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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工程验收

5.4.1 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 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6.1.2 供水设备

1 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流量、扬程、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根据产品铭牌稳压和使用说明书与设计进行对照。

2 消防水泵、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有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中文产品合格证及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验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等。

3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根据《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一、二规定试验检验。

4 水泵接合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对其强度和严密性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2节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5 气压增压设备的容积、压力、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6.1.3 管材及管件

1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消防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消火栓系统的管材、规格、型号、壁厚以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管件的涂漆、防腐和水压试验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4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连接后,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不得减小。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5 消火栓竖管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检查数量:抽测总数量的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检查。

6.1.4 阀门

1 应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2 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3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

检查数量: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检验方法:观察

6.2 室内、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

6.2.1 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喉的数量,保护距离(半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在寒冷地区的设置的室内、室外消防栓、消防水喉应采取防冻措施;

3 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消防水喉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6.2.2 试验用消火栓应布置在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最不利点,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目测消火栓出水的充实水柱长度,充实水柱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2.3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抽测启泵按钮的直接启泵功能。

6.2.4 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保证任何一处栓口静水压力不超过0.8Mpa,出水压力不超过0.5Mpa。在超压的消火栓系统中,应设置必要的减压设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在首层取一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6.2.5 室内、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室外消火栓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6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4 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

5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2.7 室内、室外消火栓宜就近设置排水设施。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应在井内设置排水设施。

6.2.8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9 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3 消火栓给水设备安装

6.3.1 消防水泵安装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帮尺量检查。

6.3.2 消防水泵和稳压设备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合格证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逐一检查消防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

6.3.3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并就近安装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说明检查压力量程,并启动消防水泵,开启放水阀门进行观察检查。

6.3.4 消防水泵应具备主、备泵的故障互投功能和双电源切换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启动消防水泵,人为设置其中一台泵出现机械故障,观察备用泵是否自动投入运行以测试故障互投功能是否合格;启动消防水泵后,人为切断一路消防供电,观察另一路消防供电是否自动投入以测试双电源切换功能是否合格。

6.3.5 消防水泵应具备三种启动方式即:消防中控室启泵、消火栓按纽启泵、消防水泵房手动启泵。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使用不同的启泵方式分别进行启泵试验。

6.3.6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同时保证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出现渗漏现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下降,不出现渗漏现象。

6.3.7 当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与其它系统合用时,应能保障消防用水不被占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时进行不同用水系统的放水试验,观察消防用水不会因其他系统用水而流失。

6.3.8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9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2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6.3.10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6.3.11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2 消防水箱的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消防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钢板消防水箱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小于0.7m;消防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0.6m。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13 管道穿过钢筋混凝土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池时,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尚应加设柔性接头。进水管和出水管的接头与钢板消防水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

6.4.1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火栓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其它的阀门;检修阀门应在水泵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4.2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安装。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相同。

2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标志上必须标明“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字样,当系统采用分区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当采用墙壁式时,接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与消防通道之间不应设有妨碍消防车加压供水的障碍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4.3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4.4 地下式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应做好防水,防止地下水渗入。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4.5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

6.5 管道及配件安装

6.5.1 管道不应穿越易燃易爆危险性场所。因在此类场所设置消火栓系统而需布置的管道除外。

6.5.2 室内、室外直埋的镀锌钢管管道,在具有腐蚀性场所敷设的管道以及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5.2的规定执行,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必须刷沥青漆防腐。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表6.5.2 管道防腐层种类

6.5.3 寒冷地区的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给水管道均应设置在最低环境温度4℃以上的区域。否则应对管道做防冻保护。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依据长年气象温度数据,观察检查。

6.5.4 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30min后,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系统不出现渗漏现象,目测管网应无变形。

6.5.5 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并保证管道内清洁,无杂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

6.5.6 每段管道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5.7 管道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承重墙体,如必须穿越时,应将管道设在具有承重能力的管沟内;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得位于套管内。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5.8 管道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根据要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检修阀门应就近设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及产品合格证,并现场观察调试结果。

6.5.9 消火栓系统与其它灭火系统合用供水系统应独立设置阀门,且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5.10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表6.5.10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2

2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5.11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著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6.5.11的规定;

表6.5.11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填写示例)

DB33/ 1067—2010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46

DB33/ 1067—2010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消防验收时填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验收质量负责; 2、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应报送本表,建 设单位必须如实填写; 3、本表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表内内容不得涂改; 4、随本表应当附送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标准层和非标准层建筑平面布置图。

