,并免除其在接受国本国公民所应尽的某些义务。 边防检查:在许多国家均由移民局或外侨警察局负责,在我国则由边防检查站负责。其内容是:填写出入境登记卡片、交验护照、检查签证等。 官方媒体:通常是指属于官方、由官方支持或控制、具有官方背景,或反映官方倾向的媒体。宴会:一种正式而且隆重的宾主在一起用餐的集会。 小费:消费者在享受服务人员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时所额外付给服务人员的金钱。第四章形象:指穿着打扮、举止行为、言谈话语、姓名称呼、问候行礼等五个具体方面。礼服:在特定礼仪场合穿着的服装。 三色法则:不得令自己全身上下的色彩多于三种颜色。 公务场合:人们在上班时间内所置身的工作地点。 尊称:主要有四种是称行政职务、称技术职称、称学术头衔、称行业称呼。

税收协定执行手册范本

税收协定执行手册

前言 为了执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适应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需要,1981年1月我国与日本国首开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谈判。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89个税收协定,生效协定82个,与、澳门签署了避免双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安排在体例上与税收协定完全一致,以下不再单提,统称税收协定)。 我国对外谈签税收协定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谈签对象主要是日本、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目的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同时尽可能地维护来源地征税权,保护国家税收权益。 第二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谈签对象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一时期我国在继续扩大吸引外资的同时,逐步开展和扩大对外投资,在中亚、非洲和拉美等一些国家开展工程承包,对外输出劳务。协定开始发挥为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作用。在谈签过程中,我们开始站在居民国的立场,以维护我国纳税人权益为目的。 第三阶段是从本世纪初开始,在这个阶段,我们对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并有选择地谈签新协定。由于近年来我国和缔约对方国家的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国税制也有所调整,有的协定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因此,我们相继同英国、捷克、新加坡、比利时等国家开展了对税收协定修订的谈判工作。 综上,可以说我们已在全球围建立了税收协定网络,税收协定在加强与有关国家税务当局的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税收协定为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作用日显重要,执行税收协定的任务也日趋繁重。 由于税收协定条款仅是原则性规定,文本以英文本为主,中文本属于译文,因此条款文字较生涩,不易掌握。为了便于各地正确执行协定,现就协定执行中问题较多的条款结合以往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做出解释,供执行中参考。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不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不。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假如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宝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

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宝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要紧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然而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宅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

