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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用药管理制度

阳光用药管理制度
阳光用药管理制度

阳光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

(一)阳光用药是指通过计算机科学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对医生处方用药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在线追踪监控,从而实现对医疗机构非常态化用药现象的及时发现、预警提示、评价分析、纠正改进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干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二)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的专门用以监管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我院阳光用药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内阳光用药的监督管理,制定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制度。纠风办配合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推进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医院成立阳光用药专家组或委托相应机构承担阳光用药工作的指导、评价、监督工作。

(三)院长对本单位阳光用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阳光用药为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定期开展阳光用药的评价工作。

(四)我院设“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医务、药学、信息、纪检监察、院感等部门的人员和临床专家组成,开展日常工作。药学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的职责:结合我院实际制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每月将本单位上月阳光用药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阳光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并进行通报和公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管理要求

(一)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阳光用药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阳光用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阳光用药的自觉性。

(二)规范阳光用药相关数据的采集、归类及上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建立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开通医院领导、医务、药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时监控界面,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及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掌握各科室的用药信息,实时对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并在院内通报。

(我院暂时没有条件建立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每月应将监控情况以书面方式在院内通报。)(四)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应加强对医师处方质量管理和临床阳光用药管理;定期开展单品种用药金额、医师用药、科室用药监控,处方点评等工作;定期开展临床用药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品种用药金额监控公示内容:使用金额排在前10位的药品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每月内部公示一次。

2、临床用药监控公示内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医院药品收入比例,科室药品收入比例,抗菌药物用药金额占全院总用药金额的比例,门诊和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注射剂使用率,每张处方平均金额、平均用药品种数,单张处方金额排序前10名处方明细等,每月内部公示一次。

3、处方点评方法及公示内容:处方点评方法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进行。根据处方点评的

结果,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内部公示。

4、重点加强大金额处方筛查,对抗菌药物(品种、分级、用量等)、辅助用药、能量补充用药等不合理使用或存在明显配伍禁忌的处方,进行重点检查。

(五)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每季度应对使用金额排在前列的药品,抽取相应病历进行分析评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必要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六)医院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中的辅助用药、抗菌药物,可采取暂停采购或减量采购的措施。对使用上述辅助用药、抗菌药物用量前几名的医生,由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向医生本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医生本人写出使用该药品的书面说明;必要时,由医生本人向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或者在医疗质量会议上陈述使用该药品的理由。

(七)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二级综合医院≤25%。

(八)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将规范用药情况纳入医德考评内容,同时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挂钩。

(九)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发现的突出问题、药品动态监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及举报反映的药品使

用问题等,进行干预并有针对性地核查,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必要时病人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按时发放给病人,看服到口。 四、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 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应用于病人。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防褥疮的发生。 6、剧、毒、麻、贵重药品专人保管,加锁,账物相符。 7、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 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8、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9、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10、对科室水、电、气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1、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用药后观察制度 一、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三、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 及时处理,确保用药安全。 四、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处理。 五、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六、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剧、毒、麻、高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一、剧、毒、麻、高危险药品专人保管,数量固定,班班交接并签名。 二、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最新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精品收藏)

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经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设于医务科,由黄勇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日常事务的处理。 2.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应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检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6)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1.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30% 2.自费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占总药品采购金额≦5% 3.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与强度不得高于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制定的目标值,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7%,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基本药物使用率(品规和金额)不低于50%。 4.遵循合理用药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目的是为了在充分发挥药物疗效的同时,尽量避免或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1、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的定义是指临床实际使用 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2、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 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5、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 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6、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 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7、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 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通过《药师与医师联系表》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8、临床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 核准,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

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经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学部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九、实行抗药物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临沭县中医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 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 生。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者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01安全生产责任制 (4) 02安全考核制度 (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3) 04事故管理制度 (14) 0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6) 0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8) 07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 08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22) 0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4)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5) 11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6) 12危险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8)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9) 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0) 15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31)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 17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36) 18工伤管理制度 (38) 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1)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43) 21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45) 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46) 2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47) 24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48) 2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49) 26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1) 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2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 29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6) 30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9) 31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1) 3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4) 33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7) 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9) 3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2) 3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管理制度 (75) 37变更管理制度 (76) 38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81)