47

■主控项目窗槛墙、裙墙的高度及窗间墙的宽度经测量均符合要求;□一般项目

DB33/ 1067—2010 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防火间距:■符合□不符合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主控项目经测量,均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一般项目相邻建筑防火间距内未被临时搭建的工棚、库房等建、构筑物或可燃物品占用。消防车道:■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的设置等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车道上应无影响车辆通行的障碍物。消防登高扑救面:■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承载能力、坡度等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应无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障碍物。 平面及空间布置:■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防火、防烟分区:■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抽查的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设置符合要求;■一般项目防烟分区建筑面积、挡烟垂壁的设置符合要求。防火墙、隔墙和楼板及变形缝、伸缩缝:■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墙设置及耐火极限、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填塞符合要求;■一般项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下的管线、管沟处的空隙、管道穿越的间隙、封堵符合要求。 防火、防烟分区电梯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符合□不符合 和建筑构造■主控项目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送排风道、污衣井和垃圾井等竖向井道的设置及封堵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 防火门、防火窗:■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门、防火窗的质量、类别、安装位置、开启方向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防火门及其配件的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卷帘的设置、安装质量及防烟性能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防火卷帘各功能部件安装正确,功能使用正常 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符合□不符合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主控项目疏散楼梯平面布置、楼梯的形式和数量疏散楼梯净宽、前室面积及安全出口门净宽、首层分隔及管道敷设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楼梯间及其前室应畅通,无影响人员疏散的突出物和障碍物。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的设置、数量和平面布置、宽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距离符合要求、无阻碍物;□一般项目。避难层(间):■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避难层(间)的设置数量、布置楼层及建筑面积、防烟楼梯构造形式、消防设施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电梯:■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消防电梯的平面布置、数量及其前室设置、性能及基本功能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电梯轿厢内装修材料、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符合要求。

消防工程施工步骤

消防工程施工步骤: 一、施工前准备成立项目组 1、项目部了解工程概况、图纸会审,审定最佳施工方案,依据土建大计划确定我方工期、进度计划及用工计划; 2、制定材料计划,依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图纸,合理提供现场实际用量计划,抄送采购部; 3、项目主管接触建设及监理单位办理一切开工手续(递交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等); 4、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二、施工工艺流程 1、质安部全程检查 (1)、消防水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进场报验→预留孔洞尺寸核查→支吊架制作安装→管道除锈刷油→主管道安装→钢管检验批、隐蔽工程报验→支、配管安装→阀门、消火栓进场报验及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阀门、消火栓安装→阀门、消火栓检验批报验→喷头进场报验→喷头安装→稳压装置、水泵、水泵接合器进场报验→稳压装置、水泵及水泵接合器安装→水泵接合器检验批报验→系统调试→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管道清洗消毒记录、消火栓试射记录、管道通水试验报验→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分项工程报验→水泵联动调试→竣工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组织项目成员→熟悉图纸→施工资质、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进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钢管、桥架进场报验→钢管敷设(明敷钢管防火处理)→钢管、桥架检验批、隐蔽及分项工程报验→穿引丝→桥架安装及桥架内布线→线缆进场报验→管内穿线→接线(焊锡)→管内穿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报验→线路绝缘测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报验 →设备进场报验→设备底座安装→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分项工程报验→点位布置图制作→工程自检→整改→自检合格→报验→检测公司检测合格→报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售后服务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消防验收申请材料: (一)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三)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五)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建筑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内装修消防验收还应提供建筑土建消防验收资料); (六)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七)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以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八)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九)竣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十一)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 (十二)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 2、工程主要实物量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物量 2.2水喷淋和消火栓系统水幕系统实物量

3、主要施工机具计划

主要计量检验器具、仪表配备一览表 4、主要施工顺序和进度计划 主要施工顺序: 本工程总的施工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先预制后安装、先主管后支管、先试压吹洗后防腐保温,先单机运转后联动试机。 4.1管道安装工程施工顺序: 核对图纸——技术交底——准备材料机具——预制管段——支吊架制作——支吊架安装——管线安装——管道吹扫——管道试压——刷油防腐——签证。 4.2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顺序: 开箱检查——基础验收——设备就位——找正粗平——二次灌浆——设备精平——设备清洗、润滑、装配——单体调试——联动试运转。 4.3线路安装工程施工顺序: 核对图纸——技校底——准备材料机具——支架制作——支架安装——线管敷设——穿线——检查——标记。 4.4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4.4.1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开工初期主要是配合装修或土建做好预埋工作,本着“及早开工,加大前期预制量,统筹工序,集中力量突击完成”的原 则,安排如下的进度计划表:

5、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 5.1管道安装工程 5.1.1干管安装用焊接(DN≥100mm)连接.其余用套丝连接,直管段可把几根连接在一起,使用倒链安装,但不宜过长,也可调直后,编号依顺吊装;管道连接紧固法兰时,检查法兰端面是否干净,采用3-5mm的橡胶垫片,紧固螺丝应先紧最不利处.然后依次对称紧固,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5.1.2穿过天面的立管必须要二次灌浆防漏。 5.1.3管道冲洗前先将系统中的减压孔板、过滤装置拆除,合格后重新装好。 5.1.4管道试压压力是14kg/c㎡,合格后作好试压记录。 5.1.5支管道的连接采用套丝螺纹连接(DN<100),我们将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专职套丝,严格控制丝口质量,安装时工人分组、分区域施工,使每根管线,每个接口都有人负责,争取管道接口合格率一次成功,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依据 《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 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除第(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三、审批时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申办应提交材料(一)建审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

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 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 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5.4 工程验收 5.4.1 一般规定 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1) 系统竣工表; 2) 系统竣工图; 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 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 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门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3条要求。 5.4.4 防火窗 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窗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防火窗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4条要求。 5.4.5 验收评定准则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则系统为合格。如有不合格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检。复检时,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设备功能、系统控制功能复检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 消火栓系统 6.1设备和配件进场 6.1.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供水设备、阀门、管材及管件的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 2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3 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 检 测 方 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常见通病及预防措施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 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完整word版)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版)

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 第四章劳动力、主要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第五章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第六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七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八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九章确保工期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十章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措施 第十一章施工技术方案 第十二章施工质量检测办法 第十三章与设计、监理、土建承包方及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B3、B4地块)消防、防排烟、通风及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项目地点:*******城东片区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满足工程总体工期要求 本项目A标段为东区工程,包括地下室、*#楼、*#楼、*#楼、*#楼、*#楼工程。 二、主要施工内容与范围: 项目施工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对讲电话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 其主要工程量包括:智能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对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主机、消防对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监视控制模块、广播扬声器、离心式消防水泵、湿式报警阀、消防水泵接合器、金属软管、线槽、管内及槽内配线、镀锌钢管、沟槽管件、各类阀门、消火栓箱、无机玻璃钢风管、风口、防火排烟阀、消声器、防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等。 项目施工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模板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 —?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消火栓箱 GB14102 —防火卷帘 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50193 —93( 1999 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 —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50219 —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及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和执法记录仪,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完整版)

一、编制依据: (一)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设计图纸、总说明; (二)现行规范、规程: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二、方案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 2、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顺序: 工程施工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按照反映这种规律的程序组织施工,能够保证各项施工活动 相互促进、紧密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1、用流水作业法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采用流水作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均衡 性和有节奏地进行、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快、省、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2、贯彻多层次技术结构的技术政策,因时因地制宜地促进技术进步。同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 3、从实际出发,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 4、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合理安排运输、装卸与储存作业,精心进行规划布置,节约施工用地,防止施工事故,做到文明施工。 三、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处山东淄博市,位于柳泉路和共青团西路交叉路口,总建筑面积为6140.00卅,为商业用途确定。本工程地下室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商业部分为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塔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商业及汽车库内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室内消防: 1) .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 系统为常高压供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 消防箱的配备及要求:室内消火栓口径DN65,直流水枪d19衬胶消防水龙带DN65,消防水龙带长度L=25m,消防箱箱体材料为铝合金。 消火栓管道:当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2MPa时,采用普通内外热镀锌钢管当工作压力大于 1.2MPa时,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接加厚钢管或内外热镀锌无缝钢管,管径小于或等于DN100 时采用丝扣连接,管径大于DN100 时采用卡箍、法兰连接。 室内消火栓按04S202安装,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0m= 消防水泵接合器按99S203和99(03)S203安装。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概况: 本工程在地下室设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室商铺中危U级 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因市政压力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和喷水强 度,火灾前期由市政给水管供水。之后由设在地下室泵房的喷水泵供水。泵房设置2台喷淋泵(一用一备),报警阀前设环状管网,设置不少于三套水泵接合器。 系统控制: 平时水压由市给水管网压力维持,火灾时,喷头动作,水流通过水流指示器时,浆片动 作并向消防中心显示着火灾区域位置,同时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动作自动启动喷淋水泵,向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与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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