国际礼仪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以人为本:作为一项国际礼仪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的基本含入是:在国际交往中,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任何行为均应 有意识地尊重并保障人权。每一名涉外人员都必须充分地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一切国际交往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爱护人、保护人、发展人。换言之,中国的一切涉外交往活动就基本质而言,都是要为人民服务,都是要维护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 2、女士优先:作为国际礼仪的基本法则之一,“女士优先”的主旨是: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而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为 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保护妇女,并应想方设法、尽心尽力地为妇女排忧解难。倘若因为男士的不慎而使妇女陷于尴介、困难的处境,就意味着男士的失职。 3、和而不同:所谓“和而不同”是指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在面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千差万别的风俗习惯时, 应当坚持求同存异,并遵守惯例的做法,这是国际礼仪中一项基本原则。 4、隐私权:个人隐私,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不愿意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所了解的私人事宜或 个人秘密。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往往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所以,不得打探个人隐私,被视为一个现代人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尊重个人隐私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项国际交往的惯例。尊重个人隐私,在此主要是指涉外人员在与外方人士进行各种接触时,一定要注意对对方的个人隐私权予以尊重,并不得无故涉及对方的个人隐私问题。 5、白金法则:白金法则,是美国演说家托尼。亚历山德拉博士与人力资源专迈克尔。奥康纳博士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所提出的 一项有关人际交往的基本法则。它的基本内容: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服务岗位上,若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做到:交往对象需要什么,就应当在合法的条件下努力去满足对方什么。在国际社会,白金法则早已被人们广泛视为交际通则和“服务金律” 6、礼宾规格:所谓礼宾规格,指的是礼宾工作具体过程中的各种规矩。具体就是指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礼待外方人士的一系列 的具体规定,亦即在涉外接待的具体过程中指导必须遵守的,已被先期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其优劣的具体标准。在涉外接待中,礼宾规格通常都被专业人士视为头等大事。在确定接待工作的具体环节与具体程序中,首先必须确定礼宾规格。没有礼宾规格为先导,接待中的一系列工作都将难以开展。 7、礼宾次序:所谓礼宾次序,亦称礼宾序列、礼宾排列或名次安排。在国际礼仪中,它是指在正式的、多边性质的涉外接待过程 中,东道主一方对于在同一时间到达现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应依照既定的规则,视其“尊卑”来安排接待的先后顺序或者位次。 8、接待计划:接待计划,又称接待预案,是指接待方对于外宾的接待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在正常情况下,制定接待计 划不仅应当力求周祥,而且还应强调接待计划的具体化、规范化。在具体制定接待计划时,应将接待方针与接待内容作为重点予以高度重视。 9、多边接待:多边接待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东道主一方对在同一时间到达现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 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的接待过程。在确定或操作用以接待来自多方的外籍人士的礼宾规格时,一定要在明确平等待客为先的正确理念下,对各方做到一视同仁,即不论国家大小,不分强弱,不看贫富,不讲亲疏,严格地、无条件地对其平等相待,认真地搞好有关各方的平衡 10、涉外文书:所谓涉外文书,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所使用的各类文书。具体而方,它指的实际上是在涉外活动中以书面文字形式 所进行的对外交往。它又被叫做涉外文件或外事文书。从本质上讲,涉外文书是涉外交往的一种基本途径。 11、邀请函:邀请函指在正式的国际交往中,凡是对外方人士进行邀请时都必须使用的书面邀请文书。仅对外方人士口头上进行邀 请,往往被视为不够正式。 12、外交特权:在国际交往中,为了确保职业外交官得以合法有效地行使职责,并维护其人身安全,有关国际法规定给予职业外交 官特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简称外交特权,又称外交优遇。它是为了使职业外交官以及外交使团作为派遣国的代表能够独立、合法、有效地履行职务,而使其在接受国之内享有特殊的、规范的国际法地位,即给予其一定的特殊权利,并免除其接受国土国民公民所应尽的某些义务。从本质上看,豁免亦为特权,故此外交特权也包括豁免在内。 13、边防检查:边防检查是指世界土坷垃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由国家的移民局或外侨警察局、我国则由边防检查站负责,在旅客 出入境的地点,诸如机场,码头、车站等对出入境旅客实行的严格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填写出入境登记卡、交验护照、检查签证等。 14、官方媒体:所谓官方媒体,通常是指属于官方、由官方支持或控制、具有官方背景,或反映官方倾向的媒体。 15、宴会:宴会,比较严格地说,是一种正式而且隆重的宾主在一起用餐的集会。根据礼仪规范,宴会应被视为一种高层次的社交 活动形式。 16、小费:所谓小费,一般是指消费在享受服务人员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时所额外付给服务人员的金钱。在国外,付组服务人员小费, 不仅是对对方热情、周到服务的一种肯定,而且也是获得对方迅速服务的一种手段。 17、形象:所谓形象在此是指涉外人员的个人礼仪,即个人行为的具体规范,它主要涉及涉外人员的穿着打扮、举止行为、言谈话 语、姓名称呼、问侯行礼等五个具体方面。在国际交往中,每一名涉外人员的个人形象,都被视为其所在国家、民族、地方、单位、部门形象的具体化身。因此,每一位涉外人员都必须自觉地“内强素质,外朔形象”。 18、礼服:礼服是涉外人员在社交场合中适宜穿着的一种服装。遇到要求身着礼服的场合,涉外人员可以男穿深色中山装,女穿单 色旗袍。以上两种中式“国服”,业已成为为世人所认可的中式礼服。 19、三色法则:三色法则是指男涉外人员在穿西装套装时要遵守的一项专业规范,即不得令自己全身上下的色彩多于三种颜色。如 果忽略了此项专业规范,即使身上穿的西装套装再高档,也难以体现出自身的风采,甚至会贻笑大方。 20、公务场合:所谓公务场合,通常是指人们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内所置身的工作地点。 21、尊称:尊称指在社交场合中对他人使用合乎礼仪规范的、表达尊敬之意的称呼。对外方人士而言,对其最为“悦耳动听”的尊 称主要包括称呼其行政职务、持术职称、学术头衔、行业称呼。 22、合十礼:在一些亚洲国家里,合十礼十分流行。所谓合十礼,亦称合掌礼,就是以双手手掌十指组合的形式来向其交往对象致 意的礼节。 以右为尊 在各种类型的对外交往中,不论政治磋商、商务往来、文化交流还是私人接触、社交应酬,但凡有必要确定并排列主次尊卑时,普遍适用“以右为尊”,以右为上、以左为下,以右为尊、以左为卑,是国际普遍认同的惯例。 会晤:一般是指在较为正式的场合与他人郑重其事地见面。 一中一外:即除为外方来宾备上一种对方所惯用或国际上所流行的饮料外,还可为其再上一道中式饮料——茶水,使客人有机会体验|“中国特色”。 6W:是指涉外人员在向外方人士赠送礼品时,必有对有关的六大要点在总体上予以统筹。在英文里,这六大要点均以大写字母“W”作为词首,故此国际礼仪称之为“六W规则”。…… P115 开展:又称揭幕,它是指在一次正式的画展宣布开始之际循例所应恪守的礼节与仪式。 免税商店:是以免税商品为销售对象。它主要是免付烟酒的关税,其他商品则免付国内税。 隐私权:是指某一个人出于个人尊严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考虑,而不愿意对外公开、不希望外人所了解的私人事宜或个人秘密。 接待计划:是指接待方对于外宾的接待工作所进行的具体规划与安排。在正常情况下,制定接待计划不仅应当力求周详,而且还应当强调接待计划的具体化、规范化。 多边接待:在国际交往中,多边交往日益频繁。而在多边性质的涉外接待过程中,作为东道主的涉外人员经常会面对如下境况: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需要同时接待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组织具有不同职级、不同人数的外方人士。 适可而止:所谓适可而止,就是要求在双方交往时不要拖延时间,而应当适时结束。 热情有度:就是既要注意为人热情,以示友善之意,更要充分把握好为人热情的具体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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