1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的管理制度

涉县柴敏大药房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编号:GSP-CM-ZD-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第1版 变更记录:变更原因: 1、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师、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 4、责任: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工作内容: 5.1药学服务咨询指导的内容: (1)接受购药者的用药咨询,解答购药者疑问。 (2)可以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 (3)在营业区内开展药学保健知识和合理用药的宣传指导,对特殊患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为购药者提供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建议。 (4)解读医师处方或病历卡上医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正确介绍购药者所购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并提醒用药者注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要时提出去医院就诊的建议。 (6)主动了解购药者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及用药指导。(7)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8)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 (9)参与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关于药学知识和药学服务能力的技能大赛培训工作。 (10)开展自我治疗指导,提供有关药品的用途、禁忌等专业知识,作出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建议,协助开展药学服务的评价。 5.2企业执业药师应当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己任,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5.3药学服务行为应当科学、规范并确保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5.4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用药咨询与指导、药品售后与病患追踪服务、合理用药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购进与储存、处方审核与调配、药品拆零与分装销售等业务必须由执业药师亲自执行并负责。 5.5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条件,如相对独立与封闭的药学服务咨询台或咨询区(室)、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工具书(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业务执业指南、电脑、网络)及资料,并适当保存病患的用药记录,满足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需要。

护理用药安全与管理制度

护理用药安全与管理 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护士在安全用药中的作用一、 配药管药、、给药(注射、口服、外用、患者自用)、不良反应的监察医院有众多部门与用药安全相关,但护士是为患者配药、给药的直接操作者,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工作中担负着特别重大的责任。 实施医疗行为的最前线,护理———杜绝用药错误的最后关口 二、临床用药中的不安全因素1.医嘱处理方面因素:?医嘱开立后医生未通知护士,护士也未查对,造成执行遗漏?医生字迹潦草,书写不规范?医嘱开出错误 电脑录入错误? 2.药品保管方面因素:药物保存方法不当或过期高危药品与普通药品未分开放置每班清点流于形式 药物配置方面因素:3.配制时间过早、配制药物的剂量不准确、粉针剂溶、无菌观念淡薄解不当、未把好药物的配伍禁忌关给药途径不正确4.用药过程中的因素:、用药时间不合理、给药速度不合理、护士对药品作用与副反应缺乏给药方法不准确、全面了解、护士巡视观察不到位 5.药物因素:一药多名、药名相似、外包装相似、制剂多种三、安全用药防范措施1.药疗原则:根据医嘱给药。严格

执行查对制度正确实施给药(五准确:时间、剂量、药物浓度、途径、准确的病人)2.形成医疗安全文化氛围(1)加强护士安全意识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护士责任心教育,强化护士慎独精神,养成严谨的工作(2 作风。的工作环境,即建立一个保密、方便、3)营造一个“”非惩罚性(不归咎于个人的报告系统,使得医护人员愿意主动上报给药错误、分享经验,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让药师积极参与到临床治疗的过程和决策中,给予更多合4()理用药的建议。. 要求护士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隐患问题提出讨论,寻求积)(5 极有效的解决措施。 3.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护士临床药理知识)掌握临床药物相关知识:药物化学名、商品名、用法、1(剂量、途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熟练掌握各类常用抢救药物的相关知识。)参加医务科、药剂科的药物知识讲座。(2 3()科室建立药物说明书与配伍禁忌表,便于查询。(4)严格执行临床新药首次使用流程。,并通知”主班接到新药医嘱转抄到相应治疗单并注明A“新药治疗班向药房索取新药说明书。首位执行护士仔细阅读说明书,对说明书中主要不良反应、B 配伍禁忌用红笔划出,以起到醒目、提示作用。首位执行护士根据药物说明书核实医嘱是否正确,如有异议C 及时与医生联系。首位执行护士负责使用新药,新药续接瓶时要观察茂菲氏D滴管两种液体混合后有无变色、混浊,输液过程中主动询问患者用药反应情况。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3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专柜加锁,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 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对于未报或未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在超说明书用药时,医师应充分告知患者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住院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药房取药;门诊患者使用时到分诊处取《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签署知情同意书一份,交药房取药。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专柜加锁,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牌;一般按剂型分区存放的药品用绿底白字标示剂型,高危药品区用白底黑字并加黑框标明“高危药品”。 (4)对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落实近效期挂牌警示制度。各药房、药库及各病

房在摆放堆码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至少两次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警示牌,并记录;库房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各病房到期药品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5)落实《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3‰。药库、各药房每天两次查看库房内各处温显度表,并记录,如超出规定水平应及时运行除湿机或通风设备;病室也应保持药品存放区干燥、温度适宜,每天记录温湿度。药品存放区域不得存放其它无关物品。如因储存不当导致药品破损、变质、霉变、降效等情况,将对药品养护者进行处罚。 2、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的处方权的前提下,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力争准确率达100%,出门差错<0.01‰。 (1)配方人员收到处方后应先查看患科别、姓名、年龄、临床诊断及核对医师签名,内容不全、表述不清、医师签名不可辩认及其它不规范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退回;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定及监督考评办法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在我院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同时,强化监管机制与考核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的范围 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与山西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化学药物123种、中成药75种) (二)、组织管理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负责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 2.职责及分工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制度; (2).医务处负责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 (3).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及《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相关知识的资料收集。 (三)、基本药物的配备及引进 1.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遴选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时,在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上,优先选择基本药物进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 2.新品种的引进: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等相关要求拟定需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品规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然后按照山西省基本药物中标厂家进行引进。 3.品种的调整:我院现有基本药物品种予以保留,对于国家和山西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金额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4.药品采购人员合理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应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的采购量,保持药库有充足的库存,尽可能防止基本药物短缺。并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药品验收入库人员,对基本药物应优先验收,优先入库,优先发放。 (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措施

最新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师经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 、 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

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

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根据《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用药后观察制度》、《药品不良反应

【2020实用】医院制度-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1、随着新药的迅猛发展,临床用药品种数不断增多,药物治疗的处方配伍复杂。为提高药物疗效,避免不合理用药,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加强医药合作,开展合理用药工作。 2、在医疗工作中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本院及本地区药物资源的实际情况遴选出基本用药,定期制定和修订《×××人民医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人民医院医院处方集》,组织临床用药的评价,不断引进效价比高的药品品种,并淘汰效价比低的药品。 3、药师在调配处方过程中应做到严格审查、准确调配,发现处方用药或用法有不妥当之处,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避免由于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和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造成的药害,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药师发药时要坚持核对制度,发药同时,要切实作好对病人的用药注意事项等交待工作。 4、加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制度》,积极收集住院及门诊病人的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并做好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5、做好药师下临床工作,按照《药师下临床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选择、危重病例讨论及院内重大抢救工作。以药物动力学理论为基础,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协助临床合理使用药物,以达到个体化给药的目的。 6、积极开展治疗药物的药物经济学和药物流行病学的分析和研

究工作;做好上市后药品的药物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抗生素类、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要做到经常分析和研究。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人的药物治疗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合理用药分析。其分析结果作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的指标之一。 7、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咨询工作,对医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提出的用药问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到确切资料后再提供给病人。 8、做好合理用药宣传工作。向病人和社会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向临床医护人员宣传合理用药资料和新药情报,以促进全社会的合理用药水平。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临床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我院药品临床使用,促进药物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保障医患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药管理规定。 2.临床用药是指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用药。 3.临床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4.医师应按疾病诊疗规程、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及指南,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个体差异等为患者开具处方或医嘱,杜绝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品诊疗时,要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按规定仔细核对处方、医嘱、药品与患者身份,并按正确的方法调配和给药。 5.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剂科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地供应。临床使用的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品采购、调剂工作,原则上不得在临床使用非我院药剂科采购供应的药品,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必需按医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6.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①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②麻醉药品处方权限 7.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给患者开具处方时,应熟悉药品的说明书内容,医师、护士按药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药品。超出说明书使用药品的医师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8.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医务科、各药房设有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合理用药制度及处罚标准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我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作出分析。 3、临床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伤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症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4、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的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 、医师制定药物方案时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的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

同时考虑药物经济实用性,对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坚决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小药物对机体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目的。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要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小组汇报。 二、处方的管理及评价标准 ㈠、合理用药小组定期或不定对门诊处方及病历医嘱进行检查。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随机抽查门诊处方100张及病历医嘱不少于30份。并将不合理用药处方及医嘱上交医院质控小组进行评定。㈢、处方及病历医嘱的检查标准 1、按卫生部[2010]28号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附表1)的要求进行。 2、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要进行分级使用,选择药物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表2) 三、不合理用药的处罚 将规范合理用药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德考评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挂钩,达到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的目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㈠、处方